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萬粉絲女網紅竟成詐團幹部!IG徵車手、管帳發薪 涉65人受害遭判40年
擁有逾萬名粉絲的李姓女網紅,遭控與男友加入「李志力」詐騙集團,從招募車手、提供人頭帳戶,到掌控控房人員、帳務及薪資發放,逐步成為境外詐團台灣區高階指揮幹部,每月經手詐欺金額達千萬元,造成65人受害。李女雖否認犯行,但男友及共犯均指證她全程參與,法院最終也認定她在集團內具有重要地位,依組織犯罪、詐欺及洗錢等15罪,重判40年。根據判決書,李女與蔣姓男子在民國111年間為男女朋友。蔣男自111年4月起加入「李志力」詐欺集團,遭查獲後曾遭檢方以3萬元交保,但李女之後也加入同一詐欺集團,並與蔣男負責管控車主的「控房」工作,兩人不僅協助集團管理人頭帳戶,也負責相關帳務與人員調度。為了擴大詐欺集團的人力,李女還透過Instagram刊登徵才資訊,招募車手及提供帳戶的人員,以日薪3000元、包吃、週領薪水及可自行選擇日班或夜班等條件吸引應徵者,並刻意強調工作簡單、不需要動腦,宣稱是正當工作。透過這些方式,李女順利招募3名共犯,並讓蔣男提供帳戶作為集團收受犯罪所得的人頭帳戶。蔣男後來因涉及施用毒品案件,於111年7月27日進入法務部矯正署臺中戒治所附設勒戒處所執行觀察勒戒。在進入勒戒所之前,蔣男特別交代李女接手與集團幕後「李志力」聯繫,負責收受及發放報酬、記錄帳務,以及指揮、控制負責提供帳簿的人頭帳戶等工作。從此之後,李女在集團內的角色更加吃重。判決指出,李女不僅主動替境外幕後主嫌催討犯罪所得及相關酬勞,甚至進一步承攬詐騙機房所需的其他業務,使集團的犯罪手法不斷擴張。從傳統的「猜猜我是誰」、「假檢警」詐騙,到「高薪徵才」、「吸金投資」等金融詐騙手法,均成為集團操作的項目,犯罪版圖也隨之擴大,直到警方介入偵辦後,李女才遭到逮捕。面對檢警調查,李女始終極力否認自己涉入詐欺集團核心運作,不過蔣男到庭後則向法官坦承,自己最初開始從事詐欺行為時,李女就在旁邊觀看,因此她對相關犯罪行為不僅知情,也全程參與。此外,其他共犯及相關證人供述,也讓法院進一步認定李女在集團內的實際角色並非一般成員。法院調查發現,李女主要負責與集團老闆「李志力」聯繫,並透過LINE、WeChat(微信)等通訊軟體指揮下屬,安排控房人員交班、控制人頭帳戶及車主,同時掌握集團公帳、處理帳務紀錄及發放薪水。法院認為,這些行為顯示李女並不是單純接受上級命令、被動參與犯罪的人員,而是實際掌握集團內控房運作的重要人物。法官進一步指出,李女雖然並非「李志力」詐欺集團的發起人或主持者,但她除了協助蔣男刊登IG徵才廣告、招募車手及帳戶提供者之外,也實際負責指揮控房人員交班、控制車主、掌握公帳及發放薪水等工作。這些行為不僅涉及詐欺集團日常運作,也直接影響詐欺取財及洗錢犯罪能否順利進行,因此足以認定她在犯罪組織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法院最終認定,李女並非單純聽從指令而加入犯罪組織的成員,而是具有實際指揮、管理及控制功能,應以指揮犯罪組織罪論處。全案依組織犯罪、詐欺、洗錢等罪責共15罪判決,最終重判李女有期徒刑4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