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造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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鯉魚潭翻船9歲童喪命! 律師點名「惡意造浪」:恐無期徒刑
花蓮縣鯉魚潭風景區19日發生溺水意外,天鵝船不明原因翻覆,共5人落水,其中9歲男童受困船艙底部而溺斃。外界質疑快艇造浪導致悲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則正調閱監視器釐清。對此,律師鄧湘全表示,若真有其他快艇惡意造浪之情事,恐涉《刑法》「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死罪」。大年初三花蓮縣鯉魚潭發生天鵝腳踏船翻覆意外,造成一名小孩子逝世。據悉,被害男童和家人租了腳踏天鵝船遊湖,該天鵝船突然發生翻覆,其他大人被救起,但小孩子直到搜救人員壓住船隻單側傾斜,才在沒入水中的頂棚下被發現,經送醫仍宣告不治。檢察官偵查後,初步認為天鵝船租賃業者涉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對此,鄧湘全表示,檢方目前似乎從「外部浪湧原因」與「水域管理機制」二方向調查,是否因其他快艇高速駛過產生的船尾浪造成翻覆、是否有水域管理不當的過失。鄧湘全分析,若是惡意造浪行為發生危險所造成的翻覆事件,有可能構成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鄧湘全呼籲檢方盡快調閱案發當時所有監視影像、公開詢問有無當時用手機拍下影像畫面等目擊者,以確認是否有人為惡意造浪,而涉嫌公共危險罪責。
鯉魚潭天鵝船翻覆!疑「惡意造浪」害死9歲童 網控:5年前就曾投訴
花蓮鯉魚潭風景區在大年初三(19日)發生天鵝船翻覆事故,9歲男童遭船罩住受困,被救出時已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事後家屬控訴是快艇通過時的湧浪所致。對此,就有民眾透露,自己5年前就遇過類似事件,向遊客中心投訴也未見改善,「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19日下午,鄭姓一家5人前往鯉魚潭遊玩,全家人穿好救生衣共乘無動力天鵝腳踏船遊湖,沒想到船隻在距離北端岸邊約20公尺處突然翻覆,父親、母親、祖父、姑姑4名大人被周圍船隻救起,業者潛入水中協助搜尋,發現9歲男童受困翻覆的船艙底部,儘管趕緊施行心肺復甦術並送醫搶救,仍無法救回男童性命。就有目擊者指出,男童約受困6至10分鐘,事發當時湖面上船隻很多,可能是有鄰近快艇經過產生波浪,導致天鵝船失去平衡。業者則回應,過去極少出現翻覆意外,不排除與春節期間因船隻密集產生的浪湧有關。檢方初步調查,認定林姓出租船隻業者有疏失,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5萬元交保針對此事件,有網友在Threads發文道,她為此悲劇感到相當氣憤,自己5年前也遇過類似狀況,當時還有在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湖上多了很多在飆船的快艇,像機車一樣在船隻中間鑽來鑽去,讓本來很平靜的湖掀起大浪,聽到很多踩船遊客都在尖叫,家人也暈船到想吐,原先預計玩1小時,最後只搭了10幾分鐘就折返。原PO指出,她下船後就向業者抗議,但並未獲得退費,接著她到遊客中心投訴,當時對方僅口頭警告業者,後續也沒有再聯絡她,「快艇業者那個嘴臉真的很可惡,我們去反應的時候,就是一臉皮皮的『要不然你要拿我怎樣』那個臉」、「當局完全沒有作為,事後也沒有聯絡,5年後果然就鬧出人命。」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以前搭過一次,也曾被快艇造得浪嚇到,希望有關單位速速改善」、「本人曾經也差點翻船,之後再也不敢遊湖踩船,寧願去旁邊租腳踏車玩」、「之前去過,但當時一個救生員也沒有,經營業者感覺也是參差不齊,只負責收錢,簡單講解而已」、「看到你的評論,才發現那些快艇這樣故意影響天鵝船,根本是串通好的吧?為了讓遊客提前還船」、「感覺好像蠻多人遇到過,但卻沒有政府單位去管制」、「曾經也有碰過,快艇經過的時候真的超可怕,浪全都打過來,船身瞬間超級晃」、「真的好多去過的人說有碰到,可見完全是常態,不是偶然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