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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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Andy受害!家寧哥白嫖受害者+1 合作廠商控「分店開6間」分潤0元
近日,百萬YouTuber團體「眾量級」的成員Andy指控,過去賣力經營10年的頻道,在與女友「家寧」分手後遭對方一家「整碗捧走」,引發各界熱議。百萬網紅Cheap今(13)日在臉書爆料,另家網路新媒體公司的負責人出面指控,家寧的哥哥過去曾為了推廣自己的雞肉攤與他們合作,該公司負責做短影音影片宣傳,雙方談好「每開一家『加盟店』,按比例進行分潤」,結果對方開到第6間分店,公司負責人也沒拿到談好的分潤金,追問之下才得知,對方開的全部都是「直營店」,因此不管分店開幾間,最後依照合約都不用付分潤金,等於生生遭家寧哥哥白嫖。針對近日Andy頻道遭奪事件,百萬網紅Cheap在臉書上貼出其他受害者的對話截圖,分享自己的受害經驗。據了解,這名發文者事網路新媒體「有搞頭」公司的負責人「雪幣」。雪幣指出,2023年的時候,家寧的哥哥找到該公司談宣傳合作,當時對方自稱經營的雞肉攤預算有限,因此討論用低成本方式合作,進行短影音推廣。雪幣指出,當初雙方簽約約定的付費方式,是「每開一間分店,就按照比例分潤」。而他因為對方是家寧的哥哥,認為不會輕易做出背信棄義的行為,因此也沒有積極查帳,僅有偶爾寒暄,並始終專心負責短影音影片的製作。然而當家寧的哥哥從最初的一間店,到後面已經開了6間店,雪幣發現公司始終沒有收到當初談好的報酬,於是問對方「現在店裡加盟還ok嗎?」不料對方竟回答,「後來打算都直營經營。」讓他滿頭霧水,「那我們前面在談三小?」沒想到當他翻開合約,發現上面確實是寫「加盟」,才知道自己受騙,「我是真的笨,才會被他鑽漏洞」。Cheap以「六間分店創造の商業奇蹟」為題嘲諷,嘲諷家寧的哥哥簡直是商業天才。還狠酸對方,「建議家寧兄下次簽約直接寫:『本人自願成為慈善事業分母,放棄一切分紅權利,並附贈24小時短影片製作服務』。」事件曝光,不少網紅紛紛留言。網紅鬼才阿水就表示:「我決定把鬼才這個稱號送給家寧一家人。」朱韻婷律師也表示:「這家人真的是很厲害耶!但大家一定要看好契約啊!這題還是有解的,看苦主要不要做而已。」交通普法網紅粉專「Owl貓頭鷹交通書」也忍不住留言:「一家人的料比炸雞加的調味還多欸!」網友也紛紛留言表示:「笑死,一家人都是詐騙集團」、「一家人都有問題,只會揩別人油」、「比較好奇他們到底這些點子這些合約到底誰想的?每個人都自己搞嗎?就沒有人想要好好做點正常生意嗎?」、「已經到了如果他們收費開課教怎麼簽合約,我會想要瞭解的地步了!」
小六生打老師被報警…律師抖關鍵「家長道歉假的」 9大懶人包曝光
台中一所國小今年3月發生學生持樂樂棒球棒毆打老師事件,而老師不接受道歉報警,由員警將學生帶走,此舉遭市長盧秀燕痛批是「不適任老師」,結果引發軒然大波。有律師就整理出相關法律懶人包,更點出關鍵「家長道歉是假的」。朱韻婷律師在臉書專頁分析小六生用樂樂球棒打傷老師案:1.事發當下反擊:老師回擊不過當,可主張正當防衛,報警後警察是可以進校園逮捕小孩的。反之,小朋友的父母也可主張。2.事發隔天提告: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告了才查),事發後6個月內都可以提告,是權利不是報復。3.警察進入校園:老師報警,員警入校園不符合警詢被告的程序,師長的陪同不能代表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明確同意,被說成白色恐怖戒嚴時代,不無理由。4.盧秀燕震怒:「小孩都道歉了,還想怎樣?」下句「那要警察幹嗎?」卻成了反諷,跟「我做的,但我不認罪!」有87%像。5.盧秀燕要拔職:老師是否適任需懲處,並非中央說了就算。6.雙方都有話說:小孩是慣犯v.校長吃案從3月到現在調查無果、有人施壓撤告v.官官相護、提告因為是受害者v.兒子被羞辱霸凌傷痕累累、防止當事人再度攻擊v.利用權勢讓小孩情緒潰堤。7.12歲沒有刑罰也有少年法,「他只是個孩子」也要區分是兒童還是少年。8.父母多講多錯,道歉先輸一半。9.調職之外,應先檢討內控機制,警局、學校皆然。另外,林智群律師也指出4重點1.六年級學生如果還不滿12歲,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能用刑法,警察到底是用什麼身份要求兒童到警察局做筆錄?2.警察做法有問題,不代表老師被攻擊還不能報案,老師對學生都沒懲戒權了,被學生打,還不能報案?憲法第16條有說老師沒訴訟權嗎?3.未滿12歲不能告刑事,但可以告民事,要求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4.學生攻擊老師的事情發生在3月,6月學生向老師道歉,雙方和解,結果家長7月去檢舉老師不當管教,「都和解了,還事後進行追殺,代表學生跟家長在6月時向老師道歉,根本是道歉假的,只是要讓學生避免被追究法律責任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