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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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發錢!不只失業有津貼 「提早就業」也能領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積極就業、重返職場,除了大家熟知的「失業給付」外,「就業保險」還有提供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部提醒勞工,符合請領條件者別忘了在2年內提出申請。勞動部表示,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於請領失業給付後,在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給付標準按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勞動部舉例,阿榮(化名)失業後每月請領2萬元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但領到第3個月時找到新工作,還有3個月失業給付沒領完。因此,當阿榮再受僱工作並累計(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時,就可以再請領相當於1.5個月失業給付,等同於3萬元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部補充說明,經統計,今(2025)年截至8月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中,約有近4成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計2萬2千多人。勞動部特別提醒,勞工朋友應於符合請領資格之日起2年內,可以書面申請,也能透過行動電話認證、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https://edesk.bli.gov.tw/me/#/na/login),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節省郵資或送件的時間,勞工可以多加利用。
不要就業歧視!就業保險限65歲以下 專家建議取消年齡上限
勞動法令不要就業歧視!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只有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且未請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才屬就業保險加保對象,就業保險對象享有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福利,但高齡者僅因年齡限制就不得加保,有專家就提議,建議取消就業保險法年齡上限,勞動部近期也對此議題啟動意見徵詢。隨著人口老化,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65歲以上受僱勞工人數達11萬9000人,這些高齡勞工就算受僱也不是就業保險強制加保對象,遭資遣後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接受就業促進措施。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當初就業保險法會排除65歲以上勞工及請領老年給付勞工,除考量勞動力定義為15歲至65歲外,請領老年給付勞工已有一定保障,才會將這些勞工排除。隨著高齡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法通過,未來勢必會有更多高齡勞動力投入職場,陳文宗說,除了放寬年齡限制外,也思考是否要放寬已請領過老年給付的勞工可以再加保就業保險,否則部分勞工可能因為老年給付數額不高,出來工作但遭資遣後,又不能領取失業給付。外界也擔心,由於現行中高齡專法允許雇主以定期契約進用高齡者,而就保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就業,就視為非自願離職,可請領失業給付,擔心制度遭濫用。陳文宗說,也有專家提及高齡者失業後的條件與數額,是否要比照現行失業給付條件(6成投保薪資、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最長9個月),或改定額給付,仍待後續討論。
失業別喪志! 去年4成失業勞工未領完失業給付就重回職場
勞動部日前公布11月無薪假人數,創今年新高,又引發基層勞工關注,也有勞工致電勞動部詢問失業給付相關議題。勞動部表示,只要勞工符合資格,一旦遭遇非自願性失業,即可請領失業給付。去年雖有80,832位勞工請領失業給付,但其中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者有31,481件,相當於近四成失業勞工,失業給付還沒有領完,即已順利回職場,呼籲勞工萬一遭遇失業,也無須喪志。勞動部日前公布11月中旬放無薪假人數,比10月多出600人,為2668人,創今年新高,對照蔡總統日前強打回台投資總金額將破7000億,無薪假人數增加,是否暗示就業市場真實情況並沒有那麼好,引發外界討論。按照現行規定,若遭遇大環境不佳伴隨的失業,勞工只要符合「非自願離職」、「離職前三年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以及「登記後14日都無法成功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等四項條件,失業勞工即可請領失業給付,獲得基本生活保障。失業給付月給付金額,從失業勞工離職辦理勞保退保當月起算、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如果失業勞工扶養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每撫養一人,可多加領10%,最多加至20%;失業給付最長可請領6個月,但申請人離職退保時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可以請領至9個月,請領失業給付並不會影響勞保給付金額。勞動部進一步解釋,勞工在失業給付還未領滿前,若已重新回到職場受雇,只要參加就業保險累計滿三個月以上,就能向勞保局另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工雖剛找到新工作,但只要重新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仍可一次領回「提早就業獎助津貼」,金額則為還未請領失業給付的五成。例如,以月投保薪資30,000元的一般勞工,非自願離職時可月領薪資六成、18,000元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六個月,假設該勞工只領兩個月失業給付就找到工作,另四個月失業給付雖沒領到,還是可以領到36,000元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