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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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孟楷主張毒駕致死判死刑 籲嚴格取締並沒入車輛
毒駕議題近日引發社會關注,國民黨立委洪孟楷18日表示,對於毒駕造成他人死亡的案件,應以最嚴格標準看待,主張修法將毒駕致死納入死刑適用範圍,並強調這是他堅持的修法方向。洪孟楷指出,吸食毒品後仍駕車上路,已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一旦發生事故,車輛形同殺人凶器,因此除加重刑責外,也應全面落實沒入涉案車輛,杜絕僥倖心態。他認為,政府在打擊毒駕問題上應展現更強硬態度,重點不只是提高刑度,更要強化執法與取締力度,保障民眾生命安全。洪孟楷表示,唯有透過嚴格執法與明確法律規範,才能有效遏止毒駕事件持續發生,避免更多悲劇重演。
政院拍板修法重懲毒駕 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行政院會今(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此次修法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未來毒駕致死最重可處12年有期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者,更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草案內容,未來毒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人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下罰金;毒駕致死者,則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針對累犯部分,草案規定10年內再犯毒駕,致人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死亡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40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修法也新增沒收車輛規定,未來無論酒駕或毒駕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都將依法沒收;若無法沒收,則追徵其價額,以提高嚇阻效果。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近期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濫用案件頻傳,造成多起重大傷亡事件,因此行政院已跨部會檢討毒品查緝與毒駕防制措施,並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具體作為。卓榮泰指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全面提高毒駕相關刑責與罰金、加重軍職人員毒駕罰則,以及增訂酒駕、毒駕肇事致死傷的車輛沒收制度,希望透過更嚴格規範遏止危害行為。法務部次長馮成表示,毒駕案件近來造成不少家庭破碎與人員傷亡,因此法務部在廣納專家學者意見後提出修法草案,考量毒駕與酒駕的危害性及再犯風險,決定提高相關刑度,以符合罪責相當原則並強化嚇阻效果。卓榮泰也宣布,將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及季連成共同組成「打黑反毒指揮小組」,整合法制、公衛及執法資源,並結合六大查緝系統,全力打擊毒品犯罪與毒駕行為。
毒駕又撞死人!吸安、卡西酮撞倒老翁害命 蘆洲女毒蟲遭羈押
新北市蘆洲區9日凌晨發生毒駕命案,47歲林姓女子吸食毒品後開車上路,行經中原路時撞倒73歲梁姓路人,導致老翁遭同向的66歲李姓男子駕車輾過,急救後宣告不治,警方經毒品唾液快篩後,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將她依法送辦,新北地院則裁定羈押。據了解,梁男當時沿中原路往長安街方向步行,在穿越馬路時遭林女撞上,又被同向的李男駕車輾過,梁男身受重傷,當場失去意識,被緊急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調查發現林女與李男的酒測值為0,但經毒品唾液快篩,發現林女呈安非他命、卡西酮陽性反應,李男經毒品唾液快篩則呈陰性反應,警方訊後將林女依涉嫌刑法185-3條毒駕致死罪、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當場逮捕,李男則依過失致死罪送辦。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女涉毒駕致死罪罪嫌重大,且考量她有逃亡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警政署長憶殉職所長遺孤眼眶紅 張榮興喊話:危害同仁安全「該開槍就開槍」
近期國內接連發生數起重大毒駕致死案件,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與對公共安全的恐慌。內政部警政署長張榮興日前親上火線,接受《真相對話錄》主持人洪培翔專訪。張榮興在節目中面色凝重,嚴厲譴責毒駕行為,並證實已即刻通令全國各警察局長啟動路檢大執法。面對拒檢甚至企圖衝撞員警的惡徒,張榮興發出嚴正警告:「危害到同仁安全,第一時間該開槍就要開槍!警政署絕對做大家最堅強的後盾!」專訪中,主持人洪培翔追問,為何俗稱「喪屍煙彈」的新興毒品「依托咪酯」近期在國內擴散如此迅速。張榮興分析指出,依托咪酯具備成本低、製作門檻低等特性,加上犯罪集團將其偽裝成電子煙油吸食,導致許多年輕族群誤以為只是一般電子煙,因而在特定族群快速蔓延。張榮興直言,毒駕如同「一顆不特定炸彈在路上行駛」,任何人都有可能遇到,且其造成的後果「不是傷就是亡」,已演變成嚴重的治安危機。主持人洪培翔提到,第一線同仁在執行攔檢勤務時,往往暴露在極大的生命危險中。回顧近年基層警界的血淚,包括在停等紅燈時,遭對向吸毒恍惚駕駛迎面衝撞巡邏車的新北三重分局勇警黃瑋震;以及奮不顧身執行盤查,卻遭女毒犯駕車瘋狂拖行、惡意撞擊捷運工程護欄不幸殉職的土城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洪培翔主持的《真相對話錄》新一集節目邀來內政部警政署長張榮興受訪。(圖/壹電視提供)當專訪談及劉所長殉職後留下的兩名幼女,以及大女兒在警察節前夕親手畫下思念「天使爸爸」的塗鴉卡片時,張榮興一度眼眶泛紅。他深吸一口氣坦言:「當時看到孩子把畫拿給我,心裡真的是一陣心酸。爸爸是家庭最大的支柱,也是個英雄。」張榮興承諾,警政署絕對會盡最大能力照顧殉職同仁的遺族,目前已將兩位烈士的事蹟永久入祀警政署事蹟館。同時,警政署也已強力推動並通過修訂相關法規,明確定義執行公務遭受暴力傷亡即符合「殉職」條件,給予第一線同仁最高規格的撫卹與尊嚴保障。針對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加重毒駕刑責,張榮興首度在鏡頭前公開表態支持:「它(毒駕)是一個不確定殺人的故意。他吃了毒、上路,那當然是有可能會致人於死。那未來能夠判到死刑,那我們也是支持的。」張榮興進一步強調,若嫌犯執意毒駕衝撞警方、危及執勤安全,警方絕對不會妥協,第一線同仁「該開槍的時候就要開槍」。他嚴正指出,警察在執法時若生命遭受實質威脅,警政署一定會成為同仁最堅強的後盾,全力捍衛國家公權力與警察的執法尊嚴。
毒駕致死可判死? 莊瑞雄:贊成加重刑責、是否極刑可以討論
毒駕案件持續攀升,近日甚至發生多起致死案件,國民黨團今(26)日宣布未來將推動修法,主張加重刑責,毒駕致死最重可判死刑,毒駕車輛直接沒入,同車者也須負擔刑事責任;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表示,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近日接連兩起毒駕事故,奪走3條寶貴無辜民眾性命,社會輿論出現呼聲要求將毒駕的刑責加重;對此,國民黨團提出修法,其中毒駕致死最重判死刑,若臨檢查獲毒駕,自有車輛直接沒入,若駕駛非車主本人,則加重刑責二分之一;至於陪同者,目前僅處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未來也應比照日韓與歐洲制度,負起刑事責任。莊瑞雄表示,毒駕是移動式殺人,相信社會大眾一定非常討厭,而這最主要需要從源頭打擊、防堵,涉及到跨部會合作,而吸食毒品本身有分入罪化以及採行政措施,輕重有別,要再做擴充將「只要會影響到人的神經,再去摸方向盤,造成社會的風險提高」,這確實要做遏止,民進黨的立場是贊成入法並提高刑責。莊瑞雄指出,毒駕就是「吸食毒品然後再去駕駛」,但吸食毒品又涉及到多個毒品的定義,目前有一級毒品、二級毒品、三級毒品,甚至於還沒歸納進來的類型,如果要定義為「會影響到人的腦神經全部都去入罪」,範圍多大這必須要再去做討論,因為涉及到毒品的分類、每種吸食毒品的罪責也不同。莊瑞雄續指,刑責提升至死刑確實必須要符合比例原則,「殺人都未必處死」,當然處以極刑、處以重刑是社會上的共識,甚至酒駕也是相同情況,但是否一定要提升至死刑或者針對不同類型做出修法,立法院絕對都可以討論,大家講清楚就可以。
毒駕致死頻傳 陳菁徽提五項重點要求:加強查緝、推毒駕酒駕分流修法
根據警政署資料,全台今年1至5月接連發生重大毒駕事故,5月更連續4天發生毒駕致死7人送命,讓全民憤怒不已。國民黨立委陳菁徽今(25)日痛批「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對此,陳提出5項訴求,包括強化電子煙查緝、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等。並強調,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陳菁徽指出,「一邊說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一邊卻讓人民活在毒品毒駕的恐懼之中」,5月4日的彰化,一名丈夫親眼目睹新婚妻子遭毒駕撞死,女兒在現場絕望痛哭,拜託大家「救救我爸」,多麼痛心。陳菁徽續指,然而,這不是單一個案。光是115年5月,全台從北到南接連發生多起重大毒駕事故,短短幾天就造成無辜民眾死傷。想問問賴政府,到底還要讓人民痛心幾次?陳菁徽說,去年,一名員警因毒駕案件不幸殉職,自己就在總質詢中要求行政院正視「依托咪酯」的嚴重性。當時政府承諾要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改是改了,但毒品問題有被壓下來嗎?沒有。反而更加氾濫、更加年輕化,甚至成為道路安全的重大威脅。陳菁徽提到,根據警政署資料,今年1至4月全台已查獲4,725件毒駕案件,5月更有連續四天發生毒駕致死的駭人事件。民眾的憤怒直接轉化成網路上的文字,超過7千人連署要求嚴懲毒駕,甚至主張最重可處死刑。陳菁徽說,回頭看看行政院到底做了什麼?從106年開始,「新世代反毒策略」三期合計投入400億元納稅錢;但是短短一年的時間,全台毒駕案件從2,619件暴增至2025年的8,659件。結果行政院秘書長張惇涵卻還公開表示「施用毒品人口數逐年下降,反毒策略走在正確道路上。」陳菁徽表示,如果真的是走在正確道路上,為什麼全台各縣市還是不斷出現毒駕、喪屍煙彈、毒品咖啡包、校園涉毒與新興毒品犯罪?政府是不是該向人民好好解釋?陳菁徽指出,更嚴重的是,近期多起毒駕事件都與「喪屍煙彈」有關。依托咪酯本來是醫療麻醉用藥,如今卻被犯罪集團製成煙彈、煙油,低價販售、快速流通。刑事局統計,今年1至4月全國已查獲370處毒煙彈分裝場,查扣依托咪酯類煙油及粉末共148公斤,估算可製成150萬顆毒煙彈。「這代表什麼?」陳菁徽說,代表毒品不再只是傳統印象中的毒品交易,而是被包裝成電子菸、煙彈、咖啡包,成本低、分裝快、門檻低,甚至像地下手工代工一樣擴散。它吸引年輕人使用、分享,甚至被吸收進犯罪網絡,形成一張更隱密、更難查緝的毒品供應鏈。陳菁徽指出,問題是,電子煙在台灣本來就是違法物品。《菸害防制法》早已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的類菸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可是今天我們在街上、校園周邊、社群平台上,仍然看到年輕人人手一支。更可怕的是,他手上的那一支,可能就是毒品載具。陳菁徽表示,網路上,吸食喪屍煙彈、K菸、毒咖啡包的心得文隨處可見,有人詳細分享吸食反應,有人引導加入群組,有人更直接展示吸毒工具與販售管道。政府如果連網路平台、社群群組、校園黑市都管不住,談再多反毒策略,都是空話。「這段時間悲劇持續上演,政府說了什麼?」,陳菁徽說,內政部長劉世芳說要限制吸毒者取得駕照,降低無照上路可能性。但自己必須直說,一個人都已經違法吸毒了,真以為會因為沒有駕照,就乖乖不上路嗎?毒品防制不能只停在校園宣導,毒駕防制也不能只等到撞死人後才加重刑責。真正有效的治理,必須前端阻斷、後端嚴懲,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陳菁徽提出五項具體要求:第一,強化電子煙查緝,針對黑市、校園周邊、社群平台等全面掃蕩;第二,重新檢討並強化第一線員警毒品採檢設備;第三,啟動全國性擴大稽查專案,針對KTV、夜店、酒吧及深夜場所加強臨檢與溯源查緝;第四,額外編列經費作為員警稽查津貼及相關補助;第五,法制面應推動毒駕與酒駕分流修法。針對非法毒品駕駛、拒測、累犯、致死傷案件,應加重處罰,並建立駕照撤銷、強制治療、累犯隔離及沒入毒駕使用車輛等完整制度。
洪孟楷提毒駕三大修法方向 主張致死最重可判死刑
近日彰化縣及新北市中和區接連發生毒駕重大死傷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行政院表態將檢討現行法規後,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25)日也提出三項修法主張,要求政府加快修法腳步,包括毒駕致死納入最重死刑、毒駕直接沒入車輛,以及同車乘客須負連帶刑責。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日前表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近期毒駕事件深感遺憾與痛心,並認為歷次《刑法》第185條之3修法與相關規範仍有不足,已要求法務部全面檢討,研議加重毒駕初犯、致傷、致死及累犯刑責,同時強化預防措施與嚇阻效果。此外,卓榮泰也指示檢、警、調、憲、海巡與海關等六大系統加強緝毒工作,從源頭打擊毒品犯罪,以降低毒駕風險。對此,洪孟楷透過臉書發文表示,從先前毒駕撞死勇警事件,到近期再度發生暴衝釀禍案件,社會對毒駕問題的不安與憤怒持續升高。他認為,民眾擔心的不只是毒品流竄,更是吸毒者在精神狀態異常下仍駕車上路,將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置於風險之中。洪孟楷指出,政府除了強化毒品源頭管理,也應同步提高毒駕犯罪成本與法律嚇阻力。他認為,毒駕並非一般交通違規,而是在明知危險下仍選擇上路的重大惡性行為,若造成他人死亡,應以更嚴格刑責面對。洪孟楷提出三項修法方向,首先,毒駕致死案件應明確納入最重可判死刑;其次,只要查獲毒駕,車輛應直接沒入;第三,若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吸毒或精神狀況異常卻未制止,最終造成事故,也應負起相應法律責任。他最後表示,目前推動中的打詐鞭刑公投,核心精神在於提高犯罪代價與強化嚇阻效果,未來若相關公投通過,也應評估是否將毒駕納入更嚴格處罰範圍,以降低社會安全風險。
彰化重大車禍!貨車衝撞火鍋店慘釀「父女雙亡、母重傷」 司機爆毒駕遭聲押
彰化市彰南路三段一家小火鍋店,22日晚間9時許打烊後仍在店內清理,不料突遭一輛失控貨車猛烈衝撞,造成一家三口死傷,其中80歲林姓老闆與56歲林姓女兒遭壓在車底,送醫搶救後雙雙不治。警方調查,49歲李姓男子駕駛貨車行經該路段時,車輛突然偏移,先撞上店外電線桿,接著衝進小火鍋店內。林姓父女首當其衝遭車體壓住,69歲黃姓老闆娘則倒臥車前重傷。消防人員到場後,利用破壞器材撐高車體,將受困者救出。不過林姓父女到院時均已失去呼吸心跳,經搶救約3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黃姓老闆娘則因骨折及多處受傷送醫,目前暫無生命危險。李男僅受輕微擦挫傷。警方對李男進行酒測及毒品篩檢後,發現毒品反應呈陽性。李男向警方供稱,事故是因疲勞駕駛導致失控,後續仍須抽血送驗進一步確認。全案訊後依公共危險、毒駕致死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這已是彰化市5月以來第二起疑似毒駕釀死事件。5月4日中華陸橋附近發生毒駕車禍,造成2死2傷,兩起案件合計已奪走4條人命。
接連發生毒駕害命!逾6千人連署「嚴懲最重死刑」 法務部回應了
近期毒駕案件頻傳,5月2日高雄市左營區才有48歲凌姓男子駕車衝撞4車、造成3人受傷;5月4日29歲高姓男子駕駛BMW高速衝撞2車、導致2死2傷,這也讓毒駕、酒駕再次受到熱議。先前就有網友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的提案,目前已通過,法務部也回應將進一步研議。有網友3月8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出「嚴懲酒駕毒駕致死傷:增訂2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視同蓄意謀殺」,並提出4點要求,包括提升刑度、將「過失致死」改以「殺人罪」論處、加重累犯處罰、連帶賠償責任等。提案人認為,由於駕駛人於飲酒或吸食毒品後仍決定駕車,已具備「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未必故意,應脫離「過失致死」範疇,改以「殺人罪」論處,因此如果酒駕、毒駕致人於死,應處2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致人重傷者,應處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該提案迄今獲得6607附議,並已在4月8日通過成案,權責機關應於成案後60天內、也就是6月8日前作出回應。對此,法務部表示,目前毒駕相關法規已經過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法在2024年12月8日,特別新增毒駕抽象危險犯之處罰類型,並多次提高刑責。以現行法規來看,單純不能安全駕駛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0萬元;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致人於死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如為累犯再犯,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指出,針對毒駕案件是否要再進一步修法,目前已經有多位立法委員表達高度關切,未來將會廣納民各界意,審慎研議修法的可能性。
用電子煙吸食「喪屍煙彈」! 專家示警:嚴重恐致呼吸停止
近年來,市面上出現一種被稱為「喪屍煙彈」的新型毒品依托咪酯(Etomidate),其主要成分源自醫療用麻醉藥物。原本這類藥物在醫療院所中是由專業醫師控制劑量,用於手術或鎮靜治療的靜脈麻醉劑,但當不法分子將其加入電子煙油中販售後,便成為具有高度危險性的濫用物質。部分年輕族群以「電子煙」吸入 恐增社會安全風險吸食者透過電子煙裝置吸入後,會快速影響中樞神經系統,造成身體與意識的異常反應。自2023年開始,此類煙彈在部分青少年與年輕族群之間逐漸流行。許多人誤以為電子煙形式較為「安全」,但實際上其成分可能含有麻醉藥物或其他未知化學物質,對健康造成嚴重威脅,也增加社會安全風險。短期呈現「殭屍狀態」 抑制呼吸、危及生命!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藥劑科藥師康秀嘉指出,吸食此類煙彈可能出現的短期影響包括:一、意識混亂:使用者可能出現思考遲鈍、判斷力下降,甚至無法清楚表達或控制行為。二、暈眩與失去平衡:吸入後可能感到頭暈、步態不穩,增加跌倒或事故的風險。三、肌肉抽動或顫抖:部分人會出現身體不自主抖動或動作異常。(即所謂「殭屍狀態」)四、呼吸抑制:若與酒精或其他鎮靜藥物同時使用,可能導致呼吸變慢甚至停止,危及生命。若長期濫用,還可能產生長期健康問題:一、內分泌系統失調:長期影響荷爾蒙調節,嚴重抑制腎上腺素合成可能導致身體虛弱、低血糖或其他代謝問題。二、神經與認知功能受損:持續使用可能傷害大腦功能,造成記憶力下降、情緒不穩定與注意力不集中。三、成癮與心理依賴:部分使用者會逐漸產生依賴,增加反覆使用的風險。近期多起衝撞車禍 肇事者持「喪屍煙彈」此外,依照相關法律規定,持有或施用這類列管毒品,可能面臨罰鍰甚至刑事責任。若因吸食毒品導致交通事故或危害他人安全,更可能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將以「公共危險罪」及「毒駕致死罪」從重判處。目前已發生多宗毒駕衝撞行人及執法人員的惡意事故,導致無辜民眾車禍死亡以及基層員警殉職。例如2026年2月台南市以及同年3月宜蘭市各發生一起車禍,警方皆在肇事者車上搜出喪屍煙彈。行政院於2024年大幅調整管控等級,依托咪酯已於11月底正式公告升格為「第二級毒品」。總而言之,麻醉煙彈並非一般娛樂性產品,而是一種具有高度風險的毒品。康秀嘉藥師說,提升對新型毒品的認識、遠離誘惑,並在發現相關問題時尋求專業協助,對於保護個人健康與維護社會安全都十分重要。【延伸閱讀】抽電子煙也傷牙?研究揭蛀牙風險升 專家:或與煙油含糖、易致口乾有關電子煙比紙菸更危險?全球最新研究指出健康風險遠超預期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8078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基隆市加強毒駕取締 謝國樑:公共安全不容退讓
針對日前發生於南榮路的毒駕致死事故,基隆市長謝國樑12日與警察局長林信雄共同對外說明市府強化查緝之精進作為,強調市府對毒駕與酒駕「零容忍」,公共安全沒有任何模糊空間。基市府表示,本案發生後,員警第一時間到場發現車內有毒品,立即逮捕並實施毒品唾液快篩,結果呈陽性反應。肇事者已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法院並於12月10日23時裁定羈押。謝國樑指出,他在事發隔日上午親赴醫院探視罹難者並慰問其家屬,了解需求並提供必要協助。他強調對這起事故感到無比痛心,已要求警察局全面強化毒駕及酒駕查緝量能,對於毒駕及酒駕絕對零容忍,攸關市民的公共安全絕對不容任何模糊空間。警察局長林信雄指出,警方以「查緝製造、販賣、施用及持有各類毒品」為核心工作,持續精進緝毒量能。今年4月14日起全面啟動「閃耀基榮」專案路檢勤務,在本市35處重要路口與縣市交界點執行夜間與深夜攔檢,每日擇定8處巡迴執行,攔查可疑人車、預防不法行為。截至11月30日止,已查獲各類刑案共54件,具體展現執法成效。林信雄表示,警察局將持續落實緝毒工作,透過向上溯源打擊供毒網絡、加強取締吸毒後駕車行為,掃除道路上的潛在危險來源,守護市民行車安全。林信雄呼籲民眾,若身邊發現可疑或可能涉及不法的情況,務必即時通報警方。並強調,治安與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參與,唯有警民合作,才能打造更安全、更安心的生活環境。
新北八里皮卡逆向撞死騎士 毒駕男趁就醫落跑4小時被逮
新北市八里區商港一路10日下午發生嚴重車禍致死案。54歲李姓男子駕駛豐田海力士皮卡突然逆向失控,撞死56歲腳踏車騎士鄭姓男子。李男肇事後送醫期間藉故逃逸,警方在其車內及身上查獲大量毒品,4小時後將其逮捕歸案。10日下午4時許,李男駕駛皮卡行經八里區商港一路、頂罟二路口時,不明原因跨越分向線逆向行駛,先撞擊路邊停放的自小客車後側翻,並波及2輛機車及1名腳踏車騎士。56歲鄭姓腳踏車騎士當場失去呼吸心跳,經送往淡水馬偕醫院急救,仍於下午5時42分宣告不治。李男也因撞擊受傷,由救護車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治療。然而,李男於晚間6時許在醫院就醫期間,藉口如廁趁機搭計程車逃逸。蘆洲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依毒品、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公共危險罪向士林地檢署聲請拘票獲准。警方鑑識小隊複勘肇事車輛時,於駕駛座後方發現第三級毒品K他命5包(總毛重4.39公克)、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6包(總毛重19.56公克)等違禁品。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鎖定李男行蹤後,於晚間10時21分在台北市北投區承德路七段一處公園內將其逮捕。現場再查獲第三級毒品K他命1包(毛重4.96公克)、第三級毒品卡西酮咖啡包4包(總毛重13.34公克)及摻有K他命香菸1支。據了解,李男有多項毒品前科,目前正等待尿液檢測結果,以釐清是否涉及毒駕致死。全案已依相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台中毒駕BMW闖茶行8旬婦喪命 肇事男「8度毒前科」清醒後將依致死罪移送
台中市西區五權路9日凌晨發生毒駕車禍,BMW轎車衝入茶行,造成87歲老闆娘死亡、61歲兒子受傷。43歲劉姓肇事男子經治療後恢復意識,警方已完成筆錄製作,預計11日將以毒駕致死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9日凌晨3時許,劉男駕駛BMW轎車沿五權西路高速行駛,經五權路口時突然衝撞路邊茶行。監視器畫面顯示,車輛完全未減速即撞破店門,一路衝入臥室,造成睡在下舖的87歲張李姓婦人當場死亡。警方調查,劉男有槍砲、毒品、詐欺等多項前科,自2006年起已8度因毒品相關案件被逮。經台中地檢署核發鑑定許可進行血液及尿液檢測,結果呈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肇事車輛內另查獲含依託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劉男因撞擊導致顱內出血,一度昏迷住院。10日上午恢復意識後,警方立即到院製作筆錄完成。雖然吸毒與車禍的因果關係仍須進一步釐清,全案將依毒駕致死罪嫌移送偵辦。
毒駕男逆向撞車釀1死4傷 竹市虎林國中前肇禍判刑12年7月
彭姓男子去年9月16日吸食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後駕車,行經新竹市虎林國中前,逆向撞上機車騎士,造成1死4傷悲劇,其中71歲鍾婦遭夾擊當場死亡,5歲林姓女童內臟多處撕裂傷,今天(27)日國民法官法庭宣判提前出爐,彭男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彭男去年1月才假釋出監,未料9月就邊吸毒邊開車,行經正值放學時段的虎林國中前,失神撞死1名婦人,另造成4人身受肝臟撕裂傷、乙狀結腸撕裂傷、膀胱破裂、骨盆骨折、鼻骨骨折等傷害。根據檢察官調閱彭男過往犯罪紀錄,曾有販毒、恐嚇、多次無照駕駛等前科,26日經全日馬拉松式審理案件,檢察官認為彭男過去除了涉及販毒、多次無照駕駛、提供金融帳戶與詐騙集團、恐嚇等等案件,另又遭通緝7次,對於刑罰反應力薄弱,加以本案惡性重大,屬直接故意的犯罪。檢察官同時認為未見彭男從處罰中反省,沒有改過自新的跡象,不具備減刑條件,迄今未賠償分毫,犯後態度不佳,依毒駕致死罪嫌,累犯加重後,具體求刑12年8個月到14年。原定27日下午3時半判決出爐,新竹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提前宣判,彭男依犯毒駕致死、過失傷害等罪名,遭判12年7個月有期徒刑。CTWANT關心您:保護自己、遠離毒品!
三重警遭逆向衝撞殉職 毒蟲被重判刑度曝光
新北市三重區去年7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毒駕致死悲劇,25歲黃國維駕駛賓士轎車毒駕逆向行駛,高速撞上停等紅燈的警車與多元計程車,導致28歲警員黃瑋震殉職。黃男事後坦承,肇事前吸食毒品「喪屍煙彈(依托咪酯)」,也讓該案為國內首起因毒駕導致員警殉職的案例,時隔半年黃男判決結果也於25日出爐,遭判18年6個月可上訴。回顧整起事件,2023年7月13日凌晨1時許,黃國維駕車在三重區街頭高速逆向行駛,直接衝撞正在等紅燈的警車及一輛計程車,造成警車內28歲警員黃瑋震重傷不治。黃員妻兒突失去支柱,家庭也陷入困境。據了解,黃國維不僅有毒品前科,還涉及多起刑案。2023年4月,他的妻子從台64線高架墜落身亡,黃男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隔年6月又因持刀談判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7月7日更持開山刀在三重街頭揮舞,遭警方追捕,再度被送辦。黃男肇事後被依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起訴,該案後續移交國民法官審理。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於本月25日下午作出判決,認定黃男吸毒駕駛行為嚴重危害社會安全,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致人於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8年6個月,全案可上訴。
變種喪屍煙彈「正丙帕酯」竄流 法務部急列為二級毒品
喪屍煙彈「依托咪酯」(Etomidate)近期在國內肆虐,吸食者不但會出現意識混亂、身體失控甚至抽搐等詭異行為,甚至可能致命。由於毒販將其混入電子菸油,使其迅速在年輕族群間擴散,不僅導致多起毒駕悲劇,造成執法人員殉職,更入侵軍營、校園。去年底,政府已將「依托咪酯」及其衍生化合物列為二級毒品,然而,犯罪集團竟再度變換化學結構,合成出新型毒品「正丙帕酯」,企圖規避法律制裁。 雖然去年11月,行政院已正式將「依托咪酯」及相關的「美托咪酯」、「異丙帕酯」3類新興毒品,列為二級毒品管制。但犯罪集團竟更換化學式,自行合成為類依托咪酯的新興毒品「正丙帕酯」,試圖增加檢警查緝的難度。對此,法務部指出,「正丙帕酯」雖經化學改造,但毒性與「依托咪酯」不相上下,使用者可能面臨急性心臟衰竭、呼吸停止等致命風險。由於近期查獲多起相關案件,法務部緊急於2月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經專家評估後,確認「正丙帕酯」具高度成癮性與社會危害性,火速決議將其增列為二級毒品,預計近期正式公告。 未來,一旦「正丙帕酯」正式列管,無論吸食、持有或轉讓,均將面臨刑責;若涉及製造、運輸、販賣,最重可判無期徒刑;藥頭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毒駕致死者的刑責更提高至10年。法務部強調,此舉旨在阻斷毒品擴散鏈,尤其防範青少年受害。然而,面對毒販不斷「改版」的新型毒品,檢警與立法單位恐怕仍將持續繃緊神經。
毒駕少年BMW撞死人!逃逸輾斃行人 遭殺人罪起訴國民法庭審理
台中市18歲的白姓男子,在2024年10月27日上午,駕駛1輛租賃的黑色BMW轎車,白男無照駕駛在北屯區發生一起致命車禍,造成1名行人死亡,並隨後冷血逃逸,根據台中地檢署調查,白男在肇事前曾吸食多種毒品,並在肇事後未停車查看,而是加速駛離現場,導致後續更加惡劣的情況。事發當日約上午9時,白男駕駛BMW行駛至北屯區北屯路與三光北一街交叉路口時,撞上正在行走的葉姓男子,並將其撞倒在地,隨後不僅未停車,反而繼續加速逃逸,並在途中擦撞了附近民宅的圍牆,白男在逃逸過程中,甚至輾過已經倒地的葉男,完全漠視行人生命。逃逸15分鐘後,白男在行經環中東路與太原路口時,失控自撞路邊的變電箱,最終被警方逮捕,警方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白男在肇事前約14小時內,吸食了至少3種毒品,包括大麻、安非他命和可卡因。事發後,警方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嫌將白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定其行為已不僅是過失致死,而是蓄意殺人,因此改依《殺人罪》及《毒駕致死罪》正式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由於此案涉及重大犯罪,未來將交由國民法庭審理,讓民眾共同參與審判,確保司法公平正義。
吸7毒開賓士!新竹男毒駕害1死6傷 檢方5罪起訴
新竹市於9月16日發生嚴重車禍,導致多人死傷,經新竹地方檢察署偵查終結,檢察官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毒駕致人於死及過失傷害等罪名,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13日)移送法院審理。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9月16日下午,肇事駕駛彭姓男子在超速駕駛下,橫越雙黃線逆向行駛,先撞上對向一輛機車,幾秒後再撞上另一名騎車的71歲鍾姓婦人。這起車禍導致鍾婦慘遭拖行至路邊,最後被卡在紅綠燈柱上不幸身亡,現場車殼碎片散落,肇事賓士車冒出白煙,場面極為驚悚。此次事故造成6人受傷,其中包括3名年幼孩童。4歲和8歲的男童疑似當時由阿公騎車載著離開,不料遭遇車禍;5歲女童則是與鍾姓婦人同乘一輛機車。這3名孩童傷勢嚴重,4歲男童腳掌骨折,5歲女童肝臟受創,8歲男童則左大腿骨折,均需接受手術治療;成年人部分,傷者包括69歲李姓阿公、30多歲坐在肇事車輛副駕駛座的彭姓女子,以及34歲的肇事駕駛彭姓男子。檢方指出,彭男於9月15日至16日期間,接連施用多種毒品,包括海洛因、甲基安非他命、愷他命等,明知毒品影響其判斷力,仍於16日下午4時許駕駛自用車並持續吸食含有美托咪酯、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在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虎林國中前閃黃燈路口時,彭男因毒品發作,無法安全駕駛,導致車輛超速並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最終撞擊兩輛機車,釀成1死多人重傷的悲劇。檢方針對駕駛人彭姓男子以同一駕車行為觸犯毒駕致死罪(1罪)及過失傷害罪(4罪),共5罪,向新竹地方法院提起公訴,並於今日移送法院審理。檢方也表示,為防止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新竹地方檢察署依據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2.0」,同步啟動毒品溯源機制,深入追查彭男使用毒品的來源,並對涉及毒品供應鏈的上游藥頭提出羈押禁見申請,獲法院准許,旨在從源頭阻斷毒品供應,避免類似悲劇重演。此外,新竹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已自事發後即時介入,為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慰問金、醫療輔導及法律服務,並將持續於審判期間全程支持受害者家屬,協助他們走過傷痛,本案適用國民法官法程序進行審理。
台中BMW猴住家被被棒球隊砸門再潑漆 畫面曝光警解釋:去年逮11人
台中市18歲白姓男子無照駕駛BMW轎車,撞死71歲行人後肇事逃逸,隨後自撞電箱落網,因肇事前有吸毒,被依毒駕致死等罪收押,未料29日傳出有民眾對事件感到氣憤,持番茄、雞蛋到白家投擲,今日又再傳出有民眾前往潑漆、持棒敲擊鐵門。對此,警方澄清,該事件發生於去年7月,白男在外與人發生口角被對方登門尋仇,當時警方逮捕11名涉案嫌犯,並依毀損等罪送辦。白男住處遭人丟擲雞蛋及番茄發洩不滿情緒,去年甚至有人上門潑漆。(圖/報系資料照)從畫面可見,一群人深夜開車到白家門前,當時白家鐵門深鎖,兩名男子下車朝鐵門潑灑油漆,持球棒猛力敲擊鐵門、門前的香爐還大喊「白XX出來輸贏」,同時破口大罵三字經,其中一人敲擊香爐時還滑倒,離開時更長按喇叭示威,坐在駕駛座的男子則持手機拍攝同夥的暴力行徑。根據《壹蘋新聞網》接獲讀者提供畫面得知,這是台中市18歲白男毒駕撞死行人後,傳出30日有民眾前往潑漆、持棒敲擊鐵門,不過據台中市太平警分局證實,這起事件其實發生在去年7月10日,當時尚未成年的白姓男子在台中市區與徐姓男子等人因細故發生口角,徐男得知白男住處後,於10日凌晨4時32分糾眾駕車前往其住家,持球棒毀損大門及潑漆後離去。太平警分局於接獲報案後派員到場並成立專案小組,鎖定徐姓男子為首等11人身分,在案發不到4小時內將涉案人等全數查緝到案,全案依刑法妨害秩序罪及毀損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經檢察官於113年8月25日起訴在案。據白嫌的鄰居表示,白家經常有警察上門,疑似就是白嫌跟人結怨,也時常聽到改車聲出現,相當吵雜。另據知情人士透露,兒子白嫌屢次出事,母親陳女相當頭痛,但陳女對兒子寵溺,就連親友也看不下去,這次發生撞死行人事件,親友也希望白男在看守所好好反省,家屬事發後並未委請律師。回顧整起案情,白男27日駕駛租來的BMW轎車,在北屯區北屯路240巷撞上徒步的71歲退休公務員葉姓老翁,白男輾過葉男後肇事逃逸,10分鐘後在環中東路、太原路口自撞路邊電箱,被警方逮捕。白男酒測值0,但坦承前一日吸食K他命毒品,被檢察官依肇逃、過失致死、毒駕致死、不確定故意殺人等罪嫌,向台中地院聲押獲准。