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國籍
」 陸配 國籍 2024大選 徐春鶯 民眾黨
李貞秀明宣示就職 陳智菡曝已放棄陸籍:明可報告
陸配李貞秀明(3)日將宣示遞補為民眾黨不分區立委,針對內政部所稱「李貞秀應於就(到)職前辦理喪失中國大陸國籍,並於就(到)職起1年內將喪失證明繳給立法院」,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今(2)日表示,據她了解,李貞秀已經按照台灣規範到中國大陸申請放棄國籍,明天宣誓時可報告是透過什麼方式。陳智菡指出,李貞秀已經按照台灣的規範到中國大陸去申請放棄國籍,但正如陸委會主委邱垂正所說,「在現階段的兩岸架構之下,是沒有人能夠做到這件事情的。」陳智菡提到,前總統蔡英文曾說,只要她當總統一天,沒有一個國民需要為自己認同道歉,請問民進黨政府,這句話隨著蔡卸任而消失了嗎?李貞秀已來到台灣超過30年,有五個孩子,是道道地地的台灣人,且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10年以上,也因此取得了參政權。至於李貞秀如何申請放棄中國大陸國籍?陳智菡回應,李明天宣誓的時候就可以跟大家報告是透過什麼方式,不過正如邱垂正所證實的,目前為止不管是用什麼樣的方式,沒有一個已經入籍中華民國的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士,可以因此來放棄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我們現在的國家在要求人民做一件他們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針對綠營立委表示未來李貞秀索資、詢答可遭拒絕?陳智菡批評,完全就是霸凌跟羞辱。立法院並非行政院附屬機關或次級單位,立法委員質詢或請行政單位提供政務資訊,都是憲法所賦予的權力,所以現在的國家是怎樣?這些官員都可以不守法?然後依照自己的意識形態來做事,把這些陸配的新住民當作是他們政治意識形態的提款機嗎?這狀況真的是讓人感到非常憤怒,過去賴清德在移民節曾說會致力保障台灣是個多元包容的環境,結果竟放任自己黨籍立委政治攻擊霸凌一個尚未就任的立委,非常荒謬。
在野搶高地2/陳昭姿卡立委險釀扁系內戰 白營訪美藏新會期幹部心機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甫從美國華府快閃72小時訪問回台沒多久,就「髮夾彎」召開記者會喊出「國防預算特別條例」有望自提民眾黨版並與行政院版一併付委,但因著「兩年條款」他已在「數饅頭」等月底卸任,外界譏為留了個「燙手山芋」給接棒的新科「小白」立委們。知情人士點出,黃國昌這波出訪帶上的候任立委王安祥將是關鍵,將與「破例」續任立委的陳昭姿一同在2月新會期肩負吃重角色。第11屆民眾黨佔有8席不分區立委,在「三黨不過半」的立法院是關鍵少數動見觀瞻,上任前創黨主席柯文哲就喊出「兩年條款」做2年就下台,如今2月新會期倒數,除了現任立委劉書彬是2025年3月才接棒外,其餘7名現任立委理應都要卸任。然而過去一年多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風暴,其中更有近一年身陷囹圄,如今重整腳步走回公眾視野之際,緊緊跟隨的卻是與民進黨前總統陳水扁交好的其中一名民眾黨立委陳昭姿,柯文哲更拿出陳昭姿心心念念的《人工生殖法》當護身符,直指《人工生殖法》修法未通過則陳昭姿不必下台,甚或在黨內立委林國成、麥玉珍公開開嗆後也不退縮,就是要力保陳昭姿。「藍白」如何在立院與2026選戰深化合作、涉外事務彼此競合是否藏分裂隱憂,在在考驗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圖中)的智慧。背影為前總統馬英九。(圖/方萬民攝)曾任民眾黨立委的中山大學講座教授張其祿就透露,2026大選逼近,藍白之間的合作關係已到了「攤牌」,柯文哲除了自己官司問題希望向綠營求援外,也知道一味「小藍」下去遲早「親民黨化」被藍吞噬,必須務實地遊走藍綠兩端夾縫求生,因此決定力保與獨派有淵源的陳昭姿,「但也還好柯文哲、黃國昌關係還算穩」他直指黃國昌是否掃除異音力保陳昭姿,也是柯文哲拋出的考題。立院知情人士也附和,直指陳昭姿不會隨其他立委在月底卸任已是板上釘釘,且原本民眾黨層峰有意由陳昭姿上位「扛」下新會期總召,但考慮陳昭姿是以必須貫徹「《人工生殖法》修法成功就離開」為說帖留下任務性很強,應仍會守住「幹事長」角色,協助新科立委磨合。該人士續指,民眾黨「換血」後原有意重用資深台中市議員陳清龍擔任黨團幹部,沒想到他直指「顧選區第一」婉拒,兜兜轉轉後初步取得共識,預計由在現任立委黃珊珊辦公室「實習」多時的王安祥扛下總召一職。至於2025年3月上任、任期還有一年多的立委劉書彬,則傾向守住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暫無接手黨團幹部打算。另一位立院人士攤開候補名單分析,外界老是繪聲繪影指出身對岸的候任立委李貞秀「很可能無法就任」,但其實中央態度早就攤在那。回顧2025年夏天內政部長劉世芳就已強調,根據《國籍法》規定,立委就職一年內必須出示放棄其他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他解讀,即使真的要逼李貞秀「放棄國籍證明拿出來」,政府也講明是就任後一年的事情「不可能不讓李貞秀就任」他直指中央未來一年不時拿「陸籍立委」來分化民眾黨內部也是高招。台南地方人士則直指,原本陳昭姿是否卸任,剛好卡住了同樣與陳水扁友好的候任立委、現任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上壘,原先還有司法界人士戲稱是「扁系內戰」,直指若真的卡了個許忠信落選頭,依照許忠信爆棚的自信心「他可能會去告民眾黨背信啊」,隱憂也確實在民眾黨內討論不小。前總統陳水扁(右2)近日力挺「巧遇」的立委陳亭妃(右3)代表民進黨競選台南市長,陳亭妃也在15日公布的電話民調中勝出,由於她當選市長機率非常高,目前立委位置由誰接棒,已有角力暗盤。(圖/翻攝自立委陳亭妃媒體群組)該人士續指,在15日公布台南市2026民進黨市長選戰由現任立委陳亭妃出馬後,民眾黨兩年條款番外篇「扁系矛盾」反而解套,因為台南地方人士盛傳,即使陳昭姿真的卡了許忠信位置,民眾黨打算「畫大餅」遊說出身安南區外塭仔的許忠信,劍指陳亭妃早晚因選市長須辭任的區域立委遺缺。他指出,退步言之若一路兜兜轉轉到年底「要不就陳昭姿卸任、要不就李貞秀拿不出放棄(對岸)國籍證明而丟了立委寶座」,許忠信「還是當得上這屆立委」。民眾黨立院黨團則對此駁斥,強調新會期幹部還未遴選,絕無內定人選,但黨團並無對陳昭姿是否留任進一步回應。
批苗博雅、沈伯洋抹紅霸凌 羅智強:放馬過來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1)日於臉書表示,「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並痛批,「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苗博雅,放馬過來;沈伯洋,真沒出息」,羅智強直言,「最在乎殺人狂魔人權、最漠視枉死者與其家屬人權的苗博雅,最近開始羅智強發動一波抹紅戰,原因只有一個,就是羅智強反對沈伯洋與賴清德剝奪弱勢陸配的參政權」。「結果呢?」,羅智強指出,苗博雅的支持者立刻群起圍攻,打電話騷擾自己的服務處,甚至篡改服務處在 Google Map 的名稱,再加上一波又一波的網路霸凌。羅智強表示,對苗博雅自己只想說一句:「一天到晚高喊人權,卻只在乎殺人狂魔的人權;一天到晚談憲政人權,卻和沈伯洋一起違反憲法、剝奪弱小陸配的參政權。」羅智強直言,「你想抹紅?放馬過來」,別的人可能會被你們的網路霸凌嚇退,但要嚇他?「作夢!」羅智強也要給苗博雅的支持者一個提示,按照《憲法》與過去幾十年的政府實務,保護陸配參政權的,不只羅智強,民進黨執政 16 年的兩位總統,陳水扁、蔡英文 任內,沒有任何一個陸配被用國籍法剝奪參政權。他們也在保護陸配的參政權!「那你們要不要順便把他們兩個也一起抹紅?」。羅智強說,陳水扁和蔡英文,之所以沒有要求陸配要取得對岸的放棄國籍證明,才能參政,就是因為知道,身為總統不該欺負弱小。按照兩岸各自的憲法,陸配根本拿不到放棄國籍證明,要求他們拿到證明,就等於剝奪他們的參政權。羅智強說明,而且中華民國憲法,陸配不是「外國人」是「大陸地區人民」,是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國籍法》規範參政權。最後,羅智強表示,還是要講沈伯洋,苗博雅至少不演了,但沈伯洋呢?平時囂張跋扈欺負陸配,等到被獵人的槍瞄準,馬上裝可憐、裝委屈、喊冤說他沒有欺負陸配還哭著四處求救,讓賴清德去叫韓國瑜保護他。「一隻只會欺負弱小、遇到事情就嚇破膽的黑熊。沈伯洋,你能不能有一點骨氣?不要這麼沒出息?」。
全國首例陸配村長遭解職 訴願結果翻轉將重新審認
鄧萬華表示,嫁來台灣已逾28年,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也持有台灣護照及台胞證。(圖/本報資料照片)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陸配村長鄧萬華,因國籍認定爭議於今年8月1日遭富里鄉公所解職,成為全國首位遭解除職務的里村長。鄧不服處分提起訴願,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決定撤銷原處分,案件將由原處分機關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鄧萬華獲悉後簡短表示,尚未接到相關文件不清楚內容,但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鄧萬華︰明辨是非者 仍占多數內政部14日回應,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即肩負國家忠誠義務,《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並於就職之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對未辦理者,權責機關均應依法辦理解職事宜。該訴願決定書迄今亦未公開,該部無法確知縣府撤銷解職處分之理由及依據。內政部重申,為貫徹法治國精神,並堅守民選公職人員肩負國家忠誠義務之基本原則,將再行文富里鄉公所應依《國籍法》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解釋辦理解職。鄧萬華為原籍大陸四川廣元市,民國86年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與護照,並於111年當選富里鄉學田村長。內政部於113年函請富里鄉公所確認其是否已於就職前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一年內完成喪失其他國籍及提出證明。鄧萬華雖提出經海基會驗證的「中國戶籍註銷證明」,但內政部認為戶籍註銷與國籍放棄不同,並非《國籍法》第20條所要求的證明文件。富里鄉公所於今年7月作出行政處分,自8月1日起解除鄧萬華村長職務。鄧不服提起訴願,主張其早已依法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並經中央選舉機關審核通過參選資格,且兩岸關係非屬國與國,應不適用《國籍法》中「外國國籍」相關規定。花蓮訴願審議會 稱法律爭議未釐清全案經花蓮縣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最終認定富里鄉公所未待內政部釐清「大陸地區是否屬外國」等法律爭議,即逕行作成不利處分,違反《行政程序法》第9條與第36條規定「一律注意有利與不利事項」原則,程序尚嫌草率,難謂適法。10月29日依《訴願法》第81條規定撤銷原處分,交由富里鄉公所重新審認。記者電話聯繫鄧萬華並告知訴願結果,她僅簡短表示尚未接獲文件,也不清楚內容。不過她相信台灣明辨是非的人、好人還是占多數,隨即語氣急忙說「老公身體不舒服,之後再談」,便匆匆掛上電話。富里鄉長江東成說,14日上午已收到公文,會盡速研議內容,若合理就會在最短時間內給予當事人應有權利的回復與保障。他也解釋,當初是依上級機關內政部指示而將鄧解職,但他也鼓勵當事人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讓問題透明化,也讓相關單位依《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判斷。北部4陸配里長 皆未遭解職除了鄧萬華,台北市松山區民生里長王敏茹、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長滕月蘭、中和區崇南里長林秀貞及桃園市新屋區蚵間里長彭小林,都曾因疑具大陸國籍遭內政部發文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不過4人至今都未遭解職。台北市民政局表示,里長往往無從證明已放棄陸籍,後續將持續研議並與相關部門協調,是否能協助里長完成放棄國籍的證明。新北市民政局也直言,因涉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及兩岸法制適用問題,關係人民參政權與行政處分合法性,會持續函請內政部等中央主管機關解釋法律基礎及適用政策。桃園市民政局表示,曾於8月去函陸委會詢問,若當事人無法取得放棄國籍證明文件,是否得以切結書替代?陸委會卻建議洽詢主管機關內政部。彭小林說,自己當選合法合規,雖是陸配身分,但一輩子都在台灣奮鬥、為地方努力付出,早已認為台灣就是她的家。盼政府好好關心地方,不應該對新住民有任何濾鏡、搞政治惡鬥。
印度母子早已入籍 兩名女兒卻因「這原因」沒有國籍
在印度喀拉拉邦(Kerala state),一對多年居住當地的姊妹,至今仍深陷無國籍處境。她們原希望放棄巴基斯坦國籍並取得印度身分,但因缺乏正式退籍證明,多年來困境始終無解。根據《BBC》報導,兩姊妹早在2017年便將護照交給駐印度的巴基斯坦高級專員署(Pakistan High Commission)申請放棄國籍,但因當時未滿21歲,依巴基斯坦法律不得單獨退籍而遭拒。成年後再度申請仍無下文,甚至連護照也未歸還。她們的母親巴諾(Rasheeda Bano)表示,女兒因此陷入更複雜的法律困境。巴諾如今已是印度公民,她的兒子也獲得身分,但兩名女兒卻卡在模糊地帶。她無奈指出,缺乏退籍證明,導致女兒們無法申請印度護照,就連手機門號申請、子女入學等基本生活事務都可能受阻。雖然印度當局後來核發了阿達哈卡(Aadhaar Card),可作身分識別,但並非國籍證明,無法享有公民完整權利。其實喀拉拉邦高等法院曾帶來希望。2024年時,一名法官裁定姊妹不應被要求提交「不可能取得的文件」,並指示政府授予她們印度國籍。但今年8月23日,聯邦內政部上訴成功,兩名法官推翻判決,強調「一個人若要被承認為印度公民,必須不再有其他國家的競爭性主張」,退籍程序被視為唯一合法管道。姊妹的律師薩辛德蘭(M Sasindran)直言,關鍵問題在於2017年她們未成年時遭拒,如今又因護照已交出而無法返回巴基斯坦辦理,導致「完全被困住」。無國籍身份對她們的生活造成直接衝擊。其中一人因沒有護照,丈夫不得不放棄海灣地區的工作返印陪伴;另一人則無法帶孩子出國治療。母親表示,現實壓力不僅剝奪了女兒們的選擇,也讓家庭關係日益緊張。追溯根源,她們的父親馬魯夫(Mohammed Maroof)本是喀拉拉邦人,卻因孤兒身分隨祖母移居巴基斯坦。母親巴諾的家族同樣來自印度,但因1971年印巴戰爭爆發、邊境封鎖,被迫長期滯留巴國,最終申請國籍。如今文件審查愈發嚴格,跨國家庭陷入的困境也逐年加劇。印度國會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12月,仍有超過7,000名巴基斯坦國民的公民申請停留在審核中。對這對喀拉拉邦姊妹而言,雖仍可向更高層級法院提出上訴,但短期內,她們依舊身陷無國籍的真空地帶。
在陸台灣人回復身分加嚴 蕭旭岑批曹興誠恢復國籍容易
內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辦法,台灣人因領大陸護照或在大陸設籍而喪失台灣身分,欲申請回復台灣身分時,應符合對台灣國防安全有重大貢獻等條件,形同讓在陸台灣人要恢復身分變更嚴格,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今(18)日在節目「千秋萬事」上表示,那當初罷團領袖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內政部新增幾項條件,包括對台灣國防安全、國際形象或社會安定有重大特殊貢獻、有助於台灣整體利益,或基於人道考量。蕭旭岑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二」,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嗣後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臺灣地區定居,雖然條文有授權內政部訂立辦法,卻沒有附加條件,內政部這是在逾越母法規範,「哪個條文允許你限制人民遷徙自由?」蕭旭岑表示,自己看到這些限制,突然想起曹興誠,他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變成新加坡人,突然間宣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他真的對國家有貢獻嗎?他說要捐錢給國防部也沒有,只是變成賴清德總統的行動導師而已。蕭旭岑質疑,曹興誠曾經放棄國籍,變成新加坡人,後來又宣稱自己反共,又回來變成中華民國國民,有給他這麼多限制、審核嗎?一個已經背叛國家的人,他想回來變回中華民國國民,規定都沒那麼嚴格了,那為什麼對於到大陸地區經商而定居,要申請恢復台灣戶籍要那麼多限制?這是差別待遇,連國籍恢復都沒那麼複雜、嚴厲,為什麼戶籍恢復要那麼嚴厲?蕭旭岑指出,就像是把戶籍從高雄遷到台北,台北市政府會跟你刁難說你有沒有認同台北、有沒有愛台北、對台北治安有沒有貢獻嗎?蕭表示,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條文並沒有賦予行政機關這麼大權力時,內政部這個許可辦法是有問題的。蕭旭岑表示,賴政府就是在胡作非為,從去年到現在,八炯等人迫害陸配,這些事情歷史上絕對要記住,因為他們都是逾越了法律的權限迫害人權,從去年八炯閩南狼去侵入陸配家裡、跟蹤陸配,到最後動員行政系統、側翼等等,把陸配送回大陸,過程之中許多陸配人權被迫害的問題,也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法律根本沒賦予內政部那麼大權力,可以去侵害憲法保障遷徙自由。此外,蕭旭岑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到底在想什麼,上禮拜才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國家」,這是在公然推動新兩國論,當時自己出來批評劉世芳應該下台,因爲違反憲法也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請問依據在哪裡?是不是還是要推動新兩國論,要馬賴清德直接宣布大陸是另外一個國家、境外敵對國家,把陸委會廢掉。蕭旭岑說,之前自己提出兩國論,就認為劉世芳已經違憲該下台,現在內政部又要推迫害在陸經商人民的政策,是不是要續推新兩國論,這樣的內政部長早就該下台,不然賴清德敢不敢直接宣布大陸是敵對國家,直接裁撤陸委會算了,「不要用這種事是而非的手法去欺騙人民」。
陸配李貞秀遞補引國籍疑慮 劉世芳:就職一年內完成外國籍喪失程序
民眾黨昨(10)日宣布將維持「兩年條款」,不分區排名第15順位的陸配李貞秀將有望遞補。對於外界關注的中國籍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1)日受訪時強調,依《國籍法》規定,須在就職日起一年內完成放棄其他外國國籍的程序;至於中國籍的放棄方式,則依中國政府現行規定辦理。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日上午繼續審查「行政區劃法」草案,並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劉世芳受訪時表示,依《國籍法》第20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若同時擁有外國國籍,在擔任受國籍限制的公職前,必須先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後一年內完成國籍喪失及取得證明文件;若其他法律另有規範,則依相關規定辦理。當媒體問到中配如何放棄國籍?劉世芳指出,中國也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就依中國政府的規定執行。按現在憲法增修條文或歷屆總統講話部分,都說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色上面,「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如果是這樣,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不管海基、海協或兩岸間往來,就是官方證明文件。
二年條款鬆動2/陸配解職「拖」字能解?專家:行政訴訟必翻盤
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具陸配身分,恐無法就任不分區立委,可能另類地替民眾黨是否貫徹「二年條款」解套。不僅如此,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日前也因陸配身分而遭解職,成為在任民選公職被解職首例,震撼各界,也讓具相似背景的村里長「挫著等」,深怕再被找碴隨時丟了飯碗。學者齊批,中央此舉不只把投給這些民選公職的選民視為草芥,更以行政命令凌駕法律,已經違憲。內政部2024年12月突然搬出《國籍法》,稱不允許公職持有雙重國籍,當時早已卸任的南投縣議員史雪燕,由於遲遲拿不出對岸出具的放棄身分文件,便被認定持有對岸與我國「雙重國籍」慘遭解職,遞補後高達15個月任期全不被中央承認,儘管南投縣議會依工作事實替史雪燕保住了薪水,但史雪燕仍著手行政訴訟,希望不只為自己「爭一口氣」,也要為未來陸配從政者撐起保護傘。CTWant調查,具陸配背景的民選公職中,除了1日慘遭解職的鄧萬華外,還有桃園市新屋蚵間里彭小林、台北市松山新益里王敏茹、新北市中和區崇南里林秀貞及新北市土城區延壽里滕月蘭等4位里長,都戰戰兢兢不知何時會「丟飯碗」,甚至被追討服務期間薪水,恐被迫「做白工」。一名直轄市民政官員指出,地方深知陸配里長被解職是政治角力下的犧牲品,面對中央來函,只能先用「拖」字訣,透過申覆、補件與緩辦等方式,希望拖過2026年里長任期結束,屆時若新一屆又當選,那是另案再起。「看拖到2028會不會政黨輪替了,」他坦言,只能以鴕鳥心態打模糊仗。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前排右三)是陸配民選公職遭解職「始祖」,儘管南投縣議會未追討薪資,目前並無實質財務損失,她仍力拼行政訴訟,要為陸配從政權撐起保護傘。(圖/黃威彬攝)銘傳大學兼任副教授楊穎超直指,內政部明知這項行政處分援引錯誤法規,陸委會還在一旁添柴火,整個中央「硬幹」到底,花蓮縣富里鄉公所無奈只能當「劊子手」,而陸配公職依照《行政程序法》第96條訴願處理,看來行政機關「面子掛不住」肯定是駁回訴願,一定不能避免走一趟行政訴訟,「司法過勞就是耗在這種沒有意義的事上」,他苦嘆。楊穎超批評,地方不敢批判而照單全收中央權威,即使中央行政命令明顯牴觸上位法仍面不改色,簡直是活脫脫台灣版「平庸的邪惡」,無論是聚焦法條的「合法性」,或兼顧情、理、法的「適法性」評估,都完全站不住腳,他呼籲民眾反思「我們真的要這種政府嗎?」長期關注國籍議題的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也直言,從2024年內政部拋出「鞭屍」卸職議員令時,自己早就示警,陸籍人士來台適用的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外國人則適用《國籍法》,因此無涉統獨情感,而是法律上大陸地區人民「就不是外國人」。他強調,有鑑於兩岸特殊性,我方所有法律都將大陸籍人士與真正的外籍人士分開定義處理,比方《公投法》講述募款財源限制的第20條中,就分述外國籍和大陸地區的人民、團體、法人捐款限制,內政部如今不甩成文法,一路帶頭「超譯」法律,是最壞示範。廖元豪揭露,史雪燕日前訴願被駁回的政府答辯書中,內政部根本不敢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7個大字,只敢以「中共政體」模糊帶過,就是避免官方自承兩國論,愈寫愈心虛。他諷刺,內政部現在很「懂玩」,有別於之前直接出手開鍘史雪燕,現在是拿各地鄉鎮市公所當「白手套」,像鄧萬華被解職,名義上就是富里鄉公所幹的,屆時若再有爭議,中央還能大玩地方藍綠矛盾與恐怖平衡,視人民參政權為無稽,實在可笑。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認為,外界一再推稱無法取得對岸放棄國籍證明,卻始終沒人正式向對岸提出申請,「何不嘗試看看呢?」此言一出引起各界譁然。(圖/報系資料照)曾任立委的中山大學政經系教授張其祿也說,這就是中央帶頭「陷人於罪」,兩岸問題連總統都無法妥善處理了,現在卻要人民來扛責。退萬步言之,只要拿《國籍法》第9條來看,當初陸配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時,若比照普通外國人處理,那就需要先放棄母國國籍,完成「歸化」手續後才能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如今中央若真要拿《國籍法》曲解兩岸關係,當初核發身分證的官員「要不要通通法辦圖利」?值得一提的是,三位受訪學者皆認為,一旦走向行政訴訟甚至釋憲這條路,陸配民選公職幾乎百分百「會打贏官司」,但由於行政程序冗長,當今內政部又已大刀砍向現役民選公職,將衍生薪給國賠問題,到時「又是全民埋單」,專家齊籲中央懸崖勒馬「不要再鬧了」。內政部回應表示,《國籍法》規定就職公職1年內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這就是給予民選公職處理緩衝,實務上也適度放寬年限,像鄧萬華已就職超過2年半才被解職;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也回應,實際上並沒有人真的向對岸申請過放棄中共國籍「為何不嘗試看看呢」?
花蓮陸籍村長鄧萬華遭解職!台北恐也有且「並未解職」 北市府回應了
內政部於今年1月查出全台有5位村里長具有大陸籍身分,其中花蓮縣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於1日遭鄉公所解職,創下全台首例。據了解,北市也有1位現任里長也具有陸籍,但並未像鄧萬華被解職。北市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未有里長遭解職,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鄧萬華來自大陸四川廣元市,近30年前嫁來花蓮富里鄉學田村,當時為取得台灣身分證,特別回到大陸辦理放棄戶籍及國籍手續,再將證明文件帶回台灣,3年前因丈夫生病起意投入村長選舉,登記參選也成功當選,目前卻傳出1日遭鄉公所因未能提出放棄陸籍證明解職。縣府指出,鄧萬華因無法提出放棄陸籍的相關證明,1日確定由鄉公所辦理解職,村長一職將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由地方政府派代;鄧也將提訴願爭取權益。據了解,在內政部調查到的5位村里長中,北市松山區的新益里長王敏茹也具有陸籍身分,但目前未有解職情形。王敏茹表示,在實際上要去大陸放棄國籍非常困難,基本上看官方怎麼處理,她都配合。民政局表示,目前北市尚未有里長解職情形,有關里長國籍疑義案,現仍由區公所查明中,但對於查詢國籍有其困難,會依個案情形認定研議處理方式。民政局自治行政科科長方英祖補充,先前內政部確實有發函給有陸籍的村里長的縣市政府,並要求依據《國籍法》提出放棄國籍證明,限期1年內。但方英祖說,實務上因為兩岸的現況,里長往往「無從證明」放棄大陸國籍,民政局會積極研議透過其他方式,與相關部門協調確認,希望能協助里長完成證明。
大罷免大除籍2/補件早已逾法律追溯期 律師:就是為大罷免添柴火
政府日前宣布陸配與其子女必須補繳「喪失原籍證明」,否則將遭撤銷戶籍。律師李震華指出,政府聲稱「依法行政」而要求補件,其實是為了大罷免而發動陸配除籍問題,而現在才要求補件,早已過了行政上的追溯時效,並不合法;因國籍問題遭內政部撤銷議員資格的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說,民進黨不該選在此刻打壓特定族群,呼籲政府適可而止。史雪燕與過世的台籍丈夫(於2019年罹癌逝世)在中國大陸結識相戀,1999年結婚後來台,當年陸配取得身分限制更嚴,她在2008才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在丈夫的鼓勵下參與公共事務,後來由國民黨提名參選南投縣議員選舉,2021年因前縣議員游宏達涉涉貪遭解職,遞補擔任議員。沒想到,等她任期都結束2年了,內政部才在去年以她「未放棄他國國籍」為由,「追溯」解除其議員資格。史雪燕委託李震華提起行政訴訟,並要求內政部長劉世芳、陸委會主委邱垂正等人連帶賠償100萬元,目前正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中。李震華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原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須設籍滿10年,才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職;大法官618號解釋也指出,因考量原設籍大陸地區人民對自由民主憲政體制認識之差異,及融入台灣社會需經過適應期間,因此規定須在台設戶籍滿10年,作為擔任公務人員之要件。但這次內政部卻因史雪燕的陸配身分解除她的議員職務,變成「可以選舉,但當選了卻不能任職」,根本扭曲法律。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說,她23歲來台至今25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護照、駕照與健保卡,一生在台灣的時間比在中國大陸還久,自認是台灣人。(圖/周志龍攝)李震華指出,我國《憲法》架構並未承認中國大陸是另一個國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稱對岸的人民為「大陸地區人民」而不是外國人,既然不承認對岸國籍,在法律上不存在的東西,何來放棄之說?就算史雪燕真的找中國大陸官方辦放棄國籍也辦不到,因為對岸認定台灣人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民。他說,政府心知肚明,要求人民放棄中國國籍具「法律上之不能」與「事實上之不能」,根本是違法又違憲的假議題。「獨派與台派的朋友,若真的想解決兩岸身分的問題,要修的應該是《憲法》,而不是修理陸配。」李震華說,賴政府除了以國籍問題解除史雪燕的議員身分外,近日為了替「大罷免」添加柴火,又挑起陸配與其子女的戶籍爭議。他說,因為罷免國民黨立委的理由是「通匪」、「中共代理人」,執政黨就藉著修理陸配與其子女,抓準民意的潮流,推升社會抗中氛圍,激起投罷免票的意願,反正陸配大部分票投國民黨或民眾黨,不怕得罪他們。李震華指出,有不少陸配在2004年前來台申請戶籍,當時法律並未規定要繳交「喪失原籍證明」,政府也已核發身分證;2004年公布實施修訂後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1與9-2條,才加入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否則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註銷大陸地區戶籍或放棄持用大陸地區護照,得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台灣地區定居」。但李震華認為,這兩項新規定是規範台灣人到大陸地區設籍、而非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申請身分,移民署錯誤引用法條。陸配網紅「亞亞在台灣」劉振亞遭內政部移民署以公開宣傳武統為由廢止其依親居留許可,並要求限期離境,出境前在機場與丈夫、兒子依依不捨擁抱。(圖/報系資料照)李震華說,退一萬步想,就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9-1、9-2的規定也適用於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申請身分,要追究陸配及其子女的戶籍問題,也早就該行動,而不是在多年後要求補件,因為公法上行政機關行使權利的時效是5年,逾期不行使就消滅,政府超過20年後才要求人民補件,於法不合;一個民主國家的政府應該要依法行政,就算為了國安或其它理由非要陸配補交證明,也應該是由政府查出陸配有在中國大陸設籍的事實,再要求辦理註銷,而不是要國民自證清白。「每一個陸配嫁到台灣來,後面都是一個家庭。」史雪燕說,2004年之前陸配來台取得身分,並未要求繳交喪失對岸原戶籍的證明,如果政府認為修法後依法需要補交,應該早點執行,不能等到20多年後才要求,把行政疏失造成的後果甩鍋到特定族群身上。「其實就是因為兩岸關係複雜的情況下,針對特定群體,做非常不合理的要求。」史雪燕無奈地說,政府一面刁難,竟還一面擺出「施恩」的態度,陸委會發言人梁文傑甚至說,政府是對想留在台灣的人「包容」,根本胡說八道。
修法保障「黑戶寶寶」 麥玉珍:擴大國籍歸化範圍
民眾黨立委麥玉珍29日針對《國籍法》修法提出建議,她指出,現行《國籍法》未規定未成年具體年齡,但《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導致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輕人歸化權益受侵害,尤其是在海外出生的人難以回到臺灣並取得臺灣國籍,甚至造成出現許多「黑戶寶寶」。麥玉珍主張,應將國籍法第四條與第七條,有關於歸化的申請限制涉及年齡規範,當中涉及外國人及無國籍人的部分,將原本的未成年定義擴大至20歲以下,因此,她強調,《國籍法》的修訂應更加靈活,應考慮到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的需求,以確保每個認同台灣的人都能獲得公平的對待和保障。麥玉珍也提到,台灣有許多所謂的「黑戶寶寶」,包括移工生的孩子或新住民放棄國籍的情況,這些孩子在法律上處於一種灰色地帶,既無法歸化台灣國籍,也無法返回原籍國,處於一種無國籍的狀態,因此他們就成了「黑戶」或是「黑夫人」。麥玉珍也說,根據現行法律,許多在海外出生的年輕人,他們可能希望回到台灣,但卻面臨著種種限制,尤其在疫情期間更加明顯。她舉例,某部分的人可能無法在海外優先接種疫苗,但如果他想回到台灣又需要歸化台灣國籍,這種情況下就會失去保障。她說,為因應該情形,移民署政策有所調整,要求放棄國籍的人,在那一年之中必須同時辦理歸化台灣國籍,避免造成辦理歸化國籍過程的空窗期。
台灣身分證難取得 新住民盼政策放寬
新北市民政局統計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新住民已達11萬5000餘人,但由於台灣目前仍實施「單一國籍」為原則,就有新住民盼台灣能再放寬相關政策,也有新住民家庭反應,想取得身分證申請好麻煩,牽涉到駐台辦事處,又與台灣外交部、移民署有關,若中央與地方能協調將申請窗口統一,會更便民。來自泰國的朱小姐原本在台灣讀大學,被從事公務員的丈夫展開猛烈追求,畢業後兩人結婚生子,她選擇定居新北,開一間小雜貨店幫忙補貼家中開支,但也因為不想放棄原國籍無法取得身分證,加上丈夫又是公務員,雜貨店至今無法取得營業登記。談起不想放棄國籍的原因,朱小姐說,她在泰國有房產、有儲蓄,若放棄國籍,就必須將財產全部轉移給親友,為此她才即使已生下兩個孩子、在台生活多年,也沒有放棄國籍。另一位同樣嫁給公務員的徐太太來自越南,因為財產都在父母名下,選擇嫁到台灣之後就放棄越南國籍、申請台灣身分證。徐先生說,不包含目前規定的合法居留3年以上,光是申請歸化國籍、申請台灣地區居留證,再到向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放棄原國籍,申請台灣地區定居證,最後到戶政事務所領身分證,整趟程序跑下來至少1年。娶到印尼籍妻子後,與妻子在台開小吃店的傅坤祥也說,當時太太申請身分證也是來往很麻煩,因為辦理身分證需要與駐台辦事處、移民署、內政部、外交部等機關申請,認為若地方與中央能溝通,將窗口統一會更便民。新北市民政局則說,內政部對於國籍歸化的規範,其實都是依《國籍法》等法規辦理,目前台灣對於新住民歸化國籍的行政流程已非常簡化了,並且網路上相關資料都可以查閱,新北市對於想歸化台灣國籍的新住民,也都盡全力協助辦理。
趙少康指蕭美琴國籍說不清楚 李柏毅酸:轉移焦點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蕭美琴近日遭質疑國籍問題,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趙少康4日表示,民進黨對此有解釋,但顯然解釋不夠清楚,蕭美琴要說清楚。高雄市立委參選人李柏毅說,藍白合在君悅飯點歡而散而結束鬧劇後,柯文哲匆匆找來的副手吳欣盈鬧出國籍爭議,為了轉移焦點,藍白不意外地開始拖蕭美琴下水,結果「又」鬧出烏龍。李柏毅批評,趙少康不敢請辭中廣,才是真正為了留退路的那個人。李柏毅分析,蕭美琴父親是台灣人,自然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其次,蕭美琴母親是美國人,因此曾經有美國籍,但在2002年就已經放棄;最後,蕭美琴從未放棄國籍,這些問題老早在蕭美琴擔任委員時獲得解決,當然沒有「回復」及「歸化」國籍的問題。李柏毅引述事實查核中心的消息指出,2002年3月14日媒體報導,顯示2002年蕭美琴宣誓就任立委,並取得身分證,當時蕭已向美國在台協會申請放棄美國籍。近日傳言引用一則過時新聞錯稱蕭美琴有雙重國籍,因此,此傳言為「錯誤」訊息。李柏毅說,蕭美琴擔任駐美代表期間,成功深化台美關係,讓「上架台灣」成為國際共識,現在卸下外交職務返台參選,決心帶領台灣走向國際;相較於最老趙子龍拒絕請辭中廣董事長,還兼任總經理,身為大股東且直接經營,只敢請假不敢請辭,真正留退路的不正是藍營自己嗎?
批藍營亂扯蕭美琴中華民國國籍 許淑華:有損百年大黨威名
近日藍營猛打副總統候選人蕭美琴的中華民國國籍問題,台北市立委參選人許淑華3日指出,蕭美琴因父親蕭清芬的關係,自然就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大使從未放棄國籍,就沒有「回復」及「歸化」國籍的問題,呼籲大家一起拒絕政治口水許淑華指出,依據《國籍法》第2條規定,父與母任一方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自然就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的父親蕭清芬具中華民國國籍,蕭美琴當然擁有中華民國籍。「所謂的『回復國籍』,是要先放棄才有所謂的回復。」許淑華解釋說,依《國籍法》第11條規定「喪失國籍」者,始得依《國籍法》第15條規定申請回復國籍。許淑華說,蕭美琴從未放棄中華民國籍,何來需要回復?許淑華進一步指出,每個國民的身分證是依據《戶籍法》申請制,跟《國籍法》無涉,有沒有身分證與是否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是兩件事。她批評說,藍營民代跟名嘴不查清楚狀況不斷的造謠,最後只輪得風向都帶不好的罵名,「有損你們百年大黨的威名啦。」
吳欣盈被質疑仍有美國國籍 她晚間回應:臉書已講過
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被質疑仍有美國國籍,包括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都要求吳欣盈提出證明,對此,吳欣盈晚間針對國籍一事進行說明,同時也在臉書上表示「我已放棄美國籍,12月5日見真章」。針對美國國籍一事,吳欣盈幫邱臣遠助選站台時做出最新回應,「我在臉書上已經講過了,就是12月5日見真章」,同時她更強調「反對這樣的假性謠言」,甚至更對現場的記者說,「我已經做了回答了,不要用不同的方法一直問同樣的問題,我剛剛已經講過了,什麼事情都會在臉書上回答」。吳欣盈近日被質疑何時放棄美國國籍;稍早外交部則表示,已收到中選會來函請求查證,循例電請駐外館處洽詢駐在國協助查證。對此,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30日)上午到新竹拜票時回應,這個更好笑,國籍法裡面,當立委也不得有雙重國籍,她都當超過一年現在才在查。柯文哲表示,吳欣盈本人在美國跟英國受過教育,他們比較強調自主意識,所以問她說要來參選有無問過家人意見,對她來講這題目很奇怪,以她的背景、文化而言,我要做什麼還要回去請示?我想這還好啦,只是表達想法而已。至於外交部說,已收到中選會來函請求查證國籍問題,柯文哲回應,這個更好笑,國籍法裡面,當立委也不得有雙重國籍,她都當超過一年現在才在查,中央政府完全失職還怎樣?這奇怪,她都超過一年,按照國籍法是一年內要完成程序。另外,吳欣盈競辦發言人陳宥丞也表示,在美國的聯邦網站就可找到2014年吳欣盈放棄國籍的資料,「請外界不需要再多加揣測」。而今(30)日名嘴楊文嘉也在臉書上公布吳欣盈2014年5月放棄美國籍的相關資料。「9年前放棄美國籍」是真的?吳欣盈臉書做回應。(圖/翻攝自吳欣盈臉書)
吳欣盈「9年前放棄美國籍」證明是真的? 她強力回擊:12月5日見真章
民眾黨副總統參選人吳欣盈被質疑仍有美國國籍,先前,吳欣盈競辦發言人陳宥丞表示,在美國的聯邦網站就可找到2014年吳欣盈放棄國籍的資料,「請外界不需要再多加揣測」,吳欣盈今(30日)表示,「我已放棄美國籍,12月5日見真章」,她稍早接受媒體堵訪時也表示,今天晚上會一併回應。另據民眾黨內人士表示,吳欣盈確實已放棄美國國籍,只是可能基於個資考量,吳才堅持不對外公布。根據《ETtoday新聞雲》指出,民眾黨黨團總召邱臣遠、立委陳琬惠、黨團副主任楊寶楨等人曾在小房間開會,疑有人提到吳欣盈的國籍問題,認為只要拿出證明就解決。對此,邱臣遠表示,該場會議只是閒聊,吳欣盈已當立委一年了,且中選會或外館說要做審查,所以應該回歸行政體制,由他們對外說明。會否擔心吳欣盈國籍疑雲影響選戰?邱臣遠還表示,「基本上我們認為沒有問題」,吳也說自己已放棄,如果吳國籍有問題,怎麼有辦法當立委。由於吳欣盈遭質疑具有雙重國籍,但不出示放棄美國國籍證明,並強調「這是我與美國政府的事」,引起外界質疑不斷,包括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民進黨立委王定宇都要求吳欣盈提出證明澄清。針對外界質疑,吳欣盈稍早表示,今天晚上會一併回應。
公職人員僅能有本國籍 賴品妤籲陸委會跨單位說清楚
民眾黨之前有意將中國大陸籍配偶徐春鶯納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引起爭議。立委賴品妤昨(13)日在立院內政委員會處理大陸委員會預算時,要求陸委會把立場講清楚,也建議陸委會主委邱太三要做好與中選會及各地方民意機關的跨單位聯繫。賴品妤說,這兩三周「中國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後可否參選民意代表」的議題版面不斷,陸委會已經清楚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的適用問題,考量對國家的忠誠義務,依據《國籍法》,當選後要擔任台灣的公職人員僅能有本國籍,跟有沒有跟對方承認或建交是兩碼事。放棄國籍應該要去找母國洽詢處理方式才是正辦。賴品妤指出,行政院在今年發布過一則函釋,說明中國人民不具台灣國籍、非屬台灣國民;且這一兩年陸續通過《國安法》、《反滲透法》等法規,時空背景早已有大幅改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認為都是同一國民的立法背景恐怕早就過時、意含跟情勢也都不一樣了。雖然相關法令已有規定,但賴品妤表示,為避免有部分機關不清楚法規演變與定位,她建議陸委會,要與中選會、各級當選後任職的民意機關做好聯繫跟說明,以免誤搞烏龍。
陸配徐春鶯擬參政被告發 基進黨立委參選人指她違反《國安法》
民眾黨擬將陸配徐春鶯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台灣基進黨不分區立委參選人楊佩樺今(10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女,指控徐有大陸國籍且曾為中共幹部,另涉嫌協助對岸統戰,達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的「台灣人民不得為大陸地區刺探及交付應祕密之文書、圖書」等罪。徐春鶯8日接受《POP大國民》專訪時,回應國籍爭議時指出,《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中國大陸,她要去哪裡放棄國籍,如果台灣宣布獨立,她就會去放棄中國國籍。徐質疑,「中國與台灣是國與國的關係嗎?」徐認為不該藐視《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指法條明定「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且《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中國大陸,她要去哪裡放棄國籍?楊女告發指控,徐春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其自與具台灣國籍之配偶結婚後,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已取得台灣國籍,現為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理事長及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秘書長,同時具有中國大陸、台灣兩國國籍。楊說,徐自稱在尚未取得台灣國籍前,在中國大陸商業局工作,並自工會幹部陞遷至人事科科長,另享專車接送服務。徐2017年在大陸廈門舉行的第9屆海峽兩岸請壇中,會見「中華和平發展促進會總會」主席武麗華,2018年與雲南省委台辨公室主任張朝德會面,表示「一定會教育好子女,增強對祖國大陸的認同等語」,2018年間在台灣主辦「百人旗袍千人秀」活動時,中共國務院民政部所屬「兩峽兩岸婚姻家庭服務中心」副主任楊文濤還到活動現場。楊女主張,徐的這些行為,已達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人民不得為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或發展組織。」之規定,因此具狀向檢方告發。
徐春鶯搬法條駁爭議 指台灣獨立就棄中國籍
中華兩岸婚姻家庭服務聯盟秘書長徐春鶯,日前傳出可能列入台灣民眾黨不分區立委的名單中,引發熱議。昨晚(8)日徐春鶯接受《POP大國民》專訪,親自出面回應國籍爭議。她說,《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中國大陸,她要去哪裡放棄國籍,如果台灣宣布獨立,她就會去放棄中國國籍。徐春鶯質疑,「中國與台灣是國與國的關係嗎?」並指「如果台灣宣布獨立,我就放棄中國國籍」,徐春鶯直言政府官員不該藐視《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並指法條明定「大陸地區是指台灣地區以外的中華民國領土」,且《中華民國憲法》涵蓋中國大陸,她要去哪裡放棄國籍?提及賴清德曾說徐春鶯是中國共產黨員一說,「副總統可以隨便這樣指責我,太不負責任了」,徐春鶯批評賴清德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形下造謠,有失格局,並否認有共產黨員的身分。她也指出,若能動用國家機器調查出她曾是中共黨員,將她驅逐出境,註銷台灣身分,她會無話可說,而現在沒有證據,質問賴清德是不是該給她一個交代?當主持人平秀琳問道,如果政府修法把中國定義為外國,中國配偶須放棄中國國籍,徐春鶯說,她願意放棄中國國籍,選擇台灣國籍,直言屆時陸委會、《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都須撤掉,歸為外交部管轄,這才是合法。
捍衛徐春鶯選舉權 柯文哲點名賴清德道歉
陸配、台灣新住民發展協會名譽理事長徐春鶯被傳納入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引發一連串綠營質疑;對此,民眾黨總統參選人柯文哲今(7)日表示,民進黨主席賴清德說徐春鶯是共產黨,就是抹紅、貼標籤,如果徐不是共產黨,賴願意出來道歉嗎?柯文哲說,民眾黨選舉目標是「社會和諧、政黨和解、兩岸和平」,但今天卻看到一個想要選台灣總統的人,所作所為都是讓這個社會不和諧、分裂。他認為,徐春鶯說得對,賴清德有貼她標籤的意涵,如果徐春鶯不是共產黨員的話,賴清德要不要出來道歉?針對陸委會6日強調「戶籍與國籍是不同的法律概念」,並稱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於任公職時放棄外國國籍乃基於「忠誠義務」,柯文哲也說,陸委會應該教徐春鶯怎麼放棄國籍,甚至是在台灣的36萬名陸配怎麼放棄對岸國籍。「陸委會明知按照目前中華民國法律就是做不到,為什麼還講這種話?」柯文哲批評,很奇怪,明知意識型態對一個國家造成傷害,不管是陸委會主委邱太三,還是賴清德,卻都看到這個問題。至於徐春鶯是否入列不分區,柯文哲則回應,黨內還是有選決會,大家都可以報名,有推薦、自薦,後續再經過選決會投票,徐春鶯可以報名,但選決會最後還是會做綜合考量。此外,賴清德則是在今日受訪時表示,徐春鶯能不能擔任民眾黨不分區立委,不只學生關心,社會大眾也都關心,可惜柯文哲從不親自跟社會說明清楚,反而要讓徐春鶯自己說明,他希望柯文哲在今天擇適當時間跟社會大眾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