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數位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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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冠健康證明配合歐盟修正 未滿18歲民眾基礎劑有效期為365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3)日表示,歐盟執委會指出,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中之疫苗證明,鑑於12歲以上民眾之追加劑雖已獲歐洲藥品局(EMA)核准,惟並非各國均已實施,因此修正基礎劑僅限於18歲(含)以上有效期限為270日,未滿18歲之民眾所持證明基礎劑有效期限仍為365日,並希望各EU-DCC成員國配合修改各國查驗程式。指揮中心指出,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 https://dvc.mohw.gov.tw/verifier-web )將配合於今日改版,此項修正不影響申辦平臺及已核發之數位證明,系統將自動判斷未滿18歲之民眾所持證明基礎劑有效期限仍為365日。指揮中心提醒,由於必須配合歐盟資料更正,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並清除使用者端的快取記憶,以利保持最新驗證邏輯。詳細數位證明申辦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圖/疾管署提供)(圖/疾管署提供)(圖/疾管署提供)
歐盟修正疫苗證明有效期 第三劑追加劑沒有期限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1)日表示,我國接獲歐盟通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下稱「EU-DCC」)自今(2022)年2月1日起,歐盟會員國之數位疫苗接種證明有效期,已從365天調整為270天。至於追加劑(國內為第3劑)的數位證明則沒有期限。為配合歐盟資料更正,請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取得最新驗證邏輯。指揮中心指出,本項調整係依據去(2021)年12 月 21 日歐盟委員會授權條例(EU 2021/2288)修訂了(EU 2021/953),並於12月22日召開EU-DCC成員視訊技術會議,並通知需配合修正系統,我國查驗程式配合相關規範修改驗證邏輯。指揮中心說明,我國去年正式加入EU-DCC成員後,持續參與相關國際事務,歐盟為持續檢視各成員可符合技術規範,週期性舉行驗證測試(最新一次為今年1月31日),我國積極並全程參與,順利完成各項工作。指揮中心強調,本次EU-DCC成員驗證測試結果,經歐盟召開數位新冠證明驗證測試檢討會議,各國共計上傳1萬1,760筆測試結果,包括應為通過及不通過者,另有29國上傳258個讀取各國QR code失敗的結果,並針對相關技術問題於會議上進行討論,我國查驗程式驗證時均順利讀取各國上傳的QR code。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為配合EU-DCC系統陸續調整政策及功能,我國於去年12月22日、今年1月26日及2月9日受邀參與歐盟召開的國際技術討論會議,確實執行相關任務,運用我國數位發展實力,努力提升國際上的能見度。截至今日為止,非EU加入EU-DCC的成員國更新為35國,新增約旦(Jordan)、貝南共和國(Benin)2國,目前成員共62國。指揮中心提醒,由於必須配合歐盟資料更正,各場所使用查驗程式,可透過重新連線至查驗程式網站,並清除使用者端的快取記憶,以利保持最新驗證邏輯。詳細數位證明申辦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
新加坡承認台灣「數位新冠健康證明」 外交部回應了
新加坡駐台北商務辦事處昨天透過臉書專頁公告,新加坡與台灣已經相互承認和接受雙方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外交部對於這項台星雙邊合作的進展表示歡迎,也感謝新加坡政府對我國防疫成果的肯定。外交部指出,我國所發行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已經於去年12月21日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系統,新加坡也已經加入該系統中。此次新加坡宣布與我相互承認對方的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後,來自我國的合法旅客(不分國籍),持憑我國政府核發、登載新加坡政府核准疫苗(WHO核准的緊急使用清單)的接種數位證明,就可以快速入境星國,並且提升在星國境內活動的便利性。這項措施不僅有助於兩國持續累積相關合作經驗與互信,也有利於台星共同為疫後經貿復甦及人員往來預作準備。外交部表示,目前從我國前往新加坡的旅客,只要入境時進行核酸檢測(PCR),結果呈現陰性,就可以直接入境新加坡,不需隔離。但是依據新加坡境內防疫措施規定,未完整接種疫苗者不得進入購物商場及景點,也不能在小販中心或餐廳內用餐;因此,建議有意前往新加坡的國人在出發前,務必先行瞭解星國相關規定,以確保行程順利。
1月21日上午8時「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開放國內使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0)日表示,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自去(110)年12月28日上線後已核發超過26萬份。考量國內外疫情升溫,各界建議及需求,指揮中心將於今(111)年1月21日上午8時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內使用,共計三大功能:所有在國內接種者皆可下載、符合歐盟規範的查驗程式,可驗證60國的證明、提供具實名制的APP作為證明載具。指揮中心指出,原本下載限持有效護照者,現以戶口名簿的戶號取代,民眾可以電腦或手機上網申辦「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 https://dvc.mohw.gov.tw ),注意事項說明如下:一、確認身分:(一)國人:(1)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2) FIDO;(3)自然人憑證。三種方式擇一。(二)外來人口:(1)統一證號+健保卡號;(2)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3)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三種方式擇一。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提醒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無列印設備但又有列印需求者,可於申請成功畫面選擇超商並點選「取得超商列印碼」,系統將產製超商取件條碼或取件編號,請自行攜碼至超商付費列印。此次僅變更確認身分方式,方便未持有護照者下載。具有效護照民眾申辦數位證明時仍會產出護照號碼,未來不必為出國另行下載;不具有效護照民眾者護照號碼欄位顯示為「Not Issued」。「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查驗程式係網頁形式( https://dvc.mohw.gov.tw/verifier-web ),不需下載安裝,民眾也可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該網頁不會保留受查驗者的個資,符合歐盟GDPR,使用步驟如下:一、前往網站:使用具備相機及網頁瀏覽器的手機、電腦等,開啟瀏覽器前往上述網址。二、同意隱私權聲明、允許取用相機權限。三、不退出查驗網頁且不中斷網路者,可續使用並維持最新功能,退出或中斷者可重新上網更新。查驗程式以顏色、圖示及文字顯示查驗結果,綠色、打勾為通過,紅色、打叉為不通過,黃色、三角驚嘆號為待確認狀態(包括:接種不完整、效期不符、非我國同意的疫苗或檢驗等),不合規格的QR code則會出現解析錯誤的訊息。驗證程式個人基本資料僅會顯示姓名及出生年月日,如需嚴格確認是否為本人持有,建議仍需搭配其它身分證件。由於我國已是歐盟數位新冠證明(EU-DCC)的成員,故本查驗程式也可查證持同樣規格由其它國家發行的疫苗、核酸檢驗數位證明,及部分有發行康復證明的國家。指揮中心提醒,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規範,疫苗證明可採紙本或數位方式,檢驗陰性或康復證明亦可做為健康證明,數位證明僅是方式之一,民眾有多元方式可提供各場所查驗。另外,指揮中心亦已備有標準的應用軟體介接程式(API)供國內具實名制功能的APP介接取得民眾自己的數位證明,並以APP為載具。發行或管理APP者,確認符合個資法及GDPR、身分驗證強度不低於本數位證明平臺,且APP後臺不得留存數位證明,請向指揮中心正式申請。為更新原有版本的功能,申辦平台預計今年1月20日下午5時至次(21)日上午8時停止服務進行更版,有急需出國使用者,請先提前下載。詳細下載及驗證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
「數位疫苗證明」開放申請下載 申請流程與相關問題看這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27日表示,台灣於21日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指揮中心也於28日上午8點正式開放「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人下載使用。而《CTWANT》也實際跑了一次申請流程,整理相關問題,方便民眾快速理解與使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如何申請?Step 01:前往「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官方網站,選擇「本國國民」或「外來人口」。以下以「本國國民」作為示範。(圖/翻攝自衛服部網站)Step 02:系統有分三種登入方式,使用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與護照號碼的「一般登入」、使用TWFIDO、護照號碼的「TW FIDO登入」與使用自然人憑證與護照號碼登入的「自然人憑證」,以下以「一般登入」作為示範。Step 03:在這個頁面中,就輸入身分證字號、健保卡卡號、護照號碼,還有圖形驗證碼,輸入完畢後就點選「執行身分驗證」。Step 04:在這個頁面中要選擇申請數位證明的種類,要申請接種疫苗證明的就選「疫苗接種數位證明」,要申請PCR陰性證明(需2日內的),就選擇「檢驗結果數位證明」,接著輸入自己的生日與信箱。填寫信箱之後,屆時數位證明的檔案也會寄送一份到指定信箱中。Step 05:接著系統會列出你可以申請的證明,由於先前並沒有進行過PCR檢驗,所以只有疫苗數位證明可以申請。點選「申請」後即可。Step 06:之後會切換到一個黃色的頁面,上面寫著你的個人資訊、QRCODE,還有疫苗的接種時間、接種次數、疫苗名稱與廠商等相關資訊。Step 07:這份檔案無須截圖,可以直接下載成PDF檔存放在手機中或列印出來。Step 08:如果剛剛有填寫信箱的話,申請後就會自動寄一份檔案到你的信箱中。Q:「檢驗結果數位證明」的有效期限?A:由於目前歐美地區Omicron等新興變異株猖獗,自2022年1月4日零時起(啟程日),旅客搭機前應檢附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報告,報告起計日由原「報告日」改以「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不含搭機當日)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Q:數位新冠證明可適用的國家數量?A:目前已有60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33個非歐盟會員國。另,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之數位新冠證明亦與之互通。Q:接種疫苗/PCR檢測多久可以申請到數位證明?A:疫苗部分為接種完「隔2日」可申請,PCR檢測為取得紙本報告後「隔日」可申請。Q:僅接種1劑疫苗能申請嗎?A:數位證明中會將接種的時間、劑次做詳細說明,只有接種1劑疫苗也能申請。Q:數位新冠證明檔案消失的話怎麼辦?A:可以隨時重新申請、重新下載檔案。如第一次申請時沒有填寫有效電子郵件信箱,也可以在重新申請時填寫。Q:數位新冠證明的使用方式?A:在下載好PDF檔之後,可以列印成紙本(QRCODE部分務必要清晰),或是直接將PDF檔案存放在手機中也可以。
可以出國了?!「歐盟數位新冠證明」明起開放下載 但PCR證明改為2日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7日)表示,歐盟執委會於今(110)年12月21日宣布我國正式加入「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為使我國民眾能加速入境歐盟等國家,指揮中心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我國「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供國人下載使用。但也由於目前歐美地區Omicron等新興變異株猖獗,自2022年1月4日零時起(啟程日),旅客搭機前應檢附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報告,報告起計日由原「報告日」改以「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不含搭機當日)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指揮中心說明,由於歐盟為世界重要國際聯盟,「歐盟數位新冠證明」系統目前已有60國加入,包括27個歐盟會員國、33個非歐盟會員國。另,美國已公開接受旅客持歐盟數位新冠證明供入境查驗,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之數位新冠證明亦與之互通,故持我國數位證明於國際旅行已不限上述的60國。指揮中心指出,我國「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之資料欄位、數位簽章、防偽機制、個人資料保護、QR Code顯示與電子驗證等均依照歐盟標準,尤其是個人資料保護完全依據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之最小使用、自行攜帶、可被遺忘等原則,請國人安心使用。指揮中心表示,本項數位證明的內容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定義的敏感性資料,身分確認的方式相對繁瑣。本數位證明提供所有於國內接種疫苗或進行PCR檢驗者自行下載,初期限持有有效護照者,申請方式以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將於12月28日上午8時開放),或在衛福部官網取得連結,三個步驟即可取得證明:一、確認身分:(一)國人可用 身分證號+健保卡號+有效護照號碼 或 FIDO(為安全且便利的生物辨識方式,提供指紋或臉部辨識登入)+有效護照號碼 或 自然人憑證+有效護照號碼。(二)外來人口可用 統一證號+健保卡號 或 統一證號+入出境證號 或 統一證號+護照號碼。二、選擇項目:選擇「疫苗接種數位證明」或「檢驗結果數位證明」。三、取得證明:於申請成功畫面點選「下載/列印 數位證明」,檔案格式為PDF,提醒要先保存於行動裝置或電腦硬碟中,再視個人需要列印紙本。無列印設備但又有列印需求者,可於申請成功畫面選擇超商並點選「取得超商列印碼」,系統將產製超商取件條碼或取件編號,請自行攜至超商付費列印。指揮中心提醒,實際使用時,出示紙本或行動載具中的QR code都是可接受的方法,查驗人員掃瞄QR code後會出現不同顏色的號誌表達接受與否。但各國或不同場所仍可能有不同方式驗證,請民眾特別提醒留意。本數位證明優先提供民眾出國使用,至於國內何時開放使用,再由疫情指揮中心另行發布。詳細系統操作方式可以參考衛生福利部官網數位證明專區( https://covid19.mohw.gov.tw/ch/np-5345-205.html )。上週(12/20-12/26)境外移入病例數新增109例,較前一次(12/13-12/19)新增62例,上升76%,且Omicron變異株增加迅速,截至今日已累計34例,感染國家以美國及英國較多,加以我國已檢出多起境外移入病例為突破性感染,經評估國際間採認之入境前檢驗報告多以採檢日計算,故為確保航空防疫安全,自2022年1月4日零時起(啟程日),旅客搭機前應檢附之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調整為「2日內」報告,報告起計日由原「報告日」改以「採檢日」為基準,並以啟程地表定航班時間(不含搭機當日)往前推2個「日曆日」計算。指揮中心說明,旅客所持「2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報告」請符合下列規範:1. 以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為原則。2. 該報告可為紙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形式。3. 需採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且應可審核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疾病名稱、採檢日及報告日、核酸檢驗方法(包括PCR、Real-Time PCR及RT-PCR等)及判讀結果等。4. 血清免疫學檢驗抗原或抗體,非屬核酸檢測,未符合本措施規範之條件。對於違反前述規定之旅客,抵臺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69條規定及衛生福利部公告裁罰基準,處新臺幣一萬元至十五萬元罰鍰。指揮中心強調,適逢春節前返鄉人潮,請旅客返臺必須事先瞭解並配合我國現行入境檢疫規定,及在臺檢疫期間應遵守之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