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時嘉
」 檢察官 台中地檢署 九州博弈
檢察官張時嘉涉濫權起訴、不當訊問 中檢調查中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偵辦九州博弈集團案時,遭爆出多項爭議行為,包括不當訊問、隱匿證據,甚至涉嫌偽造文書,引發司法界譁然。《鏡週刊》先前踢爆張時嘉在偵訊電競聯盟前董座徐培菁時,言語輕佻,不僅詢問與案情無關的私人問題,更出現疑似暗示索賄的言論。中檢立案調查後,勘驗偵訊光碟確認內容與《鏡週刊》報導相符,全案仍有待檢方進一步調查。據《鏡週刊》的報導,張時嘉在偵辦博弈教父陳政谷案時,被指控濫權起訴、羅織罪名。他聲押陳政谷時,指控其第三方支付公司「剛谷」涉嫌洗錢,受騙人數從79人縮減至42人,且刻意隱匿剛谷協助警方凍結受騙資金並破案的關鍵證據,塑造陳政谷與詐團共犯的假象。更嚴重的是,張時嘉在聲押書中不實記載陳政谷攜帶「贓款」268萬4千元南下逃亡,但警方搜索時僅扣得10萬元現金,明顯涉嫌偽造文書,導致陳政谷遭法院裁定羈押長達9個月。面對指控,張時嘉辯稱被告僅挑有利說詞,並強調卷證已充分顯示陳政谷與詐團勾結,但對於辯護律師要求具體指出證據位置,他1年來均未回應。此外,張時嘉在偵訊電競聯盟前董座徐培菁時,也爆出趁機撩妹,不僅詢問「為什麼離婚」等與案情無關的私人問題,更出現「妳是曾經要用錢來處理我對不對」、「我也都沒有收到欸」、「我一塊錢都沒收到是怎麼回事啊。」等疑似暗示索賄的言論。後續徐培菁更向主任檢察官李俊毅直言,訊問過程讓她身心俱疲,尤其她本身患有顱內動脈血管瘤,長時間訊問至凌晨更令她難以承受。至於徐培菁的指控,張時嘉否認「撩妹」,稱問訊內容均與案件相關,反批徐培菁顛倒是非、扭曲事實,希望媒體不要再被誤導。然而,偵訊光碟內容與其說法明顯矛盾,全案仍有待檢方進一步調查,當事人將再向監察院陳情。
北檢林俊言、唐仲慶上榜了! 一審主任檢察官36人建議名單出爐
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9位票選委員今(10日)傍晚公布一審主任檢察官36人建議名單,承辦京華城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唐仲慶、林俊言都在內。今年缺額共有24位,9位票選委員推薦1.5倍人選即36位至檢審會審議討論,再請部長鄭銘謙進行圈選,由於林俊言多次遭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疑,未來是否能獲鄭銘謙青睞,外界都相當關注。9位票選委員推薦推薦36位名單如下:士林地檢署:林思吟(49);台北地檢署:唐仲慶(51)、朱家蓉(50)、鄭少珏(46)、黃惠欣(49)、林俊言(46)、劉韋宏(51);新北地檢署:陳錦宗(49)、黃筱文(50)、陳柏文(51)、黃佳彥(51);桃園地檢署:張家維(52)、陳書郁(53);新竹地檢署:葉子誠(52);台中地檢署:吳昇峰(49)、張富鈞(46)、謝怡如(47)、張時嘉(49)、何建寬(44)、張凱傑(47)。南投地檢署:黃慧倫(49);苗栗地檢署:楊岳都(52);彰化地檢署:陳鼎文(47)、王元郁(46);嘉義地檢署:江炳勳(52);台南地檢署:彭盛智(49)、林怡君(49)、胡晟榮(47)、徐書翰(53);高雄地檢署:李侑姿(47)、任亭(48)、吳韶芹(49)、許怡萍(45);橋頭地檢署:楊翊妘(54)、周韋志(52);屏東地檢署:賴帝安(53)。
最美董座首現身中檢說明 徐培菁控檢察官言語侵犯
九州博弈洗錢集團案再起波瀾!關鍵被告「最美董座」徐培菁被檢方指控受到九州博弈總裁陳政谷指示,涉犯賭博、洗錢等罪,以300萬元交保。徐事後卻出面痛訴,承辦檢察官張時嘉涉嫌利用職權不當訊問。台中地檢署今(2)日傳訊徐到案說明,徐培菁表示感到「被侵犯」,多次訊問過程中,檢方竟以明顯超出案件範疇的問題,探詢其個人生活細節,令她感到被有意「撩妹」,甚至覺得遭遇言語侵犯。徐培菁今日下午身穿白衣與牛仔褲抵達台中地檢署,首度接受性騷案調查,陳述當初洗錢案中被檢方訊問5次的經過,每次的詢問都讓她彷彿置身於一場曖昧戲碼。據了解,檢察官不只細問她與前夫黃建嘉離婚的細節,甚至疑在偵訊中提及:「妳為什麼幫陳政谷奔走?妳也沒有拿錢來給我啊!」並表示:「我真的很想私下和妳成為朋友。」語氣曖昧讓她當下難以反抗。面對這樣層層疊加的不當言辭,徐培菁也決定在近日選擇站出說出實情。張時嘉則否認「想做朋友」、「拿錢」等指控,提到訊問過程僅是為了得知案件細節,強調查核偵訊光碟便可一目了然。台中地檢署上月知悉徐培菁相關指控後,立即展開分案調查,由張時嘉的主管李俊毅主任檢察官親自接手調查,檢方為查明真相,也向地方法院申請調閱相關錄音與光碟,並傳喚徐培菁進一步說明,確定是否與指控內容一致。
控訴檢察官性騷索賄 遊戲「打地鼠」遭認賭博…最美女董座喊冤
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洗錢案期間,曾任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葳群公司負責人的徐培菁,因涉入案情成為檢調重點對象,但徐培菁控訴,自己在2023年偵訊過程中,檢察官張時嘉曾多次在偵查庭中以不當語氣詢問與案情無關的私人問題,甚至在訊問過程中多次流露曖昧語句,還有疑似索討賄賂的暗示言語。而面對自家遊戲被打成「賭博遊戲」,有消息人士出示遊戲畫面,直接表示「三消的打地鼠遊戲怎麼會是賭博遊戲」。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徐培菁表示,在5次的偵訊過程中,張時嘉曾以「我真的很想私下和妳成為朋友」開場,並問徐培菁「為什麼幫陳政谷奔走?妳也沒來找我,妳也沒有拿錢來給我啊!」徐培菁當下反應十分錯愕,甚至懷疑張時嘉這番言論,是否是對自己提出索賄暗示。除此之外,張時嘉的訊問內容也十分誇張,內容甚至包含徐培菁與曾任綠營高層的前夫黃建嘉之間的婚姻狀況與離婚原因,徐培菁認為,這些問題明顯與案情無關,形同侵犯隱私,且極具性別歧視色彩。徐培菁也提到,偵訊過程中,面對到張時嘉的誇張提問,兩名陪同律師均感到十分錯愕。而在偵訊結束返家後,徐培菁將這些不舒服的事情告知父母,徐培菁的父親當下就直覺認定「伊就是要拿錢啦!」事後徐培菁也與友人討論此事時,友人半開玩笑的說「因為你沒和他加LINE」。而直到這時候,徐培菁才意識到,在檢方發動搜索、啟動訊問後,自己的名下財產都沒有被張時嘉查扣,是直到起訴前夕,名下資產才被查扣。而這一切都讓徐培菁再次加深「是不是沒做到張時嘉暗示的要求,才面臨這樣局面」的懷疑。後續全案於2023年8月24日提起公訴,最後一次偵訊是在8月1日,張時嘉對徐培菁表示「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到妳!」語氣十分曖昧,這也讓徐培菁在事後懷疑,是否是因為沒有滿足對方某些暗示性期待才遭到起訴。而讓人更難以接受的是,在最終的起訴書中,均未記載任何與上述指控相關的問答,令徐培菁懷疑,起訴書是否有刪改或漏錄情形。目前徐培菁已於4月14日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調閱偵訊光碟,並表示希望讓大眾聽見錄音後,自行判斷真偽。面對自家的遊戲被指控為賭博遊戲一事,徐培菁也表示,一位國立大學音樂系畢業的王姓女音效師,僅因在工作群組留言說「博弈很重視音樂律動」就被檢方認定知情,即便該名音效師強調做的是「老虎機的博弈遊戲」、「做為觀摩、參考」,但最終還是被強迫認罪,在未諳法律的情況下,交付11萬元緩起訴金。徐培菁也認為,整體辦案品質應受檢視。除此之外,有消息人士表示,該款遭指控為賭博的遊戲,實際上就是單純的三消遊戲,遊戲名稱為「打地鼠」。《CTWANT》也獨家取得遊戲畫面,從影片內容來看,的確是款以三消為主題的遊戲。遭檢方指控為賭博的遊戲「打地鼠」。(圖/資料照片)
還沒上線遊戲竟列賭博罪證 檢辦陳政谷爆「這些」瑕疵
九州博弈總裁陳政谷被檢方控洗錢,上月才以2億元交保,而台中高分院二度撤銷發回,裁定3.5億元交保,但陳拒絕保釋,也批檢方辦案粗糙,最後合議庭裁定續押。據悉,檢方除把還沒上線的博奕遊戲列賭博,讓一名從事音效製作的工程師也背賭博罪,而檢方計算不法金額,把合法的線上遊戲「星城」、「老子有錢」列實際犯罪金流,把洗錢金額灌水至438億。星城Online。(圖/翻攝星城Online臉書)陳政谷14日出庭時發聲明表示,他不會再繳2億元保證金,也批檢察官張時嘉濫權起訴,葳群公司從卷宗可看出是遊戲開發商,而檢警也知道該公司開發的30多款遊戲都沒上線及營運,卻被檢察官濫權以賭博等罪起訴,一位音效女工程師在檢警辦案下,被動認了賭博罪,繳10多萬的公益捐,小女孩就留下了賭博前科的污點。據《鏡週刊》報導,陳政谷控檢方辦案粗糙不是沒來由,如把還在開發中的線上遊戲認定是賭博,和將洗錢金額灌水、僅靠一名證人的警詢就認定陳是九州負責人等6大瑕疵,未來在法庭上也可能遭翻盤。當時九州集團近30人被張時嘉起訴,但查扣的遊戲都還在開發階段沒上線,開發軟體的葳群公司8名工程師、企劃、後製人員等人也難逃被起訴。報導稱,檢方在調查洗錢不法金額時,把剛谷公司代收、代付的手機遊戲費,和合法線上遊戲「星城」、「老子有錢」等娛樂幣,都列為非法賭金,灌水至438億元,並指控剛谷賺了手續費13億6千萬元,藉此估算實際犯罪金流,卻沒有列出400多億元的交易明細。
涉九州集團博弈案 前記者控檢察官「濫刑追訴」違法扣手機
九州集團博弈案持續延燒,涉案的前TVBS記者史鎮康日前以500萬元交保,而他10日反控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張時嘉違反刑法第125條第3款「濫刑追訴罪」,非法扣留其手機外,還憑藉違法證據將他羈押,並已於5日向張提告。史鎮康透過律師表示,張時嘉疑似在未向法院聲請搜索票情況下,擅自扣留他的手機並進行數位鑑識,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一所規定的法官保留原則,還向法院聲請核發監聽票,更在沒有證據的情形之下將他聲請羈押,嚴重侵害他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史鎮康強調,他前為新聞媒體人,離開媒體業後投身營造開發行業,他自己出錢投資並成立的公司,竟被報導說是陳政谷出的錢,又被說協助博弈網站洗錢,並強調其公司是正正當當的營造建築行業。史鎮康說,他與陳政谷結交多年,且沒有生意往來和上下屬關係,互相稱謂為老闆,只是禮貌性的稱呼。檢察官為強加陳政谷入罪,竟硬指他是博弈集團的成員。聲明稿中提到,檢察官在「未向法院聲請本案搜索票」之情況下,即擅自扣留史鎮康的手機,並同時進行數位鑑識,顯然已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1所規定的法官保留原則,且憑違法取得的證據向法院聲請核發監聽票將他羈押,已嚴重侵害他憲法上所保障的人身自由、秘密通訊自由財產權。史鎮康質疑,此例一開,檢察官只要基於懷疑,任何人皆為被告,且隨時執行搜索時,可以不需要先經法院核發搜索票,即可擅自扣押任何人所有之物,並且擅自將個人電子產品進行數位鑑識,再入罪於任何人,顯然檢察官的行為,已經違反刑事訴訟法上之無罪推定原則。史鎮康強調,此案不僅涉其清白,也關乎一般社會大眾憲法上之基本權利保護,倘若任檢察官無限制擴權,將侵害人民權利,也導致人民對於司法之不信賴,他因而已針對檢察官濫權追訴等罪依法提出刑事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