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檔案條例
」 轉型正義
林宅血案均已解密 檔案局:政治檔案以最大開放原則公開各界應用
國發會檔案管理局今(25)日表示,持續徵集及開放政治檔案,典藏量已達2.968公里,並公布46萬餘筆政治檔案目錄於「國家檔案資訊網」。近日國家安全局移交檔案局5萬1,133件政治檔案,亦將優先辦理檔案點收、檢疫、整理及入庫,至遲於今年5月底開放目錄,歡迎各界申請應用。檔案局也提到,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檔案局表示,歷年已累計辦理12度政治檔案專案徵集,其中,國安局涵蓋2月23日移轉之5萬餘件檔案,共進行13批次檔案移轉,前12次移轉檔案目錄均已開放外界應用。另為加速政治檔案開放,於113年2月28日完成政治檔案條例修正施行,就已解密檔案刪除原移轉機關認有國家安全、對外關係之虞得限制應用50年之條文,並增列政治檔案消息來源等不適用情報工作法第8條不得洩漏之規定。檔案局業請各機關配合辦理已移轉政治檔案仍列機密等級之解降密檢討,機密檔案數量從7萬2,998筆減為21筆,解密率為99.97%,已解密之檔案除個人隱私局部遮掩外,均公開應用。此外,檔案局指出,113年以前原屬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永久保密尚未完成移轉之機密檔案2萬5千餘件,經機關依現行政治檔案條例辦理解降密檢討結果,僅涉及情報部署合作等案件計865件,經國家安全會議審議同意延長保密,機關已於113年9月依法以複製品遮掩情報佈署內容後移轉並開放應用,後續移轉機關應每3年定期檢討解降密;其餘原列永久保密檔案均已解密,解密率為96.54%。檔案局表示,有關外界關切的林義雄宅案,均已解密,以關鍵詞於國家檔案資訊網查詢共有1,373筆目錄,各界可申請應用。上開延長保密之865件檔案,經查,移轉機關遮掩之局部內容亦均無涉及林宅案件。另,尚有258筆林宅相關檔案涉及當事人高度個人隱私,將依法定程序分批辦理主動通知,並依法於6個月後(今年12月及116年6月)開放目錄。檔案局強調,政治檔案,是我國民主發展的珍貴紀錄,檔案局持續積極徵集、整理及開放,超過96%政治檔案已完成數位化,並以「最大開放、最小限制」為原則開放應用,已於「國家檔案資訊網」主動公開去識別化政治檔案影像計210餘萬頁,提供各界免申請、不限時地線上瀏覽、下載應用,以加速檔案公開,促進轉型正義落實推動。
解嚴紀念日宣布政治檔案3方向 賴清德:不可藉故把重要資訊遮蔽
過去台灣曾經歷38年的戒嚴,15日恰逢解嚴37週年,賴清德總統今日視察檔案局有關政治檔案開放應用情形。賴清德宣布,政治檔案檔案三大方向,其中包含各單位送來的檔案,也不可以藉故把重要的資訊遮蔽。賴清德上午前往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視察政治檔案開放應用情形。賴清德表示,今天是解嚴紀念日,他特別安排行程看檔案局就政治檔案公開的情況。他說,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過去曾向行政院研考會檔案管理局申閱相關檔案,但發現經過30年解密年限後,仍有部分檔案遭抽離、遮掩,只能看到被塗銷的影本。他的妻子陳嘉君痛批,不給他們看完整檔案,甚至延長年限,就是在告訴政治犯「你們此生都別想知道真相」。賴清德認為,檔案過去是專制獨裁的政府,誣陷甚至迫害人民的紀錄,雖然斑斑血跡,但何嘗不是當事人對於民主運動所留下的功績。更令人難過的,也是家屬去探索他親人受到迫害真相的紀錄。他表示,今天能夠生活在自由民主、重視人權的環境下,特別在解嚴日,一定要對每個為台灣民主推動解嚴者的犧牲奉獻表達最大的感謝。賴清德指出,檔案局未來推動的三大方向,第一,檔案局每位同仁要抱著促進轉型正義的心情,態度上要化被動為主動;第二,國家檔案局要主動徵集各項檔案,除了牽涉到國安、法律、當事人人權的部分,否則的話,應該以公開為主;第三,各單位送來的檔案,也不可以藉故把重要的資訊遮蔽,有公開之名沒有公開之實,就沒有辦法落實政治檔案條例的精神。
轉型正義雙法修正今擬拍板 國家機密「永久保密」改30年
蔡政府任期倒數,行政院會今日擬拍板「轉型正義雙法」修正,包括《國家機密保護法》和《政治檔案條例》,刪除「永久保密」規定,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避免浮濫保密;同時擴大解密政治檔案、最大程度開放政治檔案,以及強化對受監控被害人隱私保障。針對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政院官員表示,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現行法規定「永久保密」,違反政府資訊透明公開精神,改為保密逾30年者應檢討保密必要,每次延長保密不得逾10年,保密已逾60年者須報請上級機關權責人員核定。草案也增訂涉密人員返台通報義務及罰則,官員說,為掌握涉密人員出境,與外國、大陸地區或香港澳門人士聯繫、接觸情形,增訂涉密人員返台後的通報義務與期限,以及涉密退離職的非機關現職人員,返台後的通報義務及處罰規定。至於政治檔案條例修正,官員強調,政治檔案屬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原則至遲應於全案檔案最早產生日40年後解密,但對於少數例外,如涉陸情報相關人員身分、國際或大陸地區情報工作部署的解密確有嚴重危害之虞,且有延長保密的必要者,得報國安會同意延長保密,每次延長保密期限不得逾3年。
紀念二二八 蔡英文:加速整合督導各部會轉型正義
今天就是二二八和平紀念日,蔡英文總統表示,去年9月,我們即依促轉條例,將轉型正義的工作提升到行政院層級,由行政院主持的「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也已經開始召開。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以行政院的高度,加速整合督導各部會進行轉型正義工作。蔡英文在臉書表示,轉型正義,是和時間賽跑的工作,也是深化台灣民主的必經之路。2016年以來,政府有系統性地推動轉型正義的整體工程。從《黨產條例》、《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促轉條例》、《政治檔案條例》到《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條例》,我們完成一部部法案的立法,轉型正義也一步步累積成果。她說,這當中,促轉會都扮演了關鍵的推動角色,為轉型正義打下重要基礎。我們也期望,在促轉會的累積下,轉型正義的工作能夠由承接業務的行政院與各相關部會,更全面、有效率的持續推動。蔡英文指出,去年9月,我們即依促轉條例,將轉型正義的工作提升到行政院層級,由行政院主持的「推動轉型正義會報」,也已經開始召開。在多方努力之下,我們終於有機會正視、回顧、反省那一段歷史。她強調,我們不只要挖掘真相、釐清責任,更希望透過廣泛的社會教育,讓所有民眾對過往的歷史,有更深刻的了解。只有共同面對曾經的錯誤,我們才有機會和解、共生,並且走向團結的未來。
促轉會5月退場 行政院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接手任務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任期將於今年五月三十日屆滿,依法在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解散,行政院會今(24)日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修正草案,包含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增訂促轉會解散後,各轉型正義事項的業務承接機關、權責及各機關之協力義務。促轉會表示,促轉條例要求促轉會規劃、推動之法定任務,包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保存不義遺址;平復司法不法、還原歷史真相,並促進社會和解;不當黨產之處理及運用,以及其他轉型正義事項。由於促轉會屬於任務型編制,於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依法解散,關於解散後前述法定任務,或任務總結報告所規劃之轉型正義事項,應由何機關接續推動落實等事項,條例則未明文規範。為使轉型正義任務持續推進,並回應民間社會呼籲轉型正義應落實於政府機關的日常,促轉會增訂修正草案,擬定可落實轉型正義之法律與組織設計。首要者為行政院設置「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以統合、協調及監督各轉型正義事項之落實。再者,各項轉型正義任務將依據任務性質,由常設部會承接,以推動各項轉型正義工作,如法務部主管平復國家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事項、內政部主管處置威權象徵事項、文化部主管保存不義遺址事項、衛福部主管政治暴力創傷照顧療癒事項、教育部主管轉型正義教育、國發會主管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涉及跨機關(構)權責或其他轉型正義事項,則由行政院指定之。前述規劃,配合現行法已有規範者,例如政治檔案條例規定由檔案局辦理政治檔案徵集、審定及開放應用事宜;政治檔案之研究、出版及教育推廣事項由文化部會同相關機關辦理等,則由相關機關依法持續推動,以達成部會協力共進,完善落實轉型正義任務之目標。對此,促轉會擬具促轉條例第十一條之一、第十一條之二修正草案,包括行政院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召集人,負責轉型正義事項之統合、協調及監督;其次,增訂促轉會解散後,各轉型正義事項之業務承接機關、權責及各機關的協力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