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護外出
」
726投票聲請遭駁回 柯文哲委任律師遞狀抗告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日前委託律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在7月26日罷免投票中行使投票權。北高行昨(24)日上午開庭審理,今(25)日正式裁定駁回聲請。對此,柯文哲委任律師蕭奕弘下午已至法院完成遞狀,正式提出抗告。律師指出,柯文哲並未被宣告褫奪公權,其戶籍設於台北市大安區,依法具備投票資格。儘管目前遭到羈押,律師強調,憲法保障的參政權不應因此被剝奪,羈押僅限人身自由,並不影響其基本公民權。律師提出三項可行方案,包括:由看守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實施通訊投票,或於看守所內設置臨時投票所,以確保柯文哲能行使其投票權,同時爭取受刑人不在籍投票的權益。然而,北高行認為,此次罷免案的選務由台北市選舉委員會負責,而台北看守所並非選務機關,亦無法可依決定羈押中的被告是否能投票、或以何種方式投票。依據《刑事訴訟法》與《羈押法》相關規定,皆未設有保障受羈押者行使投票權的具體條文。《選罷法》規定,投票必須於公開場所進行,並接受不特定多數人的監督,以維護選舉公平及保障選民自由意志與不投票的選擇權。此外,選民必須回戶籍地進行「在籍投票」,現行制度並未設置「不在籍投票」的機制。針對律師所提通訊投票方式,北高行表示,依現行選罷法,罷免投票必須由本人親赴投票所,通訊投票有違程序,主張不予採納。至於戒護外出投票的建議,北高行指出,《羈押法》並未規範此程序。若戒護過嚴,恐侵害人格權;若過寬,則可能增加脫逃風險,牽涉看守所維安與執行可行性,因此無法在此階段、以「定暫時狀態處分」程序作出有利於柯文哲的判定。北高行認為,若柯文哲在本案最終判決敗訴但已投票,可能導致該投票無效,甚至影響同一投票所其他選民的投票效力,對選舉公正性造成重大衝擊。相較之下,駁回聲請對柯個人權益的損害,遠不及對整體選舉公平性與公共利益的潛在傷害,因此裁定駁回聲請,無需准許暫時性處分。
柯文哲聲請「大罷免投票」遭駁回 律師點1關鍵:非受刑人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請求准其26日行使罷免案投票,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而北高行25日公布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對此,「熊大律師」陳君瑋指出柯文哲不能投票的關鍵,因為他是「羈押禁見的被告」,而非「受刑人」。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北院認定,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日前裁定柯文哲自8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而26日將舉行首波罷免案投開票,柯文哲委由律師聲請假處分,主張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及法務部矯正署台北看守所於本案行政訴訟確定前,應准予柯文哲以適當方法完成第11屆立法委員 (台北市第6選舉區)羅智強罷免案區域之投票,包括由監所派員戒護外出投票、通訊投票以及在看守所內設立投票所等方法,盼能行使公民權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4日開庭,合議庭評議後,25日宣布駁回柯文哲聲請,可抗告。而律師陳君瑋在臉書粉專對此發文指出,受刑人當然還是有投票權,但柯文哲之所以不能投票,是因為他並非受刑人,而是被羈押禁見的被告。陳君瑋表示,行政訴訟進行到最後,仍要提起憲法訴訟,「但是大法官被架空了,請問是誰的問題?」並直言憲法法庭被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和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聯手架空,「現在才想起來行政爭訟很重要嗎?現在才覺得憲法很重要嗎?果然是雙標。」陳君瑋還說,法律實務上還有一堆人民等著打憲法訴訟案,結果現在全部塞車卡住,導致許多家庭破碎,痛批柯文哲妻子陳佩琪只想到自己老公要投票的憲法權利,「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詐欺再犯率高!學者建議可以分3點這樣做
全台10月詐欺財損破120億元,打詐成效有限,其中詐欺再犯率高達8成以上,審計部決算報告就點名法務部矯正署未訂定詐欺犯的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導正受刑人不勞而獲的偏差觀念,以致出獄後「惡性循環」繼續騙。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去年委外做「我國網路詐欺被害調查與防制研究」,學者建議除提高刑度與假釋門檻外,必要時應修法恢復刑罰附加「強制工作」。主持該研究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賴擁連指出,有詐欺受刑人受訪直言,「做詐欺遲早被抓,能騙盡量騙!」有人在監反省不是為何誤入歧途,而是「以後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抓」,凸顯矯正系統失靈。賴擁連說,2021年釋字812號判決強制工作違憲,是因違反比例與區隔原則,建議矯正署應聯合勞動部,透過職訓中心讓詐欺受刑人服刑達一定程度後,允許日間戒護外出工作。他說,職訓勞動可使詐欺犯不再好逸惡勞,並習得一技之長,有助其重返社會,期間表現作為累進處遇評分,等於拉高假釋門檻,讓想騙的不敢再騙。1名檢察官告訴他,詐欺犯很怕強制工作,可惜已違憲。今年9月底在監受刑人5萬2755人,罪名前3名分別為毒品、詐欺、公共危險,詐欺犯7003人占13%,人數逐年攀升,10年增加5倍,官警估計車手與人頭帳戶的再犯率逾8成。審計部也發現,依打詐國家隊的「建立正確法治觀念」,矯正署去年函請各矯正機關強化及優先提供詐欺受刑人技訓等處遇措施,卻未比照毒品或酒駕受刑人訂定處遇計畫供監所依循。現行作法是各監所在既有資源限制下,自行辦理詐欺受刑人處遇,例如宜蘭及屏東監獄辦反詐法治教育課程或金融知識宣導。矯正署表示,詐欺屬財產性犯罪,行為人觀念偏差,去年已陸續要求矯正機關對其優先提供技能訓練,讓他們有一技之長,另加強個別及特別教誨,至於是否推出全體適用的處遇計畫,還在評估必要性。
沈慶京抽搐痙攣「狀況不佳」 戒護外醫14天現況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捲入京華城弊案,被收押在台北看守所內,但本月1日因身體不適,緊急戒護就醫,經院方指示住院觀察,狀況很不好。如今傳出沈慶京住院至今已半個月,目前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將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涉嫌行賄北市議員應曉薇4740萬元,8月30日遭到北院裁定收押,不過他在其間數度出現身體不適,10月1日更是第5度被戒護送醫。他稱身體不適,表現出抽搐痙攣的症狀,經所內值班醫師診斷,在9月5日、9月13日戒護外出,至部立台北醫院就醫。專科醫師診斷,沈慶京並無明顯而立即的生命危險,當天就押返北所拘禁,但委任律師頻頻透露,沈的健康狀況不佳,盼能具保停押。沒想到10月1日,沈再度出現抽搐現象,醫院這次決定讓他接受徹底檢查,確保健康情形沒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病症。據《菱傳媒》報導,經過14天的住院檢查和醫療,醫院判定沈慶京目前的生命跡象已趨於穩定,並無隨時瀕死的跡象,與北所溝通後,同意於15日由所方人員戒護上銬返回北所,繼續羈押禁見。沈慶京目前已回到看守所,情緒穩定、沒有特殊狀況。因為他的首次2個月羈押期將於10月28日屆滿,按照北檢的偵查作為,暫時不會偵結,故近期應會向北院聲請延長羈押2個月。
受刑人爭取投票權…法院裁定台北監獄「應設投票所」 中選會回應了
台北監獄一名林姓受刑人申請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時,可以在監獄投票,但遭到中選會和桃園市選委會拒絕,他因而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2日)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該准予設置投票所,供林男行使投票權,成為全台首件監獄受刑人投票的案例。中選會、桃園選委會今年3月分別回覆林男,拒絕其要求,理由均為關監所收容人如戶籍已遷至監所,其在戶籍地投票所投票可能方式,包括由監所戒護收容人外出前往該監所所在地之投票所投票,惟此尚涉及法務部權責。至如在監所內設置投票所,屬於特設投票所,即選務機關針對特定身分之選舉人,在特定地點設置投票所,為不在籍投票類型之一,考量監所情況特殊,於監所特設投票所,允應明文規範,以避免爭議。林男主張,自幾年滿20歲,2019年12月因服刑將戶籍遷入台北監獄,實際並居住6個月以上,沒有被剝奪選舉投票權的情形,且明年尚在服刑,難以行使投票權,因此聲請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法官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示意圖/報系資料照)法官認為,林男確實是戶籍在台北監獄的選舉權人,《憲法》保障選舉權,讓國民擁有最基本的政治參與權利之一,卻因為現行法制,過去近4年無法外出投票,而監所又未依規定設置投票所,導致他無法行使投票權,而台北監獄位於桃園市,桃園市選委會已回絕林男的請求,雙方出現公法爭議。法官指出,《監獄行刑法》規定受刑人外出制度以矯正更生、復歸社會為目的,不包含投票,但受刑人仍享有投票權,且戒護外出投票,會導致北監人力吃緊,無法外出投票的受刑人也須安撫,風險極高;相反地,林男要求在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成本和危險明顯較低。法官明指林男勝訴可能性並不低,距離總統大選僅剩3個月,林男有選舉權卻無法行駛,形同受到剝奪,屬於重大損害,認定有急迫危險,裁定桃園市選委會應於明年1月13日總統、副總統選舉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當天,在台北監獄內設置投票所,或其他適當方法。對此,中選會表示,「中選會及桃園市選委會將依法抗告,並無其他評論」。
矯正署推動外役監GPS遠端監控 試辦1年若成功將推廣全國
法務部矯正署推動遠端監控設備發展及定位科技,先於八德外役監獄推動UWB定位技術運用,再規劃從6月起,在明德外役監獄推動為期1年的GPS定位技術運用,明德外役監這項受刑人科技設備輔助監控試辦計畫,將透過科技感測技術,以定位兼採警戒圍籬區域劃定等模式,對受刑人進行風險管理。矯正署指出,八德外役監實施的UWB定位技術運用,透過電子手鍊與wifi連線,對受刑人進行小範圍的區域管控,還可管理心律監測等健康狀態,如手鍊遭破壞將能及時應變處置。至於即將在明德外役監試辦的GPS定位技術,則屬大範圍的全域管控,透過電子手鍊與手機基地台連線,適用對象包括自主監外作業收容人、外役及監外作業收容人,及返家探視收容人。明德外役監提供受刑人配戴具基本定位功能的電子手鍊,運用定位感測科技,劃定電子圍籬、還有裝置拆卸警戒等功能,外役監的勤務中心將設置科技監控系統,對受刑人動態監控管理,並於計畫試行期間蒐集相關裝置、系統運用問題及事件告警等數據分析,進行評估、檢討及階段性調整。矯正署希望能就外役、監外作業及無戒護外出,包括自主監外作業及返家探視的受刑人,規劃合適之監控機制,奠基未來擴充至全國外役監獄及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使用之基礎。矯正署強調,將與所屬機關致力規劃適合的科技監控模式,有效降低受刑人脫逃,並協助矯正機關掌握其行蹤動態,萬一發生風險或緊急事件時,能迅速應變處置,即時輔導受刑人返監或採取其他應對措施,減低危害及管理風險,以維護社會安全,並提升矯正管理效能。
這次沒戴戒具 嘉義議員戴寧獲准返家參加父親告別式
因涉詐領助理費正在羈押中的嘉義市議員戴寧的父親戴建三日前過世,今天上午舉辦告別式,戴寧2度向法官聲請交保未果,今天向嘉義看守所申請戒護外出,上午7點多返家送父親最後一程,上次返家因戴戒具祭拜的照片引發社會震驚,今天戴寧未戴戒具參加家祭。嘉義市議員戴寧今天向看守所申請戒護外出,返家送父親最後一程,離開會場時親友大喊戴寧加油。(圖/張亦惠攝)戴建三告別式今天早上8點開始,戴寧約7點半左右就由戒護人員陪同下返回公明路圓環旁的老家,嘉義看守所考量人情義理,這次返家未上戒具,戴寧祭拜父親時泣不成聲,場面哀戚。戴寧參加完家祭後起身離開,現場親友大喊「戴寧加油」,戴寧淚喊「謝謝」後上車離開,停留約1小時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