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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走味2/文策院投資失衡養肥創投蟑螂 劇場自力更生創藝術藍海
喊出促進臺灣文化內容產業化、國際化,還要提升整體競爭力「超韓趕日」的文策院,設立邁入堂堂6年,卻始終不願揭露投資財報,不少文化人詬病文策院投資比例失衡,甚至扭曲了文化產業鏈,讓不少「懂玩」的電影人,僅靠文策院投資和文化部補助就賺得盆滿缽滿,根本不在乎作品上市的票房,長此以往觀眾不埋單,「根本飲鴆止渴」專家直言只是加速文化滅亡。文策院矢言要成為文化內容產業的加速器,推動產業升級、擴大市場、並提升臺灣文化內容的國際影響力,六年來卻拿不出成果讓各界「聞香」,反倒內部人事角力傾軋和補助失衡,屢屢成為文化界抨擊焦點。一名不具名電影人向CTWant爆料,過去各界搶拿文化部提供長片輔導金時,就有不少「文化掮客」四處向新銳電影人兜售門路,推稱可寫計畫輕鬆獲得青睞領取補助款,不少沒有門路的電影人只能買單。他舉例,其實文化部補助款全額是夠拍電影的,但往往文藝片獲得新台幣1,200萬元補助,掮客就拿了700萬走,最後導演500萬拍戲還得倒貼,根本苦不堪言。他示警,如今文策院成立後,「文化掮客」進一步進化為「創投蟑螂」,他們熟讀國發基金投資評估要點,深知公部門做事最在乎的就是「自保」,因此投資審議往往側重在「大咖」掛名,「創投蟑螂」便向新銳電影人聲稱,有能耐找到侯孝賢,或是現在的李烈、葉汝芬等「大咖」電影人掛名監製,如此一來投資通過「穩答答」,至於又要「進貢」多少供養創投蟑螂?他搖搖手苦笑,未正面回答。這名電影人直指,儘管文策院推稱已是投資而非過去「肉桶式」補助,但至今卻拿不出損益表,而且對根本「賣不動」的電影團隊,文策院仍大筆大筆投資一部又一部作品,難怪不少作品,導演根本不在乎票房,只要投資者錢砸了,「拍完就知道賺多少」,長此以往,弊端愈來愈嚴重,根本是「溫水煮青蛙」。《少年Pi的奇幻漂流》中的經典「造浪池」由名導演李安攜手台中市政府打造,殺青後卻極少再使用,相當可惜。(圖/報系資料照)故事工場創辦人林佳鋒也說,「文策院」光投資項失衡就讓文化界非常不服氣,比方自家推出的音樂劇《火神的眼淚》,成本3,500萬左右,目前光「實打實」的票房就已經回收成本,另外還有一些公關票與文化部補助,「市場是很大的」他認為文策院長期讓表演藝術「坐冷板凳」,太不公平。林佳鋒攤開公司帳,直指每年光人事成本就破千萬,場租加水電也要400萬,COVID-19疫情期間演出機會幾乎「掛零」,自己借了2,600萬苦撐,一個員工都不敢裁,如今疫後經濟勃發,自家包含《我們與惡的距離》舞台劇、《Space Boy》轉授權等陸續獲利,自己已經還了2,000萬,「讓投資人知道這個產業能賺錢」,他認為這才是長久之計。林佳鋒直言,文策院都知道,更需要幫助的是「個體戶」文化人而非創投公司,個體戶根本不會寫標案,要學公司治理根本緩不濟急,文策院這些對外開放的申請案,根本「看得到吃不到」,反而是澆熄年輕文化人熱情。林佳鋒回顧,過去10年來兩岸演出交流機會驟降,目前只剩像朱宗慶打擊樂團、雲門舞集等有極少的機會開拓對岸市場,自己創立的故事工廠有幾次想到對岸表演,都受限於整團帶過去成本太高讓票價壓不下來,兩岸法規也沒有支持,官方文化交流與互信基礎薄弱,只能黯然放棄。林佳鋒創辦的故事工廠現有20多名員工,每年光人事費就燒了新台幣千萬,他呼籲文化部能找出表演藝術楷模,宣傳為投資範本,打造「藝術國家隊」,讓民間游資看見希望,產業才能活得長久。(圖/黃威彬攝)他也直言,由民間企業捐助、每年收入至少20億的「文馨獎」近期也和文策院「綁定」,顯示文策院又多了國發基金外的一筆大財庫,既然掌握這麼多資源,與其單項專案投資挨批不公甚至圖利,何不設立「獵人頭」部門,在文化產業中的視覺藝術、表演藝術等項目創作者中,找到「混得不錯」、足堪楷模者,請來成為投資範本,要他們交出「Know-How」打造文化「國家隊」,讓具影響力的內容走向世界。林佳鋒舉例,以表演藝術來講,不妨在台北市捷運沿線,找個600坪左右空間,由故事工廠、全民大劇團、果陀劇場、綠光劇團等幾間大型表演劇團常態進駐,一年一團3檔劇本就好,增加娛樂「笑點」,同時導入餐飲元素,讓各地觀光客知道「看劇就到這來」,劇團能走入常民文化,這樣的扶持才有價值。文化人余永寬則直言,在美國好萊塢有成熟的電影工業,製片團隊有完整穩定的收入,反觀台灣的電影業仍停留在「手工業」,一旦長片輔導金過了,再吆喝大家組成臨時團隊,為了攤提前幾個月沒收入,「打工仔」一開口薪水根本降不下來。除了人才庫外,硬體問題也不少,像之前李安《少年PI的奇幻漂流》在台中打造「造浪者」布景,後續保存卻不了了之,沒再讓其他劇組使用,「以前中影文化城都能互通有無」他直言台灣的藝術現況是愈補助愈倒退。資深電影監製陳鴻元舉例,韓國官方的文化產業振興院與民間電影一條街,都納入電影票房考核,避免補助或官方投資案淪為「曲高和寡」自嗨,但在台灣往往官方大筆投資或補助,票房卻不到2成,浪費納稅錢不說,更難杜「護航特定作品」的悠悠之口,「難道文策院要承認自己看走眼了嗎」他認為讓票房說話最公道。文策院則對此回應,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為維護被投資業者營業上秘密及經營事業有關之資訊,避免因公開而有受侵害之虞,各項投資不予揭露處分收益情形。官員私下也向CTWant透露,文策院主要投資標的是有投資潛力的「璞玉」,若太耀眼的案件,民間游資早就充沛,沒必要由文策院出手挹注,反之太「沒希望」的案子,投審會也會「退件」稱沒有投資前景,至於有沒有希望誰說了算?「還真的只能看有沒有大咖背書」官員點出審查重點。他也坦言,文策院知道不少新銳文化人需要投資協助,但由於國發基金對受投資部門條件設有門檻,一般較小型工作坊不符合國發基金投資標的,實在愛莫能助,得要從放寬國發基金投資方向著手修法。
會計師提釋憲!要求懲戒資料公開 7大法官皆決定不受理
林姓會計師不服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未公開其受懲戒的相關資料,《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有違憲爭議,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8大法官中除了司法院代理院長謝銘洋大法官主張應受理外,呂太郎等7大法官都決定不受理。林聲請主張,因受會計師法懲戒但要求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公開相關資料被拒,林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就政府未依法主動公開資訊之情形,未賦予人民行政救濟權,有規範不足之疏漏,違反憲法第7條平等原則。林因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提釋憲主張確定終局判決遽以其其違反會計師法懲戒事件中,已自會計師懲戒委員會取得該參考原則為由,認上訴無理由予以駁回,係疏未考量政府依法負有主動公開政府資訊之義務,卻未依法公開,人民應有請求政府公開之權利,已侵害聲請人受憲法保障人民知的權利及政府資訊公開請求權。呂太郎等7大法官認為,確定判決已就林主張其應有請求該委員會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之權利一節,業說明聲請人已自其本人所涉之懲戒另案取得該懲戒參考原則,其取得政府資訊知悉其內容之權利,即不因該委員會未主動公開懲戒參考原則而受有損害,聲請人所提課予義務訴訟,顯欠缺權利保護必要等語甚詳。7大法官指出,林聲請裁判憲法審查爭執已經確定終局判決予以指駁而不採之陳詞,指摘確定終局判決違憲,核係單純對於法院認事用法之爭執,亦尚難認已具體敘明確定終局判決有何牴觸憲法之處;至於法規部分,也沒有提出相關規定有牴觸憲法之具體理由,7大法官決定不受理。謝銘洋大法官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所定之資訊,人民本即有權利,在無須提出任何申請之情況下,自公開平台取得該等資訊,本件聲請已符合法定受理程序要件,亦具有憲法價值,應予受理,因此提出不同意見書。
跨年晚會搭架奪命 許淑華批北市府調查牛步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6日表示,不幸在2025北市跨年晚會舞台搭架時摔落身亡的工人,疑似因為施工時防墜網遭移除釀憾,台北市長蔣萬安除了喊難過外,更應查明原委與究責,還給家屬公道。2024年12月25日正值聖誕佳節,台北市政府前廣場,一名原住民工人正在架設跨年晚會舞台時,不幸摔落身亡,而後家屬在社群平台發文哀悼,證實亡者是樂團「救贖方舟」的卅六歲主唱「阿利克」(Lawai Arik),並批評儘管事發後依規定停工,但北市府火速於24小時內同意重啟工程,根本沒把原委查清楚,只為了趕上跨年活動,批評北市府在跨年晚會歌舞昇平時,根本把公安疏漏和人命拋諸腦後。「救贖方舟」其他成員也透過官方帳號泣訴,直言主唱阿利克用生命給了一個「大禮」,讓人驚訝與不捨。成員也強調,元月十六日的樂團演出照常舉行,並附上阿利克生前曾說的話:「哪怕這個團沒有我了,方舟還是會繼續,不會因為沒有了誰而停止航線。」許淑華對此指出,按照《重大災害通報及檢查處理流程》,市府必須於30日內,提出重大職業災害檢查報告書,因此相關單位必須以最快的速度查明,不要只是「依法辦理」搪塞,應該用積極的態度,給公眾答案。許淑華說,自己側面了解,意外當日下午4點,北市府進行例行工安檢查時,勞檢員確實有看到地上放置三層網子,但詭異的是,意外作業約傍晚6點時,網子卻疑似遭到移除,導致慘劇發生,究竟為什麼防墜網子會被移除,中間究竟有什麼原因,10天過去了,主責單位應該趕緊掌握狀況,用調閱監視器等任何方式追溯事發當時,釐清真相。許淑華批評,自己因人命關天,希望向北市府索取資料,市府卻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理由忽悠,拒絕提供任何調查資料,自己一定會持續監督後續處理情況,追蹤真相,給家屬一個交代。蔣萬安強調,事故當天第一時間就要求相關單位至現場清查,且一定要究責到底;也要求原民會、觀傳局、勞動局、法務局及社會局啟動關懷機制,事發隔天就到桃園中壢死者家中慰問家屬,並提供慰問金,以及提供後續一切協助。
網紅闖辦公處咆哮!台南教育局不忍了 怒公布畫面再提告12罪
台南一名鄭姓網紅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辦公空間咆哮,讓教育局忍無可忍,除了公布對方到辦公室大吵大鬧的畫面,同時對他提出妨害公務、恐嚇、侮辱公務員等多達12項罪名。台南市長黃偉哲力挺,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將依法處置。台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鄭姓民眾多次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之觸法脫序行為,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說明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教育局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另外,教育局也代轉幼兒園家長聯合提告聲明,盼外界勿再以訛傳訛,以正視聽。全文如下:鄭姓夫妻未經其他幼童家長同意便將其他幼童影像剪輯公開,今日受害7位幼童家長委由園方律師對鄭姓夫妻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告訴,並提出聲明如下:一、鄭姓夫妻以不詳方式取得幼兒園影像,未經幼童法定代理人同意,逕自剪輯並放置於其等經營之網路平台,以圖私利,事後部分法定代理人要求下架影片,竟遭鄭姓夫妻以言語或文字辱罵、詆毀,因此提出違反個人保護法、加重誹謗等刑事追訴,並要求一週內下架該影片。二、另於影片中,鄭姓妻未經幼童之母陳姓女士同意,竊錄非公開之談話內容,其內容為鄭姓妻誘導之陳述,後經陳姓女士確認其子女並無遭不當管教後,鄭姓夫妻仍將其竊錄之剪輯片段,加上煽惑性文字,並公布其陳姓女士聲紋之個人特徵。三、其影片中未見鄭姓夫妻之幼童於影片中,卻在影片中加註「我女兒被園長侵犯拍照」等顯著文字,使閱聽者誤會係影片中幼兒遭園長性侵及不當管教,顯有混淆視聽之虞。四、再者,鄭姓夫妻將教保員及幼童日常互動,擷取片面之動作,加上主觀之意思擅加解釋,經七名幼童家長檢視完整影片及幼兒園說明後,已能理解教保員非故意且園方已重新通報教育局調查,惟鄭姓夫妻仍憑己意揣摩、擅斷,迫使家長須在此聲明稿中陳明自身幼童之身心狀況,實屬無奈。五、鄭姓夫妻應在體制內積極捍衛、理性溝通,而非不斷將其餘幼童及家長作為影片題材,使其餘幼童或家長成為媒體公審之素材,以圖其私利或網路聲量,更不希望承辦本案公務員、園長或教保員因媒體或不當之壓力,蒙受不白之冤或對幼教失去熱情,並表達最誠摯且深沉的呼籲。黃偉哲表示,有關大家所關心的幼童事件,市府持續秉持兒虐零容忍的態度,調查結果並無不法情事,目前此案已進入司法審理階段,力求勿枉勿縱。同時,教育局所有同仁在面對兒少事件時付出的心力,不容一再被抹黑踐踏,若有相關人士之脫序行為,導致同仁權益受損,會依法處置,全力捍衛同仁尊嚴!
台南家長控幼兒遭性侵!怒飆罵吃案、闖辦公處咆哮 教育局:已提告
台南一名鄭姓男子因不滿調查結果,多次控教育局吃案,甚至進入教育局辦公空間咆哮。對此,台南市教育局表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職務之安全,並為避免該員重覆以洽公之名,行霸凌騷擾之實,教育局決定公開該民眾於辦公場域之脫序行為,還原情境,以正視聽。教育局指出,經查閱民眾多次以洽公之名騷擾辦公室同仁,更有發生咆哮、辱罵、戲謔等觸法行為,加上今年10月頻繁至本局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進行跟蹤騷擾、性騷擾、及偷竊檔案等觸法情形,並在上傳的影片上不實指控公務員瀆職吃案,本局已於10月21日、11月23日、12月12日及13日至轄區派出所提告。教育局提到,該民眾一直質疑某私幼調查案影像僅能觀看不能持有之問題,本案係為調查該違法事件所保存之部分相關影像檔案,含有多名幼童個人隱私,難於執行分割複製作業,當時調查本案時無法同意複製前項影像,係為確保其他幼童隱私,故依法不予提供,惟為確保人民有知的權利,當時已參酌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3條第1項後段意旨,同意該家長閱覽。教育局強調,對於家長為維護其子女之權益,能充分理解心情,已受理並完成行政調查,地檢署亦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教育局說,其將幼生之照片影像及未經查證之情事公開,已明顯違反兒少隱私,為維護其子女及其他在園園生之權益,透過訴訟手段實非得已,也籲請社會大眾透過本次公開之影像,了解本案真實狀況。
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欺下害上2/法院認證據未保全有損人民權益 學者斥:應依法追究
針對新冠疫苗受害者家屬向總統「告御狀」,衛福部卻仍堅稱相關審議錄影錄音未保存,立委廖偉翔痛批衛福部被判決敗訴,就是連行政法院也看不慣疫苗救濟審議過程流於形式、空洞,甚至疑似淪橡皮圖章,他不排除提案修法提升疫苗審議辦法的法律位階。學者更直斥,審議資料本應保存以利日後釐清爭議,公務機關卻輕率銷毀、犧牲人民權益,違背正當程序應依法追究。廖偉翔說,衛福部進行中的健保總額談判會議、藥害救濟審查會議記錄都能保留、上網公開,不解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會議錄音為何「有錄音、不保存」,難怪外界懷疑政府公信,他要求衛福部立即按照法院判決「公布會議錄音」,否則他將提案修法,將疫苗救濟審議辦法位階提高到法律,回應民意。疫情期間,時任衛政官員陳時中、吳秀梅等人都曾因疫苗採購、研發等爭議被控圖利、瀆職,然當時北檢以「查無實據」全數簽結。如今檢方著手偵辦「超思雞蛋案」,當時同被列為重點弊端的疫苗相關案情是否會出現轉折,國人正密切觀察。綠營人士指出,前後任衛福部長陳時中、邱泰源雖同屬「英系」,蔡總統任內原有意安排邱泰源接替參選台北市長的陳時中,但當時陳力薦次長薛瑞元接班,且兩人對「再生醫療法」、「健保總額分配」主張相左,互生心結,但兩人都否認,如今邱被提拔為衛福部長,能否展現衛政新格局也令人矚目。一位沒有慢性病史的42歲婦人,在接種第三劑新冠疫苗後,引發急性腦水腫猝死,三總醫師除了在死亡證明書上開列死因與接種疫苗有關,更將搶救過程寫成論文刊登國際期刊。圖為三軍總醫院醫學大樓(圖/翻攝自三總臉書)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曾針對一起新冠疫苗受害者救濟案做出判決。據「111年度訴字第1511號判決書」內容顯示,法官質疑主審該救濟案的疫苗救濟審議第179次會議,「缺乏事證顯示多數委員出席」,因此會議採「共識決」,違背「衛福部疫苗受害救濟辦法」中、設置審議小組,引進多元化專家委員審查的宗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法官在判決書中語重心長寫下,審議小組應依法進行審查及決定,否則就易流於「由投票部隊」(審議委員皆由衛福部指派)完成名實不符判斷。惟因衛福部審議辦法未規定「最低出席人數」、「表決方式」、「決議結論的最低同意比例門檻」,若衛福部在開會前,未能清楚調查與會委員人數,卻堅持採共識決,事後製作會議記錄內容,也只有記載「結論」,將無法證明審查委員確實在會中「實質討論」,已違背正當法律程序。判決書還說,衛福部只提供參與線上討論的委員簽到名單,「無詳實會議紀錄」、「無開會錄音檔案可查」,會議是否確實進行實質審查,無從考證,對於家屬指控衛福部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審查,未必全然無據,因而判決衛福部敗訴。新冠疫苗採購、研發案與與「進口雞蛋案」當初都引發極大的民怨,迄今在野黨也揚言務必查弊到底,釐清真相。(圖/記者黃耀徵攝)「接種疫苗可能有不良反應,能否獲救濟,攸關人民權益,有錄音卻不保存,不僅奇怪,還有違法之虞」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說,法律對公部門檔案保存有明確規定,包括《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皆然,公部門說有錄音、卻沒保存,依法應追究。《政府資訊公開法》揭示政府資料「原則公開」,若純粹只是內部會議資料「得不公開」,但仍須保存,北市府京華城案保存大量開會記錄就是例子。他並表示,即使只是內部紀錄,仍可對特定利害關係人(例如疫苗受害者)公開,新冠疫苗救濟審議,攸關申請救濟民眾權益,申請救濟者自有權得知准駁過程、理由,一旦發生訴訟,才可釐清爭議。行政部門常以「會議紀錄若曝光,沒專家願受聘審查」,廖元豪直言,《公司法》對民間企業規範詳盡,至於公部門反而不需比照辦理,他以NCC諮詢委員為例說明,NCC委員權力大到可以關掉電視台,名為「諮詢」實為「決策」,當然也要面對外界檢驗,利害關係人才可援引《行政程序法》救濟,請求法院協助調閱審查過程文件;若擔心曝光就別接委員」,如此參與審查的專家才會愛惜羽毛,不會輕言放棄「實質審查」,淪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三峽擬建垃圾場遭抗議 業者決定不蓋了
新北市三峽區介壽路二段183號後方擬興建垃圾貯存場,引發當地居民抗議,直指業者違反土地使用,批業者上月27日允諾不蓋,但3天後又被發現悄悄施工,讓他們氣得跳腳,對此,新北市環保局說,已接獲業者來函稱,該地不再依原規畫使用,施工部分亦與垃圾貯存設施無關。當地居民上月27日與業者面對面溝通,最後雙方達成共識,居民說,業者允諾不會再蓋垃圾場,更簽署一份切結書擔保,隔日工地停工,以為事件終於圓滿落幕,想不到上月30日發現工地又復工,氣得揚言要走上街頭抗議。居民亦向監察院陳情檢舉環保局時提及,環保局及業者未充分與當地居民溝通就著手興建垃圾場,且業者的興辦事業計畫書及用地變更編定審查進度從未公開,讓人不禁懷疑是否有「不可告人」的祕密。環保局回應,目前已接獲業者來函表示,該地不再依原規畫做垃圾貯存,後續將請業者辦理興辦事業計畫變更並持續與在地居民溝通;至於切結書僅屬「對外聲明」,無實質法律效益,市府會秉持依法行政原則處理相關事宜。環保局解釋,業者規畫貯存廢棄物轉運量未達「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依法興建前無須實施環評,而興辦事業計畫的公開與否亦不是取決於環保局,依《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需經業者同意才可公開。
電商龍頭亞馬遜倉庫「5年急叩1400次救護車」 英員工胸痛、心臟病送醫
美國零售巨擘亞馬遜(Amazon)過去就曾被爆出過勞、血汗等負面傳聞,如今有最新統計顯示,英國的亞馬遜倉庫過去5年內就叫了超過1400多輛救護車,員工通報情況包括胸口疼痛、中風和心臟病等。這讓人震驚的數字引發外界對亞馬遜在職場安全性、合理性的質疑,包括英國總工會(GMB union)也呼籲相關單位展開調查。英國亞馬遜驚爆勞權醜聞。根據《每日郵報》引述《觀察家報》(The Observer)所揭露的統計數據顯示,位在英國鄧弗姆林(Dunfermline)和布里斯托(Bristol)的亞馬遜倉庫,救護車前往進行救援次數居榜首,過去5年內分別叫了161次和125次。另外,蘇格蘭救護車服務中心(Scottish Ambulance Service)針對鄧弗姆林倉庫的所記錄161次報案中,有3分之1是員工出現胸口疼痛的症狀,其他包括抽蓄、中風和呼吸困難等案例。英國亞馬遜驚爆勞權醜聞。除此之外,曼斯菲爾德(Mansfield)的倉庫也曾急叩過84次救護車,其中超過70%的涉及如心臟病發作或中風,曼斯菲爾德和切斯特菲爾德(Chesterfield)、魯吉利(Rugeley)、倫敦(London)和博爾頓(Bolton)等地的亞馬遜倉庫也出現過有員工當下出現精神異常或輕生獲救的通報,另外,曾有員工在工作場所流產或懷孕等情況,其餘像是身體外傷,工人接觸到酸性物質或有害氣體、觸電和身體大面積嚴重灼傷等意外狀況。根據報導,《觀察家報》是根據2000年「英國政府資訊公開法」(FOI),向12間救護車服務提交「資訊自由申請」後,蒐集到上述資訊,但由於救護車服務的資料並不完整,認為這些數字有可能被低估。對此,英國總工會的吉爾琳(Amanda Gearing)表示,這個數字「令人震驚但不意外」,呼籲地方政府和英國衛生安全局加以調查,不過,亞馬遜發言人強烈駁斥在該企業工作「很危險」的說法,「安全一直都是絕對的優先要務」,也否認有時選擇不叫救護車的指控。其實類似狀況過去《紐約郵報》也曾報導,有亞馬遜的前女員工發布影片分享自己的工作日常,只見她從晚間11點開始打卡上班,一直忙碌到凌晨4點才有時間休息吃「午餐」,接著還要回到工作崗位直到上午11點。長達12小時的工作時間讓這名員工坦言「每次上班都讓我死一次」,而這名女員工事後更新影片表示,亞馬遜因為這部影片將她解雇。英國亞馬遜驚爆勞權醜聞。(圖/翻攝自X)
數位身分證調閱資料全塗黑 內政部回應了
國民黨團17日召開記者會痛批內政部提供有關數位身分證調閱資料塗上「馬賽克」,甚至部分文件全冊塗黑,質疑當中存在隱瞞資訊之隱情。對此,內政部表示,該部會均配合提供,涉個資部分依法遮蔽、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內部討論資訊不予提供。藍委許宇甄、徐巧芯、張智倫今日上午召開「內政布2.0?數位身分證文件塗黑政府怕什麼?」記者會時指出,內政委員會今年3月針對數位身份證案成立調閱小組,要求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但相關資料卻被塗黑、打馬賽克,呼籲行政部門儘速提供完整資訊。內政部表示,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已提供數位身分證相關資料5大卷87份文件,依法沒有拒絕、隱匿。內政部指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數位身分證調閱專案小組於113年5月2日要求內政部、行政院、工程會及中央印製廠提供工作小組會議資料、相關委託研究、研討會紀錄、報告、相關招標文件、合約書及對外函文等相關資料,並於113年5月29日要求再提供新一代國民身分證換發規劃案之管控會議歷次紀錄等資料。「內政部均配合提供,涉個資部分依法遮蔽、並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內部討論資訊不予提供。」內政部強調,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2條,文件調閱之調閱報告書及處理意見未提出前,其工作人員、專業人員、保管人員或查閱人員負有保密之義務,不得對文件內容或處理情形予以揭露,應請調閱人員遵守該規定,內政部已依法配合提供適法資料。
要命的屏蔽1/0403震出破百危屋 內政部拒揭紅黃單建築扯個資法遭打臉
0403花蓮大震驚撼全台,迄今仍餘震不斷,也震出了居住安全風險。其中慘痛受災戶花蓮天王星大廈,在2018年2月6日地震後即遭貼了「黃單」,代表內部非主結構有傷人可能,但這些資訊卻未充分揭露,導致在災前仍有不少交易,受災的新屋主一夕之間才驚醒直呼「根本不知自家被貼黃單」,引發各界譁然。據了解,花蓮天王星大廈經歷2018年強震後,因外牆玻璃震碎、磁磚剝落等,當年縣府已貼出黃單,然而因未曾公開上網,不少外地買家並不知情。根據國土署截至4月10日前統計,目前全台有紅單44件,黃單73件,以花蓮縣最多,一縣就佔了3成,然弔詭地是,攸關建物安全的紅黃單揭露,全台竟然沒有公開搜尋平台。本刊記者進一步調查,以六都來說,桃園市紅黃單掛零,台北市公開揭露市內全部紅、黃單處所,其餘縣市,包含「紅單」最嚴重的花蓮縣,都未在線上揭露資訊。外界質疑,政府是否因擔心影響房價,繼而屏蔽要命資訊,無辜接手者將慘淪房市冤大頭,輕則財損,重恐奪命。台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一處連棟老宅,因房屋結構毀損,一度遭列「紅單」建築,儘管目前已轉為「黃單」,不少住戶仍感到恐懼。(圖/報系資料照)記者實地走訪新北市受災的土城華廈「台北一家親」,大震之後53戶超過80人被撤離安置,受災民眾直指社區一樓便利商店門口的2根梁柱,鋼筋量根本不足,希望查明是否偷工減料。管委會薛主委無奈表示,自己住的後棟受損已屬輕微,但在短暫回家收拾行囊時,仍感受地面不平造成的傾斜,至於前棟則不少住戶,根本不敢進家門。談到安置,主委坦言,自己因為附近還有一間空屋,目前全家搬過去沒有問題,但社區的清寒或老弱家庭至今沒有收到補助,甚至因此得向親友調頭寸,儘管安置期已於10日屆滿,不少住戶根本不敢回家,下一步在哪都不知道了,雖然住戶有意都更,但現在光是肇因責任歸屬與合作建商磋商,短時間不太可能完成,就地重建實在有些遙遠。針對紅黃單可能影響到房價,薛主委仍呼籲,希望政府單位設立紅黃標查詢網站,不然有人剛花了一生積蓄誤買危樓,垮了還要繳貸款情何以堪?至於曾經有列入黃標建物經過改善,同樣也應該列供民眾查詢,像天王星就是黃標的案例,如果住戶很芥蒂,就加緊尋求都更解危。新北市土城區「台北一家親」社區,由於地震造成房屋毀損,列入黃單警示建築。(圖/讀者提供)對此,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官員解釋說,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因素,不可貿然將紅、黃單建築資料公開上網,卻無法解釋為何台北市建管處能全數揭露。謝姓民眾痛批,不動產交易過程中「凶宅」格外受到民眾關注,也因為揭露與否衍生詐欺爭議,但畢竟凶宅還是屬於心理層面的問題,至多是房價受到波及,後來內政也已明文規定必須在買賣「不動產說明書」記載揭露,坊間也不少仲介網站地圖可查找資訊,但攸關實際人身安全的紅黃標建築資訊卻遭內政部帶頭屏蔽,房價與人命到底孰輕孰重。景文科技大學財務金融系副教授章定煊認為,紅、黃單建築公告都已貼在建築大門口,不可隨意塗改拆卸,主要是為了「警示不知情人士走進建築後果自負」,且紅、黃單本來就滾動式修正,只要補強結構,經過結構技師複驗通過,就可報請縣市政府拆單,上傳全國資訊網雖不致違法,但意義不大,且資訊不能即時更新,又會引發爭議。至於兇宅有永久性「做完法會也不能解除列管」。然而法界對於公告紅黃標建築是否違反《個資法》有不同見解,鼎川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梁繼澤指出,像手機號碼等有高度屬人性,確實是《個資法》中的列舉保護事項;然而,地址不屬於其中保護事項,畢竟「給你地址誰看得出裡面住誰呢」,因此地址應當不屬於個資法所要保護的個人資料。他表示,可以理解國土署受到地方居民抗議房價的壓力,但地震紅黃單的目的,是災後立即針對建築物受災程度進行判定,依《災害防救法》「提升全民防災意識」的立法意旨,以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定,紅黃單資訊本就該即時正確公開,以便民眾合理安排防災措施。
陳吉仲指超思案都解釋清楚 藍委傻眼問在哪
農業部長陳吉仲今天再度強調,專案進口雞蛋的政策正確,該解釋的他都說清楚了,也盼望外界不要再炒作雞蛋議題,因為蛋的議題就像颱風後蔬菜價格暴漲、一兩個月後回歸平價,是有週期的,歸根究底,還是農業部「食農教育」做得不好「我自己要負責」。儘管陳吉仲表示,超思雞蛋案他昨日都已經完全解釋清楚、地方政府要的資料也都提供了,但是藍營立委顯然不是這樣看。立委洪孟楷就表示,專案進口雞蛋,農業部「資料不提供、資訊不公開、流向不透明,陳吉仲請辭留下三不爛攤子,民進黨政府若若不回應處理,對得起國人嗎?洪孟楷說,進口蛋爭議延燒三個禮拜,農業部長陳吉仲昨天請辭,但該公開透明的資料卻依然封存;拍拍屁股一走了之才是最不負責的態度。他指出,在野黨團、立委辦公室發公文要求提供相關問政資料,一兩個禮拜過去不提供就是不提供,更甚至找出法條「因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規範所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內容,爱按同法第7條所乃應依法主動公開。」,還說要如何回覆立委,都還在上層長官簽核中,陳吉仲根本是想隻手遮天,連帶讓農業部所有公務人員一起違法。他並且質疑,巴西進口蛋從哪裡生產、目前還有多少進口蛋庫存?農業部口口聲聲說冷鏈比較重要,但要求拿出冷鏈過程中最重要的「溫控證明」,迄今卻遲遲沒有下落,國人想知道的資訊沒有一項公開,行政部門在這次進口蛋做了最壞的示範。對於「流向不透明」的問題,洪孟楷也表示,地方政府這幾天持續追查爆出混蛋事件,顯示這已經非單一個案。究竟還有多少未爆彈?巴西進口蛋流向食品大廠,但是數量比例多少也從未公開透漏,農業部究竟是不知道還是不能講?他懷疑,陳吉仲根本無心想要負責。洪孟楷也呼籲蔡政府,不要以為官員請辭下台就是設停損點,農業部一天不把進口蛋的爭議釐清、民進黨政府就一天對不起國人,尤其是2015年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時強調的食安,如今不只被打臉、還瘋狂大退步,他的立委辦公室發出的公文,就是戳破陳吉仲謊言的最好證明,他要請教行政院長陳建仁,本周五就要到立院專案報告,院長要如何面對全民的疑問?
鏡電視勞檢外流路徑曝光 陳信瑜遭監院彈劾
監察院今(16)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陳信瑜自109年1月31日至111年9月5日擔任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其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於109年至110年間多次以消費取得之發票上登載不實事項核銷請領首長特別費,共計新臺幣2萬2,656元,對於上情,陳信瑜於本院詢問時雖提出辯解並否認,惟本院調取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刑事偵查卷宗查明屬實,且業經臺北地檢署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及刑法第214條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提起公訴在案,核有明確違失。新聞稿中指出,此外陳信瑜明知就勞動檢查所得受檢查機構內部資料,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定應限制公開之文書,且勞動檢查尚未結束,並已預定下次勞動檢查補件時間,如逕予洩漏對於勞動檢查實施目的將造成困難或妨害,仍基於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之犯意,於111年3月9日下午8時23分,將勞動局當日前往鏡電視公司與精鏡傳媒公司(鏡週刊)進行勞動條件檢查所取得應保密資料,傳送予立法委員,並由立法委員作為舉辦記者會之會議資料而公布周知,上開事實,陳信瑜於本院詢問時雖坦承不諱,但辯稱本案無涉個資,僅是回應民意代表索資、回報進度。惟本院調取臺北地檢署刑事偵查卷宗查明屬實,且業經臺北地檢署以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嫌,提起公訴在案,核有明確違失。新聞稿中表示,陳信瑜利用勞動局於111年2月16日舉辦「111年局長與工會新春茶會活動」之機會,表達支持前副市長黃珊珊之言論,陳信瑜於該府政風處訪談時,對上開事實坦承不諱,且經該府以「言行不檢,有損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之理由,予以記過1次。惟其言行明顯不當造成輿論訾議,嚴重影響機關形象,損及政府信譽,仍應予以懲戒。綜上,陳信瑜前開各項行為,除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相關罪責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5條第1項、第6條及第7條規定,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依法應受懲戒。新聞稿中指出,陳信瑜除前開應受懲戒之違失情節外,還曾於109年至111年間4次以首長特別費向其母親為代表人而其配偶實際負責之異象公司購買禮品,共計4萬8,510元,以圖本身或他人之利益。另陳信瑜曾指示勞動局辦理110年及111年「新聞稿外審服務開口契約」,並核定以每件800元計價方式,與已離職之原機要秘書簽訂契約,並未對外公開徵詢,違反公開、公平原則,且因人設事而獨厚特定人,亦有不當之處。新聞稿中表示,監委認為陳信瑜身為勞動局局長卻洩漏勞檢資料,凸顯其對公務機密維護之法制觀念薄弱。該局勞基科科長提供勞動檢查資料時,未善盡幕僚之職責,適時提醒相關保密之規定,且於該府政風處訪談時,未完全據實以告係由陳信瑜指示辦理,事後又刪除與陳信瑜之相關LINE通訊對話紀錄,實有未當之處;臺北市政府對所屬職員雖已進行公務機密維護之教育訓練,然機關首長及主管人員參訓比率偏低,該府應以本案為鑑,強化機關首長與主管人員之保密意識。新聞稿中表示,最後本案勞動局實施勞動檢查之案件來源、發動緣由、資料處理過程、報結經過,均與一般行政機關處理民眾陳情檢舉,或依媒體輿情報導主動檢查之有關流程有諸多未符之處。且勞動局雖已宣導勞動檢查業務相關人員,公務聯繫或涉及資料傳遞,應使用該府設計之TAIPEION即時通為宜,惟迄今該等人員仍因便利性,多使用LINE通訊軟體,且機關內部使用者仍可於TAIPEION下載資料後傳送給外部人員,尚有資料外洩風險,臺北市政府應加強宣導並滾動式檢討。
北市前勞動局長陳信瑜涉詐特別費細目曝光 「老四川、落建、Q彈膠原飲」都要A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愛將、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涉嫌不實使用首長特別費,核銷個人及家人餐敘,並將鏡電視勞檢資料洩漏給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及刑法洩密等罪將陳女起訴。根據起訴內容,發現陳信瑜以公款核銷的「生活用品」琳瑯滿目,有吃的有保養品有衣服,連買顆溏心溫泉蛋也用公款,令人乍舌。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等罪嫌將陳信瑜起訴,起訴指出她7度使用個人在家樂福、康是美、燒肉店、火鍋店、Outlet賣場等處的消費發票報帳,不僅吃香喝辣,最誇張的就是自用的「生髮水」也報帳,讓全民埋單。當時陳信瑜供稱,局裡同仁的誤餐費或公關需要的餐飲費,都會請同仁報特支費,而檢方也查出,部分購買商品的確用於員工尾牙抽獎,認為並無貪污或不法,頂多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因此簽結;但檢方另查出陳信瑜平日購買生活用品、衣服、飲食消費共2.2萬元皆是報公帳,此舉已涉貪污,因此將她起訴。此外,她還涉洩露鏡電視勞檢資訊給民眾黨立委;當時台北市府政風處在調查時,查出陳信瑜疑似將《鏡電視》的勞檢「爭議檢查概要」等檔案,傳給時任立委的蔡壁如,蔡壁如又將檔案傳給賴香伶,由於資料屬機密公文,因此台北市議會也根據政風處調查結果,向台北地檢署告發。起訴書提及,陳信瑜明知被勞檢機關的內部資料,屬於政府資訊公開法所規定應限制公開的文書,且勞檢當時尚未結束,仍於2022年3月9日下午8時23分,將鏡電視的勞檢資料透過LINE傳給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蔡隨即轉傳給同黨立委賴香伶,並由賴香伶辦公室人員製作「政治力介入鏡新聞NCC主委護航到底,民主國家之恥」的記者會資料,此部分涉及刑法洩密罪。檢方認定陳信瑜涉嫌用公費購買物品的細目:【2020年費用】4/07 林口家樂福:養樂多、紅酒、甜奶酒、八角、肉桂粉等食材。4/08 林口家樂福:打拋豬肉飯、萵苣沙拉、溏心溫泉蛋、牛肉、菜、烤地瓜等等。以「局長會議用」、「因公支用特別費慰勞同仁餐飲」等名目,核銷2筆共1315元。4/12 三井Outlet Columbia專櫃購:女保暖長版防潑水外套、童保暖連帽外套。以「贈高市國際家具發展協會理事長禮物」,共核銷8290元費用。4/17 老四川火鍋以「與局長室同仁用餐」為由,共核銷1539元。4/29 康是美:落建外用溶液2%三入裝、御姬賞Q彈膠原飲6入、我的健康日記SPF淨皙精、澳佳寶葡萄籽OPC錠狀食、減壓鞋墊、美源花果香快速染髮霜4R、落建保濕豐厚洗髮乳等物。以「因公支用特別費致贈有關社會人士禮品」名目,共核銷5844元。5/10 高雄台鋁韓式燒肉以「局長請局長室同仁吃飯」為由,共核銷1208元。5/24 高雄無老鍋:休假家庭聚餐。以「因公支用特別費與有關社會人士餐敘(台灣石油工會副理事長、中石化工會理事長)」名目,核銷4017元。【2021年費用】10/28 台北信義區永心鳳茶信義店。以「與市政顧問餐敘」為由,核銷627元。
林智堅中華大學論文訴願遭駁回 教育部:實難相信訴願人有研究能力
中華大學學倫會日前因認定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涉嫌抄襲而撤銷其碩士學位。林智堅不服對教育部提出訴願,教育部認定中華大學無違法或不當而駁回,林智堅主張未獲完整資料的部分也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理由反駁。去年台灣大學與中華大學皆認定林智堅的碩士論文涉嫌抄襲而撤銷碩士學位。林智堅在退出桃園市長選舉後向教育部提出訴願,而中華大學的訴願結果於今年1月19日出爐,結論是「訴願駁回」,但若林智堅不服仍可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中華大學的部分,訴願審議委員會表示,中華大學處分的程序及判斷並無違法和不當。訴願決議書也羅列了中華大學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於111年8月16日的調查報告書結論,結論中指出林智堅確實存在抄襲,且林智堅抄襲的期末報告書,早於林智堅的論文,而前述期末報告書亦非由林智堅撰寫或為主要執筆人。訴願決定書內容中也提到,林智堅出席審議委員會第4次會議時,審議委員有針對論文提出相關問題,發現林智堅無法明確回答論文基本研究方法第3章第2節的數學模式或方程式來源、其內容意義、源自於何人研究成果或文獻等相關問題,顯示出林智堅在有關竹科研究報告執行重心的問卷調查分析電腦軟體名稱及使用方式等一般研究基礎能力及理解上也有相當不足之處,因此「實難能令人相信訴願人確有此研究能力」,也難認需運用複雜統計方法竹科研究報告是由林智堅所撰擬。對於林智堅在訴願中提出曾向教育部請求閱覽、抄錄、影印中華大學學倫審議的全卷文書,卻只獲得經遮蔽的部分卷內資料,因此無從勾稽學校所附證物、文書的繕本與卷內資料是否相符,嚴重妨礙林智堅行使救濟權利。教育部訴願會對此引述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條文,指出學術倫理審議中的內部意見如果公開的話可能對相關單位及機關造成困擾,使有不同意見的委員被攻訐。因此教育部已提供可閱覽的資料部分,其他部分依法應保密,不提供閱覽。
狀告新北市府求國賠!恩恩爸淚訴:只想要81分鐘真相
恩恩案今年9月間遭新北市府駁回國賠訴求,恩恩爸今在義務律師陪同下,前往新北地院遞狀,對新北市府、消防局和衛生局提出國賠訴訟。恩恩爸今哽咽表示,他只想要知道81分鐘救護車真相是什麼,他無法接受,也不懂新北市府為何找不到完整物證、人證,明明可以第一時間說清楚,讓他釋懷,卻偏要他走漫長的司法流程,他也怒吼稱「這是讓我非常憤恨、非常生氣的地方」。恩恩爸的義務律師陳又新表示,恩恩爸希望法律歸法律,為避免占用太多媒體資源、公共事務,恩恩爸一直沒有主動對外說明法律程序,但侯市府這邊或許有選舉考量,儘管恩恩爸沒有多做說明,但市府卻不斷對外說出,在法律程序、內容上有誤導性的言論,甚至讓恩恩爸支持者感到困惑、擔憂,因此今日正式提出國賠告訴。律師王妙華說,他們先前曾有多次機會與市府聯繫,但消防局先是阻擋律師陪恩恩爸一起聽錄音檔,市府曾在議會說會處理,實際態度卻是已讀不回,沒有任何處理,恩恩案被監察院調查後,市府又說進入司法程序,該給的證據都給了,對訴求一樣置之不理,恩恩爸提出國賠訴求後,市府一樣沒有改善,直接駁回不予賠償的新聞稿,令恩恩爸難以接受。恩恩爸說,他無法接受81分鐘後到達的救護車,他提出國賠申請,第一階段協商也不邀請他,搞黑箱作業,新聞稿發布比收到正式公文早,到底算什麼協商。媒體問及,他提告時間在選舉前夕,是否會擔心被質疑是政治操作。恩恩爸說,市府讓他繞遠路,訴求政府資訊公開法、國賠法才取得資料,他是平民百姓,沒有背景,遭遇悲劇時內心惶恐,加上要尋求律師討論,「你覺得我不需要花費時間嗎?我還要努力鎮定我的情緒」,他需要恢復正常工作,不能因為這件事讓家庭走向毀滅。恩恩爸說,若指控他有政治意圖,那他試問,市府6月初就可以提供完整調查行政報告,跟他說明,整件事不就結案了嗎,為何逼得他走上司法,他到處求助無門、心力煎熬到今天才真的走向法院。恩恩爸也說,他不敢住在新北市,因為不知道家裡會有什麼突發狀況,需要叫救護車,新北市先前也曾發生其他社會案件,像是三重警打人,被害者兒子也來聯繫他,甚至更早的小孩在公托被凌虐,向社會局求助無門,市府百般刁難,社會跟教育都不行,他不知道新北市還有什麼東西可以讓人民期待、安心生活。
再爆唾液快篩進口商無公開資訊 藍黨團痛批快篩還要亂多久?
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再度針對「快篩之亂」舉行記者會,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立委李德維指出,去年有40家左右的公司申請進口唾液快篩試劑,迄今為止僅三家公司獲許可。但其中的「福又達」和「卜公國際」兩公司,有別於其他申請業者,在食藥署網站上完全查不到任何公開資訊,質疑這兩家分別進口三千萬劑唾液快篩的公司恐有問題。快篩試劑之亂餘波蕩漾,連日來緊咬食藥署管理有問題的國民黨立院黨團再度踢爆,獲准進口唾液快篩劑的「福又達」與「卜公」兩家公司,與其他獲核准進口公司不同,在衛福部、食藥署網站居然查不到任何資訊,黨團強烈質疑,快篩試劑的核准過程就是黑箱作業、鬼影幢幢,衛福部與食藥署有明顯缺失。李德維說,食藥署對「福又達」與「卜公國際」2家業者,各專案核准3000萬劑唾液快篩,但「卜公」資本額僅50萬元,「福又達」創辦人陳燦堅則是高端董事兼總經理,衛福部食藥署網站對這兩家進口業者卻沒任何公開資訊可查。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食藥署核准新型冠狀病毒病唾液快篩的3家公司中,有2家查無審查資料,其中1家公司資本額還只有50萬元,非常有疑慮。他懷疑衛福部恐怕涉及顧私人利益,讓廠商靠關係去拿EUA謀利,她還說,快篩之亂已近1個月,衛福部仍仗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的霸王條款,完全不理會在野黨團的監督,拒絕對外公布詳細資料。賴士葆呼籲監察院該做點事情,有良心就快立案去查,別自我矮化成行政院監察局,成為民進黨監察院,只查藍營,與人民權利相關為什麼不動作?他要求陳時中如果要落跑去選市長,請在離開前把相關問題查清楚,讓全國人民瞭解快篩劑之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公開要求資訊,若不公開,呼籲選民唾棄衛福部長陳時中。政府資訊公開法明訂人民有知的權利,食藥署目前已核准進口一般快篩劑有35家業者可以進口,衛福部食藥署網站大都有資料可以查,為何只有被核准進口唾液快篩劑的「福又達」與「卜公資訊」兩家業者相關資料完全空白,究竟是在藏什麼?黨團總召曾銘宗則說,這波疫情凸顯沒疫苗、快篩、藥品,戳破傳說的超前部署假象,呼籲衛福部應公布所有核准進口快篩劑審查會議紀錄供全民檢視,監察院也應介入調查其中衛福部與食藥署疏失。他並痛批,行政院長蘇貞昌、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都要查黑心廠商,但縱容黑心廠商閉著眼睛核發EUA的政府官員「不用查嗎?」,若類似事件發生在國民黨時代,部長、署長早就下台了,陳時中還有臉想去選市長嗎?
批拒給音檔是侯友宜政治決策 綠委要求重現「81分鐘」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9)日再次舉行記者會,批評國民黨為了護航新北市長侯友宜,把疫情救護的責任從119推給1922,並要求侯友宜重現「消失的81分鐘」,不僅提供給恩恩爸爸,更應公開6月6日在消防局勤務中心「演」給恩恩爸爸看的過程,再重現給全民查驗,接受外界的公評。鄭運鵬指出,1922是疫情的咨詢專線,119才是報案電話,而衛福部在5月31日在恩恩爸爸要求後,就已提供1922的書面譯文與通話錄音檔,並在6月1日準備好書面補充資料;反觀新北市長侯友宜在議會表示「就給他吧」,但相較於衛福部提供資料公開、透明、迅速,新北市政府卻推拖拉,這不是消防局與衛生局的基層人員的責任,而是侯友宜的政治決策。鄭運鵬也向侯友宜喊話,再重現6月6日對恩恩爸爸「演很大」的現場,供全國人民公評。江永昌說,新北市府一天無法給出各單位間的橫向聯繫紀錄,這個爭議只會一直延宕下去,讓新北市府跟侯友宜很難看,恩恩的父母也不會放棄追查真相。他說,到底4月14日基層醫療量能是否崩潰,一定要公布當天的派遺數量與案件數才能釐清,如果真的有不足就檢討改進,以減輕基層工作的壓力,並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江永昌說,新北市府這次祭出《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以有侵害個人隱私為由排絕提供相關錄音檔,但以新北市府過去的訴願紀錄顯示,從來沒有因此拒絕提供資料;他舉例,曾有學校的不當管教訴願案以及非起造人向工務局申請建物的使用執照,新北市府都以資訊分離原則,把他人個資隱蔽後提供資訊。王美惠呼籲,侯友宜身為地方父母官應該體諒恩恩爸爸,不要「說得嚇死人、做的笑死人」,口頭答應公開81分鐘的過程,實際上卻不提供,有不對的地方就勇敢承認,未來才會更好,也不要再讓消防人員、救護人員這麼辛苦。
評論/恩恩爸想要的資料 就等蘇貞昌院長一紙公文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4月底不幸病逝,是國內首位幼童新冠確診死亡案例,恩恩爸為找真相四處奔波,為愛兒發聲的身影令人心疼,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喊話,呼籲新北市府能盡快提供資料給孩童父母,意圖把責任推給地方。事實上該資料乃因受限法規難以提供,而非市府不顧人情冷漠以對,但只要蘇揆下達一紙公文明令地方政府給予資料,此事即可解決,但蘇揆不循正道而行,只會出一張嘴,如此泛政治化的操作令基層公務人員深感不齒。據了解,恩恩在4月14日病情加重,其母親發現情況不對立刻通報119,孩子卻在81分鐘後才被送醫,家屬認為此拖延錯過黃金救援時間導致悲劇,恩恩爸近日四處奔波,希望調閱完整通聯,還原「消失的81分鐘」真相。而新北市府接獲家屬反應後,立刻將消防局與家屬溝通的8通電話譯文提供給恩恩父親,而錄音檔則受限《政府資訊公開法》,只能給家屬聽而無法提供,恩恩爸一度拒絕聆聽,今日才親赴消防局約2小時聽取音檔。恩恩爸聽完後,認為譯文無法明確表達妻子的急促語氣和慌張情緒,沒辦法完整還原現場,且1922已提供橫向聯繫的文字檔,但新北市消防局與衛生局的對話,以及衛生局對醫院的橫向通聯錄音檔,仍因涉及公務人員內部公文隱私而無法提供,他對此十分無奈並表達抗議。各綠營政治人物不斷施壓新北市府要求提供音檔,除多位市議員砲聲隆隆外,蘇貞昌也公開喊話,表示「地方衛生局或消防局橫向聯繫需要的資料,如果相關需要處理,也希望能都給孩子爸爸、媽媽趕快取得。」蘇貞昌的說法在網路上評價正反兩極,基層人員不滿情緒更隨之爆發,認為蘇揆說法明顯是漠視法律,並認為以其行政院長之姿,若真的想「為民喉舌」,大可以下達公文要求市府給予資料,並承擔給資料後的法律責任,別「出一張嘴」讓地方背鍋。基層人員憤怒表示,恩恩的病逝是全台灣人民的傷痛,但此案的相關人員都是依照當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指引依法處理,希望大官們別再為難基層,讓第一線人員夾在法律和家屬心聲間左右為難。
林楚茵:執行公務不能主張隱私權 籲新北市交錄音檔給恩恩爸
2歲男童恩恩上月因新冠肺炎而不幸離世,成為國內首位重症兒童死亡案例,他的父親林先生質疑救護車延誤81分鐘導致悲劇,要求提供報案過程錄音,遭新北市政府以法律規定為由拒絕。立委林楚茵今(4)日指出,政府單位是相關法令要約束的對象、而非保障對象,新北市「依法」拒絕恩恩爸爸申請提供錄音檔,根本沒有正當性,痛批新北市長侯友宜是玩法刁難。林楚茵說,新北市政府搬出《政府資訊公開法》與《通訊保障法》,不提供林先生完整資料,消防局長甚至祭出「報案電話屬於業務機密」的理由,聲稱為保障其中個資安全,無法提供錄音檔拷貝。但她擔出相關判例佐證,國家的法令並非如此規定。林楚茵指出,2012年高雄大學生遭到警察攔檢時,錄影反蒐證警察執法過程,遭警方以「偵查不公開」、「侵害警察隱私」等理由制止,還將學生以妨害公務罪嫌送法辦。但法院認為,隱私權等基本權是個人用以對抗國家權力非法行使的權利,其主要拘束對象為國家公權力之行使;公務員對人民執行公務時,自身即為基本權拘束對象,執法之公務員自不得對人民主張隱私權。林楚茵說,由上述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見解可知,新北市消防局119電話通話錄音檔案件,並非偵查程序,因此無偵查不公開的問題,而且此時119受理人員是國家行使公權力執行職務人員,不得對電話報案民眾主張侵犯個資保護之隱私權,況且聲紋需與其他已知資料勾稽始得有個人識別性,單純聲紋尚無個人識別性,因此,新北市消防局拒絕恩恩爸爸申請提供錄音檔,根本沒有正當性。「政府資訊公開法與通訊保障法,不是用來保障新北市政府不公開資訊的保護傘,更不是侯友宜用來掩飾施政無能的遮羞布。」林楚茵說,恩恩爸失去了親愛的兒子,在這個原本應該闔家團聚吃肉粽的節日,他必須站出來追真相,但卻遭到新北市政府不斷透過行政手段刁難,難道侯友宜認為過了三天假期,新聞熱度就減退。她質問侯友宜說,「不敢面對的真相就可以被消失?奉勸侯市長還是早點把完整錄音與資料交給恩恩爸吧!」否則「新北市『消失的81分鐘』一天不完整公布,在侯友宜未來的從政路上都將如影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