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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交保又販票! 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搶賣GD門票再翻車
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劉旻岳、張依萍涉嫌利用非法程式,搶購知名藝人周杰倫等人演唱會門票獲利2777萬餘元,北檢今年2月才起訴劉、張,並對2人求刑7年。但事隔僅數月,劉、張又再度非法搶購今年7月台北小巨蛋舉辦的韓國歌手權志龍(G-DRAGON)演唱會門票,並販售黃牛票牟取暴利,北檢30日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九大隊兵分2路搜索拘提劉、張及助理林韋德,警方31日下午依違反《文創法》等罪嫌將劉、張等人移送北檢複訊。檢警認為,劉男3人均涉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刑法第210條、第216條、第220條行使偽變造準私文書等罪嫌。張依萍。(右一)。(圖/中國時報陳志)檢警調查,43歲劉男、33歲張女從2016年起全職從事黃牛生意,轉售、代購演唱會門票或運動賽事等票券,建立起整套黃牛產業鏈,還有社群文宣、銷售客服及文書管理,號稱全台最大黃牛集團。劉招攬國內外搶票工程師,用虛偽身分資料、搶票程式在售票網站大量購票,刷票、掃票、繳費後,劉將取票號碼給客人至超商取實體票券。經查該黃牛集團自2016年起,販售周杰倫、魔力紅、亞洲棒球錦標賽、張惠妹、劉德華等藝人或活動場次,累計銷售黃牛票3797筆、8495張,不法獲利至少2777萬6555元。另該黃牛集團4名工程師,自行搶票出售4749張票,不法獲利至少1576萬9594元。合計黃牛集團及訂票工程師不法所得共計4356萬6149元。檢警偵辦期間,一度聲押劉男獲准,劉男成為首位遭羈押的黃牛。北檢今年2月依《文創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起訴劉、張及助理、工程師共11人,檢方批評劉、張夫婦因其龐大黃牛產業高獲利,居住五星級酒店,平日生活奢華富裕,2人否認犯罪,迄今飾詞狡辯,視公平售票及市場秩序為無物,對2人求刑7年。但2人被起訴後僅5個月,又從事非法搶票、賣票的黃牛事業,刑事局報請北檢指揮偵辦,昨二度針對2人展開一波偵查行動。
BLACKPINK高雄場爆黑代購騙票!外籍男收14萬坑30人惹眾怒
南韓女團BLACKPINK 18日、19日於高雄國家體育場舉行世界巡迴演唱會,18日晚間6時許場外卻爆發代購門票糾紛。25歲印尼籍嘉姓男子聲稱能協助購票,透過IG及友人介紹招攬同鄉移工代購門票,卻疑似無法搶到足夠票數,導致約30名粉絲拿不到票、無法入場。現場多名外籍移工怒圍嘉男理論,場面一度混亂。警方初估受害者約30人,門票缺少50多張,總金額約14萬元,訊後依背信罪嫌將嘉男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左營警分局18日晚間6時許於BLACKPINK演唱會現場接獲外籍人士報案,稱委託他人購買門票卻拿不到票無法入場。警方抵達時現場已有多名女子包圍嘉男,大聲叫罵並拉扯衣領,情緒激動。經查,嘉男透過網路社群IG及朋友介紹,聲稱可以協助購買演唱會門票,以每張2800元價格代購實際票價2300元的門票,向印尼及菲律賓籍移工收費。雖收款承諾保證購票成功,實際卻未能搶到足夠數量。直到18日晚粉絲抵達現場準備入場時,才發現嘉男拿不出票。嘉男聲稱可改為19日場次或日後退款,但被害人不接受,並表示他以「ATM提款限額」為由拒絕全額退費。雙方爭執升級,現場爆發推擠拉扯。警方初步統計,受害者約30人,未依約提供門票約50張,總金額約14萬元,約13人未拿到門票或退款。嘉男除涉嫌背信外,還涉及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2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將一併查處。
加價成黃牛2/黃牛手法翻新夾縫中壯大 法規取締受限粉絲需求成攻防戰
韓流巨星G-Dragon(權志龍)即將二度來台開唱,門票開賣隨即完售,市場上仍不乏高價黃牛票。雖然《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修法後嚴懲黃牛,但實務上取締有限,黃牛反而透過新手法規避查緝,另因票源稀缺、市場需求龐大,不少粉絲甘願支付高價購買黃牛票,逐漸形成法規與市場之間的攻防戰。隨著《文創法》修法後加重處罰,黃牛手法也不再局限於單純加價轉售,而是隨著法規進化出一套「對抗體系」。以韓星GD來台開唱為例,門票雖採實名制登記,但黃牛仍找出灰色操作空間。業者早在開賣前便「先接單」,找到買家、談好區域與加價幅度,再在開賣當日出手搶票。他們抓住購票系統中漏洞,因第2張票可以在一週內「修改資料」,短短七天的緩衝期,就成了黃牛的天堂,只要在期限內找到買家,就能完成合法外衣下的非法交易。天王周杰倫去年10月開唱掀搶票熱潮,北市刑大事後破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手法則是利用搶票機器人大量掃票再加價轉賣,幾年下來搶得上千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獲利驚人。(圖/翻攝畫面)粉絲N女士向CTWANT透露,她早在開賣前一個月,就有黃牛主動私訊,問她想要哪一區、能接受的加價範圍,對方保證「開賣當天搶票成功機率高」,要她先匯一筆定金。最終,她以比原票價另加15,000元的價格,買下GD演唱會門票。N女士坦言,雖然明知風險高,但對鐵粉來說,「能進場就值得」。她的經驗也反映出市場需求強烈,只要粉絲願意付出額外代價,黃牛便有生存的空間。另讓黃牛有恃無恐的,是現行制度下的「執法困境」。根據規定,民眾若要檢舉黃牛,必須提供完整的交易紀錄,例如轉帳截圖、對話紀錄與票券序號等,否則文化局難以立案。問題是,多數黃牛交易都在私訊中進行,付款方式轉向第三方支付、加密錢包或現金面交,讓蒐證變得幾乎不可能。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建議,演唱會售票可以採取「實名制」加「抽票制」,這樣既可以壓縮黃牛操作空間,也能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示意圖/報系資料照)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就有提議者指出,自己在嘗試檢舉時,發現管道要求提供「實際交易紀錄」與「具體票券座位資訊」,導致檢舉人必須冒著風險成為「受害者」才能提供證據,然而黃牛往往只在交易成功後才會給這些資訊,導致民眾若不與黃牛實際交易就難以檢舉。對此,台北市議員陳宥丞就指出,可以將「實名制」與「抽票制」納入購票標準,讓購票回歸公平競爭的機率,真正保護市民權益。以劉德華演唱會為例,其實名加抽票機制規定每人僅限登記兩張票,逾期未繳費票券將自動釋出供其他抽票者使用,這樣的模式既壓縮了黃牛操作的空間,也有效降低票券轉賣風險,從日本的成功經驗可見,結合實名制及抽票制,能有效阻絕黃牛與詐騙行為。
加價成黃牛1/轉售加手續費遭罰10倍金額!文創法加重罰則害慘誤觸小魚
近兩年韓團大咖接連登台開唱,掀起一波又一波搶票熱潮。然而,官方售票平台一票難求,許多歌迷轉向社團、論壇尋求門票轉讓,卻意外踩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紅線。部分民眾僅因加收少許代購或交通費,便被認定為「黃牛行為」,遭罰金額高達票價10倍,讓不少原本只是臨時轉讓的粉絲,反成為被罰對象,直呼「誤觸法網,代售比搶票還慘」。A小姐日前搶到4張定價4,900元的Bruno Mars演唱會門票,後來以每張加價1,000元代購費轉售,卻遭檢舉違反《文創法》,最終挨罰19萬6千元。A小姐主張「本不知道只能原價販售,加上手續費及代購費等金額,才決定加價1,000」提起訴願,卻仍遭駁回,原因為「代購費1,000確實為加價行為」。L小姐則是在臉書社團販售票面金額4,880元的Eason演唱會門票,有民眾主動聯繫稱要購買票券,主動加價每張7,000元,在付1,000元訂金後想詐取票券資料,然而因被L小姐識破,民眾竟恐嚇取財不成,轉向文化局檢舉,L小姐也因同意每張加價7,000元遭開罰19萬5,200元。據統計,台北市自《文創法》修法至今共裁罰黃牛案件147件,其中九成為個人販售,呈現執法對象多集中於小額轉售者,未能有效打擊大型黃牛集團。(圖/翻攝畫面)近兩年,因加價代購費、交通費或會員費而遭開罰的情況屢見不鮮。《文創法》修法後,為遏制黃牛歪風,只要將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就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的10至50倍罰鍰。然而,據台北市文化局統計,自2023年修法至今,共裁罰147件、金額逾3,470萬元,其中九成卻為販售1至4張票的個人。由此可見,修法雖旨在打擊職業黃牛,卻讓不知法條的普通粉絲成為最大受害者。律師林宏軒點出,《文創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就要處罰,主管機關在執行時也偏向機械式操作。然而,如果只是出售一、兩張自用票券,而非大量販售,應研擬在原則性規定之外,增訂額外條款或處罰區間,以避免無辜粉絲被過度懲罰。《文創法》修法原意在於加重黃牛刑責,民團曾建議應納入「合理成本範圍」概念,將必要手續費、代購費排除在哄抬票價之外,但最終並未被採納。圖為多位立委於修法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完成《文創法》三讀。(圖/報系資料照)推動修法的民間團體「屠牛小分隊」在當初修法時曾建議「文化部應明確界定『原價轉售』中合理成本範圍,例如手續費、寄送費用等」,內容最終未被納入修法中。屠牛小分隊指出,若轉售價格僅包含票券原價及必要手續費或特殊票卡製作費,應不視為哄抬票價,因這些費用屬於合法購票時自然產生的合理成本。
政府嚴查黃牛 轉售票券只要加價就違法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在2023年增訂反黃牛條款,規定只要加價就是違法,有人以「請星巴克」原價轉讓票券,也被視為加價,遭裁罰4.6萬元,台北市警局統計,過去1年查獲的案件中,96%非職業黃牛,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曾獻瑩表示,文化局應加強宣導不得加價轉售。文化局10日回應,許多裁罰案例是民眾對法令不熟悉,將持續宣導民眾不要當黃牛。《文創法》於2023年修正增訂第10條之1,也就是俗稱的「反黃牛條款」,禁止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違者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罰鍰。曾獻瑩指出,有民眾陳情,在網路上以原票價每張2300元的價格,轉讓美國歌手Post Malone的演唱會門票2張,但在貼文中註明「請我2杯星巴克就好」,等同把飲料價值加進票價,雖然加價幅度僅約4%,仍被文化局認定違反《文創法》,裁罰票面金額10倍,共4.6萬元。民眾強調自己是初犯,並不清楚「多要飲料」也會觸法,且因難以負擔高額罰款提起訴願,但仍遭駁回。曾獻瑩指出,反黃牛條款上路2年,已有36件訴願案件,顯示市民普遍缺乏對「不得加價轉售」的認知。曾獻瑩指出,許多民眾因臨時有事不能去演唱會,以為在網路上轉售門票,稍微溢價1、2成無傷大雅,以「手續費」、「跑腿費」或「行情價」名義調高金額,且即便交易尚未完成也未收款,只要出現加價要素,就可能被認定違法。根據北市警局統計,自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查緝到103件加價販售案,高達96%案例所販售的票券僅1至4張票,並非大量轉售獲利的職業黃牛。曾獻瑩認為,許多民眾並不清楚「只要加價,就是違法」,文化局應加強宣導「不得加價轉售」,避免民眾誤觸法網。文化局回應,有許多案例是民眾對法令不熟悉,或是因一時貪小失大而觸法。文化局強調,無論是否完成交易,或僅是協助黃牛行為,皆須負擔法律責任,將持續透過新聞稿、燈箱、社群平台等多元管道宣導,呼籲民眾不買黃牛票、不當黃牛,共同維護藝文市場秩序。
主打能過實名制!黃牛狂掃千組GD演唱會 偽造身分證拚入場被逮
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日前網路巡邏發現,有賣家於臉書社團平台上販賣韓國藝人GD演唱會門票,強調保證可以通過實名制認證,警方循線鎖定後,發現黃牛漫天叫價,一張8980元的VVIP門票轉手開出一張5萬元的高價,為了躲避實名制,更彩色影印身分證,將身分證上的大頭貼換成購票粉絲的臉,以此蒙混過關,不法獲利粗估2千萬元。警方也在台中與新竹逮獲42歲的柳姓主嫌、詹姓、江姓與陳姓男子等4人。韓國藝人GD來台開演唱會造成轟動,演唱會門票開售即秒殺,儘管主單位已對門票開出實名制機制,入場還需檢驗身分證與手環,但仍逮不住黃牛透過境外集團,以機器人系統大量購得至少千組序號。警方掌握,42歲的柳姓男子與境外集團合作,從不明管道取得大量個資,獲取姓名、身份證字號與出生年月日等基本個資,再以取得之個資初步通過驗證,從而獲得取票序號。柳男以取得之序號成功取票後,再以高價在臉書社團上轉售,並向購買的粉絲索取大頭照,將身分證P成粉絲的臉後,彩色印出護貝,從而蒙混過關。據悉,柳姓男子長年以黃牛維生,其被警方逮捕時,警方在其家中搜出大量太妍演唱會的福利品,其甚至在網路上打出「好名聲」,不少粉絲為了取得票券都曾向他購買,甚至還有客戶變成黃牛,一起加入柳男販售黃牛票。據了解,柳男旗下的一名擔任保全的26歲將男子,就曾在社團上被人詢問,「這人穩嗎?」,下面不少流言都指出曾和江男買過票,「可以正常出票」,甚至還有早餐店老闆與工程師都一起加入,粗估至少以不法管道取得1000多組GD演唱會門票序號、同時還有尚未開演的100多組孫燕姿與500多組BLACKPINK的演唱會序號。刑事局破獲有黃牛集團以不明管道取得大量個資,並協助粉絲P圖偽造身分證入場。(圖/翻攝畫面)警方鎖定相關證據後,掌握柳男多會以演唱會附近的高級飯店作為交易處所,就近提供兌票與協助實名制認證的服務,15日兵分多路於台中、新竹等地將柳男等4人拘提到案,同時查扣G-Dragon等演唱會兌票序號1,500組、實體演唱會門票44張、太妍演唱會粉絲福利品、偽造證件、演唱會手環、電腦主機、筆記型電腦、現金16萬4,000元、彩色影印機、圓角器、護貝機、護貝紙及偽造身分證鋼印等證物。全案將依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戶籍法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刑事局呼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2023年6月2日正式施行,若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可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10倍至50倍罰鍰;另持用偽造身分證件通過實名制驗證屬犯罪行為,依戶籍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追星之餘應特別小心,切勿以身試法。警察機關將加強掃蕩黃牛票集團,持續打擊犯罪,請民眾切勿藉由票券轉售圖利,更不要購買黃牛票,助長哄抬票價歪風,如發現有人販售黃牛票,可立即向警察機關或相關單位檢舉。刑事局破獲有黃牛集團以不明管道取得大量個資,並協助粉絲P圖偽造身分證入場。(圖/翻攝畫面)
GD演唱會門票秒殺…黃牛1張票炒破8萬 靠2招鑽「實名制漏洞」
南韓天王G-DRAGON(GD,權志龍)睽違8年來台舉辦演唱會,7月12、13日在台北小巨蛋開唱,門票秒殺引發一片哀號,主辦單位驚喜宣布7月11日加場,讓粉絲又多了希望。不過,即使演唱會採實名制購票,黃牛仍有辦法鑽漏洞,1張門票翻倍賣到8萬元,相當離譜。G-DRAGON舉辦2025《Übermensch》世界巡迴演唱會,台北站於7月12、13日登場,主辦單位超級圓頂今(27日)宣布7月11日加場。票價分別是8980、7980、7880、7280、6680、5580、4580、3580、800元,皆採實名制認證,1人最多可以購買2張,需登記身分證、電話號碼,演唱會當天要核對身份才能入場。主辦單位祭出實名制購票,但黃牛仍然有辦法賣票。(圖/超級圓頂提供)然而,即使主辦單位祭出實名制策略,黃牛仍猖狂地活躍於社群網站,VVIP區8980元的票1張喊破8萬元。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在搶票前就找到買家,因此社團可見各種代購文,但「代購費」多少通常得私訊詢問;另外,除了第1張門票的資料不能更改,第2張門票可以在1周內「申請更改資料」,也讓黃牛有機可乘,穩賺不賠。黃牛在社團賣票。(圖/翻攝自臉書社團)據了解,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其中有加重黃牛票的處罰。內政部說明,考量現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為,基於責有攸歸原則,仍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
《社維法》修正案三讀 賣黃牛票提高罰則
立法院今(27)日三讀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社維法)修正草案,內容為加重黃牛票、生活噪音、追蹤跟騷案件的處罰,其中販售黃牛票的罰款將從新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內政部表示,修法後警察機關將全力落實執行相關事項。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社維法》第9條、第64條、第72條及第89條,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涉及人民生活安寧、權益保障及人身安全等民生議題,內政部警政署將落實執行,以達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的任務,更周延保障民眾安全與權益。內政部指出,為抑止黃牛亂象,使社會大眾皆能公平享有消費機會的權利,此次修法將現行《社維法》第64條有關黃牛票管制及處罰,規定非供自用而購買運輸、遊樂票卷轉售圖利行為的罰鍰,從新台幣1萬8千元提高至3萬元。《社維法》第72條修正後規範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的情況,對於達到妨害公眾安寧程度,又不聽禁止者,將現行罰鍰金額從新台幣6千元提高至1萬元,強化警惕,確保民眾居家生活安寧。內政部指出,因近年社會跟追惡害事件仍層出不窮,為填補不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或《跟蹤騷擾防制法》的案件,將現行《社維法》第89條罰鍰金額自新台幣3千元提高至3萬元,以提升懲處嚇阻效果,保障民眾免於跟追的隱私自由及安全。另外,以貫徹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的保障及人格權,第9條「瘖啞人」一詞,修正為「未滿七歲即有聽覺且語言障礙者」。然而,對於黃牛票的相關規定,內政部表示,考量現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專法都有特別規範黃牛票防制作為,基於責有攸歸原則,將請其他各式票券管理主管機關研議修法,從源頭管理與查辦處罰雙管齊下,有效抑制黃牛。
演唱會門票加價4倍!她挨罰47萬喊冤:沒售出 北市府示警1動作就違法
為維護藝文市場秩序,臺北市政府成立「黃牛防治專案小組」,文化局、警察局等聯手多單位力量查緝不法黃牛,截至今年4月2日,文化局已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裁罰86件黃牛案件,累計裁罰總額為2,291萬7000元,單一案件最高罰款達264萬元,再次提醒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理,從事非法加價轉售票券行為。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違法加價販售將面臨票面價值10倍至50倍的罰鍰,目前多起案例顯示,許多觸法者因法律認知不足或一時貪心遭重罰,而懊悔不已。文化局分享近期幾起案例,提醒民眾不要觸法: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將2張原價5,880元演唱會票券,加價至5萬2,000元進行販售,遭警方查獲移送至文化局調查,其陳述意見時表示並非刻意從中獲利,票券也未售出,未對市場造成實際影響。然而,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規定,以及文化部112年9月11日函釋說明,「販售」行為包含在網路上架、陳列及兜售,並不限於實際售出,因此即便票券未完成交易,上架販售仍屬違法。本案加價幅度為4.42倍,每張裁罰倍數為40倍,最後裁罰47萬400元。另有一名24歲學姊接受22歲學妹委託於網路兜售票券,學姊將2張原價5,880元演唱會票券加價至5萬5,000元,並與學妹討論事成後分潤,遭警方查獲移送文化局調查,雖同前例未成功售出,但仍違反文創法,且依照《行政罰法》第14條規定,多人共同策劃及進行加價轉售,只要有「共同故意」與「分工合作」,皆會依情節輕重針對參與者分別裁處。此外,一名年約20歲的大學生,將1張5880元演唱會票券加價至2萬3880元,經警方移送文化局調查,其陳述意見時表示家庭經濟拮据,原本只是想轉賣以減輕生活開銷,也無透過黃牛票謀取暴利的打算。然而,其違反文創法事實明確,加價幅度為4.06倍,依法計算每張裁罰倍數為40倍,裁罰金額23萬5,200元。惟文化局考量其家庭經濟狀況,輔導其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以提高經費收取可行性及人民繳納意願。文化局表示,自文創法施行以來,各界相當重視黃牛票交易情形,黃牛情況不只嚴重影響藝文市場公平性,違法者亦恐將面臨高額罰鍰,有許多案例是民眾對法令不熟悉、或因一時貪小失大、或認為僅是協助取貨代售而不涉違法。文化局再次強調,無論是否完成交易,或僅是協助黃牛行為,皆須負擔法律責任。期間也發現部分受處分人較為年輕或經濟狀況弱勢,高額罰金將造成生活困難,無法一次繳納,文化局也將輔導受處分人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以減輕受處分人經濟及生活壓力,期盼能透過輔導過程逐步讓社會大眾更加理解法律制定的目的,進而透過全民力量一起杜絕黃牛。
打擊黃牛!台北文化局宣布「演唱會實名制」 小巨蛋今年試辦
為加強鼓勵演唱會主辦單位採取實名制,台北市文化局26日宣布,推出「台北小巨蛋主場館鼓勵售票活動實名制提供場租優惠方案」,今年在小巨蛋舉辦活動採實名制購票及入場者,減收15%活動日的場地使用費,盼能有效打擊黃牛。文化局表示,以單一場次演唱會舉例,活動日場地使用費為每場門票收入依比例計算,最低為每場52萬5000元,最高每場189萬元,若採實名制,則可減免主辦單位至少每日7萬8750元、最高每日28萬3500元費用。文化局說,實名制場租優惠方案從即日起至今年底,同時追溯適用今年度採用實名制的演唱會活動,場租優惠方案相關細節請洽小巨蛋管理單位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也期盼在台北率先試辦後,能帶起全台各地演唱會實名制風氣。文化局表示,黃牛法上路至昨日以來,針對售票黃牛案件已查獲57件,並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開罰,單一案件最高罰金達264萬6000元,累計裁罰金額超過1429萬元,其中今年截至昨日已裁罰25件,裁罰金額高達1120萬元,提醒民眾切勿有利用藝文票券加價轉售而賺錢心態,不僅觸法,也將面臨原票價10倍到50倍的裁罰金額。文化局鼓勵,辦理演唱會的主辦單位採行實名制,共同來防治黃牛,共同來打造健全的演唱會市場,維護歌迷朋友的購票權益,讓真正熱愛音樂的民眾能買到票、盡情享受每一場演唱會的精采演出,若民眾發現疑似黃牛行為,請至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檢舉,具名檢舉且查證屬實者,最高獎金可達10萬元。
黃牛鴛鴦海撈4000萬瘋狂炫富遭求重刑 竟哭窮「還欠千萬」博同情
藝人周杰倫2024年在巨蛋辦演唱會引發歌迷瘋搶,卻也引來黃牛坑殺粉絲,檢警調查,「全台最大黃牛票業者」劉男與張姓妻子,找來工程師以及助理組成黃牛集團,搶到周杰倫等各大藝人演唱會門票高價販售,不法所得超過4000萬元,夫妻倆過去時常在臉書上曬照炫富,遭警逮捕時卻聲稱身揹千萬債務,試圖博得同情,而該集團則於20日遭起訴,並被檢方求處重刑。起訴書指出,劉男與張女自2016年起,全職從事轉售及代購熱門演唱會、運動賽事等活動之黃牛票券,後來因為市場需求日益增高,為因應票務需求,劉男起心動念,欲籌組非法搶票集團,分別籌組負責搶票之工程師、付款助理、整理票券資訊的表單助理、以及負責售票的票務助理。黃牛票讓2人賺得盆滿缽滿,更是頻頻在臉書上炫富,他們看過台語天后江蕙的封麥演唱會,還有韓國女團AESPA、火星人布魯諾演唱會,甚至專程飛往國外去看泰勒斯,張女更不忘自拍打卡,秀出姣好身材,紀錄出國搭商務艙的美好時刻,顯示豐厚的財力,沒曾想這些花費都是來自各方粉絲的辛苦錢。據悉,劉男2024年10月落網時向警方哭窮,聲稱已經揹千萬元的債務,試圖博得同情,遭檢察官聲押時還拒絕上銬,辯稱自己只是從事代購,並無違法,得知自己被羈押後還崩潰揚言輕生。根據檢方調查,自2016年起,劉男籌組集團銷售黃牛票券,所得不法利益高達2777萬6555元。另外,其餘成員也會私下對外販售票券,不法獲利1576萬9594元,總計不法所得4354萬6149元,其中除了周杰倫外,更有張惠妹、五佰、魔力紅、劉德華等人演唱會門票。檢察官表示,劉姓夫妻以不公技術,影響社會交易及市場秩序,犯罪情節重大,請求法院依對2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等罪從重量刑,判7年以上徒刑。
瓦解全台最大黃牛夫妻團!警再逮背後工程師+總務 14人慘遭送辦
天王周杰倫睽違7年舉辦巡迴演唱會日前才結束,不過售票過程中不但引起歌迷轟動,更吸引不少黃牛。北市刑大今年10月才逮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而刑事局17日發布記者會表示,經向上溯源後再逮獲與黃牛夫妻檔長期合作的工程師與其背後助理團隊等共14人等。周杰倫演唱會15萬張門票今年10月23日啟售,瞬間就遭到秒殺。刑事局第九大隊當天就先逮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劉姓男子與張姓女子,2人被捕後向警方堅稱自己僅是「代購」,並無非法搶票等情形,但警方對此仍不採信,將2人逮捕後,其中劉男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至今。警方後續持續溯源後,循線再發現劉男與張女2人與3名工程師有密切關係,且3人自己搶票將每張票價加價500至2000元不等,販售給劉姓夫妻檔,若有零售票券也會自己加價轉售。據了解,3名工程師中為35歲的陳姓男子、34歲的林姓男子與24歲的賴姓女子,3人均非資工相關出身,自學寫程式同時利用搶票機器人搶票,3人初步搶得至少約200張票券,惟僅有60張票券付款,後續劉姓夫妻檔2人就因被抓而無法及時付款而造成票券釋出,總計3人幾年下來搶獲至少上千張熱門演唱會票券。除了3位工程師外,警方也逮獲劉姓夫妻檔的相關助理,分工細膩,分別於台北、新北、桃園、台中、高雄與宜蘭等地逮人,共逮獲劉姓夫妻檔旗下帳房總管1名、付款助手、票務表單助理10名等共14人,查扣手機24支、筆電15台、電腦主機10台、平板2台、隨身碟1個、新臺幣749,800元、歐元90元、日幣100,000元、港幣34,100元、印尼盾1,000,000元、身分證件1批、存摺等贓證物。全案也在12月11日依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解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偵辦。相關被告則被依新臺幣80至5萬交保。刑事局表示,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業於去年6月2日正式施行,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結合各縣市政府警察局組成「聯合打牛小組」,針對不肖人士以電腦程式不正掃票亂象加強查緝。刑事局呼籲,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就是違法,此舉已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另未經他人許可冒用他人身分購票涉及刑法偽造文書、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第3項與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第3項等,民眾勿以身試法。
周杰倫演唱會黃牛集團曝光!14人落網 涉千張門票炒至10倍價
周杰倫台北大巨蛋演唱會門票於10月23日開賣,短短數分鐘內門票全數秒殺,隨後大量高價門票湧現拍賣平台,引發民怨,刑事局偵九隊「打牛小組」與台北市刑大聯手展開調查,成功瓦解全台最大黃牛集團,逮捕14名成員,追回大批贓款與電子設備,揭開內部精密分工的黑市運作手法。調查發現,該黃牛集團由劉姓夫妻檔主導,利用搶票工程師與助理團隊,組成專業化的搶票與倒賣網絡,35歲陳姓搶票工程師負責撰寫搶票程式,透過大量虛偽身份資料從官方購票系統瘋狂搶票,每張門票可賺取500至2000元酬勞,票務助理則負責付款、整理票務資料,分工精密猶如企業化運作。警方指出,該集團涉案門票高達上千張,除了周杰倫演唱會外,還包括五月天、張惠妹等熱門演唱會門票,最高甚至喊價至原價的10倍,警方於北市、新北、桃園、台中、高雄與宜蘭等多地同步搜索,共查扣手機24支、筆電15台、電腦主機10台、現金約75萬元及大量外幣,並追回存摺與身分證件等贓證物。經檢方複訊後,涉案14名嫌犯被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罪等移送法辦,檢方諭令交保金額從80萬元至5萬元不等。警方強調,利用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搶票已屬違法,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避免遭受法律制裁。
查扣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 「這裡還有60張」未再販售原因曝
天王周杰倫12月舉辦的《嘉年華》演唱會引爆黃牛票風波,檢警大動作掃蕩後,被視為「全國最大黃牛」的組織成員劉旻岳涉嫌詐欺等罪,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劉男持有60張疑似非法程式購得門票被檢察官查扣,由於劉男堅持只是代購,否認犯罪,因此還未能依刑事訴訟法規,進行偵查中變價程序。全台最大「黃牛夫妻」妻子張女複訊後,以20萬元交保並境管。(圖/報系資料照)由於劉旻岳否認販售黃牛票,堅稱是代購,不過檢察官認為劉男涉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不正方式取得訂票憑證、《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且有共犯未到案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劉男一度情緒失控喊「我不服」,大鬧法庭拒絕法警上銬,而劉男的張姓妻子則以2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偵辦中。警方10月間鎖定疑似這個號稱「全國最大黃牛」的駭客集團,嫌犯劉旻岳在網路上預售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並向64人收取共200萬元訂金,循線在桃園飯店將劉男與妻子拘提到案。據了解,劉男依客戶指定座位下單後,視場次時段、市場需求,以高價販售牟利,而北檢所稍早也查扣了60張門票。不過這些被查扣門票為何無法重新上架販售,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法界人士說法,士林地檢署稍早偵辦邱姓男子涉嫌販售的黃牛票案,之所以能在案件偵查階段重新販售,關鍵在於邱男坦承且同意變價。至於北檢偵辦的60張黃牛票案,被告劉男因為否認犯行,即使門票已被依刑案犯罪證物查扣,也不能強行變價,不過售票單位可循民事契約精神,直接將問題門票作廢,重新上架販售。
周董演唱會遭扣押門票怎處理 士檢:經被告同意「原價賣出」
新北市汐止區邱姓男子先前使用搶票機器人搶周杰倫演唱會門票,後續又用每張1.2萬至3萬不等的價格在網路上高價販售,最後遭警方逮捕移送法辦。而對於那些遭警方扣押的門票,負責承辦此案的士林地檢署表示,在經過被告同意後,會在演唱會舉辦前將這些扣押的票券以原價對外販售,所得費用則納入國庫保管。根據媒體報導指出,37歲的邱姓男子擁有工程師背景,先前在FB經營售票粉絲專頁,有8千多人追蹤。後續他用自身所學,使用假帳號與搶票程式非法購買周杰倫演唱會票券,後續以每張1.2萬至3萬不等的價格在網路上高價販售。最後在10月時,由士林地檢署指揮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專案小組將其逮捕,並查扣演唱會門票及現金禮券6張等證物。複訊後,邱男被控違反《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不正方式購票,及刑法「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嫌,處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目前全案仍在偵查中。至於那些遭查扣的演唱會門票,士林地檢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項的規定,對於可能喪失、毀損或減低價值的扣押物,可以採取變價保管價金的方式。同時根據「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的第11條第1項規定,在扣押物有急速處分必要或被告同意的情況下,檢察官可不依拍賣程序進行變賣。士林地檢署便在本案的偵查過程中首度採取「變價」的方式。再經由邱姓男子同意後,士檢與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演唱會主辦單位及票務系統等業者協調,最終決定在演唱會舉行前,將查扣的票券交由主辦單位以原價重新對外販售,而所得款項則繳入國庫予以保管,作為後續法院依法沒收之用。士林地檢署強調,將持續與相關主管機關合作,嚴懲不正方式購票的犯罪行為,維護民眾合法購票權益,以確保文化創意產業的永續發展。具體票量資訊將由票務中心另行公告。
周杰倫黃牛票只抓1件 林國春憂擾新北藝文發展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7日表示,近期北部不少演唱會黃牛票事件不斷,光北市近期就查獲371組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反觀新北市設立了檢舉專區,卻只查獲受理1件檢舉,實在太被動了。據了解,新北市未來將會有不少大型演唱會場地,比方新北市體育局近期修正《新北市府所屬運動場館使用收費標準》,便刪除板橋第一運動場無法辦演唱會的限制,最快2026年板橋第一運動場就能舉辦演唱會;板橋第二運動場也將優化為「新北小巨蛋」,容納萬名觀眾,兼具運動與藝文休閒功能。此外,鑒於台北大巨蛋成效不錯,新北市政府也刻正尋覓6至8公頃場地,有望在土城、樹林、三峽交通機能便捷的素地擇一興建「新北大巨蛋」,新北藝文與運動競賽產業料將蓬勃發展,究竟如何有效維護與運營,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林國春對此指出,2023年實施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上路至今超過1年,新北市只有4件「黃牛票」檢舉成案,包括2件韓國饒舌歌手李泳知(이영지)演唱會,1次韓團INFINITE演唱會,還有一次大陸歌手1場馬思唯演唱會,民眾會覺得新北市恐怕「還沒有準備好」。他憂心,若未來有類似的國際巨星來新北,「黃牛票」問題會不會嚇跑了國際賓客?侯友宜則強調,新北市未來若運營演唱會場館,將會以實名制購票,只要採取實名制,大部分問題都可迎刃而解。
揭密黃牛2/《文創法》能止黃牛歪風? 上路1年收4000件僅罰75件
天王周杰倫睽違7年舉辦2024年巡迴演唱會,其中一場將在北市大巨蛋舉辦,更是大巨蛋的首場演唱會,消息一出瞬間引發歌迷轟動,網路上黃牛票更是滿天飛,一張票一度喊到30萬元天價,而為了防制黃牛而創立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自去年上路以來雖收受4000餘案,卻僅有75件被裁罰。根據現有法律規定,過去針對部分運輸、遊樂園、演唱會門票因黃牛霸持票券轉售圖利,嚴重影響他人購票之機會,僅能以《社維法》第64條第2款裁罰,對非供自用轉售而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下罰鍰。但卻由於定義模糊且罰鍰過低,加上只要買賣程序未完成就不構成犯罪,且隨著科技進步,黃牛也逐漸改以大量人頭帳號或程式進行搶票,造成黃牛亂象。對此,有關單位也在2023年制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目的在於讓民眾擁有平等參與藝文活動際會,健全藝文票券市場機制,遏止不法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或以不正當方法取票表演票券的行為(運動賽事票券同樣比照藝文票券)。只要藝文票券超過原定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主管機關可按販售之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10倍至50倍罰鍰,且只要刊登相關訊息就可裁罰。此外,針對使用假資料、假身分、外掛程式或搶票機器人等方式從而取得票券者,警方可依《文創法》第10條之1第3項進行逮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也祭出檢舉獎金,只要民眾檢舉成立,就可獲得裁罰金額20%獎金,最高新台幣10萬元,希望以此遏止黃牛歪風。根據現行法規規定,以電腦程式等不正方法取得票券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不過事實是,《文創法》自去年上路以來,截至今年9月30日,全國共收受4033件,卻僅有1105件符合文創法加價轉售,並僅有75件進行裁罰,金額共計529萬9190元,平均每件裁罰金額約7萬元,上路1年以來全國裁罰件數竟未超過百件。而職業黃牛為了謀取利益,所加價販售的項目遠遠不止於熱門演唱會,只要是透過網路預訂熱門的夯品,如陳耀訓蛋黃酥等,通通都是他們加價轉售的目標。但在警方拼命抓黃牛時,卻又再遇到法律定義不明而失去法源依據,讓黃牛可輕鬆逃罪。以國慶晚會門票為例,由於國慶晚會北市府邀請藝人江蕙演唱,其封麥9年會再度復出,吸引不少民眾搶票,不少黃牛蠢蠢欲動。但由於國慶晚會門票不被認定為文化活動,就算真的依《文創法》裁罰最高50倍金額,由於其票面價值為0,50倍乘0還是0,因此僅能以《社維法》函送法院裁罰,讓警方相當無奈,只能不斷向民眾呼籲,加價轉售屬黃牛行為,只要被檢舉就會遭到主管機關裁罰,而若利用電腦程式等不正方式搶票,更是已觸犯刑法。有知情人士則對此指出,與其讓警方在後面拼命抓黃牛,要想遏止黃牛歪風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實名制」。對此,北市刑大也指出,針對利用各演唱會票券加價哄抬販售、以不正方式、虛偽資料大量掃票等情形,截至10月26日止已查獲60件62人,針對相關情形警方一定嚴正執法,全力遏止黃牛歪風。同時也提醒民眾,以私下管道匯款購買票券極易遭受詐騙,呼籲民眾勿購買黃牛票助長黃牛風氣,如發現黃牛行為可至文化部黃牛檢舉專區進行檢舉。有知情人士透露,要想遏阻黃牛歪風,與其讓警方拼命抓黃牛,最簡單的方法是實名制。(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
基隆女臉書賣國慶晚會門票遭送辦 法院不罰關鍵理由曝光
今年國慶晚會在大巨蛋舉行,門票一票難求,基隆張姓女子因故無法前往,遂在臉書社團販售門票,員警發現認為有轉賣圖利的「黃牛」行為,假裝買家購入,並在交貨時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張女送辦,但基隆地院認為,張女僅賣2張門票,與大量購入熱門票券加價牟取暴利的黃牛不同,判決不罰。地院表示,張女在9月30日取得「113年大巨蛋國慶晚會」門票2張,同日晚間在臉書社團公開兜售,員警網路巡邏發現,認為有「非供自用購買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之嫌,佯裝買家以2張門票3000元相約交付。張女出面將門票轉售給員警,員警當場依違反《社維法》將張女移送法辦,但張女聲稱,她原本要與家人一同出席晚會,公司安排臨時出差無法前往,因此改於臉書上發文,將票券賣給有需要的民眾。法官審理認定,警方所用的《社維法》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1萬8000元以下罰鍰」,然而,張女欲出售的票券僅有2張,與一般大量購入票券再加價出售牟取暴利的「黃牛」迥異,不能排除張女取得票券時原本是出於自用,因此以該法規裁處有疑義。法官指出,國慶晚會官方網站活動注意事項指出,該活動免費索票,嚴禁非自用加價轉售票券,違反者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辦理及裁罰,因此裁罰法源適用上也有疑義。法官認定,警方無法證明張女取得門票時為非供自用,自不能依售票行為,直接認定違反《社維法》規定,最終判決不罰。
周杰倫演唱會「視線遮蔽區」門票再度被秒殺 大批粉絲崩潰
天王周杰倫即將於12月舉辦的《嘉年華》演唱會引發搶票熱潮,上個月門票開賣瞬間被搶光,主辦單位在今(2日)中午12點加開部分視線遮蔽區座位,然而門票一開賣再度秒殺,令許多粉絲哀號不已。主辦單位日前宣布,將於今日中午釋出部分視線不良區的座位。這些座位因場館本身的欄杆安全設施或主舞台兩側的音響器材,可能會影響觀眾對舞台的完整視野,主要分布在B1區以及L2至L5區的第一排。主辦單位也透過社群媒體提醒粉絲,購票前應慎重考慮是否接受視線遮蔽的情況,且購票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要求退票或換位。然而這些視線不良區的門票同樣在中午開賣後迅速被搶空,網友紛紛表示,「還是搶不到!」、「買票真的太難了!」、「像這種不良區應該就用抽籤實名制」、「請問下水道及廁所是否開放座位?」、「你們到底明不明問題出在哪?再多的票也好無用處啊!是黃牛,需要實名制加抽籤」。事實上,針對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的問題,中央文化部檢舉平台已收到超過300件投訴。北市府文化局表示,將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進行查處。該法規定,販售黃牛票最少處以票面金額10倍的罰款,若加價超過5倍,罰款最高可達50倍。市府也提醒民眾,不要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免遭受損失。此外,市府強調,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不論是透過網路販售、展示或兜售加價票券,均屬違法行為,無論交易是否完成或是否知曉法規,都無法免除處罰。若涉及虛假資料、盜用個資或詐騙行為,相關人士將依法移送警方偵辦。
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遭逮 恐被開罰6500萬
台北市警方近日破獲全台最大黃牛夫妻檔,劉姓男子與張姓女子涉嫌利用非法程式搶購周杰倫「嘉年華」世界巡迴演唱會台灣場的門票,並高價轉售牟利。經警方調查,兩人成功搶得50張演唱會門票,並吸引多達82組客戶訂購,共計189張票。根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規定,黃牛票販售最高可處以50倍罰款,兩人恐面臨高達6500萬元的罰金。據了解,這對夫妻檔早在正式售票前便於網路上發文,宣稱「保證取票」,吸引粉絲下單。警方於10月23日在桃園某五星級飯店逮捕兩人,檢方複訊後,張女以2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而劉男則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清查發現,劉男、張女以超過票面價格5倍的價格販售黃牛票,每張6880元的門票經裁罰最高可達34.4萬元。此外,兩人還涉嫌聯繫多名境外工程師協助搶票,劉男落網後不滿地大喊「我不服」,目前檢警正持續追查是否有其他共犯參與。針對周杰倫演唱會票券的黃牛問題,中央文化部檢舉平台已收到超過300件相關投訴,北市府文化局表示將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1條進行查辦。該法規定,販售黃牛票最少處以票面金額10倍罰款,若加價超過5倍,罰款將高達50倍。市府也再次提醒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的票券,以免遭受損失。市府強調,依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不論是在網路上販售、陳列或兜售加價超過票面價格的藝文票券,均屬違法行為,即便未完成交易或不知法規,也無法免除處罰。若查出有虛偽資料、盜用個資或詐騙行為,將依法移送警方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