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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地面師!刑事局破詐團聯手代書行詐 目標全鎖銀髮族
刑事局偵查第七大隊日前破獲詐欺投資集團,以退休教師「謝士英」的名義,利用贈書活動或是土地貸款設定等訊息吸引民眾上鉤,隨後將民眾轉移至Line群組內,再冒用「麥格理資產管理公司」名義製作證券APP,讓民眾誤以為只要照著投資股票就能獲利豐富,不斷加碼投資,甚至將房地產抵押貸款。而該集團全鎖定銀髮族等退休人士行詐,初步清查確認至少3人受騙,一名年約60歲女子粗估財損1600萬餘元。據了解,該集團先是由22歲的薛姓男子在臉書等社群平台上投放廣告,冒用投資名師「謝士英」的名義,以贈書或是土地借貸等訊息,吸引民眾上鉤。只要民眾上鉤後,隨即將民眾轉至Line群組內,再冒用「麥格理資產管理公司」名義製作證券APP,製造出獲利頗豐之現象,逐步誘導民眾將身家全數投入,甚至還將所有的房屋土地全數拿出抵押。若民眾有意將房地產土地拿出抵押,24歲的王姓男子疑似因此與詐團合作,仲介貸款公司,找來38歲的黃姓金主進行資金放貸,介紹61歲的陳姓女地政士出面處理協助一切貸款事宜。而被害人想要完成貸款還得須拿出一筆高達百萬的仲介服務費,其中陳姓女地政士只要完成一筆,就可拿走2.5萬元至5萬元的代辦費用,並有額外高達40萬元的金主介紹費。刑事局偵七大隊破獲詐團聯手代書使詐,疑似有會計師遭詐4600萬。(圖/翻攝畫面)據悉,被害人在借貸過程中,仲介公司與地政士等也會「完備程序」,甚至宣導防詐,確認被害人在意識清楚、並無脅迫之下完成借貸合約,並向被害人收取年利率高達20%的高額利息。警方獲報分析後,初步清查以麥格理公司為名義之詐騙案件,至少有85人受害,目前僅有3人出面報案,被害人年齡層均為退休族群,其中一人受騙金額至高達1千萬餘元。警方報請士林地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經本專案小組自今年1月起至今年10月間,陸續在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雲林縣及屏東縣等地拘提詐團取款車手,並清查金流及分析相關資料,持續溯源、向下刨根,追查出在台幕後控盤首腦王姓男子、金主黃姓男子、系統商薛姓男子、土地代書陳姓女子等詐團核心幹部;另經剖析詐團分工,係境外機房透過假投資話術誘騙被害人投資,再配合在台面交收水車隊向被害人面交取款,後續將詐欺款項交付面交車手或轉匯至詐團指定之人頭帳戶。全案經半年蒐證完成,並掌握具體犯罪事證,陸續執行三波拘搜行動,總計查獲王姓主嫌等20人詐欺集團成員到案,並查扣上述不法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罪、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刑事局與新竹縣竹北分局、桃園龜山分局及新北市海山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圖/翻攝畫面)刑事局呼籲,切勿聽信網路假冒名人或財經專家鼓吹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可搜尋打詐儀錶板https://165dashboard.tw/或撥打110及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避免上當受騙,也提醒各行各業都需嚴守職務道德,切勿被利益誘惑,以免淪為詐騙共犯。
警政署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曝! 29人7日離到職
警政署為貫徹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與因應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施行所面臨之後續挑戰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組織擴編,分別規劃刑事警察局任務編組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正式法制化及調整保安警察第二總隊部分職務之等階;另為完善警察官職務結構及適度增加警監職務人數,參照現行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警察局編制體例,調高中央警察機關督察長職務等階列警監,與主任秘書相同。前揭中央警察機關修編及職務等階調整規劃等案,案經報奉行政院及考試院審議通過,內政部114年11月5日修正發布相關組織法規,並於114年11月7日生效。其中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增置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職務與該局、航空、國道公路、鐵路警察局及保安警察第一至第七總隊督察長調高為警監職務,須同步辦理後續重要警職逐級陞遷檢討作業,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調整如下:(計29員,統一於114年11月7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第三序列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及署屬警察機關督察長等警監職務(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張文源陞任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主任(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清華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督察長(三)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黃益三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四)警政署警監督察張泰賓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五)警政署警監督察周振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督察長(六)警政署警監督察賈立民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七)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張明和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歐祖明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督察長(九)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督察長(十)警政署警監督察唐嘉仁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督察長(十一)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張國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警政署警監督察邱顯良調任警政署行政組副組長(十三)警政署警監督察陳朝新調任警政署交通組副組長(十四)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董欣欣調任警政署保防組副組長(十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詹志文調任警政署警監督察(十六)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金藤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十七)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洪松田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二、第四序列警政署科長、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大隊長、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專員、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黃維章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文生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三)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呂芳逸陞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二大隊大隊長(四)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王國峯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五)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蘇偉荃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六)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廖淦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徐百瑄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蘇文元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梁仲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廖正成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曾百溪陞任警政署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二)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第三大隊大隊長楊肇萍陞任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
桃園火車站後站「科技執法」取締違停 10月1日零時啟用!臨停逾3分鐘可罰1200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指出,為改善「桃園火車站廣一地下停車場」施工期間周邊違規停車問題,使桃園火車站後站周邊行車順暢,市警局在桃園火車站後站的臨時下車區,建置「違規停車偵測科技執法設備」,利用AI攝影機自動偵測違規行為,臨停等待時間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開罰,籲請民眾多加配合,以免荷包失血。桃園市警局交警大隊李維振大隊長表示,據統計今年8月1至9月26日宣導期間,桃園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共計偵測違規停車1303件,平均每日偵測違規停車23件。宣導期間之違停偵測不會製單舉發,但從10月1日起,違停科技執法0至6時深夜時段,會以勸導為主,早上6時起偵測違規停車案件,經翔實審核確認違規後,將會依法舉發。為了提醒民眾,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也已設置告示牌,宣導臨停等待逾3分鐘就屬違規停車,可開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以下罰鍰。為了提醒民眾,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也已設置告示牌。(圖/翻攝畫面)警方並強調,科技執法違停的目的是「維持車流順暢,提升周轉率」,也請民眾共同維護桃園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順暢,提高臨時下車區車流速度,不要讓車輛回堵周邊道路。至於有停車需求民眾,警方指出,桃園火車站後站的平面停車場就在科技執法偵測區域隔壁,距離不到100公尺,希望停等民眾相互體諒,並多利用桃園火車站周邊停車場,避免因違規停車被開罰。
這位「學長」好陌生!工地保全扮成員警指揮交通 遇到真警秒露餡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大樹派出所員警昨天(25日)下午執行巡邏勤務時,行經建新街某工地前,發現一名男子身著警察制服、頭戴勤務帽,身上還配戴無線電,模樣與警察無異,原以為對方是交通分隊同仁,遂上前關心。沒想到,該名「員警」神色緊張,原來他根本不是警察,而是工地保全。據了解,桃園警分局大樹所員警廖恩誠與巫宗育,昨天下午3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建新街某工地前時,發現有男子身著警察制服、頭戴勤務帽,身上還戴著無線電,正在指揮交通,2人原以為是交通分隊同仁在處理事故,卻對其毫無印象,遂上前關心。在詢問交談後,2名員警察覺對方神情異常,且制服上所配之臂章為「桃園市義勇警察大隊」。經詳細盤查後發現,該名30歲王姓男子實際為工地保全,並非警察或義勇警察成員。王男供稱,因工作地點車輛頻繁進出,他認為穿著保全制服較難使駕駛人配合指揮,便擅自購買警察制服及相關配件,喬裝成警察以利執行交通指揮,未意識到此舉已涉違法。警方現場查證後,立即制止王男行為,並依法將其函請檢方偵辦。桃園分局也提醒民眾,冒用警察身分或穿著警察制服非但無法提升權威感,反而涉及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切勿以身試法。
桃園蘆竹群眾深夜競速飆車 4人遭檢方起訴求重判
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圖/警方提供)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男子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並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供競速使用的改裝重型機車到南青路聚集,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沿途居民住宅安寧,且為避免遭查獲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而供競速、飆車使用之改裝重型機車到場。眾人集結完畢後,旋即於4月5日凌晨5時50分,在供公眾使用之道路上,以改裝重型機車進行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並引發現場民眾分據道路兩旁圍觀,完全不顧超速、競駛、逆向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製造噪音外,更極易造成車輛失控,危及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用路安全及居住安寧甚鉅。嗣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獲報前往,於路口設檢、攔停危險駕駛車輛,經詳細偵查、完整蒐證後,一舉查獲林男等人不法犯行,以期杜絕聚眾飆車風氣。桃檢檢察官楊舒涵偵辦,認為林男等4人涉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廖男則犯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林、廖等人漠視公眾往來安全,群聚競速飆車,嚴重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遏止群聚競速歪風。桃檢呼籲近期多有民眾群聚道路競速飆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民眾安寧,將與各警分局共同查緝此類犯罪,遏止此類不法犯行再現,以實現檢警維護身體及財產安全之國家任務。
機捷A6站內多次偷拍 警設埋伏逮人
37歲褚姓男子多次在桃園機場捷運A6泰山貴和站內緊跟女性乘客,因行為怪異引起桃園捷運公司人員注意。15日上午褚男再度現身機捷A6站,甚至利用搭乘手扶梯時,將手機伸到1名女性乘客的裙下偷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捷運警察隊獲報埋伏逮捕,訊後發現被害人多達6位,依妨害祕密罪嫌送辦。據悉,褚男14日出現捷運站內,緊隨多位女子,民眾見狀通知捷運站務人員,並聯合捷警埋伏。15日上午褚男再次現身機捷A6站,捷警見狀立即編排員警著便衣佯裝旅客,埋伏在車站內,待褚男於非付費區出入口的上行手扶梯,拿出手機偷拍前方女子裙底風光時,埋伏警力立即上前將其逮捕。經警方調查,褚男手機內共有6位被害人,不雅照片多達數十張。警方表示,褚男稱因工作關係從基隆騎乘機車到A6站附近工地上班,當日於上班前先至捷運站偷拍女子裙底,警方將陸續調查被害人身分,並通知被害人至警局製作筆錄。桃園捷警隊隊長謝金龍表示,警方接獲捷運公司反映後,立即編排同仁穿著便衣佯裝旅客,埋伏在站內,當場查獲褚男並移送偵辦,還給機捷旅客安全無虞的乘車環境。謝金龍呼籲,民眾搭乘捷運時,應提高警覺注意身旁人事物,如在站體內或列車上發現任何異常狀況,請保持冷靜勿驚慌,立即按壓車門旁緊急對講機通知司機員或行控中心,或於車站內通知站務人員、撥打110電話向警方報案,以利警方了解情況派員處理。
警政署發布中高階警官人事令 58人調動名單曝
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本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58員,統一於114年8月8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一、本署科長(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謝錫釗調任本署交通組科長(二)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施宏毅調任本署後勤組科長(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林志賢調任本署行政組科長(四)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戴修身調任本署保安組科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及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一)本署保防組科長侯博文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潘金葉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督察長王文生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陳啓明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廖韋勝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林鼎鈞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王國峯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程純濱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潘仕能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林永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蘇偉荃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二)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曾有慶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三)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黃維章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副分局長蔡宜學陞任本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林詔徹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督察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胡淑淨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三)本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廖志明調任彰化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郭志豪調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五)本署鐵路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督察長(六)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簡彥匡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七)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何明祥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八)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九)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吳詠傑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吳俊德調任金門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一)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二)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黃壬鍵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三)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調任連江縣警察局督察長(十四)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潘嘉旺調任金門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五)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張世儒調任臺東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簡龍宏調任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分局長(二)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呂文廷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分局長(三)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洪再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分局長(四)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曾冠螢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分局長(五)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李宗儒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六)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鍾國楨調任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分局長(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郭譯隆調任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分局長(八)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温基興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九)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吳學安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分局長(十)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林彥濬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馬公分局分局長(十一)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吳永森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和美分局分局長(十二)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曾文勇調任嘉義縣警察局水上分局分局長(十三)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邱錦堂調任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分局長(十四)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調任臺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分局長(十五)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江世宏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分局長(十六)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邱逸樵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里港分局分局長(十七)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黃文智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東分局分局長(十八)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苓雅分局防治組組長李幸芳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白沙分局分局長(十九)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林明韋陞任嘉義縣警察局布袋分局分局長(二十)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董育男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分局長(二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交通組組長詹惇貿陞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分局分局長(二十二)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科股長潘俊宏陞任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分局長(二十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督察組組長劉玉祥陞任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分局長(二十四)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二隊隊長王凱文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二十五)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保安民防組組長黃朝偉陞任苗栗縣警察局大湖分局分局長
9種「陌生來電」不要接 警政署曝有人損失百萬
近年來台灣詐騙猖獗,有些陌生來電不要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近日發文提醒,「9種陌生來電不要接!」不少網友說,「如果我不認識的號碼,一律不接也不回」、「號碼不熟的,通通不接。」蘆竹分局曝9種陌生來電不要接。(圖/翻攝蘆竹分局臉書)蘆竹分局在臉書發文,「9種陌生來電不要接!」,其中有+886、+86、+0、+2、+03、+67、+102,和沒有+號的886、0886。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號碼不熟不接,家用電話等撥打的人先出聲,不認識的人直接掛掉,不要跟他任何對話」、,「不是存手機的號碼,都不接」、「基本上已經幾年沒在接電話了,99.999%不是推銷就是詐騙,熟悉認識的都會打LINE,其他的一律拉黑加封鎖」,還有人笑說,「還有小三小王的也不要接。」之前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分享過一則案例,一名民眾接獲自稱郵局來電,來電顯示開頭為+886,因誤信對方話術,最終被詐騙損失894萬7500元。此外,警政署先前也分享「防詐5不」,不接陌生來電、不接陌生來電、不點未知網路連結、不聽投資明牌、不怕莫名威脅、不提供個人資料。
國安局副局長黃明昭回鍋!接任警大校長 118名高階警官調動名單曝
內政部表示,中央警察大學楊源明已於7月16日屆齡退休,遺缺由現任國家安全局副局長黃明昭接任,並於8月1日到任。內政部並表示,新任校長黃明昭現年62歲,中央警察大學51期、犯罪防治學系碩士,歷任刑事警察局局長、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警政署署長及國家安全局副局長等重要職務,具有豐富的行政經驗、資歷完整,有助於該校推動各項警察教育政策。另警政署副署長等重要警職職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經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118員,統一於114年8月1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廖訓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3、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方仰寧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4、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局長5、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吳敬田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6、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劉鴻烈陞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校長7、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趙瑞華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局長8、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呂新財陞任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主任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李安淳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0、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李謀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1、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王文澤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政委員1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黃勝源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總隊長1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盧廷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總隊長14、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邱紹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1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陳錦坤調任內政部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16、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張素菱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武宏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8、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沈炳信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蔡文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20、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張文瑞調任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2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陳世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局長22、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李建民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宣介慈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梁東山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長25、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戴台㨗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26、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陳永昌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27、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古瑞麟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蕭瑞豪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29、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陳明志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局長3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建隆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1、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黃富村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局長32、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甘炎民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局長33、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黃文哲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34、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林志盛調任內政部警政署秘書室主任35、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昭甫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6、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李建廣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3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林詮峰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副總隊長3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志朋調任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3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志榮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主任秘書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姜祖培調任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41、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蔡培崑調任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副組長42、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林志駿調任內政部警政署國際組副組長4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張嘉煌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林泰裕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專門委員4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許健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8、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潘志成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49、內政部警政署法制室科長周祐聖陞任內政部警政署警監督察5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董欣欣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林明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詹志文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顏勤峰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王鉉仁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蘇政敏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6、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余鴻恩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洪振順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張偉中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59、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宏輝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黃能清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61、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督察長石進智陞任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警政監6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陳勇華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分局長63、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分局長6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65、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洪漢周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6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陳瑞基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分局長6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蕭惠珠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士林分局分局長6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張玲堅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分局長69、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謝博賢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丁靖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陳義宏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分局長7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板橋分局分局長7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分局長74、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蔣叔君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永和分局分局長7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分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沈明義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7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金山分局分局長7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黃建樺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79、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再周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80、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大隊長黃國師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8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分局長8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施宇峰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8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林東星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林大為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8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謝建國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分局長86、臺中市政府警察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蔡期望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分局長8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後勤科科長陳柏任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8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蔡慶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89、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分局長90、內政部警政署行政組科長劉永昌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91、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92、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蘇玉坪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東勢分局分局長9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三大隊大隊長紀延熹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9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95、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張沛銘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分局長96、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陳盈菖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97、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陳俊凱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分局長98、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善化分局分局長99、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蘇保安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玉井分局分局長10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麻豆分局分局長10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宗仁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102、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行政科科長賴銘助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103、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陳志埕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10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吳信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二分局分局長10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分局長10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訓練科科長王永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10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王春生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岡山分局分局長10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蘇茂智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109、內政部警政署教育組科長江慶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110、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李明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分局長111、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112、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詹忠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傅孟煒調任苗栗縣警察局副局長114、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警政監楊慶裕調任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5、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蘇榮明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6、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涂文秀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7、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督察長施秀宜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8、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科長邱紹雄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擊斃女乘客」無罪確定 八德分局發聲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遭高院駁回,再上訴最高院仍駁回,全案無罪確定。針對判決結果,八德分局副分局長陳國煌回應,警方對於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將持續協助同仁維護權益,並全力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通緝犯跳山逃命骨折落網! 警不眠追緝逮回治安毒瘤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近日成功緝獲1名橫行於桃園、新竹地區的彭姓竊盜通緝犯,該嫌犯身負五條通緝令,長期流竄於桃園南區及新竹縣交界地帶,靠偷竊車輛及車牌、破壞娃娃機店作案,嚴重危害地方治安。龍潭分局表示,為了將彭嫌繩之以法,專案小組與新竹竹東、新湖分局密切合作,多日追蹤其行蹤,6月4日警方於龍潭鎖定目標並展開圍捕,嫌犯為求脫身,竟猛踩油門駕車衝撞警力,警方當機立斷開槍嚇阻,但仍被彭嫌逃脫。警方於6日新竹北埔山區再度發現其蹤影,彭嫌見警車逼近,竟棄車跳下數米深山坡,企圖利用地形逃逸,導致腳踝嚴重骨折,儘管受傷,彭嫌仍努力逃跑,但警方不放棄,經連日不眠不休調查及分析情資,終於15日警察節當日在新竹地區一處藏匿點將其成功逮捕。龍潭分局長鄭文銘表示,警方對於任何挑戰公權力、危害民眾安全的犯罪行為,絕不寬貸,面對嫌犯暴力抵抗,同仁們奮勇執法、不畏險阻,將此一治安毒瘤繩之以法,未來警方將持續加強掃蕩非法犯罪,保障市民安居樂業。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女子喝醉大鬧急診室 又嗆警可憐:連女朋友都沒有!下場慘了
去年2月,女子小文(化名)質疑護理師拔針濺血,失控在急診室大鬧,之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她又對警察罵三字經,還嗆「連女朋友都沒有,可憐」,而小文也因此挨告,法院依侮辱公務員罪判1.3萬元,得易服勞役13日。判決書指出,小文在去年2月底於桃園某醫院急診室內,因質疑護理師為其拔除留滯針時濺血,不斷於急診室內喧嘩,要求護理師道歉,員警到場查看,認為小文已酒醉且情緒激動,滋擾急診室安寧,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將其帶回同安派出所保護管束。但小文到了派出所,先罵三字經,又嗆「我知道你年輕啊,年輕人沒有屁用,生小孩沒,連一個女朋友都沒有,可憐。」最後在拘留室中辱罵警員「連女朋友都沒有,可憐吶」。此案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報告偵辦,檢方也依法對小文起訴,而她離去派出所前,雖有罵三字經,但當時她面對友人,難認汙辱警員,所以不起訴。法院認為,小文藉酒意而於警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辱罵,除有損執行公權力之威信、藐視國家法秩序之規範,也影響社會公共秩序之維持。念在她犯後終能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侮辱公務員罪,處罰金新臺幣1萬3千元,得易服勞役13日。
號誌轉黃燈「該踩油門還是煞車」?警方這麼說 違規最少罰1800塊
駕駛或是騎士遇到號誌轉黃燈,是該通過還是準備停車?有網友在社群平台上針對這問題好奇發問,根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說法,判斷以停止線為基準,如果黃燈亮起時,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應該「盡速通過」;但如果還沒過線就應該「減速停車」,若等紅燈亮起後穿越停止線則算闖紅燈,依法可處1800至5400元罰鍰。這位網友日前在Threads貼出黃燈號誌的圖片,表示「冷知識:這個號誌是叫你減速,不是叫你加速的」,這篇貼文一曝光立刻引發共鳴,「黃燈減速沒錯,但是真正的台灣人都會選擇直接加速快走」、「台灣黃燈就是『給我衝』,一堆說來不及停」。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當下速度沒有本事在停止線前停下來就麻煩衝過去,一堆人喜歡黃燈急煞,結果又停在待轉區甚至斑馬線上面的,真的不如不要停」、「我知道要減速,但我被撞過一次以後,看到後方有車我一律都加速」。針對「遇到黃燈該衝?該停?」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過去曾做出宣導,按照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規定,黃燈是用來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燈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這也意味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若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則應儘速通過;若來不及通過則要煞停,同時注意後方來車,避免造成追撞事故。
主打「一口有感」!弘仁會成員賣喪屍菸彈 警再扣1.4億喵喵先驅原料
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去年接獲情資,指出有弘仁會成員疑似利用社群網站販售喪屍菸彈,更主打「一口有感,三口無感退錢」等標語,2年內粗估至少淨賺400萬餘元,而警方先是逮獲25歲的梁姓男子,再逮獲其上游供貨的25歲張姓男子,同時在張男租屋處查獲200瓶、總重93公斤、市價約1.4億餘元的「喵喵」先驅原料,除張、梁2人外,共計逮獲7名藥頭、藥腳。據了解,25歲的張姓男子與梁姓男子2人均為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張姓男子自去年起負責提供依托咪酯原料給梁男,再由梁男負責分裝加工,以每顆2ml售價約800至1200元價格於社群網站上兜售「神奇菸彈」,喊出「一口有感,三口無感退錢」的標語,短短2年,其粗估獲利至少約400萬餘元。而梁男除兜售依托咪酯外,也同時大量批進電子菸主機與一般菸彈販售,警方掌握情資後先於去年8月將梁男逮捕到案,當場查扣麻醉菸油4瓶、麻醉菸彈14個、電子菸彈3萬餘顆、電子菸主機5千餘支與7萬餘元現金。其中,針對梁男持有大量電子菸主機與電子菸彈(市價約500萬餘元),衛生局也對此重罰100萬元。而警方隨後循線溯源,與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發現負責提供原料的張姓男子早前就被警方盯上逮過,其被逮後決定「更改業務」,改為協助運輸「喵喵」的先驅原料四級毒品「1-甲基苯基-1-丙酮」。刑事局偵查第一大隊日前接獲情資,再發現張姓男子持有市價約1.4億元、總重93公斤的喵喵先驅原料 (圖/林冠吟攝)警方也在其租屋處查扣總計200瓶、93公斤的喵喵先驅原料,若製成喵喵可重達約88公斤,市價粗估約1.4億餘元。警方調查,該批先驅原料由中國廣東分3、4批寄出,以化妝水名義寄來台灣,該批毒品由物流公司運進台灣後,張男再負責前往領貨。刑事局呼籲,毒品及藥物濫用影響社會治安、國人身心健康甚鉅,毒品、藥品態樣繁多,參與製造、運輸、販賣毒品更為刑事重罪,一經查獲恐將面臨終生牢獄,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刑事局將持續強力掃蕩不法黑幫及販毒集團,精準溯源斷根,全力打擊瓦解製、運、販毒組織,以維護國民安居樂業之生活空間。
酒駕拒檢還撞警!副所長開5槍「誤擊女乘客」致死 高院維持無罪判決
時任桃園市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曾沛恩,2022年取締1名吳姓男子違規停車,不料對方因酒駕心虛逃逸,甚至衝撞員警,他只好掏出配槍朝吳男車輛射擊,導致副駕上的楊姓女子中彈身亡,事後遭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案經審理,桃園地院一審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起訴指出,曾沛恩於民國109年3月27日時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同日23時46分許發現吳男違規停車,正欲上前攔查時,吳男擔心酒駕敗露,隨即加速逃逸,並多次衝撞巡邏車;追捕期間,曾沛恩先後朝吳男所駕駛之車輛開槍射擊5次,造成楊姓女乘客死亡,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曾沛恩辯稱,他當天巡邏時見吳男駕車紅線違停,立即以擴音器要求受檢,然對方驅車加速逃逸,且在隨時有人車可能出沒之窄小巷弄內竄逃,嚴重危害不特定路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因此自己在危急之際,試圖朝車輛輪胎處射擊,雖不幸導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已盡力減低危害,所為符合警械使用條例規範,且無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失。桃園地院認為,吳男拒絕停車受檢,且不斷加速在窄巷中逃逸,顯然會對現場往來車輛及用路人之生命、身體造成重大危害,況吳男已受到5次鳴笛廣播,更受有拒不受檢員警可能開槍制止之警告,卻仍繼續其危險駕駛之行為,不能排除他在情急之下,會突然急速衝刺,甚至不惜衝撞用路人或員警。合議庭審酌,案發當時確有使用槍械制止吳男之急迫需要,被告用槍時機符合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範,屬合理使用,且已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並未逾越必要程度,是被告客觀上並無違反注意義務,主觀上亦已盡其注意之能事,判處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1日)遭高院駁回,維持無罪判決。
亮黃燈該煞車還是加速?警方給答案 小心2NG行為
在台灣有許多民眾都是自行開車或騎車通勤,在路上很常遇到綠燈轉為黃燈的時候,但大多人都很困惑應該加速通過還是煞車停下來,最近在網上又掀起熱議,有人認為應該停下來,也有人覺得急煞容易被追撞。其實警方早做過宣導,車輛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就該盡速通過,來不急就要煞停,並要注意2NG行為。近日有民眾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PTT)發文詢問,行車遇到黃燈到底是「準備停」還是「加速衝」,他表示從小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但綠燈變紅燈中間會有黃燈,那黃燈的定義到底怎樣做才正確。底下立刻引起網友熱議,「有警察就停,沒警察就加速」、「台灣是加速,不然被追尾」、「能停就停,停不下來就過」、「看後面有沒有車吧,不然根本默契大考驗」。留言中也有不少人提到,「小學就有教:黃燈減速停車;行進間黃燈加速通過,保持路口淨空」、「已經超過停止線就加速通過,反之停車,這不是考駕照的基本嗎」、「考駕照沒教嗎...要停啊」、「正常要準備停,過了一半才是該加速」,還有人建議,「養成行經路口減速的習慣比較重要」。事實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早就宣導過,平鎮派出所副所長林明信表示,當駕駛人駕駛車輛行經交岔路口時,如遇前方號誌轉換,車輛已超越停止線進入路口範圍,應盡速通過;若來不及通過要煞停,也應注意後方來車,以免造成追撞事故。此外,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也曾提醒,駕駛們常為了搶黃燈有2大NG行為,包括「急催油門又突然煞車」,千萬別不顧一切奮力向前衝,結果最後一刻燈號轉為紅燈又突然煞車;另外是「以為前車一定要過路口」,很多駕駛人會以為前車一定會通過路口,因此加速緊隨前車,結果煞車不及追撞。
員警知法犯法刑求17歲少年 監察院糾正桃園市警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2024年2月間偵辦17歲黃姓少年疑似涉及擄人一案,該所員警於少年配合調查自行入所後,卻未遵循詢問少年之法定程序,利用職務機會持電擊器、警棍及徒手等方式攻擊少年致傷。經監察院調查報告出爐,各級主官未負起保管及督導考核責任,顯見員警法治觀念淡薄,法治及人權教育未落實,對此糾正桃園市警察局。監察委員葉大華、蔡崇義調查報告指出, 武陵所員警偵辦17歲黃姓少年謊報自己涉犯妨害自由案件,該所王姓巡佐及鄭姓警員認黃姓少年供述不實誤導辦案,因破案心切而心生不滿,明知少年係未滿18歲之人,卻未遵循詢問少年之正當法律程序,並利用職務機會恣意對少年刑求取供。監委表示,該所員警分別於武陵所之民眾等候區、吸菸區、偵訊室等處所,以電擊器、警棍、鐵製印台及徒手等方式攻擊黃姓少年,並有勒住少年脖子、強命少年下跪及脫去外褲等不法行為,造成黃姓少年身體多處擦、挫、鈍傷,戕害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及基本人權至鉅。當時武陵所在場童姓及張姓副所長及其他員警等,竟無人出面加以制止,坐視少年受非人道刑求,違失情節明顯重大。監委強調,本案凸顯桃園市警局第一線執法員警對兒少權益維護之遵法意識嚴重不足,未能敏感到未成年人容易懾屈於成年人威勢,法律上之程序保障尤有賴第一線執法員警的遵法意識予以落實維護,以免因過度追求破案績效,而損害兒少人權。警政署允應督導桃園市警局研提制度性之改進方案,桃園市警局允應綜合本案桃園地檢署偵處結果及本院調查意見,通盤檢討原行政懲處案有無應增減修正之情形,並允宜由少事法主政機關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協助警政署督導桃園市警局確實檢討改善。
警政署公布54名警官人事異動 大甲交通組長陞任分局長成嬌點
警政署6日公發布54名警官人事異動,主要以警政署科長、航警局與各縣市分局長為主,其中大甲分局交通組組長王貞惠陞任金門縣金湖分局分局長。警政署指出,為應警察勤、業務需要,警政署及各警察機關職務等階最高列警正一階(第四、五序列)重要警職職缺,經警政署張署長邀集副署長、主任秘書、督察室、政風室、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共同就適任人選之品操學能、工作績效,及依單位衡平、職期與地區調任等職務遷調原則,並考量現職人員眷居處所等因素通盤檢討調整遴補如下:(計54員,統一於2月10日【星期一】辦理交接【到任】)。一、警政署科長及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一)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周益銘調任警政署秘書室科長(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婁子才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科長(三)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呂芳典調任警政署教育組科長(四)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陳孟欣調任警政署防治組科長(五)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黃琨竣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科長(六)警政署防治組科長王志中調任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分局長二、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督察、專員及港警總隊副總隊長(一)警政署行政組科長陳俊諺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二)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游政芳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三)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謝錫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四)鐵路警察局督察長王立德陞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五)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楊効宜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六)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金秋華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七)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蔡進明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八)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張文峰陞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九)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林志賢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十)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卓晃央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一)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黃烱賓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序列專員(十二)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副分局長廖立仁陞任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三)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副分局長徐百瑄陞任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四)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四大隊大隊長廖正成陞任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十五)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大隊大隊長戴修身陞任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副總隊長三、第五序列主任秘書、督察長(一)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林明鋒調任鐵路警察局督察長(二)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余中義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主任秘書(三)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莊思神調任嘉義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四)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呂芳逸調任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督察長(五)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文彬調任花蓮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六)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葉文啟調任雲林縣警察局主任秘書(七)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黃念生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八)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羅裕城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督察長(九)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宗昆調任連江縣警察局主任秘書(十)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陳至瑋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督察長(十一)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廖志明調任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督察長(十二)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蔡培元調任臺東縣警察局督察長四、縣(市)政府警察局分局長(一)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張澤銘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分局長(二)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張明忠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分局長(三)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童寶賢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分局長(四)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楊迪光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分局長(五)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林英煌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彰化分局分局長(六)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黄世德調任彰化縣警察局鹿港分局分局長(七)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林明波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屏東分局分局長(八)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侯興龍調任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九)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陳勇誌調任雲林縣警察局北港分局分局長(十)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林文智調任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分局長(十一)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陳科宏調任新竹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分局長(十二)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黃靖堯調任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分局長(十三)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楊志源調任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分局長(十四)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林俊雄調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潮州分局分局長(十五)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吳誌權調任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分局長(十六)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八德分局偵查隊隊長黃一航陞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望安分局分局長(十七)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隊長張基銘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集集分局分局長(十八)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梁献堂陞任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分局分局長(十九)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黃清暉陞任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分局長(二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大甲分局交通組組長王貞惠陞任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分局長(二十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行政組組長盧恒隆陞任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枋寮分局分局長
黑幫吸收弱勢赴韓運毒!台韓檢警跨國合作 主嫌潛逃東南亞前遭逮
刑事局駐韓聯絡組與大韓民國大檢察廳於113年3月31日,共同查獲國人林姓男子(90年次)在「南韓」仁川地區收受自「泰國」航空包裹快遞毛重約19公斤765.59公克的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經查發現林男犯案動機,係在臺幫派吸收弱勢家庭青年至南韓運輸大量毒品牟取暴利。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偵一隊)報請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知股李俊毅檢察官指揮偵辦,並與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桃園分局、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等機關共組專案小組積極溯源追查,掌握黑幫幹部鄧姓男子(72年次,暱稱「安古」男子)為幕後指揮上手,同年5月23日接獲移民署通報鄧男即將搭乘航班潛逃東南亞地區,專案小組旋即啟動防逃逕行拘捕鄧男到案後,成功突破鄧嫌心防,坦承在我國境內指揮跨境運輸毒品罪嫌不諱。為調查該犯罪組織所牟取幫派不法營生暴利,專案小組續持數張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搜索票展開查緝行動,查扣匾額1塊、印有桃園鄧家萬善爺帽子及服飾、財進大筆1組、電腦2部、現金新臺幣12萬元、第二級毒品大麻、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等不法贓物;鄧男執行偵查中2期羈押禁見後,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依跨境運輸毒品罪責偵結起訴,現由臺灣桃園地方法院裁定審判中第2期羈押禁見審理中。刑事局強調,為擴大打擊對象,實施不間斷打擊作為,積極向上溯源、向下刨根,內政部警政署已責成各警察機關持續針對黑道幫派運輸、販賣毒品犯罪樣態積極掃蕩不法,以及針對不法金流查緝沒收,發揮防制與打擊犯罪力量。警方呼籲跨境運輸毒品為重罪,國人切勿以身試法,如有發現不法情事,立即撥打110或就近至警察機關提供犯罪情資俾供查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