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車道
」 車禍 國道 翻覆 連假 毒駕
中秋連假首日國道湧車潮!凌晨交通量暴增3倍 高公局曝「9大壅塞路段」
中秋節、教師節連假25日正式展開,返鄉及出遊車潮提前湧現。24日晚間北部高鐵站、客運站已出現大批返鄉民眾,25日一早國道也開始出現車潮。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預估,連假首日全日交通量將達120百萬車公里,並公布上午可能出現壅塞的重點路段,提醒西部國道南向用路人盡量等到12時後再出發,國5南向則建議17時後出發。高公局表示,24日全日國道交通量達116.4百萬車公里,是平日年平均93百萬車公里的1.3倍;國5交通量則為3.2百萬車公里,是平日年平均2.6百萬車公里的1.2倍。24日車多路段包括國1南向機場系統至中壢轉接道、高架楊梅端至頭份、三義至台中系統,以及北向台中系統至三義、頭份至高架楊梅端、中壢轉接道至機場系統;國3南向新店至樹林、三鶯至大溪、寶山至香山,北向香山至寶山、鶯歌系統至安坑,以及國5南港系統至石碇等路段也出現車潮,直到24時才陸續紓解。連假首日凌晨的國道交通量更明顯增加。25日0時至5時交通量已達12.5百萬車公里,相較平日年平均同時段的4.0百萬車公里,達到3倍。統計截至上午7時,交通量已累積至20.3百萬車公里。目前車多路段包括國1南向楊梅至新竹、國3南向樹林至高原,以及國3北向安坑至木柵,其餘國道路段大致正常。高公局預判,25日上午重點壅塞路段包括國1南向楊梅至頭份、王田至員林,以及北向圓山至大華系統;國3南向中和至關西、寶山至西濱、快官至霧峰、草屯至名間;國5南向南港系統至頭城,以及國10東向鼎金系統至燕巢。因應大量車潮,高公局25日實施多項交通疏導措施,包括0時至12時封閉國5石碇、坪林南入匝道,5時至12時封閉國1平鎮系統、埔鹽系統南入匝道;6時至12時實施西部國道南向高乘載管制。此外,連假期間採單一費率,國3新竹系統至燕巢系統則在單一費率基礎上再打8折,並搭配開放路肩、替代道路及匝道儀控等措施。高公局建議,準備使用西部國道南下的民眾盡量在12時後出發,國5南向用路人則可考慮17時後再上路,以避開尖峰車潮。高公局與公路局也成立「公路聯合疏運中心」,共同監控連假交通狀況並即時協調應變,同時整合國道、省道及快速公路的管制措施、壅塞預測與國道客運優惠等資訊。高公局提醒,25日部分地區午後可能下雨,用路人上路前應檢查車況並保持充足精神,行車期間繫妥安全帶,不要過度依賴輔助駕駛系統。遇到降雨應開啟頭燈、適度降低車速並拉長與前車距離,避免任意變換車道。(圖/高公局)
北市大直橋死亡車禍!砂石車變換車道輾斃騎士 女頭部變形當場死亡
北市中山區大直橋22日上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46歲的何姓男子駕駛砂石車行經大直橋時,於變換車道時與一名41歲的張姓女騎士發生擦撞,當場輾過騎士的頭部,造成騎士當場死亡。全案後續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警方到場後,初步確認雙方駕籍正常,何男無酒、毒駕情形。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中山分局呼籲駕駛人變換車道時,應依規定使用方向燈,並注意周遭車輛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行變換車道,以維護行車安全。
14天火速偵結!運將抗議司法已死衝撞北檢 起訴3罪、沒收計程車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因過失傷害、妨害名譽、誣告、偽證等多起官司不利,為抗議司法不公,9月3日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造成大門門框凹陷、玻璃門片破裂,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以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及毀損公物等3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沒收犯案計程車。邵立達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療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後續告承辦員警湮滅證據、瀆職也沒告成,對檢方心懷不滿,9月2日下午開著車身貼有「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官逼民反」、「司法已死」等字樣的計程車,繞行司法院一帶勘查環境。9月3日清晨5點多,邵立達先在臉書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將計程車停在北檢對面,先搬開車道護欄,再開車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受傷。檢方認為,邵立達僅因不滿司法判決結果,未思理性處理,反而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又進一步以駕車衝撞上址機關激烈手段藉以宣洩情緒,其犯行已非個人單純權利救濟及訴求表達,而係由訴訟爭議進一步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之暴力攻擊。起訴指出,司法機關乃維護法治秩序之重要公權力,邵立達竟以高度危險的駕車衝撞方式加以危害,不僅藐視司法權威,更對現場人員及不特定公眾之生命、身體安全造成重大而立即的危險。邵立達的犯罪動機、犯案手段及危險程度非微,對司法秩序及社會安全之破壞甚鉅,為維護司法尊嚴、公共安全及法治秩序,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實有從重量刑之必要,以昭炯戒。
國道上演玩命追車!HONDA怒撞賓士逼上路肩 影片瘋傳警追辦
國道1號台中潭子路段昨(13)日上演驚險追車戲碼。25歲陳姓男子駕駛HONDA休旅車,與22歲張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疑因超車、變換車道發生糾紛,兩車在高速公路上互相追逐、並排行駛,過程中休旅車突然側撞賓士,迫使賓士一度偏向路肩。相關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國道警方表示,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並依危險駕車等相關規定依法究辦。網路流傳的行車畫面顯示,兩車當時在車陣中互不相讓,不斷加速、變換車道,隨後HONDA休旅車突然朝賓士左側靠近並發生碰撞,賓士車身明顯受損,車門還留下輪胎磨擦痕跡,賓士則被迫往右偏移至路肩,畫面驚險,讓不少網友直呼「根本在玩命」、「高速公路不是賽車場」,也有人留言「碰到狠人」、「台中日常」。國道公路警察局調查,事故發生在昨天上午11時36分,地點位於國道1號北向171.8公里處。初步了解,陳男駕駛休旅車行駛中線車道,變換車道時與行駛外側車道的張男賓士發生擦撞,現場無人受傷,兩名駕駛酒測值均為零。警方指出,除釐清事故責任外,也發現雙方疑有高速追逐、互不讓道等情形,後續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並依相關交通法規進一步處理。國道警方呼籲,高速公路車速快、車流密集,駕駛人遇有行車糾紛應保持冷靜,切勿以逼車、急切車道、追逐等危險方式回應,以免釀成重大事故;若遭遇危險駕駛,可透過1968 App即時報案,由警方派員處置。
怕隔夜酒測超標!台中移工擦撞秒棄車狂奔 3小時後結局超尷尬
台中市南屯區昨日下午發生一起離奇車禍,31歲越南籍武姓移工駕駛休旅車行經永春路時,疑因變換車道未注意右側來車,與35歲彭姓女子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未料事故發生後,武男竟沒有留在現場處理,而是直接開門棄車逃跑,甚至冒險穿越車道,過程中一度差點遭對向來車撞上。警方事後聯繫武男到案,他才坦言因前一晚曾喝酒,擔心酒精尚未完全代謝、酒測超標,因此一時心虛逃離現場,結果晚間到警局酒測竟是「0」,最後酒駕沒測到,反而因肇事逃逸吃上罰單。這起事故發生在昨日下午4時15分左右,當時武男駕駛休旅車行經南屯區永春路與筏子東街口,原先行駛於內側車道,但因前方有車輛準備左轉停等,武男因此向右變換至外側車道,過程中疑似沒有注意右側車況,與彭女駕駛的休旅車發生擦撞。撞擊造成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前保桿受損、脫落,彭女車輛左側車身也留下明顯長條刮痕。令人意外的是,武男發生事故後並未下車與對方處理,而是迅速棄車逃離;車上一名男性乘客隨後也下車,朝不同方向離開現場。武男逃跑時還直接穿越道路,一度與對向駛來的車輛擦身而過,驚險畫面也讓現場目擊民眾相當錯愕。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時,只剩下武男駕駛的休旅車,因此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釐清事發過程,同時通知車主並設法聯繫武男。直到晚間7時許,武男才與車主一同前往警局說明。武男向警方表示,自己前一晚曾經喝酒,發生擦撞後擔心體內酒精尚未完全代謝,萬一接受酒測可能超過標準,一時緊張才會選擇逃跑。警方隨即對他實施酒測,結果酒測值為0,證明當時已測不出酒精反應。然而原本只是擔心「隔夜酒」惹禍,武男這一跑卻讓自己多了一項交通違規。警方認定武男事故後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理,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傷亡而未依規定處置」相關規定開單告發。至於事故確切發生原因及雙方肇事責任比例,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彰化檢舉魔人出沒!冠軍半年狂拍2100件 前三名「貢獻」近5000張罰單
駕駛人小心了!彰化縣今年交通違規檢舉持續暴增,上半年累計達5萬6595件,其中北彰化一名「檢舉魔人」半年狂拍約2100件,平均每天檢舉逾11件,穩坐全縣冠軍;第二、三名也分別檢舉約1400件、1300件,前三名合計近5000件,讓警方直呼驚人。這名「檢舉王」行動力驚人,據了解,他平時騎機車外出,車上配備高階行車紀錄器,只要發現疑似交通違規,就拍照、錄影蒐證,經剪輯後再提出檢舉;由於其活動範圍多集中在住家周邊及平日通勤路線,幾乎天天都有「新作品」,平均每月送出約350件檢舉,讓警方看了也忍不住苦笑:「難道都不用上班?」從彰化縣警局統計來看,民眾檢舉交通違規已成為警方執法的重要來源。今年1月至6月底,檢舉案件達5萬6595件,若以全年推估,恐怕又將刷新紀錄。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規行為,是許多駕駛容易忽略的「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半年就有6183件:警方指出,部分駕駛變換車道、轉彎時未依規定提前打方向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檢舉第二名是「汽機車跨越雙黃線」。(圖/警方提供)排名第二的是「闖紅燈」,共有5982件,違規駕駛除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最高還可面臨5400元罰鍰;第三名則是「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達3162件,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而從近年數字來看,彰化的交通違規檢舉量確實一路攀升。前年全年為7萬1491件,去年更增加至8萬7845件,年增約23%;今年才過半年,檢舉量就已突破5.6萬件,照目前速度推估,全年案件恐再創新高。警方表示,民眾提出的交通違規檢舉,都必須經過審查,確認符合相關規定後才會製單舉發,並非只要被拍到就一定會挨罰。不過,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若經常在固定路線出現相同違規行為,很可能因不同民眾持續蒐證而接連收到罰單。警方呼籲,與其擔心成為「檢舉魔人」鏡頭下的下一個目標,不如從自身駕駛習慣做起,轉彎、變換車道記得打方向燈,遇到紅燈確實停車,避免因一時疏忽付出高額代價。另外,民眾也可透過彰化縣警察局官網免費申請「檢舉簡訊通知服務」,若名下車輛遭交通違規檢舉,可即時收到提醒,及早確認並改正駕駛習慣,避免同類違規一再發生,荷包也能少一點「意外支出」。
變換車道「打方向燈」還不夠!警方公布正確步驟免被罰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並確認與其他車輛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後再切換車道,否則發生事故仍可能須負肇事責任。裁決處表示,新北市曾發生一起小貨車變換車道與同向後方機車碰撞事故。小貨車駕駛表示,當時已開啟方向燈,也有注意後方車輛,認為雙方距離足以完成變換車道;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酌,認定小貨車駕駛變換車道時,未充分注意直行車動態及保持安全距離,也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因而造成事故,最終因過失傷害罪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裁決處統計,因汽機車「開啟方向燈後,未保持安全距離與間隔即變換車道」衍生事故的鑑定案件,112 年至 114 年分別有 126 件、112 件及 108 件。實務上不少駕駛人誤以為「我只要打了方向燈,後車就應該讓我」,卻忽略後方及鄰側車輛距離、速度與視線死角,貿然切換車道而發生碰撞。裁決處提醒,方向燈是「預告」而非「護身符」,安全距離才是行車「平安保障」。變換車道務必落實「全程顯示方向燈」、「擺頭並檢查後照鏡」及「確認安全距離後再變換」等安全步驟;尤其遇到車流密集、車速較快或大型車輛時,更不要抱持「有打燈就能切」的錯誤觀念。多看一眼、多等幾秒,確認安全再變換車道,不只避免事故,也能避免後續賠償及法律責任。
「司法已死!」衝撞北檢運將雨中移送 高舉上銬雙手怒吼
邵姓計程車司機今天(3日)凌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表達不滿司法,經中正一分局訊問後,下午移送北檢複訊,他一下車見到媒體便高舉上銬的雙手,並大喊:「司法已死!行政濫權!官逼民反!」記者問他「對於衝撞的行為覺得後悔嗎?」他沉默了2秒後回答:「我該走的程序我都走了,包括監察院包括再審、再審、再審再被駁回」。邵姓運將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療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表達訴求決定採取激烈手段。犯案前,他先在臉書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所幸無人受傷。邵姓司機涉嫌妨害公務、恐嚇公安及毀損三項罪嫌,警方移送複訊時下著滂沱大雨,邵姓司機走下偵防車,比照其他控訴司法不公的被告,也舉起雙手展示手銬,但因為他還拿著橘色手提袋,其實上銬畫面無法看得清楚。
機車鬼切釀禍、為亡父伸冤都他有罪 運將衝撞北檢大門抗議
邵姓計程車司機過去六年因機車騎士「鬼切」害他撞上、切換車道引發後方追撞以及為亡父控訴醫師疏失被告這三件案子都被判有罪,為抗議司法不公,今天清晨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法警立刻通報台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到場逮人,所幸僅造成北檢大門毀損,無人死傷。邵姓運將犯案前寫下「島嶼天光,我在等......屬於這塊土地的光,屬於是非的光,對於善惡的光,所謂民主法治的光,司法己死,破曉」,隨後開著有「司法不公」、「官逼民反」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新廈附近繞行,先搬開車道護欄,再以慢速撞擊北檢門口,造成大門變形,玻璃碎裂。邵姓計程車司機為抗議司法不公,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圖/翻攝計程車司機臉書)中正一分局初步調查,邵姓男子不滿過失傷害、妨害名譽等案件的判決結果都對他不利,自認從北檢偵查到法院一審、二審都被欺負,才憤而衝撞地檢署抗議。
驚魂瞬間!市民大道計程車突失控暴衝 5車連環撞釀4傷
台北市市民大道5日下午驚傳一起5車連環撞事故,一名67歲王姓男子駕駛計程車行經市民大道四段136號前方時,疑因當時道路車流壅塞,準備變換車道之際,車輛卻突然失去控制,不僅接連撞上前方停等車輛,猛烈撞擊力道更造成其他車輛向前推撞,現場瞬間一片混亂。事故最終波及4輛汽車及1輛機車,共造成4人受傷送醫,所幸傷者送醫後均意識清楚,並無生命危險。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於5日下午4時08分,當時王男駕駛計程車沿市民大道第一車道往東行駛,由於前方車流出現回堵,王男準備向右切入第二車道,未料變換車道過程中,車輛突然不明原因失控,車頭隨即向左偏移,先撞上第二車道前方由林姓男子駕駛、正在停等紅燈的轎車,接著又撞擊第一車道由黃姓男子駕駛的另一輛計程車。由於撞擊力道猛烈,林男及黃男駕駛的車輛遭撞後,又分別向前推撞彭姓男子駕駛的轎車,以及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短短時間內形成5車連環撞。從事故現場可見,多輛車車身出現明顯碰撞痕跡,肇事計程車的安全氣囊也因撞擊力道過大而爆開,所幸當時計程車內並無其他乘客,未造成更多人員受傷。這起事故共造成4人受傷,其中肇事的王男胸部受傷,黃男右肩受傷,陳姓機車騎士四肢多處擦挫傷,而坐在機車後座的蔡姓女子則有右腳踝挫傷。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協助傷者,4人隨後分別送醫接受治療,所幸送醫時意識均保持清楚,經治療後暫無大礙。警方也針對事故相關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未發現酒駕情形。目前事故確切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包括計程車為何會在變換車道過程中突然失控,以及是否涉及操作不當、車輛機械因素或其他狀況,仍須透過現場跡證及相關資料進一步釐清。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經車流壅塞路段時應降低車速,變換車道前更應確認周遭車況並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避免突發狀況造成連環碰撞事故。
您的餐點吵架中!台北BMW超車擦撞外送員未停 騎士追上「狂捶車窗」叫罵
台北市信義區信安街29日下午3時許,56歲廖姓男子駕駛黑色BMW行經信安街67巷準備超車,變換車道時車尾不慎擦撞28歲林姓外送員的機車車頭。廖男辯稱當下未察覺發生碰撞,仍繼續往前行駛;林男見狀憤而追上攔車,情緒激動地站在車外怒吼叫罵,甚至出手「咚咚咚」猛捶BMW擋風玻璃。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您的餐點吵架中請稍後」,引發討論。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執,經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也無人受傷,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信義分局呼籲,超越前車時應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發生交通事故後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10由警方協助處理,切勿採取過激行為,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國3新店驚魂!轎車突切車道釀3車連環撞 閃避不及猛撞護欄
國道3號北向新店路段29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3車碰撞事故,一名4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29公里處時,原本行駛於內側車道,卻在向右變換車道的過程中,疑似影響正在中線車道行駛的33歲林姓男子。林男為了閃避陳男車輛,緊急採取閃避措施,沒想到卻因此與外側車道另一輛由29歲吳姓男子駕駛的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林男車輛隨後失控,猛烈撞向內側護欄,整起事故過程相當驚險。事故發生時間為29日中午12時59分,由於當時正值國道車流往來頻繁時段,3輛自小客車接連發生碰撞,也讓其他用路人嚇出一身冷汗。林男在事故後感到身體不適,所幸並未送醫治療;另外兩名駕駛則無明顯傷勢。警方到場後,分別對陳男、林男及吳男進行酒測,3人的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大隊表示,事故發生後,相關行車影像在29日被民眾上傳至社群網路,引發不少網友討論。從目前警方調查內容來看,陳男當時駕車行駛於內側車道,並準備向右切換至其他車道,而位於中線車道的林男疑似為了閃避陳男車輛,過程中與外側車道吳男所駕駛的車輛發生擦撞,接著林男車輛失去控制,撞擊內側護欄後才停下。不過,實際碰撞原因、各車輛在事故發生前的行駛狀況,以及駕駛人是否涉及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等情形,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相關行車影像與證據釐清,最終肇事責任也尚未確定。警方藉此提醒,高速公路車速較快,任何突然變換車道的動作,都可能讓鄰近車輛沒有足夠時間反應。駕駛人在變換車道前,除了應提前開啟方向燈,也必須利用後照鏡觀察後方車況,同時確認車輛視線死角,掌握欲切入車道的後方來車速度與安全距離。
台中向上路Yaris切車道撞翻BMW「四輪朝天」 滑行再連撞路邊3重機
台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23日下午2時許,31歲吳姓男子駕駛Yaris轎車沿向上路由民生北路往民權路方向行駛,行駛內側車道途中變換至外側車道,與同向外側車道33歲陳姓女子駕駛的BMW轎車發生碰撞,BMW瞬間失控翻覆、四輪朝天,繼續往路邊滑行,又撞上停放路旁的3輛重機車。吳男未受傷,陳女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送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護,所幸並無大礙。雙方均無酒駕、毒駕情事,詳細肇因有待進一步釐清。警方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時務必確認後方及側方來車,保持安全間距,避免擦撞事故。
國3草屯驚魂!小黃突切外側逼車釀連環撞 2駕駛掛彩
國道3號南向223.5公里、南投草屯路段23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輛計程車行駛途中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緊急讓道,最終造成3車碰撞、2人受傷。警方調查後認為,計程車駕駛涉嫌以驟然變換車道方式迫使他車讓道,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外,後續更可能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指出,事故發生於上午7時53分左右,61歲林姓男子駕駛營業小客車,原本行駛於國道3號南向內側車道,行經223.5公里處時,卻突然朝外側車道變換車道。當時21歲陳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附近,面對計程車突然切換車道,只得緊急閃避、讓道,過程中車輛發生碰撞,並波及59歲林姓男子所駕駛、原本行駛於中線車道的自小客車,現場一度相當混亂。這起事故造成計程車林姓駕駛及21歲陳姓駕駛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59歲林姓駕駛則未受傷。警方到場後分別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警方進一步表示,61歲林姓計程車駕駛的行車行為,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也就是「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依規定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車牌照6個月;若因上述行為肇事,還可能面臨吊銷駕駛執照的處分,警方已依法製單舉發。此外,由於此次事故涉及突然變換車道、迫使其他車輛讓道等情節,警方也將針對是否涉及刑法公共危險罪進一步調查,待相關事證釐清後依法移送偵辦。至於事故發生前各車行駛位置、變換車道時機、碰撞順序及相關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調閱行車紀錄器、現場跡證等資料進一步釐清。
豪雨突襲台65!小貨車撞砂石車翻覆 28歲駕駛驚險受困
新北市台65線快速道路16日下午上演驚險車禍!當時板橋地區突然降下瞬間豪雨,強勁雨勢不僅讓道路變得濕滑,也使駕駛視線受到嚴重影響。一名28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沿台65線南下、往土城方向行駛,行經約8公里處時準備變換車道,過程中不慎與同方向、由68歲呂姓男子駕駛的砂石車發生碰撞。小貨車碰撞後瞬間失控,直接撞上中央分隔島,隨後整輛車翻覆在快速道路上,黃男一度受困車內,現場情況相當驚險。警消接獲通報後迅速趕抵現場,消防人員立即進行救援,順利將受困的黃男救出。所幸黃男僅受到輕傷,經現場評估後本人表示不願送醫,並無生命危險。警方隨後對兩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未有酒駕情形。由於事故發生時正值瞬間豪雨,道路濕滑且能見度不佳,是否與駕駛變換車道、天候或其他因素有關,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與雙方肇事責任也尚未確定。這起事故也再次提醒用路人,遇到突發強降雨時應適度降低車速、拉長安全距離,變換車道前更應確認周遭車況,避免因視線不佳或路面濕滑釀成意外。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高雄驚魂!78歲婦慘捲聯結車底 吊車、堆高機急抬車搶命
高雄小港街頭11日上午上演驚險一幕,1名59歲黃姓男子駕駛大型聯結車行經小港區飛機路,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變換車道時,疑似未注意同向行駛車輛,與一名78歲連姓婦人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連婦當場摔倒,更連人帶車捲入聯結車底部受困,情況一度相當危急。警方到場後緊急協調附近施工中的吊車及堆高機支援,合力抬高龐大車體,才成功將受困婦人救出。這起事故發生於11日上午9時20分左右。警方初步了解,黃男當時駕駛聯結車沿飛機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事發路段準備右轉中山四路,並進行變換車道動作,不料過程中與同方向直行、由連婦騎乘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發生碰撞。由於聯結車車體龐大,連婦遭撞後倒地,隨即受困於車底,現場狀況十分驚險。警方獲報後迅速派員趕抵現場,發現傷者卡在大型車輛下方,一般人力難以將她安全救出。所幸事發地點附近正好有工程施工,員警立即協調現場吊車及堆高機前來支援,利用大型機具將重型車體逐步抬高,爭取救援空間。在警方、救護人員以及施工人員合作下,連婦最終成功脫困。經現場初步檢視,她右腳骨折、頭部有擦傷,所幸獲救時意識清楚,隨後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目前暫無生命危險。至於59歲黃姓聯結車駕駛則未受傷。警方事後針對事故雙方進行酒測及毒駕初步篩檢,結果均呈陰性,因此初步排除酒駕、毒駕因素。警方也已調閱事發路口及周邊監視器畫面,希望進一步還原聯結車變換車道、右轉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直行時的相對位置。
深夜台66線驚魂!轎車疑切車道撞大貨車 車頭撞爛零件噴滿地
桃園台66線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11日凌晨12時許,一名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行經楊梅區台66線東向15公里處時,疑似在變換車道過程中,未注意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雙方隨即發生碰撞。猛烈撞擊造成小客車車頭嚴重毀損,引擎蓋明顯凹折變形,車體零件更散落在道路上,事故現場一片狼藉,所幸林男僅受到輕傷,並無生命危險。楊梅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派員趕往現場處理。警方初步了解,事故發生時林男駕駛自小客車行駛於台66線東向路段,疑似準備變換車道時,與外側車道直行的大貨車發生碰撞。從事故造成的車損情況來看,小客車車頭受到明顯撞擊,不僅引擎蓋凹折,前方保險桿及相關零件也因撞擊受損、散落路面,所幸這起事故並未造成更嚴重的人員傷亡。警方也分別對小客車及大貨車駕駛進行酒測,結果雙方酒測值均為0,初步排除酒後駕車因素。至於事故發生當下雙方車輛的行駛位置、變換車道過程,以及實際碰撞原因與相關肇事責任,目前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閱資料並調查釐清,因此現階段尚不能僅憑現場車損情況認定事故責任歸屬。這起事故也再次凸顯快速道路變換車道時的潛在風險。台66線車流速度較快,加上深夜視線及駕駛反應可能受到環境影響,一旦駕駛人在切換車道前沒有充分掌握後方及側邊來車距離,就可能在短時間內發生碰撞。尤其面對大貨車等大型車輛,其車身較長、視線死角範圍也與一般小客車不同,駕駛人更應預留足夠安全距離。警方提醒,用路人變換車道前應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並透過後照鏡及轉頭確認鄰近車道狀況,在確定具有足夠安全距離後再完成變換,切勿突然切入其他車輛行進路線。深夜行駛快速道路時,更應保持注意力與安全車距,避免一次疏忽釀成無法挽回的事故。
駐日內瓦辦事處長遭控霸凌、濫用公帑 牛煦庭促外交部公布調查時間表
駐日內瓦辦事處處長李冠德遭外館員工聯名檢舉,內容涉及職場霸凌、公帑使用、員工權益及違規駕駛等多項爭議,外交部已表示將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今(10)日要求外交部進一步公布調查時程,強調不能讓事件「船過水無痕」,若最終查明確有違法濫權或違反紀律情形,就應依法從嚴處理。根據相關爆料,李冠德遭檢舉事項涵蓋言語暴力、職場管理、行政決策、公器私用及員工薪酬福利等層面。檢舉內容也指其領導方式造成同仁身心壓力,並質疑部分作為可能影響外館正常運作及國家外交形象。其中,李冠德的妻子也被捲入爭議。爆料指稱,她疑似以「處長夫人」身分進入辦事處,曾在同仁辦公空間翻找資料,並與職務宿舍清潔人員發生不當互動,相關情況是否違反外館內部管理規範,有待調查確認。駕駛行為方面,檢舉內容稱,李冠德曾在飲用啤酒及白酒後駕車搭載同仁,從瑞士Nyon返回辦公室途中,車速一度達到每小時140公里,並被指有頻繁變換車道及超車等行為。此外,他還被指曾超速36公里,達到瑞士刑事追訴門檻,使外館兩度受到日內瓦外交警方關切。公帑支出同樣是此次檢舉重點。爆料指出,李冠德上任不到7個月,處長座車清洗及養護支出已達1.2萬瑞郎,約合新台幣47.5萬元;另被指使用約3632.40瑞郎、折合新台幣13萬元的公款,購買單盒價格超過2000元的巧克力贈送國內人士,相關支出是否符合規定仍待查證。此外,檢舉內容還提及去年世界衛生大會(WHA)期間的行程安排,指李冠德為接待由王正旭、王育敏及劉書彬3名立委組成的視導團,安排兩次米其林餐廳用餐,後續3人錯過班機,重新購票據稱花費上百萬元公帑。爆料更指李冠德事後要求同仁將延誤原因向外交部說明為「塞車」,相關情節尚待專案調查釐清。職場互動部分,李冠德也被指多次以強硬甚至帶有羞辱性的言語對待館內人員,包括「我說了算,你閉嘴」、「我是處長,我說了算」等說法,成為此次職場霸凌申訴的爭議內容之一。針對一連串指控,牛煦庭表示,相關爆料已涉及公帑、職場霸凌及外館管理等重大問題,外交部除了啟動專案調查,也應向外界提出清楚的調查程序及時間表,避免事件最後不了了之。牛煦庭強調,現階段各項指控仍應透過正式程序查明,但若調查結果證實確有違法、濫權或違反外交人員紀律等情形,外交部就必須從嚴處分,並向社會交代調查結果。
駐日內瓦辦事處長遭控職場霸凌、違規駕駛 外交部組專案小組調查
我駐瑞士台北文化經濟代表團日內瓦辦事處長李冠德遭爆涉及職場霸凌、情緒失控及違規駕駛等多項爭議,更有長達134頁的申訴書列出203件爭議事項。外交部證實已收到相關申訴,其中涉及職場霸凌部分已正式受理,並成立以外部委員為主的專案調查小組展開調查,其餘檢舉事項也將交由相關單位查證。根據報導,李冠德自2024年12月上任後,被申訴人指控涉及職場不當對待、公帑使用及帳務等問題。申訴內容也提及其妻子疑似以處長夫人身分進入辦事處,在同仁辦公空間翻找資料,並與職務宿舍清潔人員發生爭議。在駕駛行為方面,申訴書指控,李冠德曾在飲用啤酒及白酒後開車載同仁,從瑞士Nyon返回辦公室途中一度將車速提高至每小時140公里,並有頻繁變換車道及超車等情形。此外,他也被指曾因超速36公里達到當地刑事追訴門檻,導致館內人員兩度受到日內瓦外交警方關切。公帑使用同樣被列入檢舉內容。申訴書稱,李冠德疑似以公費購買多項個人用品,上任不到7個月期間,處長座車清洗及保養相關支出累計達1.2萬瑞郎,折合新台幣約47.5萬元,相關費用是否符合規定仍有待調查釐清。職場管理方面,申訴內容指李冠德經常以高壓方式與同仁互動,甚至出現羞辱性言詞及大聲斥責的情況;在處理公文時,也被指對標點符號、字體等格式細節要求嚴格,多次要求同仁修改後重新發送。爆料更稱,部分同仁因此承受高度精神壓力,甚至考慮離職。此外,申訴書也對李冠德處理外交事務的方式提出質疑。內容提到,2025年1月與美方官員會面時,對方詢問美國退出WHA是否影響台灣未來相關推案,李冠德被指當場回答「完全不會」,使現場美方人員感到不解。對於一連串指控,外交部表示,一向重視安全、尊重及友善的工作環境,針對職場不當對待、管理方式及內部互動等問題,均設有具保密性的申訴與反映管道,同時持續要求各駐外館處首長善盡管理及領導責任。外交部指出,目前已正式受理本案涉及職場霸凌的檢舉,並成立以外部委員為主的專案小組進行調查。至於其他涉及公帑使用、駕駛行為等檢舉內容,也將由相關單位分別查證,後續依調查結果及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