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威凱
」 行刑式槍殺 棄屍
胞弟遭行刑式槍殺棄屍兇嫌逃死定讞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一輩子的傷痛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2023年5月因150萬元金錢糾紛,遭26歲友人姚宗秦槍殺棄屍,姚一、二審被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則回應,兇手逃過死刑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與遺憾,感謝各界的關心和支持,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檢警調查,張威凱與兇嫌是友人,但雙方有投資糾紛,姚不滿被張討錢,2023年5月將他約出,從後方開槍將其殺害,再將遺體裝入塑膠箱,棄置五股山區後逃逸,直到遺體數日後被民眾發現,全案這才曝光,姚也遭逮捕,並被依殺人等罪起訴。法院審酌,被告表示自己對犯案並不後悔,而他稱有意和解,實際上並未做出任何補償,一二審均重判無期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15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表示,案發後2年多來,家屬不斷奔波法院,還得一次次面對加害人,犯人預謀犯案、謀財害命,還不斷說謊狡辯、毫無悔意,憤怒與悲痛難以言喻,而如今的結果無法讓弟弟回到他們身邊,也無法撫平失去至親的痛苦,但他們已盡了全力讓真相被看見。張劭斌表示,無期徒刑代表加害人仍有可能假釋出獄,這樣的人逃過死刑,對社會是潛在威脅,社會上已有太多假釋後再犯的血淋淋案例,而他逃死則將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和遺憾。張劭斌也感謝律師周武榮和邱于倫,以及媒體和各界的關心與支持,更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胞弟遭人「行刑式槍殺」 張劭斌:無期判決無法撫平傷痛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因150萬元金錢糾紛,2023年5月遭26歲友人姚宗秦「行刑式槍殺」棄屍五股山區,姚男一、二審均依殺人、槍砲及遺棄屍體罪判處無期徒刑,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張劭斌說,判決定讞,結束了家屬2年多來奔波於法院、一次次承受審理煎熬的漫漫長路,終於畫下句點。張劭斌表示,「雖然結果無法讓威凱回到我們身邊,也無法撫平失去至親的傷痛,但至少我們盡了全力,讓真相被看見,還給威凱與家屬一份公道。」2年多來,家屬在法庭上一次次面對加害人,每一審都是精神與情感上的折磨。他預謀犯案、謀財害命,事後不斷說謊狡辯、毫無悔意,心中的憤怒與悲痛難以言喻。張劭斌說,無期徒刑並不代表永遠關在牢裡,他仍有可能假釋出獄。社會上已有太多假釋後再犯的血淋淋案例,讓更多無辜生命冤枉逝去。家屬不願、也不應該承擔這樣的風險,因此,這樣的人逃過死刑,對社會而言依然是潛在威脅。張說,雖然尊重司法判決,但對於他逃過死刑,這將是家人一輩子的傷痛與遺憾。最後,感謝縱橫律師事務所的周武榮律師、邱于倫律師,以及媒體朋友和各界人士一路上的關心與支持,家屬銘記在心,並真心期盼不會再有下一個家庭承受同樣的痛苦。
不爽被討150萬元! 兇手槍殺新北副發言人胞弟遭判無期還喊「不會後悔」
男子姚宗秦不滿被討債150萬元,2023年開槍殺害新北市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將他棄屍五股區山坡,最高法院認為,姚對自己所為表示若再來一次,本案發生機率還是很大,「不會後悔」、「想不到更好的方法」,而不認為自己行為是錯誤的反應方式,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定讞。姚與張是多年好友,他因不滿對方催討150萬元債務,2023年5月9日謊稱欲還款而邀請張至其住處,張不疑有他,當天晚上前往,抵達後向姚催討欠款,姚依計畫戴上黑色手套,在其住處內,使用所持有裝有滅音管之手槍,在張沒有防備的情形下,自後方朝張後腦擊發1發子彈,張當場頭部中彈出血而死亡。姚為掩飾犯行並隱匿銷毀證據,將被害人遺體放入大型整理箱,以床單、窗簾等布料覆蓋其上,並清理住處內血跡及相關跡證,利用不知情之友人將大型整理箱搬至車輛後座,並由姚駕車前往新北市五股區外寮路某處,將該藏置屍體之大型整理箱棄置在路旁邊坡。一審及二審認為,姚與被害人本為好友,竟為了不想償還債務而持槍殺害被害人,其持有槍彈對於社會治安之危害巨大,又將被害人棄屍於郊外深谷,犯罪手段應予嚴譴,他犯罪後雖坦承犯行,卻僅表達對於被害人家屬之愧疚,對被害人則稱「我沒辦法原諒他」,不認為自己行為是錯誤,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新北市府副發言人胞弟遭槍殺 民事結果出爐、二審4月底宣判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24歲胞弟張威凱因150萬元金錢糾紛,2023年5月遭26歲友人姚宗秦「行刑式槍殺」棄屍五股山區,姚男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主張非預謀上訴二審,二審定4月22日宣判。民事部分,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姚男應賠償死者雙親2686萬7054元,可上訴。張威凱2023年5月9日晚間前往姚男住處討論債務,遭姚男持裝上滅音器的改造手槍「行刑式槍殺」後,裝入大型塑膠箱、以床單等布料覆蓋棄屍五股山區,張母因遲遲未見兒子返家報警。台灣高等法院11日辯論終結。張劭斌當時批評,弟弟借150萬元給姚男,姚男不但沒還錢還槍殺弟弟,罪證確鑿,家人花了492天,經歷無數次偵訊跟開庭,忍受姚男在偵訊、開庭過程中滿嘴胡言,不斷欺騙檢察官和法官,整起案件就是預謀犯案,謀財害命!民事部分,張威凱父母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包含殯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等,新北地方法院日前判決姚男應賠償死者母親1274萬721元、死者父親1412萬6333元,共2686萬7054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