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影像
」 炎亞綸 耀樂 性侵
孫生被控性侵現身北院! 大玩《咒術》梗:說謊會像禪院家被反噬
網紅孫生遭人指控猥褻2名女姓友人,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拍攝與另名女子的性愛影像後,分享給他人觀看,日前被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月6日)開庭審理,孫生在庭畢後受訪表示「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梗說「有一說一」、否則「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孫生說,「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要對方「不要欺人太甚」。孫生表示,人類都有眼睛,記者會應該很明顯,自己也是有問必答。孫生擔憂,後續對方如果當庭說謊,他會很生氣因為我這個人就是「有一說一」,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的梗,說「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針對調解,孫生坦率的表示,該調解會調解,但是要來「銃康」的絕對不會容忍,有些不懷好意的,真的很明顯、心照不宣,強調「我們都有證據」。媒體詢問,為何對方會這樣指控你,孫生回答「哪知道,想拿錢啊,誰知道想幹嘛」並說「老話一句,我們是不可能強迫別人的,我不需要也不會。」孫生解釋,目前有3個人指控他類似的案件,但之前其中1個案件特別讓他生氣,說他強迫結果最後也是不起訴,並小聲抱怨說「你們(記者)也沒報阿」。訪問尾聲,孫生表示,案情部分他不能透露太多,因為性案件門都是關起來的(指不公開審理),不然我多想打開給你們聽阿,強調這樣最快了,並要媒體們對結果「拭目以待」、「Coming soon」語氣相當幽默。
不是性愛畫面最噁!律師被腥夫「這照片」毀三觀:已把對方放進生活裡
律師呂宗燁近日在社群平台分享親身經歷,他回憶,一天下午,一位當事人帶著蒐集來的證據來到事務所,桌上攤滿了她親手整理的資料,多數為伴侶與第三者間的私密畫面,但最令他作嘔的,並非那些令人尷尬的性愛影像,而是一張看似平凡的合照,兩人肩並肩站在寺廟前虔誠上香。呂宗燁在臉書社團「離婚討論區」分享當事人案例,當他翻到那張照片時,突然一陣反胃湧上心頭。照片中並無過激肢體接觸,卻透露出濃濃的親密與默契,彷彿老夫老妻一般。他表示,與其說這是肉體的背叛,不如說是一場精神與情感層面的抽離,「拜拜不是衝動,也不是酒後失控,那是一種已經把對方放進生活裡的行為。」當事人說道,那間寺廟曾是她與丈夫共同參拜的地方,點過光明燈、祈求過婚姻順利,也一同度過人生的幾個轉折點,「我們結婚前去,吵架後去,重要決定前也會去。」照片裡的互動讓呂宗燁感到震撼,男方替女方揹包、女方為他撥頭髮,甚至在寺廟中親密牽手摟腰。當事人見他面有難色詢問,他語帶沉重地回應:「如果上床,我反而覺得解釋空間比較大。可是他帶外遇對象拜拜......心情就複雜了。」呂宗燁坦言,看到丈夫背著妻子帶小三進廟裡參拜,感到不舒服,直言「這不只是背叛,還很毀三觀。」當事人詢問:「我還能相信他嗎?」呂宗燁沒有立刻回答,「因為那張照片已經回答了。」最後,呂宗燁也以當事人的案例提醒大家,「有些關係,早在你發現之前,就已經換了位置。不是因為性,而是因為心,他已經用對待伴侶的方式,在對待別人了。那一刻,不舒服的不是畫面,而是你突然明白:這段婚姻,其實早就只剩下你一個人在信仰了。」
警界醜聞!男警偷拍性愛影像製「警花風雲錄」獲利30萬遭起訴
台中市警局1名男警,4年前與女警嘿咻時,偷拍兩人性愛影片,去年他將影片剪輯成13分鐘的精華片段,上網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聲稱「叫聲像母狗」,還標榜影片是超越身價上億的爆乳CEO網紅之大作,以3000元販售百名網友,估計獲利30萬元,台北地檢署已依《刑法》妨害祕密、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販售猥褻影像罪起訴該名男警,檢察官痛批該名男警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法,敗壞官箴,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起訴指出,該名男警與被害人於2021年3、4月曾短暫交往1個月,交往期間兩人曾在台北市東區某旅館發生性關係,但男警未經對方同意,趁其不注意,用IPhone 手機竊錄他與被害人性愛過程,被害人全身赤裸的影片。去年5月27日,男警將被害人在通訊軟體Telagram及Threads中貼文、動態照片、影片剪輯後,在通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警花風雲錄 謎題之音:超越夏XXㄉ大物,恭喜夏總你解脫ㄌ(((限時販賣一周 小澤年度力作)) IG擁有高達近10萬粉絲網美,職業還是人民保姆呢,居然是隻白虎母狗,屁股翹高高撐好等人操叫聲,也像母狗一樣大聲,女上位也搖賣力,不愧是有在練twerk的人,奶頭很翹很挺叫聲很騷」。男警還PO文強調,影片內容採第三人稱拍攝,可完全看到女主淫蕩的表情,包含傳教士、後入式、口交,並以帳號「健身教練阿澤」名義在網路論壇「小圈子」張貼標題「這不是大物什麼才是大物,限時販售一週」,以498圖幣(折合約新台幣3000元價格)販賣剪輯為長度13分46秒的性愛片,供網友付費購買後下載與觀覽,估計至少100人購買。事後有陌生網友私訊被害人,告知有人在通訊訊軟體Telagram群組「內鬼」刊登廣告要販售她的性影像,被害人經友人提供該網址之性影像擷圖3張,向婦幼隊報案。去年6月6日,警方南下台中市北區某分局搜索男警辦公處,查扣男警IPhone 等多支手機、大批隨身碟及行動硬碟、記憶卡、遠程無線攝影機等證物,並將男警移送北檢偵辦,檢察官依《刑法》無故以錄影方式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與身體隱私部位、意圖營利販賣無故攝錄之他人性影像、公然販售猥褻影像3罪起訴該名男警。
婆婆向鄰居爆料她「行房太主動」 人妻追問才知驚悚真相…家裡裝滿針孔
有不少女人結婚最怕遇到婆媳問題,有一名人妻婚後與先生全家人住,卻遭婆婆在屋內裝針孔攝影機監視,甚至把夫妻行房畫面與鄰居分享討論,讓她超崩潰。律師林鈺恩指出,偷拍性影像觸刑法,最重可判3年徒刑,但偷拍屬告訴乃論罪,人妻為了家庭和諧最終沒有提告。知名律師林鈺恩在節目《哈囉 你有事嗎?》分享一個離譜案例,有一名人妻找他幫忙,提到自己婚後與先生、公婆住在一起,先是洗碗時婆婆會傳訊息強調不同鍋具要用不同菜瓜布,之後洗衣服又被婆婆提醒衣物和襪子要分開洗;對於婆婆總是馬上知道她在做什麼,讓她不禁感到毛毛的。直到某天人妻在街坊鄰居聊天過程中,聽見有人說她「在床上太主動」,心裡察覺不對勁,怎麼會有外人知道她跟先生行房狀況,她左思右想後去詢問小姑,小姑才告訴她「房間被裝了針孔攝影機」,而且不只他們房間,家裡四處都有裝設。人妻得知真相後非常不舒服,立刻找來先生和小姑向婆婆攤婆,但婆婆卻表明自己只是為了隨時關心孫子的狀況,對於分享他們夫妻行房畫面給鄰居看毫無歉意;人妻無法接受婆婆的行為,和先生說要搬出去,不然就離婚,後來夫妻倆帶著孩子搬走。林鈺恩律師表示,偷拍性影像是告訴乃論罪,人妻最後沒有提告婆婆,只為了維持家庭和諧。不過林鈺恩律師也說,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未經同意拍攝性愛影像最重可處3年有期徒刑,將影片上傳網路或與他人分享,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且就算是親屬也不能隨意拍攝他人性影像。
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 外媒驚訝:在美國最重關10年
主持人黃子佼被查獲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的影像,引發社會震驚,黃被罰了120萬,立悔過書,表現良好可緩起訴,而英國廣播公司(BBC)也指出,如果這在美國,最重可能關10年。據BBC報導,黃子佼的硬碟有7部未成年影片,被罰了120萬,並要寫悔過書,如果他2年都表現良好,就能緩起訴。報導稱,根據台灣法律,如果無正當理由持有未成年人性愛影像或影片者,判1年以下,罰3到30萬元,相較之下,美國最重判10年,日本最高判1年或是100萬日圓(約新台幣21萬元)罰款。現代婦女基金會在臉書發文,「黃子佼自2013年便加入該網站並成為『高級會員』,絕對不會不知道該網站所販售的影片幾乎都是被偷拍、非自願性拍攝的影片。我們認為,持有上百部的非法、非自願性的私密影像本身就是一種犯罪,因為持有者不僅僅是觀看,更是將自己病態的需求建築在他人的隱私及痛苦之上,是直接金援支持此類喪心病狂的產業、讓成千上萬名女性及兒少受害的加害人,亦是助長性犯罪產業的共犯。」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去年甫修正實施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宣示持有、散布兒少性影像,都是刑事犯罪,但對於遏止此類犯罪卻遠遠不夠。本案地檢署的處分,對於一個具有如此社會聲量及財富資源的人物來說,實在無足輕重。」現代婦女基金會強調,「我們認為司法體系應參考國外經驗,建立持有、散布、拍攝、製造兒少性影像之犯罪量刑標準,依據犯行涉及兒少性影像的數量多寡、被害者年齡、內容露骨或殘虐程度、加害者的資歷等,訂定給法官、檢察官的量刑及處分建議。此外,國家更應進行源頭強力查緝,才可能試著達到嚇阻與預防的效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高中合唱團男老師化身「攝狼」偷拍性愛影像 一次劈腿3女學生
高中合唱團姚姓指導男老師,竟與學生私下發生性關係,且一次劈腿3人,化身時間管理大師,還偷拍3名少女洗澡及性愛的影像,其中1名女學生家長發現後憤而提告其妨害性自主等罪,但3女都已滿16歲且均證稱是合意發生性關係,因此不構成性侵,檢警將依《妨害性隱私》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據悉,30多歲姚男在某公立高中擔任合唱團指導老師,個性幽默風趣且善於社交,與學生們打成一片,未料取得女學生信賴後,邀約多名學生到家中發生性關係,並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今年7、8月暑假期間,其中1名女學生家長發覺女兒近期整日埋頭傳訊息,行為舉止有異,經察看手機訊息內容後,赫然發現姚男曖昧訊息,女學生見事跡敗露坦承與姚老師交往,且已發生性關係,家長得知後勃然大怒憤而提告姚男妨害性自主。檢察搜查姚男住處時,發覺其手機和相關電磁紀錄內,竟有儲存與3名女子發生性行為、洗澡等影像,警方循線追查,意外得知外2女現今均仍就讀高中,且皆與姚男為男女朋友關係,劈腿3女實情才曝光。檢警表示,經調查後其中1女表示知道並同意姚男拍攝影像,事後也不願追究,另2女則均稱不知拍性愛影像及洗澡畫面事情,由於3女均坦承是自願與姚男發生性關係,且已年滿16歲以上,因此妨害性自主部分不成立。至於姚男偷拍私密影像部分,檢方將依《妨害秘密罪》、《妨害性隱私罪》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姚男起訴。
炎亞綸不只遭搜索和警方約談 士林地檢署下午還要傳訊他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炎亞綸今天上午在2名律師的陪同下,前往北市婦幼隊製作筆錄。士林地檢署今天也指揮婦幼隊同步搜索炎亞綸住家等處,一般認為他的筆電、平板電腦和手機等3c產品都可能被查扣。士檢預定下午3點後傳訊炎亞綸,但不會使用拘票。北市婦幼隊上午9點40分左右約談炎亞綸,歷時3小時,他步出婦幼隊時,面對媒體提問案情和警詢內容,僅回答「不要亂猜測」、並謝謝媒體關心就離去。對於炎亞綸到婦幼隊製作筆錄,來回均搭乘偵防車一事,遭質疑有特權爭議,婦幼隊偵防組長蘇文紹回應時,強調並無特權,其他細節涉及偵查內容則不便說明。士林地檢署6月21日指出:炎亞綸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已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已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依法積極偵辦。由於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3到10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深偽換臉(Deepfake)性影像,均屬刑事犯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散布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婦幼官員指出,全案屬公訴罪,不過案件詳情及相關法律責任仍需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炎亞綸則在耀樂開記者會指控他時,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炎亞綸住家等處遭檢警搜索? 士檢:完成偵查作為才公布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北市婦幼隊今天約談炎亞綸到案說明,他上午在2名律師的陪同下前往製作筆錄。外傳士林地檢署今天也指揮北市婦幼隊同步搜索,而且搜索地點不只炎亞綸住家,他的筆電、平板電腦和手機等3c產品都可能是查扣對象。對此,士檢表示,完成偵查作為才會對外公開。士林地檢署6月21日指出:炎亞綸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已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已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依法積極偵辦。由於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3到10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深偽換臉(Deepfake)性影像,均屬刑事犯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散布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婦幼官員指出,全案屬公訴罪,不過案件詳情及相關法律責任仍需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婦幼官員提醒,被害人若發現自己的性影像未經同意遭外流,建議不動聲色快速截圖保留證據,包括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若發現兒少性影像,亦可直接向該中心檢舉。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炎亞綸則在耀樂開記者會指控他時,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炎亞綸陷偷拍風暴 耀樂「到案配合調查」警曝這點成定罪關鍵
抖音男網紅「耀樂」指控他未成年16歲時被藝人炎亞綸性侵並拍下性愛影片,對此,士林地檢署當天根據被害人指控部分,認定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主動分案調查。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北市婦幼隊的說法,這起案件若如耀樂指控且內容屬實,炎亞綸性侵未成年對象並拍下影片將依未來調查進度,來釐清炎亞綸是否觸犯性侵害、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其涉案關鍵在於耀樂被性侵偷拍的關鍵影像是否屬實。除此之外,警方表示,炎亞綸和耀樂的關鍵性愛影片對案情發展會有決定性關鍵,若影片是以固定視角拍攝,則屬炎亞綸自己動手涉偷拍、未經同意拍攝、性侵害等問題,如果是有第三者協助拍攝,案情則會變成炎亞綸夥同共犯共同觸犯致使少年拍攝性愛影像,並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重罪。針對這起案件,耀樂24日晚間也在IG限動透露,「今天已到案配合調查,一切靜待司法調查」,對此婦幼隊也證實已完成被害人報案、警詢筆錄,將靜候檢察官指揮約談炎亞綸到案說明。
炎亞綸麻煩大了! 士檢分案指揮婦幼隊偵辦性侵、偷拍
藝人炎亞綸遭抖音網紅耀樂指控性侵、偷拍性愛片,案發時耀樂只有16歲未成年,士林地檢署晚間表示:藝人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已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該署今(21日)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依法積極偵辦。本案如屬實,炎亞綸罪責恐難善了!由於性侵16歲未成年者,刑度3到10年,依法可加重其刑1/2,最重可判15年。至於偷拍(拍照、錄影)他人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分享散布性影像給他人、下載性影像以及製造深偽換臉(Deepfake)性影像,均屬刑事犯罪,最重可判5年徒刑;散布兒童少年性影像,可處1年至7年有期徒刑。官員指出,性侵未成年人、還強制偷拍、性影像外流,已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法律,且屬公訴罪,不過案件詳情及相關法律責任仍需由檢警調查才能進一步釐清。官員提醒,被害人若發現自己的性影像未經同意遭外流,建議不動聲色快速截圖保留證據,包括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並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若發現兒少性影像,亦可直接向該中心檢舉。炎亞綸遭網紅耀樂指控,第一次遭性侵,是2018年在大陸橫店,遭炎掀開棉被性侵他,「那時候我整個很惶恐受驚,我驚醒。」16歲與炎交往時,炎曾趁他不注意,拿手機偷拍錄影雙方性愛影片,之後影片被外流,讓他深受傷害。炎亞綸則在耀樂今天開記者會指控他時,突襲現場向耀樂道歉,還邊走邊落淚強調沒有沒偷拍、也沒有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雙方是合意,若後續有法律問題也願意承擔。
男大生想當投票人氣王 噁PO「她的」性愛片催票下場慘曝
台北23歲王姓男大生今年3月參加校內籃球聯盟明星賽人氣王的投票活動,為了吸引網友支持,竟在臉書社團張貼女子性愛影片,直到被害女子發現後才氣得報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王男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被判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拒給緩刑機會,可上訴。據了解,王男因參加籃球隊人氣投票活動,為了衝高投票人氣便動歪腦筋,在今年3月31日凌晨0時許,在臉書社團「假裝自己是輛車車的社團3.0」PO出女子的性愛影片、照片,更在貼文中寫下「按讚分享(下面照片點進去)」,鼓勵網友轉貼。事後,有網友看不下去將王男的作為在Dcard上發文公審,引發網友熱議討論,紛紛痛批王男的可惡行徑,「利用別人的痛苦去獲得利益真的很垃圾」、「不是愚蠢,是惡意」、「除了韓國N號房,台灣也屢見不鮮,數位性暴力是個憑藉網路而壯大的惡,在網路平台上蔓延」。而被害女子從朋友口中得知此事,這才驚覺自己的性愛影片被外流,在心中造成暨大傷害,憤而提告,王男因此被取消投票資格並革除聯盟工作人員一職,同時還得吃上官司。台北地院認為,王男明知網路具有快速散播、易於重製、難以遏止損害擴大的特性,卻為貪圖個人私利,在臉書張貼他人性愛影像,還鼓勵網友轉傳,已嚴重貶損他人聲譽、人格,行徑極為可惡,應應予嚴懲。經台北地院考量,王男雖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但手段確實低劣,造成被害女子永久性的傷害,事後也未曾向被害女子道歉或和解,認為不宜給予緩刑,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8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或易服勞役180日,全案仍可上訴。
不給啪就外流性愛影片!渣男軍人性侵2次還想約 超貴一砲代價曝光
陳姓軍人在服役期間,無意間看到小花(化名)的性愛影片,便心生邪念透過交友軟體與她聯繫,以協助取回刪除影片為由,藉此威脅小花發生關係,小花無奈之下二度遭性侵,陳男卻食髓知味,2年後再次脅迫女方上床,小花便偷偷報警逮人。事後雙方以35萬元和解,法官依軍人犯性侵罪與強制未遂罪,各判陳男1年8月徒刑與4個月徒刑,均緩刑3年。據了解,陳男2018年在網路上發現小花和某男的性愛影片,便透過交友軟體和小花聯絡,表示可以幫忙刪除並取回這段影片,卻逼迫小花與他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否則將對外散布這段性愛影片,小花心生恐懼,不得已只好妥協,先後於同年7月間及隔年夏季,二度在汽車旅館遭到性侵。事後,陳男見女方因擔心性愛影片外流並未張揚而食髓知味,2020年又聯繫小花,聲稱已復原期性愛影像,並再次脅迫發生關係,小花不甘屢次受到要求,和他以確認影片為由相約在超商碰面,並私下報警處理,陳男一現身便立刻被逮捕,並遭依法送辦。台南地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為滿足心中私慾,違反被害人意願強迫發生關係,侵害女方自主權,導致小花身心受創,而反覆脅迫小花見面,也對女方造成極大的心理創傷。法官認為,因陳男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小花35萬元達成和解,已獲小花原諒,具有悔改之意。因此法官審理後,依軍人犯性侵罪與強制未遂罪,分別各判陳男1年8月徒刑與4個月徒刑,並宣告緩刑3年,緩刑期間要接受保護管束。
拜登兒子性愛影片震撼流出!親曝連18天夜夜笙歌 成國安機密破口
去年的美國大選期間,美國媒體報導過拜登兒子杭特(Hunter Biden)的筆記型電腦,藏有爆炸性文件,其中包括了拜登家族在海外不正當商業交易等細節,成為FBI調查的一部分。如今,以私生活荒誕出名的杭特,更被曝光一段性愛片,從這段影片中看到,杭特表示俄羅斯藥頭偷走他的筆電藉此勒索他,報導指出,杭特似乎成了拜登與美國國安機密的不定時炸彈。杭特性愛片曝光,親吐自己丟了3台筆電。(圖/翻攝自每日郵報)根據英國《每日郵報》揭露的影片可以看到,杭特2019年和一名性工作者在豪華套房「已辦完事」,更用筆電錄製性愛光碟,從影片中得知,杭特在與女子聊天時,談到自己在2018年夏天發生的荒淫紀錄。據杭特表示,他連續18徹夜狂歡、開房開趴,每晚花費甚至多達1萬美元,約新台幣28萬元。杭特筆電遭竊恐成國安機密破口。(圖/達志/美聯社)某天晚上,杭特發現自己「用藥過量」,他透露自己從未有「昏過去」的情況,而當他醒來的時候,發現現場有3名認識的人在清理房間,另外還有一名35歲的俄羅斯美女在他身旁,當下昏昏沉沉的他,還奇怪為何這些人都不願意幫他叫救護車。當杭特清醒後才發現,一部筆電不見了。杭特懷疑,可能就是這「3名友人」,包括一名藥頭和兩名同夥,趁機偷走筆電。杭特還向這名性工作者坦承,被偷走的筆電,裡面有很多自拍和收藏的性愛影像,這名應召女就問他,會不會怕對方來勒索,杭特不諱言,「恩,會啊」報導點出,杭特至少有3次搞丟筆電,第一次是2年前將他的MacbookPro筆電丟在德拉瓦州的一間電腦店,第二次則是把他的筆電給朋友,但在去年被FBI探員一次的搜索行動中查獲。杭特過去就承認沉溺於酒精、毒品,愛嗑藥,還被爆曾經與大嫂哈利(Hallie Biden)有段不倫戀,如今更被曝光這段性愛片,由於他的筆電不只有性愛影片,裡面還有與拜登相關的敏感資料,外界認為,將如此重要的機密檔案,交給私生活不檢點的人來處理,非常容易變成有心人士竊走美國國安機密和拜登隱私的破口。
倉儲大亨床戰美魔女 代價付出6千萬不動產+每年百萬
台灣收多易(Storeasy)迷你倉庫陶姓創辦人,2年前與一名地產界美魔女小不倫,妻子在電腦的料夾發現丈夫偷吃後,氣的一狀告上法院。這位陶姓創辦人曾因罹癌,在妻子陪伴下與癌友組成車隊環島,勵志的故事曾登上媒體版面,但這位白手起家的倉儲大亨,竟和一起上課的地產界美魔女,並帶女方到北海岸別墅偷歡,還自拍性愛影片,妻子意外看到後氣炸憤而提告。判決書指出,原告陶妻與陶男結褵34年,共同育有 2 子1 女,自年輕時, 2人共同打拼事業有成,原告除了照顧陶男日常起居外,也對被告母親侍奉至孝,甚至還提供被告兄長經濟援助,9年前在原告陪伴下還抗癌成功,陶男好不容易重拾健康,為了讓公司經營更為順利,2年前參加企業課程,卻與地產界美魔女暗通款曲。台灣收多易(Storeasy)迷你倉庫陶姓創辦人,2年前與一名地產界美魔女小不倫。(圖/翻攝網頁)女方在課程介紹中得知陶男婚姻狀況,卻仍不顧對方已婚而發生不倫戀,2人躲在北海岸別墅幽會泡湯「做愛做的事」,甚至還留影、拍攝下激情影片,直到陶妻意外在家裡的電腦看到,這段婚外情才曝光。陶妻在民國107 年10月6 日使用家中電腦時,赫然發現家中電腦存有被告自行拍攝之大量情色影片、照片和出遊照,原告見到這些檔案猶如五雷轟頂、震驚萬分,難以接受深愛多年的丈夫,竟罔顧與原告數十年夫妻情分與家庭美滿,私下與這位美魔女在新北市萬里區的別墅拍攝性愛影像,甚至在台北市信義區共同出遊,陶男背叛了夫妻忠貞義務,婚外情對象登堂入室、侵門踏戶之不法行為,令原告揪心痛苦萬分新北地院日前依妨害家庭罪嫌分別判處陶金銘與小如各5個月及4個月有期徒刑,由於當事人均未上訴,全案已定讞;不過陶男表示,已將名下價值6000萬元的2筆不動產過戶給妻子,每年還給100萬元生活費補償,妻子同意讓他每周2天外宿,顯然已獲得原諒,認為妻子不該再向法院請求精神賠償。但陶妻表示,早年曾金援丈夫家族,關於移轉房產登記一事,是雙方早就約定好,與外遇無關。台北地院認為,陶男破壞長達33年婚姻,與婚外情對象不倫,對方也知陶男已婚,仍與其相姦,考量2人社經地位,判決連帶陶妻賠償100萬元。
女士官玩中校那一根 檢方認:不算通姦行為
陸軍航特部602旅台中龍翔營區,已婚秦姓中校偷吃同單位洪姓女士官,不但在營區內偷歡,兩人更拍下女士官穿著軍服幫長官「打飛機」的性愛影像,不過檢方看完照片卻直言,就算她手中握的確實是已婚中校的生殖器,也不能構成通姦要件,因此也不起訴。檢方表示,性愛照中只有一張能看出女主角是洪姓女士官,不過就算證明男主角是中校,也不構成通姦罪,因為刑法的犯罪要件必須要「性器結合」才算,其他接觸都與通姦要件不符,因此不予起訴,頂多是洪女侵犯秦男太太的配偶權。據了解,秦男在單位負責駕駛OH-58D戰搜直升機,而洪女平常負責後勤武器維修,2人行事極為高調,不但在營區內偷情,還走遍全台,在各個遊樂區、景點留下親密照、接吻照。因洪女外型亮眼,上月還在台中龍翔營區舉辦活動時,負責接待貴賓。據悉,秦姓中校的太太提告通姦,其中提出的證據內容,包括一張洪女身穿迷彩服幫中校「打飛機」的照片,地點疑似是軍官寢室,照片傳出來後,震驚四界,也讓軍方醜聞再添一筆。
不甘與「小三」斷13年情!人夫持裸照脅:我心裡住魔鬼
高雄一名朱姓人夫因不甘心「小三」向他提分手,傳訊威脅女子,「我心裡面住著一隻魔鬼,毀掉你們很簡單」,甚至以2人先前所拍裸照,逼女子與他上摩鐵,女子趁著朱男上廁所,將存有裸照影像的隨身碟奪走,逃出後立即向警方報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分別判朱男拘役40日及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朱男已經結婚,卻在2006年與另一名女子交往,直到今年1月2人因故分手,但朱男不甘心關係就此結束,竟以手上握有與女子的裸照、性愛影片,傳訊給女子,「我心裡面真的目前住著一隻魔鬼,毀掉你們很簡單,隨身碟拿出去就可以了,我不奢望你回來我身邊,但我寧願自己難過也不願傷害你」要脅女子將散布裸照。今年2月15日,朱男向女子表示要將存有性愛影像檔案的隨身碟給她,相約見面,沒想到朱男竟在車上恐嚇女子,「給你兩條路,跟我去汽車旅館,不然就回家給你父母看這些影片(性愛影像),並公開我們的關係」隨後便開車至高雄苓雅區某汽車旅館。女子趁著朱男上廁所之際,將隨身碟奪走逃出摩鐵,並向警方報案。檢警於3月15日前往朱男住處搜索,查扣行動電話及記憶卡等證物。朱男落網後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朱男以對女子造成身心上的創傷,且2人未和解,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強制罪,判朱男拘役40日及2月徒刑,皆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