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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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母問「女兒白死了嗎」法官冷回被肉搜 律師逆風發文:生氣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
台北市去年(2025年)6月一名護校18歲蔡姓女學生騎車停等紅燈時,遭到後方77歲賴姓男司機駕駛的吊車衝撞輾斃,由於事發後賴男便因病去世,蔡女家屬向駕駛所屬公司提起民事訴訟,蔡母控訴,自己在庭上質問「女兒白死了嗎?」竟遭法官冷回「對啊」,還將請求的扶養費全數駁回,讓她相當崩潰,相關事件在社群網路引發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則「逆風」分享自己看法。林智群在臉書發文提到,看到Threads上充滿「吊車輾斃18歲護專女生、趙子榮法官」的文章,被害人家屬出面控訴、網友罵成一片,讓他好奇忍不住查了判決,並發現有好幾個重點,首先這起案件因為是交通事故,所以是簡易程序,原則上只開一次辯論庭,開庭之前,法院要求補的資料都要送進法院,不然法院「可以不審酌」。林智群表示,這個判決花了很多篇幅講「程序處分權」、「責問權」、「延滯訴訟」、「促進訴訟義務」,並表示「原告」「被告」雙方都有拖延訴訟、太晚提證據資料的問題,造成法院在115/5/1以後針對雙方提出的資料都不採納。「這種情況真的比較少見,應該是法官一直催促要資料,要了很多次,雙方還不給,才會讓法官寫這麼一大篇洗臉。」他認為雙方明明都有請律師,卻還被法官特別這樣寫,相當奇怪。再者,由於賴姓司機在起訴前已去世,所以家屬只能告吊車公司,公司主張吊車是司機自己買,加上司機只是靠行不是他們員工,所以跟公司沒關係,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公司還是雇主要負賠償責任,家屬接著請求1200萬元,其中包含喪葬費89萬、機車損失8萬、慰撫金493萬,以及扶養費607萬。請求的費用中前兩項法官全准,第三項原告看起來沒提出什麼證據,法官還是依照其說法判了200萬,最後一項法官認為扶養費請求要符合民法第1117條規定,原告(家屬)沒提出相關證據,所以沒辦法判;最後,也是被害人家屬質疑的一點,就是強制險明明只拿得到200萬,法院怎麼會說家屬拿了700萬元?這個判決是寫「雙方不爭執原告已經領到強制險700萬元」,關鍵字是在「雙方不爭執」。林智群解釋:「因為雙方不爭執已經領了700萬元(?),所以你原告請求獲准的297萬元(喪葬費89萬元+機車費8萬元+慰撫金200萬元),已經獲得足夠賠償了,所以我法院也不能再判給你了。」至於到底是原告律師也不爭執領了700萬元?還是法院寫錯?這就要等二審判決。林智群提到該法官自己也遇過幾次,「他之前在刑庭,那個時候很兇猛,後來到民庭之後,就比較和顏悅色了,不過還是講話很直接,對律師而言,講話很直接的法官其實很不錯,因為他會把他的想法跟心證直接跟你說清楚。」林智群舉例如「你不給我這個那個證據我就會判你輸,那我們就會趕快去準備相關的證據,這樣也減少了溝通上的成本」,不過講話直接有個壞處,就是當事人聽起來會覺得很刺耳,那也是法官要去承受的。最後林智群提醒有時候自己看到報導,都會去查判決,確認一下,「生氣之前,先把事情確認清楚,很重要。」
闖紅燈撞死清大物理奇才!胡家瑞「提再審」庭上裝瘋賣傻 遭法官痛罵還監
清大物理所博士生林仲桓於2016年遭胡家瑞闖紅燈撞擊並拖行致死,胡家瑞事後被判刑18年定讞,沒想到如今他聲請再審,並在庭上裝病、指控他人駕車並擾亂秩序,最終遭法官痛斥「你根本沒病」並當庭還監。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仲桓於2016年6月間橫越馬路時,遭男子胡家瑞駕車闖紅燈撞擊。胡男不僅未停車救援,還將林拖行至少70公尺,最終造成林仲桓傷重不治。案發後胡家瑞肇事逃逸,經法院審理,依殺人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全案定讞。然而,胡男近期卻以罹患疾病、並主張案發時並非由他駕車為由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為再審聲請召開庭訊,胡家瑞出庭時卻故弄玄虛,刻意拖延訴訟程序,堅稱肇事駕駛另有其人。接著又在庭上裝瘋賣傻,假裝精神狀況不佳,稱自己「什麼都忘了」。但稍後卻指控案發當時車內另有「陳則維」與「王雅鈴」2人,自己只是替人扛罪,並要求法院傳喚「王雅鈴」出庭作證。對此,法官認為胡家瑞明顯刻意擾亂法庭秩序、拖延開庭時間,但胡男不僅毫無收斂,還嘻笑裝傻詢問法官「為什麼要回去關?」讓法官當場怒斥:「難道要放你出去嗎?」胡家瑞甚至還質疑法官「你知道我車禍前、車禍後在哪裡嗎?」認為法院未仔細調查案情。最終,在胡家瑞持續擾亂法庭秩序的情況下,法官當庭宣告退庭、還監。據悉,林仲桓生前被譽為「物理界奇才」,投身物理研究長達16年,尤其專精於「鍺烯」相關研究,生前研究成果顯示,「鍺烯」有潛力取代石墨烯,堪稱半導體薄膜材料領域的重要突破,原預計於2018年完成博士論文,卻因這起車禍英年早逝,令學界同儕至今仍深感惋惜。
街口支付36億股權交易無效 法院准假執行「赴母公司查封」
國內電支龍頭「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以36億元出售4成股權給泰山公司,台北地院判決交易無效,須返還交易款,並准泰山假執行;法院依據泰山公司聲請,今(10)日下午2時30分由員警陪同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融科技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債權執行查封。未料司法事務官抵達現場,街口集團各樓層員工臨時收到「居家上班」指示,紛紛離開辦公室,1樓入口處招牌也被抽走。街口支付范姓主管說,7樓辦公室是街口支付在使用,沒有街口金科的財產。泰山公司律師認為街口金科登記業務繁多,卻沒有任何員工在場,承租的辦公室及設備又都由街口支付使用,質疑街口金科迴避查封。司法事務官要求泰山公司律師再陳報相關查封資料。街口金融科技公司是全資主導「街口支付」的母公司,如今遭法院執行查封,甚至可能被債權人泰山公司進一步聲請拍賣,「海角36億」的追償風暴是否影響街口支付658萬用戶權益,成為各界關注焦點。泰山公司2023年爆發經營權之爭,時任董事長詹景超被控為阻止市場派,炒作自家股價,賣掉金雞母全家便利商店持股,以36億元高價買進街口支付4成股權,罔顧股東權益。經營權易手,泰山公司股東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詹景超涉犯《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泰山公司也以街口支付交易案違法,向台北地院提起返還投資款的民事訴訟。台北地院司法事務官(左一)今天率警方,前往街口支付母公司街口金融科技公司執行查封,泰山公司律師黃福雄(圖右戴眼鏡者)也在場。(圖/讀者提供)今年5月,法院判決街口股權交易案無效,街口金科必須返還近36億元及5%年息,並准泰山繳交近12億元擔保金,啟動假執行。但法院向銀行調閱街口金科相關帳戶及股息紅利等所得,有5個帳戶執行無效果,銀行函覆有的結清、幾無往來、存款不足千元,當初匯入台新銀行的36億元也被全數轉走,成為流向成謎的「海角36億」。街口金科創辦人胡亦嘉日前親上火線,強調股權交易合法合規,宣稱泰山換了經營團隊合約就不算,太離譜了!否認36億元憑空消失;並主張泰山是街口的股東,街口有權運用投資款。泰山公司為維護自身權益,上週緊急向法院遞狀要求街口金科限期陳報財產,不排除進一步聲請管收負責人胡亦嘉。由於相關帳戶執行無效果,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依據泰山公司的聲請,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市長安東路2段街口金科公司總部針對36億元的債權執行查封。為保護債權人的利益,避免債務人拖延訴訟擴大損害,民事訴訟法設有「假執行制度」;在案件起訴後直到判決確定前,如果法院宣告假執行,債權人繳交一定金額的擔保金,就可以聲請查封拍賣債務人的財產。泰山公司根據法院查封情形,可依法聲請拍賣街口金科被查扣資產。
台大高材生遭國安局退訓憤而洩漏內部資訊 二審判刑4年6月
台大高材生何牧珉因不及格被國安局退訓,隨後於網上洩露國安局軍官職稱及化名,被檢方依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起訴,近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其上訴,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何牧珉於2017年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錄取為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三等考試電子組,2018年3月2日起,在國安局訓練中心接受訓練,並於3月12日至30日在憲兵訓練中心參加戰技武藝訓練,成績評定為57.4分不及格,因而被廢止受訓資格。退訓後,何牧珉於2019年在PTT八卦板等網站發文,揭露國安局軍官的全名、化名及職稱,違反國家情報工作法,被檢方起訴,一審台北地院認為,何牧珉身為國安局受訓人員,應該了解情報人員身分資料對國家的重要性,然而因個人情緒揭露同梯受訓同學,及國安局訓練中心少校隊長、主任等人的身分與職稱,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必須受到嚴懲。此外,一審時何牧珉否認犯行,並在庭審過程中數次隨意離庭或離席,不遵守不公開審理規定,屢次要求非親屬人員入庭,甚至以各種瑣碎程序事項拖延訴訟,顯示其對司法程序態度不佳,法院因此依洩漏情報資訊2罪,判刑4年6月。事後何牧珉不服上訴,近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駁回何牧珉的上訴,維持原判,合併執行4年6月徒刑。
涉嫌推翻喬治亞州敗選結果! 川普今年第4度遭起訴
前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和18名共同被告於美東時間14日晚間遭控試圖違法推翻2020年總統選舉喬治亞州開票結果,並遭到大陪審團(grand jury)起訴。這是川普今年以來第4度遭到起訴,也是他被控推翻大選結果的第2起訴訟案件。據《路透社》的報導,喬治亞州富爾頓郡(FultonCounty)區域檢察官威利斯(Fani Willis)2年多來調查川普及盟友企圖推翻2020年喬州敗選結果,大陪審團為此也在14日晚間決議起訴川普及其18名共同被告共41項刑事罪名,其中川普本人面臨敲詐勒索、虛假陳述和教唆公務員違反誓言等13項指控。同案被告還包括川普時期的前白宮幕僚長米道斯(Mark Meadows)、川普前私人律師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川普競選團隊律師伊士曼(John Eastman)等人。對此,川普一概否認有任何違法行為,他的競選團隊甚至在起訴書公佈前的一份聲明中,痛批威利斯是一名「狂熱的民主黨徒」,所作所為只是為了破壞川普和共和黨的競選之路。由於本案性質前所未見,衍生出的新法律問題可能進一步拖慢控方步調,再加上川普已確定角逐2024年11月5日的總統大選,因此拖延訴訟進程對他來說可能最有利。法律專家指出,川普的律師可能會辯稱,他改變選舉結果的努力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Amendment I)的保護,但第一修正案並不保護欺詐,許多共謀案件都以言論犯罪為中心,例如勒索、賄賂和教唆。不過川普仍可能會辯稱,他當下不知道自己正在違法,因此缺乏定罪所需的犯罪意圖。此外,川普還需要一名從頭到尾都力挺他的陪審員,因為12名陪審員必須全體排除合理懷疑,一致同意川普有罪,才能讓他在任一項罪名被定罪,若陪審團無法達成無異議判決,法官就可能宣布審判無效。因此,川普也有機會嘗試讓訴訟地點改到喬治亞州的其他地方,並主張富爾頓郡的小陪審團候選者(jury pool)已對他存在政治偏見,畢竟拜登當年在該郡拿下約73%的選票。
趙玉柱趙建銘父子涉台開案 拖了15年下週將審結
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及他的父親趙玉柱因涉台開案遭檢方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更五審先前開庭時,趙玉柱在法庭外氣憤難消一直抱怨自稱冤枉,今又聲請調查證據,檢方質疑對方拖延訴訟;合議庭預訂下周再開庭後將審結。台開案起因「三井宴」,2005年趙建銘被控受邀到三井日本料理與蘇德建、游世一等人吃飯,席間蘇德建透露台開利多內線消息,趙把消息告訴父親趙玉柱,與游世一聯手低買高賣,於台開股價上漲時脫手賺取高額暴利。趙建銘一審被判刑6年,法官引用「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將趙建銘重判,二審到更二審都改判7年,更三審考量本案內線交易獲利未超過1億元,將趙建銘改判4年,趙玉柱3年8月,但更三審判決又遭最高法院撤銷;趙玉柱另因侵占罪確定,已服刑出獄。更四審改將趙建銘判刑3年、趙玉柱判刑2年,併科罰金5000萬,罰金可易服勞役折算,經最高法院發回後,更五審密集審理,預訂下周20日最後辯論程序,全案審結後定宣判期日。
王瞳挨告開庭被怨拖延 正宮搜出新證據求償400萬
藝人王瞳和馬俊麟被爆假戲真做,馬俊麟的妻子梁敏婷對王瞳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400萬元精神撫慰金。而梁敏婷早已有備而來,提出新證據,在馬俊麟車上搜出「王瞳寫給他的曖昧卡片」。王瞳委任律師未到場,僅派代理律師表達「先不作表達陳述」,以拖延戰術應變,法官裁定2020年1月6日將再度開庭。王瞳和馬俊麟合作民視《大時代》擦出曖昧火花,戲外鬧出不倫,至今仍鬧得沸沸揚揚。士林地方法院首度為此案開庭,王瞳、梁敏婷都沒有出庭,僅委任律師到場。梁敏婷的律師提出,王瞳明知馬俊麟為有婦之夫,卻不當與其交往,超過一般同事或朋友舉止界線的親密行為,損害當事人配偶權情節重大,因此求償400萬元精神撫慰金。更提出新證據,在馬俊麟車上找到「王瞳寫給他的曖昧卡片」,言詞超過一般朋友,讓原告梁敏婷無法接受。然而輪到王瞳的律師答辯時,律師卻表示自己是複數代理人,無法立即提出答辯,答辯方向也還得由正式辯護律師前來,但否認有侵害配偶權。法官因此傻眼,因為按代理人的說法,根本無法進行此次開庭,並強調庭期已經訂了一段不短的時間,至今都還無法確認答辯方向,似乎說不過去,不排除有拖延訴訟的可能。梁敏婷的律師表示,會認定2人侵害配偶權是因為發現王瞳寫給馬俊麟的曖昧卡片,夾藏在眾多粉絲的卡片中以及梁敏婷發現,王瞳和馬俊麟透過通訊軟體,彼此分享照片、心情等內容,讓梁敏婷覺得2人超越一般朋友界線。此外,還被週刊爆料拍到健身房夜會、吃宵夜豆漿等事,梁敏婷質問王瞳,王瞳還因此用Line傳簡訊給梁敏婷「真的很對不起!」表達懺悔之意。無論暗示、明示,梁敏婷都已向2人表達「已知情」,但2人仍沒有把握機會改過。梁敏婷律師也表示她並未提出刑事通姦告訴,是因為還沒有確切事證,因此先提起民事求償。優先處理王瞳對婚姻造成的威脅,再來是家庭維持,仍在思考如何做對孩子最好,所以尚未離婚。至於王瞳的代理律師則表示他僅是代理出庭,並非主要負責人,所以並不表態王瞳是否承認「侵害配偶權」,對於王瞳方面採取拖延戰術,法官也表示,希望趕快進行協調、加緊速度訴訟,裁定2020年1月6日再度開庭。
「小燈泡」兇嫌庭上狂發笑 法院擇期再開檢方質疑拖延訴訟
2016年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兇嫌王景玉一、二審均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15日再度開庭,開庭時,王景玉不斷喃喃自語、咧嘴傻笑,律師團主張王可能快發病,要求法院重新審酌他的「就審能力」,最後高院諭知擇期再開。王景玉一、二審均因認定罹患斯覺失調症,而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審期間,王景玉除自認有罹患精神疾病,向法官要求減刑外,庭訊過程中還突然聲稱「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小女孩是閻羅王,因閻羅王要投胎才殺她」,委任律師隨即要求重做精神鑑定。全案於15日再度開庭審理,高院原打算傳喚台北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劉英杰,針對他對王景玉所做的精神鑑定報告,進行交互詰問,但在庭訊進行不久時,王景玉卻開始不斷喃喃自語、咧嘴傻笑,也無法進行交談,委任律師黃致豪隨即表示,王景玉可能發病,建請法院重新審酌他是否具有「就審能力」再開庭審理。檢方認為王景玉仍有就審能力,質疑律師拖延訴訟,在雙方陳述後,高院最後諭知將擇期再開庭審理,而王景玉還押時,有記者詢問他「今天在笑什麼?」、「有沒有按時吃藥?」王景玉頓時面色凝重,拒答任何問題的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