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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歲跨性女上廁所遭歧視暴怒 街頭攻擊男致死「刀片斷裂卡頭骨」
美國芝加哥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一名32歲跨性別女子戴伊(Kelly Day)因不滿去速食店使用女廁時遭到嘲笑,隨後在街頭與一名陌生男子發生口角,竟持刀將對方刺死;戴伊下手極為殘忍,甚至導致刀片斷裂並留於死者頭骨之內。根據外媒《紐約郵報》報導,檢方在保釋庭發表的調查指出,案發當天,戴伊與伴侶、7歲的繼子外出,她在速食店上女廁遭到其他客人嘲笑,隨後於芝加哥遠南區街上遇到一名50歲的男子楊(Larry Young),楊同樣對戴伊發表歧視其性別的言論,引發戴伊極度不滿,雙方發生激烈爭執,期間伴侶曾試圖拉開戴伊,但雙方發生肢體推擠後,楊轉身前往對街的加油站。然而,心生憤恨的戴伊向伴侶表示,不願放過任何對其性別進行歧視的人,隨後攜利器追趕至對街,再度與楊爆發衝突。現場監視器畫面顯示,戴伊趁楊倒地時,持刀向其頭部、頸部及肩部猛刺至少13刀,楊因此傷重身亡,甚至有刀片斷裂在其頭骨內。案發後,戴伊報案自首,聲稱她為防禦「變態」而受傷,並棄刀逃離現場;其後又再度通報聲稱是在做飯時意外割傷,最終在前往醫院治療手指傷口時遭警方逮捕。據法醫與庫克郡檢察官辦公室的解剖報告,死者楊因全身多處銳器傷失血過多身亡,警方不僅在現場尋獲刀尖已斷裂的凶器,並在死者頭骨內部尋獲殘留的金屬刀片。戴伊接受警方訊問時辯稱,死者當時曾使用同性戀歧視用語辱罵她,還做出槍枝手勢並威脅叫人攻擊自己,但仍無法掩蓋其過當且極端殘暴的犯罪事實。鑑於犯案手法極其殘忍且對社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法官已下令將戴伊拘留,目前她被控一級謀殺罪,全案將於10月20日繼續開庭審理。
造勢發80元便當算賄選?黃健豪連番追問 鄭銘謙:不能只看價格、須個案認定
選舉活動提供餐飲是否可能觸及賄選紅線,引發立法院質詢攻防。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今(13)日以造勢場合發放80元至120元便當為例,要求法務部說明判斷標準。法務部長鄭銘謙多次強調,不能單憑餐點價格認定違法,仍須確認是否存在投票對價關係,以及是否足以影響選民投票意願,必須依個案事實判斷。黃健豪質詢時指出,選舉造勢活動經常提供便當,若餐點價值約在80元至120元之間,究竟是否構成賄選?鄭銘謙回應,關鍵不在金額本身,而是提供餐點與投票行為之間,是否具有對價關係。對此,黃健豪反問,候選人舉辦造勢活動,本來就是希望爭取選民支持,難道這樣就可能被認定為賄選?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若相關言行涉及要求選民以投票作為交換,便可能成為檢方認定對價關係的證據,並提醒選舉活動應審慎安排,以政見爭取支持。黃健豪接著質疑,若支持者前往造勢現場,接受候選人或其他支持者提供的便當,是否就能據此提出賄選檢舉?他認為,若主管機關無法提出更具體的判斷方式,恐使候選人與活動參與者無所適從。卓榮泰說明,司法機關採取的是一致標準,檢察官會依實際情況獨立判斷。例如,提供物品時是否附帶投票要求、是否對選民施加壓力,或是否要求作出特定投票行為,都是可能影響案件認定的因素。若只是活動交通安排中的簡單飲水,且未附加投票條件,判斷結果也可能不同。面對黃健豪持續要求明確回答,鄭銘謙重申,最高法院對相關案件已有判斷原則,重點仍在於不正利益、投票對價關係及對投票意願的影響。他表示,相關法律標準並未改變,實際案件必須透過調查才能釐清。中選會主委游盈隆也加入說明,指出賄選認定應回歸《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不能只憑物品價值高低決定是否違法,還必須綜合檢視利益交付及投票對價等要件。單純爭論便當價格多少,並不足以判斷是否構成賄選。不過,黃健豪仍認為,法務部反覆以個案認定回應,未能消除實務上的疑慮,並質疑標準不夠清楚。鄭銘謙則否認執法存在雙重標準,強調檢方會依《選罷法》及最高法院相關判決辦理,最後更回應:「《選罷法》是立法院通過的法律欸!」
慘遭割喉焚屍奪命!25歲正妹最後貼文曝光 友哀悼:當最漂亮的天使
桃園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日前發生慘絕人寰的割喉縱火血案,年僅輕盈歲月的盧姓女子遭闖入的林姓男子持刀殘忍砍傷頸部並縱火滅證,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噩耗傳出後,盧女的社群平台湧入大量好友留言哀悼,親友們對於這朵年輕美麗的花朵驟然凋零感到無比心碎與不捨。盧女的社群頁面最後一篇貼文停留在今年6月,當時她曬出生活照並感性寫下:「找不到答案的時候,就優先找尋自己。」字裡行間透出對生活的積極與對自我的探索,如今這句話卻成了她留給世人最後的溫柔遺言。事發後,盧女的IG帳號湧入眾多好友聲聲呼喚,留言區充滿了無奈與不捨。「這世界配不上妳的好,希望在另一邊可以真正開心快樂」、「一路好走,這社會對不起妳」、「妳停在最美的年紀……」字字句句化為無盡的思念,親友們難以接受眼前這位善良女孩,竟以如此殘酷的方式離世。友人不捨紛紛在社群上哀悼。(圖/翻攝當事人社群)案件發生於前(11日)清晨,桃園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緊急派遣11輛消防車及25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搶救,火勢於上午6時48分順利撲滅。然而,當消防人員進入屋內進行搜索時,卻驚見盧女倒臥在血泊之中,身上布滿大面積燒燙傷,頸部更留有極深的致命刀傷,送醫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身亡。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與殺人罪嫌偵辦,林男移送地檢署後,其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又另因恐嚇案件遭檢察官起訴,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真正下手原因仍待檢方釐清。監視器拍下盧女最後身影。(圖/翻攝畫面)
四叉貓慘了!肉搜小草前科諷「戀童癖」 涉洩個資、誹謗遭起訴
知名政治網紅「四叉貓」劉宇(本名劉宇席),1月下旬因與民眾黨辛姓支持者在網路上爆發糾紛,他竟在臉書及Threads等社群平台公開辛男過去的刑事判決紀錄、生活照、住處使用執照等個人隱私,並公開影射對方是「戀童癖小草」,辛男憤而提告,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定其公布前科僅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公然侮辱及散布文字誹謗等罪嫌將四叉貓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依個資法論處。據了解,辛男前往四叉貓的臉書留言,聲稱已成功檢舉其粉絲專頁並附上證明截圖,四叉貓心生不滿,遂利用司法判決系統肉搜出辛男於2020年間涉及兒少性剝削案件判決內容,並於1月22日、23日期間,在新北市三重區的租屋處內,陸續透過其經營的Facebook帳號「四叉貓異世界轉生為數位貂蟬」、「劉宇」,以及Threads帳號「@4xgay」發文。四叉貓將該起判決部分內容公開張貼至社群平台,發文諷刺對方跑來留言檢舉,結果查詢判決系統才發現對方是個「戀童癖小草」等語,並刊登辛男清晰的臉部生活照,以及辛男過往曾公開、載有具體住處資訊的台北市政府都發局使用執照截圖,公布辛男的前科、姓名、長相及居住地址等個資,辛男憤而提告。檢察官認為,四叉貓所張貼的刑事判決紀錄內容雖屬真實,但該案情節純屬個人私德,與社會公共利益無關,依法仍構成誹謗罪;此外,四叉貓公開揭露辛男的犯罪紀錄、照片、姓名及住處使用執照等行為,已嚴重損害他人之合法利益,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散布文字誹謗,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未於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依法建請法院從重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檢察官強調,四叉貓身為具有廣大聲量與號召力的知名網紅,卻僅為一己私怨而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導致當事人精神損害;考量四叉貓事後已主動將相關爭議貼文刪除,犯後態度尚稱良好,仍建請法官依法量處適當之刑,以彰法紀。
疑和女友吵架想宣洩情緒!桃園男尾隨女返家割喉放火 再被逮持喪屍菸彈
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民宅11日清晨6時許傳出火警事故,然而警消將火勢撲滅後,卻發現25歲的盧姓女子身上除有大面積燒燙傷外,頸部也有明顯刀傷,當即通知警方。警方獲報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一名36歲的林姓男子涉嫌重大,不排除其疑似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盧女返回租屋處後下手行兇,並縱火逃逸。根據最新消息指出,林男疑似犯案前和女友爭吵,疑似為宣洩情緒才會犯案,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被害的盧姓女子凌晨4時許和朋友聚會後返家,卻疑似因1樓大門未關妥,才讓林男有機可趁,而盧女返家時,林男就已在附近鬼祟徘徊,在確認盧女確實返家後,林男還在外面等待約8分鐘後才進入下手行兇,隨後在現場縱火後,再爬到隔壁民宅縱火,試圖滅證、混淆視聽。不過警方獲報後,也火速在案發現場附近將林男逮捕到案,並在其身上搜出喪屍菸彈,經毒品檢測後,確認為陽性反應。據悉,林男為民間救護車公司EMT技術人員,但其犯案時已離職,不過其有多項毒品與竊盜前科,其被捕時神情仍相當恍惚,無法詳細交代案情,並自陳曾在犯案前與女友吵架,疑似為宣洩不滿才會下手行兇,但詳細動機原因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訊後也依公共危險罪與殺人罪嫌偵辦,林男移送地檢署後,其因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滅證之虞,又另因恐嚇案件遭檢察官起訴,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
軍用無人機疑混入對岸晶片!錦明實業2高層遭羈押 顧立雄:小額採購也要拆驗
國軍無人機採購爆出供應鏈安全疑慮。近年積極投入軍用無人機研發、並取得多項國防採購標案的錦明實業,涉嫌與子公司在軍用無人機中使用遭禁止的中國製晶片及鏡頭。桃園地檢署日前展開搜索,並聲請羈押禁見公司兩名高層獲准。國防部長顧立雄今(13)日回應,初步了解問題主要出現在少量採購案件,未來即使一次僅採購2架或4架無人機,也必須進行拆機檢驗,防止中國製零組件混入軍方裝備。錦明實業近年跨足軍用無人機市場,陸續取得國軍相關採購標案。不過,檢調單位懷疑,該公司與旗下子公司在執行採購案期間,涉嫌將不符合規定的中國製晶片及鏡頭裝設於軍用無人機,引發外界對國防裝備來源及驗收機制的關注。桃園地檢署於8日針對案件展開搜索及偵辦,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錦明實業總經理簡豪廷及業務總監陳揚澄,並獲法院裁准。相關案情仍有待司法機關進一步釐清。立法院13日召開院會,由行政院長卓榮泰率領各部會首長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顧立雄在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國防部已針對相關情況進行了解,目前掌握的資訊顯示,規模較大的無人機採購案並未發現同類問題。顧立雄指出,這次爭議主要涉及部隊自行辦理的小額採購,例如一次僅購買2架或4架無人機的案件。由於這類採購在驗收過程中未實施拆機檢查,可能使內部零組件來源未受到充分確認,進而產生相關風險。為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顧立雄表示,國防部將加強採購驗收要求,不再因數量少或金額較低,就省略拆驗程序。即使只有少數幾架無人機,也必須確認內部晶片及其他零組件是否符合規範。顧立雄強調,軍用無人機的供應鏈安全不能因採購規模而有所差別,國防部將嚴格要求各單位落實檢查,避免中國供應鏈零組件藏於設備內部,影響國軍裝備安全。
販售1500元破解卡僅是誘餌!揭密台中衛星盜版家族的撈錢黑幕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日前主動查緝發現,有網購平台賣家大肆公開販售破解日本衛星訊號的「B-CAS卡」。嫌犯以「特殊卡能免費收看所有BS頻道,且NHK頻道不會出現浮水印」等宣傳話術吸引民眾。經警方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循線掌握以家族企業為核心的精密跨境盜版集團,侵權市值更高達6億元。檢警方深入追查發現,這起跨境盜版案竟是由一門家族企業精心策劃。主嫌林姓男子(56年次)與其妻子(67年次,為衛星器材家族企業千金,據點位於台中西屯)共同經營該公司,在這條犯罪鏈中,家族成員各司其職。檢警發現林姓主嫌負責從中國大陸以每張人民幣約50元(折合新台幣約250元)的超低成本購入破解卡。老婆的哥哥林男(65年次)負責外出安裝衛星設備,利用將破解卡(內含金鑰)插入解碼器的方式進行解鎖,卡片被破解可使用至2038年,對比日本正版每年收費約6千元台幣,暴利驚人。老婆的妹妹林女則擔任會計,負責處理家族公司的財務與金流。警方查獲衛星接收器。(圖/刑事局提供)調查指出,該犯罪集團在去年(115年)7至8月間,陸續於蝦皮、雅虎等網購平台販售破解卡,每張售價約1500元新台幣,初估已售出約100張,帳面進帳10多萬元。然而,販售破解卡僅是他們的「帶路雞」與誘餌;主嫌真正的獲利主力,是透過破解卡吸引特定民眾上門後,再派遣專人前往民眾家中安裝衛星設備,每次安裝收費高達約2萬元新台幣。專案小組於115年6月23日見時機成熟,持台中地方法院搜索票前往西屯等嫌犯經營處所與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將林姓主嫌等4人全數拘提到案,並查扣相關破解卡片29張及衛星碟等大批犯罪工具。經權利人統計,遭到該家族集團竊訊並侵害著作權的國內外電視公司共計6家,其非法販售與盜播時間長達3年之久,整體侵權市值突破新臺幣6億元!由於本案嚴重衝擊國際智慧財產權保護,日本CODA(內容產品海外流通促進機構)代表理事更特別於近期親自拜會刑事警察局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全案經檢察官複訊後,將依違反著作權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犯嫌犯罪手法。(圖/刑事局提供)
單手騎鐵馬全身狂抖!新莊男「毒駕腳踏車」遭攔 丟包海洛因滅證被警抓包
新北市46歲吳姓男子12日下午騎乘單車行經新莊區巷弄時,不僅單手操控龍頭,整個人更全身顫抖、蛇行左右搖晃,異常舉動引來巡邏員警上前攔查,吳男在盤查過程中心虛,趁掏口袋之際將一包一級毒品海洛因丟入路旁水溝企圖滅證,當場被眼尖員警抓包撈起;警方隨後對其施以唾液檢測,確認呈現毒品陽性反應,全案除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外,更針對其「毒駕慢車」行為祭出交通罰單。新莊派出所員警於12日下午3時許執行巡邏勤務,途經新莊區新莊路543巷一帶時,發現吳姓男子騎著腳踏車迎面而來,沿途僅以單手握把,身體與嘴角更伴隨劇烈不自覺抽搐顫抖,整輛車行進路線忽左忽右、極度不穩,明顯存在異常駕駛行為,員警隨即上前示意停靠路邊受檢。盤查時,員警察覺吳男神情慌張、雙手持續抖動不止,且褲子口袋有明顯不尋常的隆起物,遂要求其主動配合出示口袋物品。吳男自知難逃法網,先是磨磨蹭蹭掏出一個針頭蓋,隨後在拿取菸盒的瞬間,將一包以衛生紙包裹的白色粉末甩丟進一旁水溝內企圖滅證,丟包過程全被緊盯的員警盡收眼底,警方立即喝止並伸手從水溝中將該包粉末撈起查扣。經現場初步檢驗,該包白色粉末確認為第一級毒品海洛因(毛重0.39公克),警方當場將吳男依毒品現行犯上銬逮捕。隨後警方對其施以唾液毒品快篩及相關檢驗,結果均呈現海洛因與安非他命雙重陽性反應,證實其為吸食毒品後上路之毒駕行為。全案警詢後,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此外,針對其施用毒品後騎乘腳踏車之毒駕危險行徑,警方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規定依法掣單舉發。新莊警分局呼籲,毒品嚴重戕害身心機能,施用毒品後操控包括腳踏車在內的任何交通工具,皆會因反應遲鈍、精神恍惚而大幅喪失控制力,危險程度絕不亞於酒後駕車。警方強調將嚴格貫徹「毒品零容忍、毒駕零容忍」之執法鐵腕,全面防堵各類毒駕行為,捍衛用路人安全。
涉造假漁民身分買票 議員參選人與前海洋局長父「一家3人遭聲押」
高雄市第三選區無黨籍市議員參選人張騏晟,遭控贈送高價西點禮盒涉嫌賄選,更涉聯手曾任高雄市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胞兄張鈞華,利用不實文件協助非漁民身分者取得資格與補助,藉此作為對價要求選民投票支持。橋頭地檢署12日指揮檢調兵分15路發動大搜索,帶回28人偵訊;檢方複訊後,認定張姓父子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方接獲情資指出,張騏晟為求順利當選高市議員,涉嫌於5月間藉著在岡山、橋頭等地餐廳舉辦母親節餐會名義,現場向數十名具有投票權的選民發送市價逾490元的精緻西點禮盒,涉嫌以此爭取選民投票支持。檢調追查又發現,張騏晟涉嫌結合曾任高市府海洋局長的父親張漢雄,以及現任梓官區漁會總幹事的哥哥張鈞華,自2025年間起,聯手漁會蔡姓、歐姓、林黃姓等內部工作人員,以偽造不實文件的方式,違法替多名不具漁民資格的人士取得漁民身分,藉此享有未來的政策補助款,並以此作為選舉期約對價,要求選區內至少10名選民在選舉中支持。橋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專案小組,於12日持搜索票兵分15路全面搜索相關處所,約談張騏晟、張漢雄、張鈞華及相關共犯、選民共28人到案說明。檢方複訊後認為,張騏晟、張漢雄與張鈞華3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以及《刑法》加重詐欺、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犯罪嫌疑極為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認有羈押必要性,依法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外,涉案的3名共犯與10名選民雖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檢方分別諭知以10萬至30萬元具保候傳,其餘到案人員訊後請回。
冰箱變「烤箱」!法超市冷藏設備遭駭客入侵 損失恐達數千萬歐元
法國近日爆發大規模網路攻擊事件,駭客將目標鎖定超市的冷藏及冷凍設備,透過網路遠端操控溫度,讓原本應該保持低溫的冰箱瞬間變成「加熱箱」!數百家超市的冷藏設備遭調高至攝氏50度,部分門市影響時間甚至持續長達6小時,不僅造成大量肉品、冷凍食品及冰淇淋報廢還引發火災。業者估計這起前所未見的攻擊,恐讓法國零售業單日損失數千萬歐元。根據路透社報導,巴黎檢察官辦公室當地時間週一證實,法國多家大型食品零售商的聯網冷藏設備遭到大規模網路攻擊,導致食品腐壞及火災。法國總理勒克努(Sébastien Lecornu)已指示國家資訊系統安全局(ANSSI)展開調查,並與其他歐洲國家協調,評估攻擊是否持續擴大。法國連鎖超市家樂福(Carrefour)表示旗下有80家門市受到影響;Monoprix則指出全法國490家門市中,約5%遭到波及。旗下擁有Intermarché超市的Les Mousquetaires集團受創尤其嚴重,約150家門市的冷藏設備遭駭客遠端調高至攝氏50度,狀況整整持續6小時。為避免民眾吃下變質食品,業者決定將所有受到影響的商品全部丟棄。Intermarché執行長科蒂亞爾(Thierry Cotillard)接受訪問時直言這是一起「前所未見」的攻擊,估計全法國零售業在短短一天內就可能蒙受數千萬歐元的損失。這起攻擊之所以能夠大規模得逞,與現代超市的智慧冷藏系統有關,許多大型超市使用中央控制面板,統一管理整間門市的冰箱與冷凍櫃,並透過網路讓維修業者遠端調整溫度,一旦系統存在漏洞,就可能成為駭客入侵的管道。法國當局指出已在丹麥設備製造商丹佛斯(Danfoss)的相關軟體中發現安全漏洞,丹佛斯則表示受影響設備使用的是過時韌體,並強調公司早已建議客戶定期更新系統。事實上,網路安全公司Claroty旗下研究團隊早在8月9日就曾公布丹佛斯AK-SM 800A控制器的安全漏洞,指出相關問題可能讓攻擊者繞過身分驗證,甚至在遭入侵設備上執行程式碼,而廠商當時已推出更新修補。這波攻擊疑似不只發生在法國,網路安全專家艾梅(Felix Aime)指出西班牙、葡萄牙、波蘭、德國及比利時也受到影響,顯示歐洲食品零售業正面臨跨國性的網路安全威脅。法國零售業協會已要求丹佛斯完整說明事件經過,各家超市則加緊檢查冷藏設備及食品安全並逐步恢復營運。這起事件也凸顯當冷藏設備高度依賴網路控制時,駭客攻擊不只可能造成資料外洩,更可能直接衝擊食品安全、民生供應及企業營運。
捷運站尾隨女子還偷拍裙底! 男認罪獲緩刑
台北捷運日前發生1起偷拍事件,1名陳姓男子在萬芳醫院站跟蹤1名女子,並持手機偷拍對方裙底,遭路人當場揭發,女子也立刻報警處理。台北地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陳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並宣告緩刑4年,期間須接受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判決書顯示,陳男在民國113年(2024年)11月間,自台北捷運萬芳醫院站入戰後,看見前方有位成年女子,竟拿出手機伸入對方裙底,攝錄其內褲及裙內大腿內側等身體隱私部位,路人見狀趕緊告知女子,女子遂通報警方處理。陳男在警詢、偵查中均坦承有拍攝相關影像,其遭扣押的手機亦證明陳男曾偷拍過,捷運站內月台、手扶梯監視器也拍下陳男尾隨女子的畫面。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陳男的行為除了侵害女子性隱私外,更造成女子受有心理壓力及創傷,考量陳男有精神疾患及罹有遺傳性視網膜失養症情形,並有身心障礙證明及相關診斷證明書,雖未認合於刑法第19條之規定,然仍應為科刑憑據。法官指出,陳男有意願賠償女子,但女子沒有到庭,致未能達成調解並賠償女子,不能全然歸責於陳男,也難以作為量刑不利憑據。法官審酌,陳男犯後態度尚可,並綜合其智識程度、經濟狀況等,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並給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至檢察官指定之醫療機構接受評估、完成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等適當的處遇計畫。全案仍可上訴。
桃園36歲男尾隨割頸還焚屍! 被挖出曾任救護車技術員7年
桃園市八德區11日清晨發生1起殺人縱火案,36歲林姓男子疑在吸食喪屍菸彈後神智不清,一路尾隨返家的25歲盧姓女子,並持刀闖進租屋處割頸,犯案後不僅放火焚屍,還對鄰近民宅縱火。據悉,林男過去曾在民間救護車任職7年,有毒品、竊盜等前科,面對員警訊問時更瞎扯「我火氣大」才行凶。根據調查,林男曾在民間救護車公司擔任救護技術員7年多,約1年多前已離職,身上有竊盜、傷害與毒品等多項前科。林男落網時精神狀況恍惚,警方懷疑他可能是吸毒後犯案。回顧此案,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在11日凌晨3時許,就在案發巷子口來回走動、觀察,直到凌晨4時許,看見盧女獨自返家,便開始跟縱盧女回租屋處,並持小刀朝盧女頸部攻擊,待她倒地後,直接放火焚燒,隨後逃往隔壁民宅縱火,企圖混淆警消辦案。消防人員獲報到場,在盧女住處發現她倒臥血泊中,頸部有明顯刀傷,身上還有大面積燒燙傷,已失去生命徵象,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仍不治身亡。警方指出,林男沿著3樓屋簷踩著遮陽板、跨過鐵欄杆進到住宅縱火,被逮捕時,只穿著1條褲子躲在陽台,手上拿著現金與喪屍菸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林男涉犯故意殺人、放火、侵入住宅等罪嫌,犯嫌重大,且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認為林男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檢方及法醫預計15日對盧女遺體進行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至於林男犯案動機,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洗腎婦頭部撕裂傷陳屍家中 兒子竟在隔壁房呼呼大睡
台中市潭子區一名63歲周姓婦人,昨天下午未依約前往診所洗腎,診所通知姪女後,因始終聯絡不上而報警;警消破門赫然發現周婦倒臥房內,氣絕身亡,她頭部有8乘5公分撕裂傷,疑遭殺害。而案發時,死者兒子卻在家呼呼大睡,他供稱服用止痛藥及肌肉鬆弛劑後睡著,警方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釐清死因及兒子是否涉案。昨天下午2時11分,台中市消防局接獲周婦姪女報案,指周婦未依預定時間前往診所洗腎,診所因此聯絡她,但姪女多次撥打電話都無人接聽,她擔心姑姑發生意外,趕緊報警求助。警消獲報後,通知當地里長到場,並使用破壞器材打開大門,進屋後發現周婦倒臥房間地面,頭部有明顯撕裂傷,已無生命跡象,救護人員確認周婦明顯死亡,未再送醫。令人不解的是,警消進一步查看時,竟在樓中樓另一間房間發現周婦37歲兒子仍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兒子向消防人員表示,自己服用了止痛藥及肌肉鬆弛劑才睡著,經評估後,因其意識清楚、情緒穩定,並無送醫需求。大雅警分局到場調查,發現周婦頭部有鈍傷,身體其他部位則未見明顯外傷,現場也未發現兇器;面對警方調查,周婦兒子始終一言不發。據了解,周婦領有低收入戶補助,平時與兒子同住公寓二樓,鄰居透露,周婦兒子精神狀況似乎不太理想。不過,周婦確切死亡時間、頭部傷勢如何造成,以及兒子是否涉及命案,仍待檢警進一步調查釐清。
桃園25歲女遭尾隨奪命!凶嫌殺人縱火 涉重罪收押2個月
桃園市八德區25歲盧姓女子11日在租屋套房內遇害,涉嫌尾隨女子的林姓男子遭警方逮捕後,雖坦承殺人及縱火,卻始終無法交代進入住宅的原因。法院審理發現,林男進屋後曾出現多項具有一定精密程度的竊盜預備行為,與其辯解存在疑點,加上他先前才因恐嚇案件遭起訴,法官認定有逃亡、滅證及反覆犯罪之虞,12日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這起命案發生在桃園市八德區永忠街一處集合住宅。11日上午,警消獲報趕往處理火警,進入其中一間套房後,發現25歲盧姓女子身受重傷,立即將她送醫搶救,但仍在當天上午10時許宣告不治。桃園地檢署隨後接獲八德分局通報,展開相關偵查作業。檢察長張春暉得知案情後,指派檢察官王俊蓉指揮八德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警方調閱周邊監視器影像,循線發現林姓男子涉嫌尾隨盧女,進一步將他鎖定為涉案對象,並逮捕到案。檢察官也在11日下午前往案發地點勘驗,同時進行遺體相驗及家屬筆錄製作,釐清女子遇害經過。林男落網後,案件進入司法偵辦程序。檢察官12日訊問後,認為他涉嫌刑法第332條第1項、第2項所規定的強盜而故意殺人、放火,以及第173條公共危險罪、第306條侵入住宅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符合羈押要件,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不過,林男對檢方所指控的犯行並非全部承認。他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殺害盧女,也承認放火燒毀現供他人使用的住宅,但否認涉及準強盜的加重強盜殺人罪嫌。對於為何進入案發住宅,他也無法提出明確說明,成為法官審酌羈押必要性的重要因素。法院指出,林男進入住宅後,出現多項典型的竊盜預備行為,而且相關行為具有一定程度的精密性,並非意識不清者通常會有的表現。儘管林男否認準強盜結合殺人的犯罪嫌疑,但從目前掌握的事證來看,仍足以認定他涉嫌加重強盜殺人罪的嫌疑重大。至於進入住宅的真正動機,以及相關犯行的完整過程,仍有待檢察官繼續調查。除了犯罪嫌疑重大,法院也將林男的前案情況列入考量。法官指出,林男因恐嚇案件甫遭檢察官起訴,如今又涉嫌殺人、放火等重大犯罪,存在反覆實施犯罪的可能性;而本案涉及罪名的最重本刑為死刑,亦有逃亡及湮滅證據的風險,因此不能排除羈押的必要。綜合案情、涉犯罪名及相關風險,法官認為,為確保後續偵查與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同時維護社會治安,有必要限制林男的人身自由,最終裁定自12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林男若不服裁定,可於收到裁定後10日內依法提出抗告。另一方面,桃園地檢署表示,已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介入協助,由分會派員聯繫盧女家屬,提供關懷及相關保護服務。未來隨著案件進入後續偵查、審判程序,也將持續協助家屬,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權益。
高雄4年16童遭虐致死!邱于軒籲補強社安網 陳其邁提7大措施防堵兒虐
高雄近日再傳重大兒虐案件,兒少保護機制受到關注。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邱于軒今(12)日在議會總質詢時指出,高雄自民國111年至114年間,至少有16名兒童因受虐死亡,質疑現行社會安全網仍有不足,要求市府強化跨單位合作。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表示,對於兒虐案件深感遺憾,市府已推動7大防治措施,盼透過早期辨識與跨專業合作,降低兒少受虐風險。邱于軒表示,兒虐致死事件多年來持續發生,顯示兒少保護工作仍面臨嚴峻挑戰。她指出,根據其掌握的資料,111年至114年間,高雄至少有16名兒童因受虐死亡,而115年更有多達12起兒虐死亡案例,質疑相關數字反映出防治機制存在需要改善之處。邱于軒並比較其他縣市的兒虐案件數量,認為高雄的情況不容忽視。她建議市府建立府級跨局處協調平台,改善第一線人員的通報壓力及行政協調問題,讓社政、醫療、警政與司法單位能更有效交換資訊,及早介入高風險家庭。面對議員質詢,陳其邁表示,每當發生兒童受虐事件,市府團隊都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他指出,近5年六都兒虐事件的通報數量大多呈現增加趨勢,但實際成案數則有下降情形,認為這也反映社會大眾對兒少保護的意識逐漸提高,更願意主動通報疑似案件。陳其邁強調,市府持續檢討兒少保護制度,並參考其他縣市的實務經驗,提升跨單位合作效率。目前已建立檢察、警察、醫療及社政單位的溝通平台,並加強第一線人員對兒虐徵兆的早期辨識能力,希望在傷害擴大前及時介入。在具體措施方面,陳其邁說明,高雄已推動兒虐傷勢線上醫療判讀機制,協助相關人員判斷疑似受虐傷勢;同時針對6歲以下兒童實施身心及安全評估計畫,並提高高風險家庭的訪視頻率,強化對弱勢及高風險兒少的保護。此外,市府也將持續強化跨局處合作與案件檢討機制,並擴充兒少安置資源及專業支持服務。連同檢警醫社溝通平台、早期辨識、線上醫療判讀、幼兒安全評估及高風險家庭訪視等措施,形成7大兒虐防治策略。陳其邁表示,兒少安全需要不同專業單位共同守護,市府將持續檢視現有機制,強化預防、通報及後續處遇工作,盡力避免兒虐悲劇再次發生。
桃園民宅驚傳兇案「女疑遭割喉再放火毀屍」 25歲女命喪火窟
桃園市八德區驚傳駭人命案,手法手段極為兇殘!桃園市消防局於昨日(11日)上午6時許接獲民眾報案,指出永忠街一處民宅發生火警,消防人員立即出動11車、25名員警與消防員趕赴現場搶救,並於上午6時48分將火勢撲滅。然而,警消入屋搜救時,卻驚見一名25歲的盧姓女子倒臥血泊中,不僅全身有大面積的嚴重燒燙傷,頸部更帶有明顯刀傷,經緊急送往聖保祿醫院搶救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本分局於昨日清晨接獲火災報案後火速趕抵現場,發現盧女已休克送醫不治。警方初步深入瞭解,死者身上不僅有駭人刀傷,現場更疑似有人為縱火痕跡。經警方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過濾追查,發現一名林姓男子在事發前曾尾隨盧女進入屋內,而在林男離開附近民宅後不久,屋內隨即竄出火苗,懷疑嫌犯不僅下手行兇,更企圖透過「放火」手段來湮滅關鍵證據、毀屍滅跡。警方隨即在周邊循線將林男查獲並當場施以逮捕。全案目前已立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不過面對警方調查,林男到案後矢口否認涉案,雙方究竟是否認識、背後是否為隨機挑選目標犯案,抑或是預謀行兇,目前犯案動機與細節仍待檢警進一步擴大釐清。
「最美檢察官」轉當律師1年多!陳樂涵吐真實心聲:還會夢見在開庭
過去有「最美檢察官」封號的陳樂涵(原名陳漢章),卸下檢察官身分、轉任律師至今已超過1年,除了持續發揮法律專業,也迎來更加自由、多元的工作生活。不過,她近日在社群平台發文坦言,儘管表面上總是嘻嘻哈哈,內心卻始終對新身分有些抗拒,有時會夢見自己還是檢察官正在開庭,醒來後難免感到失落,讓她忍不住思考當初如果沒有離開公職,現在的心情是否會更加輕鬆。陳樂涵近日透過臉書粉專「樂樂律師·前樂檢」分享轉職心境,透露自己成為律師已經超過1年,卻仍在努力適應這份工作。她表示雖然平時看起來一切都很順利,總是帶著笑容面對生活,但內心其實經常出現抗拒的情緒。「雖然表面上都很OK,嘻嘻哈哈的,但心裡常常非常的抵抗,甚至覺得當初如果沒有退,那樣單純的生活,心裡會不會更輕鬆?」陳樂涵說。她透露至今仍不時夢見自己以檢察官身分出庭,「有時都還夢到自己是檢察官在開庭,起床時都會有點失落」,字裡行間流露出對過去工作的懷念。陳樂涵也坦言轉任律師後確實享有更多自由,不僅工作上的顧忌較少,接觸的案件及業務類型更加多元,收入也比過去優渥。只是隨著生活與工作型態改變,她發現自己有時反而陷入追求金錢、名聲、權力及美貌的壓力之中。陳樂涵感嘆當自己過度在意這些外在條件時就容易感到痛苦,「搞半天根本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追求這些」。她進一步反思明明已經擁有許多值得珍惜的事物,卻還是很難滿足於現狀,不禁自問:「還是說,現實逼著我這個沒有野心的人,一直要去做一些有野心的事情,讓我覺得好累。」面對轉職後的心境起伏,陳樂涵也逐漸體會到與其不斷追逐外界眼中的成就,不如學習放下比較並重新找回生活的步調,「我想我應該慢慢地學會從心上放下一些事情,放下比較,現在的我已經無懈可擊!好好的享受人生就是了。」
台中北屯路邊轎車凌晨烈焰吞噬!駕駛座驚見焦屍 車內有卡式爐與炭盆
台中市北屯區東山路二段今天凌晨發生轎車火警,一輛停放路旁的轎車突然起火,消防人員到場後不到5分鐘便控制火勢,卻在駕駛座發現一具難以辨識身分的焦屍。警方初步查出,車主為62歲高姓男子,車內另有卡式爐及炭盆,已通知高男兒子進行親子鑑定,確認死者身分,確切死因及起火原因仍待調查。台中市消防局是在今天凌晨3時30分接獲通報,指北屯區東山路二段162號旁有轎車燃燒,隨即派遣東山、新社分隊,共出動5輛消防車、11名消防人員趕赴現場。消防人員抵達時,轎車已陷入全面燃燒,隨即布水線灌救,約5分鐘便將火勢撲滅。不過,火勢熄滅後,消防人員在駕駛座發現一具焦屍,遺體燒灼嚴重,已無法從外觀辨識性別及身分。此外,車內還發現卡式爐與炭盆,相關物品是否與事故有關,仍有待進一步調查。警方調查發現,該車登記車主為62歲高姓男子,目前已通知高男兒子進行親子鑑定,以確認死者是否為高男。檢察官今天將進行相驗,釐清死者身分及死亡原因;至於轎車起火原因,則由消防火調人員進一步鑑識。
神明也搖頭!67歲慣竊盜走3萬宮廟金牌 「1600元賤賣」秒花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一處宮廟報案,稱主神神像身上一面重約5錢、價值約新臺幣3萬元的金牌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鎖定一名67歲的吳姓男子,循線通知其到案說明。令人搖頭的是,這面價值數萬元的金牌,吳男竟以不到二十分之一的「跳樓價」賤賣,全案訊後依竊盜罪移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調查,家住汐止、擔任臨時工且有竊盜及毒品前科的吳姓犯嫌,今年7月14日因缺錢吃飯,行經南港轄內宮廟時臨時起意。他特地挑選清晨廟宇人煙稀少的時段偷偷潛入,將神像身上的5錢金牌偷走。更誇張的是,吳男犯案後急於變現,竟將這面市價高達3萬元的金牌,遠赴三重二手市場兜售,最後僅以區區1600元的極低賤價售出,並迅速將贓款花用完畢。廟方人員事後發現金牌遭竊趕緊報案,警方隨即過濾監視器畫面掌握吳男行蹤,8月13日將他通知到案。吳男對犯行坦承不諱,警方訊後依竊盜罪將其移送法辦。南港分局特別呼籲,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因一時貪念或心存僥倖以身試法,警方將持續打擊犯罪,嚴查不法,以維護社會治安與民眾財產安全。嫌犯得手後離去,隨後前往三重跳蚤市場以跳樓價1600元賤賣。(圖/翻攝畫面)
獨/台大醫院上演八點檔!孫女要祖母告媽媽被打巴掌 詐傷提告贏了
台大醫院有一對母女在病房走廊上發生爭執,媽媽不滿女兒慫恿祖母告她,動手打女兒一巴掌,女兒驗傷堅持提告。監視器拍到媽媽打女兒左臉,診斷證明卻記載右臉挫傷,照理說女兒「傷勢」與媽媽動手無關,而且檢察官最初只起訴傷害罪,原本有判決無罪的空間,但檢方在到法院審理時追加強暴侮辱罪,媽媽對此找大法官「救援」,引用憲法法庭限縮公然侮辱罪的判決以主張她只是希望女兒小聲點、不要打擾醫院安寧,台北地院不採信,仍判媽媽拘役15天,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本案被告詹姓女子在2025年2月15日下午與家人前往台大醫院探病,在走廊聊天時,婆婆也到病房外找她講話,講著講著就吵起來,路人經過將食指擺嘴邊比出「噓」的手勢,要她們降低音量。詹姓女子的女兒在病房內聽到爭執,走出來跟媽媽講話講3秒鐘,左臉臉頰就被打了一下,其他家人見狀立刻隔開兩人,但無法澆熄母女戰火從醫院燒到法院。女兒直接在台大就醫,並在警方詢問是否提告時,回覆「我要對我母親提出傷害告訴」,台北地檢署依據醫院5樓走廊監視器畫面、驗傷單起訴詹姓女子。詹姓女子否認打巴掌,堅稱只是輕推額頭;對於檢方追加起訴強暴侮辱罪,她解釋動手目的是避免女兒大聲喧嘩、希望女兒節制言行,並未下重手侮辱女兒,並提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3號判決意旨,主張本案不成立公然侮辱,客觀上更不構成強暴侮辱的要件。北院調查,詹姓女子不高興女兒介入她跟婆婆之間的爭執,在醫院走廊這種公開場合掌摑女兒,屬於直接以外力對人體表達不屑,也有人格攻擊的效果,這跟憲法法庭判決只提到「口語」言論是不一樣的,足以使被害人身心難堪、人格名譽受損,已逾越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的範圍。法官指出,詹姓女子如果真要女兒安靜一點,在她動手前已經有路人示範過了,比個「噓」就可以,她打女兒巴掌只會帶來反效果,製造更大的聲音;詹姓女子跟女兒起衝突,無法理性處理、互相忍讓包容,控制不了情緒掌摑羞辱女兒,事後也沒得到女兒原諒,因此以強暴侮辱罪量處拘役15日。本案可上訴。詹姓女子向北院聲請傳喚女兒、兒子、婆婆、妹妹作證,法官基於兩個理由打回票,第一個是監視畫面夠清楚了,第二個是找其他家人出庭「無助事實釐清,卻可能加重家庭紛爭」,所以沒有傳喚必要。法院雖認定詹姓女子掌摑女兒可能同時觸犯傷害、侮辱罪,比對女兒證詞與醫院診治情形出現矛盾。女兒對警察和檢察官都說「左臉」被打,但台大急診醫師依據女兒描述對她的「右臉」拍照存證,實際上看不出明顯外傷。醫師出庭作證表示,驗傷部位是右臉挫傷,可能因為病人說被打會痛,即使外觀沒有紅腫、瘀青,仍會開立挫傷的診斷證明,法官因此判斷,詹姓女子打女兒左臉並不會導致女兒右臉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