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議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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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台電追加預算1809億元 經濟部:瓦斯天然氣凍漲到年底
有鑑於今年中東局勢動盪影響能源價格,國際石油及天然氣價格震盪走高,遠高於去年8月編列的115年度預估金額。行政院院會今(1)日聽取經濟部報告,編列追加預算撥補台電、中油及生產LPG相關石油業者115年吸收的價差1,809.35億元;另編列增資中油2,338.34億元,改善其財務結構,以利持續投入必要建設,包括洲際接收站等基礎設施。經濟部說明,本次追加預算有三大重點,第一是補助中油吸收未足額調升油氣價格所需經費;第二是補助台電吸收未足額調升電價所需經費;第三是補助中油及相關石油業者吸收未足額調升家用液化石油氣等所需經費。為減少對民眾生活的影響,經濟部將努力爭取預算,並宣布民生用天然氣及桶裝瓦斯將凍漲到年底,電價則待立法院追加預算審議情形再決定是否調整,盼國會及各界支持預算撥補國營事業。經濟部指出,自115年2月底美伊開戰以來,全球油氣供應劇減、現貨價格劇烈波動,經濟部第一時間成立中東能源應變小組,持續檢視中油公司油氣安全存量,指示中油緊急採購油氣並維持高液位儲備,確保國內能源安全與民生供應無虞。為平穩物價,中油實施「專案平穩機制」,115年油價21度凍漲、6度緩漲,桶裝瓦斯更自戰事伊始即凍漲迄今,充分發揮國營事業穩定物價與照顧民生的關鍵角色,但也付出高額成本。經濟部強調,中油及台電吸收的油氣成本大增,預算亟需立院支持。中油若無法吸收油氣應調未調的差價,累積虧損將超過1,276億元,難以繼續舉債,同時導致國際信評調降、採購議價能力大減,影響國內油氣供應的穩定性,若無法持續維持低價供應油氣,購油購氣成本將轉由消費者負擔。台電方面,若無法吸收國際氣價增加的成本,累積虧損將擴大至3,711億元,無法持續為國內產業及民生吸收成本上漲的衝擊。並表示,若沒有追加預算,中油和台電恐難持續扮演物價消波塊的角色,恐造成物價波動。經濟部另指出,中油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長期吸收成本、協助穩定物價,累積虧損已讓企業投資與償債能力承受壓力,年底預估負債比恐高達98%。透過增資改善財務結構刻不容緩,才能讓中油持續投入必要建設,包括台中廠三期、洲際接收站等能源基礎設施,是提升我國能源韌性的必要之舉。經濟部表示,預算撥補是政府穩定物價的重要手段,本次追加預算編入油氣瓦斯補貼費用,因此同時宣布凍漲民生瓦斯、天然氣價格至年底。至於電價部分,係經電價審議會多方審酌後決定,其中台電的財務與營運情況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盼社會各界共同支持以政府預算補貼全民用電成本,除可健全台電財務、持續投注多元電力建設、確保我國穩定供電外,更有助電價審議會審酌穩定電價、民生物價及產業發展。經濟部最後強調,守住物價與確保天然氣穩定供應是當前刻不容緩之事,展現政府平穩物價與支持能源基礎建設的決心,行政院與經濟部將全力爭取立法院支持,順利通過追加預算。
醫材風暴2/插手自付差額醫材成陳時中燙手山芋? 醫界籲回歸市場機制
衛福部針對「自付差額醫材」種類制定價差的「極端值」本月初上路,月底前將由各專科醫學會輔導超過「極端值」的醫療院所進行改善;然而,該政策卻引起各界反彈。消基會認為,衛福部未硬性規範罰則,有如「無牙老虎」沒有強制力;醫改會認為,衛福部不公開超過極端值收費的院所資訊,枉顧消費者「知的權利」;醫界則認為,衛福部不該介入自付差額特殊醫材的市場機制。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指出,醫材支付種類共分三種,「全額支付」醫材共10784項,占整體醫材70.2%;「全額自費」佔26%;「健保差額給付」也就是「自付差額醫材」共370項,占3.4%,所佔比例最少。醫材只要進入其中一種,就不適用另外兩種收費方式。而無論哪一種給付方式,都必須經過健保署層層審核,證明療效和價格合理後,廠商也同意這項價格,才會決定健保全額給付、自付差額或是全額自費。洪子仁提出三點建議,首先「極端值」的管理應回到各專科醫學會的專業自主,尤其當中的會員應能與代表充分溝通,集體開會後提出意見,由該醫學會代表向健保署溝通;其次,他也認為行之有年的「醫材比價網」應更透明,向消費者有知情和選擇的權利;最後,「極端值」應更有彈性,例如差距制定於正負15%至20%之間,讓醫生根據其經驗和院所的位置調整,因為不同診所的租金、位置等皆影響支出,例如醫學美容的超音波,台北市信義區和新北市的中、永和一定有價格差異,價差反映出診所位置以及人事成本等差異,因此應有彈性回歸市場自由定價。針對「自付差額醫材」差價爭議,一名眼科權威同時也是醫師公會全聯會的成員指出,既然是自付差額醫材,應回歸市場機制:「名醫的病人(看診)排不下了,別人收五萬,但我收五萬五,醫師有事先告知民眾,選擇權在消費者手上。」「除了以價制量,另外還有品質的差異,同一個醫材美國廠與印度廠,美國進價比較貴一點,民眾可自由選擇。」因此,他不贊同設定「極端值」,反而建議強化「醫材比價網」,落實登入醫材價格,而非讓「價格」鎖死「價值」。另一名醫院高層也指出,部分院所的「自付差額醫材」訂價比較高可能有特殊背景因素,部分院所獲得基金會贊助,因此價格比沒獲得贊助的較低。立委張育美也點出「不同層級院所採購議價能力不同」的問題。健保制度將國內院所區分為醫院和基層診所,醫院又分為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及地區醫院。不同層級的院所,或是位處鄉間、都會,都會影響定價策略與採購能力。若依同樣百分位劃分「極端值」,恐是忽視了議價能力的差異,健保署對於採購量小、議價能力弱的院所,將來有無行政作為得以成為其後盾?協助其採購合理價格的醫材?張育美質疑,收費不符「極端值」時的法律效果不明。依《醫療法》規定,醫療機構的醫材收費標準應報地方衛生局核定,將來收費超過「極端值」的院所,有無「義務」修正收費標準?地方衛生局在審核收費標準時,是否會以「極端值」作為審核標準?其次,依據《健保特約管理辦法》規定,特約機構自付差額品項不得超過「差額上限」,健保署即需要說明「差額上限」和「極端值」間的差異,也該表明將來會不會以此條文對特約機構祭出違約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