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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育誌 長榮大學 馬來西亞 死刑 女大生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吳宗憲提案:「不得假釋」無期徒刑
高雄男子梁育誌在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還將其棄屍山區,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院更二審1月29日卻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認為,兇手聽見判決後說出的「謝謝」,是對台灣司法正義的嘲弄,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吳宗憲昨天(3日)發文表示,此案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兇手梁育誌當庭視訊說「謝謝」,而這句逃死的「謝謝」,對比被害人死前、被兇手以麻繩勒頸到「無聲」,不僅是兇手慶幸贏了這場官司,更是對被害家屬最殘忍的傷害,對台灣司法正義最沉重的嘲弄。吳宗憲指出,經法醫鑑定,被害女大生的頸部從34cm縮至29.5cm,兇手以遠大於15公斤的力道勒斃被害者,不只壓塌氣管,就連「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那是多麼巨大的殺意與蠻力?更可怕的是,在被害者瀕死昏迷之際,兇手還用不明柱狀物進行性侵、搜刮財物、棄屍。吳宗憲提到,兇手在2020年10月犯案後遭逮捕、羈押,依現行法律規定,無期徒刑只要關滿25年就能申請假釋,且羈押期間可以折抵刑期,如果將來最高院若駁回上訴定讞,2045年兇手就有資格申請假釋,這也意味著,兇手犯案落網時近30歲,等到50幾歲就可能假釋,「正值壯年,完全有能力再次犯案!」吳宗憲直言,免死改判理的理由令人難以接受,法院認為兇手是「非預謀」犯案,其行為是「非最嚴重之罪」,且「有教化可能性」,實際上兇手於案發前1個月,就在同一地點試圖擄走另一名女大生未遂,「這不是預謀尋找獵物,什麼才是預謀?」法院認定「非計畫殺人」不算情節最重大之罪,讓吳宗憲忍不住批評,「難道台灣司法眼裡,外國父母的掌上明珠,被勒死、性侵、棄屍還不夠『嚴重』?」針對犯人「有教化可能性」,吳宗憲質疑,所謂「教化」是兇手真心的悔悟,還是為了逃死而演出的劇本?那個當庭喊出的「謝謝」,證明兇手只在意「自己不用死」躲避死刑,而非對被害人的痛悔。吳宗憲強調,他堅持死刑有存在的必要,既然國家「不敢判死」、「不敢執行死刑」,至少要保證兇手「永遠出不來」,建立「終身監禁」,而他已提草案建立「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包括提高假釋門檻「25年得假釋/40年得假釋/終身不得假釋,共分3級」,絕不能讓兇手口中的那句「謝謝」,在日後變成另一個無辜家庭永恆的夢魘。吳宗憲感嘆,「人民卑微的請求,不是看法官那看起來有學問、卻『保不住人民安全』的判決理由,而是保證司法『不讓加害者有再犯』的機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生不變的信念。」
梁育誌虐殺女大生竟逃死 死者母慟問:缺哪些要素才會被認定最嚴重犯罪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殺害在長榮大學念書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棄屍山區,梁育誌三度被判死,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鍾母對此判決難以接受,發布千字文質疑「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認為司法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透過媒體發聲,表示自己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母親,對於本院在本案中,將「強制性交殺人」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的結果,她無法認同也無法接受,因她認為這份判決所呈現的價值判斷,已經超出了單一家庭所能承受的範圍,攸關整個社會如何看待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以及司法制度如何回應極端暴力。鍾母提到,判決理由中,法院一方面明確認定,被告事先選定偏僻地點、長時間觀察女學生夜間行徑、攜帶已打好「上吊結」的麻繩作為犯案工具,並在前一次性侵未遂後,並未停止行為,反而升高犯罪強度,再度鎖定落單女學生下手;同時也認定,被告以極端殘忍的方式剝奪被害人生命,並於被害人瀕死狀態下施以性侵,對被害者及其家屬造成「既深且鉅之痛苦」。鍾母強調,凱旋醫院與嘉南療養院在本案的專業評估,均指出被告具有高度再犯風險,顯示其人格結構與行為模式並非短期可矯正,屬於教化困難之對象。然而,法院在明知上述專業鑑定結果的情況下,仍以「長期監禁、輔以治療與教化,當可改善更生」作為量處無期徒刑、排除最嚴厲刑責的重要依據。鍾母質疑,當專業醫療與矯治機構已明確指出再犯風險高、教化成效有限,司法卻仍以「可期待教化」作為理由,「是否已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又是否因此,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風險,置於過於樂觀的假設之中?」鍾母提到,本案已發生一次性侵未遂,卻未能阻止被告升高暴力、最終奪命,這樣的再犯風險評估,本應被視為量刑時的重要警訊,而非被輕描淡寫地納入「仍可期待更生」的結論中,且在具體認定上述高度準備行為、反覆升高暴力,以及專業鑑定所示高度再犯風險的情況下,法院卻仍以「尚難認定事前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之罪」為由,排除死刑的適用。鍾母質疑,當一個人帶著打好上吊結的麻繩,長時間埋伏、觀察女學生,且經專業評估顯示難以教化、再犯風險高,這樣的行為與人格危險性,「究竟還欠缺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的犯罪?」鍾母表示,當一個人攜帶明確具致命風險的工具、選定犯罪地點、反覆鎖定特定對象,並在被害人反抗時選擇痛下殺手,且經專業評估顯示再犯風險偏高、教化困難,這樣的行為,是否真的仍不足以被視為「情節最重大」,「如果連這樣的案件,都被認為尚未達到最嚴重的程度,那麼,法律對於保護社會、預防再犯所要傳達的界線,究竟在哪裡?」鍾母強調,她並非要求司法迎合情緒,也不是否認被告依法受審的權利,她質疑的是現行制度在量刑判斷上,是否一方面承認犯罪行為的極端殘忍與高度風險,另一方面卻在面對專業鑑定指出之再犯可能性時,仍過度依賴抽象的教化期待,而未能將社會安全與潛在被害者的保護,置於同等重要的位置。鍾母也提到,在生命最後的那段時間裡,女兒不是抽象的「被害者」,而是一個清楚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的孩子。她在黑暗中遭到暴力攻擊,被拖行、被毆打、被勒住喉嚨,身體一次又一次承受重擊,無法逃離,也無法呼吸。她並非瞬間失去意識,而是在被暴打、被控制、被侵犯的過程中,清楚知道自己正在走向死亡,卻無力阻止。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鍾母認為,這樣的判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不只是法律結果,而是在告訴他們,即使付出一條生命,即使過程如此殘酷,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仍被認定「尚可教化」,仍可能被視為制度所能承受的代價。而鍾母之所以站出來發聲,是希望社會能正視,在重大性侵殺人案件中,現行量刑標準是否已經出現落差?法院在面對高度再犯風險與教化困難的專業鑑定時,是否需要更審慎、更具體地說明,為何仍選擇相信教化而非防範?以及,被害者與其家屬的痛苦與社會安全,是否真的在量刑中被實質地看見與回應?鍾母也強調,她不希望再有任何一位母親,必須在判決書中,一邊讀著對犯罪殘忍的詳盡描述,一邊卻被告知,這樣的案件仍不足以被視為最嚴重。這不只是她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
馬國女大生案改判無期 洪孟楷批:「可教化」已成死刑犯免死金牌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三度判死卻改判,「實質廢死」要世界怎麼看待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在臉書表示,馬來西亞女大學生來台遇害案,今日更二審竟逆轉改判。連如此罪證確鑿、手段殘忍的案件,都能一再轉彎,已坐實在政府主導下,台灣走向「實質廢死」。為了「可教化」三個字,社會究竟要付出多大代價?而這樣的判決,世界又會如何看待台灣?洪孟楷指出,本案涉及外國學生來台求學,卻從此天人永隔,鍾姓同學的父母情何以堪?加害者不僅性侵、殺人,犯後還載著遺體四處遊蕩、棄屍滅證,甚至誤導警方,企圖掩蓋真相。如此重大惡性犯罪,5年多來遲未獲得終局裁決,如今更能逃過死刑,家屬的悲痛、社會的憤怒、天理的難容,全被「可教化」三字一筆帶過——非常可悲、在台灣「可教化」,已成為死刑犯的免死金牌。洪孟楷強調,這樣的判決,也更加堅定他推動修法的立場:「對於性侵、虐童、詐騙等重大犯罪,除現行刑責外,應研議引入包括鞭刑等更具實質嚇阻力的積極性處分。」參考新加坡等國的立法精神,鞭刑的目的並非報復,而是讓加害者真切體會其行為對被害者造成的、終其一生無法抹滅的痛苦,唯有如此,才能產生真正的警惕,降低再犯風險。洪孟楷認為,司法之所以可貴,在於它是法治社會最後一道公平正義的防線。當被害者永遠失去生命,加害者卻被反覆強調「仍可教化」,這種極度不對稱的公平,不是人權,是虛偽;不是進步,是矯情。洪孟楷強調,當世界認為「在台灣,殺人不必付出相對代價」,不會提升任何人權評價,只會讓他國質疑台灣是否仍堅守公平正義。今天的判決,令人遺憾、令人心寒;自己必須直言,「更二審,對不起每一位被害者與其家屬」。
梁育誌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逃死! 檢認「判決違背法令」將上訴
2020年間馬來西亞籍的長榮大學鍾姓女學生,在返回租屋處路上,遭到梁育誌性侵後殺害、棄屍。梁育誌一、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不過案經上訴以後,高雄高分院今日(1月29日)更二審判決,改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認為,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將依法提出上訴。回顧本案,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在走過沒有路燈的道路時,突然遭到梁育誌拖進路邊的草叢性侵得逞,事後又遭梁男殺害。梁男後續開車將鍾女的遺體丟棄在高雄的大崗山區,期間還用鍾女的財務買食物,並用她的手機抵押油錢。檢方依法起訴梁育誌以後,一、二審、更一審均判處梁男死刑,不過案件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以後,又發回更審,案件出現大反轉。高雄高分院認為梁育誌犯行雖兇殘,但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高雄高分檢表示,檢方認為被告具有預謀計畫性的直接故意,並於短暫時間內完成強制性交、強盜、殺人等犯行,罪行重大的結合犯行應綜合評價,無從切割,認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應當依法上訴。
馬國女大生性侵殺害兇嫌改判無期 滿志剛怒批:民進黨廢死神主牌為惡魔找生路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今(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對此,台北市松山信義區市議員參選人滿志剛痛批,法官的荒謬判決,以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滿志剛表示,2020年,兇嫌梁育誌用麻繩套頸、殘忍性侵並勒殺棄屍案發後還冷血開車繞行、盜用財物。這等惡行,一、二審、更一審三度判死,結果今天更二審竟然以「非預謀殺人」、「非情節最重大」為由,「逆轉改判無期徒刑」,結合民進黨的「死刑一致決」的釋憲,已經逃死確定。滿志剛指出,法官的荒謬判決,再加上荒謬的釋憲結果,換來的就是受害者家屬的正義再也無法伸張。讓殺人、強暴、搶劫、棄屍的惡犯可以笑到最後,一切的根源就是民進黨那套傲慢的廢死神主牌,從蔡英文曾說「廢死是普世目標」,到法務部不斷利用大法官釋憲、要求鑑定「教化可能性」來拖延執行,就是在為這些惡魔找生路。滿志剛痛批,從台南殺警案、震驚社會的割喉案,到現在的台南女大生命案,政府永遠一句「尊重司法」就閉口不談,這種惡人,現在只要關滿25年就有機會假釋,等於是拿人民的納稅錢供養兇手,再讓社會承受他們重返街頭的風險!「這就是民進黨執政的後果。」
梁育誌性侵殘殺馬國女大生逃死 長榮大學發聲
高雄男子梁育誌2020年10月,殘忍性侵並殺害在長榮大學讀書的馬來西亞鍾姓女大生,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卻再次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改判其無期徒刑,家屬表示難以接受,校方則發聲,表示尊重司法判決,並將持續陪伴家屬。2020年10月,鍾女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最高法院在更一審後發回更審,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梁育誌逃死也引發議論,他在視訊聽聞判決後表示「謝謝」,鍾女家屬則崩潰稱無法接受,長榮大學則表示,尊重司法判決與相關法律程,也會持續跟進判決結果,並持續陪伴家屬。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改判無期吐2字 被害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來台求學,2020年卻在返回租屋處的路上遭梁育誌性侵殺害棄屍。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然而最高高院再次發回更審後,更二審改判梁育誌無期徒刑,讓家屬崩潰表示,「無法接受」。2020年10月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國鍾姓女大生,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停下失控人生。梁育誌以視訊聽審時,聽見判決出爐,表示,「謝謝」;但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崩潰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梁育誌手段兇殘,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不過高分院也強調,無期徒刑需至少服刑25年以上,並須提出具體悔改之事實,才有機會獲得假釋,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程度,因此就其所犯之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與強盜罪,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青鳥男神涉毒捲網紅命案 我國官方遭疑冷處理
我國籍網紅在馬來西亞猝死,馬籍知名歌手黃明志涉案,案發迄今近2周,我駐外單位異常淡定。據了解,昨涉外官員曾擬定我方聲明立場的回應稿,但官方未公開發布。由於黃在演藝圈被視為「青鳥男神」,如今涉毒捲命案,我國官方冷處理,不免讓人有政治聯想。據悉,謝侑芯家屬委託律師赴馬國處理司法程序與後事,其經紀人也透過關係找人至當地了解案情,我外館均提供必要協助。相比網路批評黃明志的聲浪不斷,我官方卻沒隻字片語,雖說案件仍在偵辦,但仍讓人質疑與黃的政治立場有關。2020年震驚全國的馬國女大生命案,被害人在台南念書,返回宿舍途中遭我國籍男子梁育誌強擄性侵殺害,棄屍高雄山區。被害人生前曾在馬國分享留學經驗,稱台灣治安好,鼓勵學弟妹來台念書,豈料竟被隨機擄殺,不僅諷刺,也讓大馬國內群情激憤,我方相關單位向馬來西亞致歉。同樣是國人在海外遇害,雖然謝侑芯死亡案仍在調查,我方無法介入,只能尊重馬國警方的調查,但對於國人赴海外工作客死異鄉,且新聞延燒多日,外交部卻沒表達我方對被害家屬的急難救助立場,顯得不尋常。東南亞與台灣一樣毒品氾濫,尤其是化工類的新興毒品、娛樂用藥愈來愈猖獗。其中馬來西亞流行施用搖頭丸、一粒眠,多次被我方查獲走私毒品,基於政府保護國人立場,理應比照柬埔寨求職詐騙案一樣,對國人發出警示,若非網紅猝死,還扯上知名藝人,很多人可能都還不清楚馬國的旅遊風險。長期以來,不少飯局傳播仲介會牽線找網紅小模出國伴遊,早已不是祕密,其中不乏指定要能嗑藥助興的服務。謝侑芯之死,不論是否與毒品有關,都凸顯這類出國工作的風險,黃明志反共親綠的立場鮮明,但此事關乎國人海外旅遊安全,外交部不能漠視。
大馬女學生命案嫌犯三度判死仍遭撤 中華人權協會表遺憾
震驚社會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學生命案,最高法院再度撤銷嫌犯梁育誌的死刑判決。本案自2020年發生至今已五年,歷審法院從地院、高院、更一審,法官均一致判決死刑,已達成憲判8的「一致決」要求,中華人權協會對最高法院再度撤銷死刑判決感到遺憾。中華人權協會指出,馬來西亞女學生命案與師鐸獎女師案如出一轍,都是強制性交、強盜、殺人,尤其是馬來西亞女學生命案中,嫌犯第一次性侵未遂後,精進犯罪計畫再次下手,在113年憲判8號實質廢死判決後,法院仍然作成死刑一致決,足見該案犯罪情節的嚴重性。即使如此,最高法院仍然執意以「查明有無教化矯正可能性」為由發回。中華人權協會表示,師鐸獎女師案被害人家屬張介能感同身受,痛心疾首的發出感言。張認為,最高法院無視醫學專業鑑定被告再犯率高,僅以教誨師主張的「可教化」理由發回更審,濫愛殺人犯,濫發回更審,最高法院已成為最高濫院、殺人犯最高庇護院。由於監察院難以發揮功能,最高法院已成為無人可管的司法怪獸、殺人犯門神。中華人權協會提到,張介能在立法院公聽會上,曾經沈痛的指出,法院輕判殺人犯無期徒刑,是對於家屬「無期痛苦的宣判」。言猶在耳,馬來西亞女學生案被害家屬也發出悲鳴:你們只想被告的情緒、需要心理輔導,什麼都為被告想,那我們受害者呢?誰想過我們?中華人權協會認為,刑事訴訟法明文規定,第三審法院應以第二審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尤其適用國民法官法判決的案件,其事實的認定,更應受到尊重,否則國民法官法將淪為橡皮圖章。第三審本質上為法律審而非事實審,但長期以來,對於死刑案件,最高法院往往不尊重下級法院認定的事實,動輒以調查不明為由發回,足以損害司法的獨立性,並侵犯被害者家屬的人權。中華人權協會主張,最高法院撤銷下級事實審法院判決之事由,應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正如張介能教授之主張,司法應優先保障守法者、被害人的人權,不能淪為殺人犯的門神、庇護院。
殺害長榮女大生梁育誌「連三死刑」 最高法院竟撤銷要查他是否可能教化
台南市2020年發生長榮女大學生血案,馬籍鍾姓女大學生遭梁育誌性侵殺害,而梁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高雄高分院更一審1月三度判死,梁育誌則成為釋憲後首度判死案例,全案上訴三審成功,最高法院18日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將再詳查他是否可能矯治教化。 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遺體則被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一審及二審都判處他死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並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15日宣判並維持死刑,梁育誌「連三死刑」,更成為釋憲後首度判死案例。但全案上訴三審成功,最高法院18日將全案撤銷並發回更審,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依照想像競合犯,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死刑,但死刑判決適用法條及量刑可有違誤,且教誨師認為梁有矯正可能性,最高法院則認定須詳加詳查他是否可能矯治教化,因而全案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一審。
釋憲後首例!「生不如死想來點刺激」 擄殺馬國女大生惡狼三度判死原因曝
高雄市30歲梁育誌2020年間強擄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不顧被害人求饒仍將她性侵後殺害棄屍,高等法院高雄法院法官認為其犯行屬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且再犯機會高,15日宣判第三次判處梁育誌死刑,這也是釋憲後首次判死案例。2020年10月28日,就讀長榮大學的鍾姓女大學生下課後要走回租屋處,卻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被梁育誌擄走,被害人試圖求饒,仍遭梁性侵勒殺,遺體則被棄置高雄阿蓮山溝內。梁育誌落網後坦承犯行,一審及二審都判處他死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事實調查仍有不足,殺人部分撤銷死刑判決並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審15日宣判並維持死刑。合議庭認為,梁育誌非自首,無智能不足或缺陷,也沒有減刑事由,且他非首次犯案,而是前幾次性侵失敗後,精進犯罪計畫再犯此案,事先備妥換裝衣物和可勒斃被害人的「上吊結」,且將下手地點改成更偏僻昏暗之處,長期潛伏物色落單的女大學生,隨機對素不相識的無辜年輕女子下手。判決指出,梁育誌和家人同住,他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有一技之長且有工作機會,但因想要更高薪,還未找到新工作就主動離職,還在衝動下買小客車代步,導致自己的經濟陷入困境,他自認車貸還不出來而生不如死,竟因「死前不想留下遺憾,不如試一下刺激的」,決定隨機性侵。而梁育誌手段極其殘忍,被害人頸靜脈、頸動脈、氣管和深藏在甲狀軟骨後方的聲帶肌肉都被壓碎,還以不明柱狀物激烈性侵死者,導致被害人下體嚴重出血,大量空氣灌入造成心臟氣體栓塞,鍾女心臟充滿至少150cc空氣,膨脹猶如氣球,導致被害人魂斷異鄉。法官認為,如此凶暴犯行只為滿足梁育誌慾望,惡性極為重大,在倫理及法律上具有特別可非難性,屬於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所指的「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稱「情節最重大之罪」。法官認為他是直接殺人故意,且手段殘忍符合最嚴重犯罪情節,加上他再犯風險高,依此認為有不得已必須剝奪生命,使其永久與世隔絕之必要,而經合議庭3位法官一致決,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勒斃馬籍女大生棄屍 兇嫌梁育誌更審維持死刑
2020年10月,台南長榮大學一名鍾姓女大生晚間被擄走,遭到性侵殺害,又被棄屍於高雄阿蓮的山溝,兇嫌梁育誌一二審被判死刑,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5日宣判,仍維持死刑。據了解,24歲的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鐘女,就讀長榮大學,2020年10月底晚間,她在學校附近被30歲兇嫌梁育誌擄走,她被拖到草叢求饒,「有話好好說,不要這樣」,鐘女仍遭性侵後勒斃,梁棄屍在阿蓮山溝內,落網後坦承犯行,他也被羈押。事情爆發後震驚社會,警方追查後也發現,案發前一個月,同校另名女生也被梁摀住口鼻,因被害人大聲反抗呼救,梁才沒得逞隨後逃逸。梁男被檢方提公訴,一二審被判死,但上訴到最高法院後,認事實調查不足,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15日結果出爐,還是維持死刑。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部分,最高法院認判決無誤,駁回上訴,維持判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剛好又是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案件,從重裁定4年4月。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擋不住的恐怖追求者…半年內兩女遭噁男們殺害 終促成《跟騷法》
啃老男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勒殺鍾姓女大生,警方調查發現,梁男其實在該便道徘徊已久,他用步行的方式跟蹤女學生再伺機下手。相隔半年,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2022年6月1日實施。2014年,「台大宅神」張彥文不甘與前女友分手,多次闖入女方住處求和,最後埋伏在女友通勤路線上,狠砍對方47刀致死。隔年,《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爐,卻在一讀後胎死腹中。2018年,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死纏爛打學妹5年,長期追求不成在校園內持刀追殺學妹砍3刀。這時,外界想起停擺已久的《跟騷法》法案,2019年,內政部被立法院積極要求針對跟騷案做調查,卻因屆期不連續導致中斷。張彥文和死者交往期間經常出遊,私下卻是恐怖情人。(圖/報系資料照)2020年9月,啃老男梁育誌徘徊在住家附近偏僻的台鐵便道上,企圖跟蹤女大生、找到時機撲倒性侵,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失手;一個月後,他又多次踩點,甚至練習了繩結,這次強虜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車,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消息震驚台馬兩國。2021年4月,屏東男子黃東明對兩個月前遇到的通訊行店員、小他27歲的曾姓女店員一見鍾情,相遇後多次藉故邀約均遭拒,曾女不堪騷擾報警,警方的告誡讓黃男心生不滿,竟製造假車禍撞傷曾女,再將滿身傷昏迷的曾女擄至空屋綑綁4小時,任由她傷重而亡。在通訊行上班、長相甜美的曾姓女子不幸被變態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遇害。(圖/翻攝臉書)短短半年內接連發生台南女大生擄殺案及屏東通訊行女店員案,終於讓立院加快腳步,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據警政署統計,《跟騷法》實施1年以來,共受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逾8成以上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就未再有騷擾行為,的確發揮約束成效。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啃老男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 踩點3次隨機勒殺長榮女大生
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鍾女前隻身來台就讀大學,2020年10月28日晚間卻遭梁育誌擄走殺害,此案最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隔年實施。據本刊調查,外表斯文的梁男退伍後不但在家啃老、多次偷內褲失風遭逮;就連線上遊戲都沒成就,還在論壇上求人帶領,種種挫折下,竟決定要性侵,且三度埋伏現場。年僅28歲的梁育誌如何變成殺人魔?據CTWANT調查,梁男在3兄弟中排行老二,家族世居阿蓮,與犯案的長榮大學僅有10分鐘車程,梁的阿嬤在自宅開「柑仔店」,梁父在屋前開機車行,梁母則幫菜販送菜。梁男在小學和國中均就讀當地學校,由於不喜讀書,在校成績差強人意,校方聽聞梁男犯下駭人聽聞的殺人案,直說:「不記得這個學生,對他沒什麼印象」。梁育誌18歲高職畢業後隨即入伍,退伍後宅在家打電玩,但遊戲成績不佳,曾在論壇上求加入公會、幫忙升級;閒來無事時竟起色心,在2012年8月、9月、10月及隔年6月偷竊住家附近的女性內褲,2013年9月,梁男潛入民宅行竊失風遭逮,梁落網後,才坦承另犯5起偷內褲案,共被判拘役290天,梁父付出約29萬罰金,換回兒子自由身。梁男後來曾在螺絲工廠工作、加油站打工,得空載親友叔伯看病,賺百元微薄車資,偶而也會幫忙住家旁廟會活動。搭梁嫌車看病的鄰居也向本刊透露,梁嫌比同年齡小孩孤僻,搭車路上,鮮少和他交談,「想都沒想到,這孩子會做出喪盡天良的事」!2020年9月,梁育誌開始在長榮大學附近的台鐵便道上徘徊,欲伺機性侵女大生。9月30日,梁男第一次下手,從後方環抱住一名女大生並摀住對方口鼻,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嚇得立刻跑回車上,該名女大生除在Dcard上發文提醒同校學生注意,也在校方陪同下去報警,但並未獲警方重視。一個月後,梁育誌先花了幾天的時間在昏暗的台鐵便道上「踩點」,最後利用麻繩勒頸,隨機擄殺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並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 遇害的鍾姓女大生父母趕赴高雄市立殯儀館見愛女最後一面,鍾母崩潰痛哭,一度倒在丈夫懷裡無法行走。(圖/宋岱融攝)鍾女父母抵台後,為見愛女最後一面,從桃園直奔高雄市殯儀館,鍾女母親痛失愛女,傷心欲絕,數度哭倒癱軟,緊抓丈夫的手臂支撐,令人鼻酸。本打算來台參加愛女畢業典禮的鍾女父母,卻換來愛女冤死異鄉噩耗,鍾母心痛:「希望凶嫌被判絞刑,一命償一命」;鍾父也沉痛指,來台辦完愛女後事,將永不再來台灣傷心地。台南市長黃偉哲10月31日還曾對外指該處僅2盞路燈不亮,呼籲大家尊重事實,遭網友痛批推卸責任,醞釀罷免,黃偉哲挨轟被迫二度對外道歉,還強調「會親自檢查(路燈是否有亮)」。長榮大學也因狀況外,被害鍾女母親越洋斥責校方不負責任,學校學務長杜嘉玲與校安中心主任簡德賢也請辭以示負責。沒想到,相隔半年,2021年4月,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於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馬籍女大生遭勒死 補償金額出爐
發生於去年10月震驚社會的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命案,蔡女父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認為蔡女父母原期待女兒學成返學共享天倫,女兒卻慘遭勒殺,造成蔡女父母無法彌補的巨大傷痛,決定補償蔡家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本案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7月施行後,第1件外籍被害人家屬獲領遺屬補償金案例。至於凶手陳柏諺迄今仍否認殺人,辯稱只是加工自殺,他上月向法官聲請交保,或以每周到派出所報到2次方式,換取停止羈押,讓他可以在外籌錢賠償蔡女父母,但士林地院合議庭認為,陳嫌殺人罪嫌重大,且對於案情供述反覆、避重就輕,有繼續羈押必要,裁定自今天(9月1日)起延押2月,這是陳嫌在一審審理期間第4度遭延押。士檢起訴指出,陳嫌去年4月29日透過IG認識蔡女,得知蔡女想要自創品牌,10月13日凌晨用「一卡通MONEY」贊助蔡女9萬9999元,但他反悔想拿回這筆錢,當日上午10時來到蔡女住處,要求蔡女還錢遭拒,陳嫌萌生殺意,勒死蔡女。陳嫌殺人後返回新北市租屋處尋短,經陳嫌父母報警送醫,陳嫌在救護車上說「我殺了人」,警方在蔡女租屋處發現蔡女屍體,全案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依殺人罪起訴陳嫌,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院合議庭8月22日訊問陳嫌,認定陳嫌涉殺人罪嫌重大,且陳嫌指稱案發後即回到其住處欲輕生,確有規避審判及後續刑罰執行情形,足認有逃亡之虞,裁定自9月1日起延長羈押2月。蔡女父母日前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的協助下,向士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士林地檢署上月底開會審議後,認為蔡女確因犯罪行為造成死亡結果,決定補償蔡女父母全額遺屬補償金180萬元。此外,蔡女父母另已向士林地院提起民事求償。本案是第3起馬來西亞籍女子在台慘遭殺害的命案,前2案均發生於2020年,分別是鍾姓女大生遭擄殺命案、鄧姓女子慘遭鄰居勒死分屍6塊成「人彘」案,2021年橋頭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已分別依《犯保法》舊法,補償被害人父母各約200萬、162萬多元。但因2案凶手梁育誌並無資力、林國平畏罪輕生,導致檢方難以追討代墊的補償金,因此這2筆共逾 360萬元的被害人遺屬補償金均由「全民埋單」。
強擄姦殺馬國女大生! 梁育誌「2罪合併」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
男子梁育誌2020年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鍾女後將她殘忍勒殺,又棄屍高雄阿蓮的山溝內。對此,法院認定梁男預謀犯案、手段凶殘且再犯率高,一二審均判處死刑,但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因此撤銷殺人罪死刑部分發回更審,至於棄屍及強制性交未遂2罪則駁回上訴,分別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檢方聲請合併執行後,高雄高分院裁定4年4個月徒刑。就讀長榮大學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期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打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為此,警方循線找到30歲的梁育誌,他一開始還不肯坦承犯行,檢察官根據相驗結果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他坦承在學校旁的台鐵便道將鍾女擄走,並性侵後勒殺,棄屍於高雄阿蓮山溝內。全案偵結後,檢方對梁男提起公訴,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至於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罪事實部分,最高法院則認為判決並無違誤,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判刑2年10月與2年定讞。期間檢方聲請合併執行時,案件又恰巧由當初承辦命案的法官受理,因此從重裁定4年4月徒刑。若按照過往數罪併罰的判例,該案最輕至少2年10月以上,最多則不能超過4年10月,通常會是2年10月再加幾個月,因此本案裁定4年4月徒刑算是相當罕見。
高院駁回長榮女大生命案兇手死刑 藍問賴神是否鐵了心真要廢死?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遭男子擄走性侵殺害,法院一、二審都依殺人罪判處兇嫌死刑,但日前最高法院卻撤銷死刑發回更審。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今日對此事表達遺憾,並說民眾見到被害者家屬的眼淚都感到心疼、憤怒。司法不僅要滿足人民的「法感情」(Rechtsgefuhl),更應符合公平正義,若窮凶極惡的罪犯無法以法定極刑讓其永久與社會隔絕,如何還給被害者家屬公道?台灣司法的公平正義又在哪?林家興說,蔡總統常將「司法改革」掛在嘴邊,但成績卻一塌糊塗,每每讓被害者家屬痛心絕望。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日前就曾對「李國輝中和縱火9死命案」批判,強調「公平正義是社會期待,不信真理喚不回,永遠守著一個信念『反對廢死』」。不過,民進黨黨綱中卻仍維持「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國民黨因此要請問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廢死是你的主張嗎?」,真要繼續延續蔡英文總統任內已經徹底失敗、人民唾棄的錯誤司改路線嗎?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則說,蔡總統過去曾表示「廢死是普世的目標」,引起外界嚴重質疑,而賴清德雖然對死刑議題表態是「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民進黨黨綱中,至今仍然白紙黑字明文寫著「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賴清德身為民進黨主席,並沒有對此有任何的質疑,也沒有要求做任何修改,是否代表賴清德其實心裡依舊期待著能夠廢止死刑?呂謦煒指出,固然「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但是現在民進黨立委佔多數,司法院大法官又要在蔡英文總統的強硬提名與綠營立委席次多數的護航下淪為「綠友友」,將有一段時間會是民進黨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總攬、一黨獨大的局面,如果民進黨執意修法要廢除死刑,在野黨又能奈何?對於台灣人民的法感情來說將是一記重創,社會正義更將伊於胡底!他還說,反觀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對此有強烈而清楚的表態,直言反對廢死,並表示「死刑符合公平正義與社會的期待」,國民黨也相信這符合大多數人民的認同與期望。因為一邊是為了少數人的理想而要犧牲司法價值,一邊是站在多數人的立場守護正義公道,相信民眾眼睛是雪亮的!也希望賴清德除了「法律存在就要照法律走」這種不痛不癢的回應外,更應對人民公開說清楚講明白,作為民進黨主席,為什麼不修正黨綱中「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的規定?請問賴主席對死刑的立場與態度究竟是什麼?
擄殺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死刑撤銷」發回更審 母痛哭:為何不給我公道
台南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份在學校附近,遭男子梁育誌擄走性侵後勒斃,震驚社會。刑事部分,梁育誌一、二審都被依殺人罪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相當不能接受。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梁育誌供稱,在此之前,已在附近抓過人,但沒有成功,這次才會改用麻繩;他表示,自己是意圖性侵未遂,失手殺人。然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最終突破他的心防,讓梁育誌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一、二審梁育誌皆被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對此,女大生媽媽接受《TVBS新聞台》訪問時淚訴,「我們不知道的情況下,我們律師也沒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就突然間這麼倉促的被撤銷了,到底是不是你們司法是有黑箱作業。9月30日那個第一女,被他強制性侵未遂,已經判決定了,是我知道我女兒很倒楣,可是如果不是我女兒,也會有其他的女孩子受害,法官怎麼可以說,那個兇嫌他沒有計畫性殺人犯案。」女大生媽媽直言,如果這些報告不能用,那為何要浪費公帑去做鑑定,「我是送女兒去台灣讀書的,我不是送她去死的,已經很倒楣死了,為什麼不給我一個公道。」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 高院撤銷兇手梁育誌死刑
2020年,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遭到性侵殺害,之後兇手梁育誌將屍首棄置於山溝內。在梁育誌遭到警方逮捕後,一二審均遭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高院於14日撤銷梁育誌死刑,發還更審。高院另將梁育誌犯下的性侵未遂、棄屍等罪刑,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定讞。據了解,鍾姓女大生2020年10月28日晚間從學校返回租屋處,在此之前還有與同學通電話,沒想到之後電話怎麼打都不通;同學情急之下通報教官、報警,並在網路上發出協尋文,未料最後仍接獲噩耗。警方循線找到梁育誌,梁育誌一開始還不肯說實話,最後才說出把女大生棄屍在高雄阿蓮山區的山溝。警方抵達棄屍現場時,鍾姓女大生全身赤裸,只穿一條內褲、頭套麻繩,已死亡多時。落網後,經過檢警抽絲剝繭,發現被害人頸部遭繩索緊勒,口鼻有被壓迫出血的痕跡,初步認定是遭勒窒息死亡;法醫也發現,被害人生前疑遭性侵的跡證。根據相驗結果,檢察官複訊梁育誌,梁育誌才坦承先性侵後勒斃鍾女。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法對梁男提出公訴,一審判處死刑。後續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將其犯下的強制性交未遂罪、棄屍罪分別判處2年10個月與2年有期徒刑,而殺人罪部分則還是維持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整起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為在於侵殺害鍾女的部分,在事實調查上仍有不足,判決有違反法律之虞,因此撤銷梁男的死刑,將整起案件發還高雄高分院更一審。而強制性交未遂、棄屍等犯行,最高法院認為判決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
殺害長榮大學大馬女生兇嫌逃死? 最高法院撤銷二審死刑判決
男子梁育誌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後棄屍,一、二審皆被判處死刑,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天認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有無矯治可能等問題未查清楚,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至於梁男犯下遺棄屍體罪及性侵另名女子未遂,各判刑2年及2年10月確定,梁須入獄。不少法界人士認為,最高法院近年來受到民進黨政府及法務部不執行死刑影響,未來判處死刑機率很小,本案判決是否對於梁男逃死造成影響,值得觀察。另外,梁男羈押期間曾直接寄信給高雄市政府,輾轉寄到女大生馬來西亞住處,似乎想道歉,但女大生母親將信原封退回法院;一審法院拆信查看意外發現不是梁嫌手寫筆跡,判斷他並非真心致歉。最高法院指出,二審對於梁男是否計畫性殺人,判決理由與事實認定矛盾,此部分攸關量處死刑是否符合情節最重大部分,有調查及釐清必要,且梁男是否可透過矯治教化,降低再犯風險可能,也有進一步調查的必要,因此撤銷強制性交殺人罪部分,發回更審。檢方起訴指控,梁育誌在2020年10月28日晚上,見馬來西亞國籍鍾姓女大學生離開學校後單獨沿馬路行走,他將麻繩繩圈套入她頸部,拖至路旁施以強制性交,期間並勒緊她頸上繩圈,致她腦部缺氧窒息昏迷而死亡,又強盜取得她所有之手機等物,女大生遺體遭棄置阿蓮山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