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卹
」 殉職 新竹 消防員 猝死 黃瑋震修法通過!警政署放寬警察殉職要件 保障遺族權益
新北市厚德所員警日前凌晨執勤時,遭毒駕男子開車撞死,而基隆八堵分駐所員警於值班台執勤時,遭到男子駕小貨車衝撞殉職。不過根據現有法規,卻無法認定員警為殉職,引起社會輿論一片譁然。對此,警政署也在12日表示放寬殉職規定,以保障執法之警察人員權益,案經內政部及銓敘部於113年9月12日會銜發布生效。警政署指出,先前發生員警執勤遭歹徒駕車衝撞致亡故案件,卻難以認定為殉職,引發警界及社會譁然。警政署考量警察人員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危害以致死亡等案件,依原規定部分案件難以認定為「殉職」,為保障嚴正執法之警察人員權益,使其勇於任事,爰報請內政部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放寬「殉職」規定,案經內政部及銓敘部於113年9月12日會銜發布生效。按照原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員警執勤「殉職」是指在搶救災害、執行拘提或逮捕案犯等勤務及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者。警政署考量警察人員職司查察奸宄、取締不法之責,在執行勤務時,較一般公務人員易遭不法人士無預警暴力侵害或攻擊。為表彰執行勤務中因遭受暴力危害以致死亡警察人員之功勳及給予遺族更為完善之照顧,特別報請內政部於113年8月14日邀集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主管機關研商修法,並獲得共識,就員警在執勤中遭受暴力以致死亡者,即符合「殉職」規定,不再侷限於「搶救災害」、「執行拘提或逮捕案犯」及「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要件,並追溯適用於尚未經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案件。而此次修法後,警政署將依修正後之規定,審議近期發生之員警執勤遭衝撞致亡故等案件,以保障員警遺族撫卹權益。
警察「因公傷亡」慰問金調高 蘇昱鴻、黃瑋震2警也適用
行政院日前公告了修訂後的「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這次修訂大幅提高了受傷、失能、死亡與殉職的慰問金額度,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的慰問金,從原本最高1400萬元提升至2000萬元。而先前因公死亡的2名員警蘇昱鴻、黃瑋震, 因為其家屬尚未提出申請的關係,因此適用於新法。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在新法中,死亡慰問金從300萬元提高至600萬元,增加一倍。因「執行勤務致死亡者」的慰問金則從600萬元增至1000萬元,增幅達67%。失能慰問金也有大幅調整,平均增加一倍,其中全失能者的慰問金從300萬元增至600萬元,半失能者從150萬元調高至300萬元,部分失能者則從80萬元提高至160萬元。受傷慰問金方面也有顯著提升。傷勢嚴重住院急救有生命危險或失能之虞者,慰問金從20萬元調高為25萬元。連續住院30日以上者,從8萬元增至10萬元。甚至連未住院但需治療4至6次者,慰問金也從3000元增至6000元。報導中也指出,之所以會有這次的修法,主要是今年發生的兩起警員因公死亡事件。2月29日,基隆市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在值班台上被貨車高速衝撞身亡;7月13日,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撞死亡。而這2名員警的意外身亡,引發了「因公死亡」和「因公殉職」認定標準的討論,因為兩者的撫卹金差異可達千萬元。官方也解釋,新辦法採取「從新從優」原則,在修正施行前已符合發給慰問金條件,但尚未申請或正在申請過程中的案件,將適用新規定。而蘇昱鴻和黃瑋震的家屬尚未申請慰問金,因此他們將適用新的標準。除了提高慰問金的金額外,內政部8月也曾預告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屆時將會放寬「因公殉職」的認定標準,特別是對於遭受暴力危害致死的情況。
疑霸凌逼死北科大碩班「工讀生」 保發中心:依規懲處
近日一名台北科技大學碩士班的「工讀生」,被保發中心要求學業跟工作要擇一,他疑似不堪職場霸凌,17日在學校上吊輕生。對此,保發中心表示,他們進行內部查調相關事件發生之原委,釐清事實與責任歸屬。據《自由時報》報導,劉男原本就在保發中心工作,考研也有得到主管同意,但考上後,他說每個星期三要去上課,主管說要讀書就要辭職,要他簽自願離職單,放棄讀書才能留在公司。北科大兼任教授羅台生說,劉男在保發中心待5年,擔任工讀生的他要做全職工作,月薪2萬多。羅台生表示,劉男用生命捍衛工作權,他到17日晚間,都還在勸劉男不要聽保發中心的話。保發中心說,「有關本中心有位同仁之不幸事件,我們所有同仁與主管都深感難過與不捨。這幾天我們首要之務是持續關懷著同仁的家屬,希望能為家屬多盡一些心力,協助妥善處理後續事宜。這期間董事長、總經理皆分別前往同仁南部之住處向家屬表達關懷與致意,並全力協助家屬辦理撫卹及後續事宜。」保發中心表示,「近日對於外界評論有關本中心同仁之事,我們謹予以尊重。惟因事涉同仁個人隱私,我們須恪遵相關法規與審慎處理。然對於此次不幸事件的發生,我們也已即時進行內部查調相關事件發生之原委,釐清事實與責任歸屬,檢討內部管理上的缺失,並已確認失職主管之查調報告,且依規定執行懲處。」保發中心指出,「同時,我們也深切全面檢視內部管理制度、員工申訴管道、主管與同仁互動溝通方式等各項保障員工權益之機制,以確切落實對所有同仁之員工權益保障。」保發中心強調,「本中心屬於財團法人機構之非營利事業組織,無論執行內部或對外的日常業務上,都恪遵政府各項法令規範與本中心之相關工作規則。因此,對於同仁申請休假或請假時,所有主管也皆須依照勞工相關法規與本中心工作規則辦理。同時,我們也將加強督促所有主管在工作管理的態度與方式上,除需遵循法令規範外,更應以關懷同仁日常工作可能遭遇困難的同理心,積極協助解決影響同仁勞工權益之問題。」保發中心指出,「同時,我們也將持續增進所有同仁與主管對於職場安全重要性的認識,並定期檢視是否存有影響員工權益的潛在問題,以及早預防事件的發生。」◎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軍職尪因公過世…公公承諾撫卹全給母女卻反悔 她變罪人崩潰:做錯什麼
「我到底做了什麼,要在先生過世後,面對茫茫的未來還要被抹黑羞辱?」1名女網友表示,丈夫先前是軍職,因老公過世後公公當著長官弟兄及爸爸的面宣布,所有能領到的撫卹都給她們母女倆,不料到了真正要分配時卻反悔,婆家被質問竟惱羞成怒,不斷數落自己嫁過去後的種種不是,讓她感到身心俱疲。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先生是軍人因公過世,告別式時,抱著3歲幼女痛哭流涕,公公不知為何當著長官弟兄及我爸的面宣布,所有能領到的撫卹都給我們母女,但到了真正到要分配時反悔了,我爸當然不高興的問公公不是當眾承諾了嗎?」女網友提到,婆家面對爸爸的質問竟惱羞成怒,開始數落自己嫁過去後的種種不是,「什麼大小事都能說嘴把我徹底抹黑」。遺孀感嘆,當初家中遭逢劇變,她腦袋一片空白,聽到公公的承諾心裡還流過一絲暖意,「後來急轉直下的劇情,身心俱疲、雪上加霜,當眾說大話的是公公,為何他反悔倒楣的是我,我變成最大的罪人,我到底做了什麼,要在先生過世後,面對茫茫的未來還要被抹黑羞辱?」貼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妳是第一順位,錢本來就是妳的」、「誇張,是法律說了算,不是你公公說了算」、「你是配偶且有小孩,繼承應該都會是你們母女的哦」、「撫卹金又不是由公婆決定分配,單位一定會依照法律去做事情」、「子女是第一位繼承權,因女兒3歲,你和女兒會有一人一半的財產權,除非你跟女兒都不在順位才能輪到婆家人」。
綠批藍不參加IPAC年會 凌濤反嗆立場不公何需參加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在台北舉辦第4屆年會,綠委痛批,在野立委無人出席,卻遭有派員出席的民眾黨駁斥,某非挺綠立場的媒體人則對國民黨拒出席頗有微詞。對此,國民黨政策會副執行長凌濤指出,國民黨對陸政策主張是「對話與國防」並重,與IPAC的抗中理念從來不同。他個人也認為,國民黨寧可參加100場立場持平、公正討論的國際兩岸關係研討會,就是要拒絕參加類似IPAC立場不中立的組織舉行「大拜拜式,無助解決兩岸問題」的會議。凌濤也問民進黨立委,國民黨的政策路線符合台灣多數民意,但IPAC的立場是嗎?請問民進黨逼國民黨非參加IPAC會議,有什麼意義?現在國民黨的立委不就前往歐洲參加台歐、台捷論壇,為台灣發聲?他舉例,捷克雖然反中,但是願意與台灣一起站在民主國家的立場,討論兩岸關係,而非只能「抗中」「殺中」,不利兩岸對談交流與和平。他也請問綠營,未來若再發生類似大陸漁船在金廈海域翻覆的事件,兩岸緊張不利台灣漁民出海捕魚權益,誰能出面與大陸磋商解決問題,不是就只有國民黨能做到?凌濤說,就算有非親綠媒體人與民進黨的看法一致,給了國民黨很大的壓力,批判國民黨不參加IPAC,但是他一定「百分之一百」反對國民黨出席IPAC在台灣舉行的這次年會「我一定否定」。凌濤今天在網路政論節目「誰來早餐」回應IPAC年會議題。主持人朱凱祥也呼應,IPAC就不是中立的國際組織,各國參與者熱熱鬧鬧的到台灣出席,吃吃喝喝、旅遊,由外交部出錢買單,罵完大陸後搭機離台,但兩岸關係越來越緊繃,卻要由台灣民眾自己面對、收拾善後,這樣的會議有意義嗎?他說,台灣有言論自由,喜歡IPAC的人就去參加大拜拜,但是「道不同不相為謀」,哪有任何人到台灣辦桌,都要強迫立場不同的人必需都到場的道理,「你喜歡你就去嘛」。他指出,看看今天三大報的頭版大標,就不難理解「強迫為何無理」,因三大報中,有兩家媒體以海巡署向大陸漁民致歉並提供撫卹為題做報導,另一家就是IPAC台北年會內容,但他要問民進黨及批判國民黨不參加IPAC的媒體人,「請問昨天,是處理台灣漁民真正遇到的痛苦比較重要,還是繼續罵中國大陸比較重要?」。朱凱祥說,昨日兩岸正在處理「大陸漁船在金門翻覆事件」,此事我官方態度明顯前踞後恭,最後向陸方致歉賠錢了事,連賴總統在IPAC年會發表談話都小心翼翼,為什麼?不就是擔心IPAC年會又擦槍走火,導致兩岸更難處理陸船翻覆爭議。因此,那些罵國民黨為何不參加IPAC年會的評論與主張,不必理會。
半導體廠弟猝死姐烙人揍負責人 逼簽800萬本票:一命換一命
新竹一名李姓女子弟弟在某半導體公司任職,不幸猝死,而李女約公司負責人、股東到家談判,卻找遠房表弟等多人打負責人,逼他們賠撫恤金,不然「一命換一命」,2人簽了800萬元本票,法院判李女和表弟各5個月。判決書指出,李女弟弟在某半導體公司任職,在上班時昏厥後過世,而李女和表弟呂男邀公司負責人、股東等人到家裡商討相關事宜,怎料她找多人威脅他們賠撫卹金,不然無法離開,呂男一聽到2人說李男掏空公司,直接賞負責人一巴掌,2人因為害怕承諾會賠500萬,但李女他們要800萬。負責人簽本票後,李女等人又擔心本票不夠,還要股東簽保證書,呂男打人後還嗆,「一命換一命」、「拿出買命錢」、「如果你不簽,你就跟我出去走走」、「如果沒有簽的話,基本你離不開這間住所」,最後2人也只好簽名。新竹地院認為,李女跟呂男未尊重告訴人之自由意願,強令其等簽署擔保本票與連帶保證書,還恣意傷害出言恫嚇,簽立本票與連帶保證書,且2人始終否認犯行,各判5個月。至於本票部分,公司負責人提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也勝訴,故本票權利已無從行使。傷害部分,已逾告訴期間,經檢察官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休假陪妻回部落遇死劫!士官騎車撞違停貨車亡 獨留妻小生計陷困境
1名28歲賴姓士官趁休假期間,陪同妻子到台中市和平區環山部落,返家探親, 20日晚間9時許他騎車前往超商購物,在返程途中,疑天雨路滑,不慎自撞路旁違停的貨車,導致他當場失去意識,送醫搶救後仍不幸身亡,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賴男休假陪妻子回環山部落妹婿家探親,昨日晚間9時30分騎車到超商購物,返家回程時,行經環山一巷,疑天候不佳下雨,導致機車打滑,不慎自撞路旁違停的大貨車,強大的衝撞力撞擊他左前額頭,造成他頭部重創,當場失去意識,行經路人發現後,緊急報警求助,隨後將他送醫搶救。警方表示,20日晚間9時許獲報,環山一巷發生交通事故,到場後,緊急將賴男交由梨山119救護車送往梨山衛生所急救,但搶救無效不幸身亡,後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將貨車司機移送偵辦,目前家屬已將遺體移送至南勢部落家中,後續待檢警相驗釐清死因,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友人說明,賴男育有1名9歲女兒,但家境貧困,日常開銷皆由他的軍官俸祿供給,如今不幸遇上憾事,不曉得家裡日後該如何撐過,賴男長官得知後,立即派遣連上幹部到場了解,並表示會協助處理後續撫卹及治喪事宜。
遭毒蟲衝撞身亡 三重殉職警黃瑋震下周告別式時間、地點曝光
新市三重警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衝撞殉職,引起各界哀痛。警政署長昨日也承諾撫卹金加慰問金至少2000萬,盡力替遺族爭取權益。稍早黃瑋震告別式時間也出爐,將於7月25日下午在新北市立殯儀館景福廳舉行。回顧整起事件,25歲黃國維吸食喪屍菸彈「依托咪酯」後開賓士沿路狂飆,於正義北路、龍門路口,逆向高速衝撞正在停等紅燈的警車,造成1死4傷,員警黃瑋震右胸、右大腿骨折,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據了解,殉職黃員家屬並不希望解剖驗屍,遂後改以斷層掃描方式擇日進行相驗,而今日告別式時間先曝光,將於7月25日下午在新北市立殯儀館景福廳舉行,讓各界可以送警界英雄最後一程。
殉職好苛2/真今公祭明忘記!警執勤遭三寶撞亡 追頒楷模獎章仍不算殉職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員黃瑋震,13日遭毒駕的黃國維撞上身亡,也再度掀起撫恤金討論,根據法規,因公殉職才能獲得最高撫卹金,但殉職條件嚴格到幾乎苛刻,台中市第六分局警員韓勤2021年騎機車執勤時,遭違規的BMW撞上身亡,行政院在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銓敘部最終還是認定他為「因公死亡」,也讓警界諷刺表示此為「真正的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據了解,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國道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讓內政部修改規定。當時郭員和葉員在執勤時遭疲勞駕駛的大撞車撞上身亡,葉員身後更留下年僅6歲和3歲的小姊妹,警察英魂最終打動內政部,將規定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而倘若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員警在值勤中喪命都屬於因公死亡,死亡或殉職則由銓敘部認定。根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因公死亡者發給遺族600萬元,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1200萬元至1400萬元,警界原以為學長們的付出能為7萬警察弟兄換來更可靠的保障,其結果卻仍讓人失望。國道警葉家豪(左)和郭振雄(右)在執勤時遭大貨車撞上身亡,內政部這才修改因公殉職死亡規定。(圖/警方提供)2021年12月,台中市第六警分局警員韓勤騎車執勤途中,遭違規橫切馬路的BMW大力撞上,韓員閃避不及、重摔倒地,導致嚴重顱內出血,被緊急送往中港澄清醫院搶救後仍不治身亡,享年僅40歲。韓員的離開也引發各界哀痛,行政院認為韓員盡忠職守、勇於任事,忠勤風範堪為楷模,於告別式上追頒三等楷模獎章1枚及獎章證書,並以警察最高榮譽,用警旗覆棺以慰在天之靈。而韓員身後還留下一對當時年僅4歲的雙胞胎孩子,當時警方承諾會從優撫恤,盡力爭取以照顧這對孤兒寡母,銓敘部最終仍認定韓員為因公死亡,慰問金相差至少600萬元,當年因公亡故的8位員警都未遭認定為殉職,如今又傳出基隆八堵分駐所遭撞警員恐不算殉職,再度引發警界熱議。「這些警員為國盡忠、為人民盡責的,最終在值勤時失去生命,身後事卻沒有保障,誰還敢為社會賣命?」不願具名員警表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悲痛已在警界上演多回,往往在新聞熱度過後,遺孀們的處境就會遭人遺忘,說好的「從優撫卹」最終也淪為口號,希望銓敘部能放寬認定,為犧牲的英魂留下照顧家人的空間,別讓員警在一次次的失望中徹底寒心。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值班時,遭簡姓男子駕駛的貨車大力衝撞喪命,如今卻傳出其恐不符殉職條件。(圖/報系資料照)
殉職好苛1/殘酷!國道警護6命遭毒駕撞死不算殉職 同事貼血制服幫叫屈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員警黃瑋震,13日遭毒駕黃國維撞上不幸身亡,英魂驟逝留給大眾無限哀思,卻因其撫恤金問題而引發熱議,事實上,警職人員認定殉職條件十分嚴格,護6命而遭毒駕撞死的國道警陳啟瑞最終被判定為因公死亡,最後一刻都握著無線電的英勇,和染血制服皆無法改變銓敘部決定,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恐不算殉職,更重創警界士氣。據了解,從2010年到2023年間,共有1萬1964人因公傷亡,當中包括1萬1851名傷殘警員,以及100名因公死亡員警,而真正被認定殉職、得到最高撫卹者僅有13人。過去的「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在執行一般勤務若遭遇危難事故,要「奮不顧身,以致死亡」才能被認定為殉職,直到2018年才修正為「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修改規定背後,卻是員警生命的代價。在2000年到2017年間,共有58名警員因公亡故,包括55人遭認定為因公死亡,僅3人被判定為殉職,當中更藏著國道警察多位英魂,其家屬痛失至親,卻無法獲得最高撫卹。2017年8月,國道警察陳啟瑞、楊宇辰接獲任務前往處理車輛拋錨案件,卻在戒護車內6位民眾時,被毒駕的黃志龍駕駛的拖板車高速撞上,陳啟瑞身受重傷,急救後宣告不治,楊員當時下車詢問狀況,也因而雙腳骨折,車內的民眾則僅獲輕傷。陳啟瑞的靈車在公祭後還繞行到竹林分隊,警界同仁含淚敬禮致敬,他卻不是最後一位染血的紅斑馬。(圖/翻攝畫面)直到生命最後一刻,陳啟瑞都手拿無線電,盡職盡責的保護民眾,身上的制服更遭鮮血染紅,其身後更留下當時還在讀高中的兒子,國道公路警察局當時發文哀悼,悲痛「爸爸上班去,從此不再回家來」,這卻不是最後一次血染紅斑馬。2018年4月,國道警察局第4警察隊新市分隊警員郭振雄、葉家豪執勤遭大貨車追撞身亡,當時50歲的郭員僅差2個月就要退休,38歲的葉員則留下年僅6歲和3歲年幼女兒,此噩耗也讓新市分隊氣氛低迷,更有同事將程員的制服整齊疊好放在其床鋪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時任國道警察局長朱正倫承諾會以因公殉職的方向往上呈報,但2名警員和陳啟瑞最終仍僅被認定為因公死亡,也因他們的離世才打動內政部,因而修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如今又傳出值班台遭撞身亡的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宏不算殉職,嚴格到幾乎苛刻的殉職規定再次重創警界士氣。郭振雄意外身亡後,其同仁將制服整齊疊在他的床上,無聲地向兄弟致敬。(圖/報系資料照)
2警因公傷亡 警政署長:全力爭取撫卹並研議修法放寬殉職認定
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駐所警員蘇昱鴻與新北市警察局三重分局警員黃瑋震日前執勤遭撞不幸身亡,引起各界關注警察權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張榮興表示,警政署將全力協助遺族爭取從優撫卹,撫卹金及慰問金將達2000萬以上,有關「因公殉職」及「因公死亡」認定疑義引發各界討論,未來將研議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放寛「執行勤務殉職」的認定,為遺族爭取最大的相關撫卹保障。張榮興指出,針對基隆、新北三重2案員警執勤遭受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各項撫卹給與,計有殮葬補助、公保死亡給付、一次及月撫卹金、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警察消防海防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等項目,合計達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警政署現正持續辦理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修法作業,提高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金額最高約可達2000萬元,給予警察遺族更完善照護。 「努力為警察同仁爭取更好的保障與權益,是我的責任,我會全力以赴!」張榮興強調,每一位警察同仁都是同袍,更是家庭的支柱,任何的執勤意外都是警政署最不樂見的,將持續不斷精進,完善警察執法制度、強化教育訓練及裝備,保障所有員警執勤安全。
三重警殉職「撫卹金2300萬」? 侯友宜盼:中央從優撫卹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衝撞殉職。事後,黃員遺孀於社群貼出郵局帳號提供捐款使用,引起各方論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則指出,相關撫恤約2300萬元。新北市長侯友宜15日表示,會跟中央協調,站在受害者立場來思考,希望中央可以從優撫卹。侯友宜表示,警察遺眷現在面臨人生最艱難的時刻,內心的悲痛他能夠感同身受,警察局所有弟兄一定會全力協助遺眷度過這個難關,一定會把警察遺眷身後之事照顧的很好。侯友宜提及,警察工作非常特殊、危險,他最能理解第一線同仁面對風險跟挑戰,所以在整個工作上因公死亡、因公殉職,警察局都會協助家屬來跟中央爭取從優撫卹。被問到相關撫恤真的能夠拿到約2300萬元?侯友宜表示,他們都會站在整個受害的情形底下,會跟中央做溝通、協調,站在受害者立場,來替遺眷來思考,希望中央可以從優撫卹;「我們照顧家屬的心一定會永遠不變,因為他是我的兄弟」。」
三重警遭毒駕撞死「傳撫卹金僅80萬」 分局發聲明:至少2300萬以上
新北市三重分局28歲警員黃瑋震,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賓士逆向撞死,外界傳撫卹金僅80萬元,由於黃員妻子薪水只有28K,又留職停薪中,未來撫養4歲兒會很辛苦,令人心疼。對此,三重分局發表聲明澄清了。三重分局今(15日)晚發聲明指出,有關警員黃瑋震於執行巡邏勤務時,遭它車逆向撞擊,很不幸地於當日凌晨5時急救後傷重不治,造成本分局同仁無限哀痛,更為警界痛失英才感到惋惜。三重分局表示,在這悲痛哀戚的艱難時刻,心情與家屬一致,全力專注於陪伴家屬度過難關,並向家屬允諾會替遺眷爭取最優渥的撫卹待遇,讓瑋震能夠放心地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說明,警員黃瑋震遺孀可領取的相關金額,依《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得請領死亡慰問金1200~1400萬元,這部分警政署也刻正研修再行提高金額;另警消安全基金300萬元,加上黃員本身相關撫卹及死亡給付等補助約600~700萬元。估約可支領撫卹金額至少有2300萬元以上,而非外界說的撫卹加喪葬補助僅有100萬等。三重分局強調,目前正全力協助家屬,從優申請相關撫卹,並承諾依然會持續竭盡所能,為瑋震爭取最優的撫卹待遇,也請社會大眾支持警察同仁,讓瑋震認真工作,戮力於保護社會安全、打擊犯罪的精神延續下去。
基隆警值班遭撞死「非因公殉職」?撫恤金少726萬 警政署回應了
新北市貢寮區1名34歲簡姓男子今年2月29日駕駛竊來的貨車,一路奔襲30公里,先在台62線追撞1名劉姓巡路員,造成對方摔落邊坡慘死,接著撞進基隆第三警分局八堵分駐所,導致24歲值班員警蘇昱鴻當場殉職。沒想到,如今傳出警政署認為蘇員不符「因公殉職」標準,僅能算因公死亡,兩者撫恤金天差地遠,引發外界議論。依照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因公殉職」的撫恤金以最高本俸4萬6000元計算,給予240個月,共1104萬元;「因公死亡」則以本俸2萬1000元計算、給予180個月,共378萬元,兩者相差726萬元。另依照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若員警因公死亡,遺族可領到600萬元慰問金;因公殉職則是1200萬元至1400萬元。對此,警政署說明,本案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至於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經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基隆市警察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基隆市警局於6月再次函報,目前警政署正在蒐集各相關單位意見,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開會審議,尚未定案。新北市貢寮區1名34歲簡姓男子駕駛竊來的貨車撞進基隆第三警分局八堵分駐所。(圖/黃鵬杰攝)回顧案發經過,簡男平時精神狀況不穩,多次出現幻聽、幻覺和自言自語等狀況,農曆年前有看醫生並服用藥物,但今年2月底突然發病,大叫一聲後僅著內褲衝出家門。簡男離家後,竟竊取停在澳底漁港的1輛貨車,接著一路開往基隆市,最後撞進八堵分駐所,導致蘇姓員警當場斃命;另名女警則僥倖生還。簡男犯案後逃逸,逃亡約1.3公里後遭台鐵4248次區間車撞上,當場死亡。不僅如此,簡男開著偷來的小貨車一路撞進派出所前,還在台62線萬瑞快速道路西向16K處,撞上騎重機執行巡邏勤務的劉姓巡路員,造成劉男墜落邊坡,傷重不治。
新北市28歲警遭毒蟲撞死 三重分局以「因公殉職」提報 爭取最優撫卹
新市三重警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衝撞殉職。黃瑋震遺孀14日於黃員多個社群發文貼出郵局帳號提供捐款使用,後續撫恤金議題也掀起討論,新北市警局強調會為家屬爭取最高撫卹,盡力提供幫助,伴家屬渡過難關。新北市警局局長特別指示警察局人事室、督察室及三重分局,全力協助家屬爭取最優渥的撫卹,根據銓敘部對於「因公殉職」之撫卹金規定,年資未滿10年,除了一筆撫卹金及喪葬費外,還有每月2萬撫卹金共180個月(十五年)。三重分局雖以「因公殉職」等最優撫卹向上呈報,不過也強調,是否符合「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等條件,仍待上報後,一路從新北市警局、警政署,最後到銓敘部認定,才得以確定能拿到的撫卹金額。
三重殉職警遺孀募款惹議 她揭「因公殉職撫卹」殘酷現實:停止撻伐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凌晨執行巡邏勤務時,遭毒駕逆向衝撞殉職。事後,黃員遺孀於多個社群貼出郵局帳號提供捐款使用,引起各方論戰。對此,警界出身的前立委游毓蘭透露,黃員是以因公死亡申請撫䘏,並非因公殉職,就算警局以因公殉職申請撫卹,銓敘部仍會駁回,呼籲外界停止撻伐遺孀。游毓蘭今(15日)在臉書發文稱,黃員執勤中遭撞身亡,在其他先進國家都會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事發當下所有媒體報導也都以「因公殉職」定調,實際上警局是以因公死亡申請撫䘏,並非因公殉職,因為就算以因公殉職申請撫卹,仍會被銓敘部駁回,就像先前值班被撞死的基隆八堵所員警,同樣被認定「非殉職」。她說明,不管是在派出所值班台或在巡邏車上被撞死,都不符合因公殉職中「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的要件,雖然警界不斷爭取,內政部也於2018年將「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第2款之「因公殉職」定義,修正為「執行前條各款所定勤務之一,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然而銓敘部對於被毒駕或精障者高速撞擊的值勤任務,並不認為是對生命有高度危險的事故。游毓蘭指出,黃員死後留下4歲幼子,如果他和八堵所殉職員警當初選擇從軍,2人在執行任務時死亡後,遺眷可享有終生撫卹,但他們是警察,被「衡平」為文官公務員,因公殉職與因公死亡的撫䘏天差地別,這也是為何黃員遺孀會願意接受外界幫助,畢竟4歲孩子在失怙後,成長之路何其漫長且崎嶇,呼籲外界停止撻伐遺孀。
八堵24歲警值班台遭撞身亡不算「殉職」 謝國樑發聲:警政署質疑未達標準
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警員蘇昱鴻2月時,在值班台遭小貨車衝撞身亡,如今卻傳出其為被認定為「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將影響至少600萬元撫卹金,基隆市長謝國樑也嚴正抗議,認為蘇員應屬因公殉職,若無法爭取到最優卹條件,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蘇昱鴻家屬爭取權益。謝國樑說,他於3月1日第一時間至醫院探視時,即強調蘇員應屬因公殉職,希望能夠從優撫恤,全力協助家屬,而基隆市警察局也是以「因公殉職」呈報,但警政署卻質疑該案未達因公殉職標準,僅能算因公死亡,目前認定結果仍在審查中。對於中央警政署未能第一時間給予警員「因公殉職」認定並給予最優撫卹,謝國樑也表達嚴正抗議,並強調期待警政署最終審議結果符合民眾與基層員警的期待,若最終未能給予外界合理交代,不排除透過募款方式協助家屬獲得應有權益。
三重殉職警初算撫卹金「僅80萬」 遺孀月薪28K留停養無業公公與4歲兒
新北市三重區28歲員警黃瑋震13日駕車巡邏時,因遭25歲黃男開賓士車毒駕逆向高速衝撞,結果傷重不治身亡。而其妻曾於社群網站發文時留下自己的郵局帳號,結果引發爭議。據悉,黃員遺孀擔任行政助理,月薪僅28K且留職停薪中,公公無業、婆婆往生,遭逢巨變還要獨立撫養4歲兒,急需各界協助,事發後才用黃員臉書發文並貼上郵局帳戶,引起網友質疑,懷疑遺孀用丈夫之死募款。黃員遺孀翌日再次貼文澄清「並沒有要利用本次案件募款。謝謝大家的指教」。新北市三重區28歲員警黃瑋震於13日凌晨執勤之際,遭到黃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衝撞,雖然後續有緊急送醫,但仍於13日凌晨5點24分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後續肇事的黃姓男子坦承駕車前曾吸食「喪屍毒品」電子菸,黃男也被爆一個月內因持械發生衝突而多次遭到逮捕,目前黃男已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名移送法辦。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黃瑋震遭毒駕逆向高速撞死,僅能認定「因公死亡」,撫卹金與「因公殉職」的600萬至1200萬有天壤之別。依照黃員7年年資粗略估算,僅約領一次撫卹金80萬上下金額,加上喪葬費部分補助約20萬。另外,撫卹金核定後將採按月發給,實在無法讓遺孀解決燃眉之急。黃瑋震的施姓妻子在新北市某汽車公司擔任行政助理,薪資約2萬8000多元,公公無業在家,租屋在蘆洲區。黃妻目前留職停薪、在家撫養4歲兒,家中頓時失去經濟支柱;事發當時,關心她的民眾透過關係想要實際給予幫助,黃妻才會在臉書貼文並放上郵局帳號。但此舉引起網友議論,質疑她利用丈夫之死募款,黃員服務的三重警分局除公開說明「並非詐騙貼文」外,也澄清初衷是要協助遺孀度過難關,沒想到遭網友撻伐。施姓遺孀在14、15日2天連用黃員臉書帳號分別貼文,表示自己從來都沒有想要利用任何人任何事,更對黃瑋震喊話,「可是有些人覺得我利用你的時候,我很難受。我如果可以換你回來我跟兒子身邊,我什麼都換,只求你能回來繼續當我老公當兒子的爸爸。」並再次發生澄清:「遺眷家屬並沒有要利用本次案件募款」、「我們絕對不是要透過這個訊息來募款,為了避免爭議,後續捐款事宜我們將委由三重分局全權處理,謝謝大家關心」。
八堵所遭撞死警員「非殉職」 挨批「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基隆警說話了
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蘇姓員警,2月在執勤時遭簡男駕駛的貨車撞上而身亡,卻被判定為因公死亡而非殉職,遭警界怒批「今日公祭明日忘記」,撫恤金更可能大受影響,而基隆市警察局則回覆,目前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基隆市警察局表示,本刊經銓敘部依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審定「執行任務發生意外危險以致死亡」,另是否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6條「執行勤務中殉職者」之要件,前經警政署「審查小組」會議決議,請市警局補充說明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憑辦。而市警局6月再次行文,目前由警政署會辦各相關單位表示意見中,並將擇日邀集「審查小組」成員召開會議審議。至於無法給予蘇員家屬最高額慰問金部分,市警局提到,已依「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發給辦法」發給最高額度安全金新臺幣300萬元,而依照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均發給其遺族1200萬元至,400萬元,又該辦法目前正進行修法提高慰問金額,將待行政院審議後發布,屆時再協助蘇員遺族申請。市警局提到,目前已將保險、奠儀、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財團法人警察消防及義勇民力安全濟助金,和因公死亡公保給付及殮葬補助費匯入家屬戶頭,後續將持續積極協助家屬辦理後續事宜。
三重殉職警遺孀貼帳戶募款引爭議 名嘴吐警界高層應「這樣做」
新北市三重區28歲員警黃瑋震因於13日遭遇25歲黃男駕賓士逆向高速衝撞,結果導致員警黃瑋震傷重不治身亡。而其妻曾於社群網站發文時留下自己的郵局帳號,結果引發爭議。而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則表示,警界高層應當是要把相關撫恤程序做好,而不是讓遺屬自行募款。據了解,三重28歲員警黃瑋震於13日凌晨執勤之際,遭到黃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車衝撞,雖然後續有緊急送醫,但仍於13日凌晨5點24分傳出不治身亡的消息。後續肇事的黃姓男子坦承駕車前曾吸食「喪屍毒品」電子菸,黃男也被爆一個月內因持械發生衝突而多次遭到逮捕,目前黃男已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等罪名移送法辦。而殉職員警黃瑋震的遺孀後於14日在FB發文表示「如今剩下我們孤兒寡母孤苦無依,謝謝大家關懷與愛護,我們會帶著瑋震的愛,堅強起來,繼續走下去。並希望所有的警察都能執勤順利,都能平安回家。不要再有任何遺憾。謝謝你們。」其更在文末附上自己的郵局帳戶,表示如有善心人士願意捐款,可捐贈至此帳戶。結果貼文曝光後引發爭議,有部分民眾擔憂是詐騙集團濫用名目,也有網友質疑「喪家那有可能昨天發生問題今天就募款,不合邏輯」。但後續不僅遺孀本人證實帳號的真實性,就連三重警分局也證實帳號屬實。後續黃瑋震的遺孀也在FB再次發文,表示自己從來都沒有想要利用任何人任何事,更對黃瑋震喊話「可是有些人覺得我利用你的時候,我很難受。我如果可以換你回來我跟兒子身邊,我什麼都換,只求你能回來繼續當我老公當兒子的爸爸。」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在FB發文表示,黃瑋震是值勤中被不肖人士駕車衝撞身亡,因此會採「因公殉職」方式撫卹。而根據「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規範: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死亡或殉職者,發給其遺族新臺幣一千二百萬元至一千四百萬元。對於遺孀本人公布帳號請求募款一事,黃揚明也在文中表示,認為警界高層該做的是把相關撫卹程序做好,而不是讓遺屬自行募款。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後續新北市社會局也表示,依照新北市政府的「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規定,新北社會局將會協助家屬申請「意外致死救助金」,如果家屬出現經濟困難,或是有其他福利需求,新北社會局會由社工提供相對應的協助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