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泥
」 綠島
綠島酒吧屢遭撒冥紙、斷水電! 老闆心累:快撐不住
佇立於綠島東北角的「懶泥」是擁有4.9星好評的酒吧,店內珍藏無數觀光客的美好回憶,但在這樣溫馨的小店裡,卻藏匿著不為人知的無奈。109年11月1日,30歲的阿修(化名)與舊地主簽下7年的租地建屋契約,讓自己的夢想得以深根發芽,孰料113年9月6日,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鄭姓男子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以斷水電等各種方式企圖趕走阿修,而阿修也在這樣的騷擾下虧損了70萬元,身心俱疲。
惡質地主2/知名酒吧每兩周就遭惡意檢舉 店家阻拆電表遭嗆租屋蟑螂
113年9月6日,綠島知名酒吧懶泥的老闆阿修與新地主鄭姓男子發生合約糾紛,鄭男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且用斷水電等方式不停對其騷擾。阿修於113年9月下旬對鄭男正式提出民事告訴,並盼望藉由司法討回公道,但鄭男不僅沒有停止騷擾行徑,甚至對阿修提告侵占和毀損,且騷擾行徑更是變本加厲,而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輾轉得知該名鄭姓男子竟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針對合約的糾紛,阿修並非沒有想過用理性的方式解決,首先他想到的方式是通過聯繫前地主了解土地轉移的詳細過程,但對方似乎人間蒸發,「我打電話、傳簡訊,甚至去養老院都找過了,但就是找不到他!」阿修向記者表示,他與前地主的關係親如家人,當時無妻無子的前地主身患帕金森氏症時,甚至都是由阿修帶他去就醫,回想4年的相處時光,阿修至今仍難以相信對方竟會突然無故消失。此外,阿修也曾試圖向鄭男遞出橄欖枝,表明希望雙方能坐下來好好商量,但鄭男不接電話也不回訊息,完全不給商量的空間。113年9月下旬,阿修在與律師討論後對鄭男進行民事提告,主張酒吧是自己蓋的,擁有優先承購權,不須拆屋還地。新地主鄭男與1名女性友人突然到懶泥酒吧破壞電表,並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圖/投訴人提供)然而,鄭男也對阿修提告侵占及毀損罪,原以為鄭男的騷擾行徑會在事情走入司法程序後停止,沒想到卻仍接連受到騷擾。自今年2月起,阿修的店平均每2周就有不明人士報警,對方報警的理由千奇百怪「有次只是有盞營業中的燈沒有關上,也成為對方檢舉的理由,警方和我們都感到很困擾」。6月25日下午3時許,阿修在店內突然聽到奇怪聲響,走出查看以後發現竟是鄭男帶著一名女性友人在破壞電表,阿修見狀趕緊拿起手機拍攝進行蒐證,對方見狀並沒有罷手,而是用傘把臉遮蔽後繼續動作,一旁的女性甚至辱罵阿修為租屋蟑螂,全然不把優先承購權放在眼裡。在與對方來往的過程中,阿修也曾想找當地議員或是立委求助,但在輾轉得知鄭男為綠島前鄉長的兒子後,便打消了念頭,阿修一邊嘆氣一邊說著:「我只是遠從桃園隻身來創業的小人物,本來就不容易接觸到那個層級的人物,如今只能相信司法能換來公平正義」而阿修也向記者表示,若是官司打輸,就會好好離開,但若是贏了,也希望對方可以尊重司法結果,停止一切騷擾行徑,避免出現更多勞民傷財的狀況。懶泥酒吧換地主後,受到的騷擾不斷,除了拆電表、斷電斷水外,更有不明人士直接到店內撒冥紙。(圖/投訴人提供)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將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
惡質地主1/超人氣酒吧屢遭撒冥紙、斷水電!老闆心累:快撐不住
佇立於綠島西岸的「懶泥」是擁有4.9星好評的酒吧,店內珍藏無數觀光客的美好回憶,但在這樣溫馨的小店裡,卻藏匿著不為人知的無奈。109年11月1日,30歲的阿修(化名)與舊地主簽下7年的租地建屋契約,讓自己的夢想得以生根發芽,孰料113年9月6日,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鄭姓男子全然不顧「優先承購權」,以斷水電等各種方式企圖趕走阿修,而阿修也在這樣的騷擾下虧損了70萬元,身心俱疲。回想起首次來到綠島踏浪的感動,阿修表示,一直想在美麗的海島上經營酒吧,109年的11月1日是他與舊地主簽約租地建屋7年的日子,隨後,他與創業夥伴們在這片土地上,從無到有地堆砌起自己夢寐以求的酒吧並營業至今。阿修與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沒想到地主無預警換人,且新地主不顧優先承購權,要阿修1個月內拆屋還地。(圖/劉耿豪攝)這間酒吧本應順遂的營業至116年11月1日,但一切卻在113年的9月6日發生變故,舊地主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把土地轉給了新地主鄭男,而當阿修知道地主換人時,已是他收到「驅逐令」的那日。阿修表示,當天突然接到鄭男電話,當電話接起後,對方直接了當地要阿修在1個月以內拆屋還地,冰冷的語氣劃破了阿修那顆堅定逐夢的心。然而,阿修向對方表示自己擁有優先承購權,即便對方是新地主,也無權將自己趕走,沒想到這卻是一連串惡夢的開端。113年11月17日懶泥酒吧無故遭到斷電,經了解後才知道是鄭男向台電申請所致,阿修只好向台電提出證明,表示自己才是實際用電人,並要求復電,整場鬧劇才得以暫時恢復平靜,但阿修店內的製冰機、冰箱等設備卻在這場斷電風波中損毀,共損失70萬元。阿修以每月8000元的租金,向前地主簽了7年的租地建屋合約,擁有此地的優先承購權。(圖/投訴人提供)113年11月26日,懶泥酒吧遭到不明人士撒冥紙,且店內的水電再度遭人惡意剪斷,阿修內心的堅強也有如這些冥紙般散落一地。「經歷這些騷擾,我也曾想過要把店收起來,但我已經答應那些夥伴了,不想輕易讓他們失業」。回憶起這近1年的種種遭遇,阿修一度難過到無法把話說出,看起來相當無奈,但他不願放棄,希望能有還他公道的一天。資深律師李巾幞表示,優先承購權規定於民法426條之2,若出租人將土地賣出時,承租人有以同樣條件優先承買的權力,且出賣人也應當透過書面方式讓優先承購人知悉出賣條件。她強調,倘若承租人租地建屋的建築非違建,確實得以在民事法庭上主張擁有優先承買權。另外,李巾幞補充道,買賣不破租賃規定於民法425條,她指出,只要不動產租賃契約是在有公證的狀況下,即使出租人將土地所有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的租賃契約仍得以繼續存在。對此,本刊致電新地主鄭先生詢問回應,記者確認對方是鄭先生本人後,告知致電目的,但鄭先生聽到後,便火速掛上電話,未予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