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秀鴛
」 衛福部 江祖平 張秀鴛 家暴 黃子佼
江祖平遭下藥性侵!管制藥物來源為何 衛福部長:已下令嚴查嚴處
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網路發文自揭遭電視台員工性侵,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不鼓勵透過媒體公審,遭質疑譴責被害者。衛福部長石崇良今日強調,「我們全力支持被害者用任何方式說出來」;據傳管制藥品被當作加害工具一事,衛福部絕對嚴查嚴處,已指示地方衛生局了解藥品種類及取得方式。江祖平爆料電視台資深副總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演員、騷擾電視台女員工,後續揭露自己就是受害者。張秀鴛日前受訪時表示,被害人求助時,以第三人稱描述十分常見,但如果是透過媒體公審,確實沒有那麼恰當。性侵是犯罪行為,還是建議透過一般正常管道,報警、驗傷等司法程序,透過公權力介入對行為人追訴責任,保障被害人權益。此話遭網友質疑,衛福部譴責被害者,「為什麼江祖平不能公開捍衛自己的權益?」、「難道衛福部希望加害人做一堆骯髒事都能獲得私了? 」紛紛為江祖平發聲。石崇良回應,對於此事件感到很遺憾,但要再次強調,衛福部全力支持被害者,不管用任何方式說出來,進入程序裡,對於被害者的支持力度也要更強。據報導,江祖平稱被下藥,原本要前男友(龔益霆)拿心臟病藥,對方卻拿鎮靜藥物給她,服藥後意識模糊、隱約感覺自己被侵犯。醫師指出,衛福部應關切的,是必須在醫囑下使用的管制藥物,為何被作為迷藥流通。石崇良表示,針對此事絕對嚴查嚴處,依據管制藥品管理條例,已經指示先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了解,他使用的藥品是哪一個藥以及是如何取得,按照這個調查結果來檢視,雖然現在對管制藥品已有一套嚴謹管理方式,但如果從此事件找到還有需要強化的部分,衛福部也會盡快將漏洞補起來。
江祖平揭遭性侵 陳菁徽批衛福部:檢討受害者說詞令人失望
藝人江祖平日前揭露,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並坦承自己就是受害人。事件延燒後,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回應「不鼓勵以媒體公審方式求助」,引發外界質疑是在譴責被害者。對此,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7日)痛批,這是檢討受害人的說詞,並呼籲政府切勿姑息,應針對相關性侵案展開調查。江祖平爆出遭性侵案,張秀鴛被媒體問及時表示,性暴力被害人因害怕被貼標籤,常選擇匿名求助;雖然透過媒體揭露並不違法,但更適切的方式應是報警、採證驗傷,循司法程序追究加害人責任。此番言論引發強烈爭議。衛福部後續發布新聞稿澄清,強調尊重被害人尋求支持的權利,並承諾全力保護需要幫助的人。對此,陳菁徽則指出,江祖平勇敢揭露自身遭性侵,加害人不僅涉及性暴力,還涉嫌恐嚇,動輒以「關係」壓制他人,顯示問題已非單一事件,而是嚴重且長期的性犯罪。她強調,政府應立即思考是否涉及多名受害者,並成立專案小組全面介入協助,而不是由官員發言推責。她批評,受害人選擇第三人稱爆料完全可以理解,因為在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這是保護自己的方式。加害人揚言「我用關係壓死妳」,究竟所指為媒體權力、政黨資源,還是干預司法?這樣的威脅在台灣社會出現,令人毛骨悚然。陳菁徽直言,一個權貴能藉權勢公然壓制受害人是本月最大鬼故事。她強調,政府絕不能姑息,並嚴正要求衛福部不要再「搞錯重點」。
稱江祖平「媒體公審不恰當」挨轟 衛福部:是提醒避免二次傷害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自曝遭前男友、三立資深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事件引發各界高度關注。而衛福部保護司長稱「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不違法,但沒那麼恰當,建議被害人依循司法途徑」,引發外界砲轟。稍早衛福部官方發聲表示,部會力挺受害者勇敢尋求協助,保護司長言論是為了避免被害者被二度傷害。江祖平先是在社群平台爆料電視台員工疑似性侵女演員,還有其他多位女員工遭性騷,並且貼出涉案男性照片。而龔益霆發聲駁斥相關指控,並稱曾與江祖平交往過10個月後分手;江祖平就自爆自己就是性侵受害者,並索賠1300萬欲捐出去,士林檢方4日已分案調查。針對江祖平指控龔益霆性侵,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日前表示,被害人自行透過媒體公審加害人資訊並不違法,但沒有那麼恰當,「性侵就是犯罪行為,司法正義還是要透過公權力介入」,建議被害人依循法律途徑,對行為人追溯法律責任,釐清並保障被害人權益。而此話一出引起不少網友不滿,衛福部於6日稍早發聲明強調,感謝社會大眾對此議題的關注,保護司長原意盼提醒各界在遭遇性侵害事件時,最重要的是讓被害人能獲得妥善的保護與法律協助,特別是公眾人物可能遭受到媒體曝光後,需承擔二次傷害之風險。衛福部指出,被害人擁有選擇如何表達、如何尋求支持的權利。衛福部力挺受害者勇敢尋求協助,也與社會一起用溫暖、支持來接住每個人,持續透過專線、社工、醫療與法律資源,站在被害人身旁,支持每一位勇敢求助的人。不過該篇聲明仍引起網友不滿,紛紛在衛福部臉書粉專留言怒轟「不認真經營醫療環境,現在還出來幫洗地 」、「到底是哪個官員譴責受害者現身勇敢面對,出來面對」、「看來背景真的硬,才能讓政府機關給不同領域的權貴分護航」、「官話一篇,你們到底是有多冷血」、「衛福部現在管到海邊去了」、「發現逆風就趕快轉向」、「看不出來欸,你們沒有支持,是加害」。
模糊身分控性侵引爭議!江祖平認「怕母傷心」 衛福部緩頰:很常見
藝人江祖平近日首度公開承認,自己並非#MeToo事件的旁觀者,而是親身受害者,但卻也因此引發外界質疑。她接受《鏡週刊》專訪時坦言,連日來因事件延燒幾乎無法入眠,身心俱疲,訪談過程數度落淚。對於為何要隱瞞身份一事,江祖平解釋,最初在社群平台僅以「某大特」形容加害人,並未直接說出自己,就是擔心母親承受打擊。根據《鏡週刊》報導,江祖平直言對前男友龔益霆,以及其父、三立副總龔美富的態度極度失望。她指出,自己從先前拍戲燙傷到如今指控遭性侵,一直只盼能獲得誠懇道歉,但對方從未正面回應,聲明甚至像是父親代筆。她批評龔家父母一味護短,讓她心寒不已。談到委屈時,江祖平一度情緒失控,甚至直言「我有五百顆安眠藥,我可以一起吞下去,都是他們害的!」她解釋,多年拍攝八點檔導致作息混亂,長期依賴藥物入眠,如今事件再度引爆壓力,讓她陷入低谷。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整起事件延燒後,龔益霆先是否認,隨後又自曝與江祖平曾交往,雙方隔空交火,掀起社會輿論。律師李怡貞分析,江祖平先以「他人經歷」發文,再逐步揭露真相,容易引發外界對動機與時機的質疑。不過,她強調若真有拍攝紀錄或第三人在場,應交由司法調查,而不是僅靠輿論攻防。律師黃柏榮則提醒,受害者在社群上情緒化發言,恐被誤解為感情報復,建議將重心放在法律訴訟,讓證據在司法體系中發揮效力。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也從制度面補充,許多被害人在初期因擔心標籤與偏見,常會以「朋友」的身分代替自己,這在實務上並不罕見,可以理解。但她強調,公開揭露雖不違法,卻不是最妥善的處理方式;性侵屬於犯罪,仍應報警、驗傷、蒐證,透過司法程序保障被害人權益,而不是演變成媒體公審。◎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江祖平自揭遭三立副總兒性侵!衛福部:媒體公審不恰當 應循司法途徑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近日在社群平台上揭露,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的兒子龔益霆涉嫌性侵某位女演員,並對電視台女員工進行性騷擾。隨後,她更公開自己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提醒,透過媒體公審並非最恰當的方式,雖然不算違法,但司法正義仍需靠正式程序,建議受害者應循警政與司法管道。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江祖平起初以「轉述他人經歷」的方式在網路上爆料,貼出疑似涉案男子的照片,還指出有電視台女員工遭受騷擾。對此,龔益霆隨即發文回應,承認曾與江祖平交往約10個月後分手,但否認所有指控,強調對方的說法片面且不實。就在雙方說法出現爭議後,江祖平再度自揭身分,表示自己才是性侵的受害者,並提出索賠1300萬元。目前,士林地檢署已於9月4日分案調查,內湖警分局則表示會持續聯繫江祖平,請她前往製作筆錄,以進一步釐清案情。此事件也引起外界質疑。律師李怡貞便表示,她對江祖平的做法感到困惑,如果當事人確實是被害者,為何最初要以「他人經歷」來求助,之後再逐層揭露自稱的真相?更質疑江祖平為何起底後遭對方反擊回文,才說要提告、要驗傷?針對江祖平透過媒體揭露加害人資訊的行為,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若被害人是成年人並主動公開自身經歷,基本上並不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因為法律主要規範的是媒體不得在報導中透露能辨識被害人的資訊。然而,她也提醒,透過媒體公審並非最恰當的方式,雖然不算違法,但司法正義仍需靠正式程序,建議受害者應循警政與司法管道,包括報警、採證、驗傷等,以保障自身權益。張秀鴛補充,許多被害人在初期求助時,因為擔心社會偏見、誤解或被貼上標籤,往往會用「我朋友」的方式描述自身經歷,這在實務上並不罕見,也可以理解。不過,她強調,若不是受害者本人,卻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公開相關資訊,即便沒有直接點名,仍可能落入灰色地帶,因此並不妥當。根據保護司統計,2024年(民國113年)共有9,230名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其中2,198人、約占23.82%,是與加害人存在男女朋友關係。而在同年度成立的1,946件性騷擾申訴案中,涉及(前)配偶或情侶的案件有20件,屬於追求關係的案件則有39件。這些數字顯示,在親密或曾經親密的關係中,相關性侵與性騷擾事件並不少見。《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屢傳「保護令失靈」害喪命 衛福部急補救!擬擴大警方查詢家暴權限
近期國內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引發保護令、司法程序檢討聲浪。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未來將加強家暴案風險資料串接,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可查詢家暴通報紀錄權限,以掌握暴力危機程度,一併呈交給檢察官聲請羈押,避免憾事重演。7月國內發生2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保護令已核發情況下,卻仍遭殺害。新北土城案中,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聲請羈押卻被檢察官無保請回;信義情殺案中,聲請暫時保護令案件延遲移送,且超過期限才核發。土城案中,由於警方並未提供家暴通報資料給地檢署,檢察官因此無法完整判斷是否需要聲請羈押。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日前在立法院說明,婦幼案件家暴資料庫是各網絡共用,但土城案受理的是偵查隊,並無權限可觀看資料庫。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處理家暴案件的警政單位,是婦幼隊或家防中心,而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則是負責刑事案件的偵查隊,單位不同,偵查警察辦案時,不會去看婦幼隊家暴資料庫,產生資料不對接狀況。張秀鴛說,偵查隊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不知道過去家暴通報過幾次、嚴不嚴重,只知道當下狀況,並用當下狀況去跟檢察官、法官聲請羈押,並未附上家事資料,因此常因較輕微而不被同意,顯示風險資料鏈斷裂。因此,未來將擴大開放刑事偵查警察官處理違反保護令案件時,得查詢衛福部保護資訊系統,了解加害人歷次家庭暴力通報紀錄,以利檢警掌握暴力危機程度。警政署將盡快開放授權。衛福部今日(15)上午邀集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縣市警察局、專家學者,召開精進家暴案件司法程序研商會議。衛福部指出,未來將強化主管機關、警察機關,盡可能依職權聲請保護令;並確實提供聲請保護令所需資料,如家暴通報表、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事證資料(驗傷單、照片、手機簡訊通訊截圖等),縮短法官審理保護令時間,加速核發。同時,協助第一線員警使用的M-Police除現有保護令資訊,透過介接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作業平臺資訊,讓他們能第一時間掌握被害人危機與風險。針對違反保護令案件移送資料,也會請警政署檢視、更新違反保護令案件警察移送清冊內容,加強資料完整性,提供值班檢察官快速掌握案件風險評估與危險分析。此外,日前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機制,衛福部、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指出,科技設備進行風險防控,涉及被害人與加害人人身自由與隱私,及民事與刑事執行科技監控之競合、科技監控執行期限、資訊銜接等問題,需審慎研議。因此建議先對國外制度、配套進行分析比較,辦理國際研討會等,作為完善制度修法參考。◎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違反保護令者狂增 提議應設電子監控
近來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已核發保護令情況下,仍遭加害人殺害。對於近3年違反保護令件數成長逾3成,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建立被害預警機制,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承諾1個月內開會研議修法。法務部統計,2021年至2024年違反保護令罪件數由1758件提高至2389件,成長逾35%,今年上半年1226件,全年恐再創新高。藍委邱鎮軍直言,要有效預警不能只靠一張「會通靈的紙」,應建立相關監控機制。藍委王育敏建議,法務部可參考英、法等國對施暴者實施「電子監控」機制,加害人戴電子腳鐐、被害人戴警示接收器,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出現在被害人附近,自動發送警告至雙方設備並通報警方,即時阻卻加害行為。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科技監控是針對被告的防逃措施,若被害人也要有相對設備,需經過其同意。家暴案欲納入科技監控由衛福部研議,法務部予以尊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表示,刑事訴訟法已有科技監控,但家暴法並未授權法院對家暴高風險加害人使用電子監控裝置。由於近年高風險暴力命案增加,支持納入家暴犯受電子監控。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電子監控值得研議,將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以最快速度研商,1個月內提出報告;若取得共識,最快6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邱強調,由於牽涉人命保護,會盡快完成。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過去曾討論過電子監控,但對「誰來執行」各部會共識不足。目前保護令執行由警政機關負責,未來聲請保護令空窗期對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也應由警政機關執行。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回應,支持警示系統,將與相關單位研商。
土城家暴案震驚全台!衛福部召開部會檢討「祭5大決議」防悲劇再重演
新北土城謝姓家暴男,當街砍殺妻子、小姨子一案震驚全國,該男違反保護令,卻被檢察官無保請回。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包括土城案在內,近年「互申請保護令」家暴案增加,衛福部將制定新指引,協助第一線人員因應高風險狀況,辨別真正被害人、避免資源錯置;也將提供高危險資訊給檢察官,以利聲請羈押。衛福部今日(14)召開「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推動小組第6屆第6次會議」,邀集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地方政府及專家學者,針對新北土城一案,進行全面性檢討與機制盤點。張秀鴛指出,今日會議中,達成5項決議,包括強化第一線專業人員教育訓練、研擬跨轄通報與應變機制、盤點刑事程序銜接處理、針對雙向加害或被害案件提出新指引、提供完整心理輔導與支持。張秀鴛說明,土城案從通報、相關人員介入、刑事案件處理到保護令聲請核發,程序都沒問題,整個網絡唯一遺憾的部分,是該男違反保護令案件沒有得到檢察官認可,未向法院聲請核發羈押、也沒有責附條件。張秀鴛表示,衛福部將邀集警政署、法務部及司法院,針對家暴案件刑事處理流程進行制度性檢視,提供更多危險訊息給檢察官,如被害人家庭背景、相對人特殊身心狀況等,以利聲請羈押。近年越來越多「互為相對人」家暴案件,雙方都申請保護令的案件約占1成。張秀鴛表示,土城案也是雙方都有申請保護令。衛福部將召集跨部會制定新指引,針對當事人互為相對人情形,研擬特別評估及處理原則,以因應高風險狀況。張秀鴛解釋,即便雙方互為相對人、都申請保護令,仍有暴力發生原因和存在的權力關係,應從現象去看暴力本質,認清誰是被害人、誰是行為人,避免雙方申請都核發,造成資源浪費。因此專家提出,希望制定指引,讓第一線人員更好分辨,提供真正的被害人相關服務,減少資源濫用。此外,也將強化警政、檢察、法院、社政、衛政等第一線專業人員教育訓練,提升對親密關係暴力本質、加害人行為模式及高風險徵兆敏感度與應對能力;請內政部警政署整合跨轄案件的通報、應變流程,避免轄區分工不同產生服務斷點;並請新北市政府啟動整合性悲傷輔導與心理支持機制,協助受害人子女及其家庭走出創傷。★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家暴悲劇頻傳!新北再傳人夫違反保護令咬傷妻
新北市近期連續發生違反保護令的家暴案件,引發社會對現行保護令效力的質疑。繼土城謝姓男子違反保護令後當街殺害妻子及小姨子後,又有1名人夫因違反保護令啃咬妻子肩膀,遭法院判刑,再度凸顯家暴防治的迫切性。 根據判決書記載,該名人夫明知妻子已取得保護令,卻仍在2024年8月因細故爭執時,以嘴啃咬妻子左肩,造成明顯瘀傷。妻子同時指控丈夫曾掐脖威脅「一次就讓妳死」,但因缺乏具體事證未被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判處人夫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此案正值7日土城殺妻案引發社會譁然之際。當時謝姓嫌犯同樣違反保護令,卻在無保飭回後持刀刺死妻子和小姨子,暴露現行制度對高風險加害人的評估不足。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也表示,將於下周召開跨部會會議,研擬透過過往的案件搜集潛在的危險因子,建立「致命危險清單」,提供檢警和法官作為羈押與否的參考依據,盼能強化保護令的實質防護力。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性騷者「性平教育抵罰鍰」?衛福部出面駁斥傳聞 強調將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
近期有媒體報導,衛福部研議性騷者可用「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衛福部長邱泰源上午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且不排除對造謠者提告;衛福部下午再度重申,研議性騷擾抵罰為「不實謠言」,絕無此政策。據《聯合報》報導,衛福部近期研議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遭質疑此舉是輕放性騷者、無視被害人傷痛。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8)澄清,衛福部從來沒有研議,也沒有共識、沒有形成政策、也沒有時間表,這不是推動性騷擾防治的主題。衛福部長邱泰源今日上午也厲聲強調,「絕無此事、純屬謠言」,衛福部將發表嚴正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衛福部下午發布聲明,重申衛福部立場,有關媒體報導性騷擾行為人接受輔導教育後,經考試通過即可免罰鍰一事,屬「不實謠言」,嚴正澄清沒有此抵罰政策。4月16日性暴力防治實務論壇與會者,針對該議題有討論並交流意見,但當天各界並未達成共識與具體建議。性騷者教育免罰鍰?衛福部:不實謠言 追溯造謠者法律責任。(圖/報系資料照)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7條規定,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經調查成立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以外之性騷擾,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衛福部重申,為強化性騷擾防治,衛福部透過充實經費及人力、聯繫會議,輔導、強化各地方政府落實性騷法各項業務執行,包括行政裁罰,以建立友善、有效及可信賴之性騷擾防治制度,保障被害人權益。
傳性騷者教育考試通過免罰鍰 邱泰源斥:不排除追究造謠者
近日流傳衛福部研議性騷擾者可以「性平教育時數」抵銷罰鍰,引發爭議。衛福部長邱泰源今(9)日被問及此事,表示「絕無此事,純屬謠言」,並強調衛福部將發表嚴正的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昨天受媒體聯訪表示,衛福部從來沒有研議,且沒有共識、沒有形成政策、也沒有時間表,這不是現在推動性騷擾防治的主題。她並表示,這是四月中旬的論壇,當時會中,有專家學者提出討論主題針對性騷擾者,接受一定時數輔導教育通過考試觀念正確,免依第27條予以罰鍰,但僅是學者專家實務工作的看法,會中並沒有形成共識。邱泰源今日赴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前受訪,被問及是否有「性騷者教育後免罰」一事,他堅決表示「絕無此事、純屬謠言」,接著指出,衛福部將發表嚴正的聲明,不排除對造謠者追溯法律責任。
受虐兒比例5年增加2成 8成施虐者為父母
台灣每年約2~3千名嬰幼兒受虐,衛福部統計,即便面臨少子化,嬰幼兒受虐比率仍不斷增加,5年成長至1.2倍,增加2成,受虐案9成發生在家中,其中有8成施虐者為父母。專家建議,家長可以遵循「停看聽」,應對育兒面臨的壓力時刻。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2020至2024年間,嬰幼兒受虐比率從千分之2.26,升至千分之2.65,5年成長至1.2倍。分析2024年2425例確定受虐案件,有93%發生在家庭內,7%發生在家外幼托照顧場域;家內受虐案中,84%施虐者為父母。受虐類型部分,以身體不當對待49%、疏忽照顧44%為多,其餘8%包括言語暴力、性暴力等。嬰幼兒不當對待,大多發生在家長照顧管教期間,可能因孩子哭鬧打巴掌、搖晃嬰兒,或將孩子獨自留在家、忽略孩子營養健康狀態。張秀鴛說,嬰幼兒受虐原因,以生活規範、作息、飲食問題占52%最高,家長最大難題包括幼兒飲食、如廁、哭鬧問題;其次為嬰幼兒哭鬧18%、獨留及教養知能不足15%,以及家長衝突波及、家長精神問題、藥癮、酒癮,及家庭照顧壓力引發的不當對待。台灣適性發展促進會副祕書長楊珮璉表示,育兒過程會經歷不斷嘗試、失敗,父母應理解哭泣是幼兒正常溝通方式,並建立寶寶規律生活作息,如按時餵奶、活動、睡覺,增加孩子安全感;父母則應適時表達情緒,不用一個人扛下照顧責任,適時向家人尋求協助、共同照顧。楊珮璉指出,面對育兒抓狂問題,家長可以嘗試「停看聽」原則,停止自責、看見孩子需求與發展、聽取正向建議與支持,讓育兒更正向健康。柚子小兒科診所院長陳木榮建議,家長應從認識孩子做起,嘗試理解哭鬧行為背後的需求,學習實踐相關育兒親職及情緒管理技巧。
不再噤聲!性別平權觀念普及 男性受家暴通報比例上升
衛福部統計,家暴通報量逐年增加,案件類型以「親密關係暴力」比例最高,長年占5成,並以女性受害通報為大宗。不過,近年男性受害通報比率上升,男女比約為2.5:7.5。專家指出,推測與社會風氣改變、性別平等觀念普及有關,男性不再「噤聲」,關係中男女地位越趨平等。家暴通報事件中,親密關係暴力從2014年通報的4萬多案,增加到2023年6萬多案,2024上半年則有3.4萬多案。新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羅惠群推測,通報案上升與資訊流通、通報意識抬頭有關,許多家暴個案藉由網路上類似經驗分享,重新審視自身關係狀態,進而發覺自己正遭受暴力。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親密關係暴力事件中,仍以女性75%占多數,但受害男女比例開始拉近,受害通報男性從10年前的12%成長到26%,推測與性別平權、男性「噤聲」現象被打破有關。過去男性被家暴,可能會覺得羞恥而不敢通報,但隨著性別平權觀念普及,男性「噤聲」現象有所改善。諮商心理師黃楷翔表示,隨著社會風氣改變,過去有些不敢說出口,或不知道自己正在接受暴力、認為求助有違男子氣概的男性,也開始願意向外求助,「這是好的現象」。羅惠群認為,親密關係暴力男性受害通報案增加,代表台灣性別文化有進步。男性也可能成為受害人,但早期因「陽剛」刻板印象,許多男性會選擇不說、冷處理,如今越來越多男性能勇敢說出口。另一方面,男女受害通報逐年接近,也代表平權意識抬頭,親密關係中不再是男性擁有主導權,隨著女性在經濟、事業上站穩腳步,女性取得主導權比例也越來越高。
風頭過了?衛福部指兒少事件報導恐違兒少法 盼能改善避免觸法
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層出不窮,但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違者可罰3到15萬元。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社會矚目的兒少事件,逐一點名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衛福部保護司強調,《兒少法》第69條有例外規定,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讓媒體負擔很多不確定性,接下來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討論,希望更靈活運用。北市某私立幼兒園毛姓教保員涉嫌性侵多名學童,引發社會激憤,媒體礙於《兒少法》規定,不敢揭露該幼兒園名稱,卻讓眾多家長更增擔憂。衛福部21日邀集兒少團體及媒體代表開會,列舉8件兒少事件,包括王力宏探視小孩衝突事件、肉圓爸不當對待事件、校園球隊性侵事件、育幼院虐兒事件等,討論媒體報導中可能觸法之處,並提供修改建議,預計完成彙編後,提供媒體作為報導參考依循。例如新竹市某學校球隊爆集體性侵,受害家屬向立委陳情並出席記者會,雖然現場有使用口罩及墨鏡,但衛福部仍建議,應使用馬賽克,避免被害兒少家人的影像暴露。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指出,儘管各家媒體都只有使用片段的資訊,但隨著資訊堆疊,可能增加被害人被辨別的可能,建議媒體避免直接引用資料來源提供的完整資訊,以免觸法。新北一名酒醉父親因肉圓沒加辣痛毆兒子,妻子錄影存證並聲請家暴令,引發社會譁然。衛福部認為,媒體報導大量曝光行為人居住地區、住宅大樓及樓層,以及行為人出面道歉時未變音,都會間接曝光被害兒少身分,同時也建議應將影片背景及兒少衣物變色,並加強馬賽克。不過,為避免兒少事件被隱匿而影響公共利益,《兒少法》第69條第4項訂有例外規範,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少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不在此限。張秀鴛表示,《兒少法》第69條第4項主動發動權在於行政機關,若媒體連續多天報導某一兒少事件,顯見其必要性,此時縣市政府應開會取得各界共識,究竟是否有當?是否需要移除或遮蔽?但目前各縣市運用得不好,的確讓媒體負擔了很多不確定性,未來中央會和地方政府溝通,要讓地方政府可執行,希望各縣市的運用更靈活。
性平三法上路半年 公共場所仍是重災區、肢體騷擾為大宗
112年5月開始的#MeToo運動,引發各界對性暴力議題之關注,並讓許多過往曾遭受性騷擾的被害人有勇氣挺身而出,為建立有效、友善、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行政院會同衛福部、教育部及勞動部進行性平三法,即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的修正,並於今年3月8日起全面施行至今已滿半年。性平三法新法今年3月8日上路,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法後,施行至今已滿半年。衛福部今(3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性騷擾防治施行情形,通報案件量穩定持平,其中以公共場所肢體騷擾最大宗,被害人仍9成為女性。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提醒,性騷立案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民眾日常中應尊重他人,避免成為加害人。衛福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總共受理1710件申訴案件,較去年同期略降,經各縣市主管機關審議完成共1213件,約2成仍在審理中,其中性騷擾成立案件669件、佔55%,不成立案件則有269件、22%,理由多為證據不足;被害人有九成為女性,與以往無太大落差。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明,性騷擾行為樣態以「肢體騷擾」為大宗,佔42.5%,其次為「傳送色情圖片或偷窺偷拍」26.9%、「言語騷擾」約20%、「跟蹤尾隨」則有約6%;發生地點以「公共場所」為大宗,其次為數位媒體、大眾運輸工具、私人住所。張秀鴛指出,性平三法如同漏斗,若有師生關係,即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應向所屬學校申請調查;若與執行業務、僱傭關係有關,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申訴管道為雇主或縣市機關;其餘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可向行為人所屬單位、單位所在地縣市主管機關或性騷發生地警察機關提出申訴。張秀鴛表示,性騷擾成立案件中有8成行為人會提出訴願,約6成行為人否認性騷擾,主張自己遭污衊或與被害人兩情相悅;另有38%認為自己無性騷擾犯意。張秀鴛提醒,很多自認幽默的話語或行為,如「穿那麼暴露根本就是在引誘別人」、「帥哥胸部很堅挺喔」,或未經對方同意隨意勾肩搭背、訊息傳送與性有關的照片等,都可能讓他人感到不舒服、被冒犯。張秀鴛強調,不論行為人有沒有犯意、是不是故意,性騷擾事件認定上以被害人主觀感受為主,並以客觀人證、事證、物證作為重要判斷標準。每個人身體界線並不相同,提醒民眾在日常生活中,應尊重他人的界線、注意與他人互動分寸,避免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加害人。衛福部提醒,為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各公共場所主人除平日應落實員工性騷擾防治教育訓練、設立申訴管道及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且公開揭示外,性騷擾事件發生時應協助被害人申訴及保全證據、協助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於事件發生後亦應檢討、改善場所安全,建構友善安全的環境空間。衛福部強調,民眾遭遇性騷擾事件,可向行為人所屬政府機關、學校提出申訴;若行為人為最高負責人,可向所屬單位的縣市主管機關申訴;或向事件發生地警察局提出申訴,進行調查後送各地方政府社會局進行審議。衛福部呼籲,性騷擾防治沒有人是局外人,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友善第三人,透過主動介入、關懷被害人,打斷性騷擾情境或轉移焦點等方式,共同營造、維護性騷擾零容忍的環境。
新聞不能用「傳播妹、公關妹」!衛福部公布報導指引:美化性剝削
台灣新聞報導將再回到「OOXX」時代。衛福部12日公布「媒體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媒體報導時,須避免寫出非法網站,以代號或OOXX代稱;同時,「傳播妹」、「公關妹」、「援交妹」等詞彙有「美化性剝削」之意,不准使用。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說,此指引無法律效力,僅讓媒體在報導時,有較明確原則可遵循。但是社會新聞記者質疑,衛福部訂指引的本意是讓媒體在報導時,有明確規範,可適度披露加害人資訊,以達預防犯罪目的,結果卻愈管愈多,令人無所適從。衛福部表示,有3種情境可適度報導兒少及性暴力事件,包括在兒少、身障、老人機構工作的成年行為人現職,以防範內部類似事件發生;經成年被害人本人同意,可報導其事件內容;其餘經主管機關審議通過內容也能適度報導,但仍要留意禁止透露可能辨識被害人身分的資訊。新增5大注意事項,明定報導兒少性暴力事件,要避免強調非法網站,及禁用可能強化兒少性剝削或美化性暴力的詞彙。張秀鴛說,主要是擔心非法網站名稱寫出來後,等於是間接為相關網站宣傳,造成更多好奇民眾爭相搜尋、瀏覽,例如先前「創意私房」論壇。她建議,媒體報導非法網站時,應參考南韓「N號房事件」,用代號或OOXX代稱。對於禁用詞彙部分,張秀鴛說,過去報導坐檯陪酒、伴遊、伴唱、伴舞類型等性暴力事件,媒體常以「傳播妹」、「援交妹」、「公關妹」等美化用詞,可能導致閱聽眾忽略性暴力事實,讓性剝削事件被包裝得較為高雅,或讓閱聽人認為性暴力是可以的,此類型用詞應被禁止。衛福部昨日公布的指引,還強調「不得過度描述性侵害、性騷擾、兒少性剝削等性暴力事件發生、行為細節的文字或圖片」。資深警政記者痛批,所謂「過度」描述,程度由誰認定?司法院判決書可鉅細靡遺公布性犯罪細節,媒體卻不行,無異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更質疑已侵害新聞自由和阻擋民眾知的權益。有媒體舉例,以後刑事局破獲網路偷拍論壇案件,只能報導,「刑事局在OOO上查獲XXX被偷拍的不雅片。」讀者一頭霧水,也沒有促進社會公益的效果,難道以後只能抄官方新聞稿?也有記者諷刺地說,若衛福部真要管這麼寬,箝制言論自由,建議衛福部別只告訴媒體什麼「不能寫」,而是要明確告知「該怎麼寫」才不會被罰。
衛福部稱沒禁報導「幼兒園非學校」 主播:就是罰到怕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近日爆出「園長之子」涉嫌侵犯女童,至少20人受害,而媒體礙於《兒少法》不能透露相關資訊,衛福部澄清沒有禁加害人報導,此話一出讓媒體圈熱議。對此,女主播古采彥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說,沒有禁止報導加害人這規定,而報導兒虐、性侵等負面案件,不能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如果加害者是父母或是主要照顧者,也不能報導2人關係。張秀鴛表示,幼兒園不隸屬學校,未來修法會考慮把法規中的學校、班級拿掉,避免造成誤解。此話一出,讓媒體圈感到震驚。主持人謝曜州說,原來性侵案加害者可以報導。主播古采彥也說,「電視台就是罰到怕,才被迫幫色狼打馬賽克,連哪間幼兒園都不能講,每次開會和播報都很無奈」,怎樣算保護被害人,可能會先保護到嫌犯。前主播蕭彤雯也表示,NCC抓很嚴。名嘴周玉蔻也批,「台灣的法律真的好不公道,性侵加害者和家暴犯打妻兒的都被保護,他們的真實姓名、背景,媒體新聞都不得報導!什麼跟什麼啊?」主持人王乃伃也在Threads發文,「那我還不講爆,噁男值得社死一百次。」
台北幼兒園「園長之子」爆性侵…至少20女童受害 媒體1原因不能揭露報導
台北市信義區一間私立幼兒園2022年曾爆出醜聞,擔任教保員的「園長之子」涉嫌侵犯6名女童,最後因為證據不足不起訴,沒想到短短1年又有女童受害,截至目前至少累積20人。媒體礙於《兒少法》無法揭露相關資訊,以致於不知情的家長仍將小孩送入幼兒園,衛福部澄清沒有禁止報導,但過去的案例卻重重打臉。據了解,園長的兒子被指控擔任教保員時,趁午休或家長接送空檔,趁機猥褻、性侵女童,直到被害女童告訴爸媽,事情才曝光。事隔9個月,在新聞大量報導後,有越來越多受害家長出面指控,累積至少20名女童受害,檢警甚至從男教保員手機搜出多達600部犯罪影片,包括偷拍、猥褻過程,還有部分影片疑似遭到刪除。男教保員在警詢時坦承犯行,但台北地檢署偵訊、地方法院開庭時,卻改口否認性侵,只認罪較輕微的猥褻,除非受害女童年紀較長、表達能力較清楚,對於犯行才肯認罪。相關討論在社群討論得沸沸揚揚,網友卻發現新聞媒體很少報導。事實上,那是因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兒童及少年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因此,媒體無法揭露幼兒園相關資訊,期間幼兒園仍繼續招生,導致受害女童越來越多。受害女童至少20位。(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澄清,並沒有不得報導加害人的規定,而是在報導兒虐、性侵等4類負面案件時,要注意不得揭露被害人身分資訊,包括姓名、影像、聲音,若是家內案件,加害者為父母、主要照顧者或監護人時,也不得報導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張秀鴛指出,因法條中還提及不得揭露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但幼兒園不屬於學校,未來修法時會考慮把學校、班級等文字拿掉,以免外界誤解。最後強調,性侵害案件都不能報導是個誤會,也不是加害人的資訊都不能報導,幼兒園因為不是學校,所以也沒有不能報導名稱。不過,鏡週刊曾在2021年1月報導台北市一間標榜公益性質的育幼院,還兼營幼兒園,不但把多數損贈物資私挪給幼兒園用,育幼院的輔導阿姨更涉嫌凌虐年幼院童,並要求青春期少年院童陪睡、拍男童裸照。就在報導隔月,鏡週刊便收到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的裁處書,指稱依兒少權法「不得報導或記載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遭開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儘管提出訴願及行政訴訟,仍以敗訴收場,令人對衛福部的說詞存疑。針對此案,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直接公布該幼兒園為「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以及男幼保員姓名「毛畯珅」,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持續追蹤關注該案之發展,並於2024年初受理受害幼童家長之陳情,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並就現行依兒少權法69條未公開疑似加害人之資訊前,如何避免類此因資訊封閉而衍生之兒少受害案件進行釐清。《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創意私房在「Telegram」另起爐灶? 衛福部:24小時內未移除「全台禁用」
藝人黃子佼日前遭檢方揭露不但是色情網站「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還購買了上百部成人片,包括7部未成年少女性影像。對此,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雖出手封殺,不過這個「臺版N號房」現在又傳出在Telegram群組另起爐灶,衛福部也揚言,若查明屬實,不排除全台禁用該APP。日前有周刊報導,「創意私房」遭衛福部和數位發展部封網後,又疑似在跨平台即時通訊軟體Telegram上另開3個交易群組,甚至還拿黃子佼當宣傳,行徑相當囂張。對此,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也表示,目前有關創意私房轉移至Telegram的說法還在傳言階段,目前正透過警方與吹哨者來調查,只要確認創意私房透過Telegram非法販賣性影像,且取得聊天室名稱或連結、對話截圖,就可以採取進一步行動。張秀鴛解釋,政府首先會通知Telegram移除相關群組,但因為台灣沒有Telegram聯繫管道,很難對其進行處理,因此若實在聯繫不上,或是在24小時內未刪除群組,將執行限制接取(直接封網)的措施,屆時所有在台灣的用戶將無法使用該APP。《CTWANT》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創意私房」傳轉移陣地「拿黃子佼打廣告」 衛福部呼籲大家踴躍吹哨
藝人黃子佼遭多人指控性騷擾,檢方在調查後,發現黃子佼持有多部未成年兒少性影像片,來源則是從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購買,而後衛福部也與數發部將此網站封鎖,不過近期卻傳出「創意私房」轉移陣地,甚至拿黃子佼來打廣告。對此,衛福部也發聲譴責,呼籲大家踴躍吹哨。非法網站「創意私房」被稱為是「台版N號房」,內含不少非法性私密影像,黃子佼事件曝光後,衛福部也與數發部將此網站封鎖。不過根據《鏡週刊》的報導,「創意私房」疑似轉移陣地,在其它的通訊軟體捲土重來,甚至還拿黃子佼來打廣告。對此,衛福部也在3日發聲,目前僅掌握了一些「聽說」的消息,但已經有在積極搜集相關資料,若是確定該網站轉移到其他通訊軟體上運作,將會先通知該平台,要求移除相關內容,否則會啟動限制接取的程序。衛福部保護服務司長張秀鴛也嚴正譴責,「創意私房」的行為相當惡劣,這也是因為有人願意去跟他們買,才會讓他們起死回生,到處開「分店」,張秀鴛也呼籲大家無論是提供、看跟買都已經觸法,希望大家可以踴躍吹哨。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其實拿黃子佼打廣告這事情,是發生在4月10日第一波封網之前,並非最新的進度。消息來源表示,當時通訊軟體內雖然有人打著創意私房與黃子佼的廣告,但點入連結其實與宣傳內容毫不相干,研判就是業者的釣魚手法,利用當下最夯的話題,反過來吸引潛在的使用者點入連結。事實上,「創意私房」在2021年就被台北檢警查獲,台北地院也在2024年4月宣判11人有罪,其中上傳大量自拍、偷拍影片的陳宗駿,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處17年6月徒刑;創意私房的帳房林清安依《個資法》判刑6年10月;其餘參與偷拍、販賣影片的嫌犯,則分別被判刑6月至7年1月;至於購買兒童色情影片的黃子佼也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罰金120萬元,還要繳交至少1200字的悔過書,並親筆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