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台人員
」 飯店 警方 銀行 負責人 詐騙
愛爾麗退費有「放棄提告條款」? 律師教1招自保:直接劃掉再簽名
連鎖醫美診所愛爾麗近日爆出偷拍風波,全台多間分店也陸續出現退費潮。不過,有民眾申請退費時發現,客服處理單中竟出現「放棄民事、刑事訴訟權」等條款。對此,同樣也是消費者的律師林則方提醒,若文件中有出現相關內容,「直接劃掉再簽名就好」。律師林則方日前在Threads發文表示,自己也是愛爾麗的消費者,而且已經順利完成退費,雖然自己購買的療程不需要脫衣服,「但未經同意偷拍就是靠杯加違法」,因此她決定不再繼續使用後續課程。林則方也分享退費時應注意的2大重點,第1個建議民眾先以書面方式,例如用LINE訊息提出退費申請,通常就會有專人聯繫處理;至於退費理由,「我的原因就是很簡單的寫,由於近期事件,本人的隱私權及肖像權受損,無法再信任貴分店,所以也不會再去使用後續的課程」。林則方說明,第2點則是最重要的部分,若文件中出現「拋棄其他民事、刑事之請求權」或「保密條款」等內容,千萬不要直接簽名,只要看到這類條款,可以直接在文字上劃線刪除,並在劃掉的地方旁邊簽名即可。林則方提醒,不同分店提供的文件內容不太一樣,因此消費者務必要仔細閱讀內容,必要時也能先拍照詢問專業人士。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也分享自身退費經驗。有消費者詢問,自己到南京分店申請退費時,櫃台人員表示如果劃掉「特別約定」就不能退費,讓她相當傻眼,詢問「請問要直接找消保官嗎」。對此,林則方回應,退費本來就不代表不能提告,自己與不少網友都曾劃掉條款後順利退費,若對方執意不退費,「那就去消保吧,沒有她說的這回事」。另外,也有網友質疑,刑事告訴權本來就不能事先放棄,為何文件還會出現相關條款。林則方也回答,「對啊,但他們就要這樣寫,但反正就不要簽,總好過後面在那邊吵」。
愛爾麗偷拍風暴炸裂!民眾退費竟還被扣5% 檢警兵分8路搜索
知名連鎖醫美品牌愛爾麗醫美診所近日爆出疑似偷拍爭議後,風波持續擴大,不僅引爆大批消費者恐慌與退費潮,案件如今更正式升級為司法偵辦。新北地方檢察署6日指揮警方兵分8路搜索愛爾麗醫美診所創辦人常如山住處,以及新北市多家分店,並帶回常如山等4名被告、4間分店店長等證人,另有不少人急著終止療程並要求退費,卻傳出仍被要求自行負擔5%手續費,讓許多消費者怒轟「明明是店家出問題,為何還要我們買單?」整起事件起因於有民眾質疑,愛爾麗醫美診所部分診所內的煙霧偵測器疑似暗藏攝影設備,引發外界擔憂病患可能在診療、體雕、更衣等私密空間遭偷拍。消息曝光後,網路輿論迅速炸鍋,大批消費者也開始擔心個人隱私外流問題。隨著事件延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也連續兩天會同警方及消防局,前往愛爾麗醫美診所台中文心店與崇德店進行稽查與調查。崇德店櫃台人員低調證實,檢警6日下午再度到場「了解狀況」,而文心店則對外相當低調,不僅拒絕媒體採訪,還拉起窗簾避免內部畫面曝光。衛生局表示,目前已在諮詢室、診療室及針劑室等區域發現監視設備與煙霧偵測器,若後續確認錄影行為未具特定目的,或未取得病患書面同意,恐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5萬至50萬元罰鍰;若涉及病患隱私洩漏,也可能違反《醫療法》,最高可再罰5萬至25萬元。此外,若煙霧偵測器內部真的藏有攝影設備,甚至可能涉及刑法「妨害秘密罪」,全案目前已主動移送檢調單位深入追查。檢警也正進一步釐清相關設備來源、是否實際錄影,以及有無影像保存或外流情況,而風暴爆發後,也引發大批消費者恐慌退費。有民眾表示,自己原本仍有療程尚未完成,但看到疑似偷拍消息後,已無法再安心接受治療,因此決定終止療程並申請退費。然而讓消費者更加不滿的是,診所雖願意辦理退費,卻要求消費者自行負擔5%手續費。對此,不少人怒批,「不是我們違約,是店家自己出問題,為什麼最後還要消費者吞手續費?」也有消費者坦言,雖然第一線美容師與諮詢師服務態度依舊良好,但整體信任感早已崩潰,「不管到底有沒有偷拍,發生這種事情就不敢再去了。」隨著案件越演越烈,大批消費者也開始串聯自救。據了解,目前已有近百名消費者成立自救會,透過LINE群組集結疑似受害者,後續不排除提起團體民事求償。根據《中時》引述自救會委任律師李欣庭說法,目前除了持續統計受害人數外,也可能結合民意代表協助發聲。由於刑事部分仍由檢方持續偵辦,因此現階段會優先朝民事求償方向進行。李欣庭指出,自救會目前主要主張人格權與隱私權遭侵害,因此會以精神慰撫金作為求償重點。不過實際提告範圍與金額,仍需視後續調查結果而定。她也強調,如果後續確認偷拍範圍涉及更衣室、體雕室、診療空間等高度私密區域,情節恐怕會更加嚴重;若未來甚至查出影像外流,相關賠償金額也可能大幅提高。
董事長特助爽住3.5萬元首套房!帶親友白吃白住遭抓包 丟飯碗還吃詐欺官司
「阿里山賓館」董事長特助林女出差竟假公濟私,誤導基層員工,私自升等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的「元首套房」,並帶親友免費住宿,事後遭公司查帳揭發,不僅被開除還吃上詐欺官司;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考量其已賠償並與公司和解,判拘役40天、緩刑2年。判決指出,該名林姓女子任職高雄總公司,擔任董事長特助,2014年10月因公前往公司嘉義番路鄉阿里山分館出差,卻利用職務之便,在出差簽核單上自行加註「701」頂級套房房號,讓櫃台人員誤以為是公司高層核准升等,安排入住平日要價三萬五千元的「首相套房」,並讓林女帶親友一同免費住宿。飯店稽核事後進行內部查帳時發現異常,進一步追查,才揭穿林女假公濟私行徑;公司隨即將她開除,並提告詐欺得利罪,高雄地檢署偵查後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林女為圖個人不法利益,利用職務機會侵害公司權益,行為不當;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賠償損失並與公司達成和解,受害公司亦表達不再追究,顯見其有悔意。法官最終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25歲港男陳屍台北五星飯店 房內留心酸字條!法醫曝死因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某知名五星級飯店18日傳出一起命案,有一名25歲香港籍馮姓男子被發現陳屍飯店客房沙發,身旁留有化工原料與一張要求結清房費的字條,初步排除外力介入。經檢察官與法醫於今(22)日進行相驗後,認定馮男死因為輕生,家屬對此結果並無異議,目前遺體已正式發還家屬處理後事。港男陳屍台北五星級飯店一案,今日檢方會同法醫相驗後,就現場無外力介入,加上有化工原料,還留有一張請結清房費的紙條,最終認定其死因為輕生。而馮男家屬昨(21)日從香港趕抵台灣,對法醫判定的結果無意見,而馮男遺體也發還給他們。據了解,馮男於2月14日獨自一人從香港來台旅遊,入住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上的一間五星級飯店,他原本在18日要辦理退房。但當日櫃台人員遲遲未見其身影,多次撥打房內電話也無人接聽,才請房務人員前往馮男入住的10樓客房查看,開門發現馮男倒臥沙發,明顯失去生命跡象,報警後才曝光此命案。轄區警方與鑑識人員封鎖現場後進行初步勘驗,發現房間內並無外力入侵或打鬥掙扎的痕跡。現場遺留一瓶工業用化工原料,推測與其死因直接相關。此外,警方在桌上發現一張由馮男留下的紙條,內容簡短提到因身上現金不足,請求協助結清剩餘房費。案發後警方透過陸委會聯繫駐港經濟文化辦事處,順利通知馮男位於香港的母親;馮母接獲噩耗後悲痛欲絕,原本想要第一時間趕往台灣,卻因春節期間機票訂位問題受阻,延至昨日才順利抵台。而在今日相驗過程中,馮母神情哀戚,並向檢警坦言兒子過去在香港時便曾有過輕生念頭,未料此次來台竟選擇走上絕路。◎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半夜3點被迫退房!女子遭摩鐵要求「男友回來陪睡」 崩潰過程曝
在台灣到處都有飯店、民宿或摩鐵,提供給需要出遊過夜或臨時住處的人做選擇。最近有一名女子上網抱怨,與男友辦理入住汽車旅館,兩人外出吃宵夜之後男方返家睡,等她獨自回汽車旅館,卻遭櫃台人員告知「女生不能一個人住汽車旅館」,最後在凌晨3時許被趕出去,她的親身經歷立刻掀起熱烈討論。近日一名女子在網路論壇Dcard以「半夜3點被旅館趕出來」為題匿名發文,她趁假日北上找男友,在晚上11時左右才到北部,與男友找了一間汽車旅館辦理入住,但由於原PO男友家教較嚴格,夜間不能不回家,所以只打算短暫陪她休息,再返家睡覺、隔日再見面。原PO透露,他們辦好入住手續後,就一起去附近吃宵夜,等待約凌晨1時左右她獨自回到汽車旅館,卻被櫃台人員詢問「怎麼只有一個人?」她就回答男友回家,結果對方馬上表示,「女生不能一個人住汽車旅館」;原PO聽完當下十分錯愕,因為辦理入住時,業者並未告知相關限制。而櫃台人員聲稱需請示主管,並表明「要不是男友回來一起住,就是必須在凌晨3點前退房」,令原PO無助的是,時間已經深夜2時許,她本以為櫃台人員會給她到天亮再退房,沒想到要在凌晨3時趕她走。原PO解釋,男友隔日一早要上班,不可能請對方趕回來汽車旅館,所以她只能緊急另找附近飯店,幸好順利找到房間。貼文一出,底下有許多網友分享各自看法,「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這種奇葩要求」、「聽起來像是有女生獨自在摩鐵做傻事」、「奇葩規定背後往往是因為有些人做了奇特的事」、「這可以要對方退錢吧」、「可以理解旅館的擔憂,但這種規則真的要在結帳前告知,不管男女,一個人半夜被趕出來也是很危險」。整理留言後發現,部分網友不認同旅館荒謬做法,直言若真有入住限制,應於訂房或check in時明確告知,而非在深夜臨時加諸規範;也有人質疑業者是否為掩蓋某些內部規定,或擔心糾紛而違法拒客,呼籲主管機關應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