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智盛
」 柯文哲 應曉薇 京華城案
庭上轟「大罷免大失敗」檢察官要背鍋! 柯文哲:有5%是為了我
台北地院今(12月16日)審理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本案目前進入言詞辯論階段,檢方今日論告完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時任北市都發局總副工程司吳順民以後,由柯文哲展開答辯。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送研議的後續便沒有參與,並狂轟檢察官「編故事」、「網軍」,3度強調大罷免大失敗32比0檢察官也有責任。京華城案於昨日進入言詞辯論,由檢察官先進行一天半的論告以後,憋了一天半的柯文哲總算在今日下午2時54分等到可以讓他發言的時間。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在送入都委會進行研議以後,就沒有參加後續的流程,遑論下指導棋。待講到一個段落以後,柯文哲再度如往常一樣對檢察官發起猛烈的炮火,提到最生氣的是過去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總工程司楊智盛證稱,當時市長室秘書室曾催辦京華城簽呈,且吳順民在樓下等。柯文哲表示,秘書就這幾個,檢察官幹嘛不叫這位祕書來問,認為檢察官「故意不查證,硬要抹黑」。另外,柯文哲也再度替李文忠喊冤,認為檢察官只因為一封簡訊就把李文忠押了11個月,但李文忠完全沒有參與京華城案,稱這真的是文字獄。而柯文哲也針對「EXCEL PAY」的部份做出回應,認為「小沈-1500」部份是檢方的文宣,覺得檢察官對此沒有故事,編不起來,稱檢察官像是網軍。最後,柯文哲如表示自己想說一下感想,除了再度強調司法不可以成為政治工具、3度強調「大罷免大失敗32比0檢察官要負很大的責任」外,他針對檢察官廖彥鈞昨日引用《動物農莊》「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回應,也推薦檢察官可以讀《平凡的邪惡》。柯文哲說,在希特勒執政的時候,那些開火車把猶太人送入集中營的人、開瓦斯毒害猶太人的人工作也都很認真,並稱讚檢察官廖彥鈞工作也同樣很認真,覺得有機會他可以去讀一讀這本書,而廖彥鈞也隔空小聲回應「謝謝」、「我有看過」。針對大罷免大失敗的部份,柯文哲則指出大罷免按理來說其實應該會有6、7個被罷調,但是因為你們關柯文哲,所以「有5%是為了柯文哲去投票」,最後他對檢察官說,勉勵你也勉勵我啦,以後我會注意並強調「要維持司法的獨立性」。
柯文哲、應曉薇可以回家過中秋! 合議庭裁原交保金理由曝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獲得台北地院裁定交保,不過上周五高等法院發回裁定,台北地院因此於今(9月15日)召開羈押庭。庭訊2小時以後,法官諭知等候核辦,而柯文哲、應曉薇2人也先在候訊室等候裁定出爐,而合議庭也於晚間時宣布,柯文哲以及應曉薇皆維持以7000萬、3000萬進行交保。合議庭裁定理由如下:一、本院於114年9月5日裁准被告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下同)七千萬元保證金後,被告應曉薇以自己名義提出三千萬元保證金後,均准予停止羈押,並均限制住居於居所地,並均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八月,及均應遵守下列事項:⒈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⒉接受電子腳鐶、個案手機之科技設備監控。嗣檢察官提起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撤銷發回(114年度抗字第2234號),本院另補充理由及就禁止接觸證人範圍予以明確界定而為裁定。二、本案密集開庭進行證人交互詰問程序,就與柯文哲涉犯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之待證事實密切相關之重要證人已經陸續詰問完畢,就公益侵占之相關證人亦已有進行詰問,復已盡速就卷內爭執之重要證據進行調查審理。至目前尚未到庭之證人,無論貪污或公益侵占及背信部分,已於偵查中具結作證,辯護人亦不爭執上開證人偵查中證述之證據能力。另雖然有部分共同被告尚未於審理時到庭作證,但其等偵查中已經多次出庭陳述意見或作證,共同被告間就其他人所有的訴訟主張、答辯方向,均已經清楚知悉,而其等答辯是否可採,實乃證據取捨、評價之事實認定問題。三、本院於114年7月21日為延長羈押裁定之後,業已陸續詰問楊智盛、李得全、黃珊珊、邱佩琳、謝明珠、白仁德、邱清章、陳志銘、黃海清、陳佳敏、王尊侃、彭振聲等人,並於114年9月5日所為准予具保之裁定,雖與前次延長羈押裁定為不同處置,仍係維持本院一貫應視案件進行程度隨時實質審查羈押必要性之立場。本案雖仍有部分證人尚未到庭作證,但因前揭理由,本院權衡全案卷證,以及證人均已經於偵查中具結,足供檢辯於日後攻防,認為尚不能以凡有證人尚未作證完畢,即認定有羈押之必要,蓋該部分屬於羈押原因之審查,否則羈押必要性之審查,恐難落實。 四、綜觀全案卷證,本院認柯文哲及應曉薇上開羈押原因雖仍存在,惟非不能以其他方式替代羈押,審酌前次交保金額,以柯文哲尚需要家人協助籌措,第一時間並未完成交保,及應曉薇辯護人稱具保金額係其家人傾力協助向他人商借,本院認如命柯文哲及應曉薇之維持原具保金額,應足以對其等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未來審理、執行程序之進行。五、本院前次交保裁定另有命被告2人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經發回意旨認偵查中所列同案之被告,甚至曾經傳喚、臚列於起訴書中,抑或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已經傳喚,或尚待交互詰問之證人均實屬繁多,容有範圍未明之疑慮。本院認被告得依其意志作為或不作為之一般行為自由,乃受憲法第22條之保障,然在刑事訴訟程序中,法院為保全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自依法得對被告得否為特定行為、是否得接觸證人及其範圍為何為一定之限制,然亦需符合比例原則之衡量,不得為過度之限制。是檢察官雖主張起訴書證據清單所列證人,被告2人均不得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惟因證據清單所列證人數量甚多,一概予以限制接觸,恐怕過度限制被告2人一般行為自由,有限制過當之疑慮。故命被告2人除在法庭內開庭期間,因訴訟行為所必要外,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另就起訴書證據清單所載之證人,被告2人不得有任何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六、其他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等,均同前次裁定。
京華城案今首傳黃珊珊作證 北院追查應曉薇便當會內幕
台北地院今(8月7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將傳喚前台北市副秘書長李得全及現任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據了解,黃珊珊為本案尚未作證之重要證人,因黃珊珊還尚未經過證人詰問程序,檢方才會延押柯文哲以避免串證。今日上午檢方將提訊柯文哲等人,並由李得全作證,下午則傳訊證人黃珊珊。黃珊珊曾以副市長身份,出席柯文哲與應曉薇便當會,因此黃珊珊對於會議情況也知悉,故能以證人身分出庭說明,柯文哲也聲請傳喚黃珊珊出面作證。而李得全則是曾在2020年10月,曾核過由北市都發局辦理京華城都市計畫變更案公告公展的簽呈,當時李得全因有疑慮,在公文上貼上便利貼,寫道「為利公平執行,容積獎勵及移轉,應依土管自治條例等自有詮釋一致性規定」並蓋章,11月5日將簽呈退回都發局。隔日,李得全通知都發局都市規畫科長楊智盛,帶著簽呈到李得全的辦公室進行當面報告。楊智盛向李得全指出,退文意見涉及政策,應按照程序由李得全於簽呈上擬寫意見後,再上呈給上級核示,而不是直接退文。並表示,「吳順民在樓下等」,讓李過簽上呈,不要為難基層。李得全在聽聞後也表示理解,完成適當的程序後,便將公文往上呈送,最終由副市長彭振聲轉呈給時市長柯文哲親自簽核。檢方將於今日上午傳喚李得全出庭作證,以證明在批核簽呈時是否有遭受應曉薇的壓力。
押11個月柯文哲換7室友! 庭上怒嗆檢察官:別太看重輸贏
台北地方法院22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以證人身分出庭。他表示,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文哲來決行,其餘案件則是交由彭振聲來決行。今日庭末,柯文哲先是表示自己已經換了7個室友,並稱很少有人被關這麼久,並向檢察官喊話表示,司法應追求公平正義,而不是單純的輸贏。台北地方法院22日提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律師進行詰問,而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以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未到場,由律師進行詰問。庭末,柯文哲表示,京華城案在送出研議以後,就沒有再管,特別當時正逢Covid19最嚴重的時候。他也指出,京華城案有參考都更作法但並非都更案而是陳情案,是自提細部計畫申請容積獎勵。他也說,京華城案2020年也並非首次送出研議,在林欽榮、林洲民在的時候,京華城就有送過研議,「不是換了副市長才送的」。他表示,所有的案件都一樣,除非像社子島這樣的特殊案件,才會採投票制,否則一般案件都是採用共識決,都委會的做法也都是這樣,並說已經有那麼多公務員來作證,但也都沒有人說過京華城案違法。 另外,柯文哲更於庭末表示,目前還有一個問題沒有解決,檢察官指控市長秘書打電話給都發局局長秘書室,可以查到底是誰,並表示自己在研議案送出以後,對於進度都不知悉,無法指示。而柯文哲也說,案件審理以來已經被羈押了11個月,如今已經換了7個室友,並指出應該很少有人被關這麼久。此外,他更向檢察官表示,司法的目的應該是要追尋社會公平正義,而不是訴訟的輸贏,請檢察官不要把輸贏當成唯一目標,並表示,檢察官好像已經變成網軍了。
檢察官詰問「京華城公展為何由柯決定?」 都發局科長「去問彭振聲」
台北地方法院22日開庭審理京華城案,傳喚時任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規劃科科長、現任總工程司楊智盛以證人身分出庭。他表示,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由柯文哲來決行,其餘案件則是交由彭振聲來決行。台北地方法院22日提訊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前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及律師進行詰問,而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以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未到場,由律師進行詰問。詰問過程中,楊智盛表示109年時,都委會已經刪除京華城所主張的12萬0284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而且京華城與市府當時正逢訴訟期間,如果在當時將申請案送至都委會研議,邏輯上有問題。楊智盛表示,當時有向局長黃景茂陳述意見,認為應該待司法判決後再進行處理。檢察官依照黃景茂行事曆,詰問楊對於2020年2月21日上午北市府有為京華城案舉行不公開晨會是否知情時,楊表示當時並無被告知,但坦承有退過京華城申請案公文。楊指出,都市規劃科同仁不理解黃景茂為何交代要研議京華城,曾於簽呈上寫下「研議非本局意見」,他認為不妥,才會退回公文,並要求同仁調整文字。楊智盛說,京華城案中,方案四的容積獎勵與都更獎勵相似,都發局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公告展上簽至副秘書長李得全時,李得全認為應該要比照土管條例進行辦理,並貼上便利貼想要將公文退回至都發局,但因為有和李得全報告若是退文,恐怕會對基層造成為難,李才將公文向上呈報。楊智盛表示,當時他曾和李得全提醒,市長室有人通知吳順民在樓下等候公文,不過對於是誰通知的他並不知情,並指出可能是通知局長以後再轉達,京華城公告公展是由柯文哲來決行,其餘公告公展則由彭振聲決行,然而檢察官對此卻提出疑問,表示「為何本案是柯決定?」對此,楊智盛則回答「這要問彭為何公文還要往上」。
柯P特赦被打槍3/建商舉白旗乖乖蓋商辦 居民死咬政府錯在先「掏錢難」
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日前隔空交火的焦點,大彎北段商業區「不得作住宅使用」引發爭議,迄今15年仍懸而未決,CTWANT記者調查,昔日重押此區的建商已陸續舉白旗,不再蓋住宅。記者實地走一趟大直大彎北段,雖違規宅爭議鬧得沸沸揚揚,但仍有不少工地正在興建,包括在地建商良茂建設目前在美福飯店旁的土地已圍起圍籬。良茂建設董事長陳春銅告訴記者,等不了法規鬆綁,現在在大彎北段看到的工地都是推商辦案,「這個(建案)也放棄(推住宅)了,我自己的那一塊也放棄了,很多都開始放棄了,乾脆做商業使用(蓋純商辦)。」陳春銅指向遠處工地無奈地說。除了良茂建設準備興建商辦大樓,忠泰建設今年也會在大彎北推出商辦案,採邊建邊售,12月還有「NOKE忠泰樂生活」商場將要開幕。「大部分案子已經開始規劃做辦公室使用,沒辦法等,太久了,遙遙無期啊!」忠泰在大彎北段有超過10個以上開發計畫,忠泰建設總經理瞿世泉表示,目前大彎北段的辦公條件越來越成熟,沒辦法合法就做商辦,這已非必要的命題。忠泰總經理瞿世泉表示,忠泰在大彎北就有10個以上開發計畫,不能蓋住宅就蓋商辦、商場。今年12月「NOKE忠泰樂生活」將開幕,除了有「蔦屋書店」、「極光冰場」,還有集團旗下「明日聚落」全新概念店將進駐。(圖/報系資料庫、林榮芳攝)對於回饋金每坪5.21萬元是否過低,建商皆不願表示意見。一位不具名業者坦言,回饋金多寡對建商來說不是壓力,未來若推住宅案勢必反映給消費者。建商能轉嫁成本,反觀民眾才是首當其衝。由於大彎北段早在土地徵收就充滿爭議,到市府失職未定期做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當地居民因此一口咬定政府有錯在先。大彎北社區住戶代表H先生說,「其實很多人根本不想繳回饋金,因為本質出發點就認為我沒有錯、不應該繳。一開始就是政府欺騙這裡的百姓,叫大家把地捐給政府(基隆河截彎取直),然後又不能開發,接著20年都默許違規,為什麼不先討論政府、相關局處首長的責任,而是討論人民的責任。」H先生以內科舉例,內科是輕工業區放寬為商業區,等同升級,面積390.55公頃,回饋金只繳2億餘元;大彎北是商業區開放住宅使用,是降級,面積只有內科的1/10,卻要繳20億元,「他們大企業比我們小市民繳得還少,完全不合理。」內湖科技園區緊鄰大彎北商業娛樂區,市府放寬內科限制帶動內科高速發展,業者認為此舉卻影響了大彎北段原有的商業功能,原本該發展為商業區的大彎北卻沒有人潮、店家稀稀落落。(圖/台北市政府產發局)對於眾多誤解與疑慮,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楊智盛解釋,原回饋金計算每坪16~18餘萬元,召開多次座談會後,民眾陳情建議應參考內科回饋金公式5折計算8.68萬元,最後都委會拍板定案,5年內繳納即再打6折為5.21萬元。由於都委會審議期間,許多民眾主張一次繳納金額過高,考量民眾負擔能力都委會同意最多分5期繳納。楊智盛強調,回饋金5.21萬元是以建物謄本登記主建物計算(意旨以室內坪計算,不含公設及附屬建物),非權狀20坪就要繳100萬元,若原就是商業使用戶未來不做住宅使用則無須繳納。一位在地民眾則認為,大彎北段是20年的歷史共業,最後由民眾承擔有失公允,況且要一般民眾拿出這一大筆錢,比較難克服,建議若是有轉手交易,再從賺取的利潤中加重課稅即可。
南港翻轉夢一場3/先問鄰居接納釘子戶意願?北市府踢皮球居民傻眼
位於南港路三段南港產專區「2-13單元」的60多戶老住戶,期盼能與緊鄰的國賓大建設廠辦案協議合建,爭取最好的分回條件,但卻卡在單元範圍內有1戶不同意戶。老住戶們希望將不同意戶「劃出」單元範圍,從今年3月起數度向市府陳情求解,市府卻要居民自行辦理協調會溝通,並徵詢隔壁的「2-12單元」是否願意接納不同意戶。「誰敢接收釘子戶?我們也不懂怎麼辦協調會,都發局就這樣雙手一攤,把問題丟給我們。」老住戶陳先生說,少數人影響全面發展,對居民不公平,對都更也是障礙,市府應有責任協助。在當地住了30年的藍太太也表示,建商給出好條件,不需一毛錢就能都更,大家都想把握,「但不同意戶聽不進去,到底是建商條件不好,還是不同意戶要求過多,市府比較有公信力,應出來說公道話,事情才能圓滿。」對此,北市都發局都市規劃科科長楊智盛表示,政府機關要保障每個人的權益,居民希望調整更新單元範圍,需讓被切割的不同意戶了解被劃出後的權利義務,因此該案送都市更新審議會之前,會先請民眾召開協調會,「至於審議委員同不同意,會有專業評估考量。」面對2-13單元住戶的陳情,台北市都發局回函表示,若要調整單元範圍、將不同意戶劃出,須徵詢2-12單元是否願意將不同意戶併入,並提送都更審議會。(圖/胡家瑒提供)楊智盛強調,通常協調會都由擔任實施者的建商召開,並非要居民自行辦理,政府單位也不可能出面幫居民整合,建議委託專業都更顧問公司處理相關事宜。由於「2-13單元」住戶多為銀髮族,面對都更的繁文縟節,全靠在新店高中擔任老師的胡家瑒代表住戶和官方溝通。「不管是公文回覆或公聽會上,得到的回應都是都發局和都更處互踢皮球,協調會執行細節、審議會評斷標準都講不清楚,根本是助長釘子戶氣焰。」胡家瑒說。(待續)南港產專區2-13單元期盼能與國賓大建設廠辦案(圖中橘色部分)合建,但北市都發局卻要居民調整單元劃分前,先徵詢2-12單元是否接受釘子戶。(圖/本刊繪圖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