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斗
」 怪手 李義祥
大武溪河道疏浚!工人乘坐怪手挖斗當水上樂園 台東縣政府提醒:小心觸法
台東縣大武鄉近日執行大武溪河道疏浚工程,但數名民眾坐在怪手車斗河道戲水的影片近日在社群平台瘋傳,引發安全疑慮。台東縣政府社會處提醒,如在工作期間從事這類危險行為,恐違反《職業安全法》相關規定,呼籲勿以身試法。怪手挖斗成為最新「遊具」,河床化身水上樂園,只見5名大男孩坐在怪手抓斗中,抓斗升起又降下,將幾人從河床一邊抬起,運到另一邊,眾人被怪手司機逗得樂開懷,貌似清涼又消暑。網友拍下影片,張貼在社群媒體「社會事新聞影音」,內文為「台東大武鄉大武溪河道疏浚工程,怪手利用空檔時間載工人,像涮涮鍋一樣玩水,雖然看起來很好玩,但這駕駛如被檢舉恐遭罰3-30萬」據了解,該輛工程車俗稱300型怪手,重約30噸,1斗可挖約2噸,而這些工人是趁著中午休息時間從事戲水行為,並非在工作期間。
工地驚悚意外!監工邊講電話誤闖作業區 慘遭怪手揮擊身亡
南投縣埔里鎮發生一起令人痛心的工地事故,67歲陳姓男子在5日上午10時許,於水泉路附近的一處工地監工時,不慎被正在作業的怪手挖斗揮擊中胸部,當場倒地失去呼吸與心跳,目擊者驚慌失措,迅速撥打119並根據線上指導進行心肺復甦術(CPR)急救,救護車迅速趕到現場,並將陳男送醫搶救,但最終仍宣告不治,事故原因目前正由警方調查。根據警方初步了解,事故發生當時,陳姓男子似乎正在工地監工,同時接聽一通電話,邊走邊講電話,不慎闖入正在作業的怪手工作區域。因操作怪手的司機未注意到陳姓男子,結果發生意外,怪手挖斗揮擊中陳男胸部,當場造成其失去生命跡象。當時在場的工人立即撥打119報警,並根據消防局線上指導進行心肺復甦術,試圖救回陳男的生命,埔里消防分隊隨後迅速趕到,並使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繼續進行急救處置。經過全力搶救後,陳男仍未能脫離險境,最終被宣告不治。專家提醒,工地上各類重型機械操作時,應加強現場人員的安全防範,確保所有工作人員保持安全距離,警方表示,事故的具體原因仍在調查中,會依照調查結果釐清相關責任。
害太魯閣出軌釀49死!李義祥等人判賠2300萬 台鐵須負4成責任
台鐵太魯閣號2021年撞上大貨車出軌,造成49死、213人輕重傷,主嫌李義祥等人一審遭依過失致死,合併判處2年6月至7年10月不等之有期徒刑。民事部分,花蓮地院今(21日)宣判,認定李義祥等人應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判賠2300餘萬元;另台鐵公司未善盡巡查義務,且員工任由李義祥施工,應負40%責任,判決指出,李義祥於110年4月2日8時許,駕駛吊卡大貨車搭載華文好前往K51標案工地現場進行施工,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駕駛吊卡大貨車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時,本欲沿彎道左彎沿下坡行駛,然因吊卡大貨車熄火而停在下坡路段(車頭朝向面臨東正線之邊坡)。李義祥本應注意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不可將挖土機作為目的外使用,且可預見吊卡大貨車熄火停佇之邊坡地點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挖土機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破損、斷裂,在既有道路路面狀況不佳且邊坡無安全防護措施之情形下,極可能導致吊卡大貨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並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造成乘客重大死傷。不過,李義祥仍指揮華男將挖土機駛近至吊卡大貨車後方後,他則以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並指示華文好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李義祥於同日9時26分許駕駛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往車身左側拖拉,拖拉過程中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於同日9時27分許先沿下坡滑行約15.7公尺後,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滑行約11.5公尺後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110年4月2日9時28分許,臺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同日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同日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多名乘客罹難死亡,且鐵軌亦因車廂撞擊力道過猛而毀損約875公尺。台鐵公司於本案起訴或追加起訴前,已以每位罹難者1,570萬元為單位,賠償罹難者家屬,並獲該家屬簽立損害賠償債權請求權讓與契約書,約定將本件財產上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台鐵,及約定若原告就各罹難者獲判准賠償金額高於1,570萬元,則由原告將差額補足予各該罹難者家屬,倘未高於上開金額,則各該罹難者家屬亦無需返還差額予原告。花蓮地院認為,李義祥違反停工期間而施工,且駕駛吊卡大貨車因故障熄火後迄至本件事故發生前,未通報原告或請求適當救援,逕與華文好操作非其業務職掌之機械進行拖吊業務,為本事故肇事原因,而義祥工業社為被告之合夥事業、東新公司則為K51標案之承包商並以李義祥為該工程之工地主任,均應與李義祥連帶負責。法官認定,台鐵未善盡其巡查義務,且其員工復容任李義祥等施工,亦為本案肇事原因。是本院綜合本件事故發生之流程,及原告上揭過失對本件事故發生之推進程度,並綜合一切情狀,認李義祥等應就本件事故對台鐵連帶負60%之損害賠償責任,台鐵應就本件事故負擔40%之與有過失責任。花蓮地院依台鐵主張各罹難者家屬所受之損害(含醫藥費、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個別審酌認定後,認各罹難者家屬所得請求金額共計1億7,008萬6,692元,並依據過失相抵折算後,再扣除強制險給付利益及系爭旅客運送責任保險給付,認台鐵可請求李義祥等連帶賠償之金額為2,326萬6,692元。
台東縣工地悲劇!怪手意外壓斗 1男工人頭部破裂當場身亡
台東縣政府正在進行「永樂排水旭川段應急工程」,然而,5日上午9時驚傳一起慘重的工安意外,1名58歲的男工人在工作中,不幸遭到怪手壓斗砸中頭部,導致頭顱破裂,當場不治身亡。事故發生在台東市成都北路的一處工地,當時工作人員,正在進行永樂排水應急工程的基礎開挖作業,據悉,工班可能為了節省時間,選擇直接使用怪手吊掛的方式更換挖斗。未料,意外卻在這一刻降臨,吊掛繩索突然斷裂,數百公斤重的挖斗瞬間墜落,砸中這名男工人的頭部,造成頭顱破裂,當場不幸身亡。目前,警方已經封鎖事故現場,並通報勞檢單位進行勘驗,以釐清事故的原因;事故發生後,家屬悲痛萬分,紛紛趕到現場,哀傷之情無法言喻。
國3工程意外!怪手滑落邊坡翻覆 關廟段南下車道驚見挖斗
國道3號關廟路段南下354.9公里處今(23)日傳出工程意外,現場一輛原先在施作工程的怪手,因不明原因滑落邊坡且當場翻覆,更使得機具斗大的挖斗入侵車道中,所幸及時發現而未釀成交通事故,目前怪手駕駛也已被送往醫院救治。國道警察第八大隊表示,勤務指揮中心於今(23)日上午9時16分接獲報案,指出在國道3號南下354.9公里處有怪手翻覆,經派員到場了解後,發現應是邊坡施工機具不慎掉落所致,同時也緊急啟動警戒措施及封閉外側車道,所幸並未影響現場車流通行,現場預計將於中午12時排除完畢。根據曝光的現場照片,可見該輛怪手機具呈90度側翻在邊坡下方,而前方的巨大挖斗則入侵在南下路肩與外側車道,且當事發當時正值交通期間,現場各式大小車輛也不斷通行中,好在行經駕駛皆有察覺,因此並未造成其他交通事故發生。警方指出,目前該路段正在施作工程,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白河工務段外側邊坡地錨固定工程,目前怪手滑落原因仍不明,至於怪手駕駛則已由施工單位協助送醫,且經診治後已無大礙。
路中驚見噴水池彩虹!台南自來水管線漏水 台水急搶修
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2日下午傳出一起自來水管爆管事故,水不斷從自來水管內噴射而出,還一度形成彩虹,成為馬路奇景。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也隨即派員到場查處,先以挖土機挖斗擋水後,避免影響交通,但此次事故仍造成關廟區與新化區台19甲線以東約有1.8萬戶因此降壓,預計今晚至明天凌晨恢復正常供水。初步了解,該條破損的自來水管到位於台20線穗芳橋旁,卻因不明緣故於接縫處突然大量噴水,由於自來水幹管恰好位於主要幹道,噴濺的水花還因此一度形成彩虹,吸引不少民眾圍觀。台水公司第六區管理處獲報後,也火速派員場搶修,除先用挖土機挖斗先行擋水,避免水花繼續噴濺到路上影響用路人通行,同時也調配改為1750公厘副線供水,但仍對關廟區與新化區台19甲線以東1.8萬戶降壓,預計今晚至明天凌晨可以恢復正常供水。
泰籍逾期居留移工被怪手爆頭慘死 遺體冰存1周等不到家屬
新北市五股區一名資源回收場老闆,在上個月底期間,疑因駕駛怪手在分類建材物時,意外重擊在一旁的泰國籍移工,導致對方頭部重創,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然廠家自行送醫,但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據了解,該移工因逾期居留,導致至今遺體冰存放在殯儀館內,警方仍無法聯繫上家屬。泰籍移工遭怪手挖斗重擊頭部身亡。(圖/三立新聞網)根據《ETtoday新聞雲》和《三立新聞網》報導,當時,駕駛怪手的劉男見闖下大禍,自行駕車送醫,但經醫後這名移工仍宣告不治,而轄區警方介入調查時,劉男卻相當不配合,不願說明事發經過,警方追查發現對方為逾期居留移工,訊後將劉男依過失致死、違反就業服務法移送法辦。據了解,9月27日晚間7點左右,該名工廠老闆47歲劉姓男子正準備替廠內材料分類,駕駛怪手用前方的挖斗吊掛,在旋轉分類時,不慎以挖斗重擊泰籍49歲移工頭部,造成對方當場暈厥倒地,當劉男發現時,移工已無生命徵象,立即自行送往醫院急救,經搶救多時仍宣告不治。醫院方面發現該移工頭部外傷,立刻聯繫警方,事後發現死者所攜帶證件並非當事人,經查證為逾期居留移工。對此,劉男表示,死者為其他工人介紹,不知道是非法移工,而移工頭部被重擊,他不確定是否為自己作業不慎所致。警方表示,由於該名泰籍逾期居留移工,冒用他人證件,經過多方查證目前確認身分,並已透過外事警察,向泰國辦事處聯繫其家屬,如無法在限定期間內領回遺體,將依法定程序火化,待家屬前來領取。
太魯閣事故罹難家屬持洋桔梗花進法庭 檢方狠批李義祥「擺爛」
罹難家屬代表(中)與委任律師陳孟秀(左)、罹難家屬團體「太魯閣的眼淚」發言人王薇君(右)陪同出庭。(中國時報記者王志偉攝)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案今花蓮地院一審開庭,罹難者家屬穿黑衣、手持桔梗花,帶著對逝去家人的思念出庭,尋求司法公義。(中國時報記者王志偉攝)台鐵太魯閣號列車釀49死重大事故案,花蓮地院今傳訊主要被告李義祥、移工華文好,家屬手持象徵「永恆的愛與思念」的洋桔梗花進入法庭,望能為死者討回公道。李義祥否認肇逃,檢方痛斥李供詞支支吾吾,根本「擺爛」,家屬委任律師則向法院強力主張李行為涉「故意殺人罪」。全案一審辯論終結,審判長梁昭銘諭知11月11日宣判。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行經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時,與滑落軌道的工程車發生碰撞,造成49人死亡、逾300人輕重傷。花蓮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起訴施工廠商李義祥、移工華文好等9人。蒞庭檢察官林予湄表示,台鐵東線屬重大公共工程,施工有高度危險,李義祥卻借牌投標,事故東正線每日列車乘載上百條人命,對於旅客安全卻沒設防墜落等設施;當天輛肇事貨車早已出現多次故障,事故當天貨車故障滑坡時,竟異想天開用怪手挖斗上無防脫落裝置的掛勾掛上綁帶要拉車。拉車失敗導致貨車滑落鐵軌,明知會發生重大意外,卻未通報台鐵停車,事故後也無報警求援。林予湄痛斥,李義祥每次作證都支支吾吾、擺爛,講話最正經就是要求交保時,應訊時供詞如「擠牙膏」,事故第一間沒通報協助救人,電話通知台鐵人員時還說謊,稱只是車子壞了,卻沒交代荒謬的拉車行為,李構成肇事逃逸罪。李義祥庭訊時兩手環抱胸前、不時低頭、似乎顯不耐煩,但聽到檢方斥責,李瞬間態度丕變,當庭向罹難者家屬致歉,「對不起,誠心的道歉、對不起」,辯護律師表明,李義祥坦承過失致死,也願法院判處最重刑給予懲戒,但辯護無涉肇事逃逸,律師說,火車撞上大貨車時,被告李義祥已無駕車行為且超過1分鐘以上,理應無肇事逃逸的罪責。試想,若路邊停車下車超過1分鐘,車輛再去撞到東西,這有算肇事逃逸嗎?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表示,上週連3天法院開庭,台鐵人員一概否認犯罪、撇清責任,看在家屬眼裡遺憾,他們家人不幸罹難,卻沒有人覺得自己有責任。李義祥承認犯過失致死,但家屬認為李義祥、華文好,在過程中都知道列車是有可能掉下去的,對於車子掉落軌道的風險他們也都知道的,長達14分鐘的時間,卻都沒有做任何防護部分,因此家屬強力主張應朝殺人罪論辦。罹難者家屬透過律師當庭播放49名死者照片,庭上也給予家屬充分時間,有家屬寫給女兒一封信,庭上痛哭失去親人的痛,罹難者蘇昱銘的爸爸哭泣,兒子下月要完成終身大事,死得很冤。還有陳爸爸本身傷重,37歲妹妹和4歲女兒雙雙在事故中離世,他哀傷說,「明天是女兒畢業典禮,幼稚園邀請我去,我不知道如何面對」,請求一命一罪、從重量刑。太魯閣眼淚發言人王薇君表示,今天戴著黑色口罩、手持洋桔梗花,就是要將49位罹難者帶進法庭,討回公道,讓類似意外永不發生。家屬辯護律師鄧湘全請求對李義祥就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對華文好判處法定最重刑度。審判長梁昭銘諭知本案辯論終結,定11月11日上午9時30分宣判。
「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出爐 5肇因釀49人喪命
台鐵408次太魯閣號2021年4月2日發生出軌意外,造成49人死亡、213人受傷,為台鐵近50年以來最嚴重死傷事故。運安會今(10日)公布太魯閣號事故最終調查報告,指出5項肇因。運安會指出,事故當日,施工廠商東新營造工地主任帶領移工於連假停工期間違規進入工地堆置廢輪胎,隨後駕駛大貨車離開西正線明隧道上方平台,於左轉經東正線上方之施工便道斜坡向下行駛過程中,未適當匹配離合器與油門操控量,造成大貨車熄火,且因電瓶電量流失及蓄電效能不佳,無法再次發動,大貨車遂停止於施工便道斜坡上。第二,工地主任未通知車輛維修業者協助,係要求移工將工地內挖掘機行駛至大貨車左側,欲利用兩電瓶相接之方式重新發動大貨車,惟受限於接電線長度,工地主任使用吊帶連接挖掘機挖斗上之掛勾與大貨車左側立柱,於未固定挖斗掛勾端吊帶下,操作挖掘機拖移大貨車左移靠近挖掘機,且工地主任與移工均未持有重機械挖掘機操作職類技術士證。抵三,因吊帶未固定,約0927:05時脫離挖斗掛勾,破壞原吊帶負載與大貨車重量之靜力平衡,且因施工便道坡度達6度,鋪面覆蓋泥土及砂石,輪胎與鋪面間摩擦力無法阻止大貨車向下滑動,上述一連串因素加上該施工便道未設有安全護欄,未能阻止大貨車由施工便道滑落邊坡,最終停止於東正線軌道上。第四,工地主任未攜帶台鐵局花蓮工務段人員於事故前借予之手持式行調無線電,無法使用行調無線電之緊急通話鍵,及時與列車司機員、車站值班人員或綜合調度所人員通話,使列車減速或停止。第五,事故列車約0928:27時,於東正線以低於130公里/時速限之126公里/時速度,高速駛出和仁隧道南口,事故司機員約有18秒受視覺明適應影響,在未預期前方軌道可能出現障礙物情況下,且因該路段為彎道,自列車駛出和仁隧道後約5.46秒時司機員可能目視滑落至軌道上之大貨車,於6秒時完成緊急緊軔,惟仍無法阻止列車於緊軔後1秒以123公里/時速度撞及大貨車。
新店驚傳工安意外!怪手挖斗直直掉落 7旬工人遭砸中命危
新北市新店區秀水路某工地今(21日)下午1時許傳出工安意外,工人操控怪手時疑因挖斗未固定好,怪手旋轉時挖斗突然掉落砸傷76歲王姓工人,警消獲報到場,王男已無生命跡象,緊急送往新店慈濟醫院急救,詳細事故原因待進一步釐清。新北市新店區秀水路某工地今(21日)下午1時許傳出工安意外,工人操控怪手時疑因挖斗未固定好,怪手旋轉時挖斗突然掉落砸傷76歲王姓工人。(圖/翻攝畫面)
運安會太魯閣號事故278頁報告曝光! 李義祥早知電瓶有問題不換釀悲劇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23)日發布278頁「0402台鐵第408次車清水隧道重大鐵道事故」事實資料報告,記者會上並公布4分鐘動畫說明原委。動畫在4月2日上午9點28分34秒事故列車撞上肇事大貨車後變成黑白定格畫面。根據動畫,事故當天上午大概8點,東新營造工地主任李義祥由1名移工陪同,駕駛一輛具有吊桿、登記車重7公噸的柴油大貨車,載有「執行輪胎緩衝層工程」所需的廢輪胎,前往工地置放。該工地緊鄰事故現場。出發前因電瓶電量低,致大貨車無法發動,工地主任請機電商至工廠接電處理,順利發動車輛。8點49分,事故大貨車通過台9線158K門架監視器,因事故地點山坡曾發生落石,台鐵與東新營造訂下工程契約,負責北迴線里程K51+170~K51+500間「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主要於西正線軌道上方建置長125.35公尺鋼骨鋼筋混凝土明隧道。該工程於民國108年4月26日開工,原定109年6月18日完工,因故展延至110年4月26日。8點50分,大貨車由台9線轉入工地,8點52分停在西正線明隧道上方平台旁,8點56分移工開始卸載大貨車上廢輪胎。9點12分移工卸載完廢輪胎後,李義祥駕駛大貨車於施工便道轉彎處左轉,向斜坡下方行駛;因熄火無法順利左轉,在貨櫃屋前方斜坡停下,並出現氣壓煞車壓力過低的警示聲響。9點15分李義祥下車並走到大貨車左側立柱旁模擬拉繩的動作,往工區入口挖掘機停放位置移動;移工9點20分駕駛挖掘機,9點24分挖掘機停止於施工便道轉彎處。9點25分李義祥用一條長200公分、寬10公分、厚度0.2公分最大工作負載3公噸的吊帶,先綑綁於大貨車左側立柱上,後將吊帶另一端扣於挖掘機挖斗上;9點26分李義祥登上駕駛座開始操作挖掘機,兩度拉動大貨車;9點27分大貨車行車視野輔助系統影像畫面中止。依工地主任及移工訪談紀錄,將大貨車往路中央拖動過程,吊帶脫離,大貨車沿施工便道滑動翻滾墜落邊坡,距和仁隧道南口252.1公尺。9點28分事故車頭駛出和仁隧道南口時,ATP紀錄顯示車速126公里,此時列車行車影像紀錄器顯示,移工於東正線軌道旁限高門型架處向列車揮手。根據TCMS和ATP紀錄,9點28分33秒之前司機員已操作緊急緊軔煞車並發出長鳴笛聲,但9點28分34秒仍撞到軌道上大貨車,列車進入隧道內130公尺後才停止。ATP最後一筆紀錄是9點28分36秒,車速105公里。
李義祥開怪手欲拖車、「阿好」站邊坡觀望畫面曝 2人依過失致死遭起訴
台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2日撞上滑落邊坡的工程車,造成49死、逾200人受傷的悲劇。花蓮檢警調查後於16日偵結依法將李義祥、外籍移工「阿好」依過失殺人罪嫌起訴,而阿好於事發當時站在邊坡觀看的畫面也遭曝光。檢方指出,事發當天李義祥指示「阿好」到案發工地去丟棄廢棄輪胎,然而吊卡大貨車經過便道時,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導致貨車右側前輪超出施工道路邊緣、卡在鐵道邊坡旁的植物,無法順利過彎,進而導致車輛熄火。2人見狀竟自行操縱挖土機,想將車子拖回原處,但過程中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因綑綁方式不正確(繩結不牢靠)、綑綁位置不正確(綑綁於撐座、單環勾在挖土機挖斗掛勾)、布帶強度明顯不足,且對於車輛滑落邊坡之危險也未做任何防免機制,最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進而釀成鐵道事故。然而經檢方調查,李義祥的通聯紀錄中並未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在第一時間撥打緊急電話,也未打119報警及叫救護車等,檢方認為,沒有人員去控制這台車,極度輕率、便宜行事的作法,導致吊卡大貨車從邊坡滑落下去,墜落到軌道,且事故發生後,移工阿好還站在邊坡上觀望、查看,也並未做出任何後續補救措施。因為沒有及時做到防護工作,行為已經構成肇事逃逸,對於列車翻覆造成死亡結果也有因果關係。花蓮檢方因此依法將聯合大地工程監造李進福、張齊富財等2人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之起訴,至於業主東新營造負責人則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借牌、商業會計法等罪嫌起訴。也將對李義祥求處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定刑度最高徒刑,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及衛生人員張齊富財4年以上有期徒刑;越南移工阿好則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下為花蓮地檢署起訴全文:一、民國110年4月2日上午9時28分許,臺鐵局太魯閣號408次列車因剎車不及撞擊掉落於軌道上之吊卡大貨車,造成49人死亡、200餘人受傷之重大傷亡,本署隨即啟動重大災害應變處理機制,除了設置現場前進指揮所、相驗處所指揮所外處理現場及相驗事宜外,並就肇事者之刑責,由三名主任檢察官、六名檢察官及檢察事務官即刻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廉政署、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及鐵路警察局,以團隊辦案模式,於2週內發動搜索23處所;調閱工程發包、施工、監造及專案管理等相關卷宗數十宗;查扣封閉迴路電視行車影像紀錄器(Closed-Circuit Television即CCTV)、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utomatic Train Protection,即ATP)、列車控制監視系統(Train Control and Monitoring System,下稱 TCMS)、吊卡大貨車行車記錄器、行車視野輔助系統主機紀錄卡及相關人員行動電話及其他電磁紀錄等證物;詢訊問109人次,並每日召開專案會議,詳實調查各項證據,釐清事實。於今(16)日就(一)被告李○祥、林○清、黃○和等人借用甲等綜合營造業名義承攬工程,違反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等罪嫌;(二)被告即現場監造主任李○福、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張○○財涉犯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罪嫌;(三)被告李○祥操作挖土機致吊卡大貨車墜落軌道,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被告華○好涉犯過失致死罪嫌等部分偵結起訴。二、有關李姓被告等人犯罪事實及所犯法條,簡述如下:(一)犯罪事實1、緣「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劃-邊坡全生命週期維護管理」經台鐵局發包由聯○大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聯○大地公司)設計監造、中○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公司)承攬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中就「北迴線K51+170~500山側邊坡安全防護設施工程」於108年1月間公開招標,為確保工程安全、品質,乃要求投標廠商需有甲等綜合營造業執照。被告李○祥、林○清明知其並無甲等綜合營造業執照,竟為獲取工程施工利益,向具有此資格之東○營造有限公司(下稱東○公司)負責人黃○和借牌參與投標,約定由二人負擔5%營業稅並給付工程總價4%價金予東○公司。三人謀議後即由李○祥2人製作相關投標文件,以東○公司名義先後於108年2月19日、3月7日參與投標,第一次開標因投標廠商未達法定家數而流標,嗣於3月7日第二次開標時以新台幣(下同)1億2480萬元之價格取得該標案。嗣後東○公司就本件工程所需文件即交由李○祥2人處理,並將東○公司大小章交付予李義祥經營之義○公司以方便工程用印。2、李○祥、林○仁、韓○鳳、鄧○葳、蘇○武、葉○及陳○義均非東○公司員工,為符合工程合約規定並避免借牌事宜遭發覺,乃將勞健保投保單位掛於東○公司,並未實際支領東新公司薪資;黃○利為東○公司實際業務負責人,明知此事,竟於109年5月間虛列上開人等108年之薪資所得,而逃漏稅捐12萬274元,並透過所得稅申報系統登載相關人員於109年領有東○公司薪資160萬8070元之不實事項,致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徵稅之正確與公平性。3、聯○大地公司派駐工地之監造主任李○福每日均應填具公共工程監造報表,並據實填載東○公司工程進度,渠明知李○祥施工進度嚴重落後,為免監造報表所呈現之實際施工進度落後於預定施工進度過多,遭台鐵局查核,竟基於業務登載不實文書並持以行使之接續犯意,於110年1月至3月間,製作監造報表,偽填施工進度為95.21%至98.36%,並提交與中○公司,惟至同年2月28日止,實際施工進度僅約為88%,由中○公司陳報與臺鐵局而行使之,足生損害於臺鐵局、中○公司、聯○大地公司對於工程管理之正確性。4、本次肇事主要原因:(1)本案工程施工地點位於鄰近鐵道之山坡地,施工機具、材料、車輛及人員均需由台九線北上約158公里處右側斜坡工區出入口管制哨進入後,因該處坡度陡峭,施工圖遂規畫工區內行進路線以延長便道及彎道方式改變直線坡度,所經施工便道依契約規定均屬於施工範圍。施工便道自西正線上方轉彎下坡延伸至東西正線之間,然該彎道甚為曲折狹窄,且彎度由上方便道計算幾近120度、由下述西正線上方平處轉彎則幾近140度、路面材質為無止滑效果之天然沙土,彎道下方另有一水泥地平台(即西正線明隧道上方)供暫時停放機具及車輛進出使用,該水泥地與該彎道邊坡路面又有高低差,且自該平台轉彎後下坡處即緊鄰東正線鐵道,導致大型車輛行駛於該處時如無法順利過彎,即有滑落邊坡危害火車行進而發生公共安全之虞,現場監造、工地主任均應注意此節並為必要的防制措施。單就今年1月間,即有2 起混擬土預拌車駕駛行經該彎道時即因彎道狹窄、路面濕滑而打滑、熄火卡在邊坡之情形;臺鐵局花蓮工務段人員發現後,將上情拍照傳送予聯合大地公司現場監造主任李○福、監造職安管理員張○○財,李○福、張○○財知悉上情之後,本應立即監督施工廠商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通知工地主任李○祥限期改善車輛行駛路線安全性、通知本案工程設計單位修改施工便道彎道設計、改善彎道彎度、地面材質、拓寬彎道路面並於邊坡側邊設置固定防護圍籬等方式,以提升施工中各類行車安全;且應於停工時派員駐守工地以防止不明人士進出(或設置可遠端連線之監視系統、嚴格管理工地大門口鑰匙等措施),以隨時維護工地安全。依渠等智識、經驗、權責,又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無任何通報、督導、修改施工便道安全設計、拓寬彎道內側通路、或勒令施工單位禁止危險車輛通行等作為,且未登載於監造日報表加以追蹤,致使工程車輛通行該彎道時產生對於公共安全之危害。(2)清明連假期間因疏運需求,且本案工程地點鄰近軌道,為避免影響行車安全,臺鐵局前已要求110年4月1日12時至4月6日12時全面停工(日夜均不得施工)。李○祥明知其情,然為使偽造之工程進度較接近現況且避免工程延宕過多遭罰款,仍指示協力廠商進入工地進行綁鋼筋作業;並與華○好於4月2日8時許,由李○祥駕駛車牌號碼775-TX號吊卡大貨車搭載華○好,前往工地現場。李○祥先指示華○好於同日上午8時55分許,將上開吊卡大貨車車斗上之輪胎,堆置於工程現場西正線隧道上方輪胎堆置處,華○好依指示辦理,李○義祥則自行徒步前往本案工程西正線明隧道工地,確認到場實施綑綁鋼筋工程之人數,以便訂購中午便當及計算工資。9時12分許,李○祥與華○好回到上開吊卡大貨車內,由李○祥駕駛欲前往本案工程施工便道下方,於同日9時12分42秒至9時14分9秒間,行經便道轉彎處之貨櫃屋前,本欲沿彎道(幾近140度)左彎,然因李○福、張○○財及李○祥均疏於履行上開注意義務,始終未監督改善道寬度、變更地面材質及設置防止車輛、異物滑落之安全設備,因彎道彎度過高且吊卡大貨車車身過長過寬(車長840公分、車寬242公分),導致吊卡大貨車之右前車輪超出施工便道路緣、卡在臨鐵道邊坡旁植物,而無法順利過彎導致車輛熄火。2人見車輪卡住,均知悉應求助專業拖吊方式解決,且本案邊坡地點(坡度31度)與下方東正線軌道距離甚近,如車輛操作不慎或拉扯布帶斷裂,極可能導致工程車翻落邊坡墜落至軌道,將導致軌道嚴重損壞、壅塞並造成來往火車碰撞翻覆、乘客死傷之可能性極高;又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第9點規定,挖土機不得為目的外之使用,李○祥與華○好並均無挖土機駕駛執照,且現場尚有其他施工人員、大貨車可提供協助。李○祥對上開車輛墜落鐵軌導致火車碰撞後司機員、乘客死亡及受傷之結果,有高度之預見可能性,且當時現場顯有其他風險較低之操作方式,竟疏未注意上情,與華○好協議以挖土機綑綁布帶將吊卡大貨車車身拉正,李○祥先指揮華○好將停放一旁之挖土機駛近。華○好本應注意不得使車輛機械供為主要用途以外之用途,即不得已挖土機作為起重、拖拉設備,且依其生活及工作經驗,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仍疏未注意,竟依李○祥指示,將挖土機駛至吊卡大貨車後方,交由李○祥以環狀布帶(承重3000公斤,經打結後承重為2400公斤)在吊卡大貨車左側撐座打結(撐座並未立地),再將環狀布帶另一端以挖土機挖斗鉤環勾住後,華○好則取石塊放置在吊卡大貨車後輪,2人一同進行此高度危險之拉車行為。於9時26分許,李○祥再駕駛屬動力交通工具之挖土機,操縱挖斗將布帶連同吊卡大貨車(車重7665公斤)往車身左側拖拉,過程中復未妥適操控車輛方向盤及煞車,因綑綁方式不正確(繩結不牢靠)、綑綁位置不正確(綑綁於撐座、單環勾在挖土機挖斗掛勾)、布帶強度明顯不足,且對於車輛滑落邊坡之危險亦未做任何防免機制,終導致布帶破損脫落,吊卡大貨車先沿下坡路面滑行15.7公尺後,直接翻落邊坡,並夾帶樹木、土堆墜落於北迴線51K250M清水隧道北口之東正線軌道上。李○祥見吊卡大貨車墜落鐵軌後,竟未立刻撥打鐵路緊急通報專線,嗣於9時28分許,台鐵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以正常速度行駛至該處,火車司機員袁○修見狀雖立即緊急煞車,然因煞車距離不足,於9時28分34秒,第8節車廂(即車頭)直接正面撞擊鐵軌上之吊卡大貨車後,瞬間脫軌往左偏移,於9時28分35秒撞擊清水隧道口,再於隧道內產生嚴重撞擊,導致車廂內49名乘客死亡、200餘名乘客受傷,且鐵軌因而毀損約600公尺。5、李○祥於吊卡大貨車滾落邊坡遭408車次太魯閣自強號碰撞肇事後,明知已造成重大事故傷亡,竟基於肇事逃逸之犯意,未通報警察、救護或救災單位,僅撥打電話聯絡工作廠商等人,且過程中停留在現場觀看,未為任何救護或協助救護之作為。華○好則於事故發生後,擔心遭查獲非法外籍勞工身分,立即騎乘李○祥放置於現場工地之機車逃離現場躲藏。嗣於110年4月7日16時許,為警拘提到案。(二)所犯法條:1、被告李○祥、林○清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部分,均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前段意圖獲取不當利益,而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嫌;被告黃○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部分,係違反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後段意圖獲取不當利益,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參加投標者罪嫌;被告東○公司,應依政府採購法第92條規定,科以同法第87條5項規定之罰金。2、被告黃○利就起訴書犯罪事實二、㈡部分,係違反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商業負責人以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刑法第220條、同法第216條及同法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嫌。3、被告李○祥、華○好、張○○財、李○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四、五,均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被告李○祥另犯刑法第184條第3項過失致公眾運輸車輛致生危險罪嫌及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嫌。4、被告李○祥、李○富就起訴書犯罪事實四(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三、具體求刑:被告李○福、張○○財身為專業人士,對於工地安全負有高度注意義務,對於工地安全有危害之虞事項亦有督導之權力,卻未盡其義務,責令廠商立刻改善。被告李○祥、華○好2人駕車陷落邊坡時,明知可請專業人士協助車輛脫困,竟極度輕率以錯誤之方式拖拉車輛,導致車輛翻落邊坡,甚至於事發後亦無任何緊急通報之作為,而釀成悲劇。被告4人過失行為所生之危害,既深且鉅,不但震驚國際社會、重創我國觀光形象(死傷者人數眾多且包含外籍人士),更無端剝奪49位無辜被害人之美好人生及數億元以上之經濟損失(太魯閣列車每節車廂造價即超過5千萬元,遑論其他救災、醫療、重建等資源耗費)。清明連假本是家人歡樂團聚、慎終追遠之時刻,而408車次為實名制列車,乘客選擇搭乘此一早班車輛,無非希望能盡快返鄉與親友團圓,卻因被告4人極度違背專業、輕率之行為,導致天人永隔,造成家屬永遠無法磨滅之痛楚。建請法院就被告李○祥涉犯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罪嫌部分,均量處法定刑之最高刑度,就被告華○好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就被告李○福、張○○財涉嫌過失致死部分,量處4年以上有期徒刑,以懲儆從事工程業務人應善盡督導職責,不再因輕忽安全、便宜行事及推諉卸責的陋習,再度發生任何憾事。四、本案造成49名無辜民眾死亡、2百餘人受傷,本署檢察官親眼目睹死者遺體殘缺不全、家屬哀慟欲絕、痛哭昏厥、捶胸頓足之傷痛,數度指認不敢亦不願確認親人已往生而徹夜徘徊於殯儀館外等待DNA比對結果,經確認後嚎啕大哭之悲傷心情感同身受!為能盡快釐清事實,撫慰家屬傷痛,專案小組檢察官夜以繼日進行偵查,本於勿枉勿縱態度,針對各項證據詳實查證,於2週內查明直接肇事等重要犯罪事實並提起公訴,除了檢察官辦案團隊的努力,更歸功於眾多機關提供專業協助,諸如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協助鑑定比對死者及其家屬DNA,讓家屬得以在最短時間內領回遺體辦理後事;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科及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鐵道調查組自4月2日起,迄至4月8日列車殘骸全數排除現場,均在場協助檢察官蒐證、取得相關行車紀錄資料供檢察官依法查扣後交由運安會進行專業判讀。其中花蓮縣警局鑑識科科長於4月3日在現場遺骸血水之中找出關鍵之列車自動防護系統記憶卡(即ATP)、運安會鐵道調查組人員於4月4日在吊卡大貨車掉落邊坡之草叢中找到該車環景輔助視野主機記憶卡等,對於案發時現場判定幫助甚大;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東部機動工作站協助清查資金流向;法務部廉政署派員進駐本署協助辦理搜索扣押等事宜,公共工程委員會提供專業諮詢等,在在對於案件之迅速釐清,幫助甚大,本署深表謝意。五、針對本次事故,本署今日僅先就本案核心且為社會大眾最為關心之犯罪事實偵查終結;另就臺鐵局發包工程及工程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有無不法、李姓被告所營義○公司及東○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節,本署仍持續積極偵辦中。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有些政府會作假
二○一三年,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在聯合國安理會上慷慨陳詞, 更拿出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試管說:「這是伊拉克有生化武器的證明」。當時美國屢稱海珊領導的伊拉克擁毀減性武器,威脅全球,至此鐵證如山,接著美國擊垮伊拉克、吊死海珊,伸張了正義。軍人出身的鮑威爾,曾任美國參謀總長聯席會議主席,有戰功、形象好,又是黑人,但他表演半天和號稱生化武器的粉末都是假的,俄國總統普丁笑他帶的是「洗衣粉」。十八年來,美國在伊拉克翻天覆地也沒能找到毀滅性武器,但誰在乎?反正人人討厭海珊,吊死他就皆大歡喜。後來,美國連洗衣粉也不用,反正他們說有就是有,流氓加惡霸不過如此。現在美國說新疆有種族滅絕,採收的棉花更是強迫勞動,一些國家及組織紛紛嚮應抵制。大陸邀歐美外交官前往查訪,都遭推三阻四或明白拒絕,前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的理由是「大陸一定會作假」,意思是看了也白看。但為何美國不敢到現場揪出作假的證據?因為他們寧可自己編故事,謊話說一千遍後,連自己都相信。三月二十三日,長榮貨輪「長賜號」癱瘓了蘇伊士運河,影響全球,三天後,看不下去的美國表示「將派海軍協助」。長賜號在三月二十九日脫困,但美國人除了出一張嘴,有派過一兵一卒嗎?蔡英文選總統時,受惠美國炮製的香港「反送中」,這場充滿謊話、暴力及假新聞的運動,讓中共灰頭土臉,台獨士氣大振。對自己不利的消息,蔡政府一律祭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法辦,但新疆種族滅絕、強迫勞動就是假新聞,諂媚舔美的蔡政府卻隨之起舞,侈言要挺人權。「九一一」後,美國把無罪的中東人囚禁在關達那摩灣的監獄及水牢十餘年,我們敢講話嗎?台灣隨意用《國安法》對付反台獨人士,動輒限制其出境,司法甘扮綠營爪牙,人權簡直與北韓不相上下。新疆有台灣四十六倍大,棉花田一望無際,當長賜號事件發生時,各國都用衛星捕捉現場,美國清晰拍出挖土機的挖斗,還號稱可拍地面上的火柴盒。但為什麼不拍被你們指控滅絕種族、強迫勞動的新疆?看來不管是美國或台灣,有些政府就是會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