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告犬
」 比特犬 飼主 Lucky
酒醉夫婦狠心殺狗「電鋸砍頭」 只因懷疑牠害死家貓…悽慘下場曝
法國勃艮第-法蘭琪-康堤大區一對夫妻因涉嫌以電鋸殘忍斬首自家阿根廷杜告犬,隨後女子又持刀將其刺死,遭法院判刑。案件曝光後,震驚社會大眾,檢方更痛斥夫妻此舉為「前所未見的殘暴行徑」,是法國第一次傳出如此狠心的事件。根據外媒《鏡報》報導,這起殘忍事件發生於去(2024)年5月,地點位於法國中部城市萊維(法語:Levis)。當時警方接獲家暴通報,趕抵現場後發現一對夫妻家中一隻阿根廷杜告犬遭刺殺「斬首」,兩人也被檢警提起訴訟。女子在奧塞爾(Auxerre)法院開庭時供稱,她發現先生飼養的貓咪死亡,懷疑家中的阿根廷杜告犬為元兇,便持刀刺殺以「替貓復仇」。據了解,夫妻倆原計畫開一間動物養殖公司,因此家中飼養多隻犬貓。案發當晚,夫妻倆飲酒過量,各自喝下約一公升伏特加和兩瓶啤酒後,男子突然發動電鋸,對受害犬展開長達20分鐘的虐殺行動,直接將狗的頭砍下,最終由女子持刀結束其性命。男子辯稱,當下認為阿根廷杜告犬具有高危險性,唯一想到的安樂死方式就是「斬首」;他也承認自己當時有服用毒品與酒精,並表示全部行為都是為了「替貓報仇」,才會對阿根廷杜告犬痛下殺手。檢方強烈譴責夫妻倆的行徑,將其形容為「駭人聽聞的野蠻暴力」,更是在法國司法史上前所未見。辯方律師則表示兩人犯案時均處於酒醉狀態,並指出其中一人患有人格障礙。最終,夫妻倆都被判刑,38歲男子被判處18個月有期徒刑,31歲女子則被判刑2年。案件曝光後,也引發法國社會對動物保護與精神健康議題的關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英國禁養禁養危險犬種…去年每月安樂死「超過百隻」 專家:問題是飼主!
北市徐姓飼主飼養的比特「Lucky」2度在街頭傷人,後續引發「危險性犬種」處置引爭議。事實上,在發生數起人類遭攻擊甚至死亡案例後,英國已分別在1991年、2024年禁止持有及銷售比特犬和血緣相近的「XL型惡霸犬」(XL Bully)。不僅如此,當違法飼養的比特犬與其他猛犬經鑑定具有危險性,在法院判決或飼主放棄認領後,就會被依法安樂死;而違規飼養的飼主,則會被處以「無上限」的重罰罰款、並可能面對最長6個月的徒刑。根據英國BBC報導,在2024年前8個月中,依相關規定查獲的禁犬多達1991隻,其中有818隻禁犬已經遭到安樂死處置,即平均每個月要安樂死100隻以上。根據《BBC》報導,英國法規禁止持有的「危險犬種」中,除了屬於英美系犬種的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和惡霸犬外,還包含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以及巴西菲勒獒犬(Fila Brasileiro)。不過考量到品種定義難度、混種等因素,英國政府在官網指出,個別犬隻是否適用禁令,主要取決於該犬隻的生理特徵,不受限於品種名稱。另有專家指出,牠們對人類是否具有攻擊性,也取決於飼主提供的生長教養環境。而根據法規,若特定犬隻被判定屬於遭禁犬種,即便並未展現危險行為、沒有民眾檢舉,警方和地方政府仍有權將牠帶走,之後由警方或地方政府的犬科專家判定該犬隻的所屬種類、是否有危害公眾安全的疑慮等。若專家判定有安全疑慮,則警方或地方政府應向法院申請沒入犬隻。一旦法院判決支持警方或地方政府的鑑定結論,犬隻將依法進行安樂死處置,飼主則可被處以「金額無上限」的罰金,並可能面對最長6個月的徒刑。此外,若犬隻已在公共場所對民眾造成直接的安全威脅,警方有權當場開槍射殺。唯一的例外,是具有「豁免證明」的民眾仍可合法飼養持有比特犬等遭禁犬種。但「豁免證明」僅可透過法院判決取得,且飼主負有舉證責任,必須證明自己欲飼養的犬隻不適用於禁令、不具危險性;且必須讓犬隻先行接受去勢手術、並植入追蹤晶片,並承諾在公共場所隨時替犬隻繫上狗繩並戴上口套,才有可能取得「豁免證明」。此外,申請「豁免證明」的飼主須年滿16歲以上、為犬隻投保(以防犬隻攻擊傷害他人)、即時更新犬隻和飼主登記資料,並隨時接受警方或地方政府對相關證明的查驗。報導指出,目前為止對於比特犬、惡霸犬等犬種是否「天生就比較危險」,仍是討論不休的問題。但有統計資料指出,這些犬種在寵物狗中的占比遠低於10%,但在人類遭寵物狗咬傷送醫的事件中,超過50%的案件都與這些犬種有關。根據《BBC》2024年12月下旬發布的相關報導,自英國2023年12月底宣布禁售、並於2024年2月起禁養XL型惡霸犬以來,該國在2024年前8個月中,依相關規定查獲的禁犬多達1991隻,其中有818隻禁犬已經遭到安樂死處置,平均每月有超過100隻的「危險犬隻」遭到安樂死。英格蘭和威爾斯這2個地區的警方還告訴BBC,在禁令推行後,由於是否符合「危險犬種」的標準,需要由專家及有關單位進行鑑定,因此遭到臨時扣押的犬隻,可能要在警局的警犬舍中待上好幾個月才能確認其品種,因此有超過一半的警隊已經回報犬舍已滿員或接近滿員。國家警察局長委員會 (NPCC) 危險犬隻問題負責人、總警司馬克‧霍布羅(Mark Hobrough)更指出,收容、照顧這些犬隻為英國警方帶來了遠超預期的壓力,用於犬舍和獸醫的支出已從400萬英鎊(約新台幣1.7億元)暴增至2500萬英鎊(約新台幣10.7億元)。然而報導指出,在這項禁令推行之後,許多地區寵物犬襲擊事件並未有明顯減少的跡象。甚至在回應BBC的25個警察部門中,有22個部門表示他們在2024年收到了更多此類事件的報告。對此,前專業訓犬師萊恩‧歐梅拉(Ryan O'Meara)告訴BBC,任何沒有聚焦在改善飼主行為與飼養標準上的法規終究會失敗。他說:「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是實施針對飼主的強制訓練和測驗。」
傳有嘉義飼主想領養傷人比特犬? 嘉畜所回應了
台北市徐姓飼主飼養的比特犬「Lucky」,短短11天從車窗跳出咬傷2名機車騎士,北市動保處除對飼主重罰20萬,目前已沒入犬隻,傳出有嘉義飼主想認養Lucky,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經與北市動保處接洽,確認目前仍無人提出認養申請。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所長林珮如說,消息傳出後,昨(18日)已跟北市動保處確認, 目前還沒人認養,由於法律規定,飼養比特犬飼主應於2023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且不得繁殖,目前嘉縣登記列冊飼主168人,比特犬隻271隻,意謂嘉義縣目前只有這168人有認養Lucky的資格。目前嘉縣登記列冊飼主168人,比特犬隻271隻。(嘉畜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林珮如說,嘉義縣2022年有推動特定嘉義縣比特犬專案輔導計畫,主要是為避免比特犬繁殖或遭棄養遊蕩所衍生傷害民眾或動物等公共安全問題,當時已全面協助轄內飼養比特犬民眾,專線專人輔導完成犬隻絕育、寵物登記及施打狂犬病疫苗等作業外,並輔導其飼養管理與強化安全防護等措施,接下來如有民眾想認養Lucky,嘉畜所同樣會輔導強化安全防護等措施。林珮如進一步解釋,包括獒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比特犬等6種都是兇猛犬,如果自家的狗追車咬人被列管也算在內,而兇猛犬不管年紀大小,出門務必繫繩,且長度不超過1.5m,並配戴透氣口罩,違者可罰3萬至15萬元。目前嘉縣登記列冊飼主168人,比特犬隻271隻。(嘉畜所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農業部公告6種危險性犬隻…外出飼主未做「2措施」 最高可罰15萬元!
近日,台北徐姓飼主飼養的比特犬「Lucky」在11天內2度跳出車窗咬傷騎士,引起社會關注。事後,動保處除了裁罰徐姓飼主20萬元外,並已在今日強制沒入比特犬Lucky,收容至台北市動物之家。事實上,根據農業部公告,除了比特犬之外具有攻擊性的「危險性犬隻」還有5種,這些犬隻在外出時,需依規定繫繩、戴嘴套,否則最高可對飼主裁罰15萬元。根據農業部在民國111年發布的公告,比特犬被列為「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寵物,修法前就已飼養的犬隻必須先登記。此外,連同比特犬在內,有6種犬隻被我國為「危險性犬隻」。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3項:「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之一:(1)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2)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至於所謂「具攻擊性之寵物」據農業部官網規範,是指危險性犬隻,以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的犬隻,共列有6大品種:一、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含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史大佛夏牛頭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二、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三、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四、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五、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六、獒犬(Mastiff):含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鬥牛獒犬 (Bull Mastiff)、義大利獒犬(Cane Corso)、波爾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其中,農業部特別有針對其中3犬種進行介紹:●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其中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史大佛夏牛頭犬(Staffordshire Bull Terrier)、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此類犬種因特有之生理條件,長期以來被培育用於殘忍之鬥犬行為,成為潛在危險性較高之犬種,使得此類犬種成為目前國際間最被普遍立法規範管制並定義為具危險性之犬種,例如:加拿大、英、法、德及新加坡等國,皆已立法管制此類犬種之飼養行為,同時要求其外出必須加戴口罩及繫繩。●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此類犬種原產國為日本,於1980年代方出現,係屬於現代鬥犬品種之一,是日本主要之鬥犬。由於此類犬種具有潛在挑釁危險之性格,包括英、法及新加坡等國已將此類犬種例入具危險性犬種,加以管制飼養行為,亦規定其外出時必須配戴口罩及繫繩。●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此類犬種原產國為義大利,其力量巨大,亦被培育為鬥犬品種之一,包括德、新加坡等國將此類犬種例入具危險性犬種,加以管制飼養行為,規定其外出時必須配戴口罩及繫繩。
遛狗沒幫毛孩戴嘴套!比特犬抓狂「咬死浪貓」 粗心飼主挨罰4萬5
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引起附近居民關心及恐慌,新北市動保處表示,飼主因為未管理好攻擊性犬隻及過失致動物死亡,依法最高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念在本案飼主為初犯,因一時大意造成一條生命逝去,依法共裁罰新臺幣4萬5,000元罰鍰。附近民眾表示,該比特犬的飼主時常未幫愛犬綁好嘴套,未完善防護措施,近日突然攻擊附近浪貓,造成貓咪不幸死亡。飼主說明,自己平常都有幫狗狗繫繩及戴嘴套,惟當日進入公寓1樓隨即解除防護措施,不料比特犬與附近貓隻接觸並突然攻擊,情急之下為支開雙方,也努力制止家犬希望救出貓隻,無奈犬隻力氣過大,無法從嘴下救出,自己也被咬傷,後續動保處突擊稽查,犬隻嘴套已放門口,現在比特犬外出時嘴套不敢不戴,且外出也一定會戴好。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動保處指出,比特犬屬於忠心且力量強壯的犬種,其外觀看似敦厚,但倘若無善加控管容易忽視其攻擊欲望強烈的特質,其攻擊性和威脅性可能會對周圍環境帶來嚴重的影響,農業部自104年9月23日公告,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皆列入攻擊性犬隻。另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以下適當防護措施,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違者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新北市三重區1名飼主遛狗未幫比特犬戴嘴套,造成犬隻咬死附近1隻流浪貓。(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此外,飼主應當在公共場所為犬隻佩戴牽繩和嘴套,以防止愛犬對他人或動物造成傷害,如因過失使其他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依動保法第30條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動保處呼籲,攻擊性犬隻管養要特別注意,另於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除了已完成登記備查之特定寵物繁殖業者,以及曾有飼養經驗並登記在案的飼主外,皆禁止飼養,倘若是符合資格的飼主也更要注意犬隻管理,外出遛狗須成年人伴同、繫牽繩及戴嘴套缺一不可。妥善管理和控制犬隻是作為狗主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僅是對他人安全的保障,也是對自己和寵物負責的表現。希望這類事件能引起更多人的重視,以確保公共安全。
放任杜告犬「趴趴走」咬傷博美 板橋男4度犯動保法再遭重罰48萬
新北市板橋區羅姓男子飼養「危險性」犬隻杜告犬當作寵物,但羅男沒有好好照和約束狗兒,反而放任該杜告犬「趴趴走」,甚至咬傷博美犬,動保處多次開罰,羅男卻拒繳罰款,甚至在動保處人員登門時緊閉門戶,而羅男日前又讓狗兒在社區遊蕩,動保處連忙將該犬捕獲,更將再處羅男48萬2500元罰鍰。據了解,羅男從事資源回收業為生,而他飼養杜告犬,卻多次被檢舉未繫繩外出,更於今年3月咬傷附近民眾飼養的博美犬,當地可謂「聞杜色變」,將該隻狗兒看成不定時炸彈。而動保處多次開罰處分,並曾前往羅男住處欲執行沒入杜告犬,他卻將犬隻藏匿家中大門緊閉不願配合,因此動保處也派員加強該區域的巡邏,日前有民眾發現杜告犬在外遊蕩,動保處立即派員前往補獲,趁狗兒跑到屋頂時出網撈捕,順利將牠帶回安置,並另覓適合飼主領養。動保處表示,羅男先前違反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攻擊性犬隻未配戴安全防護措施,經動保處開罰並令其改善且未改善,羅姓飼主已第4次違反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將再重罰48萬2500元罰鍰。動保處強調,農委會公告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6項品種,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新北市動保處呼籲,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第7條規定,飼主攜帶寵物外出時應使用繫繩以控管寵物行動及安全;如有咬傷紀錄(動物或人)的犬隻,經動保處處分後也會將該犬隻列為攻擊性犬隻,須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照攻擊性犬隻方式辦理,除了使用繫繩外還須配戴安全防護措施,以保障飼犬及他人的安全,且應由成年人伴同,違反者可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以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猛犬咬破比熊犬肚又再犯 許淑華批動保處消極不作為成幫兇
台北市立委參選人、市議員許淑華今(17)日指出,有民眾帶愛犬到台北市松菸散步,遭到凶猛的杜賓犬咬傷,但北市府動保處未積極處理,導致又有第二隻狗受害。她除了要求動保處檢討相關處理程序外,北市文化基金會應在松菸規定具攻擊性寵物進入應配戴嘴套,以避免未來發生傷狗、傷人事件。許淑華接獲民眾陳情,指在今年8月23日帶自己的比熊犬至松菸,卻被一隻杜賓犬咬傷,造成腹膜破裂,但杜賓犬飼主始終不願出面,動保處處理態度消極,未列管這隻攻擊犬隻,導致後續又有第二隻狗遭受攻擊,至今已過近兩個月,陳情民眾仍等不到動保處處理的後續回應;她痛批,動保處怠惰不作為,碰到問題卸責,要求全面檢討民眾報案的處理機制,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許淑華指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獒犬等具攻擊性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由成年人陪伴,牽繩長度不超過1.5公尺,應配戴嘴套,違者可處3至15萬元,受害者已提告卻被消極處理。「陳情民眾向動保處報案,動保處卻稱要調閱監視器才能調查。」許淑華批評,動保處在接到報案後卻推給警察局,動保處明明可依據《動保法》向松菸管理機關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調閱監視器,卻不斷踢皮球、態度消極,且也沒有列管該攻擊犬隻、無任何裁罰,導致後續又有第二隻狗遭咬傷。許淑華痛批,從個案可全面檢討,目前動保處處理案件的SOP有所缺失,動保處處理態度怠惰,並沒有負起該負的責任,此事經過一個月卻無任何進展,在第一時間還叫民眾自己先向警察局報案,不斷卸責推責任,令人相當傻眼。許淑華指出,雖然杜賓犬並非是農業部所規定的具危險性的6種犬隻,但因該犬隻以攻擊人,仍可依《動保法》將其列管,要求牽繩、配戴嘴套,而非無作為,此次事件也可從個案檢討通案性的問題,要求動保處應全面檢討民眾報案的處理機制,至於松菸的部分,文基會應在倉庫區規定具攻擊性寵物進入應配戴嘴套,避免危險犬隻有傷人的疑慮。
惡犬之亂2/屏東6萬犬隻近半未登記 政令不完善恐引爆棄養潮
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本月3日發生比特犬咬傷2歲女童不幸意外,家屬氣憤喊告。根據統計,屏東縣登記在案的比特犬有629隻,但全縣約6萬犬隻竟只有約半數有登記,一旦政府在未完善配套措施前即祭出重罰,極可能引爆大量犬隻棄養潮,甚至出現一波惡犬傷人亂象。「飼養兇猛犬類的飼主一定要善盡責任!」屏東縣政府農業處長鄭永裕表示,崁頂鄉發生比特犬咬傷女童事件,農業處接獲警方通報展開調查,經農委會的狗臉辨識系統確認「兇手」為比特犬,但由於飼主在2020年晶片登記時被獸醫誤判為混種狗,因當時還沒有相關比特犬規範,闖禍的狗先由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帶回屏科大收容中心保管安置,至於飼主的責任則需等農委會進行法令解釋後才能處理。至於獸醫誤判的部份,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指出,因比特犬的幼犬和一般混種犬幼犬之間差異不大,尤其是犬隻月齡還小的時候(飼主登記時約為4至5月齡),因小狗確實不易辨識,目前也沒有相關法規可以裁罰獸醫。去年12月間屏東縣春日鄉曾發生1名3歲幼童遭鄰居家中的比特犬咬死事件,闖禍比特犬「索爾」最終則幸運地趕在「禁養大限」前成功送養。(圖/CTWant資料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應於明年2月28日前,完成登記備查才能繼續飼養,違者可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犬隻。搬家也要重新通報,且不得繁殖或出售,否則一樣最高可罰25萬元並沒收犬隻。農委會早在2001年已將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列為危險犬種,2015年又新增阿根廷杜告犬、巴西非勒犬、獒犬3種,共計6大危險犬種,其中尤以比特犬位列榜首,其特性就是體型雖不算大,但非常壯碩,體重平均介於25至50公斤,長期以來被培育用於殘忍的鬥犬行為,包含加拿大、英、法、德等國均列為危險犬種。農委會將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等具攻擊性的大型犬列入禁止飼養及進口名單,多位立委曾開記者會為美國惡霸犬請命。(圖/CTWant資料照)鄭永裕指出,屏東縣內登記比特犬(含純比特、比特混種犬、美國比特鬥牛犬等相關犬種)登記數量629隻;屏東縣總犬隻估計約6萬隻,其中包含3萬3千隻有登記、2萬6千餘隻未登記。除了比特犬可能出現黑數未登記之外,近3萬隻未登記的犬隻也令家長憂心,因為台灣常見飼主將狗視為看家、看工廠、看護農園的「工具」,許多狗都被長期放任遊蕩或放養成為流浪狗的源頭,政府在未清查確認飼主身分並提出配套措施前,若貿然祭出重罰,極可能引爆惡犬棄養潮,成為街頭巷尾的不定時炸彈。因此目前縣府對於兇猛犬隻的態度,就是「傾向不開放繁殖、領養條件加嚴」,希望能有效控管猛犬數量及飼養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