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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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不知道!搭高鐵1舉動恐挨罰2500元 官方規定曝
台灣高鐵快速便捷,已經是不少民眾通勤或出遊仰賴的交通工具。最近有民眾在社群分享搭高鐵的故事警世,她下車後在站內等朋友,過了約3個多小時才會合,一起出站時卻被攔下,站務員告知她須繳滯留金2500元,讓她嚇一跳;所幸經過一番解釋,才獲得通融出站。近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有一篇文章引發討論,一名女網友發文表示,日前搭乘高鐵抵達目的地後,因提早抵達且身體疲累,加上要等待朋友,她沒有立即刷卡出站,而是選擇直接在站內的候車椅上休息。沒想到經過約3個多小時才與朋友會合,兩人要一起出站,但朋友順利通過,她卻無法通過,才被站務員告知,她已嚴重超過站內停留時間。女網友當下才得知,在高鐵站內停留超過3個半小時,得面臨滯留金2500元;驚慌之餘,她連忙向站務人員澄清自己全程坐在原地,並未任意走動或使用廁所。站務員隨後調閱站內監視器,確認其所述屬實,並無蓄意搭車搭過頭或逃票嫌疑,最終協助她順利出站,未開罰。女網友以自身經驗提醒大眾,「大家記得以後要等人一定要先出站」。貼文底下有不少紛紛留言表示,「第一次知道不能在裡面等,謝謝資訊」、「其實可以照樣開罰,下次別這樣了」、「順便一提,台鐵在站內待太久也會有類似的超時收費」、「應該是有乘客鑽漏洞逃票,才會有這項規定」、「台灣算很有人情味的,這個罰你都很正常的」。事實上,據《台灣高鐵旅客運送契約》第26條規定,除列車遲延或運行中斷外,旅客持車票自旅行開始至旅行完成之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30分;到站辦理補票者,應於補票後1小時內離開付費區。無正當理由超出上述時間者,本公司得加收1張全區間商務車廂全額票價之違約金。除了台灣高鐵,台鐵與台北捷運同樣有相關規範。台鐵月台票自盡站起限1個小時內有效,超過1至3個小時需補收139元,超過3小時則補收911元;台北捷運有規定,同站進出最長停留15分鐘,不同站進出最長停留2個小時,超過時限除補足原本票價,還要加收最低單程票全票20元。
月台票僅22元卻補收911元!台鐵恢復販售惹議 逾時停留恐成高額罰單
台鐵6月23日起調漲票價,旅客發現同步恢復多數車站停售多年的月台票,一張22元可停留1小時內,逾時滯留1至3小時補收139元、逾3小時補收911元。台鐵公司表示,過去除台中等5站,其餘車站皆無發售月台票,民眾無法陪同親友在月台等車,6月23日起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台票。一名旅客分享,近日經過苗栗車站,看到公告寫道,自今年6月23日起,進出月台請購買月台票,票價22元,售出後概不退票,進站時間1小時內有效,進站1至3小時需補收139元,若超過3小時則要補收911元。根據台鐵「旅客運送契約」規定,旅客經本公司同意得購買月台票或換取出入證進出月台,每次最長停留時間為1小時,逾時者比照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同站進出扣款規則辦理補票,但經本公司同意者不在此限。依規定,1小時內以起碼票價22元扣款,1小時以上未達3小時者扣款161元,逾3小時以上扣款933元,而該旅客看到車站張貼的公告金額,是車站為便於民眾理解避免誤會,已扣除原先購買月台票的22元,故公告上的金額與規定金額不同。台鐵公司說明,近年民眾保護個資意識抬頭,使用證件換取月台證意願降低,6月23日前除台中等5站,其餘車站並無發售月台票,民眾無法陪同親友至月台乘車,故自6月23日起開放電腦售票車站發售月台票,含窗口售票及自動售票機。台鐵公司表示,前台鐵局發售的月台票曾多次因票價調整實施配合調整售價,但於2008年電子票證加入服務後,即訂定同站進出的扣款規則,故這次調整比照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營運規則中,有關同站進出的第一級扣款金額擬定月台票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