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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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毛畯珅1/一句「老師摸我」揪出12童受害 圍棋老師一審重判22年
北市一間幼兒園2024年9月被爆出,園長兒子毛畯珅擔任園內教保員時,涉嫌自2022年起,至少對39名幼童性侵、猥褻、偷拍兒少性影像得逞,事件曝光後,毛畯珅一審重判有期徒刑28年,二審加重改判28年8月。然而毛畯珅案並非單一個案,本刊調查,新北市去年底一名李姓圍棋老師利用在家教圍棋才藝,對幼童猥褻得逞,檢警查出至少有12名孩童受害,一審結果本(3)月出爐,李男被重判有期徒刑22年。回顧整起事件,去年8月底,新北一家頗受家長歡迎的私塾「圍棋教室」,主要針對6歲至9歲孩童教課,有不同時段課程供家長選擇,一位家長在孩子下課後詢問:「今天過得怎麼樣?」,孩子卻緊張地把家長拉去旁邊說:「老師今天摸我!」讓家長警鈴瞬間大響,幾經確認孩子所述的真實性後,竟發現2名孩子都慘遭老師伸出狼爪,一面火速向轄區警方報案,一面安撫孩子情緒、並進行心理建設,孰料這段揭發惡狼補習班的過程卻遠比想像中漫長艱辛。當事家長指出,儘管事先曾與警方聯絡,但中午11點帶著孩子前往報案,幾經輾轉最終於新北婦幼隊完成報案手續,做完筆錄踏出警局已是隔天凌晨。所幸警方察覺事態嚴重,火速請票逮人,同時大規模搜索老師家,並在扣押的監視器畫面中,發現至少12名孩童受害,可見事態嚴重。這名圍棋老師也因此自去年9月案發後收押至今。北市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擔任教保員時,涉嫌對39名幼童性侵、猥褻得逞,並偷拍兒少性影像達306次。(圖/示意圖、資料照)讓家長更感驚恐的是,警方在老師家中搜出的監視器畫面中,除發現受害幼童人數眾多外,李姓教師還會刻意將幼童引導至監視器前,以此拍下畫面,若幼童不從,李男則會利用老師權威要脅幼童,「你不讓老師看,老師就不跟你好了」等語,進而得逞,相關記憶卡更是保留長達3年時間。然而隨著案件偵辦的推進,當事家長也逐漸發覺偵查系統中的缺陷。家長指出,事件發生後,因孩子年紀尚幼,家長火速聘請律師協助處理,但檢察官擔心大人在旁影響,拒絕家長和律師陪同偵訊,導致幼童於偵查庭結束後情緒不穩,讓家長相當不滿。讓家長更氣憤的是,幼童曾表示,李姓老師早在大班時期就曾對其猥褻得逞,而李男也於筆錄中坦承犯案,但此次犯案卻未被檢察官納入起訴範圍,僅以有明確犯案過程的監視器為主,讓家長質疑,在一罪一罰的情形下,是否因此讓該名老師刑責有所減輕?家長控訴檢察官偵訊幼童時不讓律師陪同,甚至僅採證監視器畫面,忽略孩童供述;新北檢澄清偵訊時有社工陪同。(圖/資料照)對此,新北地檢署回應指出,根據《性侵害防治法》第18條規定,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或其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於偵查或審判時,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本案為保護證據能力,避免後續庭審期間遭到質疑,因此當下由社工陪同一起進入偵查,相關程序完備,後續也經法院判處犯嫌有期徒刑22年。資深律師黃柏榮則指出,以此案來看,若未成年人為被害人,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與律師可陪同在場,若父母在場會影響偵辦進行,才會禁止陪同,通常為保護未成年人,一般會安排社工在熟悉未成年人後,由社工進行陪偵。黃柏榮表示,性犯罪案件多因其私密性,很難有直接的證據,因此被害人證詞、當下反應、哭訴等會是重要證據。他建議事發當下立即報警就醫,以作為日後在法庭審理中加強證詞可信度的重要依據,若被害人未成年,對於證詞證據等的嚴格程度也應該降低,不能因監視器未拍下就不列入偵辦範圍。
NONO拒認性侵「還求法官1事」!小紅老師怒轟:真不是男人
男星NONO(陳宣裕)遭控性侵、猥褻多名女子,去年5月遭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及《強制猥褻罪》起訴,士林地院今(25日)上午第7度開庭,據悉NONO依然否認犯案。對此,同為受害者的網紅「小紅老師」也在臉書公開怒轟「真不是男人!」網紅「小紅老師」於2023年吹哨爆料,指NONO對多名女性伸狼爪,惡行被攤在陽光下後,有10名受害女性現身指控NONO,經台北地檢署偵結,最終認定6人為受害者,依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共7罪將NONO起訴,另有3案因罪證不足不予起訴。士林地院今(25日)上午第7度開庭,由於根據《性侵害防治法》規定,審判不得公開,因此採閉門審理,不過據悉NONO至今仍不肯認錯,矢口否認犯下淫狼惡行,甚至請求法官以無罪判決,全案今天辯論終結,預計5月13日宣判。對此,小紅老師今天也在社群限動貼出新聞報導,火大怒轟NONO不是男人,「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怎麼有臉去說求判無罪。」《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胡睿兒假釋沒去上輔導課 開庭又放鳥法官...發聲道歉沒收到傳票
藝人胡睿兒過去「Under Lover」的成員,在胡睿兒出事後團體解散,而他因在夜店撿屍陌生女子被告,假釋出獄後須要接受身心治療與輔導教育課程3次,但因為缺課三次被檢察官依照《違法性侵害防治法》起訴,今(4日)開庭也沒有出庭,若狀況持續下去,恐再被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而他本人也給出說法。胡睿兒道歉自己不知道開庭時間,並已聯絡檢察官下次會出庭。(圖/翻攝自胡睿兒臉書)據《ETTODAY》報導,胡睿兒本人看到媒體報導他沒有去開庭相當震驚,他透露自己根本沒有收到傳票,因為工作關係他幾乎一週只有兩天在台北,甚至家人也沒有收到出庭的通知,因此不知道他要出庭。他透露自己不知道該聯絡誰,連開庭的法官都不知道,有向過去起訴的檢察官詢問,並表示法官有裁示下次開庭時間,再給他一次機會,希望他屆時一定要出庭。他也向社會大眾道歉,不會再占用社會版面。胡睿兒是男子雙人團體UNDER LOVER的成員。2016年9月,與林采緹一同吸食大麻被抓,後被判緩起訴處分;2018年6月17日在夜店撿屍性侵,隨後被起訴,法院一、二審均依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2020年最高法院駁回胡睿兒的上訴後定讞後入監服刑;也因在緩起訴期間再犯性侵案,因此被檢方依毒品罪向法院申請簡易判決。
誰讓累犯也能爽坐外役監?藍委還原修法過程點名這幾位
台南殺警奪槍案,凶嫌林信吾居然是是明德外役監服刑放假逾期未歸的犯人,引發輿論譁然,殉職員警家屬也痛罵法務部長與矯正署長卸責失職,外界則質疑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2020年5月僅用了81天完成《外役監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讓累犯得以申請外役監,疑似為特定人士修法。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再度記者會,還原當初第10屆立委任期的修法過程。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李德維指出,當年新科立委才剛宣誓就職,民進黨團就急著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案,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周春米配合運作,在短短81天通過三讀修法,讓累犯得以申請外役監服刑的過程。黨團書記長李德維表示,此次員警被殺殉職,兇嫌是從外役監逾假不歸逃亡,據立法院關係文書委員提案第23982號「本院委員邱志偉、許智傑、趙天麟、邱議瑩等18人提出修訂外役監條例」,民進黨立委在《外役監條例》共有26條的條文中,僅修訂第4條:「累犯。但已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再此限。」簡言之,民進黨團立委們為了累犯大開方便之門,就是為了民進黨前中常委李清福個人修法。李德維指出,2020年3月3日,第10屆立委才剛當選就職不到1個月,民進黨立委就迫不急待提案放寬「外役監標準。4月1日周春米召委直接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將《外役監條例》修正案,立即排案完成審查,並交付朝野黨團協商。5月6日協商期一過,周春米召委,立即召開朝野協商,國民黨團反對修法內容,周春米召委立即表示,交付院長游錫堃朝野協商。李德維說,13天之後的5月19日,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國民黨團仍反對該案修法,沒有共識。3天後,5月22日游錫堃院長再度召集協商,國民黨持續反對,院長宣布交付院會表決。同天下午5點,民進黨團強勢表決通過《外役監條例》民進黨團邱志偉版本,完成三讀通過。李德維強調,國民黨團當時提出《外役監條例》第4條第3項修法,要求除非「有具體事實足認已承認犯行並誠心悔過,身心健康適於外役作業。」同時提出2項不可申請外役監條件,一是《犯貪汙治罪條例》之罪、犯《刑法》第235條、第315條之一、之二,以及《性侵害防治法》第2條第1項所列之家庭暴力犯人,在野黨本於本份,紮實提出該放鬆的部分,以及更嚴謹的部分,但最後表決結果,國民黨團38人贊成,民進黨團53人反對,國民黨團提案《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遭民進黨團強勢否決。李德維表示,反對國民黨團《外役監條例》修正案的民進黨立委,包含了4位高雄選區選出的立委,而民進黨修正「累犯」部分可以申請外役監,這難道不是為了李清福一人所修法嗎?由於民進黨當年的修法,造成最後發生台南雙警殉職,民進黨邱志偉、許智傑、趙天麟、邱議瑩,難道不該出來跟國人說明,到底是誰拜託你們提案修法?也請周春米召委,更該說明妳當年才剛進到立法院,《外役監條例》修正案突然從天上掉下來,導致李清福受惠,卻讓雙警殉職?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思銘指出,邱志偉提案從付委審查到三讀通過,花不到3個月時間,頗耐人尋味。她說,李清福過去曾因賭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後來在擔任橋頭鄉長任內夥同下屬官商勾結,向廠商收取回扣,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判處10年有期徒刑。更引發外界關切的地方是,連監察院都對此案有高度關切,還要求法務部提出再審、非常上訴,出現非常奇怪的政治動作,企圖以政治影響司法,連監察委員都可以為一位判刑定讞的個案,要求法務部為其平反,請問民進黨政府,現在所有被告或受刑人,都能夠受到監察院如此高度關注嗎?大概只有李清福才有的待遇吧?林思銘透露,李清福因為是累犯,民進黨高雄選出的立委,三番兩次想要修《外役監條例第四條修正案》,邱志偉委員最早在第8屆就開始醞釀修法,直到第10屆民進黨成為立法院多數,挾多數暴力強行通過《外役監條例第四條修正案》。這樣一個不公不義的修法通過,將原本規定累犯不得申請外役監的規定,放寬讓累犯也享有申請外役監的處遇,將外役監的精神破壞殆盡。總召曾銘宗表示,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邱志偉、許智傑、趙天麟、邱議瑩4位高雄區域立委,在2020年3月3日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案,其他14位連署立委,都是民進黨立委,國民黨團高度質疑,外傳監察院長陳菊有介入協調當年修法,要求陳菊院長出面說清楚、講明白。其次,為特定人量身訂做修法不公、不義,國民黨團要求民進黨團出來說清楚,給社會一個交代。
立委辦公室前主任硬上女志工 拉進儲物間「紅燈」直直闖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辦公室前主任林廷霖,被控去年在服務處聚會結束後,強拉1名女志工進儲物間性侵得逞,地檢署依違反《性侵害防治法》將林男起訴。但林男辯稱遭人設局陷害,製造醜聞影響選情,不過法官不採信,一審判林男3年10月有期徒刑;高等法院二審昨(30)日宣判,駁回上訴,維持3年10月有期徒刑。。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19年4月19日離職,但對外依舊協助立委初選,2019年4月28日,林男以心情不佳為由,邀女志工到服務處聚會聊天,在場包括里長、議員助理等多人。女志工指控,林男當晚坐在她身旁,藉酒意開始毛手毛腳,隔天凌晨趁眾人散會離去,林男竟將她拖進服務處的儲物間,強行脫衣、親吻,還不顧她經期來,仍硬上性侵得逞。事後,林男向女志工下跪道歉,還多次傳簡訊致歉甚至向她示愛,但皆未獲女志工原諒。不過,全案審理期間,林男改口否認犯罪,辯稱雙方有情愫、女志工故意設局陷害,企圖影響選情。北院一審合議庭認為,林男明知女志工對他沒有情愫,仍強行性侵以逞性慾,事後還辯稱兩情相悅,甚至喊冤遭被害人誣陷,毫無悔意,因此判刑3年10月。不過,林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女志工說詞前後一致,且有在場之共同友人為證,加上林男事後透過Line傳送道歉簡訊等,認為林男的辯詞不足採信,駁回林男上訴,維持一審判決3年10月有期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