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過失傷害...
」 林則均 瘋狗 粉碎性骨折 妨礙公務
3月女嬰遭猛搖致失明、腦萎縮 冷血保母遭判7年半定讞
2019年保母謝旻燕在照顧僅有3個大的李姓友人之女時,因為猛力搖晃女嬰的頭部導致其最終雙眼失明、發展遲緩。最高法院今(10月27日)判決出爐,法官考量謝女否認犯行,且拒絕與被害人進行和解等,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判處7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案件發生於2019年1月28日至2月13日期間,謝女因疏於照顧,導致女嬰身上出現瘀傷等,而2月19日,謝女明知女嬰僅有3個月的大小,但仍對其猛烈搖晃,女嬰也因此有虐性頭部創傷,並導致其出現疑似癲癇、意識不清等症狀,最後由謝女丈夫返家後驚覺有異狀才將女嬰送醫,女嬰也因此腦部萎縮、雙眼視力減退至0.02以下、發展遲緩。一審法院認為謝旻燕否認犯罪,拒絕和解與賠償,且未向家屬道歉毫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拘役50日,不得易科罰金,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重傷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二審法院則認為原審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有誤,改以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處謝旻燕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並就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7年6月,再上訴三審後於今日駁回,全案定讞。
韓國男動手術「想變大」慘被切斷 醫師挨告罰700萬
每種手術都有風險,患者應該自行評估。南韓一名35歲男子在首爾進行下體增大手術,因為醫師的疏失,竟將重要組織切斷,結果出現性功能障礙以及排尿困難。法院審理後,判處醫師700萬韓元罰金。根據《中央日報》報導,涉事的泌尿科醫師被指控2020年在首爾江南區一家診所為35歲男子實施下體增大手術時,不慎切割到生殖器,以致於受損。由於男子先前已經接受過2次手術,海綿體和人工真皮植入物已經出現沾黏,但醫師卻沒有告知嚴重後果。檢方起訴書提到,醫師試圖強行分離男子的生殖器,導致海綿體和尿道斷裂。醫師在庭審中辯稱,雖然預見了海綿體和假體的沾粘,但不可能預見手術過程中會發生損傷,因此不存在違反解釋義務的情況。然而,法官審理指出,醫師如果有注意到,解剖困難或確認有損傷,就應該在問題發生前停止解剖並進行縫合,如此就能防止併發症的發生,但是卻強行進行手術,造成無法挽救的後果。法官認定醫師違反說明義務,未說明手術可能引起的風險,即使受害者簽署手術同意書,也很難預見會出現嚴重的併發症。自手術以來,男子一直承受極大的身心痛苦,包括尿失禁和性功能障礙,如果病患有被充分告知事實,可能就會拒絕動手術。只是考量到醫師在手術後,親自將男子轉到其他醫院,承擔部分的住院和手術費用,以防止損害擴大,而且部分損害賠償已在民事訴訟中討回。據悉,醫師去年被判須支付總共2463萬韓元的賠償金,因此一審認定業務過失傷害罪成立,判處罰金700萬韓元。
「單腳天使」升小三 父曝徐小妹走進教室身影:看到成長都值得
2013年出生的可愛「單腳天使」徐又立,甫出生便沒有雙手,僅有左腿,但在父母細心的照顧下,徐小妹仍健康快樂的長大,如今已升上三年級。1日徐爸爸在臉書「央宗米線」分享女兒走進教室的畫面,感嘆表示,看到女兒的成長一切都值得了。據悉,徐小妹的媽媽在懷孕時,曾至新北市一間婦幼聯合診所進行12次產檢,當時負責的醫師皆表示胎兒健康無異狀;沒想到生產後才發現,徐小妹竟僅有左腿,家屬氣憤控告醫師業務過失傷害罪,但新北地院研判超音波未必能探查出胎兒的身體異狀,因而予以不起訴。所幸,徐小妹雖然肢體不同於一般人,但在父母的悉心照顧下,依舊健康快樂的成長,徐父也經常在臉書PO出女兒的生活點滴與網友分享;近日,徐爸爸便分享了徐小妹使用義肢,靠著自己的力量,一步一步的走進教室的背影,雖然行走的速度緩慢,但確相當穩定,看著女兒的身影,也讓他不由得感動寫下,「看到小老闆(女兒)的成長真的覺得什麼都值得了。小老闆也迫不及待的想見新老師及同學們,快步的走近教室讓大家看到她的成長,很棒。」徐小妹升上三年級,靠自己的力量走進教室,讓爸爸感到十分欣慰。(圖/翻攝自「央宗米線」臉書) 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鼓勵,「超級超級棒的又立」、「又立真是太強悍了」、「好感動的一幕~爸爸一定很驕傲~又立好棒哦,爸爸也好辛苦~加油哦」、「看著又立靠著自己的力量走進教室,替她感到開心,新學期加油哦。」
護理師剖腹產後腹痛3年 竟是「紗布」惹禍
新北市亞東醫院1名護理師離職後,對原單位還有感恩之情,便在2017年懷孕後回到醫院剖腹生產,術後卻不斷腹痛,她忍了好幾個月回診照X光,醫生都沒發現異狀,只開止痛藥,但腹痛的症狀始終沒有消除,直到去年前往另家醫院檢查,才發現右腹內竟「有1塊紗布」,因此怒告當年開刀與急診醫師,涉業務過失傷害罪,檢方偵查時雙方達成和解,2醫師均不起訴。據悉,當初問診的謝姓亞東急診醫師,明知放射線報告已記載,「linear high density material in RLQ(指右下腹) of abdomen, to be determined」,意指右腹存有高密度材料異物、有待確認,謝男卻沒告訴護理師,也沒進一步檢查,只開止痛藥給護理師吃。護理師一路腹痛到去年,實在受不了只好換到其他家醫院檢查,發現右腹內有一塊4吋X8吋的顯影紗布,且造成右腎水腫併輸尿管狹窄,決定回亞東醫院開刀取出,當下她傻眼又生氣,並對當初開刀醫師、急診醫師提告。2名醫師到案都自認沒疏失,但檢方指出護理師在剖腹生產前很多年,曾在亞東醫院動過盲腸手術,2次開刀部位相近,儘管很難釐清到底是哪一次手術遺留的紗布,但婦人生平只開過2次刀,亞東醫院都有責任。原本檢方打算調閱護理師的病歷資料、委請醫審會鑑定時,突然收到護理師撤告,她坦言對亞東醫院有感情,因此同意和解撤告,檢方將2名醫師不起訴。亞東醫院今對外回應表示,本案發生在2017年,且雙方已和平解決司法爭議,針對個人隱私的保護及對司法的尊重,醫院感謝各界關心,其他不便對外說明。
男童溺水8分鐘枉死!「老師顧滑手機」8人被判刑 親爸怒:4年來一毛都沒賠
台中一名12歲男童,2017年7月間由補習班老師帶至游泳池游泳,過程中不慎踩進深水區溺水,但2名老師只顧著滑手機,4名救生員聊天沒注意,導致男童溺水8分鐘才被救起,變成植物人,最後仍不幸過世。台中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負責人、現場主任、4名救生員及2名補習班老師不等刑期。據悉,男童參加由補習班舉辦的泳池戶外教學活動,由補習班主任張女、班導師陳女帶隊至后里游泳池玩水,怎料男童約一個小時後,因拉高分隔的浮繩越界進入深水區,腳踩空在水裡掙扎,不斷揮動雙手、抬頭搶呼吸,卻沒人發現,隨後沉入水中,時間長達8分鐘。直到後來,有同學發現男童溺水,趕緊向救生員求救,但蔡姓救生員還沒發現事情嚴重,竟要同學先幫忙將男童拉上岸,耗費48秒後才驚覺不對勁,立刻跳水中救人,事後男童雖然恢復呼吸心跳,但已成植物人。而這段期間,張女和陳女只顧著滑手機,劉姓及蔡姓救生員也顧著聊天,未發現異狀,其中陳姓救生員還被叫去修馬桶,現場只剩3名救生員,依規定游泳池須配置4名救生員,但現場卻少一人,加上沒有分配責任區育,採取走動式巡邏,以致於釀成悲劇。(圖/翻攝自后里游泳池臉書)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老師和救生員等8人起訴,但男童等不到一審判決,在2019年3月4日宣告不治。台中地院近日審理,僅陳姓救生員坦承犯行,其他7人皆否認犯行,法官撤銷檢方起訴的「過失致重傷害罪」,改依過失致死罪,判游泳池負責人一年8月、現場主任一年2月、蔡姓、劉姓救生員一年6月、張姓救生員、補習班主任及老師各判8月,其中陳姓救生員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判決出爐後,男童父親仍憤憤不平,《蘋果新聞網》報導,男童父親表示「我兒子連一審法院判決都看不到,2年前就走了。這遲來的正義,有什麼意義?」更痛批這4年來,游泳池和補習班一毛錢都沒賠償,也不認罪,「他們能拖就拖,我們早已苦不堪言」。
7歲男童學柔道遭「重摔27次腦死」 冷血教練複訊後被「請回」
台中市豐原區南陽國小一名7歲黃姓男童,21日在私人柔道館練習時,在練習時遭教練、學長輪流重摔27次,導致顱內嚴重出血,宣告腦死;事後,何姓教練被依過失傷害罪移送。台中地檢署今(24日)複訊,認為他無逃亡之虞,裁定請回。男童家長淚訴,小孩才去上柔道2個禮拜,便遭國小4年級學長、男教練輪流練摔,過程中孩子不斷哭著求饒「我的頭」、「我的腳」,但他們都不為所動,仍繼續側摔、過肩摔,教練也沒制止,導致孩子性命垂危。經過調查,何姓教練是一名退休員警,到案後坦承有多次摔男童,被依《業務過失傷害罪》送辦。台中地檢署今(24日)進行複訊,因還要傳喚其他證人,加上考量教練無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請回。
台中7歲男童學柔道遭重摔腦死 家長淚控「孩子下跪求饒沒人理」
台中市豐原區南陽國小1名黃姓男童(7歲),21日在私人柔道館練習時,疑似練習時遭教練、學長輪流重摔20多次,當場疑因腦震盪嘔吐並陷入昏迷,雖緊急送醫,但因顱內嚴重出血,宣告腦死,家長氣憤提告。家長控訴,孩子才去上柔道2個禮拜,遭1名國小4年級學長跟男教練輪流練摔,即使男童多次高喊「我的頭、我的腳」,教練和學長依然不為所動,男童禁不住多次側摔及過肩摔,曾倒地求饒,教練也未加制止。目前,家長已經報警提告。警方調查,該名教練是退休員警,年約70歲,到案後他坦承有多次摔男童,訊後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送辦。教育局表示,已經介入調查了解,將持續關心男童狀況,已請學校主動協助學生家長提供法律扶助,且必要時協助求償。
小模整臀術後大小不一撕裂傷 整形名醫挨告起訴
2014年1名謝姓小模在公司安排下進行豐臀手術,但術後右側假體嚴重位移,不但讓她的俏臀變成一大一小、高低不同,還造成撕裂傷,憤而提告賴姓整形名醫。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發現賴男替謝植入的假體未經食藥署許可,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賴起訴,而販售假體的廠商未經許可亦涉嫌違反《藥事法》,已另行分案偵辦中。檢方調查,2013年12月,謝女在公司安排下前往賴男的診所接受免費整形療程,謝女則提供整形前後照片,供診所招攬生意。2014年2月,賴為謝女臀部進行植入假體手術,但術後謝女的右側臀部假體位移,造成兩側高低落差而導致撕裂傷,2017年2月回診,並憤而對賴男提告。檢方調查發現,賴男使用的假體並未取得食藥署輸入許可。賴辯稱,診所向廠商訂購假體,他並不清楚假體未取得合法輸入許可,但手術順利,沒有過失。檢方認為,賴在未查明假體是否取得我國許可前,就將非法假體植入謝女臀部,涉有過失,今依法起訴。
警車違規左轉被超速小黃撞上 老外受傷嚴重提告2駕駛
吳姓運將2018年載客以時速97公里狂飆,行經北市忠孝東路時,撞上違規左轉的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警備車,造成2車共6人受傷,其中吳男車上加拿大籍乘客受傷最重,第4節腰椎壓迫性骨折,他因此憤而提告,台北地檢署認為吳男超速行駛,而警備車則違規左轉且未禮讓直行車先行,雙方均有過失,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吳男及駕車的林姓警員。檢方調查,2018年5月24日凌晨3點20分許,計程車吳姓運將載送3名乘客返家途中,行經北市忠孝東路4段與光復南路口時,明知該路段限速時速為50公里,竟以97公里時速狂飆;當時北市警大安分局林姓員警駕駛警備車在路上巡邏,卻從忠孝東路左轉光復南路,沒有禮讓直行車且違規左轉,導致對向的吳男煞車不及,高速撞上警備車的右側,造成員警、民眾6人受傷。由於吳男車上的35歲加拿大籍男子第4節腰椎壓迫性骨折,傷勢最嚴重。他憤而向大安警分局提告。
汐止保母傷嬰案 今開庭雙方未和解
新北市汐止區商姓保母去年5月受託照顧6個月大的黃姓男嬰,竟多次以丟擲方式將男嬰摔在床墊上,男嬰送醫治療時,從顱內取出40毫升的血塊,事後有癲癇等症狀,現仍接受治療中;黃姓父母控告商女,檢方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提起公訴,今士林地院開庭商女否認有過失傷害的犯行,雙方都表示不願意和解。50歲商女受託每天從早上7點半到下午5點半照顧男嬰,去年5月21日傍晚,男嬰突然翻白眼、失去意識而送醫救治。商女開庭時否認犯罪,並稱每次都是彎腰,從沒有丟擲,以她的身體柔軟度可都是輕放在和式地板的床墊上,並稱可以當庭示範。但黃父、黃母則以醫院診斷證明,認為兒子罹患兒虐性腦傷,頭部外傷硬腦膜下出血,認定是從膝蓋的高度,丟擲嬰兒,每天多次才會導致有舊傷的情形。商女曾在醫院向男嬰父母當面道歉並稱確實有丟嬰兒,黃母全程錄音,沒想到開庭商女竟改口。
「瘋狗警」踢斷民眾腳害慘終身 竟擺爛2年拒賠償
現職桃園市大園分局警員林則均(28歲),在蘆洲分局服務期間多次出現暴力失控行為,不但曾對遭壓制的嫌犯踹頭、用槍戳太陽穴,甚至在處理車禍時將1名當事人的左腳踢斷,當事人要求賠償,但林男拖延近2年仍未處理,分局也管不動他,當事人感嘆「難道我的腳是活該被踢斷嗎?」本月28日,記者來到蘆洲的1間辦公大樓,1名男子走路一拐一拐的迎向前來,他就是遭警員林男踢斷左腳的當事人小克(化名、42歲),每想起1年半前的那個晚上,小克仍覺得往事歷歷在目,心有餘悸,「他不但踢斷我的左腳,也毀了我的人生。」2018年11月20日晚間,小克與友人阿明(化名)在蘆洲1間薑母鴨店準備用餐,他請阿明先將機車停到自己家中,豈料,阿明途中在信義路124號前與另1輛機車發生車禍。當時林則均已在處理車禍現場,他先問阿明「你有沒有移動車禍現場?」阿明驚訝的說:「我還有辦法移動車禍現場嗎?」此話卻惹火林男,怒斥「我問什麼,你就回答什麼,不要耍嘴皮子!」小克見林男言語相當跋扈,便上前與林男理論,「他(阿明)都倒在地上了,你覺得他有辦法移動現場嗎?」結果林男一聽怒火中燒,開始反嗆小克「我專治流氓」、「來打我啊」;兩人因而引發口角,林男認為小克涉犯妨礙公務罪,因而將小克壓制在地。僅管小克沒有反抗,但林男仍對著他的左腳猛踹,「當下我意識到左腳已經斷了,不斷哀嚎拜託他別打了,我腳真的斷了,但他就像發瘋一樣。」直至救護車抵達,林男才終於罷手,事後經醫師診斷,小克的左膝全碎、左腿骨折。林則均(右3)在桃園市大園派出所擔任員警時,成功逮獲毒犯,獲得大園分局長郭森永獎勵。(圖/翻攝大園分局臉書)一名曾與林則均合作過的偵查隊員說,「他個性像瘋狗一樣,出事不意外。」同事私下也給他取外號叫「瘋狗」。本刊也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2019年11月林則均在桃園市逮捕毒販時,因為猛踹遭壓制的嫌犯踹頭部、還用手槍狠戳嫌犯太陽穴遭質疑執法過當。(圖/翻攝畫面)
像瘋狗一樣!失控警壓碎民眾膝蓋 救護車上嗆:來打我啊!
桃園市大園分局大園派出所員警林則均(28歲)任職於新北市蘆洲分局時,在處理1場交通事故因與民眾小克(化名、42歲)發生口角糾紛,一時情緒失控將小克壓制在地,豈料在過程中竟將小克左膝蓋壓碎踢斷、造成小克左腿骨折,終身不良於行,事後林則均在小克戒護就醫時,竟還在救護車上挑釁:「來打我啊!」事情發生在2018年11月20日晚間,小克前去關心朋友車禍因而與在場員警林則均發生口角,過程中小克遭到林則均壓制,豈料這一壓,竟將小克的左膝壓碎、左腿骨折,當小克被送上救護車後,林則均仍不忘繼續對小克羞辱挑釁「來打我啊」、「不是很秋」。最後經過醫師診斷,小克的左腿膝蓋幾乎被踢碎,左腿也多處骨折,全身多處勒、挫傷。小克遭到警員林則均壓制後,造成左腳多處骨折、全身多處擦、挫傷,治療過後仍不良於行。(圖/讀者提供)在小克眼中的「暴力失控警」林則均是警專33期畢業,現年28歲,至今未婚,在蘆洲派出所實習畢業後就留在蘆洲所擔任員警,但一直是分局的頭痛人物。1名曾與他合作的偵查隊員說,「他個性像瘋狗一樣,出事不意外。」根據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小克的左側脛骨粉碎性骨折、左側腓骨閉鎖性骨折,身上更有多處擦、挫、勒傷。(圖/讀者提供)2017年2月,他因處理違停事件,與民眾爆發口角遭投訴,同年7月受理民眾案件時,又因沒有處理遭到檢舉;2018年4月,遭民眾投訴態度跋扈共2件;11月,他又2度拒絕受理民眾報案,11月底,處理車禍案件時,又被投訴態度不佳。僅在蘆洲分局服務2年間他就遭民眾投訴8次,不久就被調至警備隊,然後又調至桃園大園派出所。本刊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治療,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蘆洲分局強調,此案已盡力疏導處理,但該民眾仍認為警員事後對他不聞不問,因而心生不滿,將會持續盡力協調,盼能早日平息兩人心中的仇恨。儘管另外一名員警在旁制止,林則均仍不斷對其他嫌犯揮拳。(圖/本刊攝影組)
惡警遭控「自製筆錄」 竟在急診室逼簽名!連醫生都看不下去
桃園市大園分局大園派出所員警林則均(28歲)遭民眾控訴,2年前在新北市蘆洲區處理車禍案件時,因壓制一名男子小克(化名、42歲),不慎將他的左膝蓋壓碎,甚至在小克送醫急救時,前來處理的員警還拿出「憑空冒出」的筆錄要他與女友美美(化名、40歲)簽名,若不從就要將他們帶回警局,讓當時醫師都看不下去,出面制止。本刊調查,小克遭林則均壓制在地後,造成他左膝近乎粉碎、左腳骨折,從此不良於行,無法從事粗重工作,更無法久站。但更誇張的是,小克控訴,女友陪他到醫院急救,2人都還沒踏進警局,卻有員警憑空生出筆錄,到醫院要脅美美簽名,否則就要將2人帶回警局,直到醫師出面制止,他們才就此作罷,「那個筆錄根本與事實相反。」美美氣憤的說。本刊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治療,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小克指控,當時他人還躺在急診室,林則均竟然就拿著已經完成的筆錄要求他簽名。(圖/讀者提供)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當事人另外指控當初處理案件的員警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要他簽名,分局表示,正在清查有無此事,「但應該不可能。」蘆洲分局強調,此案已盡力疏導處理,但該民眾仍認為警員事後對他不聞不問,因而心生不滿,將會持續盡力協調,盼能早日平息兩人心中的仇恨。
放話「一條腿20萬」 惡警踹碎膝蓋不認帳!還反告被害人
桃園市大園派出所員警林則均(林男、28歲)曾在新北市、桃園地區抓逮過多名嫌犯但也因為執法爭議,進而躍上新聞版面。本刊接獲投訴,林男在2018年於蘆洲處理一起車禍時,因情緒失控,將當事民眾小克(化名、42歲)的左膝、腿壓斷,事後與民眾和解未果,林男家屬甚至撂下狠話「1條腿只值20萬」。而當時蘆洲分局多名幹部出面協調和解金雙方也沒共識,最後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本刊調查,壓斷腿事件發生後,林則均疑似擔心事發過程密錄器畫面外流,一度還謊稱「密錄畫面損毀。」直到小克揚言對他提告《毀損證物罪》,密錄器畫面才又出現。林則均的態度讓當時蘆洲分局長陳杏結等幹部相當憤怒,但仍出面幫忙協調,前後募款近50萬元,希望能與小克和解。起初,小克要求300萬元賠償金,分局幹部覺得金額太高,和解未果,雙方接連多次交鋒,和解金都是以50萬為單位「驟減」,最後林男家屬竟丟下一句 「我問過律師了,一條腿值20萬,看你要不要。」讓小克相當氣憤,「難道我的人生就只值20萬?」林男的長官透露,林則均工作態度散漫,常把案件放在櫃子裡不動,被發現後,還要三催四請才願意動作,且喜歡用自己的方式逮捕嫌犯,過程違反規定也容易讓人受傷。「他把人腳踢斷的事,分局長官都在想辦法處理,但他一副擺爛的樣子,讓人看了討厭。」大園派出所黃姓所長對於他的評價及工作表現不願意多談,僅說「他(林男)目前還沒被投訴」。斷腿事件發生已經將近2年,小克仍沒有收到林則均的1句「對不起」,雙方也沒達成和解,跛腳的小克只能看著林則均繼續當「人民保母」,心中滿滿的不甘,目前已對林則均提起《傷害》、《業務過失傷害》、《強制》等告訴,盼望司法能還給他公道,也希望林則均的長官能協助處理。本刊致電林則均,他表示此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多談,「當初這件事讓我身心俱疲,我沒有要攻擊他們的意思,一切都是依法行政,現在只想安靜過生活,賠償、責任一切交由司法處理。」對遭控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逼民眾簽名一事,他喊冤表示,「我當時也在醫院,不清楚是誰拿筆錄給他(當事人)。」蘆洲分局針對此案表示,林則均當時到場處理車禍案件所衍生的妨礙公務案件,是因民眾與林則均發生口角衝突,導致身體有所碰撞,林則均才依《妨礙公務》將當事民眾上銬,壓制過程中,造成當事人左腳膝蓋骨折送醫治療,事後該民眾也被依《妨礙公務》移送。而林男《業務過失傷害罪》目前正在法院審理中。當事人另外指控當初處理案件的員警拿沒有訊問過的筆錄要他簽名,分局表示,正在清查有無此事,「但應該不可能。」
【名醫坑上億6】成本4千賣2.6萬 合作夥伴都看不下去
儘管劉乂鳴的「逆轉療法」要價不斐,但仍吸引許多不想吃藥的慢性病友上門求醫,本刊調查,「逆轉療法」一年就要價32萬元,這些還不包含終身諮詢費用8萬元,以及他販售的「牛肉」、「咖啡」,一名曾與劉乂鳴合夥的股東林董(化名)透露「營養品台灣成本(1個月)大概才4000元吧,他卻賣到26000多元。」林董表示,當初他一直勸劉乂鳴以平價出售營養品,但劉卻堅持要用高價才能讓顧客有高檔服務的感受,兩人因此意見不合,之後劉乂鳴更無視合作契約跳槽出去自己開了現在的琍百嘉診所,也因此被林董提告。律師王志超表示,許多診所會兼賣維生素等的營養保健食品,「法規是沒有明文禁止啦,但看他怎麼賣,有的可能會觸犯一些行政法規定。」按現行法規雖沒有禁止醫師的販賣行為,但若是醫師販售的項目是「藥品」,則可能會觸犯《醫師法》、《藥事法》中規定。王志超說,「病患要快點找可以證明『因果關係』的證據,到主管機關檢舉,這個醫師可能涉及《業務過失傷害罪》。」本刊調查,今年3月劉乂鳴曾因「偽造病歷」、「巧立名目收費」,遭到台北市衛生局開罰,但他仍不收斂,持續藉著效用不明的療程瘋狂撈金。台北市衛生局表示,醫師向民眾推薦販售健康食品,現行法令雖未明文規範禁止,但明顯是遊走在灰色地帶,若民眾提出檢舉或吃出問題,衛生單位就會加以稽查,對於此案衛生局已經在關切了解中。劉乂鳴今年3月才曾因「偽造病歷」、「巧立名目收費」遭北市衛生局開罰,但他仍不收斂,持續藉著效用不明的療程瘋狂撈金。(圖/黃耀徵攝)針對遭病患控訴「疾病可以靠療法逆轉」及賣產品給病患一事,劉乂鳴強調,「我是合法的醫師,會評估病患本身的狀況,不會叫他不要吃藥」但仍堅稱,「我本身就是糖尿病逆轉的案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我已經逆轉了幾千個!」對於「營養品是直銷商品」、「營養品成分」等質疑,劉乂鳴坦承「來自很多廠商」他強調,「我幫病患做『選、搭、調』的服務,這是我的技術」;但針對「成分」一事,卻沒有多說,他強調「你花錢治好你的病,你覺得貴嗎?」
治療「板機指」卻肌腱斷裂 醫師不察竟當發炎處理
台北市1名王姓男子因左手姆指有板機指問題,去年在北市某骨科診所就診,由石姓醫師進行微創手術鬆解沾黏的肌腱,但王男後術即因手指腫脹,再向診所求醫,而石姓醫師當時診斷認為只是發炎,不料,王男因痛到無法忍受而至北醫掛號才發現,原來是肌腱斷了2.2公分,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認為石姓醫師涉有醫療疏失,今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嫌將他起訴。王男控稱,他左手拇指因出現手指屈肌腱狹窄性肌腱鞘炎,即俗稱的板機指,當時石姓醫師拿特殊針具插入他拇指搖晃後,表示鬆開沾黏的肌腱,不久就能活動,但幾天後他拇指就腫脹回診,而石姓醫師也只拿消炎藥給他,他因痛到受不了,再赴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求診,結果醫院以核磁共振檢查,發現他肌腱已經斷了。檢方調查,石姓醫師否認醫療疏失,辯稱若手術時弄斷肌腱,王男應非常疼痛,當場應該會說出來。但檢方認為,石在術後告知王男可自由活動,也沒有約定回診觀察,是王自己回診,石又沒未進一步安排轉診或相關醫療處置,而北醫診斷王男拇指肌腱並非瞬間斷裂,可能與王在不知情狀況下自由活動指頭有關,認定石涉有醫療過失,依法起訴。
熱水燙男嬰「皮掉一層、腳趾變形」每晚哭醒 無良保母判刑出爐!
台北市一名25歲蘇姓無照保母,2018年間托嬰時,不但毆打當時只有3個月大的男嬰;還在為男嬰洗澡時,把他直接放進高溫熱水中,導致男嬰全身13%的2到3度燙傷,尤其左大小腿最為嚴重,不但皮當場掉了一層,腳趾還燙到變形;接受清創手術、復健治療1年多來,男嬰不但夜夜被傷口痛醒爆哭,父母還因此產生憂鬱、創傷症候群。士院今天(14日)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蘇姓保母9月徒刑,可上訴。回顧案情,這對新手爸媽是在2018年間,透過介紹,把當時只有3個月大的新生男嬰,託給無執照的蘇姓保母照顧。結果這名保母不但毆打男嬰,更某日洗澡時,將男嬰的左腳放進高溫熱水,造成男嬰13%的體表面積受到二、三度燙傷。男嬰父母說,這一年多來,男嬰常常半夜睡個1、2小時,就因為疼痛醒來大哭;燙傷的腳趾還因此變形,至今仍走路不穩。父母為了專心照顧小孩,全部辭掉工作。看著原本健康的孩子,腳被保母燙到走路歪斜,邊走路邊喊「痛痛」,讓他們看了好心痛。這對父母還因為長期照護孩子,導致出現憂鬱、創傷症候群。檢方認為,蘇姓保母沒有執照,又未注意洗澡水溫,導致男童燙傷後兩腳趾發育不一,被依傷害罪、業務過失致重傷害罪起訴。今天北院判蘇姓保母9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交通員警路口開紅單 遭無照小貨車擦撞輾斷腳趾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柯姓員警(22歲)今天上午10時47分在土城區中華路一帶執行勤務時,不慎遭無照黃姓貨車駕駛(65歲)擦撞,貨車輾過員警右腳, 造成柯警右腳趾當場斷裂,路人見狀急忙報警。警方到達時,將他送到長庚醫院救治,目前無生命危險,警方也將肇事黃男依《業務過失傷害罪》移送偵辦。警方調查,柯姓員警今上午執行取締違規勤務時,在中華路二段、員福街口攔查到黃男無照駕駛貨車,並依規定開單後,繼續在附近取締違規,不料,員警直行員福街口時,又遇黃男,但黃男未禮讓執行勤務的員警先行,與員警發生擦撞,員警右腳硬生生被貨車車輪輾過,造成右腳腳趾斷裂,緊急送往長庚醫院急救。警方表示,分局於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探視及慰問,並對員警認真執勤因而受傷表示不捨,也將全力協助後續請假休養等事宜,也呼籲民眾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社會大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