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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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薩種族滅絕「比地獄還糟」!BBC記者撰文痛批:以色列正在踐踏國際法
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英國威爾斯記者、BBC國際編輯鮑恩(Jeremy Bowen)為此也造訪日內瓦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總部,並訪問多位國際法專家及人道主義工作者,指出特拉維夫當局已明顯違反《日內瓦公約》。但如今,西方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幾乎毫無任何實質作為。鮑恩今(8日)針對以色列在加薩(Gaza)的種族滅絕行動撰文指出,即便是戰爭,也有其規則,這些規則並非為了阻止士兵互相殺戮,而是旨在確保捲入戰火的平民能受到人道對待,並盡可能免於危險,這些規則同樣適用於所有交戰方。鮑恩強調,即便某一方遭遇殘酷的突襲,導致數百位平民喪生,例如2023年10月7日哈瑪斯(Hamas)發動的恐攻,特拉維夫也不能因此擁有特權,「保護平民是一項法律義務,必須納入作戰計畫之中。這正是《日內瓦公約》(Geneva Conventions)背後的基本理念。最新版的第四公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之日內瓦公約》,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制定並通過的,旨在防止未來再度發生對平民的大規模屠殺與殘酷行為。」在日內瓦紅十字國際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ICRC)總部,1座玻璃圓廳上赫然寫著「即使戰爭,也有規則」(Even Wars Have Rules)的大字。這句話的提醒來得正是時候,因為這些規則正不斷被以色列踐踏。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圖/達志/美聯社)來自加薩的資訊難以取得。那裡是個致命的戰區。根據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的統計,自戰爭爆發以來,至少有181名記者與媒體工作者喪命,幾乎全部是加薩的巴勒斯坦人,以色列不允許國際新聞團隊進入加薩,「而查證具爭議與複雜新聞的最佳方式,便是實地報導。這意味著,該戰爭比我這一生所報導過的任何衝突都還要迷霧茫茫。」顯然,以色列就是希望外界無法知道真相,「在戰爭爆發幾天後,我曾隨一支由軍方護送的記者車隊前往哈瑪斯攻擊過的邊境社區,當時救難人員仍在燃燒的瓦礫堆中打撈以色列人的屍體,以色列傘兵則以火力逐棟清理建築物中的敵人。」鮑恩感嘆,「以色列希望我們看見哈瑪斯做了什麼,但他們卻不希望外國記者目睹其在加薩的行動。」為了穿越這片戰爭迷霧,鮑恩造訪了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總部,並與多位知名國際法專家、多年來在法律框架下向加薩及其他戰區提供援助的人道主義工作者,以及西方高級外交官對話,他們越來越擔憂,若現在對加薩的人道主義災難保持沉默,未來可能會被追究刑責。鮑恩補充,部分歐洲及以色列國內輿論皆認為,以國總理納坦雅胡(Benjamin Netanyahu)延長這場戰爭,並非為了保護及救援以色列人,而是為了讓自己繼續掌權,以避免因哈瑪斯的恐攻而遭到究責,或面臨重大貪腐審判而導致入獄。鮑恩指出,納坦雅胡鮮少接受專訪或召開記者會。他偏好發表經過拍攝、剪輯後上傳社群媒體的聲明。以色列外交部長沙爾(Gideon Sa'ar)也拒絕接受採訪。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圖/達志/美聯社)雖然來自納坦雅胡所屬的利庫德黨(Likud)的國會議員比斯穆特(Boaz Bismuth)近日重申,加薩並未發生飢荒,以色列也有遵守國際法,並指責來自英國、法國、加拿大等國的不實批評,激起了對猶太人的反猶主義恐攻,甚至導致謀殺案。但根據鮑恩所接觸的法律專家們的看法,有證據顯示以色列在以哈衝突爆發後所展開的報復行動,已犯下了包括種族滅絕在內的多項戰爭罪行。與此同時,以色列還面對國際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關於種族滅絕的訴訟程序,其總理也正受到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ICC)發布的戰爭罪通緝令,導致出訪多國的空間受限。以色列國內,更有政敵指控納坦雅胡犯下戰爭罪,使以色列變成國際間的「賤民國家」(pariah state)。然而,納坦雅胡對此卻強硬回擊,還在通緝令發布時,將自己比作19世紀末因反猶太情緒而被法國錯誤定罪的猶太軍官德雷福斯(Alfred Dreyfus)要佐證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動,鮑恩表示,必須從數據面來看加薩正在上演的慘況。根據加薩衛生部門截至6月4日的最新統計,自以哈衝突爆發以來,至少有54607名巴勒斯坦人遭以色列殺害,另有125341人受傷,其中約有7成是老弱婦孺。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圖/達志/美聯社)另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的資料,截至2024年1月,以色列已殺害約14500名加薩兒童,另有17000人失去雙親或成為孤兒,加薩也成為全球兒童截肢率最高的地區。雖然以色列與美國試圖質疑這些由哈瑪斯控制的衛生部門所發布的統計數據。但聯合國、外國外交官,甚至以色列的情報機構本身也會引用這些數據。擁有200年歷史的英國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發表的1項研究更指出,加薩衛生部門實際上低估了死者的人數,部分原因在於統計上的困難,尤其當數千人被掩埋在倒塌建物的瓦礫堆下,另有數千人因得不到醫療照護而在家中、難民營或醫院內逐漸死去。縱使今年稍早的停火曾讓加薩平民暫得喘息,但在延長停火協議談判失敗後,以色列於3月18日重新展開戰事,並實施大規模空襲,同時以色列還對食物與人道援助實施嚴格限制,甚至在3月至5月執行全面封鎖,導致加薩面臨嚴重飢荒,此舉明顯違反保護平民、不得以飢餓作為手段的國際法。1位英國政府部長對BBC表示,以色列正在將飢餓及糧食供應「武器化」。以色列國防部長卡茲(Israel Katz)也公開坦承,糧食封鎖是迫使哈瑪斯釋放人質、接受失敗的「主要施壓手段」。對此,紅十字國際委員會主席、瑞士外交官斯波利亞里奇(Mirjana Spoljarić)向鮑恩表示,毫無疑問,以色列正在加薩踐踏《日內瓦公約》,這傳達一個訊號:世界各地的戰爭可以無視規則,她警告稱:「我們正在掏空那些保護人類基本權利的規則。」斯波利亞里奇今年曾2度進入加薩,並形容那裡「比地獄還糟」,「人性光輝在加薩已經徹底消失,我們不能再袖手旁觀。這已超出任何可接受、合法、道德與人道的標準。這種破壞與苦難的程度⋯⋯」她感嘆,世界正目睹一整個民族——巴勒斯坦人——被剝奪其基本人性尊嚴,「這應該撼動我們的集體良知,這會如影隨形地折磨我們。我們正在目睹的,是會讓世界變得更加痛苦的悲劇。」以色列在加薩的種族滅絕行動已引發國際社會嚴厲譴責。(圖/達志/美聯社)針對以色列宣稱此舉只是為了自衛,旨在摧毀一個恐怖組織,斯波利亞里奇認為:「這不構成破壞或掏空《日內瓦公約》的正當理由。任何一方都無權打破規則,不論處境如何。這很重要,因為《日內瓦公約》適用於所有人。加薩的兒童與以色列的兒童,在《日內瓦公約》下皆享有完全相同的權利。」「你永遠無權違法,」牛津大學布拉瓦尼克公共事務學院(Blavatnik School of Government)的全球安全教授迪爾(Janina Dill)也表示,「以色列如何進行這場戰爭,是另一層法律分析⋯⋯同樣的,抵抗以色列的占領也是如此,10月7日的恐攻並非哈瑪斯可以正當行使的抵抗權。你可以擁有自衛或抵抗的整體權利,但如何行使該權利,則受不同的規則約束。擁有『正義理由』,不代表可以使用額外暴力。戰爭中的作戰規則,適用於所有人,與其參戰理由無關。」「我深受震撼,」挪威難民委員會(Norwegian Refugee Council)主席、前聯合國人道事務主管埃格蘭(Jan Egeland)則對鮑恩說,「我從未見過一個人口如此密集的地區被圍困這麼長的時間,同時還遭到無差別轟炸;媒體消息、糧食及醫療資源也都被封鎖。這可與阿薩德政權統治下的敘利亞相提並論,當時西方全體予以譴責,並施加嚴厲制裁。但如今,西方對以色列的種族滅絕幾乎毫無任何實質作為。」
未公布「表決草案」恐挨罵?傅崐萁指今晚公開盼朝野共推動
在野黨力推國會改革法案,因為已過了一個月朝野條文冷凍期,迄今協商也仍破局,明天將在立院闖關三讀,但明日要送交表決的「確定版本」草案條文尚未對外公開,也讓外界好奇,國民黨與民眾黨不擔心被民進黨質疑「不透明」嗎?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表示,藍白今晚8時會對外公開國會改革草案要在明日院會表決的版本,明日立院院會也將由國民黨團與民眾黨團共同提案,希望一開會就能開始處理,對於民進黨想發動程序杯葛,黨團也已經有因應的腹案。資深立委說,藍白黨團今晚公布的國會改革法案表決內容,也未必就是明日立院院會要表決的「最後確定版本」,因為過去八年,民進黨立委在立院一黨獨大、席次過半「幾乎想過什麼案就過什麼案」,但是為了預防在野黨團激烈杯葛,到院會表決前的最後一刻,仍會當場提出有別原先草案內容的修正動議「諜對諜」,國民黨與民眾黨團應該也有深刻感受。因此,今晚八點公布的「版本」、仍不排除是測試外界反應的「風向球」。該立委說,不論三讀後的國會改革案對行政部門拘束力有多重,按照憲法五權分立原則,行政部門仍可能不理會,行使抵抗權。遑論民進黨已揚言提釋憲,現在的大法官也全數由執政黨提名,是否判決違憲難料,國會改革法案能否發揮國會監督效果,有待觀察。傅崐萁今天再度表示,明天要三讀的國會改革法案中,賦予國會聽證、調查權,不得藐視國會規定等,都是過去民進黨再三對人民承諾要辦到的事,也完全呼應民進黨主席賴清德的訴求,希望明天朝野能同心修法。她也相信,賴清德總統希望中華民國政府能乾淨廉潔有能,而明天就是能否辦到的關鍵時刻,賴清德要當全民總統、還是只想當四成綠營支持者滿意的總統,明天就會有答案。傅崐萁也聲明,大法官585號解釋文,對單一國會必須要有調查權,說明很清楚,國民黨雖提出的國會調查權、不得藐視國會,但民間人士到國會作證完全沒刑責的問題,僅政府官員若在國會做不實陳述或者偽證,若觸及刑法,就職皆移送法務機關處理,非這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法,因此相關法律責任不是由國會審判,就依照現有法制處理。
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 魏揚等7人更一審改判無罪!
7年前太陽花學運群眾攻占行政院事件,民進黨政府前促轉會主委楊翠的兒子魏揚等部分成員,遭一、二審判決有罪,不料最高法院創設「公民不服從」抵抗權,傾向認定魏揚等人無罪,撤銷有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在法界引發諸多聯想,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10點宣判,魏揚等7人改判無罪,理由是受一審行政院撤回告訴效力所及,公訴不受理確定。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案,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法院人士,在同年3月23日晚上,號召群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強行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與警察爆發激烈衝突。一審將破壞警方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依損壞公物、妨害公務罪判刑3至5月,可易科罰金;被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7人則獲判無罪。上訴後,高院認為,行政院不是公眾得隨意出入的場所,魏揚等人已逾越言論自由保護範圍,魏揚還在行政院內用擴音器向民眾喊話:「我要請各位有一個準備,就是『這是一場革命,這是一場戰爭』,警察不是跟我們玩嘉年華的」,又在臉書PO「動員」、「聲援」等字句,被認定煽惑他人犯罪,改判魏揚等8人有罪。
最高法院撤銷魏揚案有罪判決 人民行使抵抗權可阻卻違法
最高法院今天上午撤銷魏揚等人「324攻占行政院」的有罪判決,最高法院刑事第一庭庭長陳世淙及副手、資深法官黃瑞華等5人主要是依據「創設抵抗權」,認為憲法雖未明文規定抵抗權,但依台灣民主權的憲政原理,應加以承認,人民行使抵抗權可以阻卻違法。最高法院先前開庭審理太陽花學運衍生「324攻占行政院」案,蒞庭公訴檢察官朱朝亮怒斥,魏揚等人辯稱是在行使抵抗權,主張無罪,如果因反服貿攻占行政院可以無罪,反萊豬、反核食是不是也可以衝進總統府吃餅乾,同樣不能處罰?霎時令被告及律師們沉默不語。魏揚等人7年前號召民眾在政院周邊拒馬上鋪起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靜坐抗議,還有人闖進政務委員辦公室。魏揚等7人遭檢察官起訴煽惑犯罪,一審台北地院判無罪。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魏揚等人以「衝、占領」、「圍住警察、拿下行政院、癱瘓行政運作」等口號,煽惑他人非法侵入行政院及妨害公務,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後,魏揚等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開辯論庭時,蒞庭論告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檢察官朱朝亮立即駁斥,引用司法院長許宗力的文章,認為行使抵抗權必須謹慎,「目的不能使手段神聖」;占領政院的被告「求仁得仁」,檢方可以認同從輕處罰,但不宜判無罪,否則是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