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
」 車禍 衝撞人群 北大國小 余姓老翁 三峽
溜冰場驚見撞人族!怪男撞翻6歲童還嗆「不會溜別溜」 遭起底是慣犯
近來台灣女童在日本澀谷遭「撞人族」惡意衝撞事件掀起熱議,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也傳出有類似情形。有家長抱怨,一名男子在非花式練習區旋轉,當場撞倒6歲孩童,還咆哮「不會溜就不要溜」,事後才得知對方是慣犯,已經被多位遊客投訴、提告。對此,北捷遊憩公司回應,如發現重大違規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得請離現場,並視情節通報警方依法處理。這名家長在Threads發文控訴,近日他帶小孩到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溜冰,遇到一名男子在非花式溜冰區做旋轉動作,過程中撞上他6歲的孩子,對方不僅沒道歉,還飆罵「是你小孩碰到我」、「不會溜就不要溜」。該家長表示,事後他與現場人員申訴溝通,得知該名男子是慣犯,每個月都能跟遊客起糾紛並被投訴,其他客人還透露,該男子曾經直接衝撞人又推人,以旋轉方式靠近別人,想藉此讓人受傷。該家長氣憤道,該男子被告的次數非常多,據說還有被法院限制一段時間不能進入,現在該男子又可以到場溜冰,「場上都是刀子,請問捷運局一定要等到發生危險才要管嗎?每次帶小孩來練習,只要看到這個人我都很擔心,跟主管溝通好幾次都說無法可管?所以要怎樣等出事了再出來管嗎?」貼文曝光後,就有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我就是受害者之一喔,他曾經用旋轉方式刀子對著我、向我靠近,然後自己摔倒,起來惱羞成怒直接用推的把我用力推出去,只可惜我還是沒跌倒,有提告但因為我沒受傷不起訴……後面遇到他,他就會拿手機對著我錄影,然後時不時會跑來比我中指,跟靠近我辱罵我」、「2024年我在授課期間被他貼近繞圈干擾,並且他有出言要讓我跟孩子受傷,圍繞1分鐘以上都沒有現場人員來關心」、「他之前在後溜的時候,自己沒看到後面的妹妹,然後直接撞上去,還罵那個妹妹沒事站在那邊幹嘛」。也有人質疑,「現場人員都知道他是慣犯了,不能禁止他入場嗎?」、「國外一些場地都會終身禁止這樣的人進入,難道台灣沒辦法比照處理嗎?」、「不能像台鐵一樣跟他解除契約嗎?」對此,北捷遊憩公司回應,台北小巨蛋冰上樂園訂有明確滑行安全規定,包括統一逆時針方向滑行等,並配置現場安全維護人員巡視場館,如發現違規或足以影響他人安全之行為,將立即勸導並採取必要處理;凡屬重大違規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得請離現場,並視情節通報警方依法處理。北捷遊憩公司強調,維護多數守規遊客的人身安全與公平使用權益,是場館最基本且不會妥協的責任。若遊客於現場發現相關情形或有安全疑慮,可即時向服務人員反映,場館將立即派員協助處理。
台女童澀谷拍照遭惡意衝撞!當事人疑現身回應 辯趕時間:沒勇氣自首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事發後,疑似撞人女子在網路上辯稱,自己當時趕時間才會撞人,後來也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並說她沒有勇氣自首。影片顯示,女童在斑馬線上開心擺姿勢拍照時,一名穿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靠近,先肘擊旁邊的男子,再刻意撞向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衝向台灣女童,導致她重摔在地。女童母親事後表示,自己帶孩子拍照的行為有失考量,「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但撞人行為不可原諒。」日本網友透露,該名女子長期在澀谷一帶出沒,作案手法高度一致,通常在遊客密集時段鎖定身形較弱或專注拍照的民眾下手,懷疑她是「撞人慣犯」。事件曝光後,憤怒網民展開肉搜,迅速在社群平台發現疑似當事人的帳號「mitsu01314」,並轉發照片痛批其行徑。不料,該帳號本人回覆,「是我,我那時候很趕時間。因為我沒有自首的勇氣,所以請檢舉我」,毫無悔意的態度再度引發公憤。大批網友紛紛留言譴責「趕時間就能撞小孩嗎?」、「真的太自私了」。至於外界要求道歉,她回應「了解,我很擔心小朋友有沒有受傷,自己自私的行為造成大家困擾,抱歉沒有考慮到後果。」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網友質疑該帳號真實性,認為可能是刻意吸引關注的反串帳號或釣魚帳號,「這應該是假帳號吧?想趁機騙點擊?」、「感覺是反串,故意引戰」,持續引發熱烈討論。
台女童澀谷打卡拍照遭人惡意衝撞! 日本律師曝「撞人族」可能罪刑
近日有對台灣母女前往日本旅遊,到知名的澀谷十字路口朝聖,在小學女兒比YA準備拍照時,卻有一名婦人從後方惡意衝撞,害女童重摔在地,相關畫面也在台日兩地引起軒然大波。對此,有人好奇這類「撞人」行為是否觸法,日本律師冨本和男便說明了。從女童母親公開的影片可以看到,孩子原本在澀谷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開心比YA準備拍照,身後卻有一名穿著藍色長裙的婦人快速走來,先是肘擊了旁邊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再刻意撞上另一名與母親牽手的女童,最後撞擊了台灣女童,害她當場往前摔。畫面曝光後,不僅在台灣掀起熱議,就連日本社群上也瘋傳,紛紛表達對「撞人族」的憤怒,更有日本網友展開肉搜,發現該名婦人疑似是慣犯。後來,女童母親也回應,她因為看IG很多人在澀谷十字路口打卡,才帶著女兒跟風拍照,以為綠燈還很久可以留下一點回憶,「帶著孩子做不好的行為是我錯誤的決定,但並不是孩子本身的問題,人都是在學習中成長,我會好好反省」,但她也強調「當然撞人的行為還是不可原諒」。另外,根據日本律師平台《弁護士ドットコム ニュース》報導,專門處理刑事案件的律師冨本和男分析,如果有人故意在街上或十字路口推擠他人,導致其摔倒,即使未造成人身傷害,只要是對他人的明顯攻擊行為,也構成「暴行罪」,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與30萬日圓(約新台幣6萬元)的罰金。冨本和男指出,若造成受害者因此跌倒並受傷,則升格為「傷害罪」,最高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與50萬日圓(約新台幣10萬元)罰金。至於社群媒體上有人提及女童可能擋住他人的路,或因人多擁擠才撞人,冨本和男認為,所謂「正當防衛」要成立,必須是要因應即將發生的侵害而不得不做的行為,但婦人在接觸女童前,就曾以手肘「攻擊」其他路人,因此「正當防衛」或「難以避免」的要素很難成立。
遭控搭高鐵「插隊撞人搶自由座」 當事牙醫師急駁:謀個位子人之常情
高鐵在春節期間疑發生插隊搶自由座座位事件,一名男子被指控上車時,強行撞開排隊人潮,只為了幫女友卡位,在社群引發網友熱議。事後該名男子被起底是在北部小有名氣的牙醫師,當事人對此回應表示,他沒撞開他人佔位、沒惡意插隊,認為替女友謀個座位是人之常情。一名網友19日在Threads發文抱怨,指出大家都好好地排在自由座的隊伍,未料要上車時,有名男乘客從對號車廂的方向,強行撞開依序排隊的人潮,只為了幫他的女友搶座位。原PO表示,當下對於男子的行為相當不滿,但高鐵列車長好像也無理由能將他們趕走,她只好上網發文抒發心情。貼文曝光後掀起熱議,大票網友直搖頭批評該男子的行為;另出現不少眼尖網友發現,照片中的男子是名牙醫師,在北部經營多家牙醫診所。隨著事件在網路上延燒,該名牙醫師在Instagram限時動態澄清表示,「沒有撞人,被說有;隔壁節車廂走過來,被說插隊」,並強調當時拿著貓籠因此都小心翼翼行動,他是從對號座車廂隔壁節移動到自由座區域,且認為謀個座位給同行伴侶也是人之常情,直指網友的討論是以訛傳訛。隨後他也發出委任律師聲明書,表示近日網路上出現不實言論與惡意指控,「請有心人士及協助轉傳者,立即停止散布、轉載任何不實訊息並刪除相關言論。網路並非法外之地,為捍衛自身名譽,我將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到底,請勿以身試法。」對於該名牙醫的回擊,原PO表示,該男當下沒有提寵物籠,是女方提著慢慢走來座位,加上被撞的人,包含一對情侶及自己,都有大聲地說出:「怎麼這樣撞人」、「太沒水準」等等,但對方也沒理會。對此,高鐵公司回應,春節期間各車站均加派人力維持秩序,呼籲旅客依循人員指示排隊上車,並依照票面資訊搭車,遵守先下後上乘車禮儀。若旅客發現他人有影響乘車秩序情況,可主動向列車或車站人員反映,以利即時處理。(圖/翻攝自Threads)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西濱驚魂!拖吊司機遭撞頭破血流 白車肇逃21小時後才投案
台中市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20日上午驚傳嚴重交通事故,1名51歲童姓拖吊車業者,在執行道路救援任務時,竟遭1輛白色自小客車高速撞擊,造成頭部與右腿重傷,現場血跡斑斑,畫面怵目驚心,然而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竟在撞人後加速逃逸,引發社會譁然。事故發生在20日上午10時23分,地點位於台61線北上135.6公里處,童男當時將拖吊車停靠路肩,正在進行道路救援作業,未料1輛沿外側車道由南往北行駛的白色自小客車,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右前車頭直接擦撞童男。猛烈撞擊力道導致童男頭部出現約10公分乘15公分的撕裂傷,右腿明顯變形,倒地不起,地面留下大片血跡。事故發生後,白車駕駛未停車查看或報警,反而加速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傷者隨即被送往大甲光田醫院急救,所幸經醫療團隊全力搶救後,確認暫無生命危險,但仍需持續觀察與治療。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追查,調閱沿線監視器與車輛辨識系統,比對可疑車輛資訊,鎖定涉案車號及駕駛身分。經過一整天追查,涉案的汪姓駕駛於當晚21時許主動到案說明,警方表示,交通分隊已完成事故現場測繪與事實調查,並由鑑識人員進行車輛鑑定,相關證據明確。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演員夫妻驚傳開車撞死人!家屬轟「跪完就封鎖」 楊傑宇親回:老婆害怕
一名網友於10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指稱,演員夫妻開車撞死走在斑馬線的阿嬤,僅賠償12萬元,甚至封鎖自己的社群帳號,消息曝光引發譁然。而男星楊傑宇昨(10)日在留言區自行證實此事故,他否認只賠償12萬與態度冷漠的說法,並坦言「對方揚言報復,老婆很害怕才封鎖你」;吳侑函則表示,不會逃避,會承擔起應有的法律與道義責任。曾演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及《地獄里長》的演員楊傑宇與同樣身為演員的妻子吳侑函,日前遭爆開車時撞到一位行人綠燈過馬路的老奶奶,導致對方傷重不治。死者家屬在Threads發文怒轟,兩人在靈堂上又哭又跪的,結果Instagram卻封鎖我們,甚至表明只有12萬存款可賠償;且肇事者在阿嬤一個月前出殯後,就無消無息,直到看見這則貼文才突然來電,大酸「真的好有誠意要解決」。針對僅賠償12萬又封鎖對方,楊傑宇本人親上火線回應,他否認卸責,指出「您們說要報復我們,我老婆很害怕封鎖你不對了嗎?我們真的真的很對不起奶奶!」楊傑宇表示,「從頭到尾沒有只賠償12萬這件事情,是廖大哥考量我的經濟能力問我存款有多少,我據實以告而已,該負的責任我一定負責。」而強制險先賠償200萬,接下來雙方都很努力與第三責任險談賠償,家屬一定找得到他,並沒有卸責。他也還原當天事發經過,「當時綠燈左轉上國道,儀表板時速不到十,颱風前一天雨下很大,我們沒注意到真的真的很對不起」,事發後立刻叫了救護車,阿嬤也表明要回家不要去醫院;救護車到後,他們請醫護人員勸阿嬤上車,每天都與家屬聯絡了解病況,但阿嬤最後仍不幸離世。吳侑函則在Instagram發聲明,表示自己身為平凡人,在面對排山倒海的指控時,這是在瀕臨崩潰邊緣唯一的自我保護機制。並澄清指出,「老公一直與家屬、保險公司及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從未斷開溝通,只希望將空間留給真正需要處理問題的人。」吳侑函強調,看著網路上的言論,真的感到生不如死,誠心希望這個世界不要再有各種惡意造謠、互相傷害的留言,請給予這份沈重的案件一份基本的尊重與處理空間。(圖/翻攝自Threads@tony_stone)(圖/翻攝自Instagram@ula__wu)
社群發「張文為何不等跨年」慘了! 調查局、士林分局逮人移送檢方
張文於12月19日展開一系列無差別攻擊事件以後,網路上開始出現許多模仿、恐嚇言論,導致人心惶惶。調查局隨即成立「1219反恐專案」,並於昨日(12月22日)凌晨鎖定涉嫌在網路平台散步恐嚇內容的林姓男子,報請士林地檢署後,由檢察官指揮會同士林分局執行搜索,將林男拘提到案,並於今(12月23日)移送至士林地檢署進行複訊。有人於社群媒體平台上散布貼「隨機殺人危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張文為什麼不等跨年開車撞人」、「會不會社會被隨機殺人教訓之後會越來越好」、「鄭捷當年如果也有槍枝可以拿來殺人就好了」、「該提倡殺人正義」及「隨機殺人預告」等言論,引起民眾恐慌。調查局介入調查以後,發現這些貼文均為林男所為,並認為此舉已經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於是便報請士林地檢署「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主任檢察官劉東昀及愛股檢察官薛人允指揮偵辦,並會同士林分局偵查隊執行搜索、拘提林男到案,並於今日訊問完畢以後,移送至士檢複訊。
前任醋火爆發!毒駕狂飆人行道 基隆深夜「開車當兇器」狠撞情敵
基隆市中正區22日深夜驚傳一起駭人聽聞的蓄意駕車撞人案件,起因疑似為感情糾紛,1名28歲魏姓女子與同為28歲的現任男友,深夜在中正區觀海街人行道上散步,未料竟遭1輛自小客車高速衝撞,現場宛如電影情節,讓目擊民眾嚇得不知所措。警方指出,案發時間約在晚間10時許,八斗子分駐所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車輛突然衝上人行道撞擊行人,員警趕抵後發現,魏女倒臥路旁,當場被撞飛數公尺,陷入重傷昏迷,身上有鼻骨骨折及多處撕裂傷,緊急送醫搶救,所幸暫時脫離生命危險。更令人震驚的是,肇事駕駛在第一次撞擊後,竟未就此罷手,而是倒車迴轉,再度加速試圖衝撞魏女的現任男友,所幸男子反應迅速及時閃避,才未釀成第二起傷亡,嫌犯犯案後隨即棄車逃逸,現場遺留大量車輛零件,畫面相當凌亂。警方調查發現,45歲林姓嫌犯為魏女的前任男友,當晚疑似巧遇前女友與新歡同行,心生不滿情緒失控,竟將汽車當成攻擊工具蓄意衝撞,警方迅速封鎖現場蒐證,並循線追查肇事車輛,最終於凌晨將林嫌查緝到案。進一步毒品快篩結果顯示,林嫌安非他命反應呈陽性,不排除毒駕影響判斷力,全案經警方偵訊後,已依刑法殺人未遂、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詳細犯案動機與責任仍待司法釐清。
張文砍人釀4死11傷!網問「若開車撞死他會怎樣?」 律師解答:恐淪被告
27歲男子張文19日在台北車站M7出口、捷運中山站以及誠品南西店使用汽油彈、煙霧彈並持長刀連續作案,造成4人死亡(含張文)、11人受傷,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對此,就有網友提出「事發當下能否開車撞嫌犯?」律師劉韋廷強調,關鍵差別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因此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劉韋廷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有律師在網路發文討論,提到「如果我們預知張文會殺人,為了阻止他在還沒動手前就先開車把他撞死,這樣還要不要被處罰?」但這題有個致命的邏輯陷阱,若把人撞死了,該怎麼證明「對方本來一定會去殺人」?大家都沒有上帝視角,在法律上更不可能用「我猜他會殺人」去合理化「我先把他殺了」。劉韋廷指出,如果張文確實有殺人意圖,甚至寫好了死亡筆記本、準備好了刀,但在出手前一刻停下來,是否還會涉及殺人罪?根據《刑法》271條第3項有處罰「預備」殺人罪,不會處罰殺人既遂罪,因為「想」跟「做」之間,法律要處理的是行為的界線,而不是讀心術。劉韋廷提到,以現實的幾種情境來看,若嫌犯已經丟了煙幕彈、拿刀出現,雖看起來很可疑,但還沒開始攻擊,有人衝上去把人撞死,法律上很可能直接落在殺人罪,「你可以說你是為了保護他人,可問題在於:當下只有『懷疑』,卻已經造成『確定的死亡』。沒有他殺人的結果,卻有你撞死人的結果,風險極高。」劉韋廷說,如果嫌犯已經沿街砍人,甚至有人已經受害,有人親眼看見他正在持續攻擊,此時選擇開車撞他,是為了立刻阻止他繼續殺人,才比較「有機會」去談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空間,「注意,是『有機會』,不代表一定會成立,因為法院仍會檢視:當下是否真的是迫在眉睫、是否別無他法,或手段是否必要且不過當。」許多人會質疑「難道要等到有人倒下才能出手?」劉韋廷坦言,法律的核心矛盾就是「我們希望由公權力處理暴力,而不是讓社會進入私刑正義」,但當下若不立刻制止,可能導致更多無辜生命當場喪命,因此「關鍵差別」通常就在於撞人的那一刻,他到底是在「看起來像要犯案」,還是已經「正在犯案、持續侵害」。劉韋廷強調,「看見刀,不等於看見攻擊;你能證明『正在發生的侵害』,才有機會談防衛。否則你想當英雄,很可能最後變成被告。」
外送員「疑不滿被逼車」逆向二度狠撞小黃司機 熱心民眾肉身攔阻逮人
新北市永和區11日深夜發生傷害案件,43歲邱姓男子騎車行經中正路時,不滿駕駛計程車52歲張姓男子超車,他自認遭逼車,一氣之下竟要求張男下車理論,更逆向狠撞張男,見張男倒地還二度衝撞,而他犯案後想要逃跑,遭熱心民眾肉身攔車,警方獲報後將其逮捕,全案依傷害罪送辦。根據當時畫面,從事外送的邱男在送完餐後,騎車行經中正路上,張男駕駛計程車與其同向,張男從外車道超車後又切進內車道,邱男認為自己被逼車,於是追上張男,拍打車窗要求其下車理論。邱男被警方逮捕後,依傷害現行犯送辦,並於12日上午移送新北地檢署。(圖/翻攝畫面)張男下車後,雙方爆發口角衝突,而邱男突然騎上機車,卻並非離開現場,而是迴轉撞向張男,張男遭撞倒地,邱男還想二度衝撞,現場民眾見狀立刻制止,邱犯案後想離開現場,遭熱心民眾肉身攔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依傷害現行犯將其壓制逮捕,張男則是頭部、背部及雙側手肘擦挫傷,被緊急送醫救治後已無大礙,全案則依傷害罪送辦,相關案情仍須釐清。
歌手邱軍酒駕釀死「控媒體公審」 聲請不採國民法官審判遭駁
歌手邱軍2024年12月底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上2名計程車司機,導致李姓司機傷重不治身亡,2025年5月檢方偵結以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等罪起訴。而邱軍與辯護人以「遭媒體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感情」等理由,聲請裁定不採國民參與審判。然而,法官認定,並無足以證明審判會因此不公的具體事實,裁定駁回聲請。判決書指出,邱軍方面主張,本案自偵查階段起便因其藝人身分而引起大眾關注,多家媒體以聳動標題對他犯罪情節及案發後行為為誇大、帶有情緒性字眼,甚至出現與事實不符之報導;另就他於案發後仍然持續工作,評價其行為「冷血」、「當沒事」等語,引導公眾見聞此報導時應以此類性格評價人格,並於報導中加入案發時之路口監視器畫面影像,使公眾完整見聞事故發生全部過程,造成媒體公審,激化公眾仇恨。邱軍方面指出,新聞媒體使用標題形塑負面形象,造成一般國民陷入對他有未審先判之心證及偏頗之法感情,侵害他受公平審判權利,並據此主張已有事實足認行國民參與審判有難期公正之虞。辯護人並指出,邱軍已在偵查期間、強制處分庭、協商程序中多次認罪,且不爭執被訴全部犯罪事實,僅就「量刑」爭執,整體爭點單一且單純,並無依賴國民生活經驗、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彰顯國民主權理念之必要性,認為無行國民參與審判程序必要。法官審酌相關資料後認為,本案確實受到媒體高度關注,新聞媒體近年來以聳動標題吸引閱讀、提高網路點閱率,但此均屬新聞自由範疇,而但酒駕致死在各國亦會以新聞報導,讓大眾知悉案例情節,並無刻意針對邱軍不當干擾,亦無證據顯示未來選任的國民法官會因此難以保持中立。法官也特別提及,職業法官同為國民,亦會閱讀及接收新聞報導、網路資訊;若以「有看過報導」就視為偏頗,那麼職業法官也難以排除。因此不能以資訊接觸本身就推論為「審判難期公正」,甚至恐意味著所有被媒體報導過的刑案皆不得行國民參與審判。法院並指出,媒體主管機關應於其職掌範圍內運用行政指導、宣導措施或其他適當方式,透過媒體自律,緩和案件審理前過於深入或立場較為強烈報導可能影響國民法官以公正、客觀、中立立場作成判斷之疑慮,而司法院及法務部亦應共同落實偵查不公開、平衡報導等規範,使國民在審判時得以排除情緒性影響。法院認為並未達到「無法以中立、冷靜之態度審視本案證據」的程度,認本案無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情形,辯護人聲請裁定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南韓濟州重大交通事故!廂型車暴衝人群釀3死10傷 候船室前驚魂一刻「車輛直撞人群」
南韓濟州島東部離島牛島於當地時間今(24)日下午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剛從渡輪下船的廂型車不明原因突然失控暴衝,直接衝向天津港渡航線乘客候船區及周邊行人,造成3人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10人輕重傷。當地消防單位甚至緊急出動醫療直升機前往搶救。失控車輛最終撞上電線桿才停下,現場滿目瘡痍。(圖/翻攝自YT,MBCNEWS )根據《韓聯社》、《YTN News》及《韓民族日報》報導,事故發生在下午2點47分左右(台灣時間約1點47分),肇事駕駛為一名60多歲男子,當時駕駛廂型休旅車從渡輪下船後,疑似突然加速,車輛暴衝約150公尺,先撞進天津港候船室,隨後又衝撞碼頭人行道與其他車輛,最終撞上電線桿才停下。目擊者形容:「車子直接衝進人群,場面驚悚混亂。」目擊者形容:車輛猛然衝入人群,眾人四散奔逃場面混亂。(圖/翻攝연합뉴스TV)事故造成車上乘客與行人共13人死傷,其中3人心臟驟停,包括車上一名60多歲女性與兩名男性行人(70多歲與60多歲),最終均搶救無效宣告不治。其餘傷者中,2人重傷、8人輕傷,目前分別送醫觀察與治療。警方正針對肇事原因展開調查,初步懷疑與車輛「突然加速」有關,亦將釐清駕駛是否有操作失誤或健康問題。濟州島為南韓重要觀光勝地,牛島素有「島中島」之稱,平時渡輪與人流頻繁,此起事故引發當地社會高度關注與討論。目前相關單位已加強渡輪區域交通控管與安全檢查,並呼籲民眾提高行駛與行走警覺,以防憾事重演。
東京驚傳轎車暴衝人行道 肇事駕駛棄車逃逸!11人送醫2人昏迷
日本東京足立區梅島今(24)日中午發生轎車撞人逃逸事故,造成至少11名行人與自行車騎士受傷,其中2人失去意識。警方目前已鎖定可能涉案人士追緝中,並調查事故是否與日前一起竊車事件有關。根據日媒《TBSテレビ》報導,東京警視廳表示,今日中午12時30分過後,接獲足立區梅島一間餐飲店員工通報,店外面發生「行人與轎車的交通事故」。警方與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有多名從10多歲到80多歲的民眾遭到一輛白色轎車撞擊,傷者共計11人,其中2人呈現意識不明的重度傷勢,均被緊急送醫搶救和治療。雖然肇事轎車留在現場,但男性駕駛已棄車逃逸。轄區警方正在周邊擴大調查,並調閱監視器追查男子行蹤。另據相關人士透露,警視廳於事故發生前約2小時,才在附近一間汽車銷售店逮捕一名涉嫌偷車並駕車逃逸的男子,事發地點距離該店不遠。警方正比對該名男子與撞人事件的關聯性,不排除兩起事件為同一人所為。事故現場位於東武鐵道西新井站以東約1公里的道路上,屬於周邊住宅與商業混合區域,平日人車往來頻繁。警方目前持續封鎖現場蒐證,並呼籲目擊者提供資訊,以加速釐清事故經過與逃逸駕駛的身分。
黑賓士狂飆2鎮!竊車賊連撞2人 毒品灑滿車內警封路圍捕終落網
雲林縣近日接連上演現實版「玩命關頭」,虎尾鎮5日發生黑色賓士轎車撞人逃逸案件,造成路人重傷昏迷,消息曝光後,熱心網友在社群上展開「全民尋車行動」,沒想到當晚這輛黑色賓士竟又現身在雲林科技大學附近的龍潭路,並再次發生撞人事件,警方獲報後出動大批警力封路圍捕,終於在晚間成功逮捕駕駛,一查之下竟發現這名男子是45歲的江姓竊車賊,車內還散落著大量海洛因毒品,令人震驚。根據目擊者指出,當時黑色賓士在龍潭路高速衝撞行人,現場民眾情緒激動,有人甚至拿物品砸車。警方表示,事發當時竊車賊企圖逃逸,還一度加速衝撞攔車的民眾,情況相當危險,斗六分局立即封鎖整條龍潭路,動員多名員警設下路障包圍,最終順利將人制伏。警方調查發現,該輛黑色賓士其實是一輛送修後失竊的車輛。修車廠於4日報案稱車輛離奇失蹤,警方調閱監視器後鎖定行蹤,沒想到竊車賊竟在隔日連續犯案,車主事後在社群平台喊冤表示:「我們才是受害者!」並強調肇事的不是他們,而是竊車賊偷車肇逃。令人咋舌的是,這起案件發生不到一個月前,虎尾鎮也曾發生一起BMW失竊案。當時竊賊趁車主暫時離開、引擎未熄火時開走車輛,甚至將車上的女子丟包在高鐵站附近,警方懷疑,近期連環偷車案恐是同一竊車集團所為,目前正全力追查幕後黑手。警方呼籲民眾,若車輛需送修或短暫停放,務必拔除鑰匙、鎖好車門,避免成為歹徒下手的目標,同時也提醒,切勿因情緒激動自行攔車或追捕,以免發生更大意外。
獨/旅日網紅遭控性騷賠10萬獲逆轉勝! 台藝大琵琶女神被法官狠打臉
2023年台灣吹起Me too風暴,不少女性名人跳出來踢爆曾被性騷擾,其中擁有台藝大枇杷女神之稱的李雨禧也出面指控擁有22萬訂閱的旅日網紅多米多羅Domidolo對其性騷。新北地院板橋民事簡易庭2024年12月11日判多米多羅須賠償李10萬元,多米多羅不服,上訴以後新北地院於10月15日判決出爐,宣判原審廢棄,李雨禧一審訴訟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一、二審訴訟費用由李雨禧負擔。回顧整起事件,李雨禧在2023年6月的MeToo浪潮中,發長文控多米多羅言語性騷,期間還有不當肢體碰觸,讓她備感壓力。不過對此,多米多羅回應,痴女企劃是女方提的,至於會穿比較露只是因為想增加流量,並且同住時都是分房睡,願意為言語輕浮部分道歉,但他也指出,對方不斷主動靠近,他反而想迴避,而李雨禧生活習慣很糟,事後她想多住幾晚他也拒絕,也幫她找飯店,強調絕對沒越界。當時,李雨禧貼出對話紀錄試圖證明自己被性騷,但網友卻都不買單,並認為多米多羅沒不軌意圖,甚至抓包李雨禧在影片下方留言,「你不喜歡我的ㄋㄟㄋㄟ嗎」、「助理問我有沒有被騷擾,我說沒有沒有,阿米是正人君子」,李雨禧發完MeToo文以後,卻獨刪這兩則留言,風向也因此一面倒。多米多羅批,台灣司法很可悲。(圖/翻攝畫面)不過,2024年一審出爐以宣判多米多羅要賠償女方10萬,多米多羅也於10月14日發影片喊冤,表示自己遭到李雨禧控訴性騷,但因為告不了刑事,所以對方只好轉告民事,沒想到法官卻要他賠償李雨禧10萬元。多米多羅憤怒表示,以為對方只有「垃圾證據」是要怎麼告,沒想到官司竟然輸掉,無奈表示「打官司的這2年,我只覺得台灣司法真的可悲。」多米多羅表示,當時和李雨禧合作「痴女企劃」對方借住他家,甚至到浴室泡澡,把浴室弄得嗶嗶叫,他才會說再這樣我就衝進去洗鴛鴦浴,但法官卻以此認定他有言語性騷。另外,最令多米多羅感到傻眼的是那部短片,當時很明顯是女方自己「帶球撞人」,但法官卻判是他主動去接近女方,還稱他有搭女方的肩,但影片根本沒這畫面,讓他懷疑人生,直說法官看世界的方式真的跟大家都不一樣。當時他也強調,會繼續上訴,但律師費真的是很貴,希望大家能夠斗內幫助他。影片曝光後有許多網友紛紛捐錢,從30元到3000元都有,喊話加油。沒想到,全案竟是反轉又反轉,今年10月15日,上訴結果出爐,法官在審酌證據以及勘驗影片以後,認定李雨禧未能舉證證明侵權行為確實存在,依法應予駁回其請求上訴人給付精神慰撫金10萬元。
北市男服藥頭暈駕車猛撞人行道! 機車倒整排、2人送醫
台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三段140巷今(10月17日)上午7時30分許發生車禍,60歲的男子在行車經過此路段時,疑似是因為頭暈導致車輛失去控制,往右偏移開上人行道,最終撞倒5輛機車,救護人員獲報後旋即抵達現場將2人送往醫院,所幸意識皆清楚、無生命危險,詳細肇責仍有待後續釐清。據了解,肇事駕駛為工人,上午開車去載3名同事上班,疑似是因為身體不適,吃下感冒藥物以後突然感到頭暈,導致車輛最終失去控制,往右偏移以後,開上了人行道,當場將停放在停車格中的5輛機車撞倒。而肇事者的車輛更是狀況慘烈,不僅車頭嚴重變形以及凹陷,得以想像當時撞擊力道應該非常猛烈,而救護人員在獲報以後旋即抵達現場,將肇事駕駛以及35歲的乘客送往馬偕以及國泰醫院,另名乘客則是輕傷未送醫。送醫2人目前均無生命危險,且意識清楚。
台中4女童「黃金葛汁」事件翻轉?受害男童性騷黑歷史曝光 知情者:女生是受害者
2023年,台中市某國小發生「黃金葛汁」事件,4名女學生因不滿班上一名男同學言行,竟聯合購買具有毒性的「黃金葛汁」放入男學生水壺中,最終導致該學生腹瀉、嘔吐等症狀。男學生家長事後則向對未道歉的3名女學生及家長提告求償102萬元。然而近日判決出爐,3名女學生與家長僅需賠償6萬1800元。據《三立新聞網》獨家報導,有爆料者指出,其實女童們之所以下毒,是因為遭受受害男同學長期性騷,加上向師長通報後也遭到漠視,最終才會出此下策。據《三立新聞網》獨家報導,爆料者表示事發當時校方為保護學生,僅隱晦提及男童「言行」引發女童們不滿。然而實際上卻是男童長期對女同學以言語、行為性騷擾,甚至會在女學生上廁所時在廁所外「站崗」,狀況已經達到令女學生心生恐懼的程度,而女學生將情況向當時的班導師反應,卻遭到師長的漠視,根據監察院調查資料,女學生中的一人曾指出,遭到該名男同學拍頭、拉頭髮、拍肩膀、故意撞身體、還在游泳課時近距離盯看、言語騷擾等,又指出該名男同學會評論女同學的胸部。甚至在性平調查期間,該名男同學還在午飯時間跑到女同學面前徘徊、盯著她看,又在健康檢查前故意接近她,讓女學生感到害怕。另一名女同學也指出,遭到該名男同學以言語騷擾「妳的胸部比同班○○○還大」等語,又故意碰觸她的身體、以物品觸碰/打身體、伸腳絆倒、評論其胸部。女學生們還指出,該名男同學不僅對這幾名女學生彈內衣、用身體撞人,女學生還多次發現,當上廁所出來時對方竟在廁所門外「站崗」等候。女學生雖多次向班級導師反映,但遭到導師輕忽認為「那有什麼」,以至於男同學不但未改善言行,甚至變本加厲,最終女學生被逼到走投無路,才上網查詢毒物資料,決心要「讓他受到教訓」。當時,女同學在夾竹桃、黃金葛、姑婆芋等3種毒物中,因黃金葛容易取得而選擇採用,並在2023年4月時,將「黃金葛汁」以滴管加進男同學水壺內,見效果不佳,5月4日再度下毒,結果被其他人發現後舉發。根據2023年報導,女孩事前、事後討論的紙條中,包含「黃金葛只會口腔刺痛、胃痛而已」、「我和我的朋友們討論過,最後決定不再傷害你,也請你不要再靠近我,我再聲明一次,我並不喜歡你!我和我的朋友還是會做好應有的防備。」等內容,也曾寫紙條給檢舉的人「我們決定取消毒他,並且再一次給他警告,但還是要把那瓶帶著,以防他又對我不利。」如今看來,這些紙條的內容也與爆料者說法相符合。事後,男同學家長決定對3名女童及家長求償101萬5050元精神撫慰金與醫藥費,僅有其中1名女同學經協調後「道歉認錯」得以倖免。對此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男同學長時間與這4名女同學在同一環境學習,擔心再次遭毒害,也產生焦慮、恐慌不安、情緒低落等負面情緒,經診斷有憂鬱、焦慮可能,考量涉案情節及雙方資力,判3名女童及家長賠償6萬1800元,可上訴。爆料者表示,女學生以黃金葛汁下毒的行為雖不可取,但女學生是在長期遭受跟蹤性騷,告知師長後又遭到漠視的狀況下,才會做出錯誤的判斷與舉動。且在事後,其中一名遭男同學主要針對的女學生,原本成績優秀堪稱學霸,事件後卻陷入沮喪,功課也因此一落千丈。加上在揭露整起事件後,均未有人提及前因,讓女同學們備受到外界輿論壓力,因此決定出面還原事件的另一個角度,讓真相水落石出。
台積電嘉義廠工地傳工安意外!砂石車衝撞圍籬波及流動廁所 1工人因傷送醫
今(4)日傍晚,台積電正在嘉義興建中的先進封裝廠AP7廠傳出一起工地意外。一輛砂石車在故宮大道旁的P1&P2進行土方外運作業時,突然失控衝撞工程圍籬,導致車頭變形、擋風玻璃破碎。而位於圍籬旁的流動廁所也被波及,廁所內1名女性工人遭受撞擊,腿部受傷送醫。職安署南區中心5日將派員調查,該工區已停工。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下午5時許,當時一輛砂石車在進行土方外運作業時忽然失控爆衝,將位於故宮大道旁的P1&P2區的工程圍籬衝破撞倒。由於基地位置較一旁馬路更高,砂石車車頭懸空,幾乎快失去平衡墜落,一旁工程人員還以怪手壓住砂石車車斗,才避免了事態擴大,場面相當驚險。然而,這起事故仍然波及到一旁的流動廁所,由於圍籬跟廁所都在撞擊中破裂、散落,當時一名女性工人正在上廁所,腿部因此受傷,由救護車送醫治療。據了解,台積電嘉義廠區的建廠工地意外頻傳,上月27日才有工人被千斤頂夾斷右手大拇指,本月1日又有工人遭遇電擊燒傷,此次砂石車失控撞人已經是今年以來第9起工安意外。職安署南區中心5日將派員調查,該工區現已停工。
北新竹車站驚傳「火車撞人」 35歲男腳掌斷肢、手肘變形
新竹市北新竹車站11日晚間發生火車撞人事故,一名約35歲男子落軌遭台鐵1268次區間車撞擊,導致左腳掌斷肢、右手肘嚴重變形。所幸傷者意識清楚,經消防人員緊急處置後送醫救治,目前詳細事故原因仍在釐清中。新竹市消防局指出,事故發生於晚間7時41分,由鐵路所員警通報站內有人遭火車撞擊。救護人員於7時49分趕抵現場,發現傷者倒臥於列車下方,但並未被列車壓住或受困。三民分隊於7時56分回報,男子當時仍保持清醒,現場持續實施急救處置,之後由中山分隊救護車於8時10分將其送醫治療。鐵路警方針對葉姓司機員進行酒測,並未發現酒駕情事。目前尚不清楚該起事故是否涉及人為因素、自行進入軌道或其他狀況,詳細肇因仍待鐵路警察與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釐清。
四川男車禍被撞「大腦嚴重受損」 駕駛辯酒後失誤!警追查真相逆轉:撞錯人了
中國四川一名男子1年多前走在路上,被急速奔馳的轎車撞飛,雖然搶救後保住性命,但大腦嚴重受損。離奇的是,轎車在撞上來之前,已在對面馬路停留一段時間,直到男子出現才加入衝撞,但肇事司機堅稱是「酒後失誤」引發的意外,法院審理後也做出判決了。根據《檢察日報》報導,事情發生在 2023年12月23日23時許,來興文縣旅遊的陳男吃完飯後和朋友一起散步返回飯店,行經一處十字路口附近,突然一輛白色轎車急駛而來,將他撞飛數公尺。肇事司機不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踩油門逃離現場,而陳男被緊急送醫急救,雖然保住性命,但大腦嚴重受損,經法醫鑒定,顱腦損傷構成重傷二級,腰椎骨折為輕傷一級,左尺骨骨折為輕傷二級。警方調查後,發現事有蹊蹺。(圖/翻攝自中國新聞周刊微博)警方立案調查,循線找到肇事車主董男,並進一步發現,車禍當下的實際駕駛人是董男的朋友龔男。龔男辯稱酒後恍惚,不小心撞到人,害怕被打才逃逸。詭異的是,車禍前龔男曾駕車在人行道對面車道停了1分40秒,並有多次猛催油門的行為,直到陳男發現,突然加速衝撞。更奇怪的是,龔某撞人後沒有減速停留,反而平穩駛離,全程遵守交通規則,避開車輛,可見其當時意識清醒。警方進一步收集證據發現,龔男案發後曾向其他友人表示「撞錯人了」,行車紀錄器也多次錄到「要撞死他」、「撞錯人了」。警方進一步調查,原來龔男長期和已婚錢姓女子有曖昧關係,2人當晚在KTV外分開後,錢女打電話叫雷姓丈夫來接,龔男則開車準備返回市區。當雷男接到錢女時,正好龔男打電話給錢女,雷男搶過手機接電話,懷疑龔男是介入婚姻的小王,雙方發生激烈爭吵,更表示要「見面處理」。只是因天色昏暗,龔男誤將走在人行道上的陳男認作雷男。興文縣檢察院依故意殺人罪對龔男提起公訴,法院今年1月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龔男有期徒刑13年。一審判決出爐後,龔男提上訴,但宜賓市中級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