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會走路的樹」傳虎頭蜂螫死遊客! 業者、無照領隊判賠548萬
台東縣延平鄉知名觀光景點「會走路的樹」,過去曾發生虎頭蜂攻擊事件,一行來自新北的銀髮族旅遊團,參加收費導覽時,突遭虎頭蜂群攻擊,11人被螫傷,其中2人一度命危,而王姓男子更因蜂螫休克,最後多種器官衰竭身亡。家屬為此提起民事求償,台東地院本月14日判定,業者及帶隊人員確實有過失,合計要賠償548萬6508元。王男遺孀與兒子主張,2023年11月8日,王男報名參加「鸞山森林文化博物館」的付費導覽項目「會走路的樹」,業者及領隊均未事先確認該路線安全性,也沒有準備防護與急救措施,加上領隊不具備領隊資格,害王男在參訪過程中被中華大虎頭蜂螫傷,導致過敏性休克,送醫後仍於同年12月8日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業者及領隊出庭時辯稱,中華大虎頭蜂特性一般在地底築窩,洞口僅有50元硬幣大小,往往難以察覺,此事件屬不可抗力所致,加上事發地點為園區外公共道路,非業者所能管理,自然無權進行大規模除蟲或環境清整,也認為自身已恪盡注意義務,不負損害賠償責任。案經台東地方法院審理,法官指出,勞動部所頒訂的「從事戶外工作虎頭蜂螫危害預防指引」,明確要求觀光旅遊業工作者等容易遭遇虎頭蜂攻擊的人員,其雇主應使工作者接受蜂螫危害預防與藥劑教育訓練,並應隨時注意周遭環境,及置備急救與解毒藥品。法官說,業者及領隊於活動前並未確認導覽服務路線的安全性,並備置急救設備與解毒藥物,且該案中虎頭蜂巢位於距離導覽服務路線入口僅約50公尺處路旁,並非屬人跡罕至處,而蜂巢周圍會有蜂群出沒,縱使無法察覺蜂巢具體位置,只要仔細觀察,應能得知該處有中華大虎頭蜂活動。法官認定,被告明顯存在過失,因此裁定葉這及領隊應連帶賠償王男的配偶及兒子每人212萬1627元,另因業者提供導覽服務涉及消費關係,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業者須支付每人62萬1627元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總共是548萬6508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