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悅集團
」 歐悅集團 詐騙
金融內鬼2/彰化地面師詐團海撈3.7億 佯裝「貸款專員」遭判5年
震驚社會的「歐悅集團」詐騙案,最初是從執行長林冠宏等人涉嫌以假檢警、假投資等手法,對 12 名被害人詐取財物開始。但案情的關鍵,在於他們隨後勾結了地政士與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剝皮,透過不動產設定抵押的方式詐取 3.7 億元。今年9月底彰化地方法院對集團核心共犯吳棕睿判決出爐,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犯罪手法也跟著曝光。 判決書指出,吳棕睿與其母親王女是整個詐貸環節中不可或缺的核心,集團對外以「世臣理財」公司名義招攬急需資金的民眾充當人頭戶,而吳棕睿及其母親則利用其專業知識進行指導。集團成員裝成「貸款專員」,並協助被害人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辦汽車貸款,並同步偽造一份「汽車買賣契約書」,製造出人頭是「購車」而非「借款」的假象。透過這種手段,集團成功讓多家融資公司核准高額貸款,詐取多間融資公司的資金。吳棕睿及其集團利用此方式,成功操縱至少16位人頭戶,造成金融機構巨額損失。彰化60多歲楊姓婦人除了兩處房產被以2700萬元抵押,還有其它資產遭詐,總計被騙走1.1億元。(圖/翻攝畫面)吳棕睿利用貸款服務作為手段行詐,集團成員先假冒台電人員、警官、檢察官等公務員名義,謊稱被害人楊女涉嫌洗錢,要求她申辦網路銀行,隨後由吳棕睿接手,佯稱可貸得新臺幣 2700萬元。吳棕睿協助楊女士將名下兩處不動產抵押,款項扣除費用後約 1575萬元現金,楊女士旋即依照假檢察官指示將這筆巨款全數交付給集團車手,另有900萬元遭集團操作轉出,吳棕睿也從中獲利78萬逾元。判決書指出,吳棕睿的主要任務是針對已被詐騙的被害人進行「二次吸金」,除了房產抵押案,在其他多起虛擬貨幣投資詐騙案中,集團成員會推薦資金不足的被害人聯繫「世臣理財」的吳棕睿申辦貸款,藉以籌措資金補足「虧損」。另名受害人曾女就是在吳嫌慫恿下,以分期購買香奈兒包包名義貸款10萬元,使曾女士實際到手8萬餘元後,立即遭集團車手取走。法院在判決中,將集團所使用的《詐騙教戰守則》視為重要的犯罪證據,該份資料由前渣打風控經理王女親筆寫下,詳細記載了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並提醒人頭在照會時不得提到「當鋪或代辦所收費」等敏感詞彙,甚至要求人頭戶申貸用途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員林分局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5路,前往詐團據點搜索,查扣10多輛載具其中不乏有千萬跑車。(圖/翻攝畫面)法院認為,這份專業的教戰守則,證明了集團是有針對性地利用金融知識、實施詐欺。他們能將人頭戶向多家融資公司進行「二貸」或「三貸」,即便是車輛已被設定擔保債權,仍能透過欺瞞手段取得資金,這種專業的「犯罪腳本」嚴重影響金融秩序並對受害人產生不可抹滅傷害。法院最終判決吳棕睿有期徒刑5年,法院審酌吳棕睿在集團中扮演招募、指導及協調的角色,雖為重要共犯,但並非集團的最終決策者或資金主導者。檢方也於據點查扣空白貸款、教戰守則、教戰守則、工作筆記、客戶貸款申請書、電話個資、借據1本、筆記型電腦1台等罪證,依觸犯詐欺、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判處5年徒刑。知情人士透露,吳棕睿詐貸案母子聯手的判決,對台灣的金融業敲響了一記警鐘,這起案件的核心,並非傳統的偽造文書或人頭詐騙,而是資深金融精英利用內部的風控漏洞進行系統性犯罪。知情人士表示,這樣的犯罪不僅讓多家融資公司蒙受鉅額損失,也凸顯了現有風控機制在面對「內行人」的專業作弊時的脆弱性,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必須重新檢視其對「聯徵照會」、「資金用途追蹤」等環節的審核標準,以防堵下一波可能由「金融內鬼」主導的專業性詐貸犯罪。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金融內鬼1/前渣打風控女經理聯手親兒詐騙 親撰「教戰守則」內容全曝光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與及其祕書蔡女等8人今年6月爆出,2023年涉嫌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眾詐取財物,得手後,隨即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專業的「地面師」詐欺手法,對12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將被害人提供的不動產設定抵押後,再將高額貸款提領一空,最終造成被害人損失逾3.7億元,甚至有受害者因此抑鬱而終。彰化地方法院9月底對其中一名被告吳棕睿做出判決,以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還意外查出其母親王女竟利用專業的金融風控知識,親手打造出一套滴水不漏的「詐騙教戰守則」,其中內容也隨之曝光。據了解,王女擁有20年資深金融背景,曾任職於渣打銀行的風控經理,並在荷蘭銀行(ABN AMRO)待了將近 11 年,職稱同樣是經理。這份紮實的資歷,讓她對銀行的「聯徵紀錄、照會電話、申貸話術」等內部稽核程序瞭若指掌。並透過相關專業指導詐團,該用何種話術誆騙受害人上當。王女親撰的《教戰守則》涵蓋了從「送件話術」到「風控規避」的所有環節,目標是讓缺乏經驗的人頭客戶,也能在銀行嚴格的電話照會中輕鬆過關。在「送件必備告知客戶的五點」中就提到如何切斷敏感對話,要人頭客戶「照會時切記:如有不清楚的問題,馬上回答臨時有事,等等回撥,並掛掉打給我們」。王女(圖左)身為吳棕睿母親,竟憑藉過往在銀行進行風險管理的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協助犯罪。(圖/讀者提供)教戰守則中還不忘強調「當舖的事千萬不要講到」,為了讓照會過程盡可能簡潔,不給銀行人員額外盤查的機會,提醒成員「不要與照會人員聊天」。而被問到資金用途標準答案如申貸、期數、金額、資金用途等問題,則一律回答「現金備用」。另一份《基本資料話術》內容也跟著曝光,他們會在電話中謊稱:「會先依銀行以及融資的行內估價作業進行,不會讓您留下任何的聯徵紀錄,也要先向您強調務必要暫停所有的貸款相關申請作業,以免聯徵上留有近期查詢紀錄」,這段話精準地打消了被害人對「聯徵紀錄」的顧慮,而「聯徵」正是銀行間判斷風險的最重要依據。王女利用她對金融流程的了解,了解被害人名下有多少資產,並讓其逐漸卸下心房落入陷阱。此外,這份守則還設計了 35個問題,深入調查被害人的「基本資料、信用狀況、名下資產、加分項目」,甚至包含「有無詐欺毒品前科?或其他法律問題?」。這套流程的嚴密程度,幾乎與正規銀行或融資公司的審核問卷有得比,目的就是讓集團能提前掌握被害人的風險指數,並準備好應對銀行照會的標準答案,確保詐貸流程的成功率。王女身為熟知金融風控流程的前資深經理,將其智慧用於犯罪,不僅輕易地騙過正規金融機構,更進一步替詐團撈了3.7億元。隨著案件進入司法程序,這份精英家庭犯罪的「教戰守則」,也成為司法機關審理金融詐欺罪的重要證據。據了解,吳棕睿的不法所得皆匯入了母親王女的帳戶統一管理,昔日的金融菁英卻濫用自身專業,撰寫「教戰守則」幫助詐團成員操縱被害人與規避審核的犯罪工具,說是金融體系訓練出來的內鬼也不為過。也揭露了專業金融人士與傳統詐騙結合後,是如何利用銀行與融資公司規則犯罪,民眾若遇到相關狀況不可不慎,務必「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訣竅,避免受騙以確保財產安全。針對吳棕睿遭判刑,以及其母、前金融風控經理所撰寫的《詐騙教戰守則》等問題。本刊截稿前致電聯繫吳棕睿的委任律師黃鼎鈞。事務所表示,黃律師在桃園開庭,需隔日一早才能針對判決書內容及相關細節作出回應。本刊也致電歐悅集團詢問執行長林冠宏涉及詐騙等問題,該集團人員表示不太清楚細節,不便多做回應;至於林遭檢方求刑10年,後以300萬元交保後,是否還擔任執行長一職,該集團人員認為這是高層的內部訊息,不太清楚詳情。
歐悅集團執行長勾結詐團二度詐騙 全台12人財損3.7億
「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並將詐騙款項提領一空,12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7億元,林男及其祕書蔡女共8人被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林男、蔡女各被求刑10年、8年,全案移審彰化地院後,法官裁定林男300萬元、蔡女50萬元交保。彰化地檢署獲報,「歐悅集團」執行長林冠宏自2023年1月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詐騙民眾財物,得手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手法,誘騙被害人將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隨後再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彰檢調查,這起詐騙案共有12名被害人,被騙金額逾3.7億元,有受害者更因此抑鬱而終,林男不法所得高達2.2億餘元,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檢方因林男、蔡女涉嫌重大,被害人及財損均巨,聲押獲准。彰檢日前偵結本案,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林男及蔡女共8人,並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蔡女8年,其餘6名被告各求處1年8月至3年不等徒刑。彰院表示,林男、蔡女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否認犯行,詐騙金額龐大,情節非輕,涉案部分日後勢必需傳喚相關證人到庭進行交互詰問,恐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由於案件多達12件,有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雖有羈押原因,但審酌犯罪情節及考量現有卷證資料,認為命2人遵守特定事項,應足以擔保日後審理程序進行,已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裁定林男、蔡女以300萬元、50萬元交保。
地面師行騙全台「12人受害」損失逾3.7億元 主嫌300萬元交保
「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以「地面師」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並將詐騙款項提領一空,12名被害人損失金額逾3.7億元,檢方日前將林男及其祕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求處林男10年、蔡女8年重刑,並聲請續押林男及蔡女,彰化地院諭知2人分別以300萬、50萬元交保。彰化地檢署在2024年間獲報,「歐悅集團」林姓執行長自2023年1月間起,涉嫌勾結詐騙集團,在全國各地以假檢警、假投資向民眾詐取財物,得手後再勾結地政士、貸款專員等,以「地面師」詐欺手法,對被害人進行二度詐騙,由被害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借款,隨後再將款項以各種方式騙取殆盡。彰檢調查,這起詐騙案共有12名被害人,被騙金額逾3.7億元,有受害者更因此抑鬱而終,林男不法所得高達2.2億餘元,為被害人設定不動產抵押共17件,遍及全國各地,彰化地檢署在偵辦過程中向法院聲押林男、蔡女獲淮,林男、蔡女延押1次。彰檢在6月23日偵結,將林男及其祕書蔡女等8人依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具體求處林男有期徒刑10年,蔡女8年,其他6人分別3年至1年8月不等徒刑,並聲請續押林男、蔡女。法院表示,被告所涉犯行嫌疑重大且否認犯行,詐騙金額龐大,情節非輕,涉案部分日後勢必需傳喚相關證人到庭進行交互詰問,恐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罪數多達12件,有反覆實施詐欺同一犯罪之虞,雖有羈押原因,但審酌犯罪情節及考量現有卷證資料,認為命被告遵守特定事項,應足以擔保日後審理程序進行,已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林男、蔡女以300萬元、5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