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猥褻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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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女洗澡被偷拍報警 人民保母傳11秒「全裸遛鳥影片」給她下場曝
台北市士林分局1名51歲一線三星張姓員警遭A女(化名)指控,受理她的偷拍案件時,趁機私下加LINE,越聊越過分甚至分享自己的「山林全裸遛鳥影片」,遭遇偷拍又被人民褓母Me too,A女身心受創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張員僅傳給A女,並不符合「散布」定義,給予不起訴;至於偷拍A女洗澡的邱姓男大生,被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回顧案情,A女與邱姓男大生為分租雅房鄰居,去年9月某日,邱男趁A女洗澡之際,透過氣窗拿手機偷錄,A女發現後尖叫逃回房間,聯絡男友並報警。後來A女男友到場要求邱男交出手機,員警也到場將人帶回製作筆錄。事後,承辦該案的張姓員警提議加LINE聯繫較省錢,A女不疑有他,接著張員開始噓寒問暖,又連續傳爆笑影片給她,甚至還傳自己在瀑布戲水11秒的「山林全裸遛鳥」影片給A女。A女認為自己被偷拍又遭員警騷擾,等於二度傷害,遂到派出所報警,分局知悉後立即朝開性騷調查委員會,認為騷擾成立,將張員依照涉犯《散布猥褻物品罪》送辦;另記過一次調至警備隊加強管考,而該員警受理A女案件過程卷宗整備程序不當,申誡一次。檢方調查,張員以LINE傳送其在山上瀑布中未以馬賽克處理的全裸影片給告發人A女,且僅傳送給A女,而未置於不特定人或特定多數人可得觀賞、瀏覽,認與《散布猥褻影像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另外,偷拍A女洗澡的邱姓男大生,法官審酌他未尊重他人性隱私權,為滿足己欲,持手機竊錄A女沐浴影像,造成其心理恐懼,更影響工作表現甚鉅,考量雙方未和解,依犯《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手機沒收。
抓到了!摩天輪「3分鐘野戰」女主角遭送辦 掌鏡男身分仍不明
本站先前報導,近日網路流傳一支「活春宮」的3分鐘影片,一對男女在台中某商場的摩天輪上「恩愛」,全程無打碼,疑似是情侶自拍上傳。該案經台中港務警察總隊調查,影片早在1年前就流出,當時就曾接獲過民眾報案,也通知了涉案女子到案,女子當場坦承犯行,表示不知影片為何會被上傳網路。最終,女子被依妨害風化罪移送法辦。據悉,該段不雅影片全長3分鐘,由男方掌鏡,2人一同從廣場走往摩天輪,並在進入車廂後,用雨傘遮擋視線,由女子先進行口交,再脫去衣物以「老漢推車」的體位開始性行為,過程還拍到了台中港風景。而台中港務警察總隊指出,經過影像比對,該影片並非近期拍攝,此案於去(2022)年11月初就接獲過民眾檢舉,稱是在國外網站看到的,警方則順利通知女方到案說明。2人在上演「活春宮」時還拍到了台中港的海景。(圖/翻攝網路)這名33歲的女子坦言,是與不知名的男子拍攝,但不知被何人上傳至網路。去年12月底,警方便依妨害風化罪嫌,將女子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而由於無法查出影片中男方的身分,故仍未將其查緝到案。對此,受害的商場今日也開啟內部會議,並向媒體表示,館方並未接獲警方通知或民眾投訴,關於是否會對涉案男女提告一事,也會與律師進行討論。警方呼籲,切勿於公開場所拍攝是類影片,並勿散布、播送或轉傳,以免觸犯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影像罪,而關於這支近期又再度流傳的影片,警方也將進一步追查。
她到處散播親戚「摩鐵戰小三性愛片」 女主角怒提告…這下慘了
亂散播私密影片,當心觸法!彰化一名林姓女子,發現丈夫偷搞外遇,還用手機私自錄下跟小三在摩鐵偷情、摩天輪上擁吻等性愛影片,林妻看了氣炸,把影片傳給小三的妯娌,也就是廖姓女子觀看,希望能透過周邊親人的力量,去阻止這場婚外情。沒想到廖女看完後,又將這些私密影片,傳給大嫂跟友人看,後來小三發現自己的私密片被看光光,氣得對林妻跟廖女提告。最後林妻獲不起訴,廖女則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判決書提到,林女因為發現翁姓丈夫手機內,有和小三在汽車旅館內拍攝的性愛影片,還有二人於摩天輪上接吻等影像。林妻看了十分生氣,便在2009年9月,將上述影像傳給片中與丈夫偷情小三的妯娌廖姓女子,希望她看完後,能以親友的身分勸小三離開,阻止這段不倫關係。但廖女收到影像後,反而把這些私密片,再轉傳給大嫂和另一名女性及男性友人觀看,小三事後得知自己的私密片被到處轉傳,氣得對廖女跟林妻提告散布猥褻影像、加重毀謗等。不過檢方認為,針對小三的提告,只有廖女散布猥褻影像的罪行明確,後來依妨害風化罪嫌起訴;至於加重誹謗部分,因告訴超過法定期間,最後不起訴處分。法官審理後認為,廖女傳妯娌性愛影片給大嫂跟友人觀看的行為,已符合刑法第235條「以他法供人觀覽猥褻物品」之構成要件。最後審酌廖女與告訴人為妯娌關係,但在取得猥褻影像後,未能念及彼此是親戚的關係,還把影像外流給無關的人觀覽,讓告訴人名譽受損,精神上感到痛苦,最後廖女被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有期徒刑3月。
偷腥夫鹹濕珍藏大公開!正宮翻拍「調教系列」小三裸照 狠招復仇下場曝
台中一名已婚李姓男子不僅搞外遇,還珍藏小三「重口味」裸照,妻子去年抓包丈夫偷吃後,為了報復小三,竟翻拍丈夫手機內的小三裸照,並在社群平台上大肆散佈,小三得知後憤而提告,經台中地院審理,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李妻拘役40日。據判決書指出,李妻於2022年5月抓包丈夫與小三的不倫戀,心生不滿她趁著丈夫不注意,偷偷翻拍丈夫手機內的小三裸照,包含2人大玩綑綁遊戲、性愛玩具等鹹濕照片,並在同年8月將不雅照發布至推特,企圖讓小三顏面盡失讓自己解氣,小三得知自己的私密照被外流後,氣到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認為,李妻因不滿配偶權被侵害,遂將上述不雅照公開散佈至社群平台,已嚴重侵害被害人隱私,念及李妻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與對方達成和解,最終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男大生想當投票人氣王 噁PO「她的」性愛片催票下場慘曝
台北23歲王姓男大生今年3月參加校內籃球聯盟明星賽人氣王的投票活動,為了吸引網友支持,竟在臉書社團張貼女子性愛影片,直到被害女子發現後才氣得報警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王男依《散布猥褻影像罪》被判處6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拒給緩刑機會,可上訴。據了解,王男因參加籃球隊人氣投票活動,為了衝高投票人氣便動歪腦筋,在今年3月31日凌晨0時許,在臉書社團「假裝自己是輛車車的社團3.0」PO出女子的性愛影片、照片,更在貼文中寫下「按讚分享(下面照片點進去)」,鼓勵網友轉貼。事後,有網友看不下去將王男的作為在Dcard上發文公審,引發網友熱議討論,紛紛痛批王男的可惡行徑,「利用別人的痛苦去獲得利益真的很垃圾」、「不是愚蠢,是惡意」、「除了韓國N號房,台灣也屢見不鮮,數位性暴力是個憑藉網路而壯大的惡,在網路平台上蔓延」。而被害女子從朋友口中得知此事,這才驚覺自己的性愛影片被外流,在心中造成暨大傷害,憤而提告,王男因此被取消投票資格並革除聯盟工作人員一職,同時還得吃上官司。台北地院認為,王男明知網路具有快速散播、易於重製、難以遏止損害擴大的特性,卻為貪圖個人私利,在臉書張貼他人性愛影像,還鼓勵網友轉傳,已嚴重貶損他人聲譽、人格,行徑極為可惡,應應予嚴懲。經台北地院考量,王男雖無前科且坦承犯行,但手段確實低劣,造成被害女子永久性的傷害,事後也未曾向被害女子道歉或和解,認為不宜給予緩刑,依《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8萬元,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或易服勞役180日,全案仍可上訴。
公務LINE群組誤傳謎片 文山一分局副分局長遭拔官記過
北市文山一分局副分局長林介銘,今日下午1時許,誤將2段「愛情動作片」上傳至警察與媒體的新聞發布群組,由於群組內有多達181人,大家議論紛紛,但林介銘第一時間仍未發現,直到有記者告知台北市警局後,林介銘才趕緊把謎片收回,隨即在群組貼圖表示歉意,但台北市警局表示,林介銘散布猥褻影片,已拔除他副分局長一職,並記過處分,同時將全案移送偵辦。台北市警局表示,林介銘因一時不注意,將不雅影像誤傳到公務群組,除將相關資料依《刑法》第235條散布猥褻影像罪,移送法辦外,另將記過一次警惕,並報請調整非主管職務。市警局強調,會再要求所屬同仁使用LINE溝通工作,應恪遵資安保密原則,不應在群組傳遞機密或不相關訊息。
30萬人看光光!台女異國戀「私密影片」全被傳上網 老外男友判賠百萬
1名台籍女子前年與加拿大軟體業者GLEN「ㄈㄈ尺」交往,但GLEN卻在雙方分手後將2人性愛影片上傳全球最大成人網站「Pornhub」,5個月吸引逾28萬人次觀看,事後去年影片又被上傳,仍有1.7萬人次點閱,女方身心受創,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依違反《個資法》判GLEN徒刑5月,另須賠償女方100萬元。檢方調查,GLEN在加拿大經營開發學習軟體公司,來台開設辦公室,前年1月與台籍女子交往,2人曾在高雄某旅館嘿咻,並拍下性愛影片。2人交往1個月後分手,GLEN卻將2人性愛影片,以標題「Tinder Date with Asian Office Worker in Taiwan」(與台灣上班族的約會)上傳至全球最大成人網站「Pornhub」。前年7月,台女經友人告知她的性愛影片被上傳至「Pornhub」,要求GLEN下架影片,並提起告訴,北檢依《個資法》、《刑法》加重誹謗、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GLEN,北院判GLEN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但台女發現,去年4月性愛片再被上傳網站,提告民事求償250萬元。北院審理時,GLEN承認上傳影片至成人網站僅1次,去年4月上傳影片的人不是他。法官認為,GLEN與前女友分手後,竟將對方性愛影片上傳至全球知名成人影音網站「Pornhub」長達5個月,觀看人數達28萬人次,侵害女方人格及隱私權甚鉅。由於影片去年4月又上傳至「Pornhub」,並有1萬7126人次觀看,可見網路無遠弗屆,一旦影片上傳至網路,即無法盡數刪除,且日後可能再遭人散布,造成女方無法磨滅之心理創傷,判GLEN賠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
與女友分手在成人聊天室散布昔日性愛片 女主角發現崩潰拒原諒
36歲張姓男子去年與女友分手後,竟2度在成人聊天室散布前女友性愛影片,還註明前女友的臉書及IG帳號,前女友得知後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依2個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張男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檢警調查,張男與前女友交往期間,曾拍攝雙方性行為、口交影片及照片,竟於去年間將前女友個人照片及口交照片,左右排列合拼成照片1張後,上傳至網路UT成人直播聊天室。張男另於今年1月4日在UT視訊聊天室,再上傳前女友性愛及口交照片投影片檔2個,並附註前女友臉書及IG帳號,事後因有網友截圖傳至前女友IG及臉書帳號,前女友得知後崩潰報警提告。北檢一度因傳拘張男未到,對張發布通緝,並在張到案後,依妨害風化、加重誹謗罪起訴。法院審理時,張男認罪,但前女友不願原諒他,拒絕與他調解,法官認為張明知網路散播快速,仍將雙方交往期間所拍攝的私密照片、影像,上傳至網路空間供人觀覽,並附註她臉書及IG帳號,致她極為難堪,精神承受極大壓力,依2個散布猥褻影像罪判張徒刑5月。
「把妳自慰片外流」 已婚男偷吃不成威脅散佈私密照…下場曝光
得不到就摧毀!一名已婚許姓男子和公司已婚女同事熱戀許久,但許男卻在這段地下情中暈車、無法自拔,甚至要求女同事和原配離婚跟他在一起,豈料對方不肯就犯,許男便威脅對方,揚言「把妳自慰片外流」,使女方心生恐懼,最後報警處理,而許男也遭法院判刑7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許男和原告為公司同事,兩人雖分別有配偶,但卻在公司發展地下情,直到去年6月,許男為阻止原告參加公司員工旅遊,並迫使對方與原配離婚,竟出言恐嚇對方,「我要將你之前傳送給我的自慰影片檔傳送給你親友、外勞及公司同事」等語,並且在影片截圖先傳給原告來個下馬威,使對方心生恐懼。儘管遭威脅,但原告依然不肯就範,許男便將她的私密照分別傳送給5名親友,原告也因此報警提告。事件曝光後,原告表示不願原諒許男,但法官考量到被告月薪僅3萬,還有一家妻小要養,因此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散布猥褻影像罪等罪名,判處許男7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醫科男大生變「攝狼」!偷拍女同學露點照 還上傳網路給人看
桃園縣龜山鄉一名就讀中醫系的李姓男子,在就讀大學期間,曾多次以手機從上朝下偷拍沒穿內衣的女同學;之後竟還將露點照上傳網路供人觀賞,被同班女生發現後報警,最後遭退學。桃園地院依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判他共3月又15日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0萬5千元,緩刑2年。判決書指出,李男在2016年至2018年間,在學校教室用手機從上朝下、往女同學的領口裡面拍照,清楚拍到2張女同學A的乳頭、女同學B乳頭照片2張。李男偷拍之後更是將這些照片上傳到推特,還用其中一張當作專頁封面橫幅照片,另一張當作大頭照,讓不特定大眾觀看。不過李男為了偷拍,長期以來行為怪異,被班上多名女同學長期觀察,發現他竟是「攝狼」,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在2018年6月20日於B0204教室內,當場查獲他正要偷拍另一名女同學,並扣下他的手機。被偷拍的女同學是因為在接受警訊時,才發現李男竟將她的露點照上傳到雲端、推特,而這些照片後來也被李男撤下。李男出庭否認有散布女同學露點照的意圖,辨稱公開的推特只是私人記錄,別人不會搜尋到他的專頁,是因為推特變更了使用者隱私政策,女同學才會找到那些露點照。桃園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李男的推特其他內容有加密、不供公開閱覽,但女同學的露點照卻被用來當作封面橫幅、大頭照,認為已可供他人觀覽,不採信李男說詞,故依犯散布猥褻影像罪,判他共3月又15日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0萬5千元,緩刑2年;而李男也因此事被學校退學,原本可以成為一名助人的醫生,卻變成醫界唾棄的偷拍之狼。
男藉分享軟體下載兒童謎片遭訴 法官因「檔名」判無罪!
在網路上下載檔案本來就有一定的風險,甚至可能因此被告,屏東縣一名曾姓男子遭控,使用點對點分享軟體「BitComet」(比特彗星)下載兒童色情影片,並同時上傳分享供更多網友下載,被警方網路巡邏查獲送辦起訴。據判決書指出,曾男於2017年5月時,在住家用筆電下載並同時上傳兒童或少年性交行為檔案,被執行網路巡邏的新北市海山分局警察根據電腦IP位址查到,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電腦網路散布兒童或少年性交行為影片罪、《刑法》散布猥褻影像罪起訴。但曾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他使用「BitComet」至少10年,是因下載速度較快,平常也是以下載音樂為主,被指控的下載檔案為「wk好歌@中指.avi」,曾男稱「檔名是歌曲,可能按到下載,但不知道這是色情影片」,曾男也表示,他不知道該軟體在下載時,會同時上傳供不特定人分享,且他尚未下載完成就刪除檔案。屏東地院一審法官認為,一般人難以憑該檔名就知道或預知,該檔案是含有兒童或少年性交的影像,因此判定曾男無罪,但檢方不服上訴表示,該檔案的副檔名為「.avi」,即是影片檔而非音樂檔,且被告承認使用「BitComet」軟體很久,理應知悉軟體下載檔案時,具有「邊下載邊撥放」的預覽影片內容,被告顯然已知悉或預見本檔案有性交影像。但二審合議庭認為,曾男的電腦內也沒有其他猥褻影像,無法佐證他常下載色情影片,駁回上訴,維持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