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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處發炎仍得接客!高薪誘騙9緬女來台逼賣淫 台版KK園區遭破18嫌落網
竹聯幫份子柯講韜夥同臧維林、謝佳芸夫妻檔經營賣淫集團,以高薪工作為幌子誘騙緬甸籍女子,將她們誘拐來台後強迫賣淫,甚至有被害人私處發炎仍遭逼接客,直到其中一名被害人「圓圓」不堪非人待遇,趁管理鬆散時溜出,全案這才曝光,移民署聯合多個單位前往攻堅,逮捕18名犯嫌,並救出9名緬籍女子,全案已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妨害風化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據了解,犯嫌2024年開始,在緬甸泰國等地發布高薪工作廣告,聲稱能來台灣「邊玩邊賺錢」,將介紹她們到夜店、PUB工作,或是能到賭場當荷官或服務生,多名被害人不疑有他,透過廣告報名並被帶來台灣。但被害人一入境,就被以墊付機票簽證費為由,製 造11 萬至18萬元不等的債務並進行控制,她們行動受限還遭強迫賣淫,所得全數遭犯罪集團侵占,甚至有被害人私密處發炎仍被逼接客,處境形同臺灣版「KK園區」。被害人「圓圓」不堪不人道生活,趁凌晨看守鬆懈時脫逃,奔跑至附近超商時見到巡邏車,立刻求救才讓全案曝光,移民署接手後展開調查,鎖定該人蛇集團涉案。移民署見時機成熟,3月間會同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臺北市警局文山第一分局及臺中市警局和平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在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江佩蓉指揮下,動員超過 130 名警力持搜索票及拘票同步查緝。專案小組查獲應召站機房1處,查扣豪華車輛1部、現金9萬餘元、疑似槍械2把、開山刀3把、電腦6臺、手機80餘支,以及點鈔機、帳冊、監視器設備等相關證物,並逮捕18名涉案犯嫌,瓦解以謝姓及柯姓犯嫌為首的跨國犯罪網絡。移民署新北市專勤隊隊長黃奕崗表示,人口販運是對人權最嚴重的踐踏,移民署將持續採取「零容忍」態度,透過跨境情資交流與跨機關協作,全面掃蕩非法犯罪集團。移民署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情事,請立即向檢警或移民署檢舉。同時提醒有意海外或來臺工作者,務必循合法管道求職,切勿輕信「高薪、包機票」等廣告,以免落入求職陷阱。
桃警斬黑金槍毒詐3月掃1.4萬案 扣3萬公克毒品、逾千萬不法所得
黑金槍毒詐影響民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甚鉅,桃園市警察局為打擊犯罪,第二季(4至6月)祭出鐵腕,以「除惡務盡、犯罪零容忍」的強硬態度發動全面掃蕩,在3個月內查獲1.4萬件刑案,並查扣3.3萬公克各類毒品和上千萬不法獲利。桃園市警局統計,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3個月內共查獲各類刑事案件1萬4000餘件,成效較第一季顯著增加近千件。其中包含檢肅黑幫組織12件59人、查獲非法槍枝16枝、詐欺集團137件160人,並查扣不法利得總計高達1316萬餘元。此外,警方更精準打擊犯罪邊緣,緝獲緝狐專案犯嫌21人、詐欺通緝犯546人;在毒品防制方面,查獲毒品犯罪1963人、毒駕679人,並起獲總毛重達3萬3383公克的各類毒品。警察局長廖恆裕表示,掃黑、肅槍、緝毒及打詐為當前治安工作重點,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欺壓善良民眾的犯罪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將持續強力執法,逐一查緝到案,並追查不法金流,從源頭瓦解犯罪組織。廖恆裕強調,警方有信心、有決心,更有能力維護社會治安,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請民眾安心,並提醒,依托咪酯類毒品自6月27日起已列為第一級毒品,凡製造、運輸或販賣者,依法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等重刑;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亦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警方呼籲,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類毒品絕非一般電子煙產品,無論販售、供應或施用,均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追訴,切勿因好奇心、外觀新穎或同儕慫恿而輕易嘗試,以免觸法並危害自身健康。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警調竟聯手犯案!準外派調查官收押 洪精佑將停職、最重免職處分
桃園地檢署指揮桃園市警局及桃園市調查處偵辦員警貪瀆案件,發現調查局即將外派沙烏地阿拉伯的調查官洪精佑,竟替涉嫌貪瀆的桃園市警局資訊處許姓員警撰寫博奕軟體程式,洪精佑獲報酬約30萬元,桃檢專案小組5月8日搜索洪精佑住所及辦公室2處,並拘提到案,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獲准禁見。調查局依程序重懲並將對洪精佑停職,後續可能記兩大過免職。據了解,73年次的洪精佑為調查官班50期結業,曾任職桃園和新竹等地調查站,在職表現優異,獲選為駐外秘書,即將派赴中東沙烏地阿拉伯,卻在出發前夕被查出在109年至112年間,協助63年次許姓員警私設公司撰寫博奕軟體,包括博弈機率參數及影音識別等程式,提供線上賭博集團使用,涉犯刑法第268條之聚眾賭博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本案源起為桃園地檢署指揮警調偵辦桃園市警局資訊室許姓員警貪瀆案件,許姓員警利用自己承辦桃園市警局電腦設備等資訊採購案件機會,成立資訊公司並雇用藍姓、林姓男子擔任登記負責人及員工,104年起投標桃園市警局資訊採購案並得標,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規定,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4 款之主管事務圖利罪嫌,許姓員警的資訊公司還替線上賭博集團提供博弈軟體,另涉犯刑法第 268 條前段之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嫌。桃檢專案小組蒐證完備後, 今年 4 月 27日執行搜索被告許姓員警等人住所及辦公室等 9 處,並傳喚上開被告 3 人及證人 5 人,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不料遭桃園地院駁回,檢察官抗告獲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發回桃園地院重審, 5 月 6月桃園地院重新裁定羈押禁見。專案小組調查時,發現調查官洪精佑竟曾協助許姓員警寫博奕軟體,溯源後擴大偵辦。
中壢警「雷霆除暴」出動187警力橫掃KTV、酒店 7天破百案逮93人
桃園市中壢警分局自4月12日至18日執行「雷霆除暴專案」,針對轄內治安熱點加強掃蕩,共查獲各類刑案100件、逮捕93人,其中以詐欺案36件最多,另查獲毒品案18件、公共危險案11件、竊盜案6件,並查獲通緝犯27人。其中,4月17日、18日連續兩天夜間,中壢警分局執行「雷霆除暴擴大臨檢專案勤務」,由桃園市警局主任秘書許淑貞坐鎮指揮,共動員187名警力。此次專案規劃超過30處臨檢點,針對KTV、酒店、電子遊藝場,以及外籍移工常聚集的酒吧、小吃店等場所同步查察,並加強取締酒駕與危險駕車行為。在外來人口查緝部分,警方自4月6日至18日共查獲失聯移工28人、逾期居留13人,以及違反《就業服務法》案件4件。18日晚間臨檢時,警方在一處移工餐廳內查獲1名42歲外籍女子,經查其持觀光簽證入境後逾期停留超過1年,隨即依法移送專勤隊辦理。此外,中壢警分局日前掌握情資,發現46歲尤姓女子在中壢區中北路二段一處民宅內經營職業麻將賭場。警方經多日蒐證,於4月7日晚間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當場查獲負責人、員工及賭客共21人,並查扣營業抽頭金3萬餘元、賭資23萬餘元,以及籌碼、麻將、骰子、帳冊等證物。全案依賭博罪嫌移送偵辦,賭客另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表示,警方將持續透過精準警力部署與科技情資分析,針對治安熱點及高風險場所加強查察,持續掃蕩賭博、毒品及詐欺等犯罪,維護地方治安。
拒門遭攻堅!桃園「喪屍煙彈工廠」曝光 通緝男藏家中煉毒還改槍
桃園市龜山區驚傳「地下煉毒工廠」,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與龜山警分局偵查隊,於16日晚間執行查緝行動,前往一處民宅欲逮捕涉嫌多起刑案、身負通緝的28歲李姓男子。警方敲門表明身分後,李男卻死命拒開門,還疑似在屋內拖延時間,行為舉動相當反常,專案小組見情況緊急,立即依刑訴法逕行搜索,直接攻堅破門,成功將李男逮捕到案。警方入屋後赫然發現,屋內堆滿毒品原料、化工溶劑與可疑器具,宛如一座小型「喪屍煙彈」製毒基地。現場查獲1把改造手槍、7顆子彈,以及俗稱「喪屍煙彈」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成品與原料,警方同時扣得15瓶約3.6公斤的依托咪酯煙油原液、2桶總重3.9公斤的不明液體原料、安非他命、分裝器具、化工香料及大量製毒器材,證物之多令人怵目驚心。據了解,桃園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日前查獲一起毒品案後,刑大循線透過手機鑑識與監視器追查其來源,逐步掌握毒品流向與槍械相關情資,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警方原訂於17日持搜索票進行搜索,未料在監控期間發現李男疑似準備搬離住所、企圖逃亡,為防其脫逃,專案小組遂在16日晚間提前展開行動。晚間9時許,警方確認李男躲在屋內卻拒不開門,研判他極有可能在拖延時間銷毀證物或準備逃逸,因此果斷攻堅。破門後,現場凌亂不堪,充斥化工味道,製毒器材與瓶瓶罐罐散落各處,警方第一時間將李男壓制上銬,避免其反抗或試圖破壞證據。專案小組在偵訊後,於17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製造毒品等罪嫌,將李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後續將持續向上溯源,擴大調查毒品與槍枝來源,追查是否有幕後組織操控,桃園市刑大大隊長鄺慶泰強調,毒品與非法槍彈對社會治安危害巨大,參與製造、運輸、販售者恐面臨極重刑責,甚可能終身監禁。他也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更不要心存僥倖從事非法行為,以免害己害人。
天道盟惡煞逼未成年拍裸照強迫接客 警攻堅應召站救出10少女
天道盟同心會26杜姓男子與其幫眾非法經營應召站,還逼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強迫她們接客並簽下借據,中壢警方近日接獲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通報,指有未成年少女疑似遭長期監控軟禁,警方展開調查,近日前往杜男經營的應召站攻堅,共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並將杜嫌等10人依法送辦。警方調查,杜男等人吸收未成年少女賣淫,少女小莉(化名)還被迫拍下全裸影片,並簽下85萬元借據,杜嫌副手、21歲陳姓男子負責管理受害女子,還會對她們毆打恐嚇並拍下性影像,直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驚覺有異、通報警方,全案這才曝光。中壢警分局與桃園市警局少年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鎖定該集團多處據點後,近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攻堅,兵分多路前往中壢、新屋、八德及大溪區等5處據點搜索,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還查獲有11名逾期居留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警方也逮捕杜男等10人,並查扣手機、筆電、鎮暴槍、武士刀等證物,更扣得不法所得31萬元及價值約130萬元的金項鍊1條,詢後將杜嫌等人依兒童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偵辦,後續則將循線將與未成年從事性交依的25名嫖客通知到案。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表示,警方持續對黑幫勢力掃蕩,對性剝削犯罪「絕不容忍」。他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天道盟等幫派組織加強掃蕩,徹底切斷其金流與不法網絡,守護青少年安全與社會風紀,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或性剝削行為,立即撥打110或113通報,共同維護社會正義。
無門牌鐵皮屋藏推筒子賭場 中壢警破門逮20人抄出22萬現金
桃園市中壢區大享段一處無門牌號碼的鐵皮屋,竟暗藏職業賭場。66歲張姓女子在該處經營推筒子賭場,桃園市警局督察室與中壢警分局經多日蒐證後,持搜索票前往查緝,現場帶回張女及賭客19人,其中不乏上了年紀的長者,並查扣賭資22萬餘元。警方指出,這處鐵皮屋平時大門深鎖,僅熟客可入內。經長期跟監蒐證後,確認為推筒子職業賭場,遂見時機成熟持搜索票破門查緝,查獲筒仔牌、骰子、下注夾、牌尺等證物,並查扣賭資現金共22萬餘元。全案訊後,負責人張女依刑法賭博罪移送偵辦,19名賭客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警方強調,將持續加強查緝違法賭博場所,防杜衍生治安問題,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租車飆速男翻車了! 車被收回竟藏「改造手槍+子彈」嚇壞租車行
桃園查緝隊近日破獲一起離譜案件,1名約30歲的黃姓男子在新北中和向租賃公司租車代步,不僅多次超速、闖紅燈違規,最後還被租賃公司強制解除契約、收回車輛,未料租車公司在清理車內時,竟在後座中間扶手蓋內發現「一把改造克拉克手槍與七顆子彈」,驚恐之餘立刻報警處理,事件一曝光,讓人直呼「這租客太離譜!」海巡署偵防分署桃園查緝隊接獲線報後,立即報請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並聯合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成立專案小組,全力追查這名可疑租客的行蹤。經過多日的監控與埋伏,專案人員終於鎖定黃男,於4月上旬在新竹市香山區一間便利商店內發現目標。警方見時機成熟,一舉上前將其拘提到案。經檢方偵查後,確認黃男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七條第四項,全案業已偵結,並移送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初步了解,黃男對槍枝來源避重就輕,疑似與非法改造槍械集團有關,相關細節仍在深入追查中。桃園查緝隊指出,非法槍枝不僅危害社會秩序,更威脅民眾生命安全,海巡署將持續秉持「國安、治安、平安」三安及「追本斷源」精神,全力打擊毒品與槍械犯罪,遏止走私與黑槍氾濫。同時也呼籲民眾若發現可疑情事,可撥打海巡署「118」免費報案專線檢舉,除了協助維護治安,還有機會獲得豐厚獎金,共同為社會安寧盡一份心力。
桃園獨居翁失聯多日!友人急壞報警 警消聞異味急破門搶回一命
桃園市一名獨居61歲施姓老翁近日與友人失聯,友人因憂心發生施男不測,向警方報案求助。警方獲報趕赴現場,在門外聞到濃厚異味,果斷破門後,驚見施姓老翁因疾病發作倒臥浴室,意識模糊,緊急通報送醫,目前在加護病房治療中,暫無生命危險。昨(1)日上午10時許,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暨埔子派出所接獲民眾焦急報案,指稱61歲施姓友人長期獨居,近日卻音訊全無,多次聯繫均未獲回應,深怕他發生意外,請求警方協助探視。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甫靠近施男住處,即聞到濃烈異味,員警立即上前敲門並大聲呼喊,屋內卻毫無回應,於是立刻聯繫屋主到場協助開門,卻發現大門從內反鎖,無法以正常方式開啟。考量現場狀況急迫,員警在取得屋主同意後踹開大門進入屋內搜救,果然在浴室發現疑似舊疾發作,倒臥在地、意識不清的施姓老翁。員警立即通知救護人員到場,將老翁緊急送往醫院急救,並同步聯繫其家屬趕往醫院照料。警方指出,施姓老翁是長期洗腎病患,因在家時發病昏迷,大小便失禁,所幸經醫院緊急搶救後,目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雖未脫離險境,但暫無生命危險。
桃園火車站後站「科技執法」取締違停 10月1日零時啟用!臨停逾3分鐘可罰1200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指出,為改善「桃園火車站廣一地下停車場」施工期間周邊違規停車問題,使桃園火車站後站周邊行車順暢,市警局在桃園火車站後站的臨時下車區,建置「違規停車偵測科技執法設備」,利用AI攝影機自動偵測違規行為,臨停等待時間超過3分鐘將自動拍照開罰,籲請民眾多加配合,以免荷包失血。桃園市警局交警大隊李維振大隊長表示,據統計今年8月1至9月26日宣導期間,桃園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共計偵測違規停車1303件,平均每日偵測違規停車23件。宣導期間之違停偵測不會製單舉發,但從10月1日起,違停科技執法0至6時深夜時段,會以勸導為主,早上6時起偵測違規停車案件,經翔實審核確認違規後,將會依法舉發。為了提醒民眾,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也已設置告示牌,宣導臨停等待逾3分鐘就屬違規停車,可開罰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以下罰鍰。為了提醒民眾,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也已設置告示牌。(圖/翻攝畫面)警方並強調,科技執法違停的目的是「維持車流順暢,提升周轉率」,也請民眾共同維護桃園火車站後站臨時下車區順暢,提高臨時下車區車流速度,不要讓車輛回堵周邊道路。至於有停車需求民眾,警方指出,桃園火車站後站的平面停車場就在科技執法偵測區域隔壁,距離不到100公尺,希望停等民眾相互體諒,並多利用桃園火車站周邊停車場,避免因違規停車被開罰。
搜索歪樓!警要抓姪子把柄 舅舅反而自爆「我有空氣槍」慘遭判刑
李男因為同住的姪子涉犯組織犯罪、槍砲彈藥條例,遭到桃園市警察搜索,未料住處東西太多,警方無人發現李男房間門後掛著一把空氣槍,直到警方查扣無果,詢問:「有沒有其他槍枝?」李男便主動將平常在果園驅趕小鳥用的空氣槍取出,遭警方移送法辦,新竹地院依犯非法持有非制式空氣槍罪,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判決書指出,李男與未婚妻兩人平日以園藝、割草為業,兩人收入相加約4萬元,因為菜園、果園會有小鳥來吃,原本持有的獵槍聲音太大,除了危險也影響鄰居,考量空氣槍聲音小,兩人才一起去生存遊戲店,花了1.8萬元買空氣槍打小鳥,平常掛在房間門後方。警方上門搜索當天,實際上是為了搜索李男姪子趙男的案子,在李男說自己持有空氣槍之前,警方表示現場搜索都沒有看到那支槍,因為現場東西太多、有太多人住,雖然有去李男房間看過,但沒有發現房間門後有掛那把空氣槍。直到分隊長問李男有無其他槍枝,李男才說他有1支槍並拿主動出來。李男表示,因為他不知道持有有殺傷力的空氣槍是違法的,所以便照實跟員警說他有該支槍,但平常沒有拿去其他地方使用,就是用來在菜園、果園驅趕小鳥而已。該把空氣槍經桃園市警局鑑定後,確認該把非制式空氣槍具有殺傷力。新竹地院法官考量李男持有空氣槍1枝,雖有害於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惟審酌李男購得前開空氣槍後,平日用以驅趕小鳥保護家中農作物,且放置於住處內,並未持以更犯他罪,李男與未婚妻兩人擁有穩定正當工作,與一般擁槍自重或持以犯罪者不同,對於社會潛在危險性較低,惡性程度亦相對輕微,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第8條第6項規定減刑,並處有期徒刑8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3萬元,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槍枝沒收。
北監爆越籍殺人犯打死同房獄友 受刑人深夜見冤魂哭訴怕爆
去年12月底,台北監獄爆發一起命案,越南籍受刑人打死同房的馬籍獄友,而案發後獄方的處置也有諸多疑點,更令人發毛的是,近期有不少管理員在該舍房看到冤魂,還有受刑人說深夜看到死者魂魄,哭訴說希望能幫祂討公道。據《鏡週刊》報導,去年12月31日清晨,北監和舍28房傳出呼救聲,驚動鄰房的受刑人,管理員到場後開門,看到越南籍阮姓受刑人緊握拳頭,滿眼血絲,馬來西亞籍的周姓獄友則是倒在地上動不了。據悉,阮男因為殺人罪入獄,案發當天他徒手把周男打死,但2人同房不到24小時,沒有深仇大恨。據調查指出,如果囚犯國籍不同、語言不通,依監獄慣例不會同房,案發後主管並沒被懲處,只有舍房管理員被調職。報導提及,案發後獄方沒通報轄區消防隊,而是派監獄救護車將周男送醫;死者相驗也沒先通報轄區桃園市警局龜山分局,而是找桃園地檢署,和一般命案處理方式不同。讓人發毛的是,在案發舍房內,接連傳出「冤魂現身」傳聞,有受刑人聲稱,深夜時分曾看見死者出現,哭訴自己含冤,希望有人替祂伸張正義,嚇得大家不敢睡;也有管理員在夜間巡查時,驚見死者蹲在舍房,哭著說「想回家」。對此,北監回應,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已封鎖現場,並保存監視影像,同時陪同家屬進行遺體解剖與勘驗。家屬對死因未提出異議,獄方也協助完成遺體火化及骨灰返還事宜,目前全案已交由桃園地檢署偵辦。
被誤認成「山老鼠」!桃園民眾一家5口出遊 途中遭警方「拔槍攔車」嚇壞孩童
近日,有桃園民眾開著妻小開心出遊,誰知返家途中開車行經復興區東眼山附近,卻在馬路中間被一輛一台大溪警分局巡邏車及另一台小客車「包夾」攔下,之後2車上更是先後衝出制服、便衣員警持槍對準一家人,還把行李全拉出來搜查,讓民眾一家大小都嚇壞。雖然警方在確認沒有不法後解釋是收到舉報後在抓捕「山老鼠」,才會擺烏龍攔錯車,不過民眾表示車上3名孩子在警方執法過程中受到了極大的驚嚇,氣憤難平將事件公布在網路上,引起網友討論。大溪警分局則表示,在確認攔查是誤會後已經當場與民眾致歉,事後也再次致電表示歉意,後續也將再度安排時間到民眾家中登門道歉。警方還指出,將會針對相關的攔查程序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桃園民眾鄭先生20日在臉書地方粉專「桃園大小事」PO出影片,表示19日下午約17時40分左右,當時他載著妻子與3名孩子結束出遊正要返家,當行駛在台7線17.8公里處時,忽然間,開在前方的一輛黑色自用小客車煞停在道路中央,緊接著從對向車道又衝出一輛警車,與前方小客車一同將鄭先生的車輛「包夾」攔停。隨後,從2車上走下6、7名制服、便衣警員下車,不僅手持警棍,更有便衣的警員拔槍對準車輛,朝車內大聲喝斥,讓鄭先生一家嚇到不知所措。鄭先生發文怒批:「我們車窗本也沒關,看不出來是一家大小嗎?我們犯什麼罪?什麼法?搜索票勒?講不出來?什麼叫做攔剛好而已?什麼叫做疑似山老鼠?什麼叫做舉報?」又表示:「你們要攔查可以啊!為什麼不涉攔查點?這樣行駛中突然插車對嗎?孩子全被你這種執法過當行為嚇到。」影片曝光,引起網友熱烈回應。有許多網友譴責警方的執法方式,但也有網友認為能理解警方的做法:「很多山老鼠就逃逸外勞,可能持刀持槍的,前面都沒車了,設攔查點,是讓他們有時間跑嗎?」、「我可以給你答案,因為你開WISH!這幾年逃逸外勞集團與山老鼠集團與犯罪集團都買WISH!所以如果一旦你買這款車,隔熱紙又超黑,又剛好路過犯罪現場,被誤會的機率是超級高的!」、「有看過警察圍捕影片的人大概都知道,採前後包操、夾擊方式圍捕,以避免嫌疑車輛衝撞逃離。以您的情形來看,可能是報案的時候資訊就已經錯誤或不完整,例如『XX顏色休旅車』,少了完整資訊導致攔查錯誤!」對此,桃園市警局大溪警分局偵查隊長林春光表示,警方當天接獲新竹林區管理處大溪工作站通報,表示有車輛前往復興區東眼山區倒伐林木,警方依據過往經驗法則,採取優勢警力攔查一部自小客車,經攔查後發現是民眾一家5口出遊,並無不法,警方當下向民眾道歉,過程中無人員及車輛損傷。警方還強調,在發現攔查有誤的當下,已經向鄭先生表達了歉意,事後也再次致電表達歉意。後續將會再安排時間到鄭先生家中登門致歉。此外,警方也將會針對相關的攔查程序進行檢討,以避免類似的誤攔事件再次發生。
乳液中夾帶大量海洛因 利用移工當人頭走私
跨國毒品走私集團以膠原蛋白乳液為「菜底」,在罐子內夾藏海洛因,自寮國寄送來台闖關,台北關與刑事局合作,從400罐膠原蛋白乳液中查獲14.4公斤、黑市價格逾5700萬元的海洛因,並循線逮捕負責接貨及轉運的2名泰國籍移工,檢方複訊後聲押2嫌獲准,將持續追查幕後毒品走私集團。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5月6日接獲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通報,指有3件自寮國進口的國際包裹疑有毒品反應,經會同開封查驗,發現包裹內400罐膠原蛋白乳液,共夾藏14.4公斤的海洛因,立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振城指揮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警局等共組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專案小組以貨追人,監控該批包裹5月8日被寄送到桃園市觀音一處外勞員工宿舍收發室,隔天24歲泰籍移工塔納孔才回宿舍收貨,另名42歲泰籍移工阿炎則在10日凌晨找塔納孔接貨,埋伏的幹員趁2人碰面轉交包裹之際現身逮人。警方調查,塔納孔跟阿炎都是國內企業合法雇用的工地移工,雙方互不相識,但都被泰國毒梟分以55萬元泰銖、20萬元泰銖吸收,以塔納孔名義進口並出面收貨,阿炎負責運送轉手。警方發現,毒品走私集團以「乳液罐」以假亂真,將結晶狀海洛因封裝於罐中,且乳液罐仍可按壓出些許的乳液,以為就能躲過海關檢查,並以高價吸收合法的泰籍移工,企圖製造斷點干擾偵辦,所幸被海關聯手刑事局即時截獲。警方研判,這批毒品可能來自泰國,訊後依毒品罪嫌將2人移送北檢偵辦,將再擴大追查幕後主嫌及其他共犯。
不法案件量攀升!「假車牌」淪販毒、詐團掩護工具 犯罪多樣化難查緝
違法使用假車牌日益猖獗,警方查獲數字除有上升趨勢,犯罪樣態更從車輛交通違規被扣牌,到販毒、詐欺掩護工具,苗栗5月間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嫌犯也使用掛有假車牌車輛犯案。警方無奈表示,假車牌交易管道多元,除非政府跨部門正視否則很難防堵。桃園市去年至今年5月共查獲294件車輛違規懸掛假車牌,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掛假牌的車輛以交通違規居多,如嚴重超速40公里就須扣牌半年,酒駕也會扣牌2年,為避免「有車無牌」,就有駕駛買假車牌。警方調查發現,網路上甚至有可專門訂製假車牌的賣家,另外中古車行也是買假牌大宗,因監理單位會視車行規模核發不同數量的試車牌,有業者為業績考量,就會訂購假試車牌懸掛。為查緝假車牌,桃園市警局特別採用AI巡防系統,將雙攝影機裝設在巡邏警車上,覆蓋前方多車道及右方路側停放車輛,若偵測到假車牌就會警示。新竹市警察局去年1月至今年6月共查獲偽造車牌案件52件,普遍是因酒駕或違規記點車牌遭吊扣或吊銷,為了讓自己的車子能夠上路,上網購買假車牌或自行變造、掛他車車牌。也有不法人士在路邊挑選自己同款汽、機車車號,再上網客製化車牌掛在自己的車上,以此閃避查緝。新竹縣去年至今年共查獲39件假車牌,警方曾在某次執行打詐專案時,在倉庫內搜索到多面假車牌,顯示嫌犯利用假車牌面交詐取被害人贓款,並規避警方後續查緝。另外還曾接獲權利車掛假牌檢舉,警方追緝嫌犯時剛好在車上搜出1把槍。苗栗警方2023年至今年共查獲22起假車牌案件,日前破獲外籍移工詐騙集團,越南籍阮男騎偽牌機車在苗栗多處ATM提領贓款。苗栗市5月間也發生兩起無人智慧門市竊案,損失逾40萬元,嫌犯使用改貼號碼的車輛行竊,規避監視器與AI辨識系統。監理單位分析,不少假車牌透過網購取得,想要全面防堵有困難,須仰賴跨部會合作,政府去年起推動修法、科技執法與宣導,並由公路局、警政署、關務署、經貿署及數位發展部跨部會合作,希望藉由多層防線強化禁絕假車牌。
暑假警方加強取締「闖紅燈、酒駕、超速」 最高罰3萬6還要扣牌半年
為提升暑期交通安全,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自今(15)日起至8月31日止,啟動暑期交通安全專案,針對酒後駕車、超速、闖紅燈等重大違規行為加強取締,並在事故熱點增設科技執法設備。警方呼籲民眾遵守交通法規,否則將面臨高額罰鍰,嚴重者更恐吊銷駕照或車牌,甚至終身不得再考領。根據統計,6至8月為暑期交通事故高峰期。桃園市警局指出,專案期間將運用科技執法與機動巡邏相結合,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監控與取締,尤其針對闖紅燈、酒駕與超速三大類違規行為嚴格執法。桃園市警局說明,自2023年6月起,酒駕與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的超速行為皆列為重大違規。酒駕行為將依情節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2萬元不等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2年、車輛移置保管;機車駕駛則面臨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若酒駕時載有未滿12歲兒童、或造成他人受傷者,吊扣駕照年限提高至2至4年;若導致重傷或死亡,將吊銷駕照且終身不得再考領。若10年內有兩次酒駕前科,汽機車將分別處以12萬元與9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再加罰9萬元,並吊銷駕照、公開違規者姓名與照片。在超速方面,重大違規標準由原本的超過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超速40至60公里者,將處以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罰鍰;若超速超過80公里,最高罰鍰達3萬6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逾期不繳回者將註銷車牌。警方也強調,若違規地點間距6公里以上、時間相隔超過6分鐘或跨越路口,將可連續舉發,加強取締強度。針對闖紅燈違規,行人違規將處500元罰鍰;機車駕駛處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處以3600元至4500元罰鍰。另針對紅燈右轉行為,汽機車駕駛將處以600元至1800元罰鍰不等。
28警脫穎而出獲頒全國模範警察 彰警破非法傾倒廢棄物產業鏈
為慶祝即將到來的警察節活動,警政署12日上午舉辦警察節慶祝大會,自全國各地選出28位全國模範警察與10位獲頒警察勳章的人員,不少獲選警察查緝建功成果卓越。獲選的28位全國模範警察為警政署國際組警務正郭振賢、警政署政風室專員林孝聰、北市警局士林分局巡佐朱志強、北市警局文山第二分局偵查佐鄭若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小隊長林淵照、新北市警局刑大偵查佐黃世裕、桃園市警局桃園分局偵查佐張玉芬、台中市警局犯罪預防科警員黃國龍、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組長吳俊忠、台南市警局刑大警務員王鐘民、高雄市警局刑大分隊長吳欣儒、高雄市警局刑大分隊長黃冠中、高雄市警局刑大偵查佐陳續文、基隆市警局刑大偵查佐趙崢。新竹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員侯富鈞、新竹縣警局竹北分局偵查佐李冠增、彰化縣警局刑事警察局小隊長陳宥任、彰化縣警局員林分局偵查佐林家宏、南投縣警局刑大偵查佐蕭博文、嘉義縣警局水上分局偵查佐謝宗憲、屏東縣警局刑大偵查佐連政、宜蘭縣警局礁溪分局巡佐呂適宇、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二大隊偵查佐康力權、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第二大隊小隊長林睿杰、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位偵查正張家鋐、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偵查正陳柏瑋、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警隊偵查佐許喬盛、警專總務處組長邱國賢。其中,宜蘭縣礁溪分局巡佐呂適宇去年1月偵辦擄人案件,25歲秦姓女子在桃園遭設局誘騙,被強押至礁溪某社區日租套房,所幸秦女的友人獲報後緊急報警,然而警方到場後卻遭歹徒開3槍攻擊,所幸警方立即開7槍還擊,擊傷歹徒右肩與左腿,成功救出秦女並將人逮捕。而彰化縣警局刑事警察局小隊長陳宥任,於2021年至2024年間以科技創新手法對非法傾倒廢棄物產業鏈進行調查,掌握地主、土地仲介、回填業者、非法車隊、處理場、北部建地與幫派成員等涉案,共查獲55處非法回填地,總面積140萬平方公尺,相當於6.5座大安森林公園,共移送181人、查扣76輛曳引車、28處不動產,粗估犯罪所得至少約10億元,其中有6千萬元主動繳回。
偽造債權「謀劃離婚奪產」!媳婦慘背上百萬巨債 警消姊弟竟嗆:妳玩不過我們
任職彰化縣消防局的一名陳姓主管遭到前妻控訴,不僅逼簽字離婚,甚至房子也被偷偷抵押給陳父,害她慘背上百萬元的鉅額債務,更誇張的是,這起預謀離婚奪產大戲,反派演員不只陳男一人,就連他在桃園市警局刑事鑑識中心當警官的陳姓姊姊也來摻一腳,上演毒姑欺壓弟媳的戲碼。根據《鏡週刊》報導,陳男的前妻表示,陳男於3年前突搬回老家,留下妻子與一雙兒女相依為命,怎料期間他卻喊沒錢,每月只肯給妻孩1、2萬元的生活費,就連岳父病逝他也漠不關心,後來更直接停掉妻小住處的水電,氣得陳妻提起離婚訴訟。沒想到調解時,陳男竟找來警官姊姊、消防署訓練中心科長姊夫助陣,協調過程中,陳姊不但要求弟媳簽字離婚,逼迫她掏出600萬元買下現居的房子,姊弟倆還嗆聲「妳玩不過我們」。當時前夫主張,自己有幫忙繳房貸,因此應該要還給他,怎料離婚買下房後才驚覺,對方根本是從她帳戶裡拿錢付房貸。令人傻眼的是,得知要打離婚官司的陳男,私下早已悄悄行動,他先是申請權狀遺失,接著申請新權狀後,竟將房子以400萬元抵押給陳父,怒控陳姓姊弟「偽造債權」奪房產騙錢。後續,案經法官審理,認為無法證明債權存在,因此一審判決陳男前妻勝訴,予以塗銷抵押權登記,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