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檢...
」 88會館 王涂芝 黃錦秋 郭哲敏 檢察官
獨/新北檢漂亮女檢能鬆一口氣了! 懲戒法院僅判王涂芝罰俸3月確定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接受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等人邀約,到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的「八八會館」、及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的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且在郭哲敏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王涂芝遭監察院彈劾後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上訴審日前審結,維持職務法庭一審見解,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全案確定。王涂芝109年1月17日晚間受黃錦秋邀請,參加警政署政風室的年終尾牙,並於聚餐結束後,與黃錦秋等檢警人員,前往郭哲敏的私人招待所(八八會館),接受業者無償招待,還於同年7月10日晚間參加警政署政風室舉辦的專案破案慶功宴,並於餐宴結束後,與黃錦秋等檢警人員,前往涂誠文位於睿森銀樓地下室的私人招待所,接受業者無償招待。王涂芝恰好承辦郭哲敏的地下匯兌案,在郭出境時未能適時拘提,媒體曝光後認為有縱放嫌疑。全案經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職務法庭一審判決王涂芝罰款3個月月俸,監察院及王涂芝皆提起上訴,職務法庭上訴審日前審結,駁回兩造上訴,全案確定。職務法庭上訴審判決指出,王涂芝有其粗疏、不夠謹慎的人格特質,且其先後二次出席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及涂誠文管領的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又極為湊巧地承辦郭哲敏涉犯違反銀行法的刑事案件,雖無證據顯示王涂芝有縱放或包庇郭哲敏的違法事實,但其有欠謹慎的行為,確實導致外界對檢察官執法公正性的嚴重質疑及誤解,應認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郭哲敏(中)的「八八會館」引發兩女檢察官遭懲戒風暴,郭2022年10月潛逃出境,在泰國落網被押解返台。(圖/報系資料照)#不過王涂芝兩次至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的違失,係受其信賴的資深檢察官黃錦秋及警察同仁邀請而赴約,與會者均為檢警人員,亦無其他不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在場,致警覺性降低,而疏於查證場所的適當性,且其偵辦郭哲敏刑事案件,未能謹慎使用拘票並妥為填載系爭管制表,係急於掌握郭哲敏行蹤,為其後續偵查的彈性及便利而便宜行事,違失行為的動機、目的及方式並非惡劣。王涂芝有四次拘提郭哲敏的機會,但沒有執行,開立拘票有欠謹慎,但也因未實際執行,未對人民的基本權利產生侵害,且無證據顯示王涂芝不執行拘提係包庇或縱放郭哲敏,但她兩次至地下匯兌業者的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致外界對其後續偵辦郭哲敏所涉刑事案件的公正性產生質疑,確減損公眾對司法的信賴,影響較大。檢視王涂芝107年1月至112年8月31日平時考核紀錄表,大多堪稱良好;佐以王涂芝所提辦案實績,整體觀察,尚屬認真、投入工作的檢察官,亦無不良素行的紀錄,且她在檢方行政調查時,坦承前往八八會館,並主動說明亦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且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亦未因黃錦秋的慫恿而否認有至八八會館,行為後態度堪稱良好。因此維持一審的罰其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即足對她產生警惕效果,督促其記取教訓,導正有欠謹慎的違失根源。
刑事局前副局長涉恐嚇獲50萬交保 黃建榮的林姓女性友人則請回
曾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的警政署三線二星專門委員黃建榮,涉嫌在前年利用林姓女性友人名義,借出千萬元,還在餐廳要求對方提前還款時發生衝突,黃建榮不但涉嫌出言恐嚇,還逼對方簽下還款本票,台北地檢署昨(5月19日)深夜11點40分將黃予以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林女請回。據了解,黃建榮雖為警界高官,竟能有千萬款項出借?警政署主動自清、自檢,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北檢昨指揮台北市調處,前往黃、林二人家中搜索,並約談二人到案,另傳喚4名證人說明,全案朝恐嚇、強制等罪偵辦,檢方認為恐嚇罪嫌明確,予以強制處分。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原為警界明日之星,2020年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改調警政署專門委員,前途堪虞,現在又因討債涉嫌恐嚇罪,恐難善了。至於檢方也有檢察官涉及「88會館之亂」,分別是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及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人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及目前逃亡中的黃金大亨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懲戒法院一審重判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改任檢察事務官,王涂芝則輕判罰俸3月,約40萬元。皆可上訴。
警政署高官竟涉恐嚇、強制罪 北檢搜索約談前刑事局副座黃建榮
曾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的警政署三線二星專門委員黃建榮,涉嫌在前年利用林姓女性友人名義,借出千萬元,還在餐廳要求對方提前還款時發生衝突,黃建榮不但涉嫌出言恐嚇,還逼對方簽下還款本票,遭被害人檢舉提告。台北地檢署今(5月19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前往黃、林二人家中搜索,並約談二人到案,另傳喚4名證人說明。據了解,黃建榮雖為警界高官,竟能有千萬款項出借?警政署主動自清、自檢,報請台北地檢署偵辦。檢調正釐清案情疑點,全案將朝恐嚇、強制等罪偵辦。據悉,雙方起衝突的原因,除了黃建榮提前要求被害人還款外,另還爭執利息計算方式。雙方原協議只借一年,但被害人隔年想要續借時,黃員同意,卻藉機拉高利率,事後還要求對方提前還款,更逼被害人簽下本票,整件事才東窗事發。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原為警界明日之星,2020年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改調警政署專門委員,前途堪虞,現在又因討債涉嫌恐嚇、強制等罪,恐難善了。至於檢方也有檢察官涉及「88會館之亂」,分別是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偵辦地下通匯案主嫌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人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及目前逃亡中的黃金大亨涂誠文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一審重判黃錦秋免除檢察官職務,改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和法務部皆提出上訴。王涂芝則輕判罰俸3月,約40萬元。也可上訴。另外,黃建榮不滿王涂芝在高檢署行政調查期間,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涉嫌誣陷他和黃錦秋,黃建榮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去年以黃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但黃仍提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再議不合法,依法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新北女檢座捲88會館案! 涉助洗錢大亨郭哲敏潛逃遭彈劾下場曝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涉嫌出入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並且接受無償招待,甚至還指示放行郭哲敏導致其潛逃國外,王涂芝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判決罰款3個月月俸、約50萬元。可上訴。王涂芝日前遭彈劾,曾出入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經查後發現其出入之招待所竟為郭哲敏所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而郭哲敏洗錢案由王涂芝指揮偵辦,且王涂芝於2022年認定郭哲敏有逃亡、串供之餘,故簽發拘票,函請移民署於郭哲敏等4名被告入出國時,暫時留置並通知刑事局執行拘提,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郭哲敏出境、出海。2022年9月22日,郭哲敏從洛杉磯入境,並於同年10月18日於紐約出境,10月23日再度自紐約入境,並於10月26日於新加坡出境。經行前旅客資訊系統得知郭哲敏即將入境以後,移民署將資訊告知刑事局聯絡人,原本應由刑事局執行拘提,但王涂芝卻下指示,表示暫不將郭哲敏拘提到案,同時告知移民署讓郭哲敏得正常通關入出境。10月26日郭哲敏於新加坡出境後,新北地檢署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並在2023年8月10日由法務部調查局、刑事局、航空警察局、移民署、外交部駐泰代表處等機關共同協力,將郭哲敏自泰國押回國歸案。監察院指出,王涂芝在該案偵查初期,已認定郭哲敏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及串供、滅證之虞的具體事證,並審酌有拘提之必要而簽發拘票,及於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記載限制出境、出海,但卻又仍任由郭正常通關,明顯有重大違失。王涂芝經彈劾後,移送職務法庭進行審理。王涂芝也在行政調查過程中,主動坦承曾前往88會館,並說明亦有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合議庭審理後,認為現有事證無法斷定王涂芝有包庇郭哲敏之舉,但因她2度至私人招待所受招待,以及開立拘票有違比例原則等,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經審後,職務法庭認為,王涂芝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而應予汰除的程度,施以罰其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應足以產生警惕效果。對此,王涂芝也做出回應,她先是感謝懲戒委員會還他清白,釐清其並無縱放,並肯定她過往對於工作的認真與投入。但她也表示很遺憾即便自己在本案扣得了史上最高的2.4億元仍需要面臨罰俸。
進出88會館接受無償招待 黃錦秋遭重懲拔檢察官職務
台灣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在2020年擔任警政署政風主任期間,進出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88會館私人招待所,以及「洗錢教父」涂誠文的睿森銀樓,並接受無償招待,法務部將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高檢署調查,發現黃錦秋在2020年1月17日和7月10日,分別前往88會館與睿森銀樓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行政調查後將全案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指出,黃錦秋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前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及其他同仁,前往業者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或明知同仁聯繫處所是接受私人招待卻仍前往,或前往後察覺不當而不離去,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認定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檢評會認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致電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黃錦秋則否認接受招待,並稱2020年1月17日不是到88會館,而是前往睿森銀樓招待所,且餐會均有付錢,並無接受無償招待,更無要求同行人員改寫自請處分書或改口否認。檢評會認為,黃錦秋身為檢察官,應知私人招待所的性質特殊,縱是由其他警政高層人士邀約前往,但發現酒水無須付錢時應察覺有異,但她沒有立刻離開,不採信其說詞,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懲戒法院25日判黃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全案仍可上訴。
88會館之亂再結ㄧ案 刑事局前副座告新北檢察官遭簽結
前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黃建榮捲入「88會館之亂」,遭懲處拔官的黃建榮認為原偵辦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高檢署黃錦秋找王涂芝串供,控告王涂芝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以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女,黃建榮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黃建榮聲請再議不合法,予以簽結,王涂芝獲不起訴處分確定。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2022年遭檢警約談搜索,但他在調查行動前就出境,加上事後爆出有多名高階警官及檢察官曾出入郭的88會館招待所,引發軒然大波,台高檢及警政署介入調查後,2023年1月13日公布結果,警政署對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等多位高階警官,分別予以調職、記過等懲處。另台高檢認為,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台高檢檢察官黃錦秋、原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檢檢察官王涂芝2人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移請檢評會個案評鑑。檢評會決議將黃檢報由法務部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王檢則報由法務部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黃建榮認為,台高檢在88會館案行政調查期間,讓王涂芝透過媒體影射黃錦秋找王串供,放任王以不實陳述誣陷他和黃錦秋,控告王涂芝、台高檢主任鄭鑫宏2人誹謗。北檢2023年12月偵結,認為黃建榮不具告訴權,不起訴王涂芝,另鄭鑫宏部分因罪證不足,以他案簽結。郭哲敏集團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方式,層轉為具形式合法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約217億154萬5434元,匯兌的匯差獲利逾1億3000萬元,嚴重危害金融秩序。新北地檢署2022年間接獲本案,指揮警調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被告21人,聲請羈押禁見郭哲敏等被告10人,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 641萬2959顆泰達幣,折合臺幣約2.06億元,並聲請法院扣押郭台臺北及桃園不動產20筆。新北檢偵辦本案期間,原承辦人檢察官王涂芝在2022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王涂芝簽請迴避本案,並自請調查,全案移由檢察官陳欣湉偵辦,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檢察官評鑑委員會2023年7月7日認定評鑑成立,但無懲戒必要,正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中。
八八會館首腦郭哲敏涉洗錢217億 法院今羈押禁見
「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涉嫌經營地下通匯、金額高達200億元,逃亡海外後,他持柬埔寨護照及泰國菁英卡,想藉以脫免我方追緝,不過入境泰國時仍遭拘留,昨天(10日)下午遣返回台,晚間11時許遭聲押禁見,11日法院認為郭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禁見。郭哲敏逃亡近9個月後在泰國被逮押解返台,10日深夜遭到檢方聲押禁見,郭身邊的女帳房陳品言、貼身親信「小安」張旭昇,則是在郭遣送回台前,8日自行前往投案,翌日雙雙遭法院裁定羈押。新北地檢署經指揮警調為數波查緝,陸續搜索、拘提相關被告到案,總計查獲郭哲敏等21人涉案,同步搜索27處所,查扣現金4412萬3000元及虛擬貨幣641萬2959顆泰達幣(USDT,折合新臺幣約2.06 億元)。郭哲敏因為成立非法地下匯兌租織,涉嫌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洗錢、營利賭博、詐欺等犯行,係將非法營利賭博所得、詐騙集團詐欺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第三方支付平臺等層層轉換為具有形式上合法來源外觀之金流,並以鉅額營利賭博獲利作為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之資金,數年來經手匯兌金額超過27億元,今年2月23日遭到起訴。不過,新北市調查局繼續向下深查,清查出郭經手之匯兌金額共計至少達217億154萬5434元,此部分由陳欣湉檢察官於今年5月26日併案新北地院審理。此外,該案偵辦期間,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於去年11月11日爆發出入88會館爭議後,即於同日簽請迴避案件,並自請調查,而獲得檢查長同意,另分調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本案是否涉有行政違失。至於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偵辦過程、郭哲敏出境處置等,以及是否有人員涉及行政違失和洩密瀆職等刑事責任部分,新北檢已分調字及他字案由主任檢察官調查、偵辦中。
男警控「88會館」女檢王涂芝涉性騷 她反爆料:是黃錦秋女婿
國內MeToo風波如今也燒到司法界,才掀起88會館邀宴風波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被一名員警爆料,王檢涉嫌對其摟抱親吻上下其手,感覺極度不受尊重,但卻又基於王的檢察官身分不敢反抗,不過王涂芝隨即反駁,這名警員就是被移送職務法庭懲戒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的岳姓女婿,並強調對方說詞「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全力配合性騷擾申訴調查。《中時新聞網》引述受害岳姓員警表示,109年間某次由王涂芝指揮破案的慶功餐會後,王涂芝在員警送其返家的車上對他又摟又親,還趴在他大腿上放肆撫摸,讓他相當不自在也不舒服。他雖有向原單位反應,卻被同事警告不准聲張,以免影響後續檢警和諧。這名員警出面爆料,當時王涂芝指揮偵辦破案後,檢警專案小組成員到北市東區一家餐廳慶功,大家喝了不少酒,他奉命陪王涂芝搭計程車回新北市土城區住處,途中在車內不斷被王親吻擁抱,抵達後因她腳步不穩,他向社區警衛借輪椅將對方推上樓,進屋後又被王涂芝緊抱親吻。爆料員警聲稱當時被嚇壞,加上自己有女友,當下以慌張到不知如何是好,當他安全脫身後,隔天仍感到不舒服,同事得知他的遭遇卻警告他別亂說話,他從此盡量避開王涂芝,保密這個事件多年,卻聽說有其他男警遇到一樣的狀況,最近MeToo事件連環爆,當晚情景觸及他的內心,讓已婚的他鼓起勇氣道出這段往事,「對自己及家人才有交代」。對此,王涂芝則是親自反控這名岳姓員警,正是黃錦秋的女婿兼前下屬,也是「88會館」事件被懲處的警政署政風室警員之一,她乍聽岳男爆料內容一頭霧水,於是翻出彼此LINE對話紀錄,確認慶功宴是在109年7月10日,當晚她不勝酒力,但陪她搭車回家的,還有一位政風室陳姓警員。王涂芝表示,當抵達住處社區後,警衛見到兩名陌生男子攙扶她下車、擔心她的安危,還立刻報警,請轄區派出所一名女警和一名男警到場協助,女警並與岳男一起陪她上樓,而岳男事後仍來找她當面洽談公務,隔月8月17日還專程送甜點到她辦公室,她知道岳男當時將跟黃錦秋的養女結婚,還提醒岳男記得發喜帖給她。王涂芝對於岳男爆料指控是「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目前將當時跟岳男的LINE對話截圖,包括岳男送甜點來的對話紀錄,都交給新北地檢署調查小組檢視,她會全力配合調查,另外,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聶眾表示,雖尚未收到這名員警提出申訴、目前狀況不明,新北檢仍立即啟動性騷擾申訴程序,希望受害人盡快檢具資料出面向新北檢具體說明。王涂芝聲明全文如下:一、襄閱接獲媒體詢問問我時,我一頭霧水,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看到新聞報導後,才確定人事時地物。二、109.7.10警政署慶功宴當天晚上聚會後,因本人不勝酒力,故由岳姓及陳姓兩名員警叫計程車送我回土城住處,岳姓警員與我坐後座,陳姓警員坐副駕,該2名員警當時均係警政署政風室黃錦秋主任的屬下,且岳姓員警係黃錦秋的女婿。三、當時我雖不勝酒力,但意識尚屬清晰,故能明確告知我家住址,且我當時跟黃錦秋關係很好,知悉岳姓員警係黃錦秋的女婿,也知道他即將與其養女結婚;又當時車上尚有陳姓員警及計程車司機,我不可能有任何性騷擾的意思及行為。而下車抵達住處大門管理室後,社區管理員見兩名未見過的男性攙扶我,擔心我的安危,故報警請派出所1名女警、1名男警到場。女警及岳姓員警有一同攙扶我上樓到我家門口。四、我跟岳姓員警沒有很熟,除公務外,鮮少聯繫。該日後,同年7月20日其尚有因公務主動聯繫我要來當面跟我報告;同年8月17來新北洽公主動傳訊息告知有放甜點在我桌上,因我當時不在位置,故回訊表示感謝,且有請他結婚時要發喜帖給我。五、岳姓員警是黃錦秋當時的部屬及女婿,本件純屬捏造,本人自認坦蕩,將全力配合本署後續的調查,相關LINE的對話資料亦已於第一時間提供給調查小組檢視及截圖留存。
2檢出入88會館!黃錦秋移送懲戒法院 王涂芝移送檢審會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偵辦地下通匯案主嫌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兩人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與業者的「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高檢署將黃、王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今天認定黃錦秋有懲戒必要,報由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王涂芝雖認定她無懲戒必要,但評鑑案成立,報由法務部交付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檢評會指出,黃錦秋為高檢署檢察官,之前借調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王涂芝及其他同仁,於2020年1月17日晚間,前往北市信義區「88會館」,同年7月10日晚間,還前往北市信義區「睿森銀樓地下室」等私人招待所,接受無償招待,或明知同仁聯繫處所係接受私人招待卻仍前往,或前往後察覺不當而不離去,明顯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檢評會認為,黃錦秋事發後一再狡詞否認,要求同行的警政署政風室同仁依其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甚而致電要求承認前往上述處所的王涂芝改口,否認曾至88會館,意圖卸責,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5條「檢察官應廉潔自持,謹言慎行,致力於維護其職位榮譽及尊嚴」之規定,情節重大。王涂芝身為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卻在上述時間受黃錦秋及時任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黃建榮邀約,前往「88會館」和「睿森銀樓地下室」等私人招待所,卻未立即離去,且未付費接受招待。經媒體報導,影響檢察官公正、廉潔形象,也使檢察機關執法公正性遭受質疑,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第25 條,情節重大。至於黃錦秋、王涂芝是否另涉瀆職的刑事責任,高檢署已發交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對此,黃錦秋曾公開否認自己出入不當場所,她指稱調查報告中的兩次餐敘,皆是由自己出錢招待大家,她身為檢察官,絕不承受這種不白之冤,會誓死捍衛自己的清白。外傳黃錦秋本案發生前,可能有機會升任廉政署主任祕書一職,但派令遲遲未公布、希望落空,是否因與本案有關,外界不得而知。
檢評會5/5約詢前警署政風主任 要求黃錦秋說明出入88會館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偵辦地下通匯案主嫌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曾數度出入郭男的「88會館」與業者的「睿森銀樓」、「88會館」私人招待所,遭致物議。高檢署今年1月13日公布調查,將黃、王移請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個案評鑑。檢評會預定5月5日約詢黃錦秋說明。高檢署調查報告痛批黃錦秋身為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同事接受私人招待,事後「一再狡詞否認」,還用line打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曾到八八會館,還要同行的政風室同事按她的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不過黃錦秋否認出入不當場所,她指稱調查報告中的兩次餐敘,皆是由自己出錢招待大家,她身為檢察官,絕不承受這種不白之冤,會誓死捍衛自己的清白。外傳黃錦秋本案發生前,可能有機會升任廉政署主任祕書一職,但派令遲遲未公布、希望落空,是否因與本案有關,外界不得而知。據指出,檢評會接獲高檢署調查報告後立案,已於上月開會,認為有請黃錦秋說明必要,已通知黃女5月5日提出說明。依規定,受個案評鑑的檢察官得委任律師為代理人,可向檢評會聲請調查證據,並可採書面表示意見或到會陳述意見,經檢評會調查後,由全體委員無記名投票表決,若認受評鑑檢察官違失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可決議報請法務部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或監察院審查。
高檢署查出黃錦秋要王涂芝串證改口 2女檢送評鑑、分案偵辦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擔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與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出入八八會館、及睿森銀樓的地下室招待所,遭質疑與地下匯兌業者過從甚密,引爆檢警風紀問題,高檢署和新北地檢署今天傍晚同時公布行政調查結果,痛批黃「一再狡詞否認」,竟還用line打電話要求王改口否認曾到八八會館,黃錦秋和王涂芝皆送交檢察官評鑑,至於兩人是否另涉瀆職的刑事責任,則發交新北地檢署分案偵辦。此外,檢方還查出當時另有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冠傑、楊雅婷接受黃錦秋邀請,出入睿森銀樓招待所,由於兩檢察官停留不到半小時就離去,高檢署認為情節輕微,由新北檢察長提醒黃冠傑應注意日後言行,楊雅婷因已調到台中地檢署,由中檢依權責處理。高檢署調查報告痛批黃錦秋身為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竟率同事接受私人招待,事後「一再狡詞否認」,還用line打電話要求王涂芝改口否認曾到八八會館,還要同行的政風室同事按她的意思撰擬「自請處分書」,嚴重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且情節重大。至於王涂芝則是先前與黃錦秋同在桃園地檢署服務,雙方有10年交情,當時因為信任黃才受邀到八八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王也有瑕疵,但事後配合調查、態度良好,且提供多項事證還原事實,顯示她自認坦蕩可接受檢驗,與黃相較、王的情節輕微。高檢署指出,黃錦秋等人是否確實知道八八會館是郭哲敏及林秉文、睿森銀樓地下室招待所是涂誠文實際管領,因為事涉有無包庇地下匯兌業者的瀆職罪嫌,另外還有PTT網站中,自稱綽號小安的張旭昇指稱,黃錦秋和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等人,與地下匯兌集團過從甚密,因此高檢署已分案發交新北檢偵辦。高檢署調查指出,王涂芝因與警政署政風室合作偵辦員警「線上立破」偽造文書案,受邀參加政風室2020年1月17日在極品軒餐廳舉辦之尾牙餐敘。餐會結束後,黃建榮及黃錦秋邀請與會者續攤唱歌,因原預定「中華錢櫃」KTV無包廂,黃建榮稱改前往信義區歡唱,遂分批搭車前往,王在車上詢問實際唱歌地址後,將地址「松勤路88號」(88會館)傳送給友人,請友人於唱歌結束後至該址接返。當天到88會館的人,包括黃建榮、黃錦秋、王涂芝、李家豪、岳朱慶、黃瑜芬、陳聖育、鄭建國、王郁茹等9名檢警人員,由會館無償招待。另2020年7月10日政風室以LINE邀請王涂芝赴極品軒餐廳餐宴。餐宴結束後,黃建榮及黃錦秋親自邀約王續攤唱歌,乃分批搭車前往有「黃金大亨」之稱的涂誠文所有「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當日到「睿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者,有黃建榮、黃錦秋、王涂芝、李家豪、岳朱慶、黃瑜芬、王培儒、曾逸倫、陳聖育、王郁茹、劉志賢、黃冠傑、楊雅婷、郭宇宣14名檢警人員。
林秉文幫澎恰恰還2.4億元債務 涉違法第三方支付遭檢方300萬交保
出面協調解決藝人澎恰恰2.4億元債務的金主林秉文,涉嫌從事第三方支付洗錢等犯行,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2日指揮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搜索約談林秉文及地下匯兌業者共12人,檢方複訊後諭令林300萬元交保,另向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杜姓、施姓、周姓、陳姓、張姓及楊姓等6名被告,至於其餘林姓、蔡姓、2名黃姓、鄭姓等5名被告則以20萬至1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指出,杜姓、施姓、陳姓、周姓、鄭姓、張姓、楊姓、蔡姓、2名黃姓、2名林姓被告等人,基於非法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洗錢及詐欺之犯意聯絡,提供自己申辦的兩岸銀行帳戶或電子貨幣USDT帳戶,自2019年1月間起至今,在台北市、新北市蘆洲區、大陸地區、菲律賓等地區經營地下匯兌業務、洗錢、且協助隱匿詐欺犯罪所得。檢警還查出,林秉文等人並以第三方支付、人頭公司為掩護,從事新臺幣與人民幣、港幣、披索、美金等外幣匯兌業務,經手匯兌金額至少達27餘億元,被告等人賺取匯差及手續費牟利,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金融市場穩定。檢警本次行動共前往12名被告住居所等19個處所實施搜索,查扣現金新台幣4284萬、虛擬貨幣641萬2959顆USDT(折合新台幣約2.06億元)、手機、存摺等證物,並拘提12名被告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