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認室
」 性侵
女藝人告性侵!前三立高層之子開庭離開不甩法警動線 險狹路相逢
三立電視台前副總之子龔益霆被控性侵女藝人開庭,提告的女星聲請參與訴訟獲准,今天也親自現身法院;雖是準備程序,法官預留1小時15分讓雙方充分陳述意見結果「超時」,總共花了1小時42分才結束,法警為避免妨害性自主案件告訴人與被告狹路相逢,安排女藝人從博愛路北檢大門離開、龔益霆走重慶南路一段126巷的北院大門,他卻不照法院規劃的動線,仍走北檢門口,所幸女藝人早一步下樓,已經搭車離去。龔益霆今天戴眼鏡、穿白色POLO衫出庭,媒體問他是否無罪答辯、為何刪除手機對話紀錄以及要求女藝人刪掉聊天紀錄是否因為心虛,他都保持沉默。三立前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藝人遭起訴,今日至台北地院出庭,庭訊後面對媒體提問不發一語。(圖/黃耀徵攝)女藝人開庭前遇到記者詢問是否希望龔益霆道歉?她說「如果當初他那樣,就不會有這些事了。」對於記者追問有沒有信心讓龔益霆受到法律制裁,她只回答「我不是法官」。女藝人今天開庭都待在指認室,指認室與法庭隔著單向透視玻璃,她見得到龔益霆,但龔益霆無法見到她,根據了解,今天為了哪些證據需要調查、傳喚哪些證人花不少功夫溝通。龔益霆被控2025年8月尾隨當時仍在交往的女藝人回家,調包藥物後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台北市消防雖接獲通報,但被害者後來沒搭救護車去醫院,已無法查出體內藥物成分,下藥性侵罪嫌不足,北檢依據被害人與龔益霆的對話紀錄及三名證人證詞,認定龔益霆仍有強制性交行為。檢方偵查期間諭令龔益霆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在今年9月14日期滿,台北地院上個月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裁定書指出,龔益霆家境足以供他潛逃國外長住,加上他有滅證之虞,曾對女藝人說「如果可以,請把我的合照跟你的聊天記錄截圖都刪掉謝謝」,並對檢察官坦承已刪掉完整對話紀錄,因此認為他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女星在案發後曾傳LINE給龔益霆的母親討論此事,檢警搜索時查扣龔母手機,她向北院聲請發還,法官不同意,龔益霆的律師對於被害人與龔媽媽的對話截圖有爭執證據能力,有必要繼續扣押手機以便日後證據調查。女藝人早龔益霆一步搭車離開,否則會與他相路相逢。(圖/黃耀徵攝)
「當初道歉就沒事」女藝人控前三立高層之子性侵 今現身北院出庭
三立前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女藝人遭起訴,今日首度開庭,女藝人上午9點左右戴帽子和口罩抵達台北地院,記者詢問是否希望龔益霆道歉?她說「如果當初他那樣,就不會有這些事了。」對於記者追問有沒有信心讓龔益霆受到法律制裁,她回答「我不是法官」之後便報到上樓。女藝人向北院聲請參與訴訟獲准,今天開庭安排她待在指認室,指認室與法庭隔著單向透視玻璃,她見得到龔益霆,但龔益霆無法見到她。龔益霆被控2025年8月尾隨當時仍在交往的女藝人回家,調包藥物後違反女方意願發生性關係,台北市消防雖接獲通報,但被害者後來沒搭救護車去醫院,已無法查出體內藥物成分,下藥性侵罪嫌不足,北檢依據被害人與龔益霆的對話紀錄及三名證人證詞,認定龔益霆仍有強制性交行為。檢方偵查期間諭令龔益霆100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在今年9月14日期滿,台北地院上個月裁定延長境管8個月,裁定書指出,龔益霆家境足以供他潛逃國外長住,加上他有滅證之虞,曾對女藝人說「如果可以,請把我的合照跟你的聊天記錄截圖都刪掉謝謝」,並對檢察官坦承已刪掉完整對話紀錄,因此認為他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女星在案發後曾傳LINE給龔益霆的母親討論此事,檢警搜索時查扣龔母手機,她向北院聲請發還,法官不同意,龔益霆的律師對於被害人與龔媽媽的對話截圖有爭執證據能力,有必要繼續扣押手機以便日後證據調查。
獨/照服員迎新性侵女同事 遭求償百萬竟罵「有報應會天打雷劈」
長期照護是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國家重大政策,今年已開始實施「長照3.0」,但身為長照核心人力的照顧服務員恐有良莠不齊弊病,甚至被法院認證對自己人伸狼爪。台北市一名女子任職照服員半個月就遭到男同事以迎新為由騙到家中,強行同房再襲胸、舔摸下體並指侵。男同事一審遭判3年9月,上訴二審時為求輕判表達願意和解,實則在民事官司開庭時大罵被害人求償100萬元金額太高會得到報應,還說「一定天打雷劈」,民庭法官認定被告毫不反省自己對被害人傷害有多深,如數判賠100萬。本案發生在2024年10月中,馬姓照服員看新進女同事漂亮,假借迎新會的名義,只邀女同事下班後到他家聚餐,卻騙她公司經理和其他人也會來。女同事礙於馬姓照服員比較資深不好意思拒絕,就獨自赴約,先去男方家中再去KTV唱歌喝酒,最後再返回男方住家休息。女同事盥洗後將房門反鎖、用背包抵住門才躺到床上,但馬姓照服員只穿內褲闖進房間,躺女同事身旁並說出「妳長得這麼漂亮,躺在我旁邊,借我摸一下」,接著摸她胸部、下體再以手指侵入陰道。女同事狂踹反抗後逃出去,隔天向公司主管哭訴遭到性侵,並在案發4天後報案,她顧慮繼續工作仍會碰到馬姓照服員,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北檢起訴馬姓照服員妨害性自主罪,北院2025年11月判刑3年9月;受害女同事在民事損害賠償案求償100萬元,馬姓照服員不爭執犯罪過程案和罪名,但表達賠不起100萬,在言詞辯論程序時還痛罵被害人「太過份,要求太高,人在做天在看,她以後會得到報應,一定會天打雷劈」,法官因此認定馬姓照服員沒有反思自己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的過錯。北院另外審酌,被害人案發後出現焦慮、憂鬱等適應障礙症而7度就醫,刑案審理期間出庭時,因為在指認室看到馬姓照服員,情緒激動狂敲桌子,顯見她因性侵案身心嚴重受創;馬姓照服員不法侵害被害人的身體權、貞操權、性自主權,於今年6月12日遭判賠100萬元。就在民事一審宣判前3天,刑案二審判決出爐,馬姓照服員讓高院法官覺得他有和解意願只是無法達成共識,二審合議庭認為他「犯後態度已有正向轉變」,所以撤銷原判決改判,不過只有減少1個月:3年8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夫妻齊為精舍命案出庭!李威仍信王蕰「有神蹟」 妻要求「進小房間」作證完暴哭
2024年7月,台北市大安區發生精舍命案,知名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涉嫌與信徒將蔡姓女會計共同凌虐致死,檢方事後依傷害致死、強制、幫助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李威等13名被告。今(25)日台北地院審理本案,傳喚李威及其妻子簡瑀家以證人身分出庭做證,王蕰與其他被告均有出庭。面對昔日恩師、師姐,簡瑀家作證前,先透過律師請求「用屏風遮蔽」,審判長則准許她到一旁「指認室」接受詰問,簡女指出曾聽到王蕰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事後還暴哭表示「要我去講老師的不是,我沒辦法,是先生(李威)、律師鼓勵我把事實說出來。」李威則在作證時表示自己與妻子案發當天沒有參加蔡女的「研討會」,只是剛好有在精舍做一般法務工作,並表示自己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據了解,由於今日王蕰與其他師姐都在場,簡瑀家作證前蒙受莫大壓力,因此透過律師提出請求「用屏風遮蔽」,審辦長考慮簡女處見,裁准到一旁指證是接受詰問。簡女指出,她與李威在這個團體中屬於最資淺的成員,李威在2020年先加入精舍,半個月後開始帶她去「學習」,但兩人直到2023年才開始從事所謂「法務工作」(即精舍一般事務工作)。她表示,王蕰要求夫妻倆處理經書校對工作,不僅不能錯一個字,只要有錯就得向王蕰懺悔,還可能要自費重印,因此校對時要十分專注,「一個部分校對10次都有可能」。此外,校對過程的每個細節,從封面設計、到排版等,全都要得到王薀首肯。簡女回憶,事發當天晚上8、9點,她與李威抵達「水月草堂」的辦公室後,一同坐在角落的椅子進行經書校對工作。由於事前不知道蔡女正在被王蕰與師姐進行「研討」(錯誤批鬥會),因此當看到法師吳慧珠抓著蔡女在地上拖行,感到非常震驚。之後又看到同修的師姐姜芃妤用腿頂蔡女膝蓋後窩強逼她跪下作小禮拜數次,後來師姐梁碧茵有攙扶蔡女。簡女又回憶,王蕰在研討時坐在椅子上,從當場要求蔡女「向冤親債主道歉」,而且就她認知,只有王蕰才能對信眾發起「研討」。此時律師提問她是否知道蔡女當下身體已經不適,簡女則表示因為當下有人說蔡女「在裝」、「在演戲」,因此她當下無法判斷對方身體狀況。不過當王蕰離開水月草堂時蔡女還由梁碧茵攙扶、歪歪斜斜的站著,而當王蕰離開不久、她自己也要離開時,已經看到蔡女倒在地上。簡女表示:「我事後回想,如果當時有注意到……我當時不知道蔡OO會因為這樣就離開了,我也很自責,我很抱歉。」今日簡女面對所有被告律師詰問,作證長達2個半小時,最終忍不住暴哭,泣不成聲的表示自己覺得其他人都是因為想保護老師或道場而有所隱瞞,過去老師也曾經幫助過她,因此要她作證說出對老師不利的證言,讓她內心十分煎熬。即使先生(李威)與律師鼓勵她把事實說出來,她仍然覺得難以開口。李威接受詰問時則表示,案發當天沒有參與蔡女的研討會,但提到蔡女會「被檢討」應該是涉及「老師」王蕰的私事,「只有小圈子才知道」。對於蔡女是否因為處理王蕰離婚分產一事才遭凌虐致死,他也僅表示「三位師姐應該比較了解」。李威證稱,在案發前半個月曾經見過蔡女,當時對方的頭髮已經被剃成短髮。此外,在事發的7月23日當天,他見到對方被人帶進精舍時,左拳明顯在抖動,摘下墨鏡時氣色看起來並不好,眼眶附近還有明顯瘀青。李威還強調,他認為王蕰「真的有神蹟」,過去妻子曾有婦科疾病,父親發生財務問題,「老師都知道」,還有透過師姐向他傳話,要他去水月草堂多讀一些經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