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責性
」 離婚
台南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大火延燒14小時才撲滅 環保局恐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
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區21日晚間8點40分傳出火警,大火延燒14小時,直到22日上午10點50分才撲滅火勢,未來數日仍需殘火處理。該處管理單位為台南市環保局,附近居民早就憂心發生火警,不料噩夢成真。一旦火調報告認定違規,台南市環保局恐需依照空污法對自己開罰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台南市後壁區烏樹林廢棄物暫置場21日發生火警,延燒14小時才撲滅,22日上午仍冒著白煙,才火處理仍需數日。(圖/台南市消防局提供)台南市後壁區福安里與白河區秀祐里交界的一處空地為軍方土地,在丹娜絲風災後提供災民作為清理家園堆置垃圾的暫置區,由環保局暫時管理,自7月8日開始進場,累積超過25萬公噸垃圾量。堆積成山的廢棄物早引起附近居民不安,擔心釀災,一度有民眾反應數周前曾發生小火警,卻無人理會,21日果真釀成大火。廢棄物暫置區內堆積綜合垃圾的區域範圍21日晚間突然起火燃燒,火勢瞬間蔓延整片場域,燃燒面積達3000平方公尺,形同火燒垃圾山。台南市消防局共計出動27車、警消52人及義消10人投入救災,仍人手不足,還請環保局加派5輛怪手,臨時在火場硬挖出2道防火巷,火勢才在22日清晨5點時控制,上午10點50分撲滅。因廢棄物堆內仍在悶燒,現場垃圾堆內不斷冒出白煙,仍需怪手挖掘,殘火處理恐需耗時數日。環保局表示,這批廢棄物原計明年5月交還海軍用作飛彈基地,因經費有限加上當地作業空間侷限,造成垃圾去化進度延遲。環保局出動多輛空品監測車在下風處採樣到大量明顯粒狀汙染物,後續將依現場蒐證、火調報告及檢測分析,對違規者將依空污法32條開罰,最高可處1200元至10萬元罰鍰。如查不到火災行為人,將對具備「可歸責性」(例如管理人)開罰。屆時環保局恐將「開單給自己」。台南市環保局對自己開單並非首例,仁德掩埋場民國110年曾發生大火,台南市環保局就因管理不當造成自燃,依空污法對自己開罰5000元。
只留9000元給老公!中配趁公公過世捲600萬遺產、黃金逃回老家 法院判准離婚
新竹陳姓男子2013年和中國籍張姓女子結婚,2人之間沒有小孩,全靠陳男工作或家中資助以維持家庭開銷。一次張女返鄉探親,甚至威脅「不給100萬台幣就不回來」,迫使陳父拿出100萬元換取媳婦返台。誰知之後陳父過世,張女竟將陳父留下的現金、黃金及夫妻存款,總計約600萬財產全數捲走逃回中國,只在戶頭留下9000元給丈夫陳男。陳男憤而提告休妻,新竹地院判准。根據判決書,陳男指出夫妻2人婚後無子嗣,家中開銷皆由他工作薪資或是夫家資助,並全數交由張女統一管理。然而,某次張女返鄉探親,竟開口威脅要求贈與100萬台幣,「不給就不回台灣」,最後由陳父出面付錢後,張女才返台同住。陳父過世後,其遺產黃金及現金又交由張女管理,孰知張女2022年11月一聲不響地將所有行囊、夫妻共同生活所使用的存款,以及結婚金飾等物品打包後離台,僅在戶頭留下9000元給陳男。陳男還指出,張女返抵中國後,僅以通訊軟體《微信》傳送訊息給陳男表示已返家,此後便不再理會他的訊息。陳男認為妻子惡意遺棄狀態持續中,憤而提告休妻。開庭時,張女並未到場,僅以答辯狀指出婚後由她獨自照顧年邁的公婆,公婆曾說「誰照顧他們的晚年,名下房屋就歸照顧人」,反控陳男沒交出工資還沈迷賭博,自己幫陳男還了50多萬的賭債,甚至將公婆贈與的40萬台幣倒貼還債,認為家庭「根本沒有什麼像樣的財產」。陳男妹妹則出庭作證表示,父親過世後留下的金飾價值將近台幣300多萬元,還有夫妻結婚時的金飾、現金至少也有300萬元,合計600萬元。法官認為,張女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應具有可歸責性,彼此間既已無夫妻之實,且無回復夫妻感情之可能,因此判准離婚。
高齡老翁擋救護車辯稱「開車保守」 挨罰吊照後不服抗告…被法官打臉
高姓老翁去年5月開車在國道3號350.5公里處,聽到後方救護車鳴警笛,只加速往前行駛,1分鐘後才變換車道避讓,遭警方開罰3600元及吊銷駕照。高翁不服提抗告,主張他因年紀大、開車較保守,為行車安全,加速往前超車後才避讓。法官認定高翁有多次機會可以變換車道,但他卻未避讓,違規行為明確,駁回其告訴。高姓老翁去年5月14日上午11時許開車行經國道3號北向350.5公里,被民眾以影片檢舉他遇到救護車未即時變換車道避讓,警方認定他「聞救護車之警號,不立即避讓」,經查證屬實,認定違規予以開罰,移送台南市交通局裁決,遭裁罰3600元,吊銷駕照,1年內不得考領。高翁不服,向台南市政府交通局申覆被駁回後,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他主張自己年紀大,開車比較保守,知道後方有救護車,也希望趕快變換車道,讓出車道供救護車通過,當天在高速行駛中,較不易聽到後方車輛聲音,等聽到救護車聲音時,已緊跟在車後,即使是一般車輛緊跟在後,他也會避讓,當時他加速前進,打算開到確定安全後,再變換車道避讓。高翁指出,當時高速行駛中,右側有卡車,他加速超過卡車後,發現中間車道還有幾輛車,要變換車道的空間時機稍縱即逝,他是考量行車安全,加速往前超車後變換車道讓救護車通過,沒有延誤救護車,請求撤銷罰單。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檢舉影像指出,當時救護車行駛內側車道沿路鳴笛,高姓老翁的車子擋在救護車前方達1分鐘之久,期間高翁已超越中線車道大貨車、2輛轎車,他的前方無車,有多次變換車道機會,他無視救護車在後,不變換車道避讓,違規屬實。法官勘驗影像後認定,當時救護車鳴笛示警,高姓老翁開在救護車前方,至少有5次機會,中間車道有足夠空間可供他變換車道,但他卻始終未打右側方向燈避讓,反而加速前進,直到1分鐘後才變換車道,所辯難以憑採,違規行為明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高翁當時未變換車道避讓,持續加速向前行駛,阻礙救護車行駛,主觀上即使非故意,但亦有過失的可歸責性;高翁聽到救護車不立即避讓,違規行為甚明,無理由請求撤銷罰單,判決予以駁回。
妻與多男激戰還拍片販售 尪不堪冷暴力拿她「性愛光碟」提離婚!法官准了
真心換絕情!台中市1名男子大樹(化名)控訴妻子小花(化名)婚後行為脫序,不僅與人曖昧,還在社群平台經營成人內容帳號,甚至與多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愛影片上傳至網路販售,對他的婚姻與尊嚴造成莫大傷害。由於不堪女方長期冷暴力,2人分居逾半年後,男方決定訴請離婚,最終法官判決准許。判決書指出,大樹主張,2022年2月結婚後,他努力工作、負擔家計,小花卻背著他與其他男人曖昧傳情,還在社群平台「X」經營成人內容、推廣自己拍攝的色情影片。最讓男方痛心的是,女方又在2024年4月間被他得知,曾與1名男子發生性行為,並共同拍攝性愛影片,後續也將影片上傳至網站公開販售,以獲利牟利。不料,東窗事發後小花不僅舉止怪異、夜不歸宿、不接電話,對大樹愈發有冷漠相待等情形,讓不堪冷暴力的男方,決定訴請離婚。另於案件審理過程中,小花並未出庭,也未提出任何書面辯解。法院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280條第3項前段規定,認定她已承認大樹主張均為事實。法官審酌大樹所提出的照片、網站截圖與影像光碟等證據,認為足以證明小花確實違反婚姻忠誠義務,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並將性愛影片上傳販售,已嚴重破壞夫妻信賴基礎,且對婚姻關係毫無修復誠意。如今雙方婚姻早已陷入實質破裂,形同空殼,欠缺夫妻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基本內涵。法官指出,小花身為婚姻一方,卻未盡誠信與忠誠的責任,對婚姻破裂有可歸責性。基於《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大樹有權主張離婚,請求應屬有據,法院予以准許。
逆轉!駕駛未禮讓繞彎閃避罰6000 法官「這原因」准予撤銷
新北市五股區4月間發生一起轎車未禮讓行人事件,1名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遭民眾檢舉未暫停禮讓行人,因而挨罰6000元,駕駛不服提出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法官從證據影像中可發現是行人從穿越道衝出,駕駛無反應時間便繞外側轉彎閃避,此舉並非不禮讓,後續裁定撤銷原處分。判決書指出,駕駛2024年4月間開車行經成泰路二段某巷口時,遭檢舉未禮讓行人,因而收到1張6000元罰單,他不滿遭罰隨即提出行政訴訟,並強調當時雙方皆同時行經該路口,他才來不及暫停禮讓,因而繞外側轉彎及時躲避,並非故意不禮讓。監理所說明,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市區監理所從檢舉影像中發現,事發當時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正要穿越路口,但駕駛沒減速且未暫停禮讓,雙方距離不足3公尺,確實有違規事實,針對依法開罰的部分並無不妥。法官表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此案後,卻發現檢舉人原先使用手機拍攝時,行人本來還在旁邊的道路上,接著便快步走去迅速通過行人穿越道,反應過程極短大約只有2到3秒,法官從客觀角度來看,駕駛已無法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主觀來說不具有可非難性及可歸責性,因而無需負擔行政處罰責任,法官最終駁回原處分,仍可上訴。
試車員雨天自撞千萬保時捷GT3 修車費327萬法院判「免賠」
高雄某知名汽車排氣管改裝廠,擔任行銷專員的陳姓男子,聽從主管指示雨天外出試車,不慎打滑自撞山壁,公司花了327萬元修復,認為陳男逾權試車,向陳男索賠,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是遵從主管指示試車無須負責,判陳男免賠,可上訴。高雄某超跑排氣管改裝廠的陳男,試開場內剛改好的保時捷GT3,不巧遇上大雨、打滑卡在邊溝內,造成車底損毀,拖出後公司花了327萬元修復,認為陳男逾權試車,怒告期要求償全額,高雄地院認為,陳男受公司主管指示試車無責,判陳男免賠,可上訴。高雄陳男任職某改裝廠的行銷專員,2022年8月18日,陳男聽從經理指示,開著剛改裝好的保時捷GT3,去仁武區義大二路一帶試車,未料天雨路滑,駕駛時不慎壓到水窪,車輪失控自撞分隔島,而後撞向山壁卡於路邊排水溝動彈不得,警方獲報趕抵現場救援,並對陳男進行酒測,陳男並無酒駕嫌疑。車輛因毀損嚴重,光底盤維修費就要227萬元,加上折舊共損失327萬元,改裝廠認為是陳男逾越職權試車導致公司損失,合計向陳男索賠327萬餘元,法官勘驗公司內部舉行的事故檢討報告,發覺當時改修場內技術師正趕其他工作,陳男經驗又比廠內的剩餘研發工程師豐富,經理才會要求陳男試車。陳男表示,他過程中皆正常行駛沒有重踩油門的情況,是因天雨路滑、車輛才會打滑,導致發生車禍,修車責任不該由他來全額賠償,法官最終認為陳男會在雨天試車是遵從主管指示,無有不法或可歸責性可言,不能將損失歸責於陳男,宣判陳男免賠,可上訴。
男子有小三還打官司要離婚 訴訟遭駁回
在上海創業經營事業的已婚男子,傳訊給女子問你會不會明天還會愛我?還說love you,他與妻子分居後,打官司要求離婚,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婚姻已生重大破綻無法維持的可歸責性男方較重,駁回他的訴訟、不准許離婚請求。男子在2011年結婚,育有2名未成年子女,婚後居住於上海市,他在上海創業經營事業,但妻子婚後未就業,專心照顧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由他負擔,2017年他搬離住所,在外居住,至2019年初搬回上海住家,但仍與妻子分房而寢。但他被妻子發現,與女子有超乎社交舉止界線之親密互動,他傳訊給這名女子:會不會明天還會愛我?、妳發誓及I love you等訊息。不過,他主張妻子把他為子女儲蓄的安全基金5000萬元,擅自轉至她台灣父母名下帳戶等理由,訴請離婚。台北地院認為,他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與其他女子有超乎社交舉止界線親密互動之外遇情事,且搬離與妻子的共同住所,他的行為有違婚姻忠誠義務,婚姻已生重大破綻無法維持,他是可歸責性較重之一方,他請求離婚為無理由,判決駁回。
老董出軌2女生3子!正宮「難產摘子宮」隱忍50年 他要離婚...法官不准
高雄一名呂姓傳產老董與妻子結婚超過50年,期間竟跟2名女子生下非婚生子女3人,最後以元配不關心他、擅自移轉股份等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呂男對婚姻破綻應負較重責任,因此駁回離婚訴求。判決書指出,呂姓老董主張,婚後與妻子育有一女,後來因前往大陸,因此將公司交給妻子與女兒經營,不料2人竟將公司部分股份移轉至女婿名下;呂姓老董表示,自2011年11月開始,與妻子漸無交集,除掃墓及公事外幾乎無往來,2014年11月起,分居至今,形同陌路。呂姓老董透露,在他開刀期間,妻子漠不關心,非但未照顧他,甚至無故失蹤多日;他認為,兩造已空有夫妻之名而無夫妻之實,雖自己有與他人生育子女,但都是經妻子同意,故難認有可歸責事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對此呂妻反駁,丈夫住院期間都有探視照顧,雙方非於2014年11月分居,而是她被趕出家門,有家歸不得,只能住在女兒那;呂妻表示,2016年到2019年仍為丈夫代繳生活費用,並且為對方點光明燈及小天燈,因此無丈夫所說的兩造形同陌路之情形。呂妻淚訴,丈夫婚外情對象不止一名,並已有非婚生子女3人,自己一生為維護家庭圓滿,始終容忍退讓,且還因第二胎難產而摘除子宮,再也無法生育;她認為,婚姻無法再繼續的原因不能歸責於她。呂妻隱忍超過40年。(示意圖/pxhere)看護瑪麗則證稱,呂姓老董曾要其將呂妻的東西放到黑色塑膠袋丟掉,由於東西都好好的,覺得這樣有點不對,因此有通知呂妻;另外,呂姓老董曾於2018年農曆年期間換新門鎖,呂妻曾找老董拿鑰匙,但被拒絕。法官審理後認為,呂男曾與2名女子發生婚外情,並生下非婚生子女3人,違背夫妻互負之忠誠義務,破壞雙方感情,且迄今仍持續中,對於婚姻感情之破裂,實為始作俑者;呂妻念及夫妻感情,並為維持家庭和諧圓滿,迫不得已隱忍而接納婚外情對象,以家人模式共同生活,並於逢年過節之重大場合諸如婚宴、掃墓等,配合出席或出遊,以求營造一家和樂之氣氛,可認其為顧全大局,實已委屈容忍逾50年。至於呂妻與女兒將股票移轉至他人名下,法官認為,呂男欲安插非婚生子女進公司任職,而呂妻當年因難產摘除子宮,而無法再行生育,其於數十年忍讓下,見丈夫非婚生子女長大成人將進入家族公司,必產生巨大之不安全感,因恐其辛苦多年所經營繫之資產及地位遭掠奪,且其年事已高近85歲,為求保障自己地位及獨生女將來之接班利益,乃未經丈夫同意擅自移轉其名下股份,所為雖屬不當,然實為人性所不可避免,乃事出有因,且她已將股份歸還,呂男所受之財產上損害亦已獲填補。法官表示,故兩造對雙方婚姻之破綻雖均有可歸責之事由,然綜合上情,應認呂男對婚姻長期不忠之可歸責性,造成妻子對婚姻地位及家族財產分配之強烈不安全感,始導致其擅自移轉股份之不當行為,故應認呂男對婚姻破綻應負較重責任;從而,依前開說明,呂男請求判決離婚,不應准許。全案仍可上訴。
狠心!托嬰中心保母強押男嬰致死 家屬開庭崩潰痛罵:一心想賺錢
內湖「我們的托嬰中心」保姆強壓11月大男嬰「叡叡」致死,直接按壓的廖姓保姆,一審判處徒刑3年半,檢方偵查後另外起訴負責人黃祥官、共同照顧男嬰的保姆蘇昭伶、中心主任徐育質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士林地院25日開庭,3人均否認犯罪,氣得男嬰母親當庭痛哭飆罵:「為什麼要否認!你就在旁邊看!對我下跪都不夠」法官諭知全案移審理庭。2019年4月1日,廖姓保姆以身體重壓11月大男嬰,導致叡叡窒息死亡,整個過程長達19分鐘,家屬看到托嬰中心的監視器,眼見男嬰掙扎,質疑全案應改為殺人罪。檢察官調查後,起訴「我們的托嬰中心」負責人、在場保姆以及現場主任共3人業務過失致死罪。黃開庭否認犯罪,並稱自己不是實際操作者,客觀上沒有可歸責性。徐也否認,同為保姆的蘇女則稱,工作很繁忙,有些部分做得不好,實在對不起家屬,仍否認有業務過失犯行。叡叡的父親則說,對黃等3人感到失望,一直在推卸責任,希望法院能還給他的一個公道,予以重判。而母親則當庭情緒失控,直接痛罵負責人黃祥官,根據社會局調閱案發前14天的監視器,發現6間有問題,托嬰中心不斷擴張,但保姆卻不斷發生問題,現在竟沒有責任。另外,蘇姓保姆站在旁邊,眼見男嬰被悶住,更痛罵「有什麼臉否認,對我下跪都不夠。」辯護人表示,建請法院依職權將罪名改爲殺人罪,黃祥官以妻子李文珍醫師名號,開設的托嬰中心後對外宣稱,中心有兒科醫師的專業背景,卻沒有善盡管理責任,一心就想利用幼童賺錢,罔顧負責人應有的責任,事發後對家屬始終不聞不問。庭中書記官一度打錯字遭黃祥官提醒,辯護人更指黃祥官不僅不認錯,還有閒功夫抓錯別字,庭後還說自己比較仔細、謹慎,到底有沒有用心在照顧孩子,還是用在照顧自己的事業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