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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密片被看光!薔薔探監晚安小雞手機遭搜身 手機影片曝光喊無奈
藝人薔薔(林嘉凌)日前前往柬埔寨拍攝影片,期間安排探視因案入獄逾一年七個月的網紅「晚安小雞」(本名陳能釧)。探監行程雖順利完成,卻在離開前遭遇突發事件,手機中的私密影片意外被當地獄警查看,令她直呼無奈。薔薔手機遭警方檢查時,因「最近刪除資料夾」未清空,私密影片意外被查看,引發爭議。(圖/翻攝自YouTube,林嘉凌 薔薔Maze)根據薔薔今(30日)在節目《小姐不熙娣》錄影時分享,前往探監前必須經過層層申請,原本不抱期待,未料順利獲准進入會面。她表示,晚安小雞在監獄中適應良好,不僅能講柬埔寨語,還有「小弟」協助生活事務,當天甚至吩咐獄友幫薔薔一行人買水。她笑稱:「水在監獄裡很貴,他已經有自己的生存法則。」然而,探監結束準備離開時,獄方擔心訪客可能在監內錄影,對所有人進行身體與手機檢查。薔薔坦言,當時已預先刪除手機中的私密影片,卻未清除「最近刪除」資料夾,結果影片仍被警方檢視到,讓她相當困擾。她無奈表示:「我已經有做刪掉這個動作,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薔薔並提到,原本並不認識晚安小雞,僅因剛好人在柬埔寨拍攝,得知有申請管道才臨時增加探監行程。她回憶,晚安小雞在獄中目前剩4至5個月刑期,他透露每天生活規律,早上6點起床、晚上9點就寢,白天需唱國歌與做操,也會閱讀、學習英文,出獄後希望能拍攝電影。
鳳小岳分享「愛狗說」 哈林:很擔心你被抓進去
鳳小岳近日登上哈林庾澄慶主持公視《哈!真相大白了》,節目一題關於流浪狗的題目,讓哈林聽了又笑又哭,鳳小岳也分享自己在日本被警察臨檢「被摸了兩遍」的驚險歷程。鳳小岳分享愛狗論點,被哈林吐槽。(圖/公視提供)題目問到:「如果撿到一隻流浪狗,養了一年後,原主人找上門,可以拒絕歸還。真的假的?」貼近日常生活卻又耐人尋味的情境,讓現場來賓鳳小岳、林葉亭等人一時眾說紛紜,陷入激烈討論。但唯獨鳳小岳力排眾議回答「對」。他的理由並非從法律層面切入。鳳小岳強調「狗狗養久了已經有感情」,甚至已經取了新的名字,就是自己的狗了。他覺得人與動物之間的情感連結更勝法律規定。哈林聽了他說法又哭又笑,還表示「這會讓我很擔心你因為狗狗被抓進去」。節目專家律師簡大為則表示,如果撿到狗狗,最重要的事是要公開招領至少六個月,六個月後就可以合法成為狗狗的新主人。鳳小岳還搞笑作勢表示,「如果一年後主人來搶狗,那我要跟你拼了!這是我的狗!」為節目增添不少趣味。另一題「警察臨檢時,要求你交出手機檢查訊息,必須立刻配合」,則讓鳳小岳分享了一段旅行回憶。他提到有次去日本,在路上遇到兩名警察臨檢,對方甚至把他身體摸了兩遍。他當下緊急用所有會的日文與警察對話,但因為語言混亂,警察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最後只好作罷,讓他虛驚一場。
緬甸祭網路新規!禁民眾「翻牆」 最高關半年、罰1000萬緬元
緬甸軍政府於上月30日強制實施備受爭議的《網路安全法》,如果民眾未經許可架設或提供VPN服務(翻牆),最重被關半年,最高罰1000萬緬元(約新台幣14.6萬元),這讓企業不敢用VPN,因為怕被罰。據悉,仰光、曼德勒街頭也有安全部隊對民眾進行手機檢查。據《日經亞洲》報導,若未經許可的主管部門批准就設立或提供VPN服務,將面臨嚴厲懲罰,個人違規者可能被判處1至6個月監禁、罰款100萬至1000萬緬元(約新台幣1.4萬至14.6萬元),或兩者併罰,且相關證據將遭沒收,若是公司或組織,最低罰款即1000萬緬元,且所有違規所得一律充公。事實上,自2021年軍方奪權以來,當局已封鎖多個社交媒體平台,如Meta(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及 X(原 Twitter),藉此控制資訊與輿論,所以國內民眾幾乎人手一個 VPN,以便繞過封鎖。一名當地企業主指出,現在他跟其他業者不敢再透過虛擬私人網路(VPN)在社交媒體上投放廣告,因為怕被罰,「我們必須密切關注法律動向。」業主解釋,企業雖然必須依照「eComReg」系統登記才能在臉書等平台賣商品,但新上路的《網路安全法》沒有明確表明,是否允許使用VPN進行這類商業活動,這不確定性讓企業非常困惑。居民透露,在仰光、曼德勒等城市,已有安全部隊在街頭對民眾進行手機檢查,他們會在夜間突襲時,若發現市民裝VPN,更可能直接勒索。
飛官洩總統專機行程「僅檢束18天」 空軍:已依規定懲處
根據《菱傳媒》報導,專責政府首長及國軍高階將領行政專機任務的空軍專機隊林姓上尉飛官,在空軍松山基地營區內違規使用未經核准的照相手機,拍攝內含賴清德總統專機任務及負責賴清德維安的萬里警衛先遣機序列單,並多次上傳至非公務核定的群組,除涉洩密外,還嚴重影響國家行政首長及將領安全。但松指部僅給予「檢束18天」的適懲,造成軍中內部抨擊懲處不公的聲浪。對此,空軍司令部今(11)日表示,已依「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核予適處,並按行政程序完成懲令發布。空軍司令部11日表示,經查本案於113年5月間肇生,單位於114年5月接獲反映後,即由相關部門完成案件調查,並召開人事評議會檢討疏責。該員因違反「攜帶未奉核手機」及「拍攝一般公務資訊上傳非公務群組」等行為,依「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核予適處,並按行政程序完成懲令發布。空軍司令部指出,已於各項會議實施案例宣導,並要求各級部隊落實手機檢查;另持續由保防、通資部門不定期赴單位實施無預警保密督檢,防止人員存有僥倖心態。
營區簽賭連環爆!陸軍333旅又2上兵簽賭遭逮 一人8個月贏307萬元
陸軍333旅營區簽賭案連環爆,繼陳姓下士因欠債惹得債主追到營區、導致爛賭一事曝光遭判刑有期徒刑2個月後,林姓、呂姓上兵則因軍方執行反賭博手機檢查,而被發現也在營區簽賭,當中林更被查出8個月贏307萬餘元,案經屏東地方法院審結後,法官依《陸海空軍刑法》判林有期徒刑3個月、呂拘役35天,贏來的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在去年12月退伍的林男,原是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聯兵二營第二連上兵,他於前年12月至去年8月8日的服役期間,多次在營區寢室內、以及營區外的住所,用手機登入賭博網站簽賭下注,後因軍方執行反賭博手機檢查,林爛賭一事隨之曝光,還被查出這8個月內靠簽賭贏了307萬4450元。而在去年11月退伍的呂男,不僅與林男一樣在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聯兵二營服役,還同樣是因軍方執行反賭博手機檢查,而被發現也在營區簽賭,呂是戰支連上兵,他被查出的簽賭時間是去年8月2日至13日,不法獲利為7萬5000元。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認2人對軍令置若罔聞、視法治規範為無物,且破壞軍紀維持及團體榮譽,對部隊軍紀影響重大,因此依《陸海空軍刑法》判林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呂則拘役35天,得易科罰金3萬5000元,贏來的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可上訴。
爸爸換SIM卡被店員話術買新手機 還花5000元買配件!兒怒:惡意欺騙老人
近日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發文,帶爸媽出國玩換當地SIM卡,但回台忘了將卡片換回來,到新北市土城某電信門市申請補辦,但店員卻說手機鎖住,要直接幫爸爸挑一支,店長事後雖然答應退錢,但他還是質疑員工惡意欺騙老人。原PO在臉書社團《我是土城人》發文,前陣子帶父母去歐洲玩,換了當地電信卡,回程忘記將爸爸的卡換回來,而他因為工作沒回台灣,跟爸爸說可以去電信行申請遺失補辦,請弟弟協助處理。原PO指出,弟弟接完機還要處理公事,而爸爸先去電信行。爸爸回家說,「手機被鎖了,不能用了,要買新的」原PO表示,「就只是換SIM card不可能鎖手機」,而等到弟弟聯絡到爸爸,已經付錢買手機。弟弟問,「舊手機發生什麼事?」店員回,「手機沒有辦法通訊。」原PO說,「弟弟堅持將SIM卡插回舊手機檢查,結果發現舊手機根本就正常收訊,完全沒有問題,但礙於新手機和配件都已經拆開,家父和弟弟就直接回家了,我爸爸年紀大了,不喜歡更換手機重新適應,所以手機回家後完全沒拿出來過。」聊天紀錄。(圖/翻攝我是土城人)原PO表示,他聯絡店長表達自己的不滿,「懷疑根本是故意欺騙老人3C不熟悉。」原PO說,店長道歉也同意辦理退款,但過沒幾天又打來請爸爸去店裡幫忙解開手機,他們才能恢復原廠設定,又說那天只退手機錢但配件沒退,「當日叫家父買手機的店員居然幫我爸爸配了4-5000元的配件。」原PO指出,怎麼會忘記退。弟弟說,「店員應該是有抽成所以表現得很不耐煩,但手機和配件確實全部歸還也有點貨。」店員很不專業,不會換SIM card也不會退款,也惡意欺騙老人,「只能說幸好當天沒有幫手機解鎖,所以通知我們有部分貨款沒有退回。」此文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個人覺得電信通訊行,有些真的都亂搞」、「真的很愛話術長輩」、「也是遇過這樣。老人家不知道又買一支手機和門號」、「希望店家可以對老人家友善點」、「太扯了!騙不懂老人!公布店址吧」。
小琉球驚見偷拍狼!民宿老闆「噁看女遊客洗澡」竟辯:我在檢查螞蟻
小琉球驚見偷拍狼!一名女遊客日前入住小琉球某民宿時,竟發現民宿老闆在偷拍她沐浴,嚇得她趕緊報案,怎料老闆卻對警方聲稱,自己當下是因擔憂螞蟻跑進屋內,才拿起手機檢查,讓她既氣憤又無奈,「我完全不知道這是第幾次,只希望我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幫友人代發文,表示女友人23日晚間在下榻的小琉球某民宿洗澡時,赫然發現「窗外出現一隻手機」,且手機有一大半已探出窗戶底邊。原PO透露,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後,民宿老闆當場坦承手機是他的,但又隨即辯稱,那時是在「看螞蟻」,因為外面螞蟻很多,他擔憂螞蟻會跑進屋內,因此才拿出手機檢查。一番說詞也引起受害者質疑,「試問,誰會大晚上在黑暗的地方,沒有手電筒的情況,把手機伸到浴室對外窗,說在檢查螞蟻?而且我那時候完全沒看到外面有燈光,看到的那支手機也沒開手電筒」,並提醒大家外出旅遊時都要提高警覺,確保窗戶緊閉以免受害。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太扯!哪一間!」、「太嚇人了吧,我還想安排去小琉球玩的說」、「我上次跟我朋友去也是,洗澡時被偷看」、「公佈民宿!強力譴責!」、「在歇業抓到之前,我不去小琉球了。」
NewJeans台北拍攝爭議再起 傳檢查住戶手機引發網友眾怒
韓國人氣女團NewJeans日前傳出在台灣進行秘密拍攝行程,遭附近網友目擊後,消息隨即在網路上傳開,甚至連五月天阿信也發文。未料後續傳出NewJeans本次屬於非公開行程,工作人員希望不要上傳相關畫面,連帶引發NewJeans粉絲憤怒,四處要求發文者下架圖片。而目前也有消息指出,NewJeans工作人員在現場有攔下附近住戶進行手機檢查,消息傳到網路上後,更是引起眾多網友的不滿,甚至直言痛批「分不清楚是偶像拍攝還是黑道圍事了」。一名網友在PTT韓星板發文,內容中描述自己直擊到NewJeans拍攝現場,網友在文章中表示,自己日前停好車下來後,就看到現場有三台保母車,正在好奇發生什麼事情的時候,就被工作人員大聲的說「請離開,不要拍照」。由於自己並沒有拿手機拍照,距離拍攝地點也很遠,所以第一時間網友並沒有離去。但後續卻有一名女性工作人員現身,以正在拍攝為由,希望網友能夠離開。而網友也直言詢問「你們有路權嗎?」在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後,網友也回應「所以你們也不能要求我離開對吧」。後續網友也目擊到,有工作人員向住附近路過的民眾檢查手機,只因為該位民眾好奇現場情況,拿出手機拍照。該名網友表示,NewJeans是在「開放的道路」進行拍攝,除非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封路、清場,否則應無權要求路人不要通過或是快速離開,更無權要求路人不得拍照,甚至做出檢查手機的行為。而該名網友也表示,他自己不清楚臨時路權的道路權限「是否能用三角錐圍起來封路」,他也看到工作人員在沒有申請的地段上,用三角錐把停車格圍起來,方便自己的保母車停放,還看到工作人員要求過民眾繞一個ㄇ字型過馬路,就只是為了要迴避拍攝。網友也提到,自己的確喜歡NewJeans,但這次台灣的承接廠商太敗好感「喜歡他們的粉絲還要被廠商帶風向,讓另一群粉絲去燒,結果這個廠商就那個自稱的工作人員放完砲繼續神隱,今天繼續工作」。網友最後也對昨日一名自稱是工作人員網友的勸戒發文表示意見,他認為「這個人說他是工作人員,就一堆人信,然後到處燒,那我現在是不是也可以稱我是工作人員來爆料?可惜我不是,不然這麼爛的公司我自己去檢舉好了,還在這邊發文討論」。發文網友認為,就是這篇自稱工作人員的貼文情勒,才導致阿信被炎上。(圖/翻攝自PTT)
謝忻出國「手機遭搶走」⋯照片、影片全被刪 她怒還原過程:有夠野蠻
謝忻在結束與經紀人的合作關係後,除了獨自接洽演藝工作,更決定飛往歐洲旅居2個月。她近日氣炸表示,朝超級市場拍照,沒有拍到任何人,卻被老闆搶走手機檢查、刪除照片及影片,讓她氣到不行「是不是有病」。謝忻在IG透露,剛經過超級市場,拍門口想說今天星期天連小超市都沒開,並沒有拍到任何人,怎料到裡面的老闆竟衝出來對她說「不能拍」,接著把她的手機搶走,開始檢查裡面的照片、影片,甚至沒經過她的同意就刪除。謝忻氣憤地說,「我已經跟他說,我沒有拍到任何人,我只是想要記錄星期天的超市都沒開。我跟他說,如果你不把手機還給我,我立刻叫警察,是不是有病?真的有夠野蠻。」然而貼文曝光後,竟有酸民批評謝忻此舉不尊重當地文化。對此謝忻回擊,「我只是拍街景,這個叫不尊重當地文化?」她不解,難道手機被搶走了,還要跟對方說「謝謝你搶走我的手機」。
起床做「3件事」疲倦一整天!醫曝:按貪睡鬧鐘累4小時
不少人都曾有過怎麼睡都睡不飽、一整天都覺得很累的經驗,英國國民保健署(NHS)醫生蘭加楊(Karan Rangarjan)就在網路上分享,若在早上起床後做「3件事」,可能就會一整天都感到疲倦。據外媒報導,蘭加楊(Karan Rangarjan)在短片平台抖音擁有超過400萬粉絲,日前他在影片中分享,若在早上起床後做3件事,恐會一整天感到疲憊,第一個錯誤習慣就是「按下鬧鐘的貪睡功能」,這會讓身體認為你正在進入另一個睡眠週期,導致有助於睡眠的激素釋放,「當你起床時,你的身體充滿了睡眠化學物質,這會讓你疲倦長達4個小時。」蘭加楊指出,第二個錯誤習慣是「一起床就拿起手機檢查」,他表示人體剛甦醒時,大腦會逐漸提高警覺性,腦波從「Delta波」轉換到「Theta波」,再慢慢變成「Alpha波」,使用手機則會讓腦波直接跳轉到「Alpha波」,這會導致一整天都處於緊張焦慮的狀態。蘭加楊表示,第三個錯誤習慣為睡醒時喝一杯咖啡,因身體在早上8到9點會產出皮質醇(Cartisol),這會讓人整個人甦醒過來、充滿幹勁,因此在這個時間喝咖啡根本就無法達到效果,應該選擇在稍晚時段飲用,才能發揮提神作用。
小五妹關浴室!爸開門驚見「女兒在拍裸照」 蘿莉控網友下場出爐
台北一名國小五年級女童花花(化名)去年在交友軟體認識了洪姓成年男子,雙方聊天1個星期後,對方就開始要她拍裸照供其觀看,否則就「不理妳」。女童深怕洪男不再搭理自己,遂在家中浴室拍不雅照,再傳送給網友;由於女兒關在浴室太久,花花父親開門查看,驚見孩子竟傳送裸照給陌生人,氣得報警提告。判決指出,洪男去年底透過交友軟體「Lemo」認識就讀國小五年級的花花,在網路上攀談約1星期後,竟利用對方涉世未深,開始慫恿女童自拍裸照、不雅影片等供他觀賞,並揚言「不拍就不理妳」等。在洪男脅迫下,花花答應拍攝不雅照,隨即在自家浴室內拍下僅穿著內衣,以及裸露胸部、下體的照片。花花父親見女兒長時間關在浴室,擔心她發生意外,決定開門查看,當場赫見孩子竟然在自拍裸照,趕緊搶過手機檢查,這才知道女童被網友誆騙,且已傳送5張不雅照片給洪男,氣得報警提告。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洪男犯行明確,並查出被告過去曾因和未成年人性交遭判處5年徒刑,誰知他出獄後死性不改,竟於5年內再犯,對女童未來之身心發展影響甚鉅,最後依要求兒童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洪男有期徒刑3年2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