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性私密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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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祖平揭遭性侵 范雲聲援:三立應負起雇主責任
藝人江祖平爆出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案,並在後續發文中坦承自己就是受害人。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昨(6日)晚指出,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江祖平日前指控三立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下藥性侵女演員並偷拍裸照,事後她承認自己就是受害者。相關爭議持續延燒,三立集團也隨即發出聲明指出,已啟動內部調查,並要求涉案主管暫時停職,全力配合司法偵辦。對此,范雲指出,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不只如此,未經同意拍攝、散布性私密影像,也是性暴力的一環,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性暴力被害人身體、心裡所受的傷。范雲提及,根據江祖平發聲的內容,三立資深副總兒子龔益霆涉及性侵、親密關係暴力、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可能觸及刑法、家暴法,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她進一步表示,2024年她參與推動通過性私密影像防治四法,刑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范雲指出,2023年MeToo運動後修法,她們也提高了雇主責任,包含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無論是行為人或被害人,任一方的雇主在知悉後,都有責任釐清及提供協助。被害人站出來,將其傷口暴露在大眾的視野之下,除了勇敢,更多的是令人心疼。范雲強調,如果被害人有需要,她很願意邀請婦女團體一起協助,「性暴力零容忍,無論對方是誰都一樣」。
江祖平吹哨性侵案! 范雲、黃捷、苗博雅、鄭家純、三立主播發聲了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最近連日踢爆三立副總龔美富兒子龔益霆涉嫌下藥性侵、偷拍、性騷,引起各界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黃捷和范雲、三立主播許貴雅、藝人鄭家純、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紛紛在昨(6)日為江祖平發聲,強調「性暴力零容忍」、「交往關係不是違反意願的藉口」。「性侵零容忍!」民進黨立委黃捷表示,江祖平勇敢揭露自身遭受三立副總之子龔益霆性侵,這需要極大的勇氣,即便是親密關係,「Only Yes Means Yes」,意味著「沒有同意,就是性侵、就是犯罪」,沒有人該因為性別、關係或權力差異而被迫受傷害,目前此案已啟動司法程序,除釐清真相,更應給予受害者支持,並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性暴力,「受害者不該被檢討,加害者才必須負責!」 三立主播許貴雅指出,最近江祖平曝光的性平事件,就連她平常聯絡不頻繁的親友,也紛紛來訊打聽,而這件事情三立的態度很清楚,「與受害者同行,當受害者的後盾」。她說到,三立6日已委請賴芳玉律師擔任公司調查性平事件的外部公正人士,秉公調查,同時也會提供專門信箱,讓受害者可以直接聯繫,全力支持受害者對抗不法,後續費用皆由三立負責,「三立已全力配合檢警調查,盼儘速讓事實得以釐清,還給受害者公道。」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則分享許貴雅的貼文,並寫下「就算交往了,就算結婚了,沒有同意就是杏親(性侵)」。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則撰文道,目前士林地檢署已經主動分案偵辦,檢警必須用最積極態度、最嚴謹程序,毋枉毋縱,早日讓真相水落石出,有加害者要繩之以法,有受害者要給予公道;不論是否為情侶或夫妻配偶,「Only yes means yes. No means no.」是非常重要的守則,違反意願,就是性侵。苗博雅直言,對於涉及濫用權勢的事件,無論加害者有任何顯赫背景,都不能循私包庇,任何職場都不該有權勢性侵的潛規則,唯有大公無私的處置,嚴格遵守相關程序,接受外界檢驗,才能取信於社會大眾,「交往關係不是違反意願的藉口,權勢不是為非作歹的護身符,不問何人,不看背景,有證據就辦到底,這是人民共同的期待。」 民進黨立委范雲也在臉書PO文指出,「支持藝人江祖平為自己所受到的侵害勇敢發聲」,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不只如此,未經同意拍攝、散布性私密影像,也是性暴力的一環,而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性暴力被害人身體、心裡所受的傷。范雲提到,根據江祖平發聲的內容,三立資深副總兒子龔益霆涉及性侵、親密關係暴力、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可能觸及刑法、家暴法,而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范雲回憶,她在2024年參與推動通過性私密影像防治四法,刑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2023年MeToo運動後修法,也提高了雇主責任,在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無論是行為人或被害人,任一方的雇主在知悉後,都有責任釐清及提供協助。范雲也感嘆,「被害人站出來,將自己的傷口暴露在大眾的視野之下,除了勇敢,更多的是令人心疼。如果被害人有需要,我很願意邀請婦女團體一起協助。性暴力零容忍,無論對方是誰都一樣。」
《家暴防治法》第7次修法 散布性私密影像納入保護令
由於數位性暴力犯罪及侵害事件漸增,已成為家庭暴力新型態,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2日初審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散布性私密影像」納入聲請保護令範圍,並擴大家庭成員定義,增訂納入同性婚姻當事人及其配偶親屬,凡經合法登記而有婚姻關係的同性配偶間,應適用本法認定的家庭成員,以利保護令聲請及社會工作者介入協助,將提報院會討論。過條文明定,為強化被害人性影像的保護措施,增列防止被害人性影像遭散布的相關保護措施為保護令類型。並增訂網路平台服務提供者,知有家暴被害人的性影像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違者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時力立委王婉諭指出,我國在2019年5月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性配偶在家暴防治法受到的保護仍有差別;現行第3條規定,夫妻一方被他方姻親施以暴力時可聲請保護令,但釋字第748號解釋並不承認同性配偶和對方是姻親關係,因此產生差異。為因應實務需求,本次針對家暴法第3條的家庭成員定義,增訂納入同性婚姻當事人及其配偶親屬。凡經合法登記而有婚姻關係的同性配偶間,應適用本法認定的家庭成員,以利保護令聲請及社會工作者介入協助。另數位性暴力犯罪及侵害事件漸增,已成為家庭暴力新型態。本次修法重點是將性私密影像納入第14條保護令相關條文,增列類型包括:禁止相對人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的性影像;命相對人交付所持有的被害人性影像予被害人;必要時,並得命其刪除。還有命相對人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的被害人性影像。審查會還通過5項附帶決議,其中1項請衛福部增訂相關指引,供性影像中心、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或警察機關,協助被害人取得私密性影像上傳相關證據;法院亦得請求提供移除私密性影像合理期限的建議,以核發適切可執行的保護令內容。
高嘉瑜傳遭家暴 藍綠白齊聲援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驚傳遭男友家暴,政界也橫跨藍綠白,針對家暴議題隔空發聲。國民黨副秘書長李彥秀為高嘉瑜打氣「我們站在同一陣線,全國的姊姊妹妹都會是妳的臂膀」;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家庭暴力絕對不能容忍,謝謝每一位受害者勇敢的站出來;而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表示,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更令人痛心,喊話「她心理上面的傷、承受的壓力需要你我的支持。」李彥秀表示,強烈譴責暴力,家暴不是家務事。看到高嘉瑜委員遭遇家庭暴力,她相當心疼;高嘉瑜的遭遇也反映出,身為民意代表都會遭遇家暴,甚至因為身分、或是被掌握私密影像等原因而感到恐懼,進而不敢公開與報案,如果這種事發生在一般人身上,可以想像受害人會有多無助與害怕。李彥秀說,反家暴也是社會安全網的一環,由於家暴是會不斷重覆的行為,除了呼籲高嘉瑜要勇敢、不要姑息,她也喊話「我們站在同一陣線,全國的姊姊妹妹都會是妳的臂膀。」賴香伶表示,親密關係中的暴力更令人痛心。看到高嘉瑜被親密關係中的人傷害,除為她抱屈外,也要對施暴者的行為譴責。賴香伶說,身體上受的傷可以慢慢回復,但是高嘉瑜心理上面的傷、承受的壓力需要你我的支持。「嘉瑜委員,加油!」范雲則表示,家庭暴力絕對不能容忍,謝謝高嘉瑜和每一位受害者勇敢的站出來。她並指出,目前台灣並沒有完善法律體系可以防制性私密影像被威脅散布、被散布,或者被害人需要的相關協助。她已提出「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專法,將全力要求法務部儘速立法。
防跟蹤、性騷員工、散布裸照 立委推動修三法保護女性
今(8)日是婦女節,立委范雲邀集20位立委及民團呼籲對抗女性人身安全的「跟蹤騷擾」、「性騷擾員工」及「散布裸照」三位一體大型怪物,推動《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范雲說,雖然性別暴力受害者大部分是女性,但近年來男性受害的比例逐漸上升,完善的法律,不僅是保障女性,也是保障男性。范雲今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出席的包括立委賴品妤、吳思瑤、劉世芳、蘇巧慧、洪申翰、林楚茵、林宜瑾、莊競程、吳玉琴、湯蕙禎及前立委尤美女、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等多位民團代表。 范雲指出,她已提出《跟蹤騷擾防制法》、《未經同意散布成人性私密影像防制條例》及《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草案,目前這三大女性權益法案都有立委提案通過一讀在委員會等待審查,呼籲行政院應盡快於本會期提出內容完備且符合受害者需求的對案,這將是送給所有女性最好的婦女節禮物。范雲說,台灣的女性權益立法最早從1997年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開始,陸續有《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2005年的《性騷擾防治法》,但經過24年,就算台灣已經是全世界性別平等第6名的國家,各種性侵害、性騷擾等性別暴力案件,受害者仍以女性居多,近年性別暴力的樣貌更加多元且傷害更深,根據統計,「跟蹤騷擾」被害者有9成是女性,年輕女性每8位就有1位曾經遭遇;又未經同意被散布性私密影像,每10人中就有1人,且這還不包含被偷拍等情況,其中女性約佔8至9成;另外,職場性騷擾中雇主最有權勢,若是性騷擾員工,依性工法竟然存有「自己調查及處罰自己」的漏洞。賴品妤表示,在「跟蹤騷擾防制法」上,她也提出法案版本;而在「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方面,除了立法外,她也要求教育部必須從性平教材中進行修正,她認為,比起教孩子「不拍不傳」,更該教孩子「能做什麼」,應教育孩子絕不違反他人意願拍下私密影像、不可未經同意散布,也不能再轉寄出去,更不能取笑、霸凌受害者,「這些都是在法條之外,我們應該更傳遞出去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