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侵占罪
」 侵占 業務侵占 台北律師公會 業務侵占罪 三中案
三中案馬英九無罪判決主文公布了! 高院僅對蔡正元判刑還要沒收
高等法院今天(12月31日)上午審結前總統、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時任中投董事長張哲琛和時任總經理汪海清及蔡正元,涉嫌賤賣三中被訴《證券交易法》等罪,合議庭駁回北檢對馬英九、張哲琛、汪海清一審無罪所提上訴,至於原判決關於蔡正元業務侵占及沒收部分撤銷。高院判決主文指出,蔡正元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未扣案蔡正元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億3千919萬7983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蔡正元的妻子洪菱霙因蔡正元違法行為而取得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4113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參與人財團法人文青福慧傳世基金會之財產不予沒收。其餘上訴駁回。一審時,北院判決蔡正元業務侵占罪遭判3年6月徒刑,商業會計法部分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沒收2億8032萬犯罪所得。三中案緣於《廣電法》要求在民國94年12月26日以前,黨政軍須退出 媒體經營,馬英九94年上任國民黨主席後,為處理黨產爭議以及國民黨退出媒體經營,委由中投公司出售華夏、中影等股權及舊黨部大樓。
天王好友被告1/周董麻吉涉侵占股東百萬 由布院Milch蛋糕差點害了他
華語流行天王周杰倫的好友范牧群經常投資做生意,其中包括周杰倫經典歌曲「我不配」MV的取景地「Mr.J義法廚房」,以及近年來聲名大噪的手搖飲店「麥吉machi machi」,都獲周杰倫力挺站台,甚或合資經營。不過范牧群卻被曾經合夥的股東指控侵占公司金額156萬3522元,並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所幸台北地院於今年(2025)11月28日宣判范牧群一審無罪。周杰倫經常為好友范牧群的創業品牌站台,兩人交情深厚。(圖/翻攝自周杰倫IG)此案背景為范牧群於2018年9月20日和多名友人包括陳春湖、劉儀瑩、黃瑜雯合夥成立蜜酪香股份有限公司,將當時連續4年獲得世界金賞冠軍的日本由布院必吃Milch半熟起司蛋糕引進台灣販售,並把櫃位設置在新光三越站前店。不過由於經營不善,蜜酪香股份有限公司最終於2023年12月31日宣布熄燈停業,雖然日本由布院的Milch半熟起司蛋糕依舊受到觀光客喜愛,更是美食部落客們樂於分享的經典美食,但台灣卻是再也見不到其身影。范牧群和多名友人合夥成立蜜酪香公司,將當時連續4年獲得世界金賞冠軍的日本由布院Milch半熟起司蛋糕引進台灣販售。(圖/翻攝自Milch由布院臉書)此外,范牧群更和蜜酪香公司合夥人們因公司資金的流動問題鬧翻,被股東劉儀瑩指控擅自把蜜酪香公司名下的銀行資金匯轉10筆款項至個人名下的帳戶,共計156萬3522元,涉犯業務侵占。檢方偵查過程中范牧群否認犯行,表示大部分的款項「應是我會跟會計講我墊了哪些錢,之後會計再放款給我」、「當時公司已經沒有錢經營公司,所以很多款項都是由我先代墊」,然而檢察官考量蜜酪香公司以及范牧群的銀行帳戶中確實有此筆金流紀錄等證物,以及劉儀瑩丈夫林聖鈞偵訊中的證詞後,依業務侵占罪起訴范牧群。為審酌此案,合議庭先後傳喚了劉儀瑩、林聖均、蜜酪香公司股東兼主廚林我鑫、3名股東出庭作證以及為蜜酪香公司記帳處理報稅、記帳事宜的順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事務所負責人張淑慧。在審理過程中,張淑慧向法院證稱蜜酪香公司虧損已經高達1346萬1018元,其中范牧群已經先代墊了373萬8755元,其中包括央廚租金、央廚仲介費、央廚押金以及機器電爐訂金等。林我鑫也證稱,公司營運過程偶有代墊款項情形出現,且只有范牧群會代墊款項,當公司發不出薪水時,他曾請會計告知范牧群,范牧群也會在當天下午匯款到公司帳戶,所以他知道薪資部分是由他所代墊的。合議庭審酌後,認為公司在草創初期諸事繁雜,有許多費用需要支出,范牧群身為負責人先墊付款項以後,再由公司匯款返還屬於合理範圍,且根據張淑慧的證詞,范牧群實際代墊金額高達373萬8755元,明顯大於起訴書所載的侵占金額,最終認定證據不足,宣判范牧群無罪。本刊致電「麥吉machi machi」詢問范牧群的回應,員工表示若有訪問需求,必須先寄email至電子信箱由團隊審核是否方便安排,後續本刊記者寄email 詢問,不過截稿前仍未獲得回應。
大夜偷吃泡麵+拿菸不付錢 台南超商店員被監視器抓包判刑4月
台南市某超商鄭姓店員2024年8月值班時,利用職務之便拿走店內香菸 1 包、拿鐵 1 杯及蔥燒牛肉泡麵 1 碗,合計 243 元,卻未付款。店長事後盤點發現貨品短少,調閱監視器後才驚覺竟是自家店員所為,遂報警提告。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據判決書描述,鄭男在統一超商大通門市擔任店員。2024 年 8 月 26 日凌晨,他利用深夜無人時段,在短短 2 小時內取走店內香菸、拿鐵,並在店內吃完一碗蔥燒牛肉風味泡麵,全程未結帳。店長清點時發現商品短少,調閱錄影才驚覺是自家店員所為。鄭男到案後坦承犯行,並供稱過去因沒錢也曾拿過店內商品,當時已被店長警告,沒想到隔一段時間後竟又故態復萌。台南地院認為,鄭男身為店員在值班期間本應善盡保管責任,卻利用職務機會侵占店家財物,構成業務侵占罪。雖然侵占金額僅 243 元,且事後也從薪水中扣除,與業務侵占罪最低法定刑度6個月徒刑相比顯屬情輕法重,法院因此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最終判有期徒刑 4 月,得易科罰金 12 萬元。
勞工朋友注意了!4職業工會欠繳保費逾2月 勞保局:別再繳錢
勞保局昨天(21日)公開「欠繳保險費及不得預收保險費之職業工會名單」,全台有4家被點名,包括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台中市歌舞藝能服務人員職業工會,因積欠保費已逾繳費寬限期,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提醒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勞保局指出,據統計截至114年11月19日,有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會址:台北市萬華區)、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會址:桃園市桃園區)、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會址:台南市安南區)及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會址:雲林縣斗六市)4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已逾繳費寬限期,勞保局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勞保局並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勞保局表示,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台北市美髮美容技術指導員職業工會、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及雲林縣勞動力服務人員職業工會4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但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研究員把中研院當ATM狂撈3000萬! 士檢偵結起訴求重刑
中央研究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前助理研究員張忠傑、博士後研究員紀松葦等14人涉嫌利用不實發票詐領科研經費1883萬餘元,張忠傑更將採購物品侵占,並將公司的廢棄物送入中研院進行處理,統計不法所得高達3000萬。士林地檢署偵結後依照詐欺、業務侵占罪近營起訴14人,針對張忠傑部份更是建請法院從重量刑。起訴書指出,張忠傑曾任職於中研院,現為格斯科技負責人,紀松葦則為其熟識的中研院博士後研究員,為採購承辦人。由於張忠傑公司需要資金,因此和紀松葦等各家廠商開立不實發票,並向中研院請款核銷,但實際用途卻是支付張忠傑的私人公司所購買的溫控試驗機、點焊機等設備,前後向中研院請款至少1883萬餘元。此外,檢方查出張忠傑公司得標中研院多項採購案以後,竟透過紀松葦將價值高達1589萬餘元的芯電池等關鍵材料無償帶回格斯科技,而張忠傑更要求員工將格斯科技產出的有害事業廢棄物運送至中研院並以中研院廢棄物名義處理,使中研院承擔額外費用7萬餘元。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張忠傑、紀松葦等14人涉犯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業務侵占、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並起訴,檢方也認為張忠傑將中研院經費視為私人金庫,嚴重破壞管理制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沒收不法所得。
「白狼之子」張瑋潛逃香港列追緝犯 懸賞金額曝光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兒子張瑋涉業務侵占等案,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定讞,而檢方多次傳喚及拘提未到案本月14日發布通緝。法務部調查局懷疑張瑋早在2024年11月就棄保潛逃至香港,因此本月28日將張瑋列「外逃通緝犯」名單,全面追緝,檢舉獎金最高25萬元。台北地檢署多次傳喚及拘提張瑋未到案,刑事局日前緊急將張瑋列為緊急查緝對象。然而,調查局懷疑,張瑋早於2024年11月20日出境前往香港藏匿,在北檢發布通緝後,將張瑋列為「外逃通緝犯」名單。依據「法務部調查局獎勵提供線索緝獲外逃通緝犯實施要點」規定,無論是否為本國人,只要提供線索,致緝獲外逃通緝犯歸案者,經由法務部核定,獲得依據緝獲通緝犯通緝書所載罪名法定刑而定之獎金;侵占罪法定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等同最高可獲得25萬元獎金。根據檢方起訴書,中華統一促進黨成立後,張安樂等人於2006年間未申設政治獻金專戶前,收受209萬7800元的個人捐贈政治獻金,違反修正前政治獻金法。張安樂、張瑋與妻子王姝茵另涉嫌自2014至2016年間,陸續侵占華夏大地旅行社公司款項,涉犯業務侵占罪。另張瑋、王姝茵被控依張安樂指示,以旅行社名義租小發財車供統促黨使用,虛增華旅行社租金支出以逃漏稅;張安樂等人未如實記入黨帳冊,涉犯偽造文書罪。法院最終依業務侵占判張瑋1年,須入獄服刑;其餘8案判處2月到4月不等徒刑,可易科罰金;被控銀行法部分獲判無罪。張瑋列外逃通緝犯。(圖/調查局官網)
車主苦等新車成空 現代汽車課長缺錢捲走百萬訂金
高雄鳳山現代汽車展示中心戴姓銷售課長因手頭緊,竟打起客戶訂車款的歪腦筋,將兩名車主共133萬元訂金挪為己用。兩名車主苦等新車不成,向總公司追討才戳破這場「訂車變詐騙」鬧劇,高雄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戴男徒刑1年2月。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7月18日,劉姓男子看中一輛價值146.9萬元的現代Custin休旅車,與戴姓課長簽約並交付訂車款106.9萬元,合約載明當年9月中旬交車。未料戴男竟將其中70萬元現金私吞,為避免公司發現,還將另一名客戶繳交的70萬元車款記載於劉男訂單下。一周後的7月26日,陳姓男子也花128.9萬元向戴男訂購一輛Tucson-L,交付63萬元訂金,合約載明9月上旬交車。豈料戴男不僅將此筆款項也私吞,連訂購合約書都未繳回公司。兩名車主滿心期待新車到來,卻遲遲等不到交車。他們先是不斷打電話催車,後續更寄存證信函到總公司要求交車。台灣現代總代理南陽實業經內部調查後發現,戴姓課長負責的客戶有車款挪用、帳目不清等情形,隨即報警處理。法院審理時,戴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不思以正當方式獲取所需,竟侵占業務上持有財物,損害他人財產法益,行為實屬不該,依兩個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全案可上訴。
「白狼」兒子沒來報到!張瑋侵占罪判刑一年發監不到案 檢方開通緝令
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白狼」張安樂之子張瑋,被控與妻子王姝茵侵占其經營的華夏大地旅行社694萬餘元資產,且製作不實財報;最高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張瑋徒刑1年,另涉犯違商業會計法8罪,各判刑2月至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台北地檢署通知張入監時,張已人間蒸發,日前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發布通緝。張瑋夫婦被控2010年11月創設華夏大地旅行社,侵占旅行社款項,另以張安樂當人頭員工,投保勞健保,逃漏3年度的營所稅28萬餘元。去年底,最高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張瑋徒刑1年,另涉犯違商業會計法8罪,各判刑2月至4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檢方通知張瑋今年3月28日到案服刑,但張瑋未到案,檢方拘提也未到案,檢方再發出傳票通知張瑋於4月30日到案,張人間蒸發、檢方認為張已逃匿,向台北地院院聲請沒入50萬元保證金獲准,並對張瑋發布通緝。
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 常是「股權資金」安排不當造成
新創事業在成長初期,往往面臨多元且複雜的挑戰,包含財務、稅務、營運與法律風險。若未及早建立完善的法令遵循體系,輕則損失寶貴資源,重則引發重大訴訟、行政罰鍰,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與創辦團隊的名譽。以下綜整新創企業最常見的法律風險類型與實務上的因應策略,協助企業於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中立於不敗之地。一、常見法律風險類型• 新創事業設立與組織架構風險• 新創事業型態選擇: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各有稅務、股東責任及資本運作影響。若缺乏專業法律規劃,將增加後續調整成本。• 章程設計與股東協議:股權分配、決策機制、退出條款若未清晰訂定,實務上極易引發經營權爭議。創業初期常因資金需求急迫,與親友、天使投資人或創投合作時,未明確訂立投資契約、股東協議及退出機制。這容易導致日後因經營權、利益分配等問題產生嚴重股東糾紛,甚至影響新創事業存續。• 股權糾紛與經營權爭奪:不合理或未明確約定之股東權利義務,常導致決策癱瘓或創業團隊失去控制權。實務上常見股東間因股權分配不妥適、貢獻度未對等而產生爭執,此時可能導致新創事業決策癱瘓或團隊分裂。• 股東挪用公款與背信罪若股東將新創事業資金挪作個人用途,可能構成刑法上的背信罪或業務侵占罪,面臨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風險。• 契約管理風險• 合約條款疏漏:創始團隊與外部投資人、員工、供應商等關係,若權利義務不明確,實務上常引發履約爭議或責任歸屬不清。• 保密與競業禁止:另投資實務上,NDA之簽屬亦屬重要,若未妥善訂立保密條款與競業禁止條款,恐導致關鍵技術外洩或競業風險。• 智慧財產權風險• 權利取得與維護:多數新創事業在初期資源有限,往往將重心放在技術開發與產品推進,忽略了及早申請商標、專利或著作權的必要性。這種做法雖然短期看似節省成本,但一旦遭遇競爭對手惡意搶註或抄襲,可能造成重大損失,甚至失去市場競爭力。故商標、專利、著作權若未及早布局,容易遭惡意搶註或侵權,損害核心競爭力。• 侵權應對:未建立侵權應變流程,將無法及時止損,應對侵權者發出警告函,必要時採取法律行動。• 公司治理與法定程序輕忽很多團隊因規模小,未按時召開股東會、董事會或未留存會議紀錄,可能衍生行政處罰或被控背信、偽造文書的法律風險。• 勞動法令遵循與人資風險• 僱傭契約與解雇管理:若工時、薪資、離職安排未符合法令,實務上會面臨勞動調解、勞動訴訟,或面臨勞動檢查,引發事業要負擔多餘的勞資糾紛行政成本。• 多數新創事業往往面臨資金有限的問題,難以提供市場上具競爭力的薪資,事業會設置員工持股計畫(ESOP),避免創辦團隊的優秀人才流失同時吸引優秀人才,然若設計不當恐導致稅負或爭議。。• 稅務與財務風險• 新創事業(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同、帳務不清,將增加補稅與罰鍰之法律風險。• 不當股權安排:若涉及規避稅捐,可能遭補稅及罰鍰之法律責任,恐增加新創事業財務及法律上負擔。• 商品/服務法令遵循與消費者保護• 商品標示、廣告、消費者條款須符合法規,違規將導致高額罰鍰及品牌受損或消費爭議。• 個資法之法令遵循• 非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應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定,並符合特定目的必要性及合理關聯性,若違反個資法,可能面臨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以及行政處罰之風險。二、法令遵循策略與實務建議• 建立法令遵循體系• 於新創事業創業初期即建立內部法令遵循制度,定期檢視新創事業運作是否符合公司法、證交法、有限合夥法、稅務規範、勞動基準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產業專屬規範(如金融科技、醫療、電商等)規定。• 建置法令遵循制度,可依循遵守:1. 風險評估:盤點業務模式、產品、契約等潛在法律風險。2. 法令遵循策略制定:根據評估結果,訂定內部控制制度、員工培訓等措施。3. 文件準備:備妥章程、合約、新創事業內部規章等法令遵循文件。4. 外部審查:聘請律師或會計師進行法令遵循審查。5. 持續改善:隨外部法規變動不斷滾動式優化內部流程及文件。• 善用專業顧問1. 律師:協助股權架構規劃、契約審閱、勞資問題或智慧財產權等規劃。2. 會計師/稅務顧問:降低財務與稅務風險。• 文件與紀錄透明• 明確區隔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 定期保存完整會議與財務紀錄三、常見錯誤與預防重點• 忽略股東協議、投資協議,導致經營權爭議。• 智慧財產權未及早保護,遭競業抄襲。• 僱傭契約不明確,產生勞資糾紛。• 商品標示、廣告違規,遭罰鍰或引發消費爭議。• 新創事業與個人財產混用,增加稅務與刑事法律風險。新創事業應將法令遵循視為企業基礎工程,而非次要成本。綜合實務經驗,股權與資金安排不當會造成新創事業內部治理混亂、法律訴訟風險增加,甚至引發刑事責任,嚴重影響新創事業正常運作與持續發展。建議創業團隊:1. 創立初期即明確規劃股權結構2. 訂立完善的股東(SHA)與投資契約(SPA)3. 及早完成商標、專利及著作權申請4. 定期檢視契約、稅務與法令遵循流程5. 隨時諮詢專業律師,掌握法規脈動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降低潛在法律風險,保障事業穩健發展與競爭優勢。
台南新光三越「女店長侵占2325雙NIKE鞋」 8折轉賣得利下場曝光
在台南市新光三越中山店NIKE運動鞋專櫃擔任店長的陳姓女子,2年多來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司2325雙鞋子,再私下以8折賣出,不法所得732萬多元。由於她沒有與公司和解,被台南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1年6月。可上訴。判決指出,陳女從2012年起在台北市一家進口NIKE運動鞋的公司擔任員工,2019年10月間被派到新光三越中山店擔任專櫃店長,負責銷售鞋子。不料,陳女從2019年11月起至2021年3月止,在公司進貨系統動手腳,實際進貨1雙鞋子,卻在進貨系統改成進貨0雙;最高曾有一次進貨130雙,卻登記0雙的紀錄,前後侵吞公司高達2325雙鞋子,再以訂價8折私下賣給客戶,共獲利732萬7192元。案發後,陳女主動向台南地檢署自首犯行,經公司盤點庫存數量、確認有大量商品短少損失後,全案依業務侵占罪提起公訴。台南地院認為,陳女正值青壯,竟不思以正當方式賺取所需,侵占公司款項達732萬多元,法治觀念淡薄,事後雖主動自首、有悔悟之心,但未能對賠償金額與公司達成共識及和解,判刑1年6月。
土銀抽查帳務抓內鬼 任職25年女工友私吞265萬急自首
土地銀行進行年度盤查,抽查發現帳務有異,2017年至2023年代收水電費短少共計265萬4505元,內部調查發現是51歲陳姓女工友收錢未入帳,且已挪用154萬7677元。陳女在銀行提告前主動向台中地檢署自首,法院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內得參加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陳女是土銀沙鹿分行的25年老工友,平日負責清潔、收寄信件,也負責處理水電費的分擔計算、遞送水電單給該銀行大樓的承租戶、收受租戶繳納的水電費、代收軟入總行、分行業務費用支出憑證處理等業務。自2017年1月起至2023年12月止,陳女利用代收付款業務的機會,將收取的款項放進自己的事務櫃中且未據實填報入帳資料,致應收款項短少265萬4505元,其中154萬7677元已挪為己用。法官認為陳女利用職務之便,侵占業務上所持有款項,破壞從事業務之人忠實誠信關係,行為不可取,但考量陳女始終坦承犯行且積極賠償銀行損害的犯後態度,具有悔意,且以面額300萬元的定存存單為質押返還給銀行,再加上自首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規定,得減輕期刑。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法院裁定戴電子腳鐐 二審出庭怨「血液不流通」
前立委蔡正元涉三中案,台灣高等法院為確保順利進行審判程序,4月25日裁定命蔡正元接受科技設備監控、配戴電子腳鐐、每日電子報到。5月16日高院再次開庭,蔡向法官表示因住家收訊不好,根本無法收到訊號,另因電子腳環太緊,庭後他到法警室調鬆緊,蔡也埋怨因此血液不流通。前總統馬英九被指控賤賣黨產案,一審認定前立委蔡正元利用中影股權交易機會,私吞阿波羅投資公司2.8億元資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另《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二審高院25日開庭,檢方提出聲請對蔡實施限制出境或提高保釋金、配戴電子腳鐐,防止逃亡。高院認為,蔡正元涉犯業務侵占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經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6月,且一審認定其犯罪所得高達新台幣2億餘元,有高額之沒收責任,有強烈逃亡動機;蔡正元先前限制出境出海的總期間,已幾乎達到法律規定的5年上限,因而未再予延長,但他後來頻繁入出國境,為確保日後審判順利,裁定命其接受科技設備監控。
南韓前總統文在寅涉受賄罪遭起訴!女兒及前女婿獲緩起訴處分
韓國全州地方檢察廳今(24日)以前總統文在寅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之受賄罪嫌,對其進行不拘留起訴。檢方同時將南韓低成本航空公司「易斯達航空」的創辦人、前國會議員李相稷,以行賄及業務侵占罪嫌移交審判。至於文在寅女兒文多惠及其前女婿徐某,則予以緩起訴處分。 據調查,檢方自李相稷2018年3月出任參與文在寅政府時期公共建設項目的中型建設公司「中進集團」(중진공)的理事長後,便針對其實際持有的易斯達航空聘用徐某擔任常務理事的經過展開偵查。 檢方發現,曾任職遊戲公司的徐某雖無航空業實務經驗,卻能進入易斯達航空擔任高管,背景啟人疑竇。偵查結果顯示,中進集團理事長職位與航空公司人事聘用過程間,存在對價關係嫌疑。前總統文在寅在此案中,涉嫌透過中進集團人事案收受李相稷提供的非法利益,而李相稷則被控以航空公司高管職位,作為換取中進集團要職的對價。
台南「路人阿伯」報警遭盜290萬 真實身分警傻眼:難怪小偷會抖
一名「路人阿伯」於2023年底到台南市警二分局報案,稱其放在車上的現金500多萬元遭賈姓司機侵占290萬元。警方迅速展開調查,並在數日後將賈男逮捕。令人意外的是,事隔數月,警方在支援其他案件時才發現,「路人阿伯」的真實身份竟是已故太陽聯盟精神領袖吳桐潭的義子「乾峰」洪乾峰。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警方表示,當時偵辦侵占案時,並未察覺洪乾峰的特殊背景,直到北部警方通知洪涉嫌槍砲案件,才驚覺他在太陽聯盟的地位不凡。據了解,洪乾峰長期在台南活動,但行蹤極為低調,甚至案發當日,他僅穿著簡樸的汗衫與深色長褲,完全不像攜帶巨額現金的富商形象。當警方聽聞他丟失290萬元時,還曾訝異地提醒他不該將大量現金放置車內。根據調查,賈姓司機是透過友人介紹認識洪乾峰,雙方熟識程度不明。2023年底洪乾峰帶著570萬元現金來到台南,身上僅攜帶10萬元,其餘560萬元留在車內。他下車前特別叮囑賈男不要亂停車,然而當他用餐結束後,卻發現賈男已經連人帶錢消失無蹤。警方獲報後,立即展開監視器追蹤,首先發現賈男曾現身於安平區某旅館,但對方疑似察覺被黑白兩道追查,遂迅速轉移藏匿地點。賈男多次更換計程車,最終逃往郊區旅館,企圖拖延警方偵辦進度。然而就在他準備尋找接應時,警方已經鎖定其行蹤,迅速將其逮捕。面對警方訊問,賈男得知洪乾峰親自報案後,嚇到全身發抖,立刻交還290萬元贓款與車鑰匙。台南地方法院審理此案時認定,賈男作為洪乾峰的司機,雖主要職責是駕駛,並不涉及財務管理,但由於洪在事發當天曾明確交代保管車內現金,屬於臨時附隨業務範疇,符合業務侵占罪要件。此外,賈男曾有傷害前科,且5年內再犯,屬累犯,然而因檢方未請求加重刑責,法院考量其前科與本案罪質不同,且贓款已全數歸還,因此未予重判,最終判處6個月徒刑。警方事後回憶,賈男當時的驚恐反應異常激烈,現在看來,他的害怕恐怕並非僅來自警方偵辦,或許是意識到自己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
分析「Andy做錯3件事」 律師曝「不該給股份」:未來岳母算什麼?
網紅眾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布分手,Andy昨(11日)發布「分手後我一無所有」的影片,對家寧一家提出8大指控。對此,律師林智群點出,Andy犯了3個錯,「父母兄弟姐妹都會起異心了,未來岳母算什麼?」林智群在粉專表示,年輕人創業,有一個普遍問題,就是覺得自己什麼都不懂,又過於相信別人、相信長輩,想說自己努力拼事業就好,我的未來不是夢,結果就是,努力了半天,才知道拼的是別人的事業。林智群分析,Andy犯了3個錯,包括一開始不應該把存摺印章交出去、成立公司時,不應該讓曾媽媽擔任負責人,還持有50%股份,以及沒有查帳。他直言,「一般公司每年都會分紅,賺很多錢,卻沒分紅,就應該找律師了,怎麼會等10年後才找?如果曾媽媽整理帳務整理幾年都整理不出來,她不是故意不提供,就是能力不足,都不適任。另外不要相信什麼『對方是未來的岳母』,在幾千萬上億金錢之前,父母兄弟姐妹都會起異心了(看看張韶涵、江蕙),未來岳母算什麼?」林智群指出,經紀人或財務,只能是公司員工,寧可給高薪,不應該給他們股份,公司法規定2/3股份出席,過1/2同意,就可以做重大決議,當Andy同意家寧25%、家寧媽50%時,對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關心你事業的長輩有兩種,一種是純關心,一種是盤算你,越早看清楚,比較不會受傷。他認為,現在能做的,就是要求給付之前沒給的分紅,沒道理75%的股東有拿到錢,25%的股東沒拿到錢,如果曾媽媽把錢全部給自己跟家寧,也有背信罪、業務侵占罪的問題。
台東女業務「拚業績」賤賣12輛車 遭公司提告吐回452萬
台東某汽車公司一名徐姓女業務員為拚銷售業績,多次以低於車廠建議售價的方式賣車,導致公司損失慘重。經台東地方法院判決,徐女須賠償公司總計452萬餘元。根據判決,徐女自民國105年至110年間任職於該公司,負責汽車銷售、交車及協助辦理貸款等業務。為達成業績目標,她以低於車廠建議售價的價格銷售汽車,並偽造帳目補足成交價與建議售價之差額,甚至侵占客戶支付的款項。公司經清查,發現她販售的12輛車均低於建議售價數萬元,其中一輛建議售價80.5萬元的車,僅以67萬元售出,差額高達13.5萬元。此外,徐女更冒用買主名義偽造文件,申請車貸,侵占貸款金額填補財務漏洞。舉例而言,一輛建議售價83.5萬元的車,實際成交價為77.5萬元,她收取客戶71萬元後,侵占全額,並偽造申請82萬元的車貸,導致公司損失車貸金額。清查結果顯示,徐女造成公司因低價售車需補貼368萬餘元,另侵占公司款項近84萬元,累計損失達452萬餘元。公司隨後對其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對此,徐女也承認犯罪,表示願意賠償,而台東地方法院也依業務侵占罪判處徐女10個月徒刑,並在民事判決中要求全額賠償公司452萬餘元。
泰式餐廳藏內賊!菜鳥員工搜刮營業額8.4萬 業者怒報警發文
台中市北屯區22日晚間11時許發生一起竊盜事件,1間泰式料理店的8萬4000元營業額離奇消失,業者調閱監視器追查兇嫌,沒想到其身分竟是店內剛入職3個禮拜的20歲林姓男員工,氣得業者將行竊畫面上傳至網路上並報警處理,警方受理後已傳喚林男到案說明,若他未到警方將持拘票登門逮人。據了解,林男3周前到北屯區1間泰式料理店任職,他工作認真的態度獲取業者信任,因而將打烊收店及整理當天帳目的重任交付給他,未料林男竟動起貪念,趁同事上廁所時,順手將收銀機內的8萬4000元現金據為己有,直到業者察覺當天營業額消失,隨即調閱監視器才拆穿店內藏有內賊一事。業者表示,林男到職以來皆認真上班,並不知情他有無欠債或染上惡習等情事,但他曾預支薪水,可還未回覆就被他順手牽羊偷走營業額,氣的業者將行竊畫面上傳至網路上,並通報警方協助處理。警方說明,林男行竊後便消失匿跡失聯,他此舉已涉犯《業務侵占罪》,事後警方已鎖定林男行蹤,並將他傳喚到案釐清過程,若他不願配合警方將持拘票上門逮人。
店員偷喝養樂多!手搖飲老闆告到底「我要立威」 1瓶代價9萬元
台中一名林姓女子及許姓男子在手搖飲店工作,不料2人竟偷喝店內的養樂多,被龔姓老闆發現後提告。庭訊時,手搖飲店老闆直言「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台中地院簡易庭審理後,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換算下來,偷喝1瓶養樂多的代價高達9萬元。判決書指出,林女和許男為台中某手搖飲店員工,2人卻偷喝店內的養樂多,遭龔姓老闆提告。雖然2人事後皆坦承犯行,然而龔男於庭訊時陳稱「養樂多1瓶價值新臺幣18元,我沒有調解意願,我要在我店裡立威,我要以這個案例作為經營飲料店其他店員的警惕」等語,堅持要2名員工受到懲罰。台中地院簡易庭衡以被告2人所犯業務侵占罪之犯罪情節,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顯可憫恕,且所犯為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科處法定最低度之刑猶嫌過重,被告2人所為衡情不無可憫,爰均依刑法第59條規定各酌減其刑。對此,龔姓老闆則說「尊重法院判決,沒有意見」。最終,台中地院簡易庭依業務侵占罪判處林女、許男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另外,被告2人業務侵占之養樂多各1瓶,分別係其等之犯罪所得,既均未扣案,亦未返還告訴人,均應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第3項規定,於其等罪刑項下各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一銀分行驚傳行員監守自盜!出納主任A走629萬 成內鬼手法曝
第一銀行位於桃園八德的分行4日發現鈔票現金短少,清查後發現是45歲李姓女主任監守自盜,利用每次清點現鈔時,一綑現金抽取幾張千元大鈔,不到1年來拿走629.1萬元。警方4日受理報案,依業務侵占罪嫌偵辦。據了解,該大湳分行4日清點現金時,發現一綑百萬元鈔票少了幾張,清查後發現居然短少629.1萬元現金,清點現金的李姓主任疑似投資股票失利,坦承每次清點現鈔時,每捆都會拿走幾張監守自盜。初步清查做案時間不到1年,銀行長期以來都沒發現,4日清點時察覺有異。警方獲報後偵辦,已經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依業務侵占罪嫌偵辦。銀行也發出聲明,指主動清查,4日發現行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現金,當日即向警方報案,並向主管機關通報重大偶發事件。該行員並未挪用客戶資金,客戶權益並不受影響,該行員也深表悔意,並表達償還意願,且銀行已經投保銀行業綜合保險,不會造成損失,但將向行員究責,以維護權益。銀行也說,將深切檢討事件發生原因,強化相關作業流程並加強教育訓練。
站收銀台偷刪單!燒肉店員工「半年內撈76.8萬」下場悲劇了
監守自盜下場慘了!一名許姓男子在燒肉店工作,趁著顧客結帳之際,先是收取帳單費用,接著利用職權將部分餐點明細刪除,以此將「未列入營業額」的款項盡收囊中,短短5個月內非法獲利高達逾76萬元,經檢方調查偵結,將許男依違反《業務侵占罪》起訴。據了解,該起事件發生於去(2023)年7月至11月間,許姓男子前後在某燒肉店的高雄、台南門市擔任餐廳服務員,負責送餐與結帳的許男竟利用職務之便撈油水,私吞店家高達76萬8000元的營業收入。如今犯案手法也被曝光,許男趁著幫顧客點餐結帳時,先是向對方收取帳單費用,而後神不知鬼不覺進入點餐系統「刪單」,悄悄將部分餐點明細刪掉,食髓知味的他,以同樣手法在2間燒肉分店大撈一筆,業者事後驚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畫面查看,才逮到內賊。東窗事發後許男也坦承犯案,並將剩餘的70萬元贓款歸還,經檢方調查偵結,將許男依違反《業務侵占罪》起訴,同時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