廢酸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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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業者濫倒毒酸廢液2000公噸污染土地 1.3億元不法所得遭起訴
台中地檢署2023年破獲一起,涉及環境污染的大型案件,揭露桃園的和興鴻業有限公司以合法掩護非法行為,非法收集並傾倒有毒強酸廢液,污染台中、苗栗和桃園等地的土地,造成超過2000公噸的有毒廢液被棄置,對環境和居民造成重大威脅。案件源於2023年苗栗三灣鄉中港溪的環境污染事件,當時,該地3公里長的河床被強酸廢液染紅,河川飄散著濃烈的強酸臭味,情況極為駭人,經過調查,檢警發現,這些強酸廢液並非來自當地工廠的正常處理過程,而是由不肖環保業者將,這些廢酸液非法傾倒至當地環境,嚴重污染土壤和水源。專案小組由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帶領,並與保七總隊、環境管理署及調查局等單位組成,展開詳盡調查,根據檢方的追查,桃園的莞吉公司利用合法的廢酸洗液再利用許可證,向電子業者收取處理費,卻並未依規定處理這些廢酸,而是將其轉運至苑里等地棄置,這些廢酸液經過測試後,發現其所含重金屬超標,對土壤造成極其嚴重的污染。在隨後的兩次搜查中,專案小組在苗栗苑里現場查獲大量含有廢酸洗液的水泥塊、廢塑膠、廢集塵灰及廢玻璃等混合物,污染面積約5100平方公尺,經測算,涉案的廢棄物總量高達2000公噸,警方在現場查扣5部犯案車輛和2部挖土機,並向台中地院申請扣押不法所得,獲准查扣1.3億元的不法收益。台中地檢署已對和興鴻業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許姓等8名嫌疑人提起公訴,依據《廢棄物清理法》控告其非法處理廢酸廢液,並造成重大的環境污染,檢方強烈呼籲,民眾應提高警覺,對不法環保業者的行為予以監督,並嚴懲所有違法行為。
惡劣!台中清水土地遭偷倒廢酸液釀環汙 檢警環機制啟動要求負責人改善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於10月7日獲報,清水區一處土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分局及保七三大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發現土地已遭開挖並注入不明強酸廢液,當場即查扣相關車輛機具,同時執行汙染應變處理;立即啟動檢警環機制,由台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環保局說,如經調查確認違反管制標準,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要求汙染行為人負起整治改善責任。警方指出,此次不肖業者違法傾倒廢酸液案件,現場查獲來自北部貨運公司、無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槽車一部,載運同樣來自北部再利用公司所收受的廢液至台中市傾倒;環保局立即啟動汙染應變處理,防止廢酸液持續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汙染。環保局於10月7日獲報,清水區一處土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分局及保七三大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圖/台中市政府提供)環保局說,在證物保全前提下,第一時間除派員抽除坑洞內廢液至酸鹼值恢復至正常值pH 6以上,同時為確保附近民眾用水安全,目前以汙染地點周邊約100公尺內使用地下水的用戶進行地下水水質採樣分析,並通報自來水公司檢視周邊是否有使用地下水及暫緩作為民生供水使用。針對抽除遭廢酸液汙染的地下水,同步協調鄰近大型工業區污水廠進場處理,在地下水質檢測結果未出爐前,也通知汙染地點周邊約250公尺內住戶如有使用地下水,先暫緩抽取使用地下水並配合環保局水質抽驗作業確認水質,以維護附近居民健康。環保局強調,此案涉及行政不法與刑事不法,地檢署透過跨域整合執法機制指揮辦案,目前全案已由檢警環團隊依法偵辦中,後續如經調查確認土地未符合土壤或地下水汙染管制標準;將依「土壤及地下水汙染整治法」規定要求汙染行為人負起整治改善的責任,同時呼籲業者應委託合法的廢棄物清理機構進行清除及處理。環保局於10月7日獲報,清水區一處土地有不明槽車進出;隨即會同清水分局及保七三大二中隊員警到場稽查。(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