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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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成黃牛2/黃牛手法翻新夾縫中壯大 法規取締受限粉絲需求成攻防戰
韓流巨星G-Dragon(權志龍)即將二度來台開唱,門票開賣隨即完售,市場上仍不乏高價黃牛票。雖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修法後嚴懲黃牛,但實務上取締有限,黃牛反而透過新手法規避查緝,另因票源稀缺、市場需求龐大,不少粉絲甘願支付高價購買黃牛票,逐漸形成法規與市場之間的攻防戰。隨著《文創法》修法後加重處罰,黃牛手法也不再局限於單純加價轉售,而是隨著法規進化出一套「對抗體系」。以韓星GD來台開唱為例,門票雖採實名制登記,但黃牛仍找出灰色操作空間。業者早在開賣前便「先接單」,找到買家、談好區域與加價幅度,再在開賣當日出手搶票。他們抓住購票系統中漏洞,因第2張票可以在一週內「修改資料」,短短七天的緩衝期,就成了黃牛的天堂,只要在期限內找到買家,就能完成合法外衣下的非法交易。天王周杰倫去年10月開唱掀搶票熱潮,北市刑大事後破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手法則是利用搶票機器人大量掃票再加價轉賣,幾年下來搶得上千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獲利驚人。(圖/翻攝畫面)粉絲N女士向CTWANT透露,她早在開賣前一個月,就有黃牛主動私訊,問她想要哪一區、能接受的加價範圍,對方保證「開賣當天搶票成功機率高」,要她先匯一筆定金。最終,她以比原票價另加15,000元的價格,買下GD演唱會門票。N女士坦言,雖然明知風險高,但對鐵粉來說,「能進場就值得」。她的經驗也反映出市場需求強烈,只要粉絲願意付出額外代價,黃牛便有生存的空間。另讓黃牛有恃無恐的,是現行制度下的「執法困境」。根據規定,民眾若要檢舉黃牛,必須提供完整的交易紀錄,例如轉帳截圖、對話紀錄與票券序號等,否則文化局難以立案。問題是,多數黃牛交易都在私訊中進行,付款方式轉向第三方支付、加密錢包或現金面交,讓蒐證變得幾乎不可能。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演唱會售票可以採取「實名制」加「抽票制」,這樣既可以壓縮黃牛操作空間,也能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就有提議者指出,自己在嘗試檢舉時,發現管道要求提供「實際交易紀錄」與「具體票券座位資訊」,導致檢舉人必須冒著風險成為「受害者」才能提供證據,然而黃牛往往只在交易成功後才會給這些資訊,導致民眾若不與黃牛實際交易就難以檢舉。對此,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就指出,可以將「實名制」與「抽票制」納入購票標準,讓購票回歸公平競爭的機率,真正保護市民權益。以劉德華演唱會為例,其實名加抽票機制規定每人僅限登記兩張票,逾期未繳費票券將自動釋出供其他抽票者使用,這樣的模式既壓縮了黃牛操作的空間,也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從日本的成功經驗可見,結合實名制及抽票制,能有效阻絕黃牛與詐騙行為。
12歲兒長得不像自己!人夫驗DNA證實「非親生」 起訴前妻求償百萬
孩子總會長得像父母,如果完全沒有相似之處,難免會懷疑事情不單純。中國黑龍江一名40多歲人夫疑惑,12歲兒子和自己長得不像,決定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2人沒有血緣關係,殘酷的真相讓人身心俱疲,氣得起訴妻子求償25萬多人民幣(約105萬新台幣)。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黑龍江遜克縣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起判決,王男和張女在2004年結婚,2013年迎來兒子的誕生,但雙方在2020年離婚。今年王男覺得兒子和他長相沒有相似之處,於是委託相關機構進行鑑定,才發現孩子非親生,2人不是父子關係。王男痛訴,離婚時基於對妻子的信任,以及一直以來對兒子生父身份的認知,並沒有懷疑過,但親子鑑定結果宛如晴天霹靂,給他造成巨大的精神打擊,陷入極度的痛苦、憤怒與自我懷疑之中,多年來他一直將孩子視如己出,為兒子的成長、教育、醫療等方面都投入大量心血和花費。因此王男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判決確認他和兒子不存在親子關係,要求前妻張女歸還他因撫養非親生兒子所支出的生活費72441元(人民幣,下同)、撫養費129000元、鑑定費1600元、精神損害賠償金50000元,合計253041元。法院協調雙方選定親子關係鑑定機構,不過張女拒絕參加,庭審時2人對於王男支付給兒子的撫養費102310元沒有異議。法官審理認為,王男和兒子因長相沒有相似之處,自行做DNA鑑定,結果雖然未得到張女認可,但張女為提供證據又拒絕做鑑定,認定父子關係不存在。關於撫養費歸還的問題,張女明知王男並非孩子生父,卻未如實告知,導致王男遭受經濟損失,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張女應該歸還王男所支付的撫養費,合計168296元。法院考量張女的過錯程度和經濟能力等因素,判定她應該支付王男3000元精神損害賠償。而鑑定費用,屬於王男舉證產生的費用,因此不予支持。最後法院判王男和兒子不有親子關係,解除雙方撫養關係;張女歸還王男撫養費168296元,並支付王男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只因女童未將藥袋拿出! 高雄教保員竟直接甩巴掌害口腔出血
又見幼兒園虐童案!民進黨高雄市議員李雅慧13日接獲陳情,表示鳳山某幼兒園有位女童,只因沒有把藥袋拿出來,就遭教保員賞巴掌,導致孩子臉部紅腫、口腔出血,而這也讓她氣憤直呼「這不是情緒失控,是赤裸裸的暴力!」、「為什麼在幼兒園裡,有人在傷害孩子卻可以視若無睹?」李雅慧在臉書發文指出,這是今年接到的第3起虐童陳情案件,發生在鳳山某幼兒園,從監視器中可以清楚看到,一名教保員只因幼童沒有把藥袋拿出來,就狠狠甩女童一巴掌,導致臉部紅腫、口腔出血,孩子事後描述,老師打了她3個巴掌。「這不是情緒失控,是赤裸裸的暴力!」李雅慧斥責道,更讓人憤怒的是,此案與3天前發生在諾貝爾幼兒園的事件共同處,是現場還有其他老師,但沒有出面制止,一個陌生人在街上打人,大家都知道要報警,為什麼在幼兒園裡,有人在傷害孩子卻可以視若無睹?李雅慧直言,這不只是1、2位教保人員的問題,而是托育制度出現嚴重破口,「在教保人力長期不足、監督機制失能的情況下,暴力與失職只會一再重演」。而她也嚴正要求市府立刻清查該幼兒園、正視人力不足問題,並推動「連帶責任制度」,鼓勵現場教職員通報、阻止,強化教保人員的身心健康評估與情緒管理機制。而家長16日也在「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孩子回到家說自己被打了3巴掌,他立即詢問幼兒園狀況,園方只給了片段的影片,但從監視器畫面能看到,教保員只因孩子沒有把藥袋拿出來,就狠狠地甩了她一巴掌,導致臉部紅腫、口腔出血。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支持提告,如果有需要這麼嚴厲處罰的情事發生,請幼稚園提供證據,這樣打一個幼稚園小孩到底是怎樣」、「要是我孫子被呼巴掌,絕對告死這位幼教老師」、「那個噸位這樣下去不是巴掌,是殺人未遂吧」、「沒拿藥袋就不要吃而已,有這麼生氣嗎,老師情緒控管不好喔,這怎麼當老師」、「每天都有虐童的新聞,太可怕了,台灣的孩子很辛苦,能好好長大不容易,政府還不修法嗎?」16日晚間,李雅慧再度PO文道,針對連日來接連曝光的案例,包括諾貝爾幼兒園「蓋布袋」、拖拉幼童,以及鳳山幼兒園對幼童賞巴掌的行為,還有這幾天陸續收到的家長陳情,她已召集教育局吳局長及相關主管單位進行會議,針對後續嚴懲與制度改革,初步提出以下3點方向:1、公開透明:未來若再發生兒虐事件,只要事證明確,將不再遮掩,會第一時間公布涉案幼兒園與加害教保人員姓名,讓社會共同監督。2、強化責任鏈:研議採取連帶處分機制,未來若有教保人員目睹同仁不當對待幼童而未即時制止或選擇包庇,是否應一併負起行政責任。3、科技防護線:擬編列預算,於公立幼兒園導入AI驅動的智慧監控系統,針對異常行為即時發出警示。不僅強化資料保存與事後釐清,更在事前預防與事中監控上發揮關鍵功能,進一步提升家長信賴,也能作為鼓勵私立幼兒園跟進的示範。李雅慧強調,兒童保護不該只是口號,而是每個制度環節都該能真正落地的承諾,「唯有公開、嚴懲、預防三管齊下,才能真正守住孩子的安全底線。」
加薩食物站驚傳「踩踏事件」釀20死 美參議員控:傭兵取代人道援助殺害平民
加薩南部1處由美國和以色列支持的「加薩人道基金會」(Gaza Humanitarian Foundation,GHF)營運的食物發放點,16日發生踩踏事件並導致至少20名巴勒斯坦人喪生。巴勒斯坦衛生當局與目擊者表示,該事件的起因是,GHF的警衛對飢餓的難民使用催淚瓦斯或胡椒噴霧,才會造成民眾推擠和踩踏。據英國《衛報》的報導,加薩衛生部門的聲明指出,15人因踩踏造成的壓迫性窒息而身亡,「送抵醫院的15人全數在到院前死亡,呈現明顯缺氧症狀,你能看見藍色瘀青、嘔吐物、發紺的嘴唇與面部腫脹,這些都是窒息的徵象。」加薩醫院主任扎庫特(Mohammed Zaqqout)醫師表示:「我們無法救回任何1名患者,因為他們到院前已經死亡。」20歲的穆罕默德(Mohammad)是死者之一,其叔父魯卡(Abdel Ghani Rouqa)描述:「帳篷區現在完全空無一物,沒有任何食物或飲水,人們別無選擇,只能冒險前往危險區域,只為取得1罐蠶豆泥、鷹嘴豆泥,或是幾公斤麵粉,任何能餵飽飢餓家人的東西。」他補充:「不幸的是,當穆罕默德今天抵達時,現場極度擁擠。以色列軍隊縮減了區域範圍,並設置了一些通道。」「今天發生的狀況是:軍隊朝發放點大門前密集人群發射催淚彈,引發恐慌。人們開始推擠並倉皇逃離。」魯卡沉痛回憶:「穆罕默德跌倒後無法起身逃脫,驚慌的人群踩過他的腹部、背部、頭部與雙腿,直到生命消逝。造成超過20人死亡的混亂主因就是瓦斯彈攻擊。」對此,GHF反駁家屬與加薩衛生部門說法,將事件歸咎於哈瑪斯(Hamas)。發言人費伊(Chapin Fay)指出:「請勿誤解,這起悲劇絕非意外。這是哈瑪斯及其盟友蓄意破壞我們救命行動的連環計謀。」他稱GHF人員在人群中發現多名持槍者,1名美籍醫護人員疑似遭哈瑪斯成員持槍鎖定,雖試圖制伏對方,卻遭另1名持斧者刺傷。費伊否認GHF警衛使用催淚瓦斯,但承認動用胡椒噴霧「僅為防止更多傷亡」。他強調GHF人員曾對空鳴槍警告以解救1名險遭踩踏的兒童,並成功使其脫險。GHF早前聲明指踩踏死亡是「武裝哈瑪斯煽動者滲透人群引發推擠所致」,費伊在線上簡報稱19人死於踩踏造成的壓迫性窒息,另1人死於刺傷。報導補充,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動已造成逾5.8萬巴勒斯坦人死亡,多數為老弱婦孺。15日加薩城東部1戶家庭13名成員(含7名兒童)遭以軍空襲滅門,當地救援人員與家屬向《國土報》(Haaretz)透露,部分受害者被以軍無人機攻擊阻擋救援長達8小時,最終活埋於瓦礫中。自GHF在5月底運作以來,以軍至少殺害800名試圖獲取食物的巴勒斯坦人,其中多數正前往GHF發放點。加薩衛生部門也稱,16日的事件是首次「因窒息與嚴重踩踏」導致的死亡。川普政府15日宣布將捐贈3000萬美元給GHF,遭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譴責為「駭人聽聞」,他稱GHF是個秘密組織,「其核心陰謀是用僱傭兵取代加薩的人道主義援助組織,並企圖使尋求食物的飢餓平民被殺害」,他在社群媒體發文強調:「納稅人不該為這種暴行買單。」在極度飢餓蔓延、糧食安全專家警告饑荒迫近的加薩,GHF僅運作4個站點供應200萬人需求。糧食安全專家指出,這種僅開放短暫不固定時段、卻需滿足數十萬極度飢餓難民的援助系統,必然會引發飢荒和死亡。相較之下,聯合國與主要國際人道組織,在近20個月戰爭期間建立的援助模式,曾運用超過400個分發點將食物送入社區。以色列當局以「哈瑪斯攔截物資」為由聲稱需要新的援助系統,但未提供證據證明聯合國與人道機構嚴密稽核的供應鏈,真的遭到哈瑪斯滲透。
男剛滿18歲「父買房當禮」他開心簽名 10個月後慘變負債6位數被告
虎毒不食子,卻有父親連兒子都騙!大陸廈門有一名男大學生小華(化名)由祖父母帶大,剛滿18歲時父親聲稱「買房當禮物」,要求他去一間辦公室簽名;不料,10個月後小華突然收到法院傳票,原來他簽下的是一張借條,父親借了10萬元(約新台幣41萬元)沒還,不知情下當保人所以也成為負債6位數的被告。所幸在調查審理後,法院判小華簽名無效,他的父親須自行還款並支付利息。根據陸媒《大河報》報導,廈門福建一名男大學生小華今年1月突然收到一張法院傳票,還附上一份借據,上面是他的父親阿強(化名)與他人借錢,而他很意外自己竟成了保人,上面還有自己的簽名和資料,仔細回想後,才想起這是自己親生父親製造的一場騙局。據了解,小華的父母在他5歲時就離異,他跟著父親阿強生活,但阿強長期在外工作,小華平時與祖父母一起生活,而他也與母親阿芳(化名)保持聯繫。在2024年3月小華剛滿18歲,他突然接到父親的電話,稱買了一間房子給他當成年禮物,需要小華本人簽名;小華也依照父親指示,前往一間辦公室在一張沒有寫下任何文字的白紙上簽名,還有留下個人資料。不過,小華簽名後過了2個星期都沒有任何買房的消息,心裡感到怪怪的,於是小華把這件事情告知母親阿芳;阿芳得知此事,立刻聯絡阿強詢問到底讓小華簽了什麼文件,阿強在阿芳再三逼問下,才坦承沒有幫小華買房,阿芳問「不會是把小華的簽名拿去辦理貸款或擔保之類的吧?」阿強回應「沒有」,才讓母子倆放心。沒想到2025年1月小華收到當地人民法院的傳票,還附上一份借據,內容為因需要資金周轉借款10萬元(約新台幣41萬元),借款期限6個月,借款日期為2024年3月18日;而借據上的借款人簽名就是小華父親阿強的名字,還蓋了手印,且小華的簽名就出現在保人的欄位。小華沒想到才18歲,莫名其妙成為6位數借款的保人,如今還變成面臨訴訟的被告,他趕緊把此事告知母親阿芳,母子倆很無奈也只能先接受事實,準備開庭。在庭審中,原告稱跟阿強是朋友關係,因他需要資金周轉也大方借款,但沒還錢才會提告;而小華主張對借款一事毫不知情,甚至不認識原告,更堅稱沒有答應當保人,並提供母親阿芳與父親阿強的對話記錄,證明自己根本不清楚借款的事。經法院審理,原告出示的證據可以確認其與阿強有借貸關係,合法有效;但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小華願意為父親阿強借款承擔保證責任,及小華提供的證據能證明他以為阿強要買房子給他才簽名,並非是為了當借款保人。因此最後做出判決,被告阿強在判決生效10日內須歸還原告借款本金,還得支付利息;而原告主張小華得承擔責任,法院不予支持。
送親友彌月油飯卻有「10盒以上發霉、飄異味」 她氣炸:業者、貨運公司互踢皮球
有位人妻幾個月前在「MORI年輪蛋糕」訂購彌月油飯,希望將祝福送出去,沒想到近日卻收到親友反應,發現至少10盒以上油飯有白毛發霉、異味等等狀況,而當她將問題回報業者時,對方卻聲稱是貨運公司「誤用錯誤溫層」,表示會由貨運公司進行退款,但貨運公司卻強調「全程為冷藏配送」,未承諾會退錢。對此,人妻也無奈直呼「食品業者出問題卻互踢皮球、隱匿責任……希望 MORI面對問題時能拿出誠意與負責態度,而不是讓消費者承擔一切」。這名人妻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她今年2月在台北婦幼展世貿一館展場現場,向「MORI年輪蛋糕」支付1000元訂金,預約彌月油飯訂購,希望能將祝福送給親友。怎料在本(6)月17日,她陸續收到親友反應,稱彌月油飯出現嚴重發霉的狀況。原PO提到,她總共訂購配送至4個地址,彌月油飯是在16日寄出、17日送達,當天她在下午1、2時收到貨,立刻就放進冷藏或親送給約30多位親友,也有親友自行來家中取貨,卻有人在傍晚7點就發現異狀,至少10盒以上油飯發現白毛發霉、變色(黑色或綠色)、有異味,「電話詢問後就算看起來沒發霉的油飯,親友也不敢食用了,整批彌月禮等同報廢」。原PO指出,「MORI年輪蛋糕」當時在展場以「當天現做、當天出貨」來宣傳,後來她將此事告知業者,對方卻回應「因為包裹是星期一寄出,星期二到貨。如果運送過程都有依溫層保存,不可能會這麼快就有發霉的情況」。(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原PO傻眼道,業者起初聲稱,送貨司機是新手,因經驗不足,誤用錯誤溫層,才讓產品變質,強調貨運公司會負責退款,隨即又改口說,已確認某區的那一筆會安排退款,接著又再度變卦,表示貨運公司要求提供證據才會賠償,並非全額退款,「這種說法反覆、前後矛盾,讓消費者完全無所適從」。原PO說,業者還要她提供全部親友的姓名、地址與電話,希望能逐一聯繫回收油飯作為佐證,顯然忽視消費者的隱私,「我最後決定僅提供其中一處地址讓他們回收油飯,已展現最大限度的配合誠意」。原PO自行聯絡貨運公司後,對方告訴她「全程為冷藏配送,並無任何溫層錯誤」,並有影像與溫控數據作為佐證,未承諾會退款。然而,讓原PO驚訝的是,貨運公司提及「MORI還轉述你們提精神賠償,我覺得有點誇張」,但她從未主動說要精神賠償。對此,原PO質疑,此次事件中,是4個配送地址、至少已超過10盒都發生發霉的狀況,但業者與貨運公司卻只想以「幾個壞掉賠幾個」的方式來處理,且「MORI年輪蛋糕」還強調,「未能從不同地址收回瑕疵品、無法舉證親友保存方式」,讓她氣得直言「這根本是強人所難的要求,也完全無視現實操作困難」。原PO也補充道,「MORI年輪蛋糕」有承認,同一天宅配分寄的18個地址中,就有其他顧客反應發霉問題,足以代表不僅是單一顧客的保存問題,而是整體宅配品質的漏洞,「我公開這件事,只希望讓大家知道,食品業者出問題卻互踢皮球、隱匿責任,拒絕主動賠償,還逼顧客整理大量個資,背後還私下轉述不實言論詆毀顧客」。
美以雙國籍人質獲釋!以色列深夜再襲擊加薩醫院 目標是哈瑪斯現任領袖
以色列一名高級官員透露,以色列軍方13日深夜對加薩南部一家醫院發動攻擊,目標是哈瑪斯現任領導人穆罕默德·辛瓦爾(Mohammad Sinwar),但並未證實穆罕默德是否已經喪生。根據《CNN》報導,哈瑪斯前領導人辛瓦(Yahya Sinwar)在去年10月被以色列軍隊殺害後,穆罕默德便成為了哈瑪斯事實上的領導人。巴勒斯坦衛生部門表示,這次的攻擊造成至少6名巴勒斯坦人死亡、40人受傷。以色列軍方稱,他們襲擊了加薩南部城市汗尤尼斯一家醫院,目標是位於醫院地下設施的「哈瑪斯指揮和控制中心」,但沒有說明具體的攻擊目標。以色列官員認為,穆罕默德跟他的哥哥辛瓦一樣強硬,且在軍事上經驗更加豐富。以軍表示,穆罕默德曾指揮哈瑪斯「汗尤尼斯旅」直至2016年,他也被認為是哈瑪斯2023年10月7月對以色列進行恐攻的主要策劃者之一。報導指出,此前一天,遭哈瑪斯囚禁長達19個月、擁有美國與以色列雙重國籍的以色列裔美國人質亞歷山大(Edan Alexander)獲得釋放,讓以色列一度暫停軍事行動,但在亞歷山大離開加薩約1小時,以軍恢復了對加薩的攻勢,並於隔日襲擊汗尤尼斯的納賽爾醫院。巴勒斯坦醫療援助組織(MAP)說,以軍的襲擊目標是醫院3樓的外科病房,導致2名患者身亡,醫務人員受傷,目前該病房「已完全停止服務」。據悉,這次的目標是著名的加薩攝影記者哈桑·埃斯萊亞(Hassan Eslaiah),以色列指控他為恐怖分子,而他4月於以色列一次空襲中受傷,目前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以軍指控埃斯萊亞參與了2023年10月7日對以色列的襲擊,認為他屬於哈瑪斯「汗尤尼斯旅」,但並未提供證據支持這些說法。
乘客打翻奶茶被求償1萬多元 法院認為司機要求不合理判他陪6千
中國1位民眾小沈(化名)於2025年1月10日搭乘計程車時,將手中的奶茶打翻在車內的腳踏墊上,事後吳姓計程車司機將車輛送洗,並要求小沈賠償車輛清洗費、4天停運費、精神損失費、律師費等共計356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118元)。該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吳姓司機提出的要求超出合理性與必要性,因此判決小沈只需賠償1372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201元)。2025年1月10日中國1位民眾小沈(化名)搭乘計程車時,不小心將奶茶打翻,用髒了車上腳踏墊,吳姓計程車司機事後將車子送去洗車場清理,並要求小沈賠償車輛清洗費974元、以及車輛清洗期間的4天停運費1592元、精神損失費500元,以及委託律師調取小沈訊息所花費的500元,共計3566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118元)。該案經中國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小沈在乘車過程中因過失導致吳姓司機車輛受損,應承擔侵權責任,但對於司機主張的4天停運損失1592元(約新台幣7196元),法官酌情判定小沈只須賠償1天的損失,也就是398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800元)即可。另外針對吳姓司機提出的精神損失費和律師費,法官認為缺乏法律依據,因此予以駁回。對此河南省1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接受當地媒體訪問時指出,雖然吳姓司機提供證據表明車輛維修花了4天,但對於只是翻倒奶茶至腳踏墊上,就需要花費4天維修,顯然超出了合理性與必要性,因此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最終按照1天的誤工時數計算賠償金額。
菲國前總統遭押送至國際刑事法院受審 ICC拘留中心高級設備與人道待遇內容曝光
菲律賓前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預計於12日就會抵達荷蘭海牙(The Hague),面對與其禁毒行動相關的反人道罪指控。杜特蒂在抵達海牙後,就會直接被送往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ICC)拘留中心。而實際查詢後,發現ICC的拘留中心規格可以說是十分高級,每間拘留室都是單人房,內部除了床鋪、馬桶外,甚至還配備有電腦。ICC拘留中心的職業技能訓練區。(圖/翻攝自ICC官網)根據國際刑事法院官網資料顯示,國際刑事法院的拘留中心位於海牙濱海郊區席凡寧根(Scheveningen),設於荷蘭政府管理的監獄設施內,目前關押著五名正在受審的囚犯。ICC拘留中心過去曾拘留前南斯拉夫國際刑事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 for the former Yugoslavia, ICTY)通緝的嫌疑人,包括犯下危害人類罪的塞爾維亞前總統米洛塞維奇(Slobodan Milosevic)、曾經大屠殺近2萬人的塞族共和國首任總統卡拉季奇(Radovan Karadzic)及下令軍隊執行雪布尼查屠殺的賽族共和國將軍姆拉迪奇(Ratko Mladic)。ICC拘留中心的個人拘留區走廊。(圖/翻攝自ICC官網)ICC拘留中心由法院書記官(Registrar)負責管理,確保符合國際人道標準與安全規範。根據ICC法規第90條,書記官擁有監管權,負責日常運營及囚犯待遇。每名囚犯皆擁有獨立牢房,內部設有床鋪、書桌、書架、衣櫥、洗手盆、馬桶及電視。此外,囚犯可使用一部特定電腦,該設備僅能連接法院內部系統,以便囚犯查閱案件資料,但無法連接網路。ICC拘留中心的圖書館。(圖/翻攝自ICC官網)拘留中心內允許囚犯參與每日戶外運動及娛樂活動,並可閱讀書籍、新聞或觀看電視。除了定期提供三餐外,監獄內也設有公共廚房,囚犯可購買食材自行烹飪,以滿足個人口味與文化需求。而在拘留中心內的囚犯,擁有與律師私密溝通的權利,亦可聯繫本國領事或外交代表,這些聯繫內容不受監管。此外,囚犯可接受符合其宗教信仰的宗教導師探視,並享有家庭探視權,ICC可能協助囚犯家屬辦理訪問手續,特別是在經濟困難的情況下,法院可能負擔部分旅費。ICC拘留中心的公共區。(圖/翻攝自ICC官網)除此之外,國際紅十字會(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 ICRC)於2006年與ICC簽訂協議,享有不受限制的探視權,同時可以隨時檢查ICC的查拘留中心,檢視囚犯待遇是否符合國際標準。根據《abs-cbn》報導指出,杜特蒂抵達海牙後,將立即被帶往預審法庭(Pre-Trial Chamber)接受首次聆訊。在這場聆訊中,法官將確認他的身份,並告知指控內容。根據《羅馬規約》(Rome Statute),杜特蒂可以在這次的聆訊中申請臨時釋放。ICC拘留中心的運動場。(圖/翻攝自ICC官網)預審法官將隨後安排指控確認聆訊(confirmation of charges hearing),由檢察官提供證據說明杜特蒂涉嫌犯下的罪行,並需說服法官案件具備充分事證可進入正式審判。法院可選擇確認指控並移交審判、要求檢方補充證據、修改指控,甚至撤銷指控。若指控獲得確認,法院主席團將指派審判法庭負責後續程序。根據ICC規範,所有被拘留者均被視為「無罪推定」,直至法院判決確定罪名成立。若杜特蒂被定罪,他將不會繼續關押於ICC拘留中心,而是根據ICC與執行刑期國家之間的協議,轉移至其他國家監獄服刑。ICC拘留中心的醫療區。(圖/翻攝自ICC官網)
未婚妻試戴7.2萬金手鐲!準新郎拿起掂量「1秒變形」慘了 法院這樣判
大陸陜西省西安市一對準新人原本甜蜜的選購「三金」之旅,卻因為一只金手鐲,陷入了意想不到的糾紛。2024年1月,劉姓準新郎帶著未婚妻來到碑林區某金飾店選購三金;女友看中一款標價人民幣1.6萬元(約新台幣7.2萬元)的金手鐲,25克足金打造,表面雕刻花紋精緻,下秒發生的事卻讓人當場傻眼。綜合陸媒報導,店員當時小心翼翼地把金手鐲拿出來為女子試戴,但是目測尺寸偏小,於是店員便將手鐲平放在玻璃櫃台上,同時建議女方可以看看其他手鐲,品相與質量也都非常不錯。就在女友重新挑選手鐲的過程中,劉男拿起手鐲握在掌心掂量,想看看質量,誰知僅用單手一捏,原本渾圓的手鐲瞬間扭曲變形。突如其來的變故讓在場所有人直接傻眼。劉男認為,自己在試戴前,店員並未提醒該手鐲質地特殊,容易變形,也沒有告知手鐲是空心的,在自己認知裡,正常的金手鐲不至於輕輕一捏就變形。業者說,該金手鐲採用古法工藝,加上變形程度較嚴重,已無法按照正常商品進行銷售,只能作為金料回收,實際損失高達5000元,要求劉男賠償。對於金店要求,劉男無法接受,雙方各執一詞,對簿公堂。經過深入調查和嚴謹的審理,法院查明,涉案手鐲為後壁空心足金手鐲,含金量為99.9%,這種材質具有質地柔軟的特點。劉男作為理智成熟的成年人,應當要思慮周全,但他未注意到質量的軟硬度,用力不當導致手鐲變形,存在主要錯誤,侵害了店家的合法財產權益,因此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過,法院也指出,金飾店作為專業的銷售商家,其銷售人員在顧客試戴金鐲的過程中,沒有根據試戴人的條件給予正確建議和指導,也未能及時告知試戴人商品的屬性以及妥善保管的義務,業者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其已盡到相關謹慎義務,因此存在一定過錯,需承擔部分責任。綜合雙方過錯程度,法院酌情判令由金飾店承擔20%責任,劉男承擔8成責任。關於損失價值,金店主張金鐲只能作為金料回收,卻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考慮涉案金鐲只是輕微變形,法院參照該金鐲的工費,認定金店的損失為1700元。按照責任比例,劉男應當向金店賠償的損失為1360元。
討回被欠4年百萬工資…公司「1動作」害他欠稅147萬 法院這樣判
大陸江蘇省江陰市一起特殊的個稅糾紛案近日引發關注。一名蔡姓男子被公司拖欠4年工資績效,好不容易勝訴拿回了錢,卻被一次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人民幣32.7萬元(約新台幣147萬元)。蔡男認為稅務部門將多年收入合併計稅,導致應納稅額過高,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紅星新聞》報導,蔡男原為某公司銷售總監,因與該公司出現勞動合同糾紛,於2019年訴至法院。當時法院判決公司應支付蔡男賠償金6萬6000元、2019年1月和2月的未發工資8639.74元(稅後),以及4年的年終績效考核工資8萬7600元、提成86萬9121.05元(稅前)。2020年5月,該公司將拖欠蔡男4年的工資薪金所得一次性支付,並一次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32萬7692.37元。蔡男認為公司在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錯將4年所得計算為1年所得進行了納稅申報,造成應納稅額過高,遂向稅務分局請求依法退還多繳的稅款及相應利息。稅務局回應,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所屬年度對應金額的事實,既無事實證據證明,也無法律依據,故公司為蔡男在其單位產生的薪金、報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且未產生多繳稅款。蔡男對此答覆不服,向稅務局提起行政覆議,稅務局作出維持的行政覆議決定。蔡男遂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因公司原因導致蔡男的多年度個人所得被一次性支付,若仍按支付時點計稅,將加重勞動者負擔,有違稅收公平。蔡男提出退還多繳稅款申請後,稅務分局對其應納稅金額未盡到查實義務,僅憑公司代扣代繳的時點符合法律規定,便認為蔡男的應納稅金額也符合法律規定,屬於認定事實不清,依據不足。最終稅務分局重新核算,退還蔡男稅款4萬7483.85元。
台南補習班疑虐童!1歲女「左臉大片瘀青」 業者竟要求:別驗傷「會完蛋」
台南北區某補習班驚傳虐童案,1歲多女童的家長昨(11)日上網爆料,女兒日前從補習班返家後,左臉竟有一片誇張的瘀青,但補習班負責人卻聲稱是趴睡在地墊上壓到,還拜託家長別驗傷,讓家長氣得驗傷報警,目前社會局、教育局同步接獲,並已介入調查。女童的媽媽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指控,她在2月4日上午8時45分將孩子送去該補習班,下午4時30分左右去接,卻發現女兒臉上有大片瘀傷。當時,一名未具保母證照的工作人員說是「臉被口水巾壓到」,補習班的莊姓負責人則在旁邊附和是「趴睡在地墊上壓到的」。聽到這番言論,女童的媽媽難以接受,也認為此事根本不可能,質疑女兒被虐待,也擔心又更多孩子受害,決定報案處理,也希望有更多人能提供證據檢舉。據了解,社工知悉後,也正在蒐集資料,帶著受傷女童前往驗傷。補習班負責人原本堅稱監視器沒有錄影功能,因此並未留存檔案,但社會局2月6日獲報當天,聯合台南市警五分局到補習班突襲檢查時,業者又改口說監視器僅提供即時影像,說法前後矛盾。女童的媽媽補充道,涉案保母和補習班莊姓負責人都不承認此事,還在4日當晚打電話給她,要求她「不要去驗傷,要不然他們會完蛋」。目前,警方已陸續傳喚相關人士製作筆錄,但因涉及兒少相關法規與偵查不公開規定,不方便透露其他細節。另外,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教育局則表示,已針對補習班的班務管理展開調查,若負責人確實有涉及虐待嬰幼兒,即違反兒少法,如果全案涉及負責人不適任,便會予以裁處。此外,依法規定,美語補習班並不能收托嬰幼兒,卻仍在補習班樓上違法托嬰,社會局將依法裁處。
大S猝逝/粉專爆料大S死訊遭疑…再嗆:全台跟我道歉 炎亞綸看不下去開轟
48歲女星大S(徐熙媛)春節與家人們到日本旅遊,在當地因流感併發肺炎驟逝,享年48歲。在大S死訊證實前,有旅遊臉書粉絲專頁搶先爆料,有台灣大明星在日本去世,給出的線索被網友猜出是大S,但爆料真實性也遭質疑。今(3)日大S死訊證實後,粉專揚言要全台灣人向他道歉,此言論連男星炎亞綸都看不下去開轟。臉書上香港旅遊粉絲專頁「日本旅人 旅遊 購物美食情報」2日發文爆料,「台灣有位大明星過世,稍後會有官方公佈,48歲,日本流感急病」;接著粉專又透露死者是「《流星花園》年代、女、與外國人結婚」。不少網友從粉專給的線索,聯想到他說的正是大S。不過由於粉專沒有提供證據,令不少網友質疑爆料文的真實性,懷疑他在造謠。當小S透過經紀人證實大S死訊後,該粉專又發文,隔空嗆網友,「過幾日全台灣人都要跟我道歉,爆料免費還罵我?」他的囂張言論再度引發熱議,立刻遭到網友留言洗版,粉專也急忙關閉粉專留言權限。而男星炎亞綸出了名敢說,他也看不下去,透過社群發文表示,「一般普世價值對於死訊本來就會慎重以待,更別說大家下意識會拒絕死亡這件事,有什麼好沾沾自喜自己優先於一般大眾得知他人死訊?極度的無聊,庸俗,被流量綁架的世界,切勿失守道德的底線。會拒絕認知死亡是人之常情,跟你道歉個屁!」今日小S經紀人代小S向媒體發聲明,「謝謝大家的關心!新年期間,我們全家來日本旅遊,我最親愛善良的姊姊熙媛,因得了流感併發肺炎,不幸地離開了我們。感恩這輩子能成為她的姊妹,彼此照顧、相伴,我會永遠感激她、懷念她!珊~一路好走!永遠愛你 together remember forever!」
川普狂罵拜登、歐巴馬!指控DEI是空難罪魁禍首 黑人航空組織反擊
美東時間29日晚間20時48分,載著64人的美鷹航空5342號班機於降落時,在機場附近的波多馬克河上空與1架乘載3名陸軍官兵的美國陸航UH-60黑鷹直升機相撞,導致2架飛機均墜入波多馬克河,數小時後有關單位發現28具遺體,並判定無人生還。對此,川普總統指控前任拜登政府所推行的多元、平等和包容(DEI)政策,是本次空難的罪魁禍首;黑人航空航天專業人士組織(OBAP)董事會主席則反駁稱,多元化招聘從未被歸咎於任何航空事故。據悉,該起事件是美國自2001年11月21日美國航空587號班機空難以來首起致命空難。事後川普在白宮新聞發布會上指控拜登政府推行的DEI政策,導致航空管制員的標準過於寬鬆。當記者要求提供證據時,川普回應稱調查才剛剛開始,並指責記者「過早下結論」,最後更將事故歸咎於美軍直升機機師。川普在記者會上聲稱,「我將歐巴馬的招聘標準從平庸改為非凡。你必須是智力最高、心智優越的人,才有資格擔任空中交通管制員。然而在我2016年上任之前情況並非如此......接著當我離開白宮,拜登接任後,他又將標準改回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還要低的水平。我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但拜登、歐巴馬和民主黨卻把DEI政策放在首位。」對此,飛行員兼非營利組織OBAP的董事會主席加維(Tennessee Garvey)稱總統30日在白宮新聞發布室的言論「非常令人擔憂」。他告訴CNN:「多元化招聘從未被歸咎於任何航空事故,因此川普傳遞了錯誤的訊息,也導致關於多元化招聘的真正含義遭到誤解。」加維續稱,像OBAP這樣的組織之所以存在,是為了「替代表性不足的族群創造機會」。針對川普聲稱DEI政策降低了招募標準的說法,加維認為,這是他22年的職業生涯中,從未見過的事情,「你必須知道,這有非常嚴格的標準,特別是美國境內的航空業,因此非常安全。無論你的背景如何,也無論你是什麼膚色,每個人都必須接受相同的培訓計劃。」他補充,這些機師的培訓計劃,都是為了確保飛行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保持非常高水準的熟練程度和技能」,「從來沒有降低過任何標準,如果有什麼不同的話,那就是這些年來標準提高了。」CNN指出,川普似乎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將空中相撞事件歸咎於聯邦航空管理局的「多元化推動」 。然而現任運輸部長達菲(Sean Duffy)也附和川普的言論,表示「我們只能接受最優秀、最聰明的人擔任安全職務,因為這會影響我們所愛之人和家人的生活。」
將打包離開台中市府 蔡壁如談柯文哲起訴案:難過不捨
將卸任台中市府顧問的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26日表示,自己了解主席柯文哲遭起訴內容後,心情真的很難過,也證實自己已請辭市政顧問獲准,當日下班前會進市府辦理離職手續。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6日開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具體求刑28年6個月,現場並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約40頁的新聞資料直指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但沒有提供證據清單。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個月徒刑。蔡壁如對此表示,26日看到台北地檢署的偵結起訴內容,實在難過到不想說話,但民眾黨是屬於所有基層黨員的,是屬於勇於挑戰現狀的人,作為一個年輕的政黨,還在一起成長,也正因為如此,更需要團結,穩穩地向前走。值得一提的是,蔡壁如證實自己已經向台中市長盧秀燕報告離職獲准,26日公務行程結束便會回市府跑離職手續,由於2024年競選台中第一選區立委時的承諾,自己仍會住在台中海線,也感謝盧秀燕與台中市民給自己服務的機會。※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轟講不清賄款詳情硬起訴 白委批北檢辦柯文哲「功在黨國」
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26日表示,台北地檢署對黨主席柯文哲起訴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新台幣1,500萬所謂「賄款」,北檢都說不出「在哪收、如何收、錢去了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北檢實在「功在黨國」。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控在台北市長任內針對京華城容積改建案涉及《貪汙治罪條例》中圖利等罪。台北地檢署26日開柯文哲案偵結記者會,具體求刑28年6個月,現場並提供14頁的新聞稿,以及約40頁的新聞資料直指檢方認定的犯罪事實,但不願提供證據清單。回顧案情,此案5月由台北市議員鍾小平等人告發柯文哲,直指柯文哲在 「京華廣場」840%改建容積案中涉貪。台北地檢署在5月2日分他字案調查,經數月偵查並傳喚上百名證人、被告以釐清案情,柯文哲更在9月5日起遭到聲押禁見獲准超過110天,26日正式遭到起訴。據了解,北檢共計起訴11人,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中的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大罪名並依此起訴,且針對違背職務收賄罪具體求刑15年、公益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求刑5年。此外,柯文哲被控侵占在2024年總統大選期間與柯文哲往來密切的木可公司政治獻金求刑6年徒刑;還有眾望基金會相關的背信罪求刑2年6月,共求刑28年6個月徒刑。對此,黃國昌表示,北檢關押柯文哲押4個月,與「鏡檢泣檢」等媒體一搭一唱,科幻小說版本從收賄700萬等金額隨便兜,還扯出虛擬貨幣、冷錢包等,還扯市長室、動工典禮期間收賄1,500萬,遲至前兩天說在新加坡密會,版本五花八門,就是配合民進黨進行政治追殺。黃國昌說,結果26日北檢起訴記者會底牌一掀,簡直虛弱到不知道怎麼吐槽,比方媒體一再影射的「1500 小沈」,北檢認為柯文哲親自收受1500萬賄款,然而「什麼時候收的?在哪裡收的?賄款的流向?」北檢都沒交代清楚,擺明不知道,卻還是硬要起訴。黃國昌質疑,押人取供押4個月還不敢揭露證據清單,連收賄的基本事實都無法認定,這種起訴品質,政治辦案斧鑿斑斑,就是為了構陷柯文哲,無所不用其極地踐踏司法,挑戰一般人的智商,「功在黨國」四個大字,北檢實在當之無愧。※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為收回上海房產給兒子…父母竟告知女兒「妳非親生」 法院這樣判
父母掛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能隨意收回嗎?大陸一對王姓夫婦將位於上海市的一套房產,掛在女兒名下10年後,2人突然後悔了,他們聲稱該套房子實際是由兒子出資,他們只是代持,因此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完成產權變更手續,甚至說女兒王琳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綜合陸媒報導,王琳是一個多口之家的小女兒,她10歲時父母在上海市徐匯區花費120萬元購入一套房屋。當時,為了方便王琳上學,這套房屋被記在了王爸、王媽和王琳3人名下。不過,該套房屋的實際居住者卻是王琳的哥哥和嫂子,後來哥嫂陸續回到安徽老家,房子就被租了出去,租金由爸媽收取再轉交給嫂子。王琳成年後,父母說掛在她名下的房屋,實際所有人其實是哥哥和嫂子。當年房屋的首付款是由哥哥、嫂子出資,後來的貸款也是由2人償還。只是當時哥哥和嫂子尚沒有購房資格,所以房屋所有權被掛在了父母和王琳的名下。如今王琳已經長大,父母遂要求王琳,配合辦理去名手續,將房屋還給父母。為了說服王琳,爸媽還告訴王琳,她其實是舅舅的孩子,並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對於父母的說法,王琳完全無法接受,儘管2人口頭說她不是親生女兒,實際上卻無法拿出任何證據。王琳認為,她至少享有房子25%的產權,如果父母堅持要求她辦理去名手續,那麽應向她支付這套房屋總價25%的折價款。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王爸、王媽認為,涉案房屋是由他們幫王琳哥哥代持的,卻未能提供任何雙方關於代持房屋的約定。雖然王琳嫂子曾向王琳媽媽轉帳過一筆錢,但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就是用來償還房屋貸款的錢款。同樣,王爸、王媽聲稱,王琳並非親生女兒,卻未能提供充分證據。因此,法院對王爸、王媽的主張不予確認。考慮到房屋購買時,王琳尚未成年,根據涉案房屋的出資、使用情況,法院最終酌定,涉案房屋由王爸、王媽共同共有90%份額,王琳擁有10%產權份額。
台北市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涉貪 台北地院判決出爐
前台北市議會「甜心議員」林穎孟因涉嫌與前男友葉曜彰共謀,詐領公費助理補助款逾26萬元,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29日)作出一審判決。據了解,現年41歲的林穎孟因參與太陽花學運成名,2018年以時代力量黨籍首次當選台北市議員,因外貌亮眼被譽為「甜心議員」。然而其問政表現屢遭質疑,任內更因勞資糾紛與多名助理鬧翻,甚至被批為「假面甜心」與「慣老闆」。在2022年九合一公職選舉中,林穎孟以無黨籍身分參選台北市議員,試圖連任。然而她因涉嫌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公費補助26萬餘元,當年3月被檢調約談,同年7月底遭起訴,罪名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嫌。最終林穎孟因票數不足無緣連任。檢方指控林穎孟涉案行為包含兩部分,第一為助理薪資詐領,2019年9月,林資遣一名楊姓助理,但延遲兩個月才向市議會辦理停聘手續,期間繼續領取公費助理補助,金額超過3萬元;第二為人頭助理名額使用,2020年5月林穎孟將葉曜彰名下公司的郭姓女設計師掛名為公費助理,與葉曜彰共同謀以助理費支付該設計師的薪資,總計金額約23萬元。不過對於上述指控,林穎孟堅決否認犯罪。她解釋,資遣助理期間仍有交接工作,薪資是作為資遣費發放;至於錄用郭姓設計師,目的是協助製作議會文宣與影片,她允許對方在設備齊全的公司辦公,並無阻止其兼職,否定任何不法圖利。葉曜彰同樣否認犯罪,強調涉案設計師在擔任助理期間,主要工作與林的議會事務相關,其身份應被認定為合法助理。他還表示,檢方並未提供證據證明公費流入自己的私人賬戶。對此,台北地方法院也於今日作出一審判決。林穎孟被判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刑期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依圖利罪加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葉曜彰則因圖利罪被判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
虐死高雄1歲嬰…生母遭通報家暴「2度不成立」 社會局回應了
高雄一名23歲吳姓女子涉嫌虐待1歲大兒子,雖然聲稱摔下床撞到頭,但男嬰遺體解剖顯示頭部、顏面有多處新舊傷痕,認定是兒虐案件,檢方將她羈押獲准。其實吳女過去曾2度被通報家暴,但都沒有成案,對此社會局也做出回應了。社會局6日接獲醫院通報,發現急診室一名吳姓男嬰頭部、顏面、身體有多處傷勢,疑似遭到虐待。檢警調查後認為,吳女涉嫌重大,將她裁定羈押。原本李姓同居人疑似也動手施虐,被檢察官改列被告,經複訊後,諭知以5萬元交保。據悉,吳女在去年12月和今年3月曾被婆婆通報家暴,發現孫子全身傷。社工第1次訪視時,發現男嬰身上有瘀青,但釐清後查出是撞到嬰兒床護欄,只能算是疏失,事後提供親職教育及追蹤案家確認有加裝護墊避免男嬰再受傷。社工第2次訪視時,沒有在男嬰身上發現傷勢,婆婆也無法提供證據,因此2次家抱都沒有成案。如今男嬰死亡,外界質疑社會局有疏失,對此社會局指出,截至2024年10月29日止,共訪視17次、電訪12次,今年3至10月訪視8次、電訪8次,社工訪視頻率符合衛福部規定。社會局強調,兒虐憾事是社工人員最不樂見的,本案後續將列入教材,對於傷痕判斷聯合醫療專業再提升敏感度;另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社會局主動提出獨立告訴,確保兒童權益。相關紀錄會提供司法機關,靜待司法調查結果。《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已婚女劈腿公司多男!小王2號慘被拋棄 怒找人夫告狀還提供證據
新北市一名人夫阿明(以下皆為化名)與妻子小花結婚多年,不料女方竟與公司多名男同事發生婚外情,腳踏多條船;其中一名趙姓小王不滿被拋棄,憤而找上阿明揭露女方出軌情節,氣得人夫一狀告上法院,要求小花賠償200萬元。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花侵權行為屬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阿明主張,兩造於民國104年6月25日結婚,於113年3月8日調解離婚。被告於婚姻存期間,因細故離家,詎料其在外賃屋而居期間,竟分別於公司之張姓兼職員工、趙姓兼職員工有染,且目前尚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嚴重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情節重大,要求賠償200萬元。小花辯稱,原告先於112年破壞兩造婚姻,侵害被告配偶權,兩造於113年3月簽署離婚協議。嗣後原告因不滿離婚條件,故與趙姓男子合謀,刻意接觸被告並拍下被告不雅照,故被告不具備侵權責任。矧查,原告未就被告與多人有染等情舉證以實其說,且原告主張被告侵權之時間點,兩造已無婚姻關係。阿明進一步指控,被告聲稱遭設局陷害,然而他會取得相關證據,係因趙男不甘遭被告腳踏雙船拋棄,憤而向原告揭露,況自被告與趙男之照片中,被告主動噘嘴索吻,並無任何遭強迫及騷擾之情,相關影片也顯示2人心情愉悅,被告持手機自拍並使用美圖效果,非如其所稱遭原告與趙姓男子設局陷害。新北地院審酌,原告主張被告與趙男於112年5月至10月間,有親吻、擁抱等親密行為,此部分有照片為證,並審酌照片所附註時間點為112年5月30日、7月28日、9月2日及10月5日,均於兩造離婚前,堪認被告之行為已達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之程度,應賠償3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