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婦
」 分屍 高雄 張介宗 婦人 警方
花蓮玉里83歲嬤遭撞重傷昏迷 肇事男落跑竟掉「這物」曝光
花蓮縣玉里鎮23日晚間發生一起嚴重車禍,1名83歲張姓老婦人步行外出時,竟在住家附近遭車輛撞擊,當場倒臥路旁、全身多處重創,情況危急。肇事車輛在撞擊後未停下施救,竟匆匆逃逸,但肇事者萬萬沒想到,自己在現場留下的一塊「拖車鉤蓋」,竟成為警方循線破案的關鍵證物,最終讓他在短短4小時內落網。玉里警分局當晚7時許接獲通報,張姓婦人於6時外出後遲遲未返家,家屬沿途尋找時,竟在台9線266.1公里處的三民路段南下車道旁,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鞋子散落一旁,傷勢嚴重。家屬緊急將她送往玉里榮民醫院急救,醫師指張婦顱內出血、頭骨骨折、骨盆多處裂傷,經搶救後仍昏迷不醒,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警方抵達事故現場時,肇事車輛早已不見蹤影。惟在周邊搜尋時,員警意外發現一片白色、約手掌大小的塑膠蓋子,研判可能為車體零件。經仔細比對後確認這塊「拖車鉤蓋」恐正是肇事車輛行進間掉落的關鍵證據。警方立即調閱沿線監視器,鎖定可能車種,並依蓋子形狀縮小範圍,最終在案發4小時內順利查獲車輛,並逮捕65歲林姓男子。林男起初否認肇事,還聲稱自己當時不在現場,直到警方亮出「拖車鉤蓋」這項鐵證,他才語塞鬆口,承認因天色昏暗未看見行人而撞上,且因害怕受罰才會逃逸。全案訊後警方依《刑法》肇事逃逸罪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玉里警分局長黃清暉表示,初步研判,事故主因與林男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肇逃行為有關,而行人則疑似未行走斑馬線即直接跨越車道,不過詳細肇因仍待進一步調查。他也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肇事逃逸不但無法免責,反而讓刑責更加嚴重,更可能讓傷者錯失黃金救援時間。
退休婦無視「停經仍出血」異狀出遊 旅伴勸就醫檢查!醫嘆:已是癌症第四期
台中市一名58歲張姓婦人,退休後積極參與各項活動,享受悠閒生活。然而,她近日發現自己雖然停經,陰道卻多次出現異常出血,還痛到冒冷汗;張婦無視異狀,堅持跟朋友出遊,直到旁人察覺她臉色不對異狀後,才帶她到醫院檢查,最終確認她已罹患第四期子宮內膜癌,擴散至骨盆腔淋巴結、肝臟,5年存活率20到50%。目前張婦選擇動刀搭配化療,持續對抗病魔中。據《TVBS新聞網》報導,張姓婦人生性活潑外向,在退休後經常參加各類社團活動,卻對身體健康沒有警覺。已停經的她忽略多次陰道異常出血症狀,明明下腹痛到冒冷汗,依舊選擇出門遊玩。亞洲大學附屬醫院婦癌科主任葛裕民指出,自己會遭遇這起病例,是因為張婦在出遊過程中,被旅伴發現「臉色很差」,才帶她到亞大附醫就醫。葛裕民透過陰道超音波、子宮內膜切片與子宮鏡檢查,並以子宮內膜搔刮術在張婦子宮內膜採樣後,確認罹患子宮內膜癌,加上影像檢查後發現,張婦的癌細胞已經擴散到骨盆腔淋巴結、肝臟,確認為第四期。葛裕民指出,相較於子宮內膜癌第一期患者,5年存活率可達90%以上,晚期患者存活率則明顯下降至20到50%。張婦得知此事後驚訝又沮喪,但已決定全力配合醫療建議,並接受手術切除子宮、卵巢、輸卵管,再合併化療藥物,現階段已出院,正持續治療中。此外,葛裕民還補充說明,子宮內膜癌好發於50歲~70歲女性,但近年來也有年輕化的趨勢。高風險族群則為肥胖、糖尿病、高血壓、未曾生育、長期接受雌激素治療或多囊性卵巢症候群,以及有家族性癌症病史等。他進一步提醒,女性停經後若仍有出血量過多、天數超長等情形「一定要提高警覺,千萬不要『鐵齒』認為沒有什麼大不了」,因為週期太密集或出血量大,都有可能是子宮內膜息肉、子宮肌瘤、子宮內膜異常增生或子宮內膜癌的徵兆,「只要能早期發現,治癒率都極高!」
晚間暴雨視線不良!內湖7旬婦「失控連環撞」 7輛機車摔成一排
今(7)日傍晚,雙北地區突然下起豪大雨,77歲張姓婦人在晚間6時許駕車行經內湖環山路二段時,疑似因天雨路滑兼之視線不良,導致車輛失控撞上停放在路邊的7輛機車,所幸當時現場沒有其他行人經過,並未造成人員傷亡。內湖警方指出,這起事故發生在今日晚間6時17分。當時正下著間歇性豪雨,張姓婦人駕駛自小客車沿環山路二段往東行駛時,車輛突然打滑失控,隨即撞向路邊停車格。張婦駕駛的車輛車頭嚴重毀損,路邊停車格內7部停放的機車也遭受波及,紛紛倒地,零件四散。不幸中的大幸是,事發當時現場並無其他行人或騎士經過,因此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受傷。警方接獲通報後,立即趕抵現場處理,並對張姓婦人進行酒測,初步排除酒駕情事。警方指出,由於事發地點並無監視器畫面,事故的確切發生經過,將依當事人筆錄與現場跡證,進一步釐清。內湖分局提醒,台灣時值雨季,午後或夜間常有短延時強降雨發生。雨水會導致路面摩擦力降低,且夜間視線不佳,行車風險大幅增加。呼籲所有用路人,在雨天行車時務必減速慢行,並開啟大燈,保持安全車距,以有效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並保障自身與他人的安全。
板橋女捲絞肉機慘死 今相驗郵差還原驚險瞬間
新北市板橋區南雅南路二段巷內某民宅2日上午11時許發生死亡意外,70歲陳女操作絞肉機時,右手不慎捲入絞肉機內,整身埋進肉餡內,經搶救仍宣告不治。今進行刑事相驗,目擊郵差也現身還原當時情況。檢警今會同法醫抵新北市立殯儀館進行相驗,郵差現身受訪表示,當時抵事發地要送掛號信,在門口喊了許久都無人回應,往裡查看後發現張婦捲入絞肉機內毫無動靜,察覺有異立刻報警。郵差表示當時門是開的,有遇過婦人幾次,不料會發生憾事。據了解,死者平時在水餃攤販從事絞肉工作,進入該食品行任職不足半年。62歲吳姓雇主事後坦承僱用陳婦,勞檢處指出,雇主未善盡職安管理責任,將函請新北地檢署依法追究。如日後獲不起訴、緩起訴處分,或經法院判決無罪、緩刑確定,仍可能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3條,處3至30萬元罰鍰。勞檢處表示,除要求雇主提出改善計畫,未經核備前不得再使用該攪拌機外,也會督促業者履行職災補償義務。相關個資已轉送勞保局,以協助後續申辦補助;勞工局亦承諾提供家屬職災慰助金。
桃園7旬歲婦駕車失控暴衝「衝撞路旁8機車」 所幸無人傷亡
今(30)日下午2時許,桃園市發生一起車輛暴衝事件,一名7旬婦人駕車駛出地下停車場時,車輛因不明原因失控暴衝,撞倒路邊8輛機車,又衝上路邊花壇,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傷亡。目前警方正在調查釐清事故發生原因。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桃園市壽昌街上。今日下午2時許,72歲張姓婦人駕駛吉普車從社區地下停車場駛上平面道路時,疑似左轉彎操作失誤,導致車輛失控暴衝,不僅撞上路邊停放的8輛機車,車輛更一路衝上路邊花壇才停下。事後,張姓婦人自行下車,飽受驚嚇,所幸現場無人傷亡。警方獲報立即趕抵現場處理,經實施酒測確認張姓婦人酒測值為0,後續肇事責任由警方釐清,機車毀損部分則由張婦與機車車主們協調賠償。警方呼籲,駕駛人行經車道應減速慢行,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一家8口涉稱「罹患精神疾病」詐保5570萬元 二審高院判決無罪確定
花蓮張姓婦人與家族成員共8人,被控向精神科醫師誇稱罹患精神頹廢等症狀詐領保險理賠5570萬元,卻在住院期間出外吃喝玩樂,另使健保損失938萬餘元健保住院給付,遭檢察官以詐欺取財等罪起訴。一審時,台北地院認定罪證不足均判無罪,全案上訴;二審今(17)日在台灣高等法院進行二審,高等法院認為8人是經主治醫師診斷後,認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有檢察官所指之詐欺犯行,駁回檢察官上訴,判決無罪確定。檢方起訴時指控,張婦先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醫療險後,再到醫院身心科門診,假裝精神頹廢、晚上失眠,常有想不開念頭,騙倒醫師住院治療,在2008年底起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理賠。初次得手後,張婦「呷好逗相報」,將技巧告知經濟狀況欠佳的丈夫、女兒、二姊、二姊夫、三姊、三姊夫及小姑等一家8口,在2008年至2019年間以相同手法騙倒11家知名醫院醫師,共同向8家保險公司詐領保險金5570萬2987元,另詐取健保住院給付938萬5461元。一審時,台北地方法院認為罪證不足,判決8人無罪,並以新聞資料列舉7大無罪理由,論述理由包含被告8人都是經醫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而安排住院,且各醫院就住院均有其診斷標準及程序。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今天指出,8名被告中,有1人今年1月間死亡而改判公訴不受理,其餘7人仍獲無罪。全案確定。高等法院指出,被告等人都是經由他們的主治醫師診斷後,認為有住院需求而安排住院進行觀察、治療或復健,難認各醫師均因被告施用詐術而陷於錯誤。此外,二審依檢察官聲請,將被告等人病歷資料先後送請亞東紀念醫院、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就他們住院有無裝病、誇大病情,以及有無住院必要性等事項進行鑑定,均經函復拒絕鑑定。二審合議庭指出,本案並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等人的主治醫師及醫療團隊均是受詐騙始安排住院觀察、治療或復健,因此難以認定被告等人有檢察官指控的詐欺犯行,檢察官提上訴請求改判有罪,為無理由,予以駁回。全案確定。
高雄分屍魔「殺人手法都一樣」 檢動用8檢察官4法醫…調閱監視器影像9441次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涉嫌殺人分屍3名婦人,至今仍不認罪。不過,高雄地檢署動用8位檢察官、4名法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各分局出動377人,調閱2855支監視器、監視器影像9441次,再根據命案現場血液跡證、犯案工具等重建犯罪過程,依涉犯殺人、遺棄屍體等罪嫌將他起訴,求處3個死刑。檢方查出,張介宗獨居在高雄市前鎮區,房屋登記為大嫂張黃婦(75歲)兒子所有,因張黃婦催促搬遷,讓他心生不滿,竟起了殺意,去年11月29日12時5分左右,趁張黃婦獨自進入房屋後將其勒死,為了掩飾犯行,使用器具分屍後丟棄至5號船渠河道內。犯案後,他偷取張黃婦名下的提款卡,同年12月3日10時許、15時35分許,到超商以及郵局,提領現金共5000元得手。張介宗從今年1月1日開始,又陸續以電話和張婦(75歲)通話,17日16時33分許和對方一起進入住處,隨即用布條將人勒斃,犯案後同樣肢解遺體,將屍塊和其他衣物丟棄到5號船渠河道。之後竊取張婦的一卡通敬老卡,1月20日至30日間,13次持卡搭乘高雄市捷運、渡輪。張介宗今年2月1日起,以電話和趙林婦(70歲)通話建立情誼,2日相約會面後,邀約前往住處,趙林婦騎機車載張介宗,他以雙手環抱藉以親近,2人在17時56分許一同進屋內,再度用布條犯案以及分屍,丟棄5號船渠河道內。據了解,高雄地檢署接獲通報張介宗涉嫌殺人,陸續出動8名檢察官,以及4名法醫,協助釐清案情,今(28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嫌將張介宗提起公訴,檢察官並且向法院求處3個死刑。
無差別攻擊!紅衣婦突「暴衝猛推」女童害慘摔 警活逮強制送醫
台中市西屯區17日上午發生2起隨機攻擊事件,1名35歲張姓婦人穿越路口時,突故意推撞1名素不相識的女童,造成女童膝蓋擦傷,豈料張婦犯行逃逸後,竟又2度推倒另名女童,誇張行徑令受害者母親氣得發文並報警,警方受理後火速在18日將張婦逮獲,但她情緒激動已強制送醫,後續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台中1名母親帶著女兒在街頭步行期間,行經上仁街欲過上安路的行人穿越道時,身穿紅衣的張婦卻突從後方衝過來,甚至用力推倒女童,造成她慘跌膝蓋擦傷,隨後張婦急忙逃離現場,由於受害者母親當時走在前方毫不知情,直到女兒說是被推倒後,反應過來的母親立即前往派出所備案,同時將此事發布至社群網路上提醒,此外,張婦落跑後竟又故技重施在另名受害女童身上。警方表示,17日接獲受害女童母親通報後,經警方調查,證實張婦有做出此脫序行為,警方火速在18日將她成功逮獲,據悉張婦犯案前才剛看完醫生離開醫院,且她在警方訊問期間情緒激動,經評估後先強制送醫治療,待她出院後將依涉犯《傷害罪》移送地檢署偵辦,詳細動機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岳母碗洗一半…遭女婿「背後狂頂」子宮慘下垂 法院判賠:違背人倫
新竹1名張姓婦人因故和范姓女婿發生爭執,在對方家中洗碗時,竟被范男從後方用肚子頂撞,導致她一時身體無法呼吸,並受有右下腹壁及右小腿瘀青、右側胸壁疼痛等傷害,後來還被檢查出膀胱、子宮、直腸下垂等症狀,為此多次至醫院就診及住院接受手術治療,要求女婿賠償醫藥費及精神撫慰金共650萬元。判決書指出,張婦主張,自己於2023年3月間與范男發生爭執,當時她正在洗碗,被告竟故意以身體衝撞其右側身軀,並以肚子頂撞後背,將她壓在廚房洗手檯前,致原告受有右上臂、右下腹壁及右小腿瘀青、右側胸壁疼痛等傷害,後因持續拉肚子就診,被查出有膀胱、子宮、直腸下垂等症狀,為此多次住院動手術,要求范男賠償醫藥費50萬元及精神撫慰金600萬元,共計650萬元。范男表示,自己對上述衝撞行為導致岳母受傷一事不予爭執,但他僅輕微碰撞原告,因此張婦所提之醫療單據,有些傷害應該不是他造成,不能全部要他負擔。新竹地院審酌,原告稱其因范男的傷害行為衍生直腸下垂等症狀,卻未提出任何證據證明兩者間之關聯性,因此她要求被告賠償相關醫療支出,難認有據,應不予准許。新竹地萬審酌,被告為原告之女婿,與原告間為姻親之親屬關係,因細故與原告發生爭執,未求理性解決而以系爭衝撞行為傷害身為長輩之原告,其所為除違反刑法規定外,更違背孝道人倫親情之道德情感,實屬不該,考量一切情狀後,判處范男應賠償醫療費用3萬578元,以及精神撫慰金7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高雄分屍嫌延押2月…外傳「被害者死亡證明將開出」 檢方澄清沒時間表
倍受社會矚目的高雄張介宗連環殺人分屍案,隨著延押日期推進,外傳專案小組已經準備開出3名被害人,張介宗大嫂、林婦及張婦的死亡證明書,並於近日再次提解張嫌,最快在5月前起訴,高雄地檢署表示,應是外界自行推論,目前,承辦檢察官並沒有特別日程表規畫,至於提解嫌犯,檢方會視偵查需要做安排。專案小組於3月19日曾提解張介宗,押回分屍現場的公寓搜索,帶回榔頭、鉗子等張的行兇工具化驗,法醫也親自到公寓勘驗,認定公寓是殺人分屍第一現場,原本4月羈押就到期,檢方於3月24日向法院遞狀聲請延押,高雄地方法院裁定,自4月7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對於外傳5月前將起訴,期間會再提解張介宗1次,對此檢警僅表示,只要查案需要就會再提解張嫌,目前還沒有具體安排,起訴時間表應是外界根據羈押時間自行推測,檢方目前確實仍須針對犯案動機,張與3名被害者互動過程,被害人行止與遺留物品等細節做確認。檢方偵辦張介宗涉連續殺人分屍案,張自始至終否認涉案,因基於謹慎,檢方一再表示,會待法醫研究所回覆、確認,才會開出3名被害人的死亡證明,死亡證明開出與對張的起訴書類,有著高度關聯性,因此也備受關注。
路中央「圓孔蓋落差」害婦人摔車骨折…法院判南市府或中華電信要賠
台南市1名在夜市擺攤賣蝦餅的張姓婦人,2016年11月間騎機車行經安南區本田路3段,輾過中華電信設置在路面中央的圓孔蓋,因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導致張女的機車撞擊後,摔車倒地受傷骨折,傷癒後她對台南市政府及中華電信訴請國賠及民事賠償,但2機關均拒賠。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台南市政府和中華電信其中一方須賠償張婦45萬2千多元。全案可上訴。張婦提告主張,2016年11月7日下午2點多,她騎機車行經台南安南區本田路3段一帶道路時,因中華電信設置在路中央的圓孔蓋與路面有高低落差,機車車輪撞上圓孔後,造她的重心不穩摔下,人車倒地,頭部受傷併蜘蛛膜下腔出血、右側顴骨、左手橈骨骨折,她要依國家賠償法與民法向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求償醫藥費、看護費、工作損失與精神慰撫金等各66萬多元。台南市政府否認有過失並說明,該圓孔蓋經測量,高低落差0.5公分,與市府施工管理辦法相符,市府對該路段管理沒有缺失;另依行車紀錄器與道路標線計算,張婦當時車速約57.6公里,疑超速行駛,另外,圓孔蓋因重覆開啟,周圍瀝青陷落出現落差,賠償責任應歸於中華電信。中華電信則辯稱,該圓孔蓋在1981年間設置,早已過維修保固期,應由路段管理機關,台南市政府應負全部責任。但法官調查指出,圓孔蓋是埋設電信纜線所設置,中華電信是圓孔蓋管理機關,未定期檢測及修護,造成張婦摔車受傷。法官調閱警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顯示,張婦機車壓過圓孔蓋時車身晃動,1秒後車身即歪斜從右側滑倒,張婦摔落地面、人車分離,機車向前滑行,足見她是因機車輾壓到圓孔蓋與路面的高低落差造成摔車受傷,依影片格放,經陽明交通大學的鑑定,推論張婦機車無超速情事。判決指出,台南市政府的量測照片是事後經中華電信清除柏油後所拍攝,與案發當時情形不同,無法對台南市府做出有利的認定。張婦依國賠法、民法向台南市政府、中華電信求償,均屬有據,張婦獲賠45萬2千多元,由台南市政府與中華電信其中一方支付即可。全案可上訴。
不滿調檳榔遭拒 屏東婦「罵這句」判拘役59天
屏東方姓婦人不滿張姓婦人不讓調檳榔,竟用台語大聲嚷嚷「張是靠她那塊粿四處騙男人的錢」,而台語的粿有女性生殖器的意思,為此,張覺得受辱而怒告方妨害名譽,方則辯稱她是指張的嘴巴很厲害,都靠嘴在賺錢,但法官不採信方的辯詞,依誹謗罪判方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去年8月間,方婦在屏東市一家涼麵攤,當著老闆與客人面前用台語大聲嚷嚷「張是靠她那塊粿四處騙男人的錢」,老闆聽聞後告知張婦,張婦覺得受辱,一狀告上法院,她向法官怒訴,台語的粿意指女性的生殖器,方說的話對她造成極大的傷害。方則辯稱,她沒有要誹謗張的意思,她也沒有說「張靠男人在賺錢」、「張靠她那塊粿在賺錢」等語,她是說張嘴巴很厲害,靠她那張嘴在賺錢,她是因為張不讓她調檳榔、又罵她靠北、死北,她才會這樣說。然而,因有涼麵攤老闆作證,法官並不採信方的說詞,加上法官也認為「粿」在台語有指女性生殖器的意思,所以方說的意思就是張是靠下體跟男性發生關係賺錢,確實對張的名譽造成傷害,因此依誹謗罪判方拘役59天,得易科罰金5萬9000元,可上訴。
高雄分屍魔重返案發地遭家屬拍窗怒罵 檢方曝二次回現場原因
高雄73歲分屍魔張介宗狠心殺害肢解71歲林姓婦人、74歲張姓婦人和75歲黃姓大嫂,遭法院羈押禁見,19日被二度借提,帶回案發現場模擬重建,被受害者家屬怒拍窗,檢方則回應,此次再回現場搜索,是針對相關事證再行確認,並由專業法醫協助釐清相關疑義之處。據了解,張介宗前科累累,因涉犯強暴、搶奪等罪遭軍法判無期徒刑,並於1997年獲假釋,而他出獄後與兄嫂同住,2019年還涉及一起竊盜案,在張兄過世後,大嫂騰出房子讓給他獨居,此舉卻為自己招來殺身之禍。黃女去年11月29日中午12時許進入張男住處,此後便沒再離開,張婦和林姓婦人1月和2月先後進出入,同樣從此杳無音訊,全案直到林女家屬通報失蹤,警方循線鎖定張男,全案這才曝光,張也遭羈押禁見。但張至今仍不坦承犯行,19日遭二度借提回現場模擬重建,林婦兒子聽聞消息,在張介宗中午11時許上偵防車即將離去時,於巷口攔下偵防車並拍打車窗表達憤怒,更一度因過度哀傷而難以站立,鄰居也怒斥張介宗「心理變態」。高雄地檢署表示,此次由主任檢察官謝長夏率同檢察官廖期弘、林恒翠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潘至信,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張姓被告住處,再度執行搜索,此次搜索主要是針對相關事證再行確認,並由專業法醫協助釐清相關疑義之處。高雄地檢署強調,檢方對案件始終秉持毋枉勿縱之精神,嚴密進行各項偵查作為,持續全力釐清事實真相。
高雄碎屍嫌二度被帶回現場「被害家屬怒拍窗」 鄰居辱罵:心理變態
高雄市發生震驚社會的碎屍命案,嫌犯張介宗涉嫌殺害三名婦女,並將遺體分屍後棄置於前鎮河。檢警持續偵辦此案,先前在高雄港發現黃姓被害者的頭顱,加上先前尋獲的林姓、張姓婦人屍塊,確認三名受害者均已遇害。警方6日首次提訊張介宗,今日(19日)再度將其帶回案發現場,進行模擬重建。今日上午警方將張介宗帶返其住處,模擬案發經過。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消息傳出後,被害者家屬趕赴現場,在警方陪同下與檢方對話,雖未進入案發現場,但在樓梯間等候結果。上午11時57分警方將張介宗押上偵防車準備離去,林姓被害者家屬情緒激動,在巷口攔截並拍打車窗,表達憤怒。而張嫌的鄰居則高聲怒罵,斥責其行為「心理變態」。據悉,張介宗自2月6日遭收押至今已滿一個月,3月6日上午,檢警將其從高雄看守所提解至高雄地檢署進行訊問,並針對案件進行深入偵訊。專案小組蒐集多項關鍵證據,試圖突破張嫌心防,釐清案發手法、動機及可能的其他棄屍地點。然而張介宗始終保持冷靜,對關鍵問題避而不答,未透露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回顧此案,張介宗涉嫌在去年11月29日殺害其兄嫂張黃姓婦人,接著在今年1月17日與2月2日分別殺害了在公園結識的左營區張姓婦人和楠梓區趙林姓婦人。3名婦人均在進入張嫌住處後失蹤,警方隨後在港區打撈到多塊人體殘骸,其中38塊屬於林姓婦人,另有兩部分組織來自張姓婦人。2月26日,警方在港區發現黃姓婦人的頭顱,並確認這一系列分屍案件均與張介宗有關。目前法醫已將黃姓婦人的頭顱送至法醫研究所,採取顯微鏡檢視,以比對是否有被鈍器攻擊的痕跡。先前在張嫌家查扣的鐵鎚上曾驗出黃婦的DNA,專案小組將進一步比對頭顱上的傷痕是否與鐵鎚吻合。此外,檢警已查扣沾有林婦、張婦生物跡證的兩把凶刀及鐵槌,並成功比對出林婦屍塊上的切痕與牛排刀吻合。檢警專案小組不放棄任何可能,每天派員在港區巡視,希望能找到更多證物,進一步鞏固張嫌犯罪事證。
拿兒子存簿提款!行員驚覺有異報警 揪7循婦限愛情詐騙
北市中山分局日前接獲轄內銀行通報,指出有婦人疑似遭騙。警方到場後,發現張婦表示,其透過社群軟體認識一名自稱是國貿公司幹部,遭對方以甜言蜜語誘騙欲借出大筆款項。而張婦前往銀行臨櫃匯款時,因向行員指出,為兒子結婚需要提領70萬元,但張婦所拿存簿卻是兒子的存簿,讓行員察覺有異報警處理,所幸最終順利成功勸說張婦,阻止其匯款。據了解,76歲的張姓婦人日前拿著兒子的存摺至銀行臨櫃提款70萬元,向行員表示因兒子結婚急需用錢,所幸行員機警發現婦人持有存簿為兒子的存摺,察覺有異。警方獲報到場後,張婦才向警方坦承,自己在社群網路上認識一名自稱是國貿公司幹部的男子,2人長時間甜言蜜語,對方向她表示須借大筆款項,只要國外工程完工後,就能來台與張婦見面,明顯為交友詐騙,不斷向張婦耐心解釋後,最終成功說服阻止張婦匯款面交。中山分局呼籲,隨著網路通訊發達,交友詐騙等案件屢見不鮮,許多人在網路上建立情感關係後,易遭詐騙集團利用婚姻之名進行詐騙。現今詐騙盛行,手法層出不窮,若有任何疑慮,請立即撥打反詐騙專線165或報案專線110求證,以避免落入情感陷阱。
小吃攤闆娘患青光眼多年 忙到忘點藥視力急遽下降
66歲張婦經營小吃攤,早年因罹患青光眼,需定期就醫檢查,接受青光眼藥水治療,病情始終保持穩定、視力良好。但疫情期間她只敢到藥局買藥,之後甚至連藥水都忘記用,之後又因工作繁忙忘記用藥長達一年多,這才發現視力急遽下降,連菜單上的字都看不清楚,還經常端錯菜,夜間更不敢開車。青光眼不可逆 眼壓高、老年人是高風險群亞洲大學附屬醫院眼科主治醫師蘇振文表示,青光眼的高風險族群包括眼壓偏高者、老年人、眼軸較短者與角膜厚度較薄者,主要治療方式為使用降眼壓藥物,部分患者則可考慮施行選擇性虹膜雷射整形術(SLT),進一步降低眼壓;萬一青光眼患者若同時患有白內障,則會建議務必積極治療,因白內障手術不僅有助降低眼壓,對於青光眼患者更可降低約2~4毫米汞柱,也可降低急性隅角閉鎖型青光眼發作風險。蘇振文主治醫師強調,青光眼為不可逆的視神經病變,若不積極治療,恐導致失明。飛秒雷射白內障手術 改善視力問題張婦經檢查,發現右眼視力僅剩0.2、左眼更僅有0.1,眼壓達到28毫米汞柱(正常值約為10~21毫米汞柱),明顯超出標準,進一步安排視神經檢查,結果也顯示雙眼視神經盤凹陷擴大,光學同調斷層掃描(OCT)則出現視神經纖維萎縮,視野檢查結果亦明顯退化,尤其患者雙眼白內障已屬過熟,更加深視力惡化。蘇振文主治醫師說,經醫療團隊協助下,患者重新開始使用降眼壓藥水,順利將眼壓降至18毫米汞柱,之後雙眼分別接受飛秒雷射白內障手術,術後眼壓進一步下降至15毫米汞柱,視力也大幅改善,恢復至0.8。降眼壓藥物應持續使用 中斷治療可能使青光眼惡化蘇振文主治醫師指出,根據研究,只要遵循醫師指示使用降眼壓藥物,就可以有效降低青光眼惡化風險。有些病患因擔心藥物有副作用、藥水使用頻率複雜或是回診等候過久等原因,最後不願意點青光眼藥水而導致惡化,呼籲千萬不要以為狀況穩定,就輕易中斷眼藥水治療,唯有定期回診追蹤,才是找回好視力的關鍵因素。【延伸閱讀】「青光眼」家族遺傳高風險!醫提醒:早期幾乎無症狀 要做1手術當心 眼壓正常也有可能青光眼! 7危險族群應每年定期做「這些」眼睛檢查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4528
分屍魔認3婦失蹤當天都到過住處! 專案小組揪「鐵證」他啞口無言癱在椅子上
高雄碎屍殺人魔案偵辦,專案小組日前尋獲張嫌兄嫂黃姓婦人頭顱,加上先前發現張婦、林婦部分屍塊,於6日借提張介宗。據了解,他坦承3名受害婦人各自在失蹤當天都曾到過他的住處,但堅稱3人都是自行離開,堅決否認犯行,態度相當狡猾,而專案小組也早有準備,蒐集事證物證與他來幾好小時的攻防戰,讓張介宗一度被問到啞口無言,還整個人癱在椅子上。專案小組在張介宗被收押的兩個月內,持續鞏固證據,並於本月6日首次提訊張介宗。面對涉嫌殺害3人、卻堅不鬆口的恐怖殺人魔,專案小組將連月來蒐集的事證,擬定攻防策略,據了解,張介宗態度仍是相當冷靜,不是選擇不答覆,或是否認到底。不過專案小組早已有準備,因監視器拍到3名婦人「只進不出」的畫面,他才鬆口坦承,3名婦人失蹤當天都曾到過他的住處,後續均自行離開,卻交代不出她們從何離開,何時離開。張介宗仍堅稱她們當天自行離開,對於後續情況避重就輕,甚至無法解釋林姓婦人的機車為何仍留在他家樓下。面對好幾小時的攻防戰,遇到關鍵問題,一來一往問答,遇到謊言即戳破,也讓張介宗招架不住,被問到啞口無言,一度整個人癱在椅子上。張介宗涉嫌在去年11月29日殺害其兄嫂張黃姓婦人,接著在今年1月17日與2月2日分別殺害了在公園結識的左營區張姓婦人和楠梓區趙林姓婦人。3名婦人均在進入張嫌住處後失蹤,警方隨後在港區打撈到多塊人體殘骸,其中38塊屬於林姓婦人,另有兩部分組織來自張姓婦人。2月26日,警方在港區發現黃姓婦人的頭顱,並確認這一系列分屍案件均與張介宗有關。目前法醫已將黃姓婦人的頭顱送至法醫研究所,採取顯微鏡檢視,以比對是否有被鈍器攻擊的痕跡。先前在張嫌家查扣的鐵鎚上曾驗出黃婦的DNA,專案小組將進一步比對頭顱上的傷痕是否與鐵鎚吻合。此外,檢警已查扣沾有林婦、張婦生物跡證的兩把凶刀及鐵槌,並成功比對出林婦屍塊上的切痕與牛排刀吻合。檢警專案小組不放棄任何可能,每天派員在港區巡視,希望能找到更多證物,進一步鞏固張嫌犯罪事證。
高雄分屍案殺人魔不認罪!檢調訊問10小時還押
高雄檢警偵辦張介宗連續殺人分屍案,日前終於尋獲張嫌兄嫂黃姓婦人頭顱,加上先前發現張婦、林婦部分屍塊,專案小組6日提解張嫌至高雄地檢署,由檢察官親自訊問,據了解,張嫌對於殺人動機及過程仍未鬆口,訊後還押。據了解,檢警昨面對涉嫌殺害3人、卻堅不鬆口的恐怖殺人魔,已將連月來蒐集的事證,擬定攻防策略,進一步釐清犯案手法、動機以及有無其他棄屍地點,期盼能一舉突破心防,但張嫌對於檢警訊問,態度冷靜,說法避重就輕。張介宗自2月6日被收押進看守所至昨天滿1個月,據了解,專案小組昨日上午約8時至看守所提解張嫌,當時他的情緒沒有太多起伏,被帶至高雄地檢署問訊,用餐時段還為他準備有香腸、肉等菜色豐富的便當,張介宗胃口不差,全都吃了,檢警昨訊問10小時後,將張嫌還押。檢警昨對問訊內容和張介宗的說詞相當低調,不願對外說明。面對張奪走的3條寶貴人命,專案小組連月來仔細蒐集相關事證,包含監視器畫面只拍到3名被害婦人到他家,最後「只進不出」,以及案發後多次提東西進出住處,且家中出現3人血跡,要張提出解釋。據了解,張仍未鬆口認罪。檢警目前已尋獲林婦、張婦部分遺骸,離失蹤時間最久的黃婦頭顱也已浮出,代表3人都遇害。巧的是,在檢察官提訊同時,高雄港又傳出有民眾發現黑色垃圾袋中有硬物,懷疑是遭丟棄的頭顱或是骨頭,事後經警方確認是塑膠物品,並非人體組織。據指出,因先前張介宗否認犯案,犯罪動機為情或為財成謎?檢警僅能依現有人事物證來拼湊線索,因此,此次問訊的結果,攸關專案小組下一步辦案方向。
高雄碎屍案「大嫂頭顱孤躺冰櫃」 兒發聲:須等「1事」才能領母遺骸辦後事
2025年2月,高雄驚爆連環殺人碎屍案。其中最先遇害的黃姓大嫂始終找不到遺體,直到2月26日尋獲頭顱,成為案件重大進展。據了解,黃姓大嫂的兒子因為之前在北部工作,加上未尋獲母親遺骸,因此尚未返回高雄。如今接獲警方通知尋獲母親頭顱,表示會等檢方通知前來領回遺骸辦理後事。目前黃姓大嫂的頭顱則冰存在高雄市立殯儀館終。至於同樣遇害的趙林婦及張婦,因為頭顱仍未尋獲,難以開立死亡證明。家屬何時才能讓往生者入土為安,暫時沒有人有答案。據了解,張介宗兄嫂一家在兒子念小學時,就舉家搬到新北居住。幾年前,張嫌兄嫂搬回高雄養老,兒子則留在汐止工作;與此同時,張嫌告知也要搬回老家。張嫌早年關在監獄,出獄後與兄嫂2人一起生活時,常因生活觀念、習性不同產生口角,同住不到1年,張嫌大哥就另買房子搬出老家,只有偶爾回老家探視。去年5月,張嫌大哥去世。之後傳出黃姓大嫂有意賣房,當時張介宗就曾向朋友抱怨,大嫂「一直跟他要房子」,還要「用30萬打發他」,沒想到某天態度忽然大轉彎,向公園友人透露:「大嫂以後不會跟我要房子了。」據黃姓大嫂在新北汐止上班的兒子透露,從小就很討厭這位叔叔,後來搬到北部,對叔叔根本沒什麼感情,也不清楚對方為何會殺害母親。此前尋獲的屍塊中並無黃姓大嫂的遺體,沒有母親確切遇害的證據,因此並未南下高雄,如今尋獲頭顱,經DNA檢驗確認是母親,表示會配合檢警調查,待檢方通知領回後,再迎回母親遺體處理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