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系車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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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平台9/8起暫停服務!坦承將進行營運轉型
共享汽車服務業者Zipcar昨(8)日發布公告,將於2025年9月8日凌晨0時起,全面暫停在台灣的汽車共享服務,並展開營運轉型。屆時所有Zipcar車輛將停止提供預約與租用服務,現有車輛將回歸母公司旗下AVIS/Budget的租車業務。官方同時強調,AVIS/Budget在台租車服務不受影響。Zipcar隸屬於AVIS租車集團,服務據點遍布美國、加拿大、英國、德國、西班牙、法國與土耳其等國家,2017年正式進軍台灣市場。在地競爭對手包括和運租車的iRent以及格上租車的GoSmart等,Zipcar則以歐系車款為主,例如Volkswagen Golf、Tiguan以及BMW X1、X2,與多數日系車為主的共享平台形成區隔。根據《自由時報》報導,2025年9月8日起,雙北、台中及高雄的共享車位將陸續停租,所有現有車輛將優先移交至 AVIS/Budget 進行租車服務。雖然共享業務暫停,但Zipcar品牌名稱將予以保留,未來仍有新規劃與市場布局的可能,詳細內容將於日後公布。Zipcar表示,營運轉型過程中,將依照會員合約與規定,妥善處理未使用時數、租金退款等事宜,並透過官方客服提供必要協助。業者也感謝台灣用戶多年來的支持,並表示將會以全新的服務型態再次與用戶見面。
貨車變形2/法規限縮車長 小貨車駕駛照重考稅加重還不能進市區
本刊調查,根據現行法規,依總重三.五噸分為大、小貨車,但隨著車體規格不斷升級,許多小貨車光是空車就達到二噸重,進而壓縮了可載貨物的重量,讓許多運輸業者被迫超載上路,而這項法規與實際載運需求相差甚大,經常造成駕駛人被開罰單。歷經多次陳情抗議,交通部於去年十月一日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小貨車總重為五噸;另外,今年九月四日進一步修正該法規命令,小貨車定義為車總重五噸以下,且車長六公尺以下。若超過新版本的車體標準,未來其新車駕照、行駛路權必須依大貨車規範辦理,恐影響不少車主生計,令數百名車體全長介於六米至七米的駕駛人不滿,集結於交通部前抗議。「對我們這種主打到府服務的業者來說,新法實在是為難人。」在新北市新莊經營重機車托運已經五年的業者陳衍誌,托運範圍遍及全台,最遠可達花東地區,他忿忿不平地說:「以前領合法小貨車的車牌,新法規上路後,超過六米長的車變成要申請大貨車車牌,不僅駕照要重考,上國道還要過地磅站(車輛重量的檢查站)。除了時間成本,牌照稅、保險等成本增加,更受限於路段和時段,等到半夜才能進市區,要怎麼交車給客人?」從事廣告招牌製作和吊掛的業者黃祿道,平時服務全台經銷商,未來他要再購入的同型歐系小貨車,就自動「升格」大貨車。「吊掛招牌需要三個人到現場施作,過去買短車頭的小貨車空間擁擠,來回花了十八小時待在車上,讓司機和招牌師傅大喊吃不消,因此換車時才選擇比較舒適的歐系車款。」黃祿道憂心地說,未來除了司機得重新考駕照,還必須找到大貨車專屬停車位,讓他相當為難。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貨車分級管理自去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九月四日,歷經兩次修法,新規定只規範「新登領」、「新購進」的貨車。修法過程中邀集利害關係團體、專家學者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等單位共同商討,依據停車格空間、道路使用安全等考量,訂定六米限制。交通部仍願意與各界溝通,十月底將第三度舉行協調會,盼協助經銷商、新駕駛人解決領牌使用及路權爭議。
貨車變形4/立委疑:沒特殊事故致須修法 恐扼殺產業生機
今年九月四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法上路,小貨車定義為「六米以下」,影響所及涵蓋多種運輸業的「小老闆們」,受影響的經銷商向本刊控訴,交通部為市佔率高的日系車開道,壟斷歐系車的生機。立委魯明哲則認為,修法未有確切安全數據分析,十分不合理,恐讓有車頭的歐系小貨車被迫退出台灣市場,連帶影響未來駕駛人購車的選擇權。「原本代理歐系車款的台塑汽車,有意投入國產化,在台灣生產小貨車,不僅讓價格更具競爭力,也為國內汽車產業注入新的生機。」歐系小貨車經銷商、上華國際興業公司老闆翁上華質疑,正因原本市占率低,但國產化後增強價格優勢,可能拓展版圖,才會被交通部聯合日系車商,趁這次修法壟斷市場。」以一輛百萬元的小貨車為例,涵蓋進口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及保險,與大貨車價差達四十萬元。對此,本刊記者向台塑汽車求證,一名高級專員證實,歐系車款因進口關稅成本高,去年交通部有意放寬小貨車噸數,台塑汽車隨即著手規劃引進國內生產,預計投入二千萬元於生產線,最快今年底至明年初就要開始生產,地點就在原有設廠的台中市大肚廠區,如今法令生變,計畫被迫中止。魯明哲批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中有關小貨車認定之修法未符合國際整體規範,十分不合理,恐造成歐美車款進不來台灣,同時也扼殺了台灣代理商的投資意願。「歐系品牌在台灣已賣出近二千輛,多用於貨運或特殊機具載運,在大街小巷穿梭超過十年,至今都沒發生特別的事故,為何現在要修法?」魯明哲更進一步建議,應透過科學數據證明,並重新評估政策,否則修法太過於偏頗。網路媒體「7Car小七車觀點」執行長曾彥豪則指出,歐洲車款在設計上普遍多了車頭,是由於歐洲的安全法規及民間檢測機構非常完備,因此安全性上,比日系車的平整車頭更高,在事故發生時有更多緩衝空間,駕駛人不至於卡在車內。他建議,修法應更彈性或訂定級距,例如總重三.五噸以下為小貨車,三.五至六.八噸為中貨車,六.八噸以上為大貨車,至於不同車輛進市區的路段及時段,也應跟進制定配套措施。對此,交通部公路總局路政司科長趙晉緯表示,貨車分級管理自去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九月四日,歷經兩次修法,新規定只規範「新登領」、「新購進」的貨車。修法過程中邀集利害關係團體、專家學者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等單位共同商討,依據停車格空間、道路使用安全等考量,訂定六米限制。交通部仍願意與各界溝通,十月底將第三度舉行協調會,盼協助經銷商、新駕駛人解決領牌使用及路權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