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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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搶救台商鄭文逸連兩敗 聲請評鑑最高法官和續行審判都遭駁回
台商鄭文逸炒作大同公司股票,狠撈12億5717萬多元,最高法院去年7月維持高等法院見解,重判13年6月徒刑,鄭文逸遭拘提到案,發監執行。不過律師界和司法界盛傳鄭文逸入獄後,除了透過媒體造勢喊冤,「律師團也同步展開會外賽、如同搶救雷恩大兵」,除了劍指當初判決鄭文逸有罪確定的最高法院受命法官江翠萍等人,把江送請法官評鑑,還聲請最高法院續行審判、停止執行和召開大法庭,不過皆遭法官評鑑委員會及最高法院駁回,鄭文逸及律師團凌厲攻勢為之一挫。在聲請評鑑江翠萍法官的部分,曾被稱人權法官的前最高法院法官的律師錢建榮,及被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罵為側翼的帥哥律師李荃和等人主張,二審重判鄭文逸具有多達至少14處違背法令事由,江翠萍逕依刑事訴訟法第380條規定「無害瑕疵」為由,駁回上訴,侵害其訴訟防禦權,危及正當法律程序;也沒適用增訂刑事訴訟法第211 條之1關於專業法律問題之鑑定程序進行審判;還不顧法律見解歧異,未提案到大法庭討論,因此請求評鑑江翠萍。不過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根據法官法規定,法律見解不得據為法官個案評鑑之事由;且憲法第80條明揭法官從事審判僅受法律之拘束,不受其他任何干涉;司法自主性與司法行政監督權之行使,均應以維護審判獨立為目標,不得違反審判獨立原則,因此駁回本案法官評鑑,以免影響審判獨立。其次在聲請續行審判並停止執行及聲請提案大法庭的部分,鄭文逸的律師團陣容也很堅強,包括前最高法院院長吳燦之子吳孟勳、前最高法院庭長陳世淙、前高院法官王國棟等3位律師。律師團主張:原審判決未及適用刑事訴訟法增訂之第211條之1規定進行審判程序,依程序從新原則,應撤銷原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更為審判,始能保障聲請人之聽審權。另外,本案有諸多法律爭議,卻未提案召開大法庭,即逕以程序判決駁回聲請人之上訴。此外,復有濫用無害瑕疵理論等嚴重違誤。律師團認為,本件判決係將鄭文逸合法之上訴誤為不合法之無效違法判決,自應回復原訴訟程序繼續審判,並停止執行。最高法院則認為,專業法律問題徵詢意見之制度早為司法實務所運用,且行之有年。此次刑事訴訟法增訂第211條之1規定,難認係新賦予當事人之訴訟法上權益,而應解為是鑑於專家學者就法律爭議所為之法律上意見,並非釐清事實爭議之證據資料,與鑑定(法定證據方法之一)之法律定位及功能有別,從而,刑事訴訟法第211條之1第1項雖於原審宣判後始公布施行,也未違反程序從新原則。此外,鄭文逸以有濫用無害瑕疵原則,侵害其訴訟權,有違憲疑義為由,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部分,已於114年3月20日以114年審裁字第297號裁定不受理。最高法院認為,鄭文逸的證券交易法案件,經最高法院以上訴不合法,而判決駁回確定,鄭文逸即無繫屬最高法院案件。卻主張最高法院裁判之法律見解產生歧異,且該聲請歧異提案與聲請繼續審判,兩者互有關聯,而聲請提案予本院刑事大法庭裁判,為法所不許,其聲請亦應一併駁回。
精神病兒墜樓亡夫妻獲786萬和解金 無良律師想全吞…判決曝光
這樣是否太超過!新加坡一對夫妻的兒子,因為精神病墜樓身亡,而夫妻對院方提告,在開庭前拿到33萬元新幣(約台幣786萬元)和解金,2名律師想全拿,因為律師費要50萬新幣(約新台幣1173萬元),夫妻還倒欠17萬新幣(約台幣404萬元),法院25日駁回律師控訴。據《星洲網》報導,夫婦的兒子塞爾文(Salvin Foster Steven)因精神病困擾,在2017年9月墜樓身亡,而夫妻向院方求償330萬新幣(約新台幣7745萬元),夫妻指責院方誤診,沒開正確的藥,讓兒子發生憾事,而他們也因為兒子的過世大受打擊無法工作,影響了家庭的收入。院方駁斥,治療一切都沒問題。最後,他們在開庭前達成和解,院方答應賠33萬元新幣(約台幣786萬元)。不過,2位委任律師卻對夫妻提告,要夫妻把和解金先給法院,最後再給他們,因為怕夫妻跑了不給錢,所以這樣做比較適當,2人一共要了50萬新幣(約新台幣1173萬元)。最高法官認為,他不認為這樣的要求合理,當初夫妻跟律師簽協議時,律師費應該是15萬新幣(約新台幣352萬元),如果在開庭前拿到和解金,那律師費會調低,現在卻要求更高的費用,因此駁回律師的控訴。最後,法官說,如果要法庭請夫妻拿出和解金,那要計算開庭的律師費,而2名律師要給出為何要請不同律師的說法。法官建議,如果2名律師能跟夫妻現在的律師達成協議,讓他倆留住一部分的錢,那大家也能放下此事。◎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達文西密碼》作者向AI討版權費 與8000作家嗆科技公司:你們的AI沒我們不行
在好萊塢編劇、演員工會因報酬及AI問題發起大罷工後,包含《達文西密碼》作者丹‧布朗(Dan Brown)在內等8000名作家,也聯名要求開發並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訓練AI的科技公司,須支付作家們酬勞,更狠酸:「如果沒有我們的作品,AI產出的內容會極其有限又平庸。」據《CNN》報導,丹‧布朗、瑪格麗特·愛特伍(Margaret Atwood)、麥可·謝朋(Michael Gambon)、喬納森·法蘭森(Jonathan Franzen)、詹姆斯·帕特森(James Patterson)、茱迪·皮考特(Jodi Picoult)、菲利浦‧普曼(Philip Pullman)等文壇大咖與其他超過8000名作家,透過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聯名發表公開信,指責科技公司從他們的作品獲得不公平利益,傷害作家權益。公開信點名開發ChatGPT的OpenAI、臉書母公司Meta,以及Google、Stability AI、IBM和微軟等AI領域頂尖企業的CEO,批評這些科技公司享受了「受版權保護的書籍、文章、散文、詩歌提供的無盡『食物』」,卻沒給作家們任何補償,強調「使用我們的著作,然後給我們補償是公平的,否則你們的AI會極其有限又平庸」。對此,除微軟、Meta和Stability AI直接拒絕評論外,其餘公司仍未作出回應。信中也引用美國最高法院今年的安迪沃荷–林恩戈德史密斯案(Warhol v Goldsmith)裁決,指前者使用後者照片創作出的一系列作品,已被最高法官裁定違法著作權,以此要求科技公司對作家們做出補償。此外,OpenAI及Meta本月也遭脫口秀演員莎拉·席佛曼(Sarah Silverman)及2名作者提起版權訴訟,爭議核心同樣是「AI竊取了作品」,另個同時研議的集體訴訟也指控Google偷走了人們在網路上的所有創作內容。Google對此駁斥並指「毫無根據」,OpenAI直到現在仍未回應。
8所法院院長將異動 台南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官沈揚仁接任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近日將討論重要人事案,司法院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最高法院法官沈揚仁接任,基隆地院院長由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接任,苗栗地院院長由台東地院院長王漢章接任,屏東地院院長由澎湖地院院長李昭彥接任,嘉義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弘能接任。另外,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派為懲戒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國成派為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基隆地院院長李麗玲派為最高法院法官,嘉義地院院長胡文傑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屏東地院院長李淑惠派為高雄高分院庭長,司法院憲法訴訟廳長許辰舟、法治及新聞宣導處長張永宏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此外,最高法院辦事法官陳麗芬、宋松璟、侯廷昌、吳秋宏調派高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謝說容調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林玉珮、王本源續留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庭長王怡雯、劉方慈,與高院法官呂淑玲、管靜怡、林怡秀、何俏美,及台中高分院法官林慧貞、台南高分院庭長藍雅清、台南高分院法官蔡孟珊等人皆調派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君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調最高行政法院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