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陪同
」 江祖平 龔益霆 性侵 交保 律師
黃大煒曾說要活到100歲 經紀人女友心碎:希望是惡劣玩笑
「搖滾教父」黃大煒以《讓每個人都心碎》、《你把我灌醉》等作品走紅,上月底才宣布移居夏威夷,沒想到他的姐姐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他已在6月2日早晨於檀香山姐姐家離世,享壽61歲。不過黃大煒的女友兼經紀人Vicky稍早發出聲明,稱兩位姐姐無權單方面代表黃大煒對外發表任何公開聲明。據《壹蘋新聞網》報導,Vicky發聲明表示:「我和大煒母親及弟弟們等家人都尚未收到黃大煒死亡證明,且至今已超過10天卻尚未能確定死因。」並說黃大煒生前從未擬寫遺囑,因為他說最少要活到100歲。接著Vicky也心碎說:「我們大家都很愛黃大煒也都很傷心,我們到現在仍希望是個惡劣的玩笑!」強調她會由黃珊珊律師陪同,盡快前往香港,與黃大煒母親等家人,進一步瞭解情況,再同步同步告訴大家,「此時此刻,只能懇求大家,持善意善念,給予黃大煒最深的祝福!我很好。我一定要好好的,因為我們都不應該再讓愛我們的人傷心難過了!」
母拒給Wi-Fi密碼遭砍死!18歲女嗆:我不能用誰都別用 自首認罪刑期竟能減半
哥倫比亞近日發生一起駭人的弒母慘案,一名18歲少女尤里(Yuri Manuela Gaspar)因母親(Maryuri Gaspar)拒絕提供家中Wi-Fi密碼,憤而拿起利器弒母並毀壞分享器。隨後少女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雖然她遭起訴,但靠著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可能獲得最高50%減刑,刑期預計降至約16年半,使其他家屬極度不滿。根據外媒《infobae》報導,這起悲劇發生於去(2025)年11月24日,18歲少女尤里與家人住在里薩拉爾達省多斯克布拉達斯,檢方調查指出,案發當日凌晨1時許,尤里的34歲母親瑪麗尤里因她未完成家務,拒絕提供家裡Wi-Fi密碼,母女倆隨即發生激烈口角。未料,尤里竟持刀潛入母親臥房,趁其毫無防備時瘋狂砍殺。目擊的家屬更透露,尤里在行兇後憤而砸毀家中的網路分享器,並怒吼「如果我不能用,誰都別想用」。經法醫報告顯示,死者瑪麗尤里全身共中5刀,致命傷分布於腹部與背部,雖被另一名兒子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案發後尤里在律師陪同下前往鄰近的佩雷拉市自首,坦承犯下弒母重罪。司法文件顯示,若法官最終批准她與檢察官達成的認罪協議,她的刑期將縮減至200個月(約16年6個月)。瑪麗尤里其他的家屬極力反對認罪協議,強烈要求法庭從重量刑。家屬透露,尤里私下有吸食成癮物質的惡習,且過去就曾因嚴重的暴力傾向被送往青少年行為輔導機構。更驚人的是,尤里的前男友也曾向家屬證實,過去交往時曾遭尤里持刀襲擊,才嚇得趕緊分手。目前全案已進入最終審判階段,瑪麗尤里的親友表示,尤里具備極度不穩定的情緒與嚴重的暴力傾向,若法官輕縱犯行、給予大幅減刑,出獄後恐將對家族與社會治安構成重大威脅。
前妻控性侵害他蹲40天看守所!真相逆轉判無罪 陳男獲國賠12萬元
陳姓男子遭前妻A女指控強拍裸照、強迫視訊公審及性侵,案件偵辦期間被羈押40天;不過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證據後,發現A女說詞反覆、前後矛盾,且現場情況與指控不符,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陳男事後聲請刑事補償,法院認定羈押對其人身自由、名譽及人格權造成重大影響,裁定國家補償12萬元。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陳男與已離婚一年多的A姓前妻相約用餐,A女並帶著襁褓中的女兒同行,餐後兩人返回陳男住處,期間因陳男懷疑前妻與大學時期楊姓男同學往來過密而爆發口角,A女認為雙方早已離婚,陳男無權干涉其交友,雙方爭執愈演愈烈。衝突過程中,A女先後兩度撥打電話給楊男未獲接聽,接著傳訊息稱自己有危險,希望對方代為報警。不久後,她又主動撥打視訊電話給楊男;楊男接通後,發現A女全裸抱著嬰兒餵奶,拍攝角度顯然非她自行持手機拍攝,隨後陳男接過電話,質問楊男與前妻的關係,甚至出言恐嚇,讓楊男擔心A女遭控制,立即報警並聯繫其家人趕往現場。然而警方與A女父母抵達陳男住處後,現場並未出現激烈衝突情形。警方密錄器畫面顯示,屋內沒有爭吵聲或嬰兒哭鬧聲,A女抱著孩子走出房間時神情平靜、衣著完整,也未向警方或家人求救。其母親私下詢問狀況時,A女甚至表示陳男沒有動手,也沒有對她做什麼,只是情緒激動大聲吼叫。事後在母親與律師陪同下,A女前往醫院驗傷,原本她並未主動提及遭性侵,而是在律師得知雙方曾發生性行為後,建議進一步檢查;醫院採證後雖驗出陳男DNA,A女隨後提出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告訴,指控陳男逼迫她脫光衣物拍攝裸照,並透過視訊向楊男公審,之後再強行與她發生性行為。檢方依強制性交及妨害性隱私等罪嫌起訴陳男,法院也於偵審期間裁定羈押。陳男自2025年1月11日起遭羈押,直到同年2月19日才獲准交保,失去自由長達40天。不過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A女歷次供述內容多次變更,對於裸照拍攝、視訊經過,以及性行為是否違反意願等關鍵細節說法不一。她後來更坦承,裸照其實是自己一時賭氣同意拍攝,而兩人發生性行為的模式,也與過往交往期間類似,自己雖會先表示拒絕,但最後仍會配合。法官認為,A女指述缺乏一致性,且現場客觀事證無法支持其遭強制性交的說法,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陳男無罪定讞。無罪確定後,陳男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主張遭羈押期間不僅失去工作收入,更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名譽損害。法院審酌認為,陳男並無故意妨礙偵查或審判等可歸責情事,而羈押屬限制人身自由最嚴厲的強制處分,將人自家庭與社會隔離,對心理、信用及人格權均造成重大衝擊,因此依每日3000元計算,裁定補償40天共12萬元。全案仍可提出抗告。
離婚官司拖1年喬不攏!鄭中基與父鄭東漢現身法庭 她見媒體秒閃人
港星鄭中基去年證實與第二任妻子余思敏離婚並對簿公堂後,目前雙方離婚公司依舊喬不攏,日前再度開庭,鄭中基與父親鄭東漢現身灣仔家事法庭。根據《香港01》報導,鄭中基與鄭東漢兩人乘坐七人座車抵達法院,鄭中基見到現場有媒體守候則一言不發地走進大樓。在歷經5個小時開庭後,父子倆面露疲態地走出大樓,面對媒體詢問官司是否完結、達成共識,鄭中基語氣無奈地說:「還沒呀。」可見雙方仍舊僵持不下。另一方面,前妻余思敏也在律師陪同下現身法庭大樓,但一看見媒體就轉身折返迴避。當被問及為何每次都要陪鄭中基出庭時,鄭東漢回:「我自己要出庭嘛,被人拖下水。」當媒體繼續追問贍養費問題時,他則激動地大喊:「說好別拖我下水嘛。」至於余思敏開出的條件是什麼,鄭東漢也未多做回覆,隨後禮貌地跟記者道別離去。之前傳出鄭中基每個月僅願意支付8000港幣(約新台幣3萬)的贍養費,讓余思敏相當不滿的消息,鄭中基曾公開聲明表示:「親愛的傳媒朋友們,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我們的關心和支持,基於最近實在太多流言蜚語及有關孩子和財政安排上的失實報道出現(包括所謂「港幣8000元贍養費」等與事實嚴重不符),嚴重影響我及家人,在此想跟大家說一句,對的,我們正在辦理離婚手續。」
涉閃兵今現身新北地院!薛仕凌避談高血壓 雙手合十致歉
金鐘影帝、前團體「大嘴巴」成員薛仕凌捲入閃兵風波,新北地檢署日前認定他涉嫌透過假體檢方式規避兵役,甚至在案發後試圖以「遭詐騙」說法脫罪,態度不佳,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具體求刑2年6月。新北地方法院今(14日)上午召開準備庭,薛仕凌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庭訊不到半小時便結束,他步出法院時雙手合十向外界致歉,表示目前仍屬準備程序階段,「還沒有什麼內容可以跟大家報告」,相關說明會等正式開庭後再向法官陳述,也感謝外界關心,並為事件造成社會紛擾致歉。至於外界關注的高血壓問題,薛仕凌面對媒體詢問則未正面回應,僅低調表示,相關內容會在正式庭審時向法官說明。此案源於藝人王大陸涉嫌閃兵案件擴大追查,檢警進一步查出,薛仕凌也曾找上閃兵集團首腦、有「黑哥」之稱的陳志明,以30萬元代價協助逃避兵役。檢方指出,薛仕凌自2002年起,便以就學、出境等理由多次延後入營,之後於2011年間透過陳志明安排,以高血壓為由申請變更體位複檢。根據檢警調查,陳志明不僅教導薛仕凌在體檢時利用「憋氣」等方式,營造血壓異常狀態,還在赴高雄榮民總醫院進行複檢時,由薛仕凌領取24小時血壓監測器後,轉交給陳志明代為測量,讓陳男擔任「槍手」,藉此取得「中度高血壓」診斷證明,最終成功變更為免役體位。然而,檢方認為薛仕凌在案發後並未坦承犯行,反而利用劇組與相關人士協助草擬不實聲明,對外聲稱自己是遭到詐騙,試圖進行公關操作與形象洗白,甚至透過律師聯繫劇組顧問醫師,希望對方出庭作證,企圖藉由不知情的專業人士替自己背書。即便主動到案,薛仕凌仍堅稱是自己親自量測血壓,只承認支付費用被騙,但刻意隱瞞自己花錢找槍手逃兵的關鍵事實。檢察官認定,他所謂主動投案,只是擔心遭拘提的權宜作法,並非真誠悔悟,因此痛批他態度惡劣,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馬辦人事茶壺風暴延燒 金溥聰出面證實受馬英九委託處理
馬英九基金會人事風波持續延燒,原先外界推測僅是前發言人蕭旭岑與前幕僚王光慈接連離職的單純人事異動,未料隨著馬英九辦公室一紙聲明,進一步揭露兩人疑涉嚴重違反財政紀律,事件迅速升溫。面對外界質疑與各方說法交錯,前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昨(28)日出面說明,證實自己受馬英九委託處理相關人事案,並駁斥外界影射與不實指控。金溥聰表示,針對馬英九基金會離職員工被檢舉涉嫌違反財政紀律爭議,他今年農曆過年前和家人在越南渡假時接到馬英九通知,希望他返國後盡速碰面商量此事。他提到,小年夜當天他與馬英九、基金會董事高華柱及先前提供檢舉資料給馬英九的基金會員工開會瞭解細節。2月25日馬英九在高華柱、他,以及律師陪同下親自主持會議,召集基金會員工,宣布解除蕭旭岑、王光慈職務。金溥聰也表示,他是受馬英九委託處理蕭、王兩人的離職案,針對許多媒體報導檢舉資料是先提供給金溥聰本人,與事實不符。近期有媒體及名嘴間接影射、攻擊、貶抑、污衊他,他一直保持低調,沉默是金。金溥聰強調,面對外界許多不實傳言及臆測,請媒體及名嘴不要影射,直接點名金溥聰三個字,他就會站出來說明真相,不符事實的報導或污衊必須負起法律責任。
年輕姊弟欠繳租金逾2月!律師陪同趕人真相曝光 房東嘆:我才是壞人
律師王至德近日分享,一名房東因同情年輕房客的處境,暫時同意讓租客第4個月先繳一半租金即可,沒想到對方卻一拖再拖,直到欠繳超過2個月租金,房東才決定要將房客趕走,怎料雙方當面攤牌後,才知道年輕房客經濟狀況相當拮据,讓房東事後忍不住感嘆「我們好像才是壞人」、「好有罪惡感」。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道,曾有位房東找他求助,表示自己以略低於行情的價格租房給一對年約20多歲、看起來老實的姊弟,前3個月對方都正常繳錢,第4個月起便開始以薪水未發為由,哀求先給一半,結果直到第8個月,依舊未能繳齊房租,甚至不主動告知。王至德提到,房東認為自己遭愚弄很生氣,明明是好心幫忙,房客卻只會說「下個月」,根本沒有誠意要租房,加上房客已經欠繳超過2個月的房租,因此希望能請他陪同與對方談判,想將「租霸」趕走。王至德透露,為了替當事人出頭,他和房東一起到租屋處時,劈頭就問房客「為什麼一直拖欠房租?欠到2個月,現在沒得談,就是把房子還回來,把房租繳清,不然就上法院」,而姊弟倆找來的友人隨即掏出拖欠的租金交給房東,姊姊則低頭道歉,坦言「因為我找工作不順利,只靠弟弟打零工賺錢,扣掉吃飯,實在繳不出1個月的房租」。王至德表示,弟弟在一旁沉默不語、頭更低了,姊弟倆的友人才說,兩人因為不好意思一直跟房東說明難處,才選擇悶在心裡。房東全程沒有開口,直到與房客約好搬離時間並離開現場後,才忍不住感嘆「我覺得我們好像才是壞人」、「我覺得好有罪惡感」。對此,王至德直言,雖然這則故事令人感到無奈,但回歸法律面,房東如果遇到房客不繳租金,並不是隨時都可以把人趕走,依據法律規定,房客積欠租金,欠超過「2個月」的租金總額,房東就可以發存證信函催告限期給付,若房客還是不付,房東才能合法終止契約收回房子,「故事裡的房東雖然心軟,但在法律程序上,她是站得住腳的喔!只是,我也覺得自己才是壞人。」
不滿戀情被阻止!巴西17歲女「午餐加老鼠藥」想毒死父母 表哥誤食送醫
巴西一名17歲少女因為父母不讓她和男友見面,心懷不滿在家人的午餐裡加入老鼠藥,幸好36歲表哥吃下食物後發現味道怪怪的,告訴少女父母後,才及時阻止悲劇發生,目前少女已遭警方逮捕。綜合外媒報導,巴西米納斯吉拉斯州新塞拉納市(Nova Serrana)一名17歲少女不滿父母阻止她與男友見面,因此1月7日準備家中的午餐時,她在餐點中加入老鼠藥,想讓35歲母親和41歲父親吃下去。當時少女的36歲表哥先開始用餐,但才吃一口就覺得味道不對,立刻停止進食並告知其他家人,因此少女的父母並未吃下投藥的食物。後來,表哥被送往醫院接受洗胃治療,目前仍在住院觀察中,狀況穩定。警方表示,在3份餐點中皆有發現黑色小顆粒,少女向警方供稱,黑色小顆粒是家裡原本就有的老鼠藥,並表示因為父母長期反對她與男友交往,當天凌晨又因她未經允許外出而爆發激烈爭吵,一時情緒失控下才會投藥在食物裡。目前警方已採集食物與毒藥樣本,並送交實驗室分析,而少女涉嫌謀殺未遂,已在律師陪同下接受調查,後續將交由司法處置。
捲謝侑芯案沉寂2個月!黃明志無預警宣布喜訊 未來新動向曝光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並被指控吸毒,雖然沒有證據顯示他與案件有直接關聯,但仍全面停工。黃明志22日在律師陪同下,現身吉隆坡法庭大廈4樓第三刑事推事法庭,因尿液檢測結果顯示陰性,獲判無罪釋放。隨著判決結果逆轉,黃明志今天(28日)也宣布好消息,近期將正式復工。謝侑芯案過去2個月後,黃明志今天在社群平台上分享MV拍攝的工作照,並在貼文中寫下「紛紛擾擾了兩個月,終於有機會好好完成馬年新年歌的MV……謝謝每一位信任我的朋友和夥伴們!」此外,他也預告將推出以「馬」為主題的全新新年歌,預計新歌會延續其一貫無厘頭且具爭議性的創作風格。回顧案發經過,黃明志被控於10月22日傍晚,在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的廁所內接受尿檢後,發現體內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以及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若罪刑成立,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約新台幣3萬9000元)或徒刑2年,並得接受為期2至3年的監督。黃明志否認指控,而該案於18日審理時,他因感染甲型流感病毒,沒有親自出庭。黃明志代表律師鄭清豐當時透露,他接獲檢方告知委託人的尿液檢測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因此要求擇定此案再次審理並獲批准。檢方22日在法庭上正式宣布,黃明志因尿液檢測報告呈現陰性,因此其獲判無罪釋放,並退回2000令吉(約新台幣15500元)保釋金。不過,黃明志另還被控一項持有毒品罪,將在2026年1月19日開庭審理。
黃明志捲吸毒案「尿檢呈陰性」 今獲無罪釋放
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藝名Namewee)被控吸毒案在吉隆坡法庭大廈4樓第三刑事推事法庭審理,他今(22)日上午9時15分在律師陪同下抵達法院,他因尿液檢測結果顯示陰性,獲判無罪釋放。根據大馬媒體《中國報》爆導,黃明志被控於10月22日傍晚7時15分,在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公室的廁所內接受尿檢後,發現體內含有安非他命、冰毒、K他命以及大麻酚(THC)的毒品成分,因此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若罪刑成立,將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約新台幣39000元)或徒刑2年,並得接受為期2至3年的監督。對此,黃明志否認指控,此案於18日審理時,他因感染甲型流感病毒而沒有親自出庭。其代表律師鄭清豐當時透露,他獲檢方告知黃明志的尿液檢測結果對毒品呈陰性反應,因此要求擇定此案再次審理並獲批准。而檢方今日在法庭上正式宣布,黃明志因尿液檢測報告呈現陰性,因此其獲判無罪釋放,並退回2000令吉(約新台幣15500元)保釋金。不過,黃明志另還被控一項持有毒品罪,將在2026年1月19日開庭審理。黄明志今日戴上標誌性的毛帽與墨鏡,神情輕鬆地步入法院。而他在離開法院時全程保持沉默,並未向媒體的提問作出回應。
童婚女遭家暴弒夫判死!她12歲嫁表哥13歲生子 女子靠「血錢換生路」
伊朗25歲女子庫坎(Goli Kouhkan)原訂本月因弒夫被執行絞刑,所幸在國際輿論與慈善募款壓力下,受害者家屬最終接受賠償金「血錢」(blood money),選擇原諒,使庫坎免於一死。這起案件凸顯出伊朗童婚與家庭暴力問題,也引發聯合國人權專家的關切與呼籲。根據《衛報》與《每日郵報》綜合報導,庫坎來自伊朗少數民族俾路支族(Baluch),自出生以來便沒有法定身分證明,長年活在社會底層。她在12歲時被迫嫁給表哥,13歲就生下一名男嬰。婚後多年,她與兒子長期遭受丈夫身心虐待,懷孕期間仍需從事繁重家務,甚至因體力不支生產時幾乎喪命。她曾嘗試逃回娘家,卻遭父親斷然拒絕:「我把穿白紗的女兒送出門,妳若要回來,只能裹著裹屍布。」2018年5月,年僅18歲的庫坎目睹丈夫再次毆打5歲的兒子後,向堂兄穆罕默德.阿比爾(Mohammad Abil)求助。阿比爾到場後與其丈夫爆發激烈衝突,最終導致丈夫死亡。兩人隨即被捕,庫坎在無律師陪同、且因文盲無法識字的情況下,被迫簽署供詞,最終遭判以絞刑。穆罕默德至今仍列於死囚名單。依伊朗伊斯蘭教法「齊薩斯法」(qisas),若受害者家屬願意接受相當於一條人命價值的賠償金,即可撤銷死刑。庫坎案中原要求繳納約10億托曼(約合8.7萬英鎊)的血錢,最終協議降為8億托曼(約7萬英鎊),並透過各界募款及慈善機構籌足款項。伊朗官方媒體「米贊線上」(Mizan Online)12月9日發布影片顯示,死者雙親已簽署原諒文件,象徵司法調解完成。國際間對庫坎案反應強烈。聯合國人權專家上週公開呼籲伊朗政府停止處決庫坎,強調她是童婚與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挪威人權組織「伊朗人權」(Iran Human Rights)主任阿米里-莫加達姆(Mahmood Amiry-Moghaddam)批評法院審理時未顧及她童婚、貧困與受虐背景,且整個偵訊過程中未提供法律協助。曾協助募款的澳洲慈善機構「卡西姆兒童基金會」(Qasim Child Foundation)創辦人蓋提(Mehdi Ghatei)表示,國際媒體曝光與全球聲援是促使伊朗政府讓步的關鍵。他說:「伊朗政權經常掩蓋案件細節,但當全球開始關注,就會出現壓力迫使體制退讓。」根據統計,2025年至今,伊朗已處決至少42名女性,其中18人因殺害丈夫遭判死刑,其中多數為童婚與家暴受害者。自2010年起,伊朗共處決超過240名女性,其中逾百人為殺害親密伴侶而遭判齊薩斯法死刑。國際特赦組織指出,伊朗是全球女性處決數最多的國家,總體死刑執行數量亦僅次於中國。
涉黃國昌狗仔團遭約談!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請回鏡頭前「吐3字」
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疑涉擔任民眾黨主席黃國昌麾下狗仔,並以化名「蕭依依」兼職採訪、撰稿引發爭議。根據檢調消息,昨(11)日調查局首度以被告身份約談謝幸恩到案,另名負責跟監與調度任務的狗仔頭林玉偉也同步被傳訊。晚間消息指出,謝、林兩人均已獲無保請回。謝幸恩先前遭踢爆在任職《中央社》期間,一人分飾兩角進行採訪,且疑似利用黃國昌所提供的爆料資訊,撰寫稿件並轉交給《菱傳媒》發表。事發後,她已主動請辭,但《中央社》仍以背信與名譽受損為由,正式對她提告。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據指出,黃國昌疑長期籌組狗仔小組,對特定政治人物進行跟監與蒐證行動,並由謝幸恩擔任組織中的「狗仔頭」。除《中央社》提告外,青年監督聯盟也控告謝女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謝幸恩與林玉偉一同遭調查局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林於晚間約21時30分獲請回,謝則在22時40分離開北檢。面對媒體提問,謝幸恩並未多作回應,僅簡短表示「辛苦了」,便在律師陪同下迅速離開現場
香港惡火釀至少128人死! 施工承包商3負責人「涉嫌誤殺」獲保
香港大埔宏福苑社區26日下午發生五級大火,截至今日(29日)凌晨,已確認至少128人身亡。警方在27日以涉嫌「誤殺」(過失殺人)拘捕「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3名男負責人,目前已獲准保釋候查。據了解,這起惡火始於26日下午2點51分左右,宏昌閣外牆的棚架突然起火,並迅速延燒另6棟大樓,香港消防處在下午3點02分將火警升級為三級,3點34分升級為四級,傍晚6點22分再升為五級。相關資料顯示,宏福苑於1983年落成,樓齡42年,共有8棟,樓高均為31層,總計容納1984戶、超過4000名居民。根據港媒《香港01》報導,負責此次外牆施工的建商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警方27日逮捕「宏業建築工程」3名男負責人,分別是何姓、侯姓及黃姓(52至68歲),為2名董事及1名工程顧問,將進一步接受調查。27日上午7時半,《香港01》記者到「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位於新蒲崗的辦公大樓,當時已經有多名員警在內調查,不准其他人進入,裡面可見一箱箱的文件遭查封。上午9時許,警員以黑布蒙頭、反手上銬一名男子,並將他押上警車帶走。下午1時半,《香港01》記者到嫌疑人位於蝦尾新村一棟3層房屋,有一名男子以黑布蒙頭、反手上銬,在律師陪同下,被員警帶入屋調查,接著員警再打開車門搜證,近半小時後將男子帶回警局。有消息指出,該名男子是「宏業」董事及營運經理。下午3時08分左右,警方車輛載著一名黑布蒙頭、手持拐杖的男子,並由員警帶到馬鞍山沃泰街8號曉峰灣畔搜證。到了下午4時許,警方完成搜證,開車載著男子離開。據了解,該男子是工程授權簽字人。警方表示,目前3名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在12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雲林旅客阿布達比轉機「遭武警帶走拘禁4天」獲釋 疑因同名同姓牽連
雲林縣民陳姓男子赴歐旅行,11月24日在杜拜阿布達比轉機時,遭當地武警帶走,拘禁4天後,當地時間28日凌晨1點獲釋。陳男表示,可能是受到同名同姓牽累,因為當地警方告訴他、去年10月他在當地被判刑,幸好遭到拘禁期間碰到幾個外國人像天使一樣幫助他。立委張嘉郡昨在立院表示,立法院長韓國瑜知悉後希望她主動協助陳姓夫婦,她也跟在土耳其的陳太太取得聯繫,並聯繫外交部,希望協助為陳姓夫婦聘請律師;陳太太後續也在律師陪同下,成功於昨日凌晨將陳男帶回。張嘉郡表示,由於陳先生獲釋後沒錢也沒有行李,只好先借住我國駐杜拜辦事處長陳俊吉的職務宿舍,目前他的行李跟護照還被扣押中,律師將繼續釐清為什麼陳男會被帶走,也希望外交部可持續為陳先生提供後續協助。張嘉郡也呼籲,外交部可再積極一點,不能讓在全世界旅行的台灣人孤立無援,政府應該是人民最大靠山,如果外交部態度消極,會造成國人不信任。外交部昨發聲明指出,經駐處多方接洽與追蹤,警方告稱逮捕原因可能因為陳男涉及相關刑事案件,但因台灣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無正式外交關係,駐處無法行使領事探視權,阿方亦無法提供更細節案由。陳男當地時間28日凌晨1點、台灣時間早上6點獲釋,因29日至12月2日是當地國定假日,仍須在12月3日回警局報到並辦理解除旅行禁令。陳說,24日被帶走後,前幾天孤單1人最難熬,後面幾天在拘留所碰到一些大陸人及一個台灣人,也碰到幾個外國人,還好他會講英文可以溝通,他們都像天使一樣幫助他。陳男說,他應該是受到另個同名同姓者牽累,因警方指稱,去年10月他在阿聯被判刑。陳妻在媒體群組上感謝媒體,也致謝張嘉郡、韓國瑜「你們親自打電話給我願意立刻給我實質的支持,謝謝你們」。
仙塔律師開庭為何要「請同業處理」 林智群曝關鍵原因
知名網紅律師李宜諪(仙塔律師Santa)因涉「鉅新匯」靈骨塔詐欺案,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檢方求刑一年。近日開庭李宜諪委託律師陪同,讓外界好奇她本身就是律師,為何還要找律師協助出庭?對此律師林智群表示非常正常,就像是「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律師林智群今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李宜諪被起訴洩密的案子,也找了律師,「有網友可能會問,她自己就是律師,幹嘛找律師」。林智群解釋,律師處理別人的案件時能保持冷靜,但若碰到自己的官司,要保持情緒穩定反而很困難,所以尋求其他律師協助是很正常的事情,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林智群也舉例說,他曾有律師朋友買房時意外買到凶宅,最後請別的律師處理;他也遇過律師夫妻想離婚,找他協助處理;還有非訟律師的家人出車禍,也是找他來處理,「術業有專攻嘛,就像醫生也不可能幫自己開刀吧」。根據檢方調查,李宜諪在協助詐團主嫌辯護期間,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詐團首腦吳芳儀將名下的財產變賣避免遭到扣押,最終檢方依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等3名律師。不過,日前李宜諪在庭上否認指控,認為自己是行使正當的辯護權,「畢竟人在社會上總是難免會被誤會,會被告」。
黃明志涉謝侑芯命案!大馬網紅逆風聲援「依然respect他」 挨轟蹭流量
台灣網紅謝侑芯日前在馬來西亞一間飯店猝逝,全身赤裸倒臥在浴缸內,現場發現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也在場,且經毒品尿檢結果呈陽性反應。馬國警方對黃明志發布通緝後,他於5日凌晨在律師陪同下現身警局說明。事件在網路上持續發酵,不少網紅透露自己曾收過黃明志邀約,謝侑芯好友雪碧、網紅謝薇安更是怒批黃明志「有鬼」,如今網紅「楊寶貝」竟逆風力挺,遭網友酸是在蹭熱度。馬來西亞網紅楊寶貝(楊虹玲)於5日透過社群平台發聲,罕見針對風波表態,內容提及與黃明志的私交,並表示曾受其協助。她表示,「我和黃明志相識十年,他對人對事一直很尊重」,並提到多年前自己曾陷入人生低潮時,黃明志曾伸出援手,提供工作機會。馬來西亞網紅楊寶貝。(圖/翻攝IG/yangbaobei94)楊寶貝也強調,自己並不了解黃明志的私人生活,也不便評論相關爭議,但對於他主動配合警方調查的態度表示尊重,「他已經主動到警察局報到了,我依然respect他。司法的東西就交给警方,希望一切真相早日水落石出。在此也為往生者默哀。」她坦言,自己想表達的僅此而已,並強調「我就真的不是那種為了蹭流量就喜歡落井下石的人。」然而,貼文曝光後引發部分網友不滿,質疑其發言時機不當,「直到今日現在難道你還可以稱他是一個好人嗎?你嘗試為他洗白嗎?」、「你寫出來不是更像在蹭流量?」、「所以你寫出来是為了什麼?」、「但你偶像就是一個喜歡蹭流量落井下石的人,只是剛好中了迴力鏢」、「一個女生死在他房裡你說他平時對人很好你是什麼意思」、「你認識他10年了,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很了解他!」
粿粿17分鐘長片回應! 稱范姜彥豐提「有人想爆料看好戲」要她付1600萬離婚
男藝人范姜彥豐10月29日公開指控妻子粿粿(江瑋琳)外遇男星王子(邱勝翊),隨後粿粿出面否認丈夫說法,並斥責對方所述內容「有許多與事實不符」,而王子則坦承「超越朋友應有的界線」。對此,粿粿今天(1日)發出17分鐘影片公開回應,「一直以來談離的過程中,就是怎麼圍繞的都是錢」、「你說我不照顧小孩,我不知道你怎麼說得出這種話」。粿粿說到,這幾個月的沉默都是因為小孩,自己從來沒有想過要隱瞞,希望事情能好好處理,而這一切都是從兩人談離婚開始。粿粿指出,今年7月7日,范姜彥豐提出說,因為有人想爆料看好戲,只要她支付1600萬元,隔天就會馬上去簽字離婚,這樣未來有任何的新聞,范姜彥豐才會願意幫她說話,「我當下真的愣住了……所以我沒有答應你的條件。」粿粿表示,到了7月17日,粿粿和范姜彥豐兩家人第一次坐下來協商,希望可以好好把事情解決,而她也委託律師陪同,當天范姜彥豐帶了一位謝先生到場,起初她以為對方是律師,後來才知道謝先生是徵信社老闆,而謝先生也代替范姜彥豐與家人再次提出了1600萬的條件。粿粿說,在討論金額前,應優先處理小孩的安排,她希望可以陪小孩長大,爭取孩子的撫養權,范姜彥豐和徵信社老闆謝先生當下就表示同意,後來對方提出「打折方案」,傳訊息告訴她「原先的1600萬可以改拿1200萬,剩下400萬讓她養小孩,從3歲到成年,之後不會再負擔任何小孩的費用」。粿粿坦言,「其實到這裡的時候,我不知道怎麼說,覺得婚姻走到這裡,一直以來談離的過程中,就是怎麼圍繞的都是錢,沒有小孩的安排和照顧,你說我不照顧小孩,我不知道你怎麼說得出這種話。」粿粿透露,「我們兩個明明在家裡有談過,那個時候我們相處狀況很差,我不想要在小孩面前吵架,所以我提議由我們的家人先去幫忙照顧小孩,等我們的事情處理好之後再把她接回來,但你不接受,然後你說『那妳可以出去啊』。」粿粿說,中間她一直都有自己帶小孩和照顧小孩,到後來兩人分居、分開照顧小孩,范姜彥豐一樣住在原本的家,這幾個月的家用都還是她在付,因為她還是希望事情好好處理,所以一切以對方方便為主也沒關係。關於范姜彥豐控訴她引導簽署放棄婚後財產的協議,粿粿澄清「這完全不是事實」,兩人結婚前後都有談過這個,但范姜彥豐一直不願意,她就沒有強迫對方,而這與本次事件沒有任何關係,後來范姜彥豐主動提出「可以簽,但3年不能離婚」。粿粿感嘆,「其實我們的婚姻走到後來這樣,我都已經提了離婚了,我也根本沒有在意這個協議要不要簽了,因此我們走不下去,財產該怎麼分配就怎麼分配。」至於工作室的帳款,粿粿強調,屬於范姜彥豐的,她一毛錢都沒有動過,工作室的帳是完全透明清楚的,兩人都可以輕鬆調閱所有紀錄和發票等等的資料,加上兩人一直以來對帳都算的很清楚,范姜彥豐也會記錄生活中的支出,「我不會,也不可能去動到你的任何一份款項,這個你是可以完全不用擔心的。」粿粿表示,房產是婚後買的,范姜彥豐曾說因為是婚後買,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沒有關係,她付了8成頭期款,平常6成以上的房貸也是她在繳,因此在兩人討論過後,范姜彥豐同意將房產登記在她名下。粿粿指出,「你跟我都很清楚,甚至我們雙方的家人都非常明白,這3年來,我們婚姻裡真正走不下去的到底是什麼原因,從來不是任何的外力介入,也沒有任何的第三者,這3年來你提過幾次離婚,我不知道你有沒有印象,我沒有答應,而且我很常跟你說『我絕對不會輕易提離婚』,因為我們有小孩,為了小孩跟我們的關係,我都會盡力去努力到最後一刻。」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前Energy成員唐振剛認閃兵 赴地檢署自首: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Energy成員坤達、書偉日前才因閃兵遭拘提,身為Energy前團員的唐振剛今(28日)在律師陪同下,到新北市地檢署自首,坦言當年以「高血壓」的病歷證明逃避兵役。他所屬的公司也發表聲明,表示:「他對於當年因思慮不周,過於輕率所犯下的錯誤深表懊悔,經深切檢討反省後,決定勇敢面對,也虛心接受法律制裁。他同時也對於愛護他的粉絲們致上最誠摯的歉意。」聲明中唐振剛承認自己躲避兵役的方式,和日前曝光的其他藝人們大同小異,但因本案自首後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尊重司法及偵查不公開原則,請恕無法進一步透露更多內情,但相關情狀,在檢察官面前,他均坦承不諱,也毫無隱暪。唐振剛表示,之前檢警單位的三波偵查行動,矛頭都未指向他,但他反覆思考,覺得不該心存僥倖,而應該勇於面對自己年輕時所犯下的錯誤,所以決定在犯行尚未被發覺前就主動自首,並表示願意接受裁判。唐振剛也說,如果時光能夠倒流,他一定選擇光榮服役,盡義務,但人生沒有後悔藥,他年輕時因為過於輕率衝動,且思慮不周,犯下了良心難平的錯誤,如今就該勇於面對,絕不逃避。
NONO涉性侵6女共7罪!一審判2年半 二審今日開庭「他再穿白襯衫沉默進場」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在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性侵及猥褻多名女子,遭士林地檢署依7項罪名起訴,涉及對6名被害人共7次犯行,包括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一審法院僅認定其中一起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於2024年5月13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餘6項罪名因證據不足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NONO被控2008至2013年間性侵、猥褻6名女子,檢方起訴7項罪名,一審僅認定1罪成立,案件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下午首度開庭,NONO在律師陪同下現身,仍以與一審相同的「白襯衫搭黑西裝褲」穿著出庭。面對媒體詢問「是否仍要拚全部無罪?」、「對追加起訴有何回應?」他全程沉默、不發一語,隨後步入法庭。根據起訴書及一審判決內容,法院唯一認定有罪的案件發生於2011年。當時NONO在節目錄影結束後,藉口要載演藝圈晚輩C女回家,卻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過程中,他強行擁抱並親吻對方,隨後把C女拖進後座關上車門,扯開其襯衫、試圖解開內衣並脫去內褲,甚至拉下自己褲子將C女抱至大腿摩擦。C女多次反抗並驚恐求饒後,他才罷手離開。一審法官痛批,NONO身為知名藝人卻濫用身分與輩分,違背被害人對其信任,企圖性侵未遂,嚴重侵害對方性自主權與人格尊嚴。判決指出,他至今未坦承犯行,仍堅稱不認識被害人,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顯示毫無悔意,因此判刑2年6月。該案被害人長期因害怕演藝圈潛規則與報復風險而選擇沉默,直到#MeToo運動於2023年在台灣延燒,才勇敢揭露過往經歷。除了這起案件外,NONO仍面臨另外兩起追加起訴。根據士林地檢署8月5日的最新進度,NONO另涉2011年至2013年間涉嫌性侵一名按摩師及在車內強吻女粉絲。原本這兩案曾獲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發回重查後決定逆轉起訴,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提告,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案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台灣高等法院預計將傳喚被告及證人進一步釐清細節。判決結果尚待後續審理。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頂大法律系有事2/北部名教授性侵疑雲 檢方不起訴但法官裁准女大生自訴
本刊去年4月29日獨家報導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被控利用協助女大生撰寫論文名義,涉嫌在研究室性侵女大生,女大生去年4月20日深夜,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新北地檢署偵查後發現兩人曾有曖昧對話,認為張教授是否有性侵或利用權勢性交有疑慮,因此去年10月間予以不起訴處分,女大生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改提自訴後出現重大轉折,今年4月獲新北地院裁准,全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據了解,遭指控性侵女大生的北部某大學法律系張姓男教授,雖然去年獲檢方不起訴,不過仍遭校方解聘,現在性侵案又被法院重啟調查並開庭檢視相關證據,未來能否全身而退,備受關注。Dcard原PO文指出,本案女大生為了準備考研究所的小論文,所以找張教授指導,但張教授開始頻繁的在大半夜瘋狂傳訊息給她,會問她:「想不想要找炮友」、「好想上妳,我想幹死你」,張教授一直以「不繼續教她的小論文、會把她名聲搞臭」,所以就算她長期處於被教授威脅的狀況,還是決定再忍耐,希望順利畢業、拿到小論文。直到有一天,張教授強迫她必須在兩個小時內趕到學校的研究室,她迫於壓力去了,女大生覺得討論完可以回家,但張教授直接橫擋在門前,不讓她走,然後開始親她、上下其手,女大生一直說不要這樣,張教授卻沒有停下動作,最後把她強拉進研究室裡的小房間,強迫她幫他服務,等到他射之後才肯放她走。不過新北檢偵查時,發現張教授對女大生提及自身性經驗,詢問「前提是妳會想要做嗎」,女大生並未正面拒絕,回應「我就喜歡你啊」等談及與性相關的挑逗、曖昧話題。檢方認為她案發後仍與教授談論當日情節,還對出言挑逗予以正面回應,未見表達不滿,即使是欲蒐證,也無持續一來一往答覆必要,且女大生在案發後也持續跟教授談及性相關議題,因此認定兩人已逾師生倫常值得非難,但是否性侵則有疑慮,予以不起訴處分。然而新北地院法官認為女大生出發去研究室前,曾傳訊向同學抱怨:「我出門面對。」同學開玩笑回覆:「有生命危險,請打我電話。」法官判斷女大生當天並不願意去張教授研究室,但因張男以「不繼續指導論文」威脅,她才於學校放假日隻身前往。另外,女大生礙於張教授的權勢,雖持續交談,但都以委婉方式拒絕,甚至向張男表示:「這樣不行喔,不可以利用上對下的關係喔。」、「我不會接受拍裸照。」、「我會拒絕啊,我會抗拒啊,我會告訴你不行啊。」此外,張男案發前時常辱罵、貶低女大生,而女大生多半以道歉、迴避、裝傻、自貶方式應對,顯見她在師生關係中處於劣勢地位,導致她處於高度壓抑狀態。因此新北地院今年4月裁定受理女大生的自訴聲請。高院也駁回張男抗告,全案正式進入法院實質審理程序。◎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新北地院認為女大生遭性侵案不起訴有疑義,准予自訴審理。(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