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騎士
」 車禍 機車 騎士 毒駕 過失傷害
獨/加個油慘噴190萬!碩士駕駛無視出口禁入標誌 逆向硬闖慘了
加油站出口已設標誌禁止逆向進入,仍有汽車駕駛無視規定發生車禍,為此慘噴190萬元。台北市一名具有碩士學歷、在資訊公司上班的張姓男子,不想繞路從加油站入口開進去,直接搶快左轉想闖加油站的出口,害對向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撞傷,遭過失傷害罪起訴,一審判刑4個月,他為了緩刑提上訴並賠償190萬元給受傷騎士,二審改判拘役20天、緩刑2年。本案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台灣中油富陽街站外面,加油站入口在富陽街上,出口在臥龍街與和平東路三段346巷口,張姓汽車駕駛行經加油站出口的對向車道時突然左轉,高姓女子騎機車直行至此不及閃避人車倒地,送醫急救發現左側肢體、軀幹挫傷、下背和骨盆挫傷、左側手肘挫傷、頭部外傷、頸椎挫傷、腦震盪後症候群頸神經根病變、尾椎挫傷、未明示側性髖部挫傷、左側髖部挫傷、臀部挫傷、左眼玻璃體退化等多處傷勢。台北地檢署認定張姓駕駛未注意加油站出口車道設有禁止進入的標誌,貿然左轉導致被害人受傷,涉犯過失傷害罪;張姓男子在台北地院審查庭認罪,他願意賠償但沒有達成調解,法官以簡易判決處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高姓騎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140萬元,但因為她在一審判決後半個月才提出,遭法官駁回,後續之所以獲賠,是因為張姓男子對刑事有罪判決上訴。張姓男子僅針對刑度上訴,並未爭執案發事實,希望輕判或宣告緩刑,北院合議庭審酌他在二審準備程序期間調解成立,給付190萬元完畢,已積極彌補損害也得到被害人原諒,因此改判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及緩刑2年,全案定讞。
苗栗頭份22歲男騎機車撞曳引車 卡車尾重創不治
苗栗頭份市正興路昨天中午發生死亡車禍,22歲盧姓男子騎機車行經水源路182巷口時,不明原因撞上停靠路旁的營業貨櫃曳引車,整個人卡進車斗後方,頭、臉部遭猛烈撞擊,送醫搶救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警方初步排除酒毒駕可能,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仍待釐清。苗栗縣消防局與警方是在昨天中午12時24分接獲通報,指頭份市正興路、水源路182巷口發生嚴重車禍,報案民眾因不敢靠近,無法確認現場傷者狀況。頭份消防分隊隨即派遣人車趕赴現場,抵達後發現一名男子受困於曳引車後方,現場傷勢相當嚴重。消防人員救援時發現,盧男臉部嚴重變形,並有耳漏、鼻漏等頭部重創症狀,已失去呼吸心跳(OHCA)。救難人員立即協助脫困並展開急救,隨後送醫搶救,但仍無法挽回生命。警方初步調查,盧男當時騎機車從尖山地區往頭份市區方向行駛,行經事故路段時,突然撞上停在路旁、已熄火的營業貨櫃曳引車車尾,撞擊力道猛烈,導致機車騎士直接卡進車斗後方。警方指出,曳引車由50歲詹姓男子駕駛,因車輛近期準備進行維修,當時見路旁有空位,便暫時將車輛熄火停放。警方到場後初步未發現詹男及盧男有酒駕、毒駕徵候,兩人也都持有合格駕照。不過,事故究竟是盧男未注意前方路況、車輛偏離行駛路線,或涉及其他因素,目前仍無法確認。警方將進一步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釐清現場跡證及車況,以釐清真正肇事原因與後續責任。頭份警分局長郭譯隆提醒,駕駛人行經道路時應隨時留意前方路況及停放車輛,並依道路環境、天候及車流狀況控制車速,保持足夠的反應與煞停距離,以避免憾事發生。
驚魂一瞬!台南70歲騎士雨天煞車打滑 險遭轎車捲車底
台南市中西區金華路上午10時許發生一起機車自摔事故,一名70歲陳姓男子騎乘機車行經金華路時,疑因當時天雨路滑,加上煞車準備停等紅燈,機車輪胎行經道路標線時突然失去抓地力,整輛車瞬間打滑倒地。騎士摔落路面後,機車更一路向前滑行,驚險滑向前方公車後輪附近,而陳男本人也倒在車道上,後方轎車駕駛發現異狀後立即緊急煞車,及時停下車輛,才沒有讓騎士遭捲入車底,驚險過程讓人捏了一把冷汗。從現場畫面可以看到,當時前方公車因路口號誌逐漸減速並準備停車,後方陳姓騎士也跟著煞車放慢速度,沒想到疑似受到雨勢影響,濕滑路面加上道路標線摩擦力降低,機車輪胎突然打滑,騎士完全來不及反應,連人帶車重摔在地。更危險的是,倒地後機車持續向前滑行,一度滑到公車後輪旁,騎士則倒臥車道,與後方行駛中的轎車距離相當接近。千鈞一髮之際,後方轎車駕駛見騎士突然摔倒,立刻踩下煞車,最終在碰撞前及時將車停住,成功避免騎士遭車輛撞擊甚至捲入車底。所幸這起事故並未釀成更嚴重傷亡,陳姓騎士僅手腳出現擦挫傷,意識清楚,經評估後並未送醫。台南市警察局第六分局表示,經初步了解,70歲陳男當時騎乘機車沿金華路由南往北直行,與60歲陳姓公車駕駛同方向行駛,行經路口準備停等紅燈時,騎士疑因天雨路滑而不慎摔倒並發生碰撞。警方到場後確認,公車駕駛及機車騎士駕照均正常,雙方酒測值皆為0,詳細事故發生原因及相關肇事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這起事故也再次提醒用路人,雨天行車除了視線容易受到影響,濕滑路面及道路標線也可能降低輪胎抓地力,尤其機車在煞車、轉彎或行經標線時更應降低車速、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避免突然重煞。短短幾秒的打滑,就可能讓原本單純的停等紅燈變成生死一瞬,所幸此次後方駕駛反應及時,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事故。
機車族必看!進待轉區該打燈嗎?網掀兩派論戰 正解曝光了
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對此,交通部給出正解表示,並非一律要打,現行規定要求的是騎士進入待轉區前減速並亮煞車燈,主要用來提醒後方車輛注意;只有在實際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才涉及方向燈的法定使用義務。但轉彎、變換車道等行為,仍須依法提前使用方向燈,違規最高可罰3600元。有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詢問「到底為什麼去待轉要打方向燈?」引發熱議,網友看法兩極,有網友支持打燈,認為騎士偏離原本的直行軌道駛向路邊時,若不打方向燈,後方車輛會預設其將持續直行,極易發生追撞,打燈主要目的在於「預先告知周圍車輛下一步動向,提升自身安全」。另外也有網友反對打燈,認為進待轉區打右轉燈,會讓後方與同側車輛誤以為機車是要「直接右轉」,反而造成判斷錯誤;若打左轉燈進入右側待轉區更是違背常理。部分網友更直言,「打了超白癡,開車根本不知道你到底是要右轉還是待轉。」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1條及第94條規定,機車騎士準備進行兩段式左轉、駛向待轉區時,主要應履行的義務是「減速並顯示煞車燈(減速暫停燈號)」,藉此提醒後方車輛減速,而非規定一定要開啟方向燈,而在機車駕照考驗中,考生進行「進入待轉區」的項目時,即使沒有打方向燈,也不會因此遭到扣分。真正需要依規定提前使用方向燈的情況,則是騎乘過程中涉及「變換車道」或「實際轉彎」等動作,依「交通安全入口網」相關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19歲女騎士突失控猛撞燈桿! 議員夫妻巧遇車禍急停救人搶命
屏東縣萬丹鄉10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機車自撞事故,1名19歲吳姓女子騎乘機車行經南北路二段時,不明原因突然失控,猛烈撞上道路旁燈桿,強大撞擊力道造成吳女當場倒地、傷勢嚴重。事故發生之際,萬丹鄉縣議員洪宗麒與妻子胡嘉玲恰巧在附近跑行程,發現路旁發生車禍後立即停下協助;義消許辰安也正巧經過,3人隨即加入救援,與趕抵現場的救護人員合力處理傷者,爭取寶貴的送醫時間。屏東警分局表示,警方於10日中午12時56分接獲通報,指萬丹鄉南北路二段發生交通事故。員警趕抵現場後初步了解,19歲吳姓女子當時獨自騎乘機車,沿南北路二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駛,未料行經事故路段時,機車突然失去控制,隨即撞上路旁燈桿。吳女受到猛烈撞擊後倒地,身體多處受傷,情況相當危急,救護人員到場後立即進行緊急處置,隨後將她送往醫院搶救。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發生後不久,洪宗麒與妻子胡嘉玲恰巧行經附近,兩人目睹現場狀況後並未離去,而是立即停車上前查看並加入救援。與此同時,義消許辰安也剛好經過事故現場,隨即協助處理傷者。3人與現場救護人員共同合作,希望在最短時間內讓受傷女子獲得妥善救治。至於吳女為何會突然失控撞上燈桿,目前確切原因仍有待調查。警方已著手調閱事故地點周邊監視器影像,並進一步釐清女子事故發生前的行車狀況,以及是否受到其他因素影響,詳細肇事原因仍待後續調查確認。警方也藉此提醒,機車騎士及汽車駕駛上路時,除了應遵守道路速限與相關交通規定,也應隨時留意前方道路狀況,避免疲勞駕駛或因分心影響反應能力。尤其機車缺乏車體保護,一旦發生高速碰撞,騎士往往直接承受撞擊,因此行車時更應提高警覺,以降低事故及嚴重傷亡發生的風險。
台中婦騎快車道連撞2車重摔昏迷! 驚險瞬間曝光仍搶救中
台中市西區10日上午發生一起驚險交通事故!一名60歲王姓婦人騎乘機車行經忠明南路快車道時,途中先與一輛同向行駛的白色轎車發生擦撞,疑似因此失去平衡,隨後又與前方另一輛機車發生碰撞。接連撞擊後,王婦整個人重摔倒地,當場失去意識,情況相當危急。救護人員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急救,並將她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救治,目前仍在搶救中。台中市消防局表示,上午8時21分接獲交通事故通報後,立即派遣2車、4名消防救護人員前往現場。救護人員抵達時,發現王婦已意識不清,雖然頭部外觀沒有明顯外傷,但身體有多處擦挫傷,因此立即進行相關急救處置,隨後送醫搶救。警方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前,王婦騎乘機車與35歲陳姓女子駕駛的白色轎車,均由福人街一帶沿忠明南路快車道往民生路方向行駛。行進過程中,王婦所騎機車先與陳女駕駛轎車的右側發生碰撞,緊接著王婦的機車又撞上43歲洪姓男子所騎機車的車尾,短時間內連續發生兩次碰撞,最終導致王婦重摔倒地。這起事故造成王婦全身多處擦挫傷並陷入昏迷,陳姓女駕駛及洪姓機車騎士則均未受傷。警方事後分別對陳女與洪男進行酒測,兩人均無酒駕情形;至於王婦因傷勢嚴重送醫,目前已進行抽血檢驗,相關結果仍待確認。由於事故涉及轎車與兩部機車,且碰撞接連發生,實際事故發生順序、各車行駛位置、碰撞原因及責任比例,仍不能僅憑現場情況直接判定。警方後續將進一步調閱相關跡證,並交由交通大隊分析鑑定,以釐清完整事故經過及肇事責任。
高雄特斯拉暴衝連撞12車 網友感謝賓士擋下衝擊:救了很多人
高雄市苓雅區光華一路與三多二路口、鄰近光華夜市一帶,7日晚間發生一起連環車禍。一輛特斯拉疑似因機械故障突然暴衝,接連撞擊汽車、機車及腳踏車共12輛,造成3人輕傷,事故也波及台電變壓器,導致600戶停電。由於肇事車輛最後撞上路旁一輛賓士車才停下,不少網友認為因此避免更大傷亡,賓士車主事後也發文回應,引發討論。警方初步調查,53歲郭姓男子當時駕駛特斯拉沿光華一路由北往南行駛,行經光華一路與三多二路口時,疑因機械故障失控暴衝,先撞上停等紅燈的一輛機車,隨後再波及另一輛機車及一輛汽車。事故發生後,特斯拉持續向前衝撞路旁變電箱,造成一名機車騎士遭倒塌電箱壓傷,之後又撞擊一輛同向汽車、7輛機車及1輛腳踏車,直到撞上路旁一輛賓士車後才停下。整起事故共波及12輛汽機車及單車,造成3人受輕傷。警方表示,郭姓駕駛酒測結果正常,也未發現毒駕情形,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賓士車主事後也透過社群平台發文表示,「車還可以再買,人沒事最重要,感謝各位朋友的關心」,不少網友也留言回應,「感謝董事長的車擋住!讓傷害減到最少」、「謝謝賓士承擔了一切,救了很多人,包含肇事駕駛,董事長講的很棒,一生平安」、「好人一生平安,謝謝你的車救了很多人,在開進去就是夜市人潮了」、「還好特斯拉撞過來時你們已經下車了,真的福大命大,而且還順便救了周圍其他人,功德無量」。此外,事故也造成台電位於光華一路的兩具167KVA變壓器受損,導致前鎮區三多二路、育德路、民權二路,以及苓雅區三多三路一帶共600戶停電。台電獲報後立即派員搶修,於晚間8時6分恢復576戶供電,並於晚間10時59分完成全數復電。
淡水三寶違規跨雙黃線左轉 女騎士遭撞飛全身傷
新北市淡水區4下午發生車禍,64歲林姓男子行經沙崙路時,違規跨越雙黃線想要左轉,對向的48歲潘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而重摔在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所幸經救治後無生命危險,林男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對他開出2張罰單,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林男駕車沿淡水區沙崙路往淡江大橋方向行駛,而他想開進某連鎖賣場停車場,竟未依規定行至路口,而是直接違規跨越雙黃線強行左轉。對向車道的潘姓女騎士閃避不及而撞上林男車輛,潘女重摔倒地,導致全身多處擦挫傷,更險些波及後方的2名自行車騎士,救護車趕抵後連忙為潘女緊急包紮並送醫救治,所幸經急救後已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確認雙方沒有毒駕和酒駕,林男則辯稱自己「沒看到」,警方針對林男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及跨越雙黃線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6項「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及第60條第2項第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製單舉發,2張罰單可處1500元到3600元罰鍰,確切事故肇責則仍待調查釐清。
超速被拍擔心扣照!新竹男「持砂輪機鋸測速桿」 遭逮辯稱:我在鋸樹
新竹縣關西鎮日前發生一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事件。一名60歲楊姓男子疑因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超速,擔心友人因此收到罰單甚至遭吊扣牌照,竟持砂輪機前往台3線破壞測速照相設備立桿,企圖讓設備無法運作。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當場查獲楊男,訊後依毀損等罪嫌移送新竹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表示,新埔分局關西分駐所於2日晚間9時56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關西鎮台3線55.7公里處有人持工具破壞固定式測速設備立桿。員警抵達現場後,發現立桿已遭砂輪機切割,隨即擴大搜尋,並於距離現場約300公尺處查獲楊男。根據民眾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楊男手持砂輪機對著測速設備立桿鋸切,立桿已出現明顯切割痕跡。警方循線追查後,迅速鎖定涉案機車騎士,並於附近將人攔查到案。楊男起初向警方辯稱自己是在附近鋸樹,但經警方持續詢問後,坦承使用砂輪機破壞測速設備,警方並在其機車置物箱內查扣犯案使用的砂輪機。進一步調查發現,楊男為避免追查身分,犯案前還拆除家人機車車牌,再騎車前往現場實施破壞。警方指出,楊男日前借騎友人的大型重型機車行經該路段,疑因超速遭固定式測速照相設備拍攝,擔心友人收到罰單,甚至面臨吊扣牌照處分,加上近半年來自己也多次因交通違規遭舉發,心生不滿,才會預先購買砂輪機,企圖破壞測速設備洩憤。警方表示,固定式測速設備屬公共設施,一支全新設備造價約新台幣150萬元,若經鑑定確認無法修復,楊男除須負擔相關賠償責任外,也將面臨刑事追訴。警方呼籲,民眾若對交通違規處分有疑義,應循合法管道救濟,切勿因一時衝動毀損公物,以免付出更高昂的法律代價。這起事件曝光,網友紛紛開玩笑直呼,「不是所有英雄都披著披風,有時會拿砂輪機」、「國家說破壞公務,百姓說為民除害」、「他說的沒錯,鋸搖錢樹」、「英雄是孤獨的」、「只要有心,鐵杵都能磨成繡花針,更何況砂輪機鋸樹」。
87歲老翁開BMW板橋車站外「3線道鬼切」 34歲機車騎士遭撞慘死
新北市板橋區3日下午發生死亡車禍,87歲曾姓男子駕駛BMW轎車,在板橋車站南三門外鬼切,從外車道橫跨3線道進入內側道,同向的34歲陳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陳男身受重傷,救治後宣告不治,確切事故原因則仍須釐清。根據當時監視器畫面,陳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沿縣民大道直行欲往台65方向,曾男則於板橋車站南三門外,從外側車道一路跨越3線道,在內側車道與陳男發生擦撞。強大撞擊力道讓陳男重摔倒地,警消趕抵後連忙將他送醫救治,但陳男傷勢嚴重,緊急救治後仍在下午4時35分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確認曾男持照正常、無酒駕情勢,確切事故原因和肇事責任則仍待調查釐清。
轉彎小黃猛撞直行機車 年輕情侶遭「撞飛一層樓高」腦出血搶救中
新北市三重區3日凌晨發生嚴重車禍,70歲戴姓男子駕駛計程車沿重新路一段往新莊方向行駛,行經中央南路左轉時,與20歲石姓男子騎乘的機車劇烈碰撞,石男與其後座的19歲周姓女子遭噴飛約一層樓高,2人身受重傷、腦出血緊急送醫,目前仍在救治中,確切事故責任則仍待釐清。三重分局3日凌晨0時許接獲通報,指三重區重新路一段與中央南路口發生車禍事故,現場有兩人受傷倒地,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交通分隊趕赴現場進行處置與交通疏導。警方初步調查,戴姓男子當時駕駛計程車,沿著重新路一段往新莊方向行駛,行經中央南路口準備左轉時,不慎與對向沿重新路一段直行往台北橋方向他石男劇烈碰撞,石男與周女撞飛約一層樓高後重摔在地,場面怵目驚心。救護人員趕抵現場後,發現石男與周女受創嚴重,石男受有腦出血及骨盆開裂等傷勢,周女亦受有腦出血及骨盆骨折,兩人雙雙由救護車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救治。警方現場對計程車駕駛戴男進行酒精濃度測試,確認其酒測值為 0;至於機車騎士石男之酒測值則尚待醫院採驗釐清。三重分局警方獲報後,第一時間調派警力於現場設置警戒並手勢引導車流,防止二次事故發生。警方隨後完成現場測繪與採證紀錄,全案已依規定處理,至於詳細的車禍肇事原因與路權責任歸屬,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毒駕闖紅燈撞死人拖行350公尺! 休旅車火花四濺駕駛竟毫無反應
高雄市岡山區31日下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重大死亡車禍,一名34歲陳姓男子駕駛休旅車行經嘉新東路、成功路口時,涉嫌違規闖紅燈左轉,當場撞上沿成功路直行的62歲吳姓機車騎士。猛烈撞擊造成吳男重摔倒地、傷勢嚴重,救護人員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將人送醫搶救,但最終仍因傷重宣告不治,令人遺憾。更令人錯愕的是,陳姓駕駛肇事後並未立即停車查看傷者,反而持續駕車向前行駛,車頭一路推著倒地的機車前進約350公尺。機車在柏油路面不斷摩擦,沿途留下長長刮痕,甚至因高溫摩擦引發火勢,火花與濃煙四起,最後整輛機車起火燃燒,熱心民眾見狀趕緊上前協助滅火,驚悚畫面令人怵目驚心。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陳男神情異常、言行怪異,因此依法對其進行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隨即將其當場逮捕,並將同車乘客一併帶回接受採尿檢驗,以進一步釐清案情。警方初步調查指出,陳男疑似為了搶快,在下橋後繞過前方車輛、跨越雙黃線違規左轉並闖紅燈,最終釀成這起奪命車禍。目前全案已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及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建請檢方聲請羈押。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及事故責任,仍待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鑑定。警方再次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能力與反應速度,任何人都不應心存僥倖酒駕或毒駕上路,以免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也提醒所有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號誌,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土城死亡車禍!砂石車右切撞機車 女騎士臟器外露當場死亡
新北市土城區29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63歲鄭姓男子駕駛砂石車,於上午7時許沿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與59歲王姓機車女騎士發生碰撞,王女被捲入車底並遭輾過,救護人員到場時她已明顯死亡,確切案情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上午7時許接獲通報,指位於土城區擺接堡路往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發生大型車與機車碰撞事件,警方與消防救護人員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指派轄區巡邏警力與救護車前往救援,到救護人員到場時,王女臟器外露、明顯死亡,救護車未將其送醫,警方則設置遺體帷幕,並同步封鎖現場實施採證與交通疏導。警方調查,鄭姓男子當時駕駛砂石車,沿著土城區擺接堡路由三峽往土城方向行駛,當行經土城工業區附近路段、準備往右切入金安街引道時,不慎與同向行駛的王姓婦人機車發生劇烈碰撞而導致悲劇。警方對砂石車司機鄭男實施酒精與毒品檢測試劑,已確認其並無酒駕或毒駕情事,警方訊後將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嫌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確切案情則仍須釐清。土城警分局提醒,大型車輛因車身較長、轉彎內輪差及視線死角範圍極大,駕駛行經路口或變換車道時應提前打方向燈並減速慢行;機車騎士亦應盡量避免長時間行駛於大型車兩側或前後死角區域,保持安全距離以維護行車安全。
賓士車福林橋暴衝!波及1車1騎士 駕駛稱:疲勞駕駛
北市士林區福林橋26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多車連撞事故。22歲的楊姓男子駕駛賓士車,沿福林橋南往北行駛,卻在行駛在第一車道時突然向右偏,往前碰撞到前方一輛自小客車與機車,造成機車騎士與其後座乘客2人身體多處擦挫傷,所幸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據了解,22歲的楊姓駕駛疑似疲勞駕駛,沿路行車不穩,於福林橋上無故暴衝,直接撞上前方一輛自小客車,造成自小客車再往與前方機車碰撞,機車騎士與後座乘客當場被撞飛。警方獲報到場後,也對3人進行酒測與毒測,初步並未發現有酒駕或毒駕情事,機車騎士與其後座乘客全身多處擦挫傷,緊急送醫後並無大礙。3人駕籍均正常,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需進一步釐清。士林分局呼籲,駕駛車輛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勿疲勞駕駛,以維護用路安全。北市士林區福林橋26日中午12時許發生一起多車連撞事故。(圖/翻攝畫面)
社畜悲歌?騎士等紅綠燈空檔「打開筆電原地處理公務」 辛酸畫面網瘋傳
印度一段「塞車也要打開筆電工作」的影片近日在網路瘋傳,一名男子騎機車停等紅燈時,竟趁著短短幾分鐘塞車空檔,打開筆記型電腦處理公務,引發全球網友熱議。不少人看完直呼心酸,認為這正是高壓職場文化的縮影,提到「人都快變成工作機器了」。影片是由一名公車乘客所拍攝,畫面可見一名機車騎士在塞車等紅綠燈之際,熟練地打開筆記型電腦,將電腦架在車上開始工作,雖然影片最初的發布者不可考,但畫面已被大量轉載至各大社群平台。隨影片流傳的文字寫道:「紅綠燈前短短塞車5分鐘,這名機車騎士就拿出筆電開始工作。即使上完8小時班,回家路上還要繼續工作,代表回到家後恐怕還得接著加班,在印度,人們正慢慢地變成機器。」影片曝光後掀起兩極討論。部分網友擔心該名男子在馬路上操作電腦恐會影響行車安全,但更多人將矛頭指向企業文化,批評不少公司早已沒有真正的「工作與生活平衡」,員工即使下班後仍無法擺脫工作壓力。有網友留言表示,「每天8小時工作,再加上通勤與回家繼續工作,等於一天有14到16個小時都被工作占據,這不是努力,而是剝削。」也有人直言,「如果連陪伴家人的時間都沒有,那麼拼命賺錢究竟是為了什麼?」另有不少人認為,企業利用員工害怕失業的心理,迫使大家不斷延長工時。一名網友表示,「即使我們不想這樣做,也害怕失去工作,公司就是利用這種恐懼,因此員工只能選擇服從。」這段短短15秒的影片,不僅讓外界關注男子的處境,也再次引發國際社會對過勞、企業文化以及工作與生活平衡等議題的廣泛討論。
淡江大橋騎士自摔救援卡30分鐘 Cheap批機車道設計:缺乏容錯空間
一名43歲朱姓婦人23日騎車行經淡江大橋時不慎自摔,由於事故發生在橋上機車道,救援車輛無法直接駛入,只能改由人行道接近現場,整起救援作業耗時約30分鐘,期間後方機車全數停滯,橋面一度擠滿等待通行的騎士。對此,網紅Cheap認為,事件再次凸顯淡江大橋機車道空間過於狹窄,緊急救援動線與道路設計仍有檢討空間。Cheap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事故發生當天只是一般平日,救援就花了約半小時才完成,若未來發生在假日,人行道擠滿遊客的情況下,救援效率恐怕還會受到更大影響。他指出,淡江大橋機車道過窄的問題,其實在通車前就曾引發外界討論,如今事故發生,也讓相關疑慮再次浮上檯面。一旦橋上發生事故,不僅容易造成後方車流全面回堵,救護車等救援車輛也無法直接進入機車道,甚至難以透過快車道執行救援,只能改由人行道抵達事故地點。針對部分網友將事故歸咎於騎士操作不當,Cheap則認為,「道路安全本來就要容錯率,又不是每個人都是MAX、皮鴉,好的設計,就是要確保有人出錯時,代價不是死亡、也不會讓整條道路陷入癱瘓。」Cheap也提醒,淡水河口每逢冬季東北季風盛行,橋面風勢將更加強勁,屆時對機車騎士而言才是真正的考驗,道路安全問題仍值得持續關注。貼文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熱議,「如果嚴重一點 30分鐘可能人都走了…這個問題真的要重視」、「救護車:我想救。道路:不好意思,請繞到人走的那條」、「我已經想好冬天解決方案了!答案就是:禁行機車」、「交通部表示:我又沒逼妳走這條路。」、「醫護人員又被迫要練跨欄了」。
毒駕害命還扯美沙酮!豐原賓士女驗出4毒 檢憂再犯羈押禁見
台中市豐原區日前發生毒駕奪命車禍,45歲劉姓女子駕車追撞停等紅燈車陣,造成1死5傷。檢方偵訊後認定,劉女涉嫌毒駕致死及施用毒品等罪嫌重大,不僅有逃亡可能,還有反覆毒駕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審酌後裁准,全案持續擴大偵辦。本月19日下午2時許,劉女駕駛賓士車行經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近圓環東路口時,未減速直接衝撞前方停等紅燈的4輛自小客車及2輛機車;車禍發生後,37歲左姓機車騎士遭夾困於兩車之間,送醫搶救仍傷重不治,另有5人受傷送醫,所幸均無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確認各方駕駛均未酒駕,但劉女接受唾液毒品快篩後,檢出依托咪酯、鴉片、甲基安非他命及甲基卡西酮等4種毒品陽性反應。面對檢測結果,劉女辯稱自己近1、2個月都在服用戒毒藥物「美沙酮」,才會出現毒品反應。對此,法醫高大成博士指出,美沙酮是戒毒替代藥物,主要用於降低毒癮,不會產生嗎啡類毒品帶來的快感,也未曾聽聞會因此導致跌倒或車禍;反倒是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常造成意識混亂、判斷力下降、步態不穩及暈眩,極易引發交通事故。案經豐原分局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承辦檢察官廖云婕命偵查隊幹員調閱監視器、行車紀錄器,並採集尿液送驗,持續釐清毒品種類及事故經過。廖云婕認為,劉女涉嫌「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過失傷害及施用第一、二級毒品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及反覆實施毒駕犯罪的高度風險,若未予羈押,恐影響後續偵查並危及公共安全,因此向台中地院聲請羈押,經法官審酌後裁准。
炎炎夏日停等紅燈有救了!台中試辦67路口減秒專案 最多少等25秒
台灣夏季高溫炎熱,白天氣溫常飆到36度以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規劃在67處路口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自7月20日至8月28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將4條主要幹道路口號誌週期從原先的180秒縮短至150秒,以減少用路人停等紅燈時受陽光曝曬的時間。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指出,為減少機車騎士及行人停等紅燈時的曝曬時間,台中市政府自7月20日起至8月28日止,於暑假期間離峰時段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將4條主要幹道路口號誌週期由原本180秒縮短至150秒,實施路段涵蓋中清路、崇德路、文心路及進化北路等4條主要幹道,共67處路口。試辦期間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預估各路口平均可減少15至25秒紅燈秒數,縮短用路人停等時間,提升夏季通行舒適度。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台中市已設置6663座交通號誌,數量居全台之冠,此次夏日紅燈減秒專案,運用交控中心即時監測車流,依據現場交通狀況進行遠端調整,結合交通工程專業運算、即時交通預測及大量數據分析,動態分配最適當的綠燈秒數,用路人行經路口時,仍應依現場號誌燈號指示停讓或通行。葉局長提到,台中市主要幹道以台中火車站為中心向外延伸,為有效疏導幹道車流,各主要路口通常需配置較長的綠燈時間,形成180秒的長週期號誌,盤點各路段號誌週期、車流量及道路寬度後,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路段包含中清路(英才路至經貿五路段)、崇德路(梅亭街至崇德十二路段)、文心路(興安路至華美西街路段)、進化北路/忠明路(柳陽東街至民權路段),預估各路口平均可減少15至25秒紅燈等候時間。台中市政府試辦「交通號誌紅燈減秒專案」。(圖/台中市政府)葉昭甫說,實施期間將持續蒐集交通流量及民眾使用回饋,作為後續是否擴大推動的重要參考,交通局也將善用路口行人倒數計時顯示器,輪播「秒數不夠,下次再過」、「注意轉彎車」、「快步過路口」、「遵守號誌,不闖紅燈」等訊息,提醒用路人遵守號誌、留意周遭車流。
豐原毒駕女開賓士猛撞車陣!騎士遭夾擊慘死 驗出4毒陽性竟稱有喝美沙酮
台中市豐原區中山路19日下午發生重大死亡車禍,45歲劉姓女子駕駛賓士轎車高速追撞停等紅燈的車陣,造成7輛汽機車連環撞,37歲左姓機車騎士遭夾在車輛間,送醫仍傷重不治,另有5人受傷;警方發現劉女雖未酒駕,但唾液快篩驗出4種毒品陽性反應,全案依毒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偵辦。19日下午2時25分,豐原分局接獲報案,指中山路發生嚴重車禍,交通事故小組立刻趕赴現場,119勤務中心派遣豐原、豐南分隊趕往救援;警消抵達時,現場5輛自小客車與2輛機車撞成一團,37歲左姓機車騎士遭前後車輛夾擊,倒臥血泊、已無生命跡象,經緊急送醫仍宣告不治,其餘5名傷者則分別送醫治療,均無生命危險。警方調查,劉女當時駕駛白色賓士車,沿中山路往中正路方向行駛,不明原因直接撞上前方停等紅燈的車隊,波及2輛普通重型機車及4輛自小客車。所有涉案駕駛酒測均無酒精反應,但肇事的劉女蹲在路邊,告訴員警,自己有服用戒毒替代治療藥物「美沙酮」。警方經徵得劉女同意,進行唾液快篩,赫然驗出她體內血液含有依托咪酯類、鴉片類、安非他命及卡西酮等4類毒品成分,員警立刻將她逮捕,依《刑法》公共危險罪中的毒駕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至於確切肇事原因仍待交通事故鑑定釐清。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美沙酮屬於合成鴉片類管制藥品,主要用於海洛因、嗎啡等成癮者的替代治療,但對毒癮較深者而言,止癮效果往往有限,不少人為追求更強烈的快感,仍會私下施用其他毒品,例如近年氾濫的依托咪酯。他直言,部分吸毒者「就是喜歡茫的感覺」,也是戒毒難以成功的重要原因,並呼籲政府持續強化毒駕查緝,避免類似悲劇一再發生。
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