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變更
」 免術換證 LGBTQ 跨性別 伴侶盟 性別變更法制化研究
台灣收緊兵役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也需服替代役 人權團體反彈
在接連爆出多起藝人閃兵案後,台灣已著手收緊兵役相關規定。此外,修法草案也強制規定跨性別者與間性人(Intersex,或稱雙性人)必須服替代役,此消息公布後立刻引發人權團體與部分民眾的強烈反彈。據《南華早報》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於昨(15日)公布《體位區分標準》修正草案,全面調整免役、替代役與常備役的適用資格。官員表示,此舉旨在堵住長期存在的制度漏洞,並重建徵兵制度的公平性。此前,台灣已自去年1月1日起,將男性義務役役期由4個月延長至1年。若該修正案獲立法院通過,免役門檻將大幅提高。未來僅有身體質量指數(BMI)高於45,或身高≧196、≦144公分者,才符合免役資格。過去,只要BMI高於35;身高≧196或≦154即可免役。以身高170公分的男性為例,新制將免役體重門檻從原本略高於101公斤,提高至130公斤。這項調整源於今年初接連爆發的閃兵醜聞,多名演藝人員被指控偽造醫療紀錄,包括不實的高血壓診斷,以規避義務役。相關案件引發輿論撻伐,也讓外界開始重新檢視台灣的兵役制度。截至目前,檢方已起訴至少40人,其中包括18名演藝人員。修正草案的一大重點,是正式將替代役區分為A級與B級2類。替代役A級體位為:15≦BMI<16.5或32<BMI≦37.5。B級則為:BMI<15或37.5<BMI≦45。國防部表示,此舉反映不同服役單位在工作量與體力需求上的巨大差異。在新制度下,過去可直接免役的多數情況,將改列為替代役。替代役仍須先接受1段軍事化訓練,之後才分發至民間單位。長期被視為免役常見途徑的扁平足,未來將不再構成免役理由。足弓大於168度者須服A級替代役,而較嚴重的重度拇趾內、外翻併外生骨疣或拇囊炎者,及空凹足Hibb's角度大於90度者,則從免疫被歸類為B級替代役,通常負擔較低強度的工作。高血壓的判定標準也將收緊。僅有中度或重度高血壓,且經確認已造成器官損害,例如心臟、腎臟或周邊血管疾病者,才可免役。若僅患有高血壓但未造成器官損害,則須服替代役。為防止檢測造假,相關人員將被要求住院1至3天,接受24小時連續血壓監測。最具爭議的修正之一,是將跨性別與間性人,包括同時具備男性與女性性徵者,或性染色體異常者,由原本的免役,改列為替代役。其中,「兼具男女兩性外性徵者」、「性染色體異常者」為替代役B級體位;「性心理異常經診斷確定者」納入替代役A級體位;僅性別變更登記者才會列入免役體位。此舉在網路上及倡議團體間引發強烈批評,批評者指出,現行制度尚未準備好因應性別多元。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ISTSCare)對此也在14日於臉書發表聲明稱,他們能理解政府對國家安全與公平性的考量,但警告,「相關環境是否有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措施與人員,是否具有性別友善意識,仍處於非常大的未知數。」ISTSCare續稱,雖然其大部分服役內容並非直接與軍隊或軍營環境相關,但其軍事訓練階段仍在與軍隊同等環境中訓練,令人擔憂是否具備「對於跨性別者/間性人之性別友善環境(如性別稱謂、友善空間、性與性別騷擾申訴管道等)。」該團體也在聲明中表示:「在相關人員、環境與性別友善意識尚未落實前,不建議貿然將跨性別者/間性人納入替代役體位中。倘若相關標準翻修,依據目前對於國防部、內政部相關單位之觀察,往後勢必增加跨性別者/間性人在相關單位,對於性別意識與環境之申訴情況,將會協同民間、友善官員共同關心。」部分網友則指控政府歧視,並警告新制可能在缺乏足夠配套的情況下,迫使不適合服役者進入替代役。有人留言呼籲「抵制這不公正的法律!」也有人質疑:「這真的是為了保衛台灣,還是只是浪費時間?」地方民調顯示,台灣不少年輕人對義務役從4個月延長至1年持懷疑態度,超過半數受訪者表示,他們不認為戰爭迫在眉睫,也不願意為保衛國土而犧牲生命。國防部則為這次制度調整辯護,強調這是因應醫療進步與長期不公平現象的必要之舉。國防部官員指出,台灣約16%的免役比例,明顯高於南韓與新加坡等採徵兵制國家的水準。隨著許多疾病已可治療或控制,國防部表示,有必要進行「全面檢討」,以確保制度公平,並與整體國防政策一致。對此,新北市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助理教授揭仲則表示,在義務役恢復並延長至1年後,社會對堵住閃兵漏洞的壓力明顯升高,「在1年期義務役回歸的情況下,收緊標準是1種回應社會對公平性期待的政治舉措。」
內政部堅持「變性需摘除性器官」官司連敗 監院要求檢討:忽視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
監察院今(20)日指出,據訴,內政部遲遲未依據《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下稱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下合稱兩公約)等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廢除或檢討內政部97年11月3日內授中戶字第0970066240號令(註)仍繼續延用此行政命令強制摘除原性器官作為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要件,忽視有性別變更登記需求者之困境與無援,監察院通過監委紀惠容調查報告,要求內政部儘速檢討改進。紀惠容指出,「強醫療模式」多已被國際判決認定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例如:瑞典102年甚至立專法賠償因被迫強制手術之跨性別者,荷蘭110年公開道歉並提出財務賠償計畫,日本最高法院112年裁定「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要求申請人進行絕育並變更後的性器官手術是「違憲」。全世界有近200國,其中約50國(約4分之1)已不強制要求手術(即免術換證),至少20國採自由換證,亦即不需醫療或非醫療證明即可換證。紀惠容說,各國性別變更登記的制度現分為三種:(1)「強醫療模式」:要求醫療手術作為變更法定性別的要件,如羅馬尼亞、新加坡、黎巴嫩、韓國等。(2)「弱醫療模式」:保留部分醫療或司法程序,但多已取消強制手術或不孕證明的要求,如:英國、奧地利、義大利等。(3)「性別自我認同模式」。允許個人透過自我聲明即可變更法定性別,無需醫療診斷、手術或法院許可,強調去病理化與尊重個人性別認同,如:阿根廷、丹麥、比利時、挪威、瑞士、德國、西班牙…等。紀惠容說明,我國目前仍採行「強醫療模式」制度,為此行政院委託研究建議短期採「弱醫療模式」,建議長期採「性別自我認同模式」。陳情人向紀惠容表示,性別登記、反覆申請遭拒、持覆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等救濟程序,讓他們飽受長時間、金錢與身心折磨,徒增訟累虛耗司法資源與基層戶政人員困擾。截至114年4月30日,訴訟進行中計5件,訴訟已裁判計7件,其中戶政事務所敗訴計6件,均已完成性別變更登記。紀惠容提到,經調閱我國判決文書發現,多起判決認可以弱醫療模式申請性別變更登記。例如:110年9月23日北高行判決內容提到:「移除身體原有性器官,以剝奪其生育機能,傷害當事人身體健康之完整性……經參酌2家由精神科醫師鑑定等證據,原告已有獨立自主性別人格並持續相當期間而趨於穩定」;112年9年21日最高行判決「如無法律依據,卻強制要求申請人必須進行接受移除原本外部性徵之手術,乃直接傷害其身體之完整性,嚴重侵害其健康權。」其實,我國行政法院已有穩定見解。內政部97年11月3日行政命令規定變更法定性別需有「2位精神科醫師診斷書」與「已摘除性器官手術診斷書」。然而,現行戶籍法及戶籍法施行細則,僅規範人民申請身分變更登記時需附證明,並無要求人民必須摘除原性器官。且我國迄今從未有規範性別變更的相關法律。在無法律依據下,僅由內政部發布上開行政規則,規範拘束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之依據,紀惠容指出,這已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及比例原則。紀惠容說,行政院、內政部推動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與立法院均有提出專案研究報告,均指出:實務仍以行政規則作為限制依據,顯屬不當…應儘快整合各方意見,提出適切的性別變更登記法律草案。紀惠容強調,身為戶政中央主管機關的內政部迄今怠不作為,違反憲法及國際人權公約。紀惠容提到,有學者專家指出,內政部僅用行政命令要求手術摘除性器官,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也會違反比例原則。廢除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之後,應回歸母法即戶籍法第21條規定,並依國際人權公約辦理。法律保留原則是拘束行政機關,而非成為少數族群的阻礙,反過來拘束人民。紀惠容提及,鑑於強醫療模式現多已被認定違背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CEDAW及兩公約之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早已指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應廢除手術作為性別變更之要件,然內政部迄今對於性別變更登記要件之修正及法制化仍然牛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宜依國際人權公約規範意旨,並參酌各級法院穩定見解及國外做法,於不侵害人民身體權、健康權、人性尊嚴及人格權之前提下,准予人民性別變更登記之申請,積極作為促進人權實現之職責。紀惠容呼籲,跨性別者態樣類型多元,所面臨心理或生理治療需求亦不相同,行政院允宜會同所屬機關瞭解跨性別者所面臨之生活處境及需求,以提供適當之社政醫療、法律扶助等資源挹注及支持,並強化社會溝通及教育,以消除社會對於跨性別者之偏見及歧視。
涉煽動仇恨遭判刑!德極右人士變性後擬入女子監服刑 引發監獄安置爭議
德國近期出現一起因性別變更引發社會爭議的案例。一名因極右煽動言論遭判刑的男子,在刑期執行前依據《自我決定法》(Self-Determination Act)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將以女性身分進入女子監獄服刑。此舉引發輿論質疑其真實性與動機,相關法令的適用標準也因此備受關注。根據《明鏡週刊》(Der Spiegel)、《世界報》(Die Welt)與《歐洲新聞網》(Euronews)等多家德媒報導,該名人士為馬拉斯凡雅・李比希(Marla-Svenja Liebich),原名斯凡・李比希(Sven Liebich)。她於2023年7月被薩克森-安哈特州的哈雷地方法院依煽動仇恨、侮辱與誹謗罪判處一年半徒刑且不得緩刑。上訴遭駁回後,判決已確定執行。據《明鏡週刊》報導,李比希過去曾是新納粹組織「血與榮耀」(Blood and Honour)成員,並長期發表極右立場與敵視跨性別、同性戀社群的言論,是德國極右勢力中的活躍人物。2024年底,李比希依據當年11月1日上路的《自我決定法》,在戶政機關提出聲明,將法律性別由男性變更為女性,並同步更改姓名。根據報導,該法不需任何醫療證明或法院判決,即可透過簡單聲明完成性別與姓名變更。這項立法原意為保障跨性別與非二元性別人士的自主認同,但本案引發社會對法令可能遭不當利用的憂慮。《明鏡週刊》引述輿論指出:「李比希多年來以仇恨性言論聞名,其性別變更是否出於真誠,令人高度懷疑。」對此,李比希對多家媒體提出法律訴訟,聲稱媒體誤導大眾、否定其性別認同。但她對《明鏡週刊》的投訴已被德國新聞評議會一致駁回,該刊則回應稱其變更登記「極可能是為了挑釁或羞辱國家制度」。依據檢察官說法,李比希將於2025年8月29日晚間10時,依約前往薩克森州凱姆尼茨女子監獄(Chemnitz Prison)報到服刑。她本人也在社群平台X上表示:「我將如期開始服刑,屆時我會帶著行李進監所。」然而,李比希是否會最終安排於女子區服刑,仍須視監獄初步風險評估決定。哈雷首席檢察官丹尼斯・策諾塔(Dennis Cernota)向媒體表示,若監所認為其對秩序或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仍可依法轉送其他設施關押。根據《世界報》後續報導,李比希近日另於柏林地方法院對記者朱利安・賴歇爾特(Julian Reichelt)提起名譽損害訴訟,因其在X上發文稱「斯凡・李比希不是女人」,但法院第二民事庭以「法律基礎不足」駁回其假處分申請。《自我決定法》為德國2024年通過的重要社會政策改革,取代原1980年代制訂、程序繁複的《跨性別者法》(Transsexuals Act)。新法允許18歲以上公民以書面聲明變更法律性別與姓名,每年最多申請一次,未成年人則須由家長或家庭法院協助。儘管受到性別多元倡議團體支持,但也有政界人士與學界警告,若無明確濫用判斷機制,將為監所制度、社會信任機制帶來風險。李比希案成為該法施行後最具代表性的高敏感度案例之一,也使德國社會再度聚焦在性別自我認定政策與公共安全之間的界線。李比希曾活躍於極右翼團體「血與榮耀」,並因煽動仇恨與誹謗罪遭判刑。(圖/翻攝自X,@TakingoutTrash7)
性別變更者須手術監委要查 內政部:研議朝法制化方向規範
監察委員將調查內政部97年11月3日令要求性別變更者須手術1案,內政部表示,性別變更議題涉及醫療專業與衛福部等多個部會權責,性別變更如何認定,政府刻正研議朝法制化方向規範,並無怠惰,另將配合監察院調查。內政部說明,目前出生登記是採生理性別,即依據醫療院所開立之出生證明書所載性別,予以登記。按前行政院衛生署於2008年針對性別變更認定要件等事宜召開會議結論,性別變更要件為經兩位專科醫師評估鑑定之診斷書及完成不可回復性之手術。內政部說,爰依據上開會議結論,於2008年11月3日函釋當事人須檢具2位精神科醫生鑑定診斷書及原生理性別性器官摘除手術完成診斷書等證明文件,申請辦理性別變更登記,讓戶政事務所辦理性別變更登記案件有所依循。內政部強調,性別變更議題,除當事人個人身分轉變外,尚全面性及於社會共同生活不特定關係人,更涉及社會群體生活秩序應如何調整及維護,其影響之範圍與程度既廣且深,攸關重大公共利益。內政部表示,自2022年至今,行政院已多次邀集相關機關就性別變更要件(年齡等)、審查模式(行政審查/司法審查)、性別變更後身分法律關係(父母子女、婚姻、親屬關係等)及性別變更效力(兵役、產假、生理假等)等議題,召開會議共同研商,政府會持續蒐集相關影響評估意見,也會尊重醫療專業的判斷,並參考國外法制,研議性別變更認定要件,朝法制化方向規範。
與跨性別小孩衝突持續升溫 馬斯克「女兒」公開怒嗆父親
美國億萬富豪馬斯克(Elon Musk)與其跨性別女兒薇薇安(Vivian Wilson)之間的爭議持續升溫之際,薇薇安近期在IG上傳一段影片,影片當中截圖馬斯克強調自己「被殺死」的言論,並引用出自《魯保羅變裝皇后秀》(RuPaul’s Drag Race)的語錄作為態度宣示。根據外媒報導指出,馬斯克於23日在社群網站X上發文表示「事實上,我的兒子薩維爾(Xavier)死了。他是被覺醒心智病毒(woke mind virus)所殺。現在,覺醒心智病毒(woke mind virus)將會死去。」而馬斯克之所以發出這篇貼文,原本是要回嗆其他網友質疑自己在慶祝川普總統就職演講中做出疑似不雅的手勢。(圖/翻攝自社群網站X)後續薇薇安先是截取馬斯克這篇發言,然後在IG上傳一段影片,其中使用《魯保羅變裝皇后秀》名言「對於一個死掉的婊子來說,我看起來還挺不錯的(I look pretty good for a dead bitXh)」來反擊馬斯克。報導中指出,薇薇安在2020年透過Instagram限時動態公開自己為跨性別者。根據其在《Teen Vogue》於2024年3月20日發表的專訪中回憶,當時身處青春期初期,精神狀況極度崩潰。薇薇安坦言「那時候是晚上11點,我心想,我可以肯定自己是跨性別者。其實在那之前我已經知道好幾個月了,但我真的他X的沒辦法再這樣下去了。」薇薇安指出自己經常在課堂上情緒崩潰,每天都處於無法應對生活的狀態,陷入想要「爛掉」的絕望情緒之中。而馬斯克先前曾公開表示,薇薇安是在16歲時被「騙」去同意與跨性別相關的醫療措施。不過,薇薇安於2024年7月接受《NBC新聞》專訪時駁斥此說法。薇薇安表示「如果你要對著數百萬觀眾明目張膽地說謊關於我,我不會就這樣讓那件事過去。」薇薇安也說自己早在2022年、年滿18歲時,便已合法提出改名與性別變更的申請,與父親所稱的情況不符。除了對醫療決策的分歧外,薇薇安也批評馬斯克在她成長過程中缺乏陪伴與責任感,表示馬斯克雖然擁有她的一半監護權,但實際上幾乎從未參與過自己的童年生活「他在場的時間,我想說,大概只有10%。這個說法還算寬鬆了,」薇薇安表示「那是當時生活的現實,所以我其實沒意識到這是多麼異常的經歷。」薇薇安是馬斯克與加拿大音樂家威爾森(Justine Wilson)所生的孩子之一。馬斯克目前與四位女性育有共13名子女,面對薇薇安的批評與指控,馬斯克尚未公開具體回應。
台灣首例!女性跨男性免術換證案勝訴 法官判准變更性別登記
跨性別男性「尼莫」從小就認知自己是個男孩子,他於2022年6月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所拒絕,而後再於同年7月間提起訴願後遭駁回,後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0日宣判尼莫勝訴,戶政事務所須准許他變更性別為男性,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尼莫是位跨性別男性,他在經歷過不少掙扎後,決定跨出去做自己,並開始進行男性賀爾蒙的補充,但尼莫過去曾經因為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若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怕會危及生命,所以尼莫沒有辦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而尼莫在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於2022年6月間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所拒絕後再於同年7月間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經歷長達19個月的開庭審理,於5月30日進行宣判。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30日發新聞稿表示,30日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宣判尼莫全面勝訴,法院命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應將尼莫的性別變更登記為男性。尼莫聽到消息後歡呼,「我終於可以正大光明地說我是男生了!」這也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對此,協助多位跨性別者的許秀雯律師表示,「台灣有九成的跨性別者迄今無法換證,因此日常生活經常被冒犯、歧視、處處受苦,我們將繼續努力,直到所有人的性別認同都得到平等的尊重。」伴侶盟表示,本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團義務代理訴訟,謝孟釗律師到庭聽取宣判後,高度肯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看到每位跨性別者不同的生命處境,沒有強求尼莫另行接受醫療鑑定,也期待台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能夠尊重跨性別者權利與本件法院判決,不再上訴,讓尼莫早日完成換證。
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亞洲第一 陳菊認對日韓泰具引領效果
人權會主委陳菊今(30日)說,台灣在2019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對於日本、南韓、泰國等亞洲國家,絕對具有引領效果,台灣在亞洲人權、性平上的努力,應該繼續往前走,希望能攜手合作。國家人權委員會下午在西門紅樓舉辦「LGBTQI+ 性別無界 國際人權沙龍 」,並邀法國巴黎副市長羅梅洛-米歇爾(Jean-Luc Romero-Michel)、法國在台協會主任巴黎思(Franck Paris)出席。陳菊致詞時表示,前天有超過17萬人參與同志大遊行,看到這種盛況、熱情她非常感動,謝謝大家為性別平等而努力,不分國家、性別都用具體行動支持,多元性別人權能走到今天,中間過程非常不容易,謝謝大家永遠不放棄,才有這樣的成果。陳菊表示,去年12月世界人權日,她率團訪問法國,當時特別到巴黎市拜訪米歇爾,雖然天氣非常冷,但米歇爾邀請許多關心性別平等的好朋友,雙方談得非常愉快,也因追求相同的人權價值,因此邀請米歇爾來台參與同志遊行。1996年她擔任台北市社會局長,當時社會上「同志」是禁忌話題、充滿歧視,但她接到台灣第一對同志婚禮邀請,她就代表前台北市長陳水扁前去祝賀,中堂上寫著「相愛是人權」。陳菊說,2010年高雄第一次舉辦同志大遊行,她以市長身分出席,表達高雄是對同志友善的城市;2015年更率先推動同性伴侶註記制度,其他縣市陸續跟進後,社會氛圍才慢慢改變。陳菊指出,全球已有34國通過法律保障同性婚姻,法國在2013年、台灣在2019年通過,但台灣是亞洲第一,這對日本、南韓、泰國等亞洲國家,絕對具有引領效果,台灣在亞洲人權、性平上的努力,應該繼續往前走,期待與亞洲其他國家攜手合作。陳菊說,法律保障是重要一步,但無法立即消除潛藏在社會的偏見與歧視,需要大家繼續堅持、努力,因此在遊行過後,邀請關心同志的NGO團體共同討論同志遭遇的困境、不平等對待、性別變更、愛滋醫療權益、同志老年議題等。陳菊表示,人權是永遠不滿意、人權是永遠的追求,衷心盼望不要再看到任何人因為性別、人生價值選擇的不同,而遭到偏見、受到不平等的歧視對待,或造成任何人不幸,人權會要跟各界一起努力。會前媒體詢問,怎麼看明年總統大選,陳菊說,監察院職權要維持行政中立,雖然她很關心台灣、也關心這場選舉,但必須維持中立。至於日前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曾模仿陳菊說話,是否感到被冒犯,陳菊只說,沒有評論。
抵禦西方「反家庭意識形態」滲透 俄羅斯擬禁止變性手術
為保護俄羅斯傳統文化、家庭價值觀,俄羅斯聯邦會議國家杜馬(TheState Duma,俄羅斯下議院)的400名議員在當地時間30日提交法案,擬立法禁止先天性生理異常治療手術以外的性別重置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SRS),還禁止大眾在公共記錄和官方文件中更改法定姓名及性別。據《美聯社》的報導,法案的起草人之一、國家杜馬副主席托爾斯泰(PyotrTolstoy)表示,該法案旨在「保護俄羅斯的傳統文化和家庭價值觀,並抵禦西方反家庭意識形態的滲透。」因此諸如性別重置手術,以及任何正式文件的改名或性別變更登記都是禁止的。報導補充,法案僅准許「先天性生理異常」的患者可進行變性手術,而且這些族群還必須經由政府密切監督的專門醫療小組管理。該法案隨後將進入俄羅斯聯邦會議聯邦委員會(FederationCouncil,俄羅斯上議院)審議,並交由總統普丁(Vladimir Putin)簽署完成立法。《美聯社》指出,普丁曾數度嘲笑LGBTQ+社群,並將其視為腐敗西方價值觀的象徵。而俄羅斯也在去年12月擴大了該國在2013年通過的《反同志宣傳法》的內容,將原本禁止向「未成年人」宣傳「非傳統性關係」的廣告、媒體、書籍、影視作品全面封殺。此前,普丁已在2020年頒布的新憲法中,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的結合。
不想跟世界首富有瓜葛 馬斯克兒改名「換姓也換性」
據路透社(Reuters)6月20日的報導稱,馬斯克的雙胞胎兒子之一澤維爾,向洛杉磯郡法院提交了申請,想要放棄他那知名的姓氏馬斯克,同時也想要被承認為女性,因此把他原本的姓名澤維爾馬斯克(Xavier Musk)改成了不同的名字,以及使用母親的姓氏,澤薇爾的新名字叫做薇薇安珍娜威爾遜(Vivian Jenna Wilson)。根據推特帳戶“@KnowNothingTV”分享的截圖,澤維爾在文件中闡述了他想要改名改姓的原因,「性別認同,以及我不再想與我那沒有一起生活的親生父親,有任何形式的關聯」。顯然,澤維爾的決定,不僅僅是為了想要被認可為女性,他還渴望斬斷與富豪爸爸馬斯克之間的父子關係。而澤維爾是否能夠如願以償,將在24日舉行聽證會後見分曉。馬斯克兒子的舉動令人意外,因為在這之前父子倆都沒有傳出任何不和睦的消息,至少在表面上看是如此。而儘管馬斯克喜歡在網路上大放厥詞,常常發表他對科技、經濟和政治的看法,但他對自家私事向來守口如瓶,尤其是和前妻以及他們生的5個兒子。外界也在揣測,澤維爾是否因為跨性別的問題而跟馬斯克撕破臉,畢竟2年前,馬斯克才在社交媒體上發布他對跨性別的看法:「我絕對支持跨性別,但所有的代詞都是美學的噩夢」。而澤維爾在5月提交姓名和性別變更文件1個月後,馬斯克也宣布支持共和黨,值得注意的是,共和黨代表曾提出一系列限制全國各州跨性別權利的法案。不過,馬斯克似乎已不太在意與前妻生的5個兒子,現在2歲的X娃(X Æ A-Xii)成了馬斯克的「重點培養對象」。依據X娃的親生母親,加拿大電音女歌手格萊姆斯的說法,「馬斯克已經在訓練X接管他的商業帝國了。」
國家人權委員會首次撰寫獨立評估 將交國際審查
國家人權委員會今( 28)日公布「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有別於過去台灣提出的「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這是首次由國家人權委員會提出的獨立評估意見,由人權委員紀惠容、高涌誠共同主持。紀惠容、高涌誠指出,聯合國為了推動落實國際公約,所有締結國際公約的國家,應該在一定時間內提供三份報告,包括「國家報告書」、「與「NGO(非政府組織)報告書」和一份由獨立人權機關撰寫的「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交由國際審查委員審查。台灣已簽署的國際公約如兩公約、兒童人權公約、身心障礙公約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在之前對國際審查都有提出「國家報告書」與「NGO報告書」,但因為當時尚未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均未提出「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此次是國家人權委員會第一次撰寫「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獨立評估意見書。紀惠容及高涌誠指出,為了撰寫「國家獨立評估意見書」,了解「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在臺灣落實的狀況,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間,啟動一系列焦點團體方式,分別針對性別暴力、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與表達、家事移工、不利處境群體之婦女、女性就業與經濟機會等主題,與會團體代表以第一線觀察與經驗出發,提出具體的立法訴求與政策建言,例如數位性別暴力之法制保障、性別變更制度設計、同志家庭收養非血緣子女權利、制定家事服務法專法、育兒照顧制度、移民婦女離婚後之家庭團聚權,以及原住民、身心障礙等不利處境女性低勞動參與率及高失業率等課題。紀惠容、高涌誠表示,以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建言,有新興議題與最迫切或最弱勢者權益的問題。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就焦點團體中蒐集到的意見,再邀集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對話,以釐清爭點,並依據公約條文與國際審查的結論性意見,針對CEDAW第4次國家報告內容提出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立場與建議,提供國際審查專家參考。
跨性別失速列車1/免變性手術男變女 LGBTQ族群也出聲反對
去年末迄今,台灣LGBTQ(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訪查,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官司勝訴後,有LGBTQ成員擔憂質疑「未術生理男進入女性空間,如何保障女性安危?」同時發現,行政院委外進行的「性別變更法制化研究」問卷調查,設計偏頗,有引導免術換證為國際趨勢意圖,卻對引發爭議隻字未提,且調查對象及問卷內容皆不公開,十分隱密,此標案預計1月15日結案,作為行政院草擬性別變更法案的依據。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深入了解這3個月來,在歐美社會已衝擊女性安危及權益的「免術換證」,正「無配套」地被推入台灣。他們在提出質疑討論時,遭「伴侶盟」刪文及禁止留言,此事激怒了年輕自由高學歷的LGBTQ成員,因而在公共政策平台提出兩個連署案,並於噗浪等社群發文號召,欲攔阻這班失控的列車。話說2019年台灣通過同婚法案後,LGBTQ族群開心不已,然2021年9月23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依釋憲案判決,跨性別者小E(已婚,生理男)在未進行變性手術下可變更戶籍的性別登記,協助打官司的伴侶盟律師團隊對第二案吳宇萱(長庚大學小雯)有望聲請釋憲,對再度打贏免術換證官司更是信心大增。 現行變更法定性別規定(1988年施行)須附上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性別不安」及進行手術摘除性器官,2013年政府曾有意修法,但台灣精神醫學會聲明「不建議基於精神科診斷證明允許變更法律的社會性別」後停擺。直到去年小E案及小雯案出現,一位已動過性別重置手術(SRS)的跨性別女性噗主在噗浪(小眾社群平台)的匿名討論機制「偷偷說」表達憂心,「如何保障生理女性的私密空間出現未術生理男時的安全?」LGBTQ成員才驚覺,伴侶盟倡議的免術換證,適用的「跨性別者」,不僅是大家熟悉的《丹麥女孩》莉莉(有性別認同障礙(GID)、性別不安,尋求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TS, transsexual),這一個「傘式術語」還包括自認是異性但不排斥原生性器官的「跨社會性別」(TG, transgender),喜歡做異性裝扮的「異裝癖」(CD)、因為性欲而將自己幻想成異性的「幻想變性性興奮」(AG)等。為了阻止免術換證「無配套」在台灣推行,LGBTQ社群成員曼陀羅、Onsdag陸續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反對的連署,也都已經通過,正等待行政院、內政部的回覆。(圖/林士傑攝、翻攝自政府招標資訊網)此討論串讓更多女性噗浪使用者開始理解,歐美社會無配套推行免術換證(自由換證),出現不少犯罪者(特別是性犯罪者)利用跨性別者的身分的犯罪實證,例如女監裡的性侵案,女子SPA與女子美體工作室出現「女屌」,形同為犯罪者打開一扇大門,反而使跨性別女性遭汙名化。霏霏(性別重置手術者)告訴CTWANT記者,「就算我已經服用女性荷爾蒙15年,還是會有勃起反應。」「我認為,想當女生又捨不得放棄男性器官,那麼政府就開負起責任,暫緩他變更性別登記。」雙性戀曼陀羅則說,「生理構造不同是鐵打的事實,更別說心理性別並沒有科學實證。」9歲時在網咖曾被怪大叔猥褻的曼陀羅說,「暴力犯罪臨時起意,法律預設有人會犯罪才會立法訂罰則。」為防堵這麼明顯的犯罪漏洞,保護女性空間,她去年10月6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合理性別區隔以保護婦女、孩童安全及建議部分措施減輕跨性別無手術換證後所產生問題》(已有5105人附議通過)。此外,還有一份問卷調查,令LGBTQ成員「覺得不對勁」。CTWANT調查,此一問卷為行政院性平處2020年9月就「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招標,由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承接,決標金額130萬元,問卷旨在調查「大眾意見」,但去年9月8日到11月3日僅張貼於特定LGBTQ社群,極為隱密,一般民眾無法搜尋。本刊檢視該問卷標案的7名評審委員後發現,民團代表僅2名,分別是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秘書長蔡瑩芝以及台灣彩虹平權大平台協會執行長呂欣潔,並沒有將兒福、婦女等相關民團代表參與招標委員。雙性戀者阿尹說,問卷引起激烈爭論,支持免術換證一方說「你好好上廁所何必在意隔壁的有雞雞,你不能接受,就滾出去女廁!」她不解地對CTWANT記者說,「女性受害不值得一提?只在意自己的人權,女性的生命安全就不是人權嗎?甚至認為,這是女性被害妄想症。這太誇張了!」「看到問卷,我發覺『跳太快』!」Onsdag是生理男泛性戀者,他參加性平運動10多年,「全世界不到20個國家通過(免術換證),西班牙、德國踩煞車,日本擋下,英國正在補破網。」他說,一旦問卷完成報告出爐,性平處將擬出草案送至立法院。去年9月台灣首起免術換證官司勝訴之後,短短3個月,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更有不少成員仔細整理各種資訊,希望大眾更了解此事恐危及婦幼安危。(圖/翻攝自柚子旅人部落格)「這火車衝太快,應該先踩煞車,否則會出事,就算有配套,百密總有一疏,這一疏就是一條女孩的命。」Onsdag已在10月13日於公共政策平台提出《暫緩實施「不需摘除生殖器官即可變更法定性別」之所有措施及政策方向》(已有5392人附議通過)。女同阿賈亦失望地告訴CTWANT記者,「當不PASS(異性裝扮、或以自己認同的性別生活時,外表會引起其他人懷疑)的跨女,擁有入住(女宿)的合法權時,女性空間還能是女性空間嗎?我不明白,為何把女性的感受棄之不顧?」支持性平運動也捐款給伴侶盟的異性戀W則說,「以興訟手法製造『有男性生殖器的女性』,我覺得有疑慮,在(伴侶盟)臉書留言,結果被標註無法留言。」甚至被貼上「恐跨」「歧視」。和W一樣「被戰略性排除在談話之外」的LGBTQ成員,不願保持沉默,轉而匿名在噗浪、line等社群中發聲,並發動連署及向民代投訴此案,為要讓也被排除在外的公眾、婦幼團體知悉此事及影響,其中又以「柚子旅人」去年11月8日在部落格平台「倉庫」,以「默默『換』走台灣女性的安全空間:不知情下推動的免術換證」為題做了詳盡發文,引來高度關注。本刊就上述疑慮詢問伴侶盟,該聯盟秘書長簡至潔回覆指出,對女性空間安全的問題「似乎是預設:『只要能夠分辨在女性空間中是否有陰莖存在,就能夠有絕對安全的空間』」,「我們認為若擔心安全,就要回到該如何維護空間安全本身來討論,例如增加照明、警鈴、廁所門設計不預留過大縫隙(只需要通風即可)、增加人員巡邏等。」針對免術換證相關議題是否會對婦女安全造成影響,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建議,本刊詢問勵馨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獲得的回應為,由於免術換證議題牽涉較廣泛,因此內部仍在討論、凝聚共識,因此尚無法針對議題回應。本刊就上述連署案及法制化研究問卷向行政院提問,至截稿為止均未獲回應,唯就兩連署案,行政院將於1月底前做出回應。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跨性別失速列車2/發聲連署阻免術換證 噗浪網友:女性空間不再安全
跨性別者小E去年9月取得女性身分證後,有跨運團體提出更激進的「無條件換證」,在LGBTQ成員正反兩造引起熱烈討論,在Plurk(噗浪)平台最多女性提問的是:「如何分辨誰是噁男?」為此「Y旅人」製作「女性空間為何不再安全」的三張圖解脈絡,在噗浪上引起不小迴響。尤其世新大學承接行政院性平處標案「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共7題)中,Jaclynn Joseph(博士生和大學講師)及網友柚子旅人指出,問卷引言提到出生時的性別,亦即生理性別(Sex),同時說社會運作無法展現性別的多元性,也就是社會性別(Gender),兩者大不同,因此問卷第1題「請問您同意各種身分證件上應該記載性別嗎?」性別是指Sex還是Gender?問卷問的不夠明確。再者,Joseph及柚子旅人指出,問卷說明的「跨性別者」,採廣義定義,又提醫學上先天變異的間性人(Intersex),兩者不該混為一談;問題4中提到「有些人手術要求太過嚴苛」、「國際中則有降低性別變更門檻、走向性別自主決定的趨勢,在你看來,怎樣的變更標準才是適當的?」他們質疑「有明顯引導意圖」,且未提外國因免術(換證)造成的諸多爭議。究竟適用免術換證的「跨性別者」是誰?Y旅人指出,所謂跨性別是「傘式術語」,廣義上包括變裝癖、異裝癖,並說明TS和TG兩個群體的需求和追求的目標,TS(Transsexual)為生理跨性別,取得性別認同障礙及性別焦慮證明,完成性別重置手術的變性人;TG(Transgender)則為社會跨性別,可能具性別不安,但仍接受本身的生理狀態,社會性別及法定性別由心理性別自我認定(Self-ID)來決定者,即是TG。TG追求目標不同於TS,「他們不想手術不吃藥。但什麼努力都不做又要整個社會馬上無條件承認他們 (用Self-ID行走天下) 就不可能了。」「目前的換證機制本來是為了TS設計的,但TG反過來指控國家在強迫他們手術。」Y旅人說,老是拿這類故事消費歪曲事實又說謊,「到底如何取得他人信任呢?」免術換證議題被提出後,Y旅人指出,確實打開了「以男性身軀進入女性空間」的兩條路,一是合法更換身份證,一是非法,沒有換證但聲稱自己是「跨」(心理女性),等於給了有心人士一個新理由。再者,就倡議「免術換證」團體「伴侶盟」的最終目標:不需要精神鑑定就能換證,Y旅人提醒,「精神鑑定無法有效阻擋有心人士」,但「不須精神鑑定對有心人士來說,犯罪成本已降到不能再低。」此外,「沒人可以通靈。對女生來說看到的就是有男性身軀的陌生人,進入女性空間」,Y旅人解釋,這是目前女生辨別來者是否有惡意的明確資訊,「但在免術換證情況下,這個辨別方式就會喪失。」「寬鬆的跨性別政策,要如何區分哪些是真正的跨性別者,抑或是冒牌的不法之徒?」Y旅人借用另一位旅人的說法,「而最終的損害會是跨(跨性別者)的整體名譽。」 若免術換證沒有配套措施,未來性犯罪者進入女性空間的成本將大幅降低。(圖/123RF)Y旅人的貼文在2021年11月21日貼出後,持續在噗浪上發酵,回應有上千則;網友tako5419提到,多元文化本就不該擠壓任一群體來成就多元,只要有某一群體感到害怕,就是必須注重的議題,不能因為女性族群害怕,就被污名化成「恐跨(恐懼跨性別者)。」有免術換證的支持者提出,該議題是實現《憲法》真平等的重要精神,但網友jelly4216表示,《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6項提到「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應該讓婦女在單一性別空間時免於恐懼。最後有網友舉例,未來廁所乾脆不用分男廁女廁,直接分為「有男性性器廁所」、「無男性性器廁所」會比較直接,所有單一性別空間都可以比照辦理。世新大學所作的「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被認為問題充滿引導性。(圖/翻攝自性別變更要件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跨性別失速列車3/日惹原則被挑戰? 人權學者承認:當時沒人考慮婦女權益
在2021年聖誕節前夕,台灣LGBTQ成員為著「免術換證」火速引入台灣,恐危急女性安全爭議不已之際,英國1名2019年登記為女性的男身孌童犯ClaireGoodier因性侵牧羊犬被判監禁「男監」20個月,跨性別議題再度燒熱英國。當歐美社會忙著修補「免術換證」或「性別(自行)認定」實施後出現的社會漏洞之際,提倡LGBT人權的《日惹原則(Yogyakarta Principles)》2006年聯署者之一的英國人權專家羅伯特.溫特穆特(Robert Wintemute)於2021年上旬坦承,「當時沒人考慮到婦女權益」。《日惹原則》源起就是英國2004年實施的《性別認同法》(GenderRecognition Act;GRA),這是全球首個國家,容許跨性別者不需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即可變更法定性別;2011年,英國更制定「跨性別囚犯照顧和管理政策」,受刑人取得「性別認可證明」、「性別不安診斷書」,即可主張「自我認訂性別」的監獄服刑,2017年再度修法放寬,囚犯不用提證明可依照自我認同的性別收監。這使得女性受刑人的安危成了問題。2016年,有性侵、戀童、暴力等前科的英國跨性別者KarenWhite,未取得法定女性身分仍入女監服刑,沒幾天就性侵2名女獄友,最後被移往男監,White為此公開募款要做變性手術好回到女監。2018年,英國殺人犯葛林也以跨性別者入女監服刑,結果爆出性侵4名女獄友。隔年,英國成立首座跨性別監獄。隨此爭議爆發,英國BBC在2018年8月調查,2016年英國與威爾斯只有70人宣稱自己是跨性別(不含已術換證的跨性別囚犯),2017年修法後跨性別受刑人有125名,其中60名是性犯罪者。《洛杉磯郵報》去年4月報導,美國加州去年1月准予囚犯申請到不同性別的監獄服刑之前,沒有男受刑人要求換女監,去年4月卻有255位男性受刑人,要求換到「自認性別」的女監。免術變更性別是否也影響犯罪性別統計?英國《每日郵報》去年10月依倫敦大學愛麗絲·沙利文(AliceSullivan)教授分析,2012年至2018年有436名強姦犯被登記為女性。據此,英國內政大臣巴特爾(PritiPatel)下令「喚醒」警察部隊,停止將跨性別女的犯罪行為記錄在女性犯罪統計數據中。哈利波特作者J.K.羅琳多次在推特上表示對跨性別者犯罪案件的重視,在英國社會引起相當多討論。(圖/翻攝自JKRowling臉書、推特)沒想到, 蘇格蘭警方(PoliceScotland)去年12月間表示,若一名有男性生殖器官自認為女性且未持有性別確認證書(GenderRecognition Certificate, GRC)者犯下強暴、性侵等罪行,警方將記錄為「女性」,《哈利波特》小說作者J.K.羅琳(JKRowling)在推特砲轟,「性侵妳的陽具人(PenisedIndividual)是一名女人」,再度挑動英國社會敏感的神經。事實上,J.K.羅琳(JKRowling)近來慘遭跨性別社群圍剿。2019年英國一名女性稅務專家因堅持生理性別不能改變的言論失業打官司敗訴,羅琳貼文聲援「只因陳述性別事實,就強迫婦女失業?」結果招惹跨性別社群,指責她「恐跨」。2020年6月6日疫情間,羅琳推文「為有月經的人創建一個更平等的新冠疫情後的世界」,再遭推特用戶圍剿,「有月經的人才是女人說法,就是歧視跨性別者」。4天後羅琳再推文,自揭是「家暴和性侵的倖存者」隱藏多年的傷痛,為要聲援有類似創傷的女性,因此不容抹去生理性別的概念。「聽到女性的聲音後」,《日惹原則》連署人之一英國倫敦國王學院人權法教授溫特(Robert Wintemute)的態度有了一百八十度改變,2021年4月接受《評論家》採訪時坦言,「當時沒想到跨性別權利會影響婦女權利」《日惹原則》由十多位律師及人權專家提出,多為男性以及跨性別男性,因考慮到「(跨性別者不再)被迫接受醫療程序,包括變性、绝育或荷爾蒙治療」,而訂下原則3「自我定義的性別認同」和「在所有情況下(被承認)的身分證件的變化」。「開會時,沒人提及婦女權利,也沒人連想到,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的男性,可以進入女性專用空間的情況。」「(原則3)並沒有提及是否需要診斷、等待期或任何其他保障措施。」本身為同性戀者的溫特不得不承認,「犯下這種錯誤,令人非常驚訝!」「我同意跨性別運動大多數訴求,但這些訴求如果影響到他人權利,那就要有限制」而就《日惹原則》新增10條後的原則31,溫特更大嘆「太離譜!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結束出生證明上的性別登記!」CTWANT記者就台灣正研議「免術換證」法制化,透過電子郵件向溫特詢問,但仍未獲回應。有性侵、戀童、暴力前科的跨性別者Karen White,在女監服刑時性侵獄友,在移往男監服刑期間公開募款要求進行變性手術。(圖/翻攝自香港性文化學會網站)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跨性別失速列車4/過度炒作免術換證 王道維:恐讓跨性別族群被誤解
就近日在台灣LGBT社群掀巨浪的「免術換證」議題,CTWANT記者採訪長期關注性別議題的清華大學諮商中心主任王道維教授。他說「從心理角度來看,這個議題的核心並非在於法律規範,而是跨性別族群的真實需求是否有被理解而非誤導。」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創辦人郭媽媽提醒,「免術換證沒有這麼簡單,像宿舍、泳池、健身房或者三溫暖等婦女安全的疑慮,要怎麼去跟社會大眾解釋?」王道維教授擔任諮商中心主任五年多來,「每年都有跨性別的學生到諮商中心尋求協助」。他說,「這些學生幾乎都是希望透過藉由手術永久轉變成另一個性別的,只是因為每個人的個人狀況而在不同階段,還沒聽過不想經由變性手術就要換性別的。」王教授擔心,如果此議題過於炒作,會讓大眾誤以為所有跨性別者都想要免術換證,反而造成對這族群更大的質疑與誤解。「來諮商中心求助的跨性別學生多是男跨女,共同的問題包括住在男生宿舍覺得沒有安全感。畢竟她們內心就是個女孩,穿著女性化的便服與這麼多男生一起生活總會擔心周圍的眼光。有些學生住單人宿舍或校外租屋,但是當然也會有人期待與其他女同學一起有宿舍生活。但是她們也都知道,在完成手術之前,其他女生一定也會擔心而無法接受。是否能被自己的家人接納又是另一個更大的困擾來源。」他說,「相信多數跨性別者想要的是透過手術作不可逆的改變,而與自己的心理有一致的性別,也才更能幫助她們感到自在。」但這個過程畢竟不容易,例如費用頗高、手術風險、沒有得到家人支持或工作環境的需求等等,但每個人的需求與情況不同。而且跨性別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跨性別者多會希望以手術改變生理性別,但是其他廣義的跨性別者(例如變裝癖或雙性人)可能並不想改變其生理性別,一般人很容易混淆。「個人會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應該是更多關注這些跨性別者(狹義的)真的需求是什麼,針對個案的需求協助給予更友善的體諒支持。例如有體育老師知道後就將男跨女的同學排在女生的隊伍中來參與課程的進行,免除學生的擔憂。而學校處理學生宿舍需求或相關糾紛的時候,也應該更有同理心,不該因為其性別展演的方式與社會習慣不同,就用權威式的口吻教訓或指責。」王道維說。「有些同學是進到大學才開始有自由作自己,對於例如美髮、化妝、挑鞋子、擦指甲油等等一般女生習以為常的生活其實很陌生,其實很需要人幫忙。學校與政府也可以提供相關資源協助這族群的心理建設或提共若干經濟上的補助。畢竟想要改變生理性別是很辛苦的路,都是經過很多的掙扎才這樣規劃的。我們若能在這些鼓勵社會用更多的善意來協助她們,會比使用『免術換證』來強迫所有人都接受而引發不必要的質疑恐慌會對她們更有幫助。」王道維說。畢竟免術換證,「不像變性手術一樣不可逆,不能保證性別的持久性,會讓社會互動產生不信任感,恐怕難單用人權的角度來看」,「改變性別的方式如果太寬,無法區分廣義與狹義的跨性別者,難免會讓某些有心鑽漏洞的人利用,一旦造成傷害,大眾很容易又去怪罪所有的跨性別者,就適得其反而加深誤解了。」王道維擔憂地說。「所以雖然目前的函釋在法律位階上有調整的必要,我個人贊成以修專法來執行,但內容上建議不要改變太多,而是可以規範得更為細膩且有階段性。這樣才能真的幫助這個族群,也減少對社會的衝擊與副作用。」王道維說。多數大學都已設置性別友善廁所,只要有需要都能進入使用。(圖/報系資料照)同志父母愛心協會的創辦人,也是跨性別者的母親,郭媽媽也認為勿操之過急,「『同婚議題」跟『免術換證』完全不同,同婚是兩個人的事,跨性別者的免術換證就沒有這麼簡單,因為有宿舍、泳池、健身房或者三溫暖等地方的問題,要怎麼去跟社會大眾解釋疑問,去保障婦女的安全?』郭媽媽舉例,「如果今天是20歲女生,要跟一位沒有經過手術的跨性別女性,住同個房間甚至一起洗澡,任何人都會有疑慮,因此在討論免術換證的議題時,應該也要考慮社會觀感。」「以女跨男為例,為符合國家規定,雖然從外觀上根本看不到子宮,但站在國家立場,轉換性別要有不可逆性(動手術拿掉子宮),不能說今天轉為男性,明天就決定懷孕去生小孩,這會造成觀感上的混亂,讓其他人無所適從,要比較周全的去考慮到各種情況。」「雖然免術換證的訴求,對想換證的跨性別者來說是最快速、方便的,但同時也是相當跳躍的議題,政府相關單位很難去作兩全其美的配套措施;以我們已經是跨性別者父母的角度來說,會比較希望相關部門對跨性別者有更實際的幫助,像是經濟上補助手術,或者心理上的幫助。」郭媽媽說。「以目前社會氛圍談『免術換證』還太快,如果能夠培養大眾長期的觀念,相信之後大家的接受度會比較高。」郭媽媽最後強調,「回歸到原點,最重要的還是家庭的陪伴,因為每位跨性別者所遇到的問題都不同,如果家人都認同且願意陪伴,相信大家都可以找到對自己最合適的辦法。」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3/跨性別雖值得體諒 但要女性滾出去?這太扯了!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BG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泛性戀阿尹的自白。我小時候是喜歡蕾絲之類的,媽媽也喜歡這樣幫我打扮,但小學時開始覺得穿裙子很不方便,加上男女之間的區別逐漸產生,就開始不喜歡這類打扮,漸漸地我愈來愈不喜歡女生的東西,排斥化妝打扮、追偶像等等,若要說原因,可能是因為這是社會對女性的刻板印象,大家都覺得女生該這樣,但我就覺得為什麼?我就不喜歡!當時我甚至覺得,這些是弱者才喜歡的東西。有個廣告讓我印象很深刻,主題是「跑得像女生」,影片中的女生一開始都很正常跑步,直到下指令的人說「你要跑得像女生」,於是各種奇怪的姿勢都出現,甩手、碎步之類,其實男女跑步應該都是一樣的,但受到社會刻板印象影響,就變這樣。其實,我喜歡男生的歷史比較長,所以當我在乎的對象是女生時,自己感到很困惑,因為我並沒有想跟那位朋友發生什麼。後來,我發現其實自己也不能接受跟男生有過多親密接觸,於是我得出結論,就是我喜歡男生、也喜歡女生,我是雙性戀或泛性戀。泛性戀與雙性戀非常類似,但泛性戀更不拘泥於性別,而是「喜歡你這個人,不管你是男或女」。我本來就認識許多跨性別者,也有穿著打扮像男性、但自認女性的朋友,這位朋友認為「沒有人規定女生應該是什麼模樣」,我當時覺得沒問題,因為生理女性也可以穿男裝、剪短髮。免術跨女的拳擊手依靠生理優勢痛扁女選手,也引起許多人質疑「這樣比賽公平嗎?」(圖/翻攝自推特)去年9月中,我曾經填寫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託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進行「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後來大家在討論問券內容時,一位已經手術的跨性別女提出一些質疑,引起正反兩方的意見,看到許多免術換證支持者的論述,才開始讓我覺得不對勁。有些國家已經通過免術換證,加上奧委會的規範並不嚴謹,所以之前曾有生理男性的跨性別女參加奧運女子比賽,這些支持免術的跨女聲稱「跨女體能跟女性一樣」,但國外某拳擊賽中,女性選手明明就被跨女選手打到難以還擊、嚴重掛彩。接著又發生長庚宿舍案,生理男性的人自認是女性,就希望住進女性宿舍,再加上問卷討論串中,許多免術換證支持方的發言,我並不認同,例如講到免術跨女運動選手佔有先天生理優勢,比賽並不公平,免術換證支持方就會認為這是在攻擊跨性別,他們極力想抹除生理上的差異。或是討論到免術跨女進入女廁,會不會影響女性安全時,他們也會指責是女性想太多,甚至說「妳好好上廁所就好,何必在意隔壁的有雞雞?妳不能接受,就滾出去女廁!」、「你在意的應該是色瞇瞇的眼神,而不是被下面有陰道的人看到就比較順眼,有雞雞的就比較不順眼」他們似乎認為「女性受害不值得一提」,只在意自己的人權,但女性的生命安全與感受就不是人權嗎?我非常困惑。 萬一發生性侵怎麼辦?最近英國女性犯罪比例激增,主要是因為英國是依照犯罪者「自認」的性別來歸類,其中就包括許多免術跨女,JK羅琳就因此抨擊「強暴妳的女人有陰莖!」我以前認為跨性別者比較弱勢,所以會體諒他們,但太多讓我吃驚的言論改變我的想法,我會覺得,妳覺得自己是女生,那為什麼不能好好思考女性在恐懼什麼?但他們有些人卻認為這是女性的被害妄想症,這太誇張了。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
誰偷換女廁4/免術換證猶如失速列車 如有人因此喪命「誰負責?」
去年9月跨性別者小E免術換證(免經手術摘除性器官就可以變更性別登記)官司勝訴後,讓台灣LGBTQ社群陷入莫大震盪中。CTWANT記者採訪6位LGBTQ成員(Lesbian女同性戀者、Gay男同性戀者、Bisexual雙性戀者、Transgender跨性別者、Queer/Question酷兒或性別認同疑惑者),以下是泛性戀Onsdag的自白。我來自傳統軍公教家庭,父母相對來說比較保守,中學的青春期階段,我和女生、或比較陰柔的男生比較要好,上體育課時,也總是跟女生一起聊八卦,從來不曾跟男生一起打籃球,那種衝撞式的運動,我從來不愛。雖不屬於傳統男生,但第一次的戀愛對象是很典型的女生,當時是她先追我,女性特徵十分明顯,受到身體的強烈吸引,於是順其自然就在一起。我們時常吵架,所以我也曾出軌,對象都是女性,後來吵吵鬧鬧也交往近10年才分手。大學時開始接觸多元性別,一位朋友邀我協助拍攝同志紀錄片,於是我開始跑同志遊行,也接觸更多不同的人,包括喜歡穿女裝的男生、跨性別者、同志等等都曾經接觸過。我覺得自己應該是泛性戀,但對象以生理女性占多數。我現在的對象就是生理女性,但她的性別認同不認為自己是女生,除了我之外,她沒有辦法忍受其他男性,她也是泛性戀,曾跟生理女性交往,也跟穿女裝的生理男性在一起過。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委託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進行「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設計偏頗、調查隱密,因此引起許多爭議。(圖/網路截圖)參與性別運動超過10年,從來沒想過這次(反對免術換證)會和家長團體站在同一邊,太感嘆!看到「性別變更法制化立法建議問卷」之後,我覺得一切跳太快了,明明還有很多事需要推動,例如同婚收養孩子等等,但怎麼會一下子就跳到免術換證?全世界不到20個國家通過免術換證,相對來說非常少,西班牙、德國都緊急煞車,去年日本的免術換證法案也被擋下,美國雖然有通過,但由於屬於聯邦制,也僅限部分地區適用。英國雖通過免術換證,但也引起很多爭議,例如免術跨女進入女監性侵女囚;還有部分學校撤除男、女廁,僅設立多元性別廁所,讓所有人都在同一個空間上廁所,很多女生根本害怕到不敢去廁所,試想一下,你敢在隔壁有男生的狀況下換生理用品嗎?我覺得這火車(免術換證)衝太快了,應該讓它先煞車,否則會出事,所以我提出暫緩實行免術換證的連署,目前也已經通過,正等待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回應。如果免術換證通過,可能會無形中傷害那些真的變性的人。這樣的例子已經發生,曾有台灣公司邀請一位免術跨女面試,在拒絕這位免術跨女進入女廁後被控告「歧視」,最後公司因此被判賠,那未來是不是不要找跨性別者面試,還比較安全?這是不是反而傷害跨性別?我覺得如果真的是跨性別者,應該會非常排斥自己原生的性器官,我認識一位跨男(生理女跨性別男),一成年就立刻動手術除去子宮,也更改身分證上的性別,後來慢慢存錢,再陸續裝人工陰莖、睪丸,一顆睪丸就要10萬元耶!所以如果真的想做,就會想盡辦法去做。台灣的性別運動還有許多努力空間,例如同婚收養孩子等,但卻一下子跳躍到免術換證。(示意圖/非當事人,報系資料庫)有一項英國研究顯示,男人出拳的力氣是女性的1.6倍,這顯示生理男性若要對女性施暴,是非常輕而易舉的,免術跨女要進入女性空間,又擁有生理上的優勢,這實在太過危險,有些事實就是刻在生理、身體上,這沒辦法改變。我認為就算有配套,也不適合通過免術換證,因為百密總有一疏,而這一疏忽,就可能是一個女孩子的生命,我們負擔不起!萬一發生了,誰要來負責?看更多相關報導請點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